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真正过紧日子情况的自查报告

       关于贯彻落实真正过紧日子情况的自查报告

       一、主要做法

       今年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易县“政府过紧日子”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我乡财政明确提出“牢固树立长期过紧日子思想”,建立厉行节约长效机制,着力构建节约型政府。

       一是加强源头管控。

       从严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长期过紧日子有关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预算,与支出进度挂钩,各部门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统一压减,并对年初已列入预算未支出或达不到序时进度的市直部门预算再压缩,切实从源头上控制一般性支出增长。

       二是降低公务成本。

       进一步精简会议和各类活动,严格控制会议和培训的数量、时间、规模及列支范围和标准,严格履行报批程序,举办大型活动必须由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批。全面落实公务活动轻车简从规定,严控随行人员数量,人数众多时一律乘坐巴士出行。加强差旅管理,严格执行自治区和我市有关规定制度,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年内取消所有部门举办的各类外出培训班。各单位新增办公用房从存量房产中调剂解决、集中办公,推进会议室、附属用房、设施设备等资源共享共用,切实盘活存量资产。

       三是加强经费审核管理。

       大力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加强“三公”经费预算审核,严格执行相关支出标准,严禁超预算、超标准列支“三公”经费,严格审核物业费,各部门物业费到期需重新招投标的,原则上不得超过原预算,因机构改革确需调整的,报政府审批。

       四是加大结余结转资金统筹力度。

       将市本乡去年年底各预算单位结余结转资金全部收回,确需下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和项目实施进度拨付。

       五是加强对民生项目政策的梳理评估。

       坚持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相协调,加强民生项目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评估,坚持保基本、兜底线、可持续,严禁各部门自行出台涉及面广、超出本地区财力的民生政策,对达到国家要求标准的民生政策,不能随意提标扩面。对经过评估论证确需出台的,报政府审批。

       六是严禁盲目铺摊子、上项目。

       搞好项目前期手续和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严禁脱离实际、超越经济发展水平搞建设;对过度超前、资金需求明显超过财力可能的项目,坚决停止建设;对未足额落实资金来源、已审批未开工,以及可行性研究、评估论证等前期工作不充分的项目,一律不予开工建设。项目建设超概算、超预算的一律不予拨付财政资金。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及经济下行和减税降费政策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财政运行较为困难。二是做好“六稳”工作、完成 “六保”任务、保障三大攻坚战、民生和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均需要大量财力支撑,三是财政支出只增不减的固化格局没有根本改变,以及近年以来全面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压缩一般性支出的要求,逐年大幅度压缩“三公”等经费,财政支出压减空间有限。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进一步精简规范文件材料。坚持确有必要、讲求实效的原则,少发文、发短文,严控公文发放范围、数量和篇幅,全面减少普发性文件和常规工作正式行文。全面推行无纸化办公,除涉密文件外,公文运转全部使用办公自动化系统。严格要求市直机关各类材料使用双面打印,减少纸张浪费,同时鼓励提倡行文草稿使用废旧纸张印刷。

       二是坚持务实节俭承办会议。严格执行中央关规定,坚持合、并、减、短的原则,全面减少各类会议数量,简化会议程序,严控会议时间和规模,持续改进会风。

       三是严格项目支出预算。继续从严安排政府投资基建工程项目预算,停建、缓建、“瘦身”一批政府投资项目,切实加强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严格落实中央、自治区有关规定,设定办公设施、设备最低服务年限,积极推行旧物再利用,进一步提高办公设备使用效益。对城市运营、绿化等项目由过去总体承包转为链条式精细化管理,全面压减支出标准过高不切合实际、效益低下不可持续的支出项目。

       五是严格审核把关。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要根据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相关举措,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按照零基预算的原则编报和安排预算。严控“三公”等一般性支出预算,原则上按只减不增安排。强化支出预算执行,对没有预算的“三公”经费一律不予追加,并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和支出标准,确保压减“三公”等一般性支出。

       关于贯彻落实真正过紧日子情况的自查报告

       一、主要做法

       今年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真正过紧日子进一步严格财政支出管理的通知》要求,我市在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牢固树立长期过紧日子思想”,建立厉行节约长效机制,着力构建节约型政府。截至7月底,全市一般性支出同比下降17.5%。

