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岗位分析税务稽查
一、调查目的为了了解海宁市国税局税务稽查人员的工作条件,熟悉岗位的运行流程。通过此次调查,给税务专业的学习提供更多的实践走访机会,走进国税局,走进税务稽查。也为在校税务专业的学生更好地了解税务稽查员这一岗位的所需的要素提供了参考。
二、基本情况
我们小组通过实地调查,在走访国税局和地税局的过程中,了解了书义务稽查的工作流程与工作环境,但是也了解道路税务稽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执行情况,我们针对以上问题,通过网上查找的资料和小组讨论,进行了深入的分析。
三、税务稽查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稽查人员就账查账,手段单一。就目前而言,纳税人偷税手段存在多样性、隐蔽性、复杂性。一是利用不建账、不用票手段偷税。二是利用两套账或做假账手段偷税。少数纳税人对必须开票的设一套账,对不需要开具发票的,以现金收取货款,帐外循环、账外经营,另设一套账,隐瞒销售收入不申报纳税。
(二)注重稽查数量,忽视稽查质量。众所周知,税务稽查工作质量的好差很大程度上是由税务稽查所反映的查补收入的数字来体现的。一般说来,没有人会对一份没有任何查补数字的税务处理决定书理解其具有很高的质量。
(三)重视重点税源企业,放松小户纳税人。由于税务稽查工作始终围绕着查补收入而展开,税务稽查人员的工作着力点始终盯住一些纳税大户不放,而对一些缴税较少的纳税人则有所放松。原因是纳税大户销售收入多,外购货物多,发生的经济业务面广量大。尽管财务核算规范,但一旦出现问题,查补的数额也大,即“水面大、鱼也一定长的大”。相反对一些缴税较少的纳税人,因为小则销售收入少,经济业务的总量也就一定小。即使出现问题查补的数额也不大,认为如果经常光顾这些“小户头”大有“吃力不赚钱”的味道。
(四)注重纳税人存在问题,忽视管理部门的不足。在稽查中所发现的一些偷税行为,纳税人固然负有不可推卸的主要责任,但税务机关在日常的征收管理上也是有一定的责任的。如部分个体私营企业申报明显不实,个人所得税代扣代存在明显不规范的地方,主管税务税务机关却未及时督促纳税人限期改正。等到税务稽查机关对这些问题在做出具体税务行政处理时由于与申报数差异过大而存在一定的困难。
(五)稽查执行难度大。不谈一些大、要案的税款入库极为困难,就是一些查补金额并不大的纳税人,因种种原因在税款的入库上也非常吃力。更有的纳税人在收到税务处理决定书后,采取“置之不理”的态度、拒不履行缴税义务。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在实际运用中可操作性不大理想。
(六)对偷税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税务稽查是打击各种税务违法行为的有力武器,不充分发挥税务稽查的威慑力,就起不到对偷税行为的震慑作用。在稽查执法中对检查出的税收违法行为仍存在以补代罚、以罚代刑等问题,在查处偷税过程中,稽查部门行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时具有随意性,在很大程度上为偷税者减轻、逃避处罚提供了空挡,造成了税务行政处罚力度不到位;市地税局处罚标准出台后,虽有一定规范作用,但实际运行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四、税务稽查的建议及对策
(一)完善稽查检查方式,不断改进稽查方法。对被查对象不论大小、重点户或非重点户,一律平等对待,培养稽查人员良好的观察能力、分析能力和应变能力,通过一些细微之处寻找案件的突破口,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重要违法线索,要查深查透,力争查出一些利用账外经营偷逃国家税收等重大违法案件,增强税务稽查的威慑力。一是实行侦察式稽查,突出重点稽查、重点打击。二是实行“突袭式”税务稽查。对已实行电子财务核算、或电子与手工同时核算,实大于账等纳税人,采取突袭式稽查,通过实物盘存等手段发现疑点,查处疑点并实施有效打击。
(二)充分行使税法赋予的权力,加大打击税务违法行为的力度与影响力。现阶段由于对查获的税务违法案件,未及时惩处,或惩处力度不够,纳税人间接得到“违法收益”,他会选择再次违法,而诚实纳税人会觉得不公平,也会效仿取得“违法收益”,致使税务稽查目标难以实现。同时,对其它纳税人也是一种教育和警示,起到查处一户,整治一片的良好作用。别一方面对故意、恶意偷逃骗税的纳税人要加倍处罚,加大涉税犯罪的打击力度。要树立“严格执法、公平执法,就是最好服务”的理念。
(三)坚持以人为本,培养和造就一支能打硬仗、善打硬仗的复合型稽查队伍。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在抓好授课、考试培训的基础上,采用稽查案件集体汇报会、案例分析会、模拟查账等行之有效的方法、方式,努力提高稽查人员在财务、法律、计算机技术等各方面的综合执法素质。二是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和激活人才能力机制,结合轮岗换岗,把德才兼备,业务过硬、能查善管等综合工作能力优秀人才调整选拔到稽查岗位,实行业务能力与个人收入挂钩,激发干部职工自我加压、自强素质的内在动力,较好地解决疏于学习,淡化能力问题,促进队伍建设。三是制订合理的奖惩制度和内部执法激励机制。奖惩合理,有利于调动干部积极性;奖惩失当,对主查人员,按照一定的津贴标准给予岗位津贴,对查处大案要案的有功人员按照一定标准给予奖励。四是强化税务稽查执法的监督机制。建立和完善税务稽查案件查处结果公告制度和稽查案件复查制度,对案件复查发中出现的各种执法过错行为。
