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工作汇报(共8篇)

第1篇:关于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有关工作汇报

       关于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有关工作汇报

       (丽水市农办)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市工业化、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进程逐步加快,部分历史文化遗产及其生存环境受到严重威胁,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面临着挖掘不深、保护不力、利用不当等诸多问题。为加强历史文化村落的保护利用,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的若干意见》(浙委办„2022‟38号),并于今年5月9日召开了全省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工作现场推进会。现就我市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有关工作小结如下:

       一、深入调查,摸清历史文化村落基本现状

       丽水地处浙江省西南部,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2022年,我市对全市古民居村落和自然生态村落进行了调查摸底。

       1、丽水古村落概况

       此次调查共有古民居村落78个,共统计有古民居2417幢,其中建筑结构主要为泥木,砖木、石木次之。古民居(特定年代民居或特色建材房屋)占地面积747123平方米。按年代分来看,1911年之前建成的房屋1087 幢,占45%;1949年之前建成的房屋625幢,占26%;1958年至1965年间建成的房屋297幢,占12%;1965年至1976年间建成的房屋687幢,占28%。从用途看,1759幢仍旧居住使用,231幢作为旅游,107幢作为经商之用,221幢空臵,有129幢做其他用。从文物保护看,有国家级16

       -1古村落纳入全市的旅游发展规划中,加强古村落的有效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制定了《丽水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22—2022年)、《丽水市区旅游发展规划》、《关于加快绿谷文化建设的决定》(2022年)、《丽水市“古堰画乡”旅游区规划》(2022—2022年)等。对于历史文化保护村镇,专门制定规划,如《西溪村建设保护规划》等。

       (二)坚持地方特色,改善人居环境。本着因地制宜、合理利用的原则,把环境整治和保护乡村村落特色紧密结合起来。如遂昌在危旧房改造中坚持自身特色,建设徽派建筑或从其它村落迁建古民居以与原有的建筑相协调。景宁深垟村依托现有石头装点成石围墙、石头路、石门楼、石浴房、石沟渠,打造名副其实的“石头寨”等。

       (三)坚持适度开发,发展农村经济。在保护古村落和自然生态的同时,也注重开发文化旅游产业。如古堰画乡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建设香樟古埠景点、古街修复改造、河道疏浚、游船码头等26个综合项目。同时,引进行绘画企业,面向社会引进农村手工艺和特色产品展销经营户和市区十大旅游社经营乡村酒吧,初步形成了集油画街、酒吧街和民俗民品街于一体的多元文化旅游一条街。通过大力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业,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四)丰富文化载体,提升文化品位。我们坚持将非遗项目的传承作为重要村级文化活动载体,如西溪村传统文化项目采茶灯、板龙灯连续两届受邀参加丽水市国际文化艺术节,成为丽水

       -3三是开展一次调查摸底。2022年,我市已对全市的古村落和自然生态村落进行了初步的调查摸底。下步,我们将根据省里的具体工作要求,组织各地对辖区内的古建筑村落、自然生态村落和民俗风情村落重新开展一次全面细致地调查摸底,夯实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的基础工作。

       四是进行一轮分类梳理。根据调查摸底结果,组织人员对全市掌握情况进行分类梳理,并按省里要求,对照申报条件,符合条件的及时上报。

       五是编辑一本宣传画册。收集全市各地历史文化村落的图片、文字等信息资料,整编成一本宣传画册,与新闻媒体合作,加强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的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和开发利用的良好氛围。

       六是树立一批典型示范。对全市各地的历史文化村落,有针对性的挑选一批,按照“保护为主,适度开发”原则,委托专业部门编制发展规划,做到既要保护村庄原始风貌,又要推进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民居行条件,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成为全市的典型示范。

第2篇:历史文化保护思想汇报

       尊敬的党组织:

       我对祖国始终充满热爱,这是一个坚强的民族。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许多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是我国古代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或者是近代革命运动和发生重大历史事件的发生地;在这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地面和地下,保存了大量历史文物与革命文物,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光荣的革命传统与光辉灿烂的文化。

