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一条例自查报告(共7篇)

第1篇:“一法两条例”自查报告

       三人办字„2022‟36号

       三原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三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贯彻落实“一法两条例”情况的自查报告

       市发改委:

       根据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22]40号文件和咸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2]55号文件精神以及咸发改函[2022]50号文件要求,我县对“十一五”以来贯彻实施“一法两条例”执法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一法两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一)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22年市上下达我县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0%,2022年底我县万元生产总值能耗实际下降4.98%,完成年 1

       度任务的125%。在全市2022年节能降耗考核中,我县节能降耗工作综合排名列全市第二。2022年至2022年能耗累计下降17.74%,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下降20%的82.11%。2022年市上下达我县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任务4.8%,据前半年统计数据显示,全年目标任务可超额完成,预计全县可提前一年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

       (二)节能工作落实情况。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抓好节能降耗工作。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节能降耗工作,及时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其它各位副县长为副组长,22个相关部门为成员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把节能降耗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把节能降耗指标完成情况纳入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实行“一票否决”。同时,根据各单位的不同职责,制定了年度节能目标责任书,对全县节能降耗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分工和安排。并且每年定期召开由县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的专题工作会议,对节能基础能力建设、能耗统计、监测、考核、淘汰落后产能等具体工作进行安排、协调和部署,有力地保障了节能工作的顺利开展。

       县政府为了切实把节能工作抓到实处每年组织召开一次由各乡镇、各部门及各重点用能企业参加的全县节能降耗工作会议,会议全面总结上年度节能降耗工作,科学分析面临的形势及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安排部

       署本年度节能降耗工作的重点和主要任务。同时县政府在会上与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及重点用能企业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对节能目标作了进一步的分解、深化和细化,明确了责任,夯实了任务。

       2、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节能产业。 大力发展文化、旅游等低碳节能产业,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第三产业得到快速发展,截止2022年底,全县第三产业增加值达到19.7亿元,同比增长16.6%。在工业节能方面,我们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三原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严把项目审批环节能评关,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我县《淘汰高耗能、高排放废旧车辆实施方案》、《建筑行业墙体设计等节能标准及实施意见》、《农村沼气池建设实施办法》等各项节能降耗政策性文件。开展了型煤下乡、天然气进村入户活动等;实施了灌溉设备节能改造工程,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发展城市天然气终端消费和扩大储存量等;限制并逐步淘汰粘土实心砖的生产,鼓励、支持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及应用。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搞好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我县出台了《关于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的若干意见的通知》,2022年关闭了三原县秦光造纸厂;2022年10月中旬对三兰水泥厂(2号机立窑)10万吨落后产能生产线进行关停,并督促其对另外一条生产线进行了技术改造,通过采用无烟煤工艺煅烧、原材

       料翻晒和水泥助磨剂的使用等节能新型工艺技术,以及对吸尘设备的技术改造,使企业用电量和原煤的用量大幅度降低;按照陕发改产业(2022)380号文件精神,今年6月初关停了富雄焦化厂8万吨的落后焦炉产能,并计划在10月份全部进行拆除。

       3、切实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民节能意识。 在节能宣传方面,我县每年以中、省、市节能宣传周活动为契机,积极组织各相关单位、重点用能企业,通过上街宣传、悬挂横幅、制作宣传版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节能宣传活动。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各种媒介,加大节约能源宣传力度。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使全县各级领导、广大干部职工、群众进一步明确了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了自觉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节能降耗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和保障。

       (三)节能投入和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为了支持节能重大工程项目和公共管理支出,我县制定出台了《三原县节能降耗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先后拨付节能专款144万元,2022年,拨付节能专款170万元,2022年,拨付节能专款200余万元,2022年,拨付节能专款276万元。我们牢牢抓住国家政策向节能降耗方面倾斜的机遇,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进行节能技术改造。截止2022年底全县企业技术改造投入达6亿元

       以上,其中节能技改投入比例不断提升,主要用能企业投入了大量的资金用于节能技改,更新老旧耗能设备及工艺。县节能办先后多次在省、市推介陕西宏远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能量系统优化改造项目、陕西方圆汽车标准件有限公司天然气替代烧油炉窑技术改造项目、郭氏玻璃熔炉技改项目等,并为宏远航空、方圆汽标争取到省级节能专项资金230万元,景盛钾肥、龙桥面粉厂、世纪明大果业、石油钻头厂等技改项目获得专项支持210万元。在节能成效方面,我县陕西宏远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投资5060万元的“能量系统优化改造工程”,使企业的万元产值能耗降至0.2吨标煤,较2022年下降了11.2%,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三原昌鑫钢铁制品有限公司投资1.5亿元引进先进的连轧工艺设备,所用电机全部为全自动调速电机,仅此一项节约标煤约为2500吨。陕西方园汽车标准件有限公司投资1046万元进行了工业燃油炉改燃气炉项目,实现了节能节油的明显收效。