(四)加强与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强化司法保障,力争综合治理。加强同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增强执法刚性,提高办案效率。完善案件移送制度,建立相应的联动工作制度和办法,积极稳妥地做好稽查案件执行工作和抓好涉税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使地税、公安既各负其责,又相互支持,对那些达到移送标准的涉税案件,要通过召开联席会议汇总移送、专案移送等形式,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从而形成对偷税行为打击的高压态势。
(五)制订合理的稽查执法责任制度,加强对稽查案件责任的监督。一是取消一些不切实际的考核指标,如稽查收入、稽查面,使稽查部门腾出更多时间和精力认真履行稽查职能,搞好专项检查,专案检查和行业稽查,通过这些检
查查深查透,破解典型,以点带面,达到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目的。二是防止和杜绝税收执法中滥用自由裁量权,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式监督制约机制。在事前监督方面,加强对税收执法人员的教育,正确行使《税收征管法》赋予税务部门的自由裁量权,这既是对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也是税务机关、税务人员应尽的职责。
(六)加强税法宣传,疏通举报渠道,拓宽案源线索。一是加大举报税务违法案件宣传力度,让群众了解和熟悉地税部门举报工作的内容,便于纳税人举报案件具有针对性。二是进一步完善举报奖励兑现措施,调动广大群众对涉税案件的举报热情。三是要制定完善举报工作规程,建立起举报案件的批办制度、督办制度、反馈制度和不定期抽查制度,登记、批办、转办、查办、反馈等各个环节都要有章可循。同时要完善举报受理工作手段,在人工受理来电、来函和来访举报的同时,应设立举报电话语音信箱、互联网电子信箱等先进快捷的举报受理方式,提高举报受理的工作效率。
五、税务稽查执行
(一)税务稽查执行的意义
税务稽查中的执行,就是将税务稽查案件审理机构制作的《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处罚决定书》送达被处理、处罚的对象,监督其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税务处理、处罚决定,对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税务处理、处罚决定的执行对象采取和运用法律、行政法规赋予的各种税收强制措施,使税务处理、处罚决定得以完全履行的职能工作。
作为税务稽查过程中的一个环节,执行环节是税务稽查成果实现的重要环节。经过税务稽查的选案、查案和案件审理等环节的职能的行使,制作的税务处理、处罚决定,体现着对国家税收利益的维护,和对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的纠正和惩戒。《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处罚决定书》在执行环节能否得到完全履行,决定着税务稽查成果能否完全实现;税收违法行为是否真正得到纠正和惩戒;国家的税收利益是否真正得到维护;也关系着税法的严肃性和刚性的问题。因此,执行工作在税务稽查中可谓是意义重大。
(二)税务稽查执行的现状和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1996年制定的《税务稽查工作规程》把税务稽查工作规范为稽查选案、稽查实施、稽查审理和稽查执行四个环节。首次把“执行”引入到税务稽查工作中来,并逐渐推行四环节的分离机制。在近年的工作实践中,大部分县、区的稽查局把稽查执行和稽查实施组合在一起,既由稽查实施人员负责案件的执行工作,实行谁办案谁执行的方式;也有部分地区在一个城市实行一级稽查的稽查局设置了的执行机构,专门负责稽查案件的执行工作。但无论对稽查执行采用那种组合方式,目前尚无一套完整的工作制度或工作规则去对稽查执行工作加以规范。因此,对于税务稽查的执行工作仍需要作深入细致的探讨和研究。
近年来,税务稽查部门查处的税收违法案件,绝大部分都得到了有效的执行,主要表现为全国税务稽查部门查补入库税收收入的连年增长,目前全国税务稽查部门查补入库税收收入的规模已达到400亿元人民币。这说明了我国以法治税的环境在不断得到改善,税务稽查部门的执法力度不断得到加强,广大纳税人的守法意识也不断得到强化。但也有众多的积案长期得不到有效的执行,造成案件未执行或未被完全执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纳税人资金运营困难无力缴纳,税务机关因种种原因未采取强制执行措施;2.纳税人或在银行多头开户隐蔽资金状况,或隐蔽、转移财产致使无法追缴,税务机关的执行人员由于法治观念不强,未及时移送法院强制执行而失去诉讼时效;
3.地方党委、政府从本位主义出发对税务机关的执法进行不正当干预,致使案件难以执行;4.对纳税人破产、失踪等无法继续执行的案件,未按法定程序及时核销,形成不应有的积案;5.没有专门的机构和专职人员从事案件执行工作,致使在执行案件的管理水平低,案件的执行技术水平不高。这些问题的存在,制约着税务稽查执行工作的开展,影响着税务稽查成果的实现,并对税法的严肃性和刚性进行着挑战。因此,尽快规范税务稽查执行工作已势在必须。