       历史长河不会停息,社会文明飞速发展;不能沉湎在绚丽的古代文明里固步自封,我们必须走向现代化;所以,必须正确处理现代化建设和历史文化保护的关系。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状况是一个国家文明的重要标志,对于历史文化遗产来说,文物古迹是它们的生命,“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文物古迹的破坏是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的原则,保持和延续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在经济建设和文化遗产保护之间找到平衡点。当然,重视保护并不是否定开发与利用,我们应该在重视文物古迹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开发与利用,在开发利用中采取相应的对策继续加以保护。按照科学发展观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基本要求,将发展与保护有机地结合起来,使现代化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相得益彰,这是我们做好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的关键。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是我国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保护好这些历史文化遗产,是传承民族文化、增强民族凝聚力的重要文化基础,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不仅可以向世人展示五千年文明古国的深厚积淀;又是对华夏儿女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生动教材,对我们国家、我们民族可产生的巨大凝聚力;做好这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对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发展我国的旅游事业都起着重要的作用。

       历史是人类灵魂的凝结,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是历史的记录与再现,是民族最宝贵的资源之一,保护并发展好,是人们永恒关注的课题。让过去点亮现在,让现在告诉未来。我们今天的辉煌成就与前人作出的种种努力息息相关;故此,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正确处理好历史文化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原则,谱写中华文明更加辉煌的篇章,向后代交份满意的答卷。

       此致

       敬礼!

       汇报人:xiexiebang

       xx年xx月

第3篇:县历史文化抢救、挖掘、利用及文物保护工作情况汇报

       近几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重视下,在各级各部门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县文物管理部门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积极开展历史文化抢救、挖掘、利用及文物保护工作,使我县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步入了有序的发展轨道。

       一、我县历史文化抢救、挖掘、利用及文物保护工作现状

       xx文化向来发达,先民们在这块土地上生存繁衍,用聪明才智,在向自然界进行谋求生存的斗争中,给我们留下了丰富的历史文物,历代许多文化名人曾流寓岳池,留下墨宝刻于石崖或付梓成册。xx亦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先辈们为我们留下了许多可移动或不可移动的多种革命文物。经过 2 次历史文化遗产普查,我县加强现有文物的管理工作,馆藏文物的收藏从原有的数十件增加到了目前的450 多件,申报市级文保单位6处,xxxx等县级文保单位13处,上本资料权属文秘公文第一站严禁复制剽窃档文物64处,遍布全县各个乡镇。在这些不可移动文物中,有古遗址、古桥梁、古墓葬、摩崖石刻、古建筑群和革命纪念地等等,类型齐全,历史延续性强,是我县数千年文明史的纪实写真。近年来,我县,为我县展示地方史和民俗文化,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奠定了良好基础。

       对历史文化抢救、挖掘、利用及文物保护工作,县文物管理部门一贯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由于经费紧缺,对已知的古墓葬、古遗址、古窑址等地下文物,尽力做好原地保护工作,待时机成熟再报批发掘,进行科学研究。对在基建中暴露的各类地下遗址,只要一得到信息就积极组织人员进行抢救性调查发掘,从不遗漏。同时,我县通过财政拨款、上级文物部门补助和群众自发集资捐赠等多种途径,筹集了数百万元资金,视各文保单位不同情况,已全面或部分整修了xx等市、县级文保单位。在维护和整修各级文保单位的同时,注重使用单位和专(兼)职管理人员的落实工作,加强定期检查,即时提出保护意见及整改措施,使这些不可移动文物得到较为妥善的保护。对可移动文物的保护,落实了专人值班、节假日轮流值班和法人代表负责制,做到24小时不断人,最大限度地监管好了馆藏文物的安全。

       二、我县历史文化抢救、挖掘、利用及文物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县各级文保单位及文物保护点受损情况普遍存在,一些文保单位因年久失修急待整修(如xx等);许多古建筑梁架老化严重,存在着不小的安全隐患;一些文保单位因资金缺乏而无法维修,抢救、挖掘、利用和保护工作无法实施(如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临溪高寺)。

       (二)原因分析

       1、对文物价值认识不足。少数乡镇领导和有关部门视文物保护为包袱,往往从眼前的经济利益出发来衡量文物的价值。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为了眼前的经济帐,认为保护文物要花钱,不能充分认识到文物是祖先留给我们宝贵的精神财富,是千百年来形成的历史文化沉淀。

       2、缺乏文物保护意识。少数地方领导和干部不重视文物保护工作,严重缺乏文物保护意识,认为文物保护是文物部门的事情,与当地政府无关,文物保护与否对其政绩无任何关系,缺乏“守土有责”的责任意识。普通群众则认为文物保护是政府的事情,与己无关,毫无顾忌地占有出土文物,随意地破坏文保单位的周边环境风貌。