       在建筑节能方面,县委、县政府以及县住建局积极宣传墙体革新与建筑节能方面的政策法规,大力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及建筑节能技术,各建筑设计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及建筑节能标准和规划,不断扩大新型墙体材料应用面,通过全县上下的不懈努力,墙体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近年来我县新建的豪诚住宅小区、交大康桥住宅小区、滨港温泉新城住宅小区等都能严

       格按照“节能示范工程”标准进行施工,节能建材的使用率达到100%。

       (四)节能技术开发和推广情况。

       在节能技术开发和推广方面,县科技局把节能技术研发列入年度科技计划,使节能技术广泛用于工业生产的各个环节和领域。“十一五”以来,全县科技三项费用共列支500多万元,主要用于新技术、新产品推广使用和技术创新等方面。农牧、住建、交通、教育、卫生、文化等各行业都把节能降耗作为重点工作之一,纳入本部门业绩考核之中,节能工作效果显著。特别是在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沼气池建设、水利设施建设、太阳能、地热、清洁能源利用、天然气入户工程、农村厨灶改造等方面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截止2022年底全县共新建沼气池9000余座,秸杆还田率达到80%以上,推广测土配方施肥70余万亩,型煤下乡、天然气进村推广活动已全面启动,其中天然气用户数增长达400%以上。住建局加大建筑领域节能、城市管理领域节能工作力度,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对大型公共建筑建设加大了节能审核和日常节能管理督查力度。截止2022年底全县生产新型墙体材料折合标砖3500多万块,总节能量1800多吨标煤,节地49亩。“十一五”以来,全县新建的建筑工程,均采用新型墙体材料,应用比例达100%。县交通局加强交通线路管理,更新线路班车200余辆,全县出租车已基本上实现双燃料转型工

       作(油汽混燃)。工业发展局等部门积极鼓励企业新上和应用节能新技术,积极发展和推广高效清洁燃料锅炉和新型隔热保温材料工业锅炉,提高工业锅炉的热效率,鼓励“十一五”期间十大节能重点工程的推广和应用。利用节能宣传周及科普宣传活动加大节能灯推广宣传力度,全县共推广使用节能灯14万只。制定并出台了《三原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办法》及《三原县“十一五”后两年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加强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有效落实了全民节能行动措施。

       (五)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降耗工作情况。

       为了抓好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工作,我县制定下发了《三原县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方案》,并与重点用能企业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要求企业主管部门、重点用能企业对照节能目标,认真检查企业节能降耗工作情况,充分利用现有能源,加强能源综合利用。在重点用能企业中建立节能工作责任制,设立节能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加强用能计量检测,扎实搞好能源统计。对重点耗能企业节能工作进行跟踪、指导和监督管理,突出节能业绩考核,实施节奖超罚措施。鼓励企业进行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督促企业使用节能计量器具和设备,达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益,节约能源的目的。

       (六)法律、法规完善和执行情况。

       “十一五”以来,我们先后转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陕西省节约能源条例》、《陕西省建筑节能条例》等中省市有关节能方面的政策法规及文件,并将文件精神通过政府名义下发到各乡镇、各部门,要求认真学习并在工作中抓好贯彻落实。根据国家、省、市文件精神要求,我县制定出台了《三原县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三原县建筑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三原县废旧车辆管理暂行办法》、《三原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购置及管理办法》、《三原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三原县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方案》、《三原县“十一五”后两年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关于重点用能单位上报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工作目标,落实了工作任务和责任。每年年初,县节能办会同政府督查室、统计局、发改局等部门对上年度各乡镇、各部门以及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降耗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对能耗指标进行核查,将考核结果列入各部门考核体系,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切实使节能降耗各项目标任务落到了实处。

       二、贯彻实施“一法两条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们在贯彻实施“一法两条例”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收到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但在具体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全社会的节能意识还不够强,有些部门和企业重

       视程度不够,节能降耗认识不足,思想滞后,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是节能统计和计量工作相对滞后,还需进一步完善。 三是节能培训的覆盖面还需进一步扩大。

       四是节能执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节能执法监督检查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抓基础,促进节能降耗管理规范化。

       一是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体系。按照国家、省、市《节能统计指标体系监测体系考核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加强对各单位、各乡镇、工业园区和重点用能企业的考核力度,以考核促进节能责任的落实。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按照县政府机构改革后县节能办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节能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加大对节能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全面提高节能执法水平。三是加强能源统计工作。加强能源统计人员的培训,提高能源统计人员业务素质,建立能源统计体系,建立健全节能基础台帐。

       (二)抓宣传,全面提高全社会的节能降耗意识。

       加强节能法律法规的宣传,重点宣传《节约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可再生能源法》与《国务院加强能源工作的决定》、《节能减排全民行动方案》、《陕西省节约能源条例》、《陕西省建筑节能条例》等,采取板