(三)规范税稽查执行的途径
1.建立专门的税务稽查执行机构,是税务稽查工作专业分工的客观要求,也是税务稽查成果实现的重要保证。
2.设置专业岗位加强对稽查执行案件的管理有效提高案件执行工作效率。
3.充分行使法律、行政法规赋予的执行措施和手段,确保税务处理决定和处罚决定完全履行,维护税法的尊严。
六、结束语
通过此次调查,我们具体了解了税务稽查员的工作条件和流程,认识了税务稽查的工作现状以及现状所面临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建议。我们小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制定计划,落实到任务,再实地调查,收集资料。以海宁国税局为例,对税务稽查员这一岗位作出了具体的分析,为税务专业以后的工作提供了方便。
参考文献:[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2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22】8号)
[2].《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关于做好2022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相
关事项的通知》(税总稽便函【2022】15号)
第2篇:稽查岗位职责
政和分公司公营车稽查员岗位职责
为加强运输纪律稽查(以下称运纪稽查)管理工作,规范运纪稽查行为,提高运纪稽查效能,有效预防、遏制违反运输纪律行为的发生,确保运纪稽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岗位职责:
一、运纪稽查是指本公司运纪稽查人员依据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在执行公务和履行职责中,对所属公营车或协议委托客车驾乘人员遵守运输纪律、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监督和稽查的活动。
二、运纪稽查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重证据、讲事实。
三、运纪稽查以明查、暗查、随机检查、重点抽查等多种方式进行,以真正起到预防、遏制违反运输纪律行为发生的效果。
四、运纪稽查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稽查工作一般应选择在安全、可行的地点进行。
五、运纪稽查人员在实施稽查过程中,必须有2名(含2名)以上人员在场,并佩戴公司稽查证,实行文明稽查、礼貌稽查。
六、执行“跟车暗查”方式的,运纪稽查人员必须携带公司安全服务质量满意调查表,在跟车过程中,依照公司服务质量管理规定要求,对驾驶员的表现进行认真考核和评价。如发现违纪行为或嫌疑,要认真确实掌握相关情况,待客车到达终点站时进行查处;如稽查人员只有1人,可电话联系终点站相关管理人员协助查处。
七、查处违纪行为时,须认真如实填写稽查记录,切实做到证据充分、确凿,记录详细,手续完整,尽可能减少取证反复。
八、分公司每月安全运纪稽查不少于8次。
九、运纪稽查人员发现违纪问题应及时向分公司提交书面报告。如发现徇私情隐瞒不报者,视为共同违纪。
十、分公司接到运纪稽查书面报告,应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并作出处理决定,必要时书面上报上级公司。
十一、运纪稽查结束后,运纪管理部门必须及时将相关材料整理、归档、保存、备查。
第3篇:稽查岗位职责
稽查岗位职责
【篇1:稽查部】
稽查部管理条例
一、概述
督导部是公司服务质量管理的检查督导部门。代表公司对各部门、各岗位以及各级人员的工作
质量及执行制度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奖惩和考评,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确保公司各项方针、政策和目标战略的顺利实施。督导部下设督导主管和督导专员,具体负责工作质量检查督导、现场
落实制度执行情况,违章违纪现象处罚、调查处理顾客来信、留言、服务投诉和服务矛盾,负责公司内部宣传工作导向,为公司决策提供第一手管理资料。
二、稽查部岗位结构图
三、岗位职责
稽查主管
直接上级:副总经理
直接下级:稽查专员
1、根据总经理授权,根据公司制度、《员工手册》、《公司奖惩条例》以及岗位职责和服务规范,对
公司各岗位进行督导检查。
2、建立三级督导检查体系即①主管级②部门级③公司级,即督导部代表总经理行使检查、督导职权。
3、建立督导检查制度,采用常规检查、抽查、专项检查和不定期、不定时等方式,每天按公司统一的制度标准进行检查,检查结果随时通报各相关部门,同时记入《检查日报表》,作为奖惩处理的重要依据。
4、加强系统化管理,每周、月上报各项督导指标数据统计表,加以分析,并提出改进方案和建议。
管理方面的重大事故草拟专题报告,上报公司领导,并作为培训导向交人力资源部研究并存档备
案。
5、发现公司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现象,坚持做到“三不放过”即1)对发生的问题没有搞清楚不 放过;2)违纪者对错误没有认识不放过;3)未对当事人按公司规定进行正确处理不放过。