       3、文物依法行政力度不足。文物保护虽然有《文物保护法》可依,但由于《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执法的主体不是文物部门,而是工商、公安、建设和规划等执法部门,由于没有协调处理好相互之间关系,所以造成文物被破坏情况发生时,往往得不到有效遏制或被处理。

       4、文物保护工作“五纳入”(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城乡建设规划、财政预算、体制改革和各级领导责任制)做得不够,文物保护经费未能较好纳入财政预算,文物经费严重不足。

       5、文物部门的保护力量相对薄弱。文物保护是一项既困难又复杂的工作,而文物部门既无权又无人,更缺乏经费,根本无力实施对许多该保护的文物实施保护。

       三、加强历史文化抢救、挖掘、利用及文物保护工作的几点思考与建议

       历史文化和文物是不可再生资源,加强历史文化抢救、挖掘、利用及文物保护工作至关重要。针对目前我县历史文化抢救、挖掘、利用及文物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步我们将进一步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坚持有的放矢,加大力度做好工作,为我县“三个文明”建设服务。归纳起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加强历史文化抢救、挖掘、利用及文物保护工作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文物意识与文物保护的法制观念。做好历史文化抢救、挖掘、利用及文物本资料权属文秘公文第一

       站严禁复制剽窃保护工作工作,光靠业务主管部门的力量还不行,更主要的是要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因此将进一步深入开展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增强全社会的文物意识与文物保护的法制观念。

       二是把历史文化抢救、挖掘、利用及文物保护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任期目标考核内容。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文物保护“五纳入”工作的通知》精神,各级领导必须重视文物保护工作,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要树立“保护文物,守土有责”的意识,把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任期目标考核内容之一,同时对文物事业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三是充分发挥县文物管理部门的作用,积极协调处理好全县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之间的关系,配合公安、工商、规划和城建等单位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消除文物保护工作中的“有法而无法依法办事”的怪现象,进一步做好我县历史文化抢救、挖掘、利用及文物保护工作。

       四是加大对文物事业经费和文物保护经费的投入,设立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我县文物业务费虽从原来的几千元增加到2022年的1万元左右,间或有少量的应急专项拨款,但近几年来维修的6处文保单位,却用去维修经费 10余万元,差额部分都是由当地企业、群众筹资解决的。而当前我县部分农村的村级经济和群众的资金还相对有限,筹资困难,致使许多急需维修的文保单位和文保点苦于资金而无法实施维修。建议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其他兄弟区市县的做法,每年从县城乡建设费中划出2-3%经费作为文物保护专项经费,使濒临损毁的文物得到及时的抢救性整修和维护,得到有效的保护和管理。

       五是加强文物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历史文化抢救、挖掘、利用及文物保护工作是一项专业性较强、工作量大的工作,我县文物保护管理机构设置较晚,工作人员从无到有,目前仅有2个在编人员,远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解决好文物管理部门的编制、工资、待遇等问题,保持文物队伍的相对稳定。

第4篇:文化资源保护开发利用情况汇报

       大余县文化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情况汇报

       大余县位于江西省南部边境,境内文化资源丰富,文化底蕴深厚,近年来,我县的文化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特别是在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方面,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同时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文化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利用基本情况

       (一)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与利用的基本情况

       大余县有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物质文化遗产丰富,近几年来,县博物馆加大了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及利用工作,并取得了实质性的成绩,到目前为止,共征集、收藏各类文物1158件(组)。其中有一、二、三级国家珍贵文物 77件。藏品涵盖了从石器至现代的各类文物,尤其是青花瓷器的收藏在赣南名列前茅,各类石器也享有盛誉。基本情况如下:

       1、建立健全各项文物保护工作法规,强化了文物安全。 先后通过县政府公布了一批地方法规,如《关于搞好风景名胜、名山游览胜地保护管理的通告》、《大余县文物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城乡建设中加强文物保护的通知》、《大余县关于重新公布省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控制地带的通知》等。所有的文保单位由县政府下文公布了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梅关和古驿道及嘉佑寺塔所在单位与县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签订了文保协议。全县文保单位都进行了建档工作。遵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采取各种投入形式,先后对梅关和古驿道、陈毅旧居、灵岩寺、南安古码头和“八一”南昌起义整编旧址、赣粤边特委会议旧址、沈发藻旧居及一批古祠堂进行了维修。并全面完成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