       报、横幅、广告牌、网络、手机短信等形式,扩大宣传范围,增强宣传效果,努力提高全社会的节能降耗意识。

       (三)抓推广,确保节能降耗工作取得实效。

       切实抓好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审计工作,做好绿色照明优质节能灯的推广。利用政策、经济措施,鼓励县内企业单位积极采用节能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材料,鼓励引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和发展循环经济。做好国家、省、市节能专项资金争取工作,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引导鼓励节能主力军企业积极主动开展节能技改工作。同时,抓好节能新技术的研发,扶持节能产业的发展。

       (四)抓管理,建立节能降耗工作长效机制。 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准入门槛,全面落实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加强对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管理,逐步把年能耗在3000吨标煤以上的企业全部纳入重点用能企业范围,不断促进节能降耗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和标准化。

       三原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三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第2篇:科普实施一法一条例自查报告

       锦屏县铜鼓镇科普“一法一条例”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镇科学技术普及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5月17日,我镇人大主席团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贵州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通知要求,研究制定了全镇科技进步执法检查方案。5月17日,我镇组织召开了科学技术进步执法检查动员会,镇人大主席团成员、镇政府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部分镇直单位负责人、主要企业负责人共2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对在全镇开展科技进步执法检查工作作了部署,并对搞好这次执法检查提出了具体要求。5月11日—5月18日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自查,形成了自查报告。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贵州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的要求,镇政府就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基本情况

       《科技普及法》自颁布实施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镇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积极有力措施,加强科技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实施“科教兴镇”战略,科技进步工作有了明显成效。

       (一)科技发展意识进一步增强。一是成立了科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职人员,下设专职办公室,制定了有关政策文件,强化政府对科技工作的领导,积极营造有利科技发展的宽松环境。二是加大了对科技进步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宣传资料、宣传橱窗等多种途径进行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科技人员对科技法律法规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不断增强了全社会的科技法制观念。三是加强科普知识的宣传,提高全民科技素质。积极配合好上级部门举办科技活动周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展览等多种形式,大力普及科技知识。一年来镇科普活动站协调农业、计生、妇联、水利、国土、综治、民政、社保等部门利用赶集日开展科普宣传6次,接待群众1200多人次,发放各类资料2000多份,使广大群众对农业适用技术、生理健康、安全生产、减灾救灾等科学知识得到了提高。

       (二)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情况。2022年,镇党委、政府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为科普创建的指导思想,多渠道筹集资金,科普经费投入11000元,吸纳社会科普投入15000多元,累计达二万六千多元,积极争取文广局、网络公司、人事局等部门的物资,加强我镇农家书屋、闭路电视、无线广播、远程教育室的良好运行,确保科普力度。

       (三)科技服务经济进一步深入。随着科技事业稳步发展,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逐步提高。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的力度加大。粮食生产良种率达到100%,除草剂、薄膜覆盖、林果套袋等新技术广泛应用,大棚蔬菜、规模养殖等农业科技重点项目显现成效,极大地促进了广大农村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效益的增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仍需加强。一是工作标准不够高。科技工作虽然列入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但是工作没有制度化、经常化,听取科技工作的工作汇报少,解决科技工作的难题少。二是法律法规宣传不够广泛。在科技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上虽然力度也比较大,但对农村等薄弱环节和地区宣传效果欠佳,群众科技意识和法律观念还比较淡薄。三是科普知识的宣传不够深入。有的宣传方式比较单一,科技知识普及程度不高、效果不太好,全社会讲科学、崇尚科学的氛围不浓。

       (二)科技投入相对不足。镇政府对于科技工作没有实行实报实销制度,每年投入相对较少,由于经济条件等客观原因限制,科技投入的增长滞后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三)科技人才非常缺乏。由于政策环境的原因,科技人员失去了在基层充分发挥作用的依托和立足点,致使乡镇农业科技人员非常缺乏,具有中高级的专业技术人员仅有数人。大量的科技人员集中在市直机关,形成上多下少的“倒金字塔”型分布结构。

       (四)服务体系没有健全。农业科技推广网络不够健全,特别是信息服务体系薄弱,在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方面力量不足,时效性较差。

       (五)管理职能不能发挥。现在乡镇科技工作已经并归农业服务中心,管理手段乏力,经常处于要执法无权力,要技术无人才,要支持无资金和难谋事、难办事、难成事的境地,职能作用不能得到充分发挥。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在县科普创建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在县科协的大力帮助和指导下,紧紧围绕科普示范创建工作要求,精心组织,进一步完善,扎实推进我镇科普创建各项工作,营造浓厚的氛围和良好的社会环境。在使我镇创建活动常抓不懈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我镇薄弱的工作,一是加强我镇科普协会的发展,进一步使科普协会发挥它的能动性,使它成为科普创建、科技普及的一支生力军;二是加大科普示范基地的建设,如花桥葡萄种植基地,山核桃种植基地,加大对这些基地的资金投入,提升科学技术含量,使它们带动周边群众对种植业发展,扩大基地规模。

       在开展科普示范创建工作中,尽管我镇做了一些工作,但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科学文化需求还有很大差距。我们将认真总结创建工作不足,学习借鉴别人的成功经验,完善创建方案,创新活动载体,努力把我镇的科普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铜鼓镇人大主席团