6、及时收集和整理顾客意见反馈表,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送报公司总经理。
7、认真处理公司内部各部门间的工作投诉,并及时执罚通报。 8、负责“督导检查专栏”,每周一期。
9、负责建立公司服务质量管理和督导检查档案。 10、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稽查专员
直接上级:督导主管
1、带头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模范执行管理制度,不断吸收最新管理知识,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业
务管理水平。
2、坚持原则、服从领导、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公正奖惩,及时兑现。
3、熟悉和掌握公司的各项制度与各岗位工作流程,严格按照《奖惩条例》和公司有关制度实施日常
工作检查、督导。
4、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公司员工的利益。
5、及时发现和处理日常工作发生的各类矛盾,准确全面地向公司领导和各部门反馈一线第一手资
料。
6、积极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督导部工作规范要求
(一)督导主管工作规范
1、带头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法检查,注意仪容仪表,保持仪容风纪,言行举止切实对公司
形象负责。
2、公正执法、以理服人,始终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制度大于总经理”的工作原则,执法过程中
要态度和蔼,一视同仁,不卑不亢,时刻维护公司的利益。3、日常检查督导要做到:
1)开门前,查公司各部门考勤情况,查员工迟到人数,仪容仪表,以及进场纪律和早班会情况。2)开门后检查公司环境质量、顾客服务、礼貌用语、督导各级岗位人员的职责、规范及制度执行情
况。
3)晚班后,检查清扫卫生工作,班会后,跟进培训及清场工作。4、检查督导工作标准。
1)认真严格按照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规范执行督导检查。
2)要做到敢于管理、严于管理、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发现问题,立即制止或规劝,并根据《奖惩
条例》和有关规定对照执行。
3)督导检查要认真做好查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当事人、问题内容和处理结果。
4)每天必须按检查向各部门反馈督导日报表,涉及到的奖罚也必须按程序和规定及时兑现。5、督导主管工作纪律
1)加强自身纪律,提高督导水平,树立督导员良好的工作形象,凡因督导人员执法不公,有徇私情或见而不管,管而不严以及奖罚不及时的,根据情节轻重,对本人一次性罚款50元-200元,并予以过失警告或记过处分。
2)督导主管不能以身作则,违反公司制度时,按公司《奖惩条例》予以处罚。
3)督导主管连续受到二次记过处分或工作不称职者,调离督导部,情节严重的,将予以辞退。
4)督导主管违纪时,由部门或人力资源部行使督导执法权。
5)被处罚人投诉,督导主管进行打击报复的一经查实予以辞退或开除。
(二)督导工作规范要求
(一)督导检查的依据、范围、方式
1、依据:督导检查主要依据《河南麦帝乐养生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制度》、《员工手册》、《公
司奖惩条例》和总经理指令。
2、范围: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人员、工作及设施,均属督导检查之列。
3、方式:
1)常规督导检查
a、每日由督导主管抽查若干部门。b、每周对各部门抽查一遍。
c、检查后,当日填写督导检查日报表,反馈到各部门并按公司规定,正确处理,奖惩兑现。2)专题督导检查
a、每周由督导部围绕工作的若干方面,如员工仪容仪表、服务态度、服务质量、设施运转
状况、卫生状况、突发事故处理等,做出专项督导检查计划进行督导检查。
b、各部门根据督导部督导计划,做出相应的部门督导检查计划,并实施部门自查督导。c、专题检查后,要写出专项检查记录。3)明察暗访
a、不定期邀请本行业的专家,集团公司领导及厂商和公司长期会员,对公司存在的问题进行
明察暗访。
b、暗访的专家及有关人员采用固定邀请形式,每年进行2至3次的暗访检查。
暗访采取秘密形式,由总经理和督导部负责组织。
c、暗查后,暗查内容资料由督导部核实,整理后转人力资源部和总经理。
(三)投诉处理
处理顾客投诉、厂商投诉以及公司各部门之间的工作投诉是督导部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合理控制公司服务质量的重要措施。1、公司受理的投诉来自三个方面
1)店内投诉,即总服务台投诉意见书、总经理信箱。2)各部门之间的工作意见反馈、厂商反馈意见。3)店外寄信投诉和电话投诉。
2、公司各部门收到投诉信箱后,必须签署部门调查处理意见,并于当天或次日上午,送报督导部汇总,各部门受理的各种投诉,不准隐瞒或不报。
3、督导受理的投诉,从受理之日起三日内拿出督导部调查处理结果上报总经理。
4、督导部每月25日将各种投诉汇总后,并做投诉情况分析报告,分发各部门并上报总经理。 5、处理投诉必须坚持“真实、准确、及时、公正”的原则,切实维护公司、厂商及广大消