       一、二阶段田野调查、复查及验收工作。共完成352处不可移动文物点的复查和调查,占目标任务的100%。博物馆还在人员紧的情况下,配备了两名兼职文物保安人员,严格执行库房出入制度,连续30年实现文物安全运行。

       2、保护和开发利用相结合,充分发挥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功能 我县共有各类文物保护单位11处,其中有两处于2022年由国务院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梅关和古驿道、嘉佑寺塔)。各文保单位保护状况基本良好。在11处文保单位中,已开发利用的有:“梅关和古驿道”、“南安古码头”、“刘伯坚烈士墓”、“陈毅同志旧居”和“灵岩古寺”等处;2022年有我馆参加了县政协文史委员会编辑出版了《大余文物古迹》一书,反映介绍了我县部分现存的文物古迹和景点及部分我县馆藏文物。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结束后,将汇编《大余县文物概况》,全面反映我县文物古迹资料和现存情况。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我们与收藏爱好者合办了一个面积200平方米展厅,目前正在进行布展的前期工作,届时将实行免费开放。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与利用的基本情况

       自秦汉以来大余的梅关,就是中原通向海外的唯一通道,素有“海上丝绸之路”美称。秦汉以来,为躲避战乱,中原先民举家南迁于此,大余的土著居民相互通婚,将中原文化和当地的土著文化相融,从而形成独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大余南安客家文化。

       2022年以来,我县把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组织县文化馆工作人员对大余县辖区内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了普查,基本情况如下:

       1、成立普查机构,制定工作方案。

       我县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高度重视,2022年,由县文化局牵头,多次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先后成立了大余县非物质文化领导小组和大余县非物质文化普查小组。确定了由县文化馆牵头,组成普查工作实施单位,建立了专家小组和普查工作队。制定了《大余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方案》,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2、提高非遗保护意识,夯实普查工作基础。

       为提高广大民众的非遗保护意识,2022年以来,我们专门编写了“非遗普查和保护知识”在文化遗产日(6月10日)进行宣传。

       并发送到各乡镇和有关单位和部门。制作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图块。并分别在第一届和第二届全县农民文化艺术节中进行宣传。通过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活动,增强了广大群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为我县下一步的普查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

       3、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普查工作人员素质。

       为进一步挖掘大余客家文化的内涵,提高工作效率,扎实稳固地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和申报工作,2022年至今,大余县文化馆普查小组先后选派6人次参加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培训班。针对我县非物质文化门类齐全,分布广的特点,我馆将全县11乡镇分片管理(以南安镇为界线,分上山片——南安镇、浮江乡、吉村镇、河洞乡、内良乡;下山片——黄龙镇、青龙镇、左拔镇、池江镇、新城镇、樟斗镇),每年组织6次我馆专业人员和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组成员到各片,对乡镇文化站站长、村非遗骨干进行辅导、讲座,并到村间地头下发宣传资料,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知识,为普查工作的展开打好扎实的基础。

       正是由于工作机制健全,措施方法得力,2022年以来,我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成效显著,民间舞蹈《南安罗汉舞》、民间美术《核微雕》、民间手工技艺《南安板鸭传统制作工艺》和民间音乐《吉村年歌》4个项目,2022年已列入赣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传保护名录。其中《南安罗汉舞》、《核微雕》、《南安板鸭传统制作工艺》3个项目,于2022年又列入了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为继续做好我县的普查工作,根据省文化厅《关于颁发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验收评估的通知》(赣文社字„2022‟16号)和市文广局关于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申请工作的精神,按照省、市专家小组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同时吸取其它县市普查工作的先进经验,并经大余县非物质文化遗传普查领导小组研究,按照普查工作“必须是立体地、形象地、真实地、全方位地进行记录”的总体要求。2022年普查小组在全县部分乡镇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摸底,现收集线索300多条,其中具有保护价值的项目达20多个。根据我县实际情况,为积极配合发展我县的旅游事业发展,经专家小组研究

       并请示普查领导小组同意,2022年决定对更有价值的我县民间文学《牡丹亭故事原型——“女魂恋人”的传说》和民间舞蹈《旁排舞》进行全面整理、申报。目前申报文本已经整理好了,申报片正在制作过程。