       2022年5月18日

第3篇:一法一条例

       “一法一条例”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个别条款内容笼统,可操作性不强。在现实监管中,常会遇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以人为本的方针,应当责令该生产经营单位停产整改,消除隐患,但这一行为却因缺少法律支持难以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中赋予了执法人员这项权利,可是操作性不强。《安全生产法》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文中的“重大事故隐患”定义是指可能造成死亡10人以上,或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事故隐患,也就是说当企业存在可能造成死亡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事故的时候,执法人员才可以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排除隐患,这一规定明显不可操作。海南区企业大部分为中小企业,有的从业人员不过几十人,即便存在严重事故隐患,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的可能也微乎其微,难道说因为现场作业人员不足10人,就可以任由其冒险作业吗?

       二、法律法规中内容与现实情况脱节。由于《安全生产法》及《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时间交长,其中内容尤其是要求和罚则已与现实情况有所脱离。例如《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和《条例》第十三条中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的规定皆是“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意外企业的要求是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而现如今,安全监管部门根据国务院、自治区和乌海市各级政府文件的精神,要求所有规模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足够数量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日常监管的经验和效果来看,后面明显更加科学,但是却缺乏有力的法律依据,如果个别企业人数不足300,拒不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也没有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作为执法部门,我们无法对其行为进行有力纠正。

       三、个别条款的实施存在困难。例如《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四条中“„„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这样的内容在现实工作中缺少可操作性。在一般情况下,无论是何种性质、何种形式的生产经营单位,尤其是私营企业的“违法收入”并不是透明的,因为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所得”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时相悖的,其真实的“违法所得”一般都难以查清,即便是查了,也要耗费很多人员和精力,因此这样的条款执行起来十分困难。但是很多条款中都存在“没收违法所得”的要求,而且根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有关规定,这一程序是无法逾越的,也就是说明明可以立即制止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违法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但是却会因为无法履行“没收违法所得”这一程序不得不暂时放任其行为,听上去匪夷所思,但实际操作中确实存在这种问题。

       四、重制度,轻现场。按照《安全生产法》指定的原则,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是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法律法规,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所以在《安全生产法》和《条例》的制定中多偏向于对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和其他文字性的内容,例如安全条件评价、安全资金投入、落实安全职责、安全生产机构设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等等。但现实执法检查中的情况却不尽相同,通过屡次事故后对执法人员的处理结果中不难看到,仅仅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制度责任管理进行检查和规范是远远不够的,作业现场也是检查的重点,甚至其重要性更高。在《安全生产法》和《条例》中,无论是要求条款还是罚则,都缺少现场检查内容,这给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执法中带来和很大的不便。

       五、个别法律条款设置不合理。在《安全生产法》中,个别条款存在“前有要求,后无手段”的现象。例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三同时”进行了要求,但是以后的条款却没处罚条款。例如某生产经营单位未履行安全生产“三同时”进行生产,他的违法行为清楚,违法事实明确,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的有关规定,但是没有处罚条款,使得执法人员缺乏后续的处理手段和依据。

第4篇:一法一条例心得

       义务教育法及甘肃省义务教育条例学习心得

       高 福 礼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新《义务教育法》是在对我国依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系列指导和保障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制度与准则。它用法律的形式将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指导思想,并重点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义务教育投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问题作出了规定。新法律着力建立和完善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各项制度,在很多方面有创新、有突破,为我国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新《义务教育法》是改革开放以来教育上的重大成果,也是改革开放、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必然,为学校办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新《义务教育法》中,四处提到特殊教育,充分体现了这届政府人文化的关怀和亲民的思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提升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让这些有残障的孩子、这些家庭看到

       希望,看到党对他们的这种关怀。从这一点上看,新《义务教育法》凸显了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

       学习了新《义务教育法》最大的一点体会是要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教育的方方面面都有法可依,有法可循,而不是单纯的政府行政部门的行为。可以说,新《义务教育法》为教育教学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肯定会促进了教育的良性发展。

       甘肃省《义务教育法实施条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现阶段省义务教育改革发展的实际,在许多方面进行了细化和完善,对于高质量普及我省义务教育,促进全省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推进全省教育科学和谐发展,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事业,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下面是本人的一些心得体会。一是明确五费全免。

       这一政策真正实现了读书费用全免。

       二是体现了教育公平。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三是突出了教育均衡。

       义务教育是普惠性教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对保障适龄儿

       童、少年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具有重要作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缩小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的差距。

       通过对《条例》的学习,使我进一步提高对义务教育地位与作用的认识,明确学校、学生、教师在义务教育中所享受的权利,应履行的义务与责任,正确树立依法治教的观念,为高质量普及义务教育,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教育科学的和谐发展贡献力量。

