第1篇:村监会职责
村监会职责、权利和义务
一、村监会的职责
村监会独立行使监督权,向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其工作职责为:
1、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本村村务流程化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2、对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事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对村集体资金收支、资产资源处置进行监督;
4、对村干部权力行使实施监督;
5、配合支持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协助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村监会的权利
1、有权列席村“两委”会议,但不参加表决,可对研究的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
2、有权查阅、复制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有权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有权要求村“两委”对监督事项作出解释说明并提供有关材料;
3、对不按法定程序和民主议事规则作出的决定,可以建议更改,必要时可建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质询,村“两委”须就具体事项进行复议或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
4、受理村民的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村“两委”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以及改进工作的建议;
5、参与霍里街道对村的各类审计;
6、根据多数村民和村民代表的意见,对不称职的村级组织成员提出处理或罢免建议,提请村党组织研究,依纪依法启动处理或罢免程序。
三、村监会的义务
1、村监会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工作制度,模范遵守村规民约,依法依规正确履行职责;
2、每年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并由村民代表会议对其成员进行民主测评;
3、村监会的工作应接受霍里街道纪工委的指导。
村监会工作纪律
一、村监会成员代表村民行使监督权,不得直接参与村“两委”的决策和管理,不干涉村“两委”的正常工作。
二、村监会成员应当坚持公道正派,不得假公济私,滥用监督权力。
三、村监会成员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可以免去其村监会成员职务:
1、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不参加村监会会议的;
2、违反党纪、政纪,触犯法律法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治安、刑事处罚的;
3、故意刁难、阻挠村“两委”开展正常工作的,对村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失的;
4、因其他原因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
四、在年度民主测评中,凡不称职票超过应到会人数30%的,由街道党工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凡不称职票超过应到会人数50%的,其村监会成员职务自动免去。
五、村监会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于不履行职责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村民群体性事件等严重后果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村监会议事规则
一、村监会会议由村监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村监会讨论、决定事项采取民主协商、民主表决的方式进行,原则上过半数成员同意即可通过讨论事项。
二、村监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例会,对村财务报账前的原始票据进行集中审核,商讨村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落实情况,评议当月村“两委”的工作情况及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及村务管理情况,并形成记录。村监会主任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组织召开村监会会议。
三、村监会开展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1、独立监督原则。村监会在街道纪工委的指导和村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独立履行监督职能,不受其它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预。
2、公开监督原则。村监会及其成员定期或不定期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工作,向村民公开监督过程,接受村民监督。
3、联系村民原则。村监会成员要广泛联系群众,充分听取村民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村民意愿。
4、民主集中制。村监会形成决议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四、村监会履行监督职能可以实施以下程序:
1、村级制度修订程序:对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公开表决,村委会自行修改的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制度,村监会有权提出纠正错误的意见,并建议村委会按照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程序修改相关制度规定。
2、听证建议程序: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在决策前,经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村监会可以书面形式建议村“两委”进行听证,并对听证过程实施监督。如村级组织七日内无正当理由不作出听证决定或解释,村监会可向上级部门反映。
3、村干部罢免建议程序:根据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意见,村监会有权对不称职的村干部提出罢免建议,村委会应当及时召开村民会议进行表决;对连续两年考评被评为不合格的村干部,村监会有权建议相关部门给予相应处理,是村党组织成员的,应当按党内有关规定处理;是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的,应当责令其辞职,不辞职的应启动罢免程序;其他村务管理人员应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作出处理决定。
4、资料查询答复程序:如有5人以上村民代表联名对村务工作或重大决策质询的,村监会有权组织人员对村级组织的相关资料进行查询,作出答复并公布。对查询难度较大的问题应当提请党组织或向上级机关反映。
村监会成员岗位职责
一、村监会主任主持村监会全面工作,其主要岗位职责如下:
1、主持村监会会议,研究、部署村监会工作,协助村党组织制定加强村务监督的规章制度,提出改进村务管理的建议措施;
2、组织、指导和督促村监会成员按照履职途径正确履行村监会的职能与义务;
3、组织开展村监会的学习教育活动,严格内部管理,教育和督促村监会成员遵纪守法,严格按规矩办事;
4、开展调查研究,掌握村情民意,及时向村党组织汇报情况,定期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
5、协助街道调查处理信访问题,做好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6、加强学习,按章办事,维护村“两委”形象和群众利益,搞好个人廉洁自律。
二、村监会成员协助主任开展工作,其主要岗位职责如下:
1、协助主任开展村务监督工作,重点做好分管工作,配合其他成员做好相关工作;
2、受主任委托,列席村“两委”联席会,向村党组织汇报工作,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
3、加强调查研究,掌握村情民意,善于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
4、注重学习,按章办事,搞好个人廉洁自律。
第2篇:村监委会职责
村监委会职责
村民监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村民监督委员会主要负责对村两委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村各项管理制度情况实行监督,广泛联系村民,广泛听取意见,并及时向村党(总)支部、村委会等组织反映村民对村级党务、事务决策、公开和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定期不定期向村党(总)支部和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支持村两委正常工作,及时消除村民对村两委工作的误解。具体执行党务监督、公开监督、事务监督、民主理财和干部监督。1、党务监督:
①监督落实党务公开工作,根据党员群众要求向党组织提出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
②主任应邀列席党组织会议,参与监督党务的决策过程;
③代表党员群众监督党组织事务管理和执行过程,及时向党组织反馈意见。2、公开监督:
①监督、检查本村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对村务、财务公开的内容进行审核; ②负责对群众反映的公开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结果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村委会通报后听取答复;
③年终总结村务公开工作情况,并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3、事务监督:
①列席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村务会议,主任列席村两委班子相关会议; ②参与村务决策,对涉及群众利益的村务事项负责审核并提出监督意见; ③参与制定和完善本村各项自治和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对不按村务管理制度规定作出的决定或决策提出废止建议;
④对村级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处置和受益分配等进行全过程监督,对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做法有权要求村委会及时纠正处理并反馈; ⑤建议村委会就有关问题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监委会依据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要求建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如村委会不采纳,监委会有权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诉,责成村委会召集村民代表会议就有关问题进行讨论表决。4、民主理财:
①监督村民委员会的财务收支和管理工作
②监督、核查村财务制度、财务计划、承包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执行和实施情况;
③按期审查财务帐目和有关资料,对有疑问的事项进行质询,提出纠正不当支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可以要求当事人解释或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和举报; ④可以参与本村财务预算、决算的编制;
⑤年终总结民主理财工作,并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 ⑥参与上级部门对村级财务的审计工作。5、干部监督: ①参与对村干部的年终考核考评,参加年终的“述、询、评”会议,组织村民代表对村干部进行民主评议;
②根据多数村民和村民代表的意见,对不称职的村委会成员提出罢免建议,提请村党支部,报上级党委、政府后,依法启动罢免程序;
③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村两委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决策及村干部违规违纪行为; ④参与对村干部的任中、任期届满及离任审计
第3篇:【村三委干部职责】村监委会主任职责
【村三委干部职责】村监委会主任职
责
三委干部职责 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1、主持制定全村党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意见,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按照民主决策程序讨论决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2、主持制定村内议事规则,工作制度和两委班子工作责任制,并负责组织落实,督促检查。
3、负责三委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主持召开支委会、三委班子联席会,充分发挥支部的核心作用,增强两委班子凝聚力。
支部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1、负责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和党员的数量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的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开好组织生活会。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搜集和整理党员的先进事迹,向支委会提出表扬、奖励党员的建议。
3、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培训、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
支部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1、了解掌握党内外的思想情况,围绕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和提出学习计划和建议。
2、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围绕党建工作,有计划的组织上好党课,对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3、指导本单位的党员、群众学习科学、技术、法律、文化知识,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提高党员、群众综合道德素质。
村委主任工作职责:
1、在党支部领导下,主持制定村委会各项工作,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按照民主决策程序讨论决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2、主持制定村内议事规则,工作制度和村工作责任制,并负责组织落实,督促检查。
3、负责村委会成员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主持召开村委会会议,充分发挥村委会成员的主动性和职能作用。
村委会委员工作职责:
1、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搞好村内及公共场所卫生环境。
2、做好民调及信访工作,积极的解决问题,化解矛盾。
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 1、配合支持村两委会正确履行职责,及时向村民宣传法律法规、上级政策、村务有关决策,协助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释疑解惑工作,切实维护农村稳定 2、督促村两委会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村民自治等各项制度;
