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三官一律”进社区(村)活动指导意见

       ­   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三官一律”       进社区(村)活动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夯实综治基层基础,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根据全省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官”现场会精神,市综治委现就在全市深入开展“三官一律”即:法官、检察官、警官(司法助理员)、律师进社区(村)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入开展“三官一律”进社区(村)活动的重大意义 深入开展“三官一律”进社区(村)活动,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夯实党的执政根基的现实需要,是新形势下践行能动司法理念、深化“三项”重点工作、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客观要求,是现阶段实现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创新实践和有益探索。特别是当前各类社会矛盾多样多发,深入开展“三官一律”进社区(村)活动,有利于各级政法综治部门更好的融入群众、贴近社会,推动工作下沉,促进工作关口前移,把维护稳定的工作做到社会最前沿和第一线,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内部、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及时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建立   “各方联动、齐抓共管”的社会管理格局。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坚持从大局出发,切实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入开展“三官一律”进社区(村)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二、坚持探索创新,确保“三官一律”进社区(村)活动不断取得成效 深入开展“三官一律”进社区(村)活动,不断提高政法综治工作水平,促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必须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在创新组织形式和工作方式上下功夫,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综治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

       (一)科学设置工作平台。要在当地党委、政府和综治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各区县、各开发区综治部门牵头,加强街道(乡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和社区(村)警务室建设,依托综治维稳工作中心、社区(村)警务室、社区(村)人民调解室、社会管理服务站工作平台,尽快建立“三官一律”工作室,“三官一律”工作室与社区(村)警务室、社区(村)人民调解室、社会管理服务站合并办公。

       “三官一律”工作室要依据有关规定,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确定联系法官、检察官、警官(司法助理员)和律师,健全和完善“三官一律”进社区(村)联系制度,确保年底前全市每个社区(村)都有法官、检察官、警官(司法助理员)和律师联系包抓,“三官一律”工作室全部挂牌并开展工作。警官(司法助理员)在社区(村)工作时间每周不少于8小时;

       法官、检察官、律师每周在社区(村)工作时间不少于4小时。及时发现和化解矛盾纠纷,为群众提供周到便捷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帮助群众解决遇到的法律问题。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要加强对工作的指导。

       (二)严格落实工作职责。要切实加强“三官一律”的教育培训,努力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三官一律”的共同职责是:加强法律宣传,组织法律咨询,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坚持与社区(村)干部、人民调解员、治安联防员等基层综治维稳队伍一道,把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形成工作合力,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护合法权益,表达利益诉求,增强法制意识,深化平安建设,提升“两率一度”。

       具体职责:

       法官职责:1、培训基层调解队伍,健全基层群众自主协商、解决纠纷机制;

       加强对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2、坚持便民立案、开庭,公开受理涉及土地、房产、婚姻、继承、赡养、经济纠纷、拆迁安置以及涉及老年人、残疾人的执行案件;

       组建基层协助执行网络,合力解决   “执行难”。3、做好立案咨询、刑事民事审判宣传及案件当事人回访工作。4、针对基层社会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开展司法建议,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和违法青少年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及反家庭暴力、无诉讼社区(村)活动。5、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做好诉讼调解工作。

       检察官职责:1、受理群众举报、控告、申诉,倾听群众司法诉求,为群众提供法律帮助。2、收集、发现各类犯罪线索,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3、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协助社区做好劳动教养、劳改释放人员帮教工作。4、加强对罪犯监外执行的检察监督,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5、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情况进行法律监督,深化检务公开,打造阳光检察,预防职务犯罪,提升司法水平,提高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警官职责:1.及时收集上报涉及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警情的各类信息,定期分析社情动态和治安突出问题,排查调处各类社会不安定因素。2.熟悉辖区人口情况特别是刑释解教人员、吸毒人员和容易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等高危人群和治安危险分子的情况,掌握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动态轨迹,全面准确登记实有人口,特别是对监管对象(取保候审、保外就医、监视居住、管制、假释)的管理。3、对辖区公共场所、治安复杂地区、重点要害部位开展经常性的治安检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预防和减少各类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4、受理群众报警,配合公安机关查处各类刑事治安案事件。5.加强治保会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落实物防、技防措施,深化基层创安活动,提高治安防范水平。

       司法助理员:1、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排查化解民间矛盾纠纷;

       2、指导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社区矫正;

       3、指导社区对安置帮教对象进行帮扶。

       律师职责:1、积极为生活困难者提供法律援助。2、协助社区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3、积极做好诉讼非诉讼案件的代理工作。

       (三)着力构建长效机制。要紧紧依靠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自治组织,建立“周有咨询、月有考评、季有讲座”和定期会商等制度,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建立“三官一律”进社区(村)工作实绩档案,确保联系法官、检察官、警官(司法助理员)和律师下得去、沉得住,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化解矛盾,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要。要建立集中宣传日活动,每月末集中开展一次宣传,使群众对   “三官一律”进社区(村)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扩大工作透明度和影响力,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自觉配合、积极参与,实现工作整体推进。

       (四)突出工作重点。要坚持把人口集中、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的社区(村)作为工作重点,强力推进。要从预防青少年犯罪、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出发,完善“三官一律”联系学校工作机制;

       要重视劳动争议纠纷化解工作,建立健全和谐劳动关系利益共享机制;

       要重视辖区重点建设项目的法律服务工作,针对”抢占工地、强揽工程“和“打砸商铺”等扰乱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三官一律”联系工作机制;

       要从引导企业特别是新社会组织、新经济组织依法履行职责和社会责任出发,建立“三官一律”联系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群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促进其健康发展。针对一些社会群体“抱团维权”,非法聚集、围堵党政机关、攻击执法人员,甚至上街示威游行的现象,要未雨绸缪,加强社会行业群体的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引导其依法理性表达诉求,预防和减少问题发生。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三官一律”进社区(村)活动顺利推进   深入开展“三官一律”进社区(村)活动,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周密部署。一是要切实落实组织领导机构。要建立由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综治牵头、公检法司共同参与的组织领导体系,设立办公机构负责日常工作。二是要着力加强工作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大物力、财力投入,确保活动正常开展。各级综治部门要经常向党委、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的问题。三是要全面强化检查考核。“三官一律”进社区(村)活动纳入年终综治维稳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责任目标考核范围,加大权重和分值。各区县、各开发区要加强对联系法官、检察官、警官(司法助理员)的考核,建立“三官一律”每年向群众代表述职和接受群众民主评议制度,对工作成绩突出、群众公认的要在晋级晋职和评选先进中给予优先考虑和政策倾斜,激励大家争先创优。10月底前要建立活动联系基本档案库,报市综治办备案。年底,市综治办对“三官一律”进社区(村)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工作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的进行通报批评,确保工作强力推进、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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