第5篇:“一法一规范”学习自查报告

       “一法一规范”学习实践活动自查报告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教育方针,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我校教师的师德素养和专业水平,激励教育战线师德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关于全面开展“一法一规范”学习实践活动、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与职业道德教育的通知》(陕教师〔2022〕22号)精神以及校党委“关于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与职业道德教育,落实‘一法一规范’学习实践活动的通知”有关精神,我校深入开展了“一法一规范”的学习实践活动。

       作为一名光荣的高校教师,作为人事处的负责人,作为此次学习实践活动的主要倡导者和组织者,我在“一法一规范”的学习实践中受益良多、感触颇深。

       一、坚持“师德育人”与“依法治教”的结合,更新师德观念,规范执教行为。

       “一法一规范”学习实践活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教育、做人民满意教师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和教育方针,更新师德观念,规范教师执教行为,推动教师队伍管理规范化,塑造教师新形象,巩固和提升教师的社会地位,不断提高社会、学生和家长对教师从教的满意度,争当人民满意教师。

       学习实践活动以学习实践《教师法》、《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陕教师〔2022〕65号)为切入点,以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及教师心理健康与安全保卫知识教育为主要内容,倡导以爱和责任为核心的高尚师德,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与职业道德教育。通过“一法一规范”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引导和带动全校广大教师不断提高自觉学习和模范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努力做到学高、德高、技高,把全校教师群体建设成公民道德的楷模,以优良的师风,带动教风,促进学风,优化行风,从而促进和谐、文明的大学校园建设。

       学习实践活动作为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和师德教育的一项主要内容,不仅仅是对“一法一规范”的笼统掌握,学习实践不仅要求我们认真学习《教师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试行)》以及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等书面文件,还要们通过对文件的学习在实践中切实提高广大教师模范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更新教师职业道德观念,深谙其涵,渗透到工作中,落实于行动上。

       二、坚持依法执教,培养模范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促进和谐、文明的校园建设。 依法执教是新时期教师职业道德内容之一,德治与法治不可偏废。依法执教不仅是教师对自身行为的规范,而且是法律赋予教师的基本义务。依法执教作为新时期教师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是因为教育法制化发展的必然要求。首先,教育已成为社会发展的一大支柱,为确保它对社会发展的巨大作用,当代社会越来越注重教育发展及其目的实现法制化保证和规范,由此使教育日益显现出法制化的趋势,在这种情况下,依法执教必然成为社会对教师教育工作的一种规范和要求。教育法制化方面的原因,显示了教师依法执教的社会必然性,是依法执教的社会学依据。其次,是由于(教育)法律法规与道德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法律本身有其内在的道义性存在,是依法执教所以成为一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伦理学依据或内在原因。道德与法是两个不同的领域,是两个不同的学科概念,虽各属不同领域的概念,但他们相互间的内在联系却是非常密切和多方面的,主要表现在:发展过程的联系性;内容上的联系性;目的上的联系性;价值精神的联系性。正是这种内在的联系,使法律法规及其执行过程总是带有道义性。教育法律法规的道义性主要是指在教育法律法规中体现出来的善意性、人道性、公正性的价值确定以及它对善、对人道和公正的维护性。最后,从教育的人道化要求来看,作为一种文化精神,教育人道化已成为现代教育重要特点和追求。在现代教育中,人道的保证和维护,光有教育内部的伦理性倡导和约束是不够的,也必须要有法制的保证和规范。可见,依法执教也是保证教育人道化所必需。

       “依法执教”的实质就是要从严格守法的高度,始终坚持正确的教育方向。《教师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三个文件中对我国教育事业的性质和方向做出了明确规定,是我国教育事业,尤其是高等教育得以健康发展的法律保证。教育战线要全面以法治教,严格遵守三个文件的规定,始终不渝地坚持把法律作为我们一切行为的准则。

       “依法执教”要求我们在实践上坚持和维护教育法律法规,第一,是要认真学习和领会我国当代有关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法律法规,明确教师在教育中应依法承担的法律权利、义务和责任,自觉运用法律准绳较好地处理和解决教育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法律问题;第二,是要注意从法律的角度来认识和理解我国的各项方针政策,这样有利于教育中一些不良现象得到切实克服和解决;第三,就是依法执教应体现在依据法律来维护和保护教育对象的合法权益上。具体说来一是学校和教师在学校的管理上和教育教学中,要注意避免对教育对象的合法权益带来侵犯或伤害。二是要对学校或社会上出现的各种侵犯或危害教育对象合法权益的现象和行为,依法进行坚决抵制和斗争;三是,学校和教师要培养教育对象的维权意识,是教育对象具有对自身合法权益维护的自觉性。