       一是加强源头管控。在编制2022年市本级部门预算时,从严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长期过紧日子有关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预算,与支出进度挂钩,各部门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统一压减10%,并对年初已列入预算未支出或达不到序时进度的市直部门预算再压缩3~5个百分点,切实从源头上控制一般性支出增长。二是降低公务成本。进一步精简会议和各类活动,严格控制会议和培训的数量、时间、规模及列支范围和标准,严格履行报批程序,举办大型活动必须由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批。全面落实公务活动轻车简从规定,严控随行人员数量,人数众多时一律乘坐巴士出行。加强差旅管理,严格执行自治区和我市有关规定制度,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年内取消所有部门举办的各类外出培训班。各单位新增办公用房从存量房产中调剂解决、集中办公,推进会议室、附属用房、设施设备等资源共享共用,切实盘活存量资产。三是加强经费审核管理。大力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加强“三公”经费预算审核,严格执行相关支出标准,严禁超预算、超标准列支“三公”经费,全市“三公”经费下降42%。严格审核物业费,各部门物业费到期需重新招投标的,原则上不得超过原预算,因机构改革确需调整的,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四是加大结余结转资金统筹力度。将市本级2022年底各预算单位结余结转资金66.2亿元全部收回,确需下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和项目实施进度拨付。五是加强对民生项目政策的梳理评估。坚持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相协调,加强民生项目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评估,坚持保基本、兜底线、可持续,严禁各旗区、各部门自行出台涉及面广、超出本地区财力的民生政策,对达到国家要求标准的民生政策,不能随意提标扩面。对经过评估论证确需出台的,报市政府审批。六是严禁盲目铺摊子、上项目。严格落实国务院《政府投资条例》,搞好项目前期手续和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严禁脱离实际、超越经济发展水平搞建设;对过度超前、资金需求明显超过财力可能的项目,坚决停止建设;对未足额落实资金来源、已审批未开工,以及可行性研究、评估论证等前期工作不充分的项目,一律不予开工建设。项目建设超概算、超预算的一律不予拨付财政资金。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及经济下行和减税降费政策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财政运行较为困难,完成全年收入目标十分艰巨。二是做好“六稳”工作、完成 “六保”任务、保障三大攻坚战、民生和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均需要大量财力支撑,旗区财政收支平衡压力特别大。三是财政支出只增不减的固化格局没有根本改变,以及2022年以来全面贯彻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勤俭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压缩一般性支出的要求,逐年大幅度压缩“三公”等经费,财政支出压减空间有限,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进一步精简规范文件材料。坚持确有必要、讲求实效的原则,少发文、发短文,严控公文发放范围、数量和篇幅,全面减少普发性文件和常规工作正式行文。全面推行无纸化办公,除涉密文件外,公文运转全部使用办公自动化系统。严格要求市直机关各类材料使用双面打印,减少纸张浪费,同时鼓励提倡行文草稿使用废旧纸张印刷。

       二是坚持务实节俭承办会议。严格执行中央、自治区有关规定,坚持合、并、减、短的原则,全面减少各类会议数量,简化会议程序,严控会议时间和规模,持续改进会风。

       三是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严格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鄂府发〔2022〕52号)要求,加快建立和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全方位、全流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对重点民生保障、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项目进行重点评价,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坚决削减低效无效资金,优化预算支出结构,充分发挥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四是严格项目支出预算。继续从严安排政府投资基建工程项目预算,停建、缓建、“瘦身”一批政府投资项目,切实加强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严格落实中央、自治区有关规定,设定办公设施、设备最低服务年限,积极推行旧物再利用,进一步提高办公设备使用效益。对城市运营、绿化等项目由过去总体承包转为链条式精细化管理,全面压减支出标准过高不切合实际、效益低下不可持续的支出项目。

       五是严格审核把关。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要根据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相关举措,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按照零基预算的原则编报和安排预算。严控“三公”等一般性支出预算,原则上按只减不增安排。强化支出预算执行,对没有预算的“三公”经费一律不予追加,并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和支出标准,确保压减“三公”等一般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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