费者和员工的权益。
五、公司三级督导制度
(一)督导部在总经理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的服务质量管理检查督导工作,并行使检查、督导、奖
惩、考核权。
(二)公司三级督导体系,即督导部代表公司行使全面服务质量管理监督检察权;部门级在部门主管
领导的领导下对本部门各业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主管级负责对本管区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部门主管、经理和部门主管领导即是本部门的行政领导,也是公司三级督导的负责人。其督导
业务受督导部指导、检查。
(四)公司督导、检查工作由督导部同一规划、部署、组织和实施。
【篇2:稽查科岗位职责】
稽查科岗位职责
一、科长岗位职责
全面负责以下职责:
1.负责依法对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以及市场秩序的监督稽查工作;
2.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抽验工作,组织制定全市药品抽验计划; 3.组织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负责对全市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大案要案的督查督办;
4.指导县药品、医疗器械稽查工作,开展对全市药品稽查人员的培训工作;
5.“药品快速检测车”使用管理工作;
6.负责对假劣药品、医疗器械投诉、举报的处理。
二、副科长岗位职责:
协助科长做好分管范围工作。
三、具体岗位职责
1.岗位名称:药品、医疗器械投诉和举报工作 1.1工作内容
(1)组织拟订有关药品、医疗器械投诉、举报制度规定;(2)负责对全市药品、医疗器械投诉、举报工作进行统计汇总,并提供分析报告;
(3)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举报、投诉工作的核查、协调和查处。1.2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1.3执法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的法律责任 1.4工作规程
岗位人员按照领导批示办理,提出办理意见报科长审核;科长审核同意后,报局领导审批后发文(函)。1.5投诉、举报查办程序
收到举报信后,根据举报内容转交有关县局或直接办理,起草转办函或答复意见,报科长审核或审批;由分管局长批办的,报分管局长审批。
1.6工作流程图
2.岗位名称:药品、医疗器械案件查处 2.1工作内容
(1)组织开展对中药材专业市场的监督稽查;
(2)依法查处制售假劣化学药品、生物制品、血液制品、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等药品违法行为;
(3)依法查处制售假劣医疗器械违法行为;
(4)负责对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案件的督查督办。2.2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
《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2.3执法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的法律责任 2.4工作规程:
岗位人员接到科长批转的资料后,起草转办函或组织查处,立案查处的按案件办理程序报科长审核;科长审核同意后,报分管局长审批;局领导审批后下达处罚决定书。3.岗位名称:药品抽验 3.1工作内容
(1)制定全市药品监督抽验方式和工作重点;
(2)依法组织开展药品监督抽验工作;
(3)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3.2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药品质量监督抽验管理规定》(国食药监市?2022?379号)3.3执法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的法律责任 3.4工作规程:
(1)起草年度药品抽验计划,讨论研究后报分管局长审批,下发相关单位;
(2)组织落实药品抽验计划的各项内容,并开展各项抽验工作,掌握药品抽验工作进展情况;
(3)根据假劣药品的发案特点,制定相应的药品监督抽验方式,报科长、分管局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4)对药品抽验不合格的品种,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5)对《药品质量公告》中的药品,组织依法查处,并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及时做出相应的处罚。4.岗位名称:医疗器械抽验 4.1工作内容
落实全省医疗器械监督抽验工作任务。4.2执法依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国家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验管理规定(试行)》 4.3执法责任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的法律责任 4.4工作规程