       三、培育师德新风,带动整体师德水平,推进师德观念的更新。

       在中华民族绵延几千年的教育教学实践中,形成了众多优良的师德观,如“当师之务,在于胜理,在于行义”,“为人师表,教学相长”,“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等等。这些都是新时期教师的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曾明确指出:“教师要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增强实施素质教育的自觉性,要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实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生,要有宽广厚实的业务知识和终身学习的自觉性,掌握必要的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要遵循教育规律,积极参与教学科研,在工作中勇于探索创新,要与学生平等相处,尊重学生人格,因材施教,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对于新时期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目标和基本内容,我把其归纳为四“心”: 第一、事业心。教师的道德是教师的灵魂,师德是教师职业理想的翅膀,教师的工作是神圣的,也是艰苦的,教书育人需要感情、时间、精力乃至全部心血的付出,这种付出是要以强烈的使命感为基础的。“育苗有志闲逸少,润物无声辛劳多”。一个热爱教育事业的人,是要甘于寂寞,甘于辛劳的。这是师德的首要条件,是教师积极做好本职工作的原动力。事业心与人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是紧密相连的,同时,教师能否真正成为你一辈子最值得追求的事业,也非随便说说,需要长时间的学习和实践。学习就是要通过了解教师对本职工作的理解,他人对教师职业的理解,以至于整个社会对教师职业的理解,从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中把握教师职业的价值。当然,要真正做到这一点,还需要亲身体验,就是实践,即在从教的过程中真正体会到教师职业的价值,逐步建立起自己的事业心,并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第二、责任心。“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生观,增强实施素质教育的自觉性”所说的就是责任心。其实每一位教育工作者认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仅是教师个人的事,更是社会所赋予的责任。这种责任来自学生及其家长和整个社会。学生家长把学生交给你,希望通过你的教育培养使其子女成材;学生听你的课,爱戴你,尊敬你,信任你,孜孜以求向你学习,难道我们能辜负学生家长之所望,随意推卸肩上的千斤重担吗?再说,学生是社会的未来,国家的希望,我们伟大祖国明天的繁荣富强,得靠他们来实现。以此说来,教师要严于律己,谨慎从教。第三、进取心。教师的进取心首先在于对自己做好教师工作、讲好课有信心,有了信心才能使人充满生机与活力,永远蓬勃向上,永远不知停息。教师的进取心更在于永不满足,具有终身学习的意识。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教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能换来学生的进步,从某种程度上,满足感成就感油然而生,但知足常乐不属于教师。教师的生命力在于不断学习,不断进取。教师所面对的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事物,而是活生生的人,日新月异的知识。只有跟得上时代前进的脚步,边教边学,才能永葆青春活力。商家常流行一句话: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其实,我们教师的自身业务素质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当然,教师承德进取心也少不了毅力,一种百折不挠的精神,一种持之以恒的意志。

       第四、爱心。邓小平同志说过“我们提倡学生尊敬师长,同时也提倡师长爱护学生。尊师爱生,教学相长,这是师生之间革命的同志式关系。”这与《决定》中的“敬业爱生”“与学生平等相处,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是一致的,他们都对新时期的新型的师生关系作出明确的要求。关心热爱学生,是教师的理智感、美感和道德感凝聚而成的一种高尚情感,是教育实践中一种强大的教育力量和手段,它表现了教师对祖国、对人民、对党的爱,体现了教师的独立人格和应承担的社会责任。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

       总结自己近三十年的教学实践,我始终认为自己在职业道德方面能够做到热爱本职工作、终身勤奋学习、恪尽职守教书、全心全意育人;在为人师表方面坚持做到举止得体、尊重学生的人格,理解、尊重、信任和关爱每一位学生;在教育教学方面认真钻研教材、精心备课、认真教学,杜绝一切敷衍塞责、学术造假及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行为等。然而,个人的认识不能做到全面的客观,通过对“一法一规范”的学习和实践,通过对实践中处理教书与育人、言传与身教、教育学生与提高自已之间的关系的反思和领悟,我认为自己在依法执教的法律意识的认识上还存在一定的不足:

       首先,要进一步提高依法执教的自觉意识。第一,是增强对教育法律法规意义的认识。第二,是要注意形成法律信仰,坚信依法治教、依法执教是现代教育发展的必由之路,进而坚定不移地推进和保持教育的法制化;第三是要不断强化法律责任,因为它不仅能赋予依法执教的义务感,而且还能在实践中自觉承担起依法执教的使命,作为自己应尽的责任。

       其次,正确认识和处理教育法律法规与教育规律的关系。要注意强调和坚持依法执教,同时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因为一种科学的教育法律法规,不仅要体现国家的意志,而且还要有教育学上的依据,要符合教育的实际情况和特点,符合教育的客观规律,这样才能使教育法律法规既具有法律的特点,又具有教育的特点。正因为这样,一些教育规律在教育的法律法规中总是被有所体现的。强调依法执教将会更加有利于确保教育符合规律的发展,教育工作符合规律的展开。应注意在实际教育中,依法执教和依教育规律执教,不存在孰轻孰重的问题,两者都是搞好教育工作不可缺少的,之不过是各自作用有所不同罢了。