监督村两委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村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3、监督党务公开工作,根据党员群众要求向村党组织提出意见、建议;
4、监督村事务、财务管理。对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运行情况开展有效监督,确保村集体经济保值增值。参与制定本村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监督村两委会成员和报账员执行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的情况,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对报账前的凭证进行审核把关,对不合理开支应予以纠正、否决或向上级反映;
5、检查、监督村民公开制度落实情况,审核公开内容,监督村干部的权力运行和廉洁行为,参与村干部的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和年度考核工作;
6、认真听取村民的意见、建议,及时向村两委会提出意见、建议,村两委会必须作出是否采纳的明确答复,然后由村监委会进行回复,对提出的合理建议、意见,村两委会拒不采纳的,可向镇党委、政府提出询问;
7、村监委会可以根据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提议,督促村委会临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
对应当依法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而村民委员会不组织召集或擅自作出决定的,应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反映,监督村民委员会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
8、村监委会主任应列席村两委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开支的会议,视具体情况可扩大到全体村监委会成员;
9、根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意见或绝大多数村民的要求,就有关重大问题向村两委提出质询,对村干部向村民承诺的事项进行督查,并负责反馈;
10、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授权实施的其他监督职责。
纪律 组织纪律:
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一)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二)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三)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四)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五)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六)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工作纪律:
为了三委干部团结协作,三委会议在没有以三委名义下发通知之前,各成员不得将在会议上各成员之间提出的意见、建议传播。
生活纪律:
违反生活纪律的行为有:
1、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
2、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
3、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
具体法律规定及其处罚如下:
第一百二十六条 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七条 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分。
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九条 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4篇:村监会工作汇报
夹道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汇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意见》(宁办发【2022】13号)和区、乡统一部署和要求,我村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监委会成员由3人组成。主任:高学智,中共党员。委员:陈建海、杨建平,中共党员。监委会自产生以来,村监会明确目标任务、坚持基本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形成了对村务公开、村务决策、村务执行工作的监督制约机制,真正体现了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工作氛围。现将村监会成立以来开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夹道村现有人口3244人,930户,现有村两委干部6人,其中:村委会主任兼任党支部委员6人,党员120人,村民代表35人。随着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壮大,项目改造建设、村务开支也逐渐扩大,如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现“让群众明白,干部清白”的目标,成为村监会工作的重中之重的工作。根据区、乡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部署,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雪华乡党委政府提出的“干事创业、团结廉洁”总要求,找准职责,强化学习,认真履职,积极开展村务民主监督工作,为村级党风廉政建设、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明确目标任务
监委会选举产生后,村党支部对新产生的监委会成员按照要求进行了简单培训,同时,组织村监会参加乡党委政府的业务培训。使监委会成员基本上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工作程序,并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使村监会人员迅速进入工作状态。
三、坚持基本原则
监委会坚持在党支部的领导下,认真落实贯彻党的农村各项政策,充分体现和反映群众的意愿,切实保障村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民主监督、坚持依法监督。依据“迎水桥镇夹道村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办法”围绕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实行民主监督,确保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的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合理安排、突出重点,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监督工作。
四、村监委开展的主要工作
2022年11月成立首届村务监督委员会以来,村监委着重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统一干群思想,找准职责定位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立后,根据上级要求,制定了村监会工作制度和章程,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生效,该制度对村监会的职责、义务和工作规程作了较详尽的规定,村监会组织全体成员认真学习,积极宣传,统一干群思想,在乡纪委的指导下,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坚持不干涉村两委的日常工作,做到重大事项事前恳谈、事中监管、事后预决算
公开制度,做到配合村“两委”工作不错位,履行监督职责不越位,找准职责定位。
(二)履行监督职责,提高监督成效