(1)组织落实医疗器械抽验计划的各项内容,开展各项抽验工作;
(2)对医疗器械抽验不合格的品种,报科长、分管局长批准后作出相应的处理;
(3)对国家局公告医疗器械抽验和省内抽验不合格的品种,依法及时做出相应的处罚。
5.岗位名称:指导和督查县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稽查工作 5.1工作内容
(1)组织拟定、部署和下发药品、医疗器械稽查工作计划;
(2)负责解答县局稽查工作的业务咨询;
(3)函复县局稽查工作的有关请示;
(4)指导、督查县局药品、医疗器械稽查工作。5.2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5.3执法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的法律责任 5.4工作规程:
(1)接收科长批阅的资料和相关意见;
(2)根据资料反映的实际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处理意见送科长审核,报分管局长签发(或送相关科室会签);
(4)将领导签发文件资料转发或电话告知县稽查部门;
(5)通过“网上稽查”系统告知或反馈工作处理情况。
6.岗位名称: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培训全市药监稽查人员队伍 6.1工作内容(1)负责组织对全市药监稽查人员的业务培训、轮训工作;
(2)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市药监稽查人员管理工作。6.2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6.3执法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6.4工作规程:
(1)制定全市药品监督稽查工作管理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考核、考评工作;
(2)组织建立全市药监稽查人员数据库;
(3)组织培训全市药监稽查人员队伍;
(4)临时抽调全市药监稽查相关人员开展突发性重大案件调查处理工作。
主题词:执法 职责△ 通知
抄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依法治市暨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
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
六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2年4月3日印发
共印25份
【篇3:专职稽查员岗位职责】
稽查员职位说明书
第4篇:稽查岗位职责
稽查人员岗位责任书
为确保旅客运输安全,公司加强对汽车站的管理工作力度,并和检票工作人员签订以下责任书:
1、工作时间严肃认真,态度和蔼可亲,熟记班车营运线路、清查好各个班车的人数。
2、工作按时交接,随时掌握车辆运营情况,配合站务工作。 3、遵守作息时间,杜绝迟到早退,上班时间认真负责,发现空岗、脱岗一次扣50元,严格执行请消假制度,如请假找人替班。
4、以上各项望站务员认真遵守执行,情节严重者交公司处理。
目标下达单位:
负责人:
站务员:
年 月 日
第5篇:税务岗位职责
税务岗位职责
1.
在财务管理经理领导下,按照国家税收保险等
有关规定,负责拟订公司税务工作计划,在上级批准后执行;
2.
负责公司税金的计算、申报和缴纳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财务审计和年检; 3.按照国家的相应规定,核算公司员工个人所得税,并负责登记、缴纳核算法定保险和补充保险的个人、公司缴纳部分,并管理相关的资金整体维护财务信 息数据,为公司进行相关的财务决策提供支持; 4.按月正确计算固定资产折旧,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清产核资工作; 5.及时做好会计凭证、账册、报表等财会资料的收集、汇编、归档等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主动进行财会信息分析和评价,向领导提供及时、可靠的财务信息和有关工作建议。
第6篇:税务岗位职责
税务岗位职责
1.在财务管理经理领导下,按照国家税收保险等有关规定,负责拟订公司税务工作计划,在上级批准后执行; 2.3.负责公司税金的计算、申报和缴纳工作,协助按照国家的相应规定,核算公司员工个人所得有关部门开展财务审计和年检;
税,并负责登记、缴纳核算法定保险和补充保险的个人、公司缴纳部分,并管理相关的资金整体维护财务信息数据,为公司进行相关的财务决策提供支持; 4.5.按月正确计算固定资产折旧,定期或不定期地及时做好会计凭证、账册、报表等财会资料的组织清产核资工作;
收集、汇编、归档等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主动进行财会信息分析和评价,向领导提供及时、可靠的财务信息和有关工作建议。
税务稽查局协查岗位职责(共6篇)
税务稽查局党风廉政工作总结(共5篇)
税务各科室岗位职责
稽查局检查科岗位职责
稽查局审理科岗位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