       最后,就是在实践中自觉坚持和维护教育法律法规。第一,要认真学习和领会我国当代有关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法律法规,明确教师在教育中应依法承担的法律权利、义务和责任,自觉运用法律准绳较好地处理和解决教育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法律问题;第二,是要注意从法律的角度来认识和理解我国的各项方针政策,这样有利于教育中一些不良现象得到切实克服和解决;第三,就是依法执教应体现在依据法律来维护和保护教育对象的合法权益上。要对学校或社会上出现的各种侵犯或危害教育对象合法权益的现象和行为,依法进行坚决抵制和斗争;三是,要培养教育对象的维权意识,是教育对象具有对自身合法权益维护的自觉性。

第6篇:贯彻质量标准法(一法一条例)汇报

       各位领导、同志们: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颁布施行以来,市政府积极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群众团体、新闻媒体共同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和狠抓贯彻落实,使“一法一条例”内容深入人心,全市基本形成了宣传落实“一法一条例”的良好氛围。标准化工作和建设取得了新进展,较好地发挥了标准化工作的技术基础作用,在促进xxx市工业技术进步,xiexiebang.com改进产品质量,提高工业水平,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三产发展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现根据检查通知要求,将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情况向大家简要汇报如下:

       (一)学习宣传情况

       知法懂法是贯彻实施法律的前提。为此,自“一法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市人民政府组织力量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学习和宣传活动,增强全民对“一法一条例”的了解和认识,为条例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舆论保证。

       一是在每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全国质量月,10月14日的国际标准日和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积极开展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利用宣传车、悬挂横幅、宣传板报、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和手段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共出动280余人次上街开展咨询活动,提供咨询3000余人次,散发资料1万余份。

       二是在日常工作中,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加大对企业的宣传指导力度,引导企业向法制化、标准化道路上发展,使企业了解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在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提高材料利用率等众多环节上创造了较好的效益。

       三是加大对企事业单位厂长(经理)、质量管理人员、标准化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四年来共举办标准和标准化管理培训班8期,学员人数到达300余人次,并积极组织企业参加自治区及xx州举办的标准化培训班。

       四是加大执法人员和标准化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作为一法一条例的主要实施单位,执法人员和标准化管理人员均取得了相应的资格证书。

       五是将“一法一条例”作为“抓源头、促质量”的出发点,加大执法力度,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一法一条例”的学习宣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行政执法人员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企事业单位对“一法一条例”的认识有了很大提高。

       (二)贯彻实施情况

       标准化工作如何服务经济的发展,是各地政府最关心的事情。为此,我市积极开展标准化的各项工作,充分运用标准化措施,扎扎实实地为发展经济服务,努力促进经济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一是认真扎实的开展消灭无标准生产工作。工业在xx市国民经济中占据着主导地位,其发展好坏直接影响xx经济与社会前景,依据标准组织生产就成了工业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为此,2000年,我市组织开展了消灭无标准生产工作,成立了“xx消灭无标准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的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经贸委等有关部门组成,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工作方案。经过一年多的不懈努力,消灭无标准生产取得一定成效,2022年被评自治区为消灭无标准生产工作先进县市。

       二是加大标准化工作监管力度,巩固消灭无标准生产的成果。为进一步巩固消灭无标准生产成果,近年来,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加大了标准化工作的监管力度,每年对生产企业进行普查登记,及时掌握企业的执行标准情况。截至目前,对全市418家生产企业所生产的1175个产品进行了普查登记,并建立了企业台帐,其中执行国家标准的产品有534个,执行行业标准的产品有362个,执行企业标准的产品有269个,执行地方标准的产品有10个。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有38家,取得生产许可证企业38家,采用国际及国外先进标准有6家企业的7个产品,取得强制性认证证书企业6家。标准覆盖率由2000年的61%上升到了现在的99.5%。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市企业标准化意识、标准化水平都有了较大的进步。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标产品。“一法一条例”实施以来,我市认真履行职责,以铁腕抓质量,重拳出击,严厉打击非标产品,切实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健康安全。共制修订标准119个,检查企业依据标准组织生产302个,查处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案件35件,受理消费者投诉此类案件10起。通过几年的不懈努力,有效地遏制了非标生产产品的苗头,极大地扭转了缺乏诚信的不良社会风气,营造了良好的消费、竞争及投资环境。

       (三)几点认识和体会

       在几年的工作中,我们认识到,要做好新形势下的标准化工作,必须做到五个坚持。一是只有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标准化工作,才能使标准化工作有正确的方向;二是只有坚持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紧紧扣住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这根主线,依靠科技进步和改革两大动力,才能使标准化工作有所作为;三是只有坚持以市场急需、企业急需、政府急需为着眼点和落脚点开展标准化工作,才能提高标准化工作的有效性;四是只有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关系,才能有效地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标准化工作水平的提高;五是只有从逐步融入经济一体化进程

第7篇:贯彻质量标准法(一法一条例)汇报

       各位领导、同志们: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颁布施行以来,市政府积极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群众团体、新闻媒体共同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和狠抓贯彻落实,使“一法一条例”内容深入人心,全市基本形成了宣传落实“一法一条例”的良好氛围。标准化工作和建设取得了新进展,较好地发挥了标准化工作的技术基础作用,在促进xxx市工业技术进步,xiexiebang.com改进产品质量,提高工业水平,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三产发展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现根据检查通知要求,将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情况向大家简要汇报如下:

       (一)学习宣传情况

       知法懂法是贯彻实施法律的前提。为此,自“一法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市人民政府组织力量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学习和宣传活动,增强全民对“一法一条例”的了解和认识,为条例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舆论保证。

       一是在每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全国质量月,10月14日的国际标准日和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积极开展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利用宣传车、悬挂横幅、宣传板报、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和手段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共出动280余人次上街开展咨询活动,提供咨询3000余人次,散发资料1万余份。

       二是在日常工作中,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加大对企业的宣传指导力度,引导企业向法制化、标准化道路上发展,使企业了解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在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提高材料利用率等众多环节上创造了较好的效益。

       三是加大对企事业单位厂长(经理)、质量管理人员、标准化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四年来共举办标准和标准化管理培训班8期,学员人数到达300余人次,并积极组织企业参加自治区及xx州举办的标准化培训班。

       四是加大执法人员和标准化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作为一法一条例的主要实施单位,执法人员和标准化管理人员均取得了相应的资格证书。

       五是将“一法一条例”作为“抓源头、促质量”的出发点,加大执法力度,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一法一条例”的学习宣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行政执法人员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企事业单位对“一法一条例”的认识有了很大提高。

       (二)贯彻实施情况

       标准化工作如何服务经济的发展,是各地政府最关心的事情。为此,我市积极开展标准化的各项工作,充分运用标准化措施,扎扎实实地为发展经济服务,努力促进经济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一是认真扎实的开展消灭无标准生产工作。工业在xx市国民经济中占据着主导地位,其发展好坏直接影响xx经济与社会前景,依据标准组织生产就成了工业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为此,2000年,我市组织开展了消灭无标准生产工作,成立了“xx消灭无标准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的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经贸委等有关部门组成,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工作方案。经过一年多的不懈努力,消灭无标准生产取得一定成效,2022年被评自治区为消灭无标准生产工作先进县市。

       二是加大标准化工作监管力度,巩固消灭无标准生产的成果。为进一步巩固消灭无标准生产成果,近年来,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加大了标准化工作的监管力度,每年对生产企业进行普查登记,及时掌握企业的执行标准情况。截至目前,对全市418家生产企业所生产的1175个产品进行了普查登记,并建立了企业台帐,其中执行国家标准的产品有534个,执行行业标准的产品有362个,执行企业标准的产品有269个,执行地方标准的产品有10个。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有38家,取得生产许可证企业38家,采用国际及国外先进标准有6家企业的7个产品,取得强制性认证证书企业6家。标准覆盖率由2000年的61%上升到了现在的99.5%。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市企业标准化意识、标准化水平都有了较大的进步。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标产品。“一法一条例”实施以来,我市认真履行职责,以铁腕抓质量,重拳出击,严厉打击非标产品,切实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健康安全。共制修订标准119个,检查企业依据标准组织生产302个,查处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案件35件,受理消费者投诉此类案件10起。通过几年的不懈努力,有效地遏制了非标生产产品的苗头,极大地扭转了缺乏诚信的不良社会风气,营造了良好的消费、竞争及投资环境。

       (三)几点认识和体会

       在几年的工作中,我们认识到,要做好新形势下的标准化工作,必须做到五个坚持。一是只有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标准化工作,才能使标准化工作有正确的方向;二是只有坚持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紧紧扣住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这根主线,依靠科技进步和改革两大动力,才能使标

       准化工作有所作为;三是只有坚持以市场急需、企业急需、政府急需为着眼点和落脚点开展标准化工作,才能提高标准化工作的有效性;四是只有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关系,才能有效地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标准化工作水平的提高;五是只有从逐步融入经济一体化进程的高度,处理好产业升级和国际接轨的关系,才能提高标准化水平,促进经济的发展。

       (四)贯彻

       执行“一法一条例”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几年来在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过程中,感到工作中还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标准化法》在调整范围中应增加农业、农产品及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服务质量标准。二是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起草、制定、审批等方面应减少环节,增加时效性。三是国家及行业的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但现在行政干预较多,应增加企业制定标准自由度,要求其在产品的标签、标注中注明主要技术指标。四是现行标准化管理体制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政府重视、企业不重视、群众不重视的局面。五是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的行为,在处罚中应增加对屡教不改及明知故犯行为的处罚。

       (五)今后的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建立健全标准化工作运行机制;加大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力度,增强企业和产品竞争力;加快信息化建设,为建立公开、透明的标准化工作模式提供基础保障;加强培训,提高标准化工作队伍素质,开创标准化工作新局面。

       以上是我市贯彻一法一条例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措施。希望大家批评指正,多提宝贵意见,以便使我市今后的消防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一法一例自查报告(共4篇)

       自查报告 一加强

       篇一 员工辞职报告

       电力辞职报告范文篇一

       城乡规划法自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