根据岗位职责要求,村务监督委员会对监督内容进行归档分类,加强日常村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坚持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有机结合,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有机结合,坚持专项监督与群众监督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形成良好的机制,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列席两委会议3次,听取民意4件,向村两委提出合理化建议2条。
根据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要求,村两委一直坚持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建立了“公开栏”,村监委着重对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程序等方面进行有效的监督,加大公开力度,接受群众监督,密切干群关系。
村务、财务管理一直是群众最关心的热点,也是干群关系中最敏感的问题,在财务监管方面,村监会按照财务制度,发挥有效的监督职能,对村级财务做到定期审核,定于每月25日为村财务审核日,重点审查村级收支情况,做到各项开支有原始票据,票据报销有经办人、证明人、验收人,确保了村级开支的真实性,到目前,村监会共审核财务11次,没有发现一件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村务管理方面,确保村级重大决策科学、租赁合同规范、收支管理公开,维护村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村监会成立至今,参与村级重大事务活动4次,如:太阳能路灯维修要求财务公开及工资平等的事项,在监委会的监督下,采用“四议两公开”
工作法的程序,合理的化解了这次群众的矛盾,维护了群众的根本利益。还有就是城中村项目改造工程,这项工程设及到村里的千农万户村民的利益,在这项工作中,村监委会把这项工作摆在重要的工作位置。从房屋核查丈量开始到拆迁结算,村监会全程监督,积极参与,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各个阶阶活动公开透明,确保群众的知情权,保障了群众的利益。
(三)强化学习教育,提高自身素质
打铁还要自身硬,村监委成员从事全新的监督工作,需要不断加强学习教育,提高自身素质。村监委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坚持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政策学习和业务学习相结合,积极参加乡党委政府组织的业务培训,组织村监委学习村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学习新颁布的政策法规等,不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增强工作责任心,提高村务监督的针对性、时效性。充分发挥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级经济建设中的作用。
以上是村监会成立以来所做的工作,有不到之处,请领导批评指正!
第5篇:村监会工作制度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
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中学习、办公制度
1、村务监督委员会每月集中办公不少于3个半天,由主任负责召集,学习有关文件,研究重要事项,履行监督职责,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填写相关履职记录。
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分工及岗位责任制度
1、村务监督委员会按照监督职责,成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财务监督小组,人员合理分工,明确各自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各负其责,责任到人。
2、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主持村务监督委员会全面工作,指导督促各工作小组开展工作。
3、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因健康原因或外出等其他原因短期不能到会正常履行职责的,应指定其他委员临时代行其职责。如遇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因健康原因或其他原因较长时间不能到会正常履行职责的,应在原未当选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候选人中直接递补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村务监督委员会议事制度
1、村务监督委员会讨论、决定事项采取民主协商、民主表决的方式进行,一人一票,原则上过半数委员同意即可通过讨论事项。
2、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由村监委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村监委主任根据工作需要,或经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可临
时决定召开村村监委议。
3、村务监督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主要商讨村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落实情况,评议当月村“两委”的工作情况,监督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及村务管理的情况。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制度
1、村务监督委员会每月月末要向乡纪委报告工作。
2、乡纪委及时对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进行简要汇总,并向乡党委报告。
3、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年年终或下年年初要向村民代表会议述职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
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两委工作双向通报制度
1、村两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每月至少将工作开展情况互相通报一次,加强相互间的沟通,促进监督与被监督双方思想和认识的统一。
2、上级发至村两委涉及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工作内容的有关文件,必须及时发给村务监督委员会。
3、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列席村两委重要工作会议,履行监督职责。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指导制度
1、包保各村的乡干部为各村监委工作联村指导员。
2、指导员每季度至少参加一次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例会,指导督促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并做好工作记录。
3、指导员要及时协调村“两委”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关系,帮助解决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协调制度
1、当村务监督委员会无法履行合法有效的监督时,乡纪委负责及时妥善协调处理。
2、包村干部同时也是村监委工作的协调员,积极主动帮助协调解决村监委工作中的矛盾和困难。
3、当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两委出现意见分歧或矛盾时,首先由联村干部沟通协调,协调不了的,再由乡纪委沟通协调解决。
村监会工作总结
村监会工作汇报(共7篇)
村监会主任工作汇报
村监会季度工作汇报(共6篇)
村监会主任述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