       鉴于历史的种种原因,许多项目都已濒临失传。传承人都年龄偏

       1、在当地群众中物色新人,跟随老艺人学唱学跳,解决传承人问题,激发年轻人对民间文化的热爱。

       2、将普查所获得资料进行整理,存档并继续完善。

       3、在当地物色年轻人进行培训。

       4、每年春节时都在当地进行民歌对唱,民间舞蹈 演出,活跃当地群众文化。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因无博物馆办公、陈列大楼,故无法发挥博物馆陈列展览等基本职能。

       原博物馆建在323国道伯坚大道旁,占地两亩,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由于旁边有一加油站,不利于文物安全,所以县政府调整安排博物馆暂时在县文化中心办公,现有临时办公室3间,面积110平方米。合办展厅一个,面积200平方米。近期免费开放。因在文化中心为临时办公场所,所以馆藏等级文物暂时存放在市博物馆。

       2、无专项文物征集、维修经费,造成文物征集难、文物保护单位维修进展缓慢。

       我县有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并有丰富的革命文物资源,有众多的古遗址、古建筑和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建筑。有全国重要文物保护单位两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9处,赣州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名录8处,但由于没有专项的维修保护经费,导致文物保护单位维修进展缓慢,举步维艰,难以发挥大余县物质文化遗产的多重社会功能。

       3、普查人员培训不够,专业性不强。

       文化馆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2022以前只有一人,现在有2人,很多项目的文本撰写和电视申报片的导演、摄像、制作都大,必须要有新的传承人。因此,我们还制订了必要的保护计划:

       要请专业人士。目前参加过市级以上组织的普查培训只有2人。

       4、普查经费不足,普查工作举步维艰。

       2022年到2022年财政拨给的普查经费六万五千元,而每个项目的普查申报开支却要15000-18000(误工补贴、外请人员工资,普查下乡交通、服装道具,学习培训、电视申报片制作等),普查经费的不足,导致普查设备不齐,从而严重地制约了我县非遗普查工作的开展。

       5、传承人难找,传承保护经费不到位,非遗传承和保护面临困境。

       目前已经申报成功的三个省级项目,急需保护经费用于传承人的补贴和培训新人。按照保护计划每个项目每年都必须有一定的保护经费,经费来源是中央财政(国家级),省财政,县财政共同负担。目前省财政已经把《南安罗汉舞》的六万元保护经费拨到县财政。但却没有拨给保护单位及时用于保护计划,保护工作难以开展。

       三、建议与对策

       1、政府应加大对文物事业的投入,兴建一座功能齐全的博物馆。 目前已从发改委这条线申报了古驿道博物馆项目,但立项的难度较大,需要进一步争取。初步设想在牡丹亭公园即将建设的南安府街中挂牌合建。

       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使文化资源保护队伍素质提高,工作成效明显。

       文化资源保护工作专业性强、周期性长、任务繁巨,走专业化的道路是该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必要条件和根本保证。应组建一支年龄层次合理、专业结构良好、业务素质优秀的专职人员,并通过有计划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3、加大资金投入,使文化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有米可炊,良性循环。

       文化资源保护是一项高投入的公益性系统工程,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应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的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县财政应进一步加大对资金投入,并将政府的扶持资金纳入到年度预算当中

       (文物征集与维修费用,其他县或多或少都有),努力为保护工作创造条件。同时应加强对资金使用管理,保障资金的合理利用和专款专用。在发挥政府资金保证作用的同时,应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通过制订各种鼓励政策和优惠措施,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参与保护工作,为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可靠的资金保证,使保护工作驶入健康发展的快车道。

       4、加大宣传力度广度,使文化资源保护工作全民参与。

       一是广播电视新闻媒体应通过开设专题、专栏等方式,介绍文化遗产和保护知识,大力宣传保护文化遗产的先进典型,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在全县形成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二是县文化资源保护部门应紧抓“文化遗产日”契机,举办图片展示、专题片、讲座等大型系列活动,使公众更多地了解文化遗产的丰富内涵,提高人民群众对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全县人民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5、建立机制,使“非遗”项目后继有人,造福社会。

       对我县特色“非遗”项目和传承人实施传承保护。设立传承人激励机制,加大人力和物力的投入,帮助传承人解决生活实际困难,加大政策的扶植等等。如建立生产、示范教学基地和举办传承人培训班,通过教学示范、组织活动,使这些有特色精品的“非遗”文化项目能够发扬光大,传承后世,造福社会。

第5篇:历史文化保护思想汇报总结

       历史文化保护2022思想汇报总结()历史文化保护2022思想汇报()第一篇:历史文化保护2022思想汇报 尊敬的党组织:

       我对祖国始终充满热爱,这是一个坚强的民族。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许多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是我国古代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或者是近代革命运动和发生重大历史事件的发生地;在这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地面和地下,保存了大量历史文物与革命文物,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光荣的革命传统与光辉灿烂的文化。

       历史长河不会停息,社会文明飞速发展;不能沉湎在绚丽的古代文明里固步自封,我们必须走向现代化;所以,必须正确处理现代化建设和历史文化保护的关系。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状况是一个国家文明的重要标志,对于历史文化遗产来说,文物古迹是它们的生命,“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文物古迹的破坏是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的原则,保持和延续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在经济建设和文化遗产保护之间找到平衡点。当然,重视保护并不是否定开发与利用,我们应该在重视文物古迹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开发与利用,在开发利用中采取相应的对策继续加以保护。按照科学发展观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基本要求,将发展与

       1 / 17 历史文化保护2022思想汇报总结()保护有机地结合起来,使现代化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相得益彰,这是我们做好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的关键。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是我国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保护好这些历史文化遗产,是传承民族文化、增强民族凝聚力的重要文化基础,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不仅可以向世人展示五千年文明古国的深厚积淀;又是对华夏儿女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生动教材,对我们国家、我们民族可产生的巨大凝聚力;做好这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对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发展我国的旅游事业都起着重要的作用。

       历史是人类灵魂的凝结,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是历史的记录与再现,是民族最宝贵的资源之一,保护并发展好,是人们永恒关注的课题。让过去点亮现在,让现在告诉未来。我们今天的辉煌成就与前人作出的种种努力息息相关;故此,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正确处理好历史文化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原则,谱写中华文明更加辉煌的篇章,向后代交份满意的答卷。

       此致 敬礼!汇报人:haoword

       2 / 17 历史文化保护2022思想汇报总结()xx年xx月

       第二篇:关于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有关工作汇报 关于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有关工作汇报(丽水市农办)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市工业化、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进程逐步加快,部分历史文化遗产及其生存环境受到严重威胁,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面临着挖掘不深、保护不力、利用不当等诸多问题。为加强历史文化村落的保护利用,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的若干意见》(浙委办?2022?38号),并于今年5月9日召开了全省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工作现场推进会。现就我市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有关工作小结如下:

       一、深入调查,摸清历史文化村落基本现状

       丽水地处浙江省西南部,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2022年,我市对全市古民居村落和自然生态村落进行了调查摸底。

       1、丽水古村落概况

       此次调查共有古民居村落78个,共统计有古民居2417幢,其中建筑结构主要为泥木,砖木、石木次之。古民居(更多好文章请关注)(特定年代民居或特色建材房屋)占地面积747123平方米。按年代分来看,1911年之前建成的房屋1087幢,占45%;1949年之前建成的房屋625幢,占26%;1958年至1965年间建成的房屋297幢,占12%;

       3 / 17 历史文化保护2022思想汇报总结()1965年至1976年间建成的房屋687幢,占28%。从用途看,1759幢仍旧居住使用,231幢作为旅游,107幢作为经商之用,221幢空臵,有129幢做其他用。从文物保护看,有国家级16-1-幢,省级55幢,市级32幢,县级124幢,各级文物保护的仅占9%。1990年后修缮的402幢,占17%,共投入资金约3亿元。共有户籍人口21564户,65994人,其中居住户数4578户,15329人,居住人口仅占户籍人口的23%。

       2、自然生态村概况

       调查显示,我市有自然生态村落78个,有规划保留村54个,占69.2%;55个村已开展过村庄整治工程建设,占70.5%;规划为中心村的15个,占19.2%。共有户籍人数15607户、47369人。丽水自然生态村总体上规模小,这些村所在海拔或高或低,有高山也有平原谷地。近年来,在村庄整治建设中通过村道硬化、垃圾收集处理、污水治理、卫生改厕等方面的整治建设,绝大多数自然生态村环境面貌大变样,如丽新乡吾赤口村等获得了省级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丽新乡黄岭上村等一批村庄也获得市级新农村示范村。

       二、制定政策,积极探索保护历史文化村落的有效途径一直以来,丽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历史文化村落的保护和利用,特别是近年来,我市提出打造“秀山丽水,养生福地”品牌,加快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积极探索保护历史文化村落的有效途径。

       4 / 17 历史文化保护2022思想汇报总结()(一)制定规划政策,加强村落保护。将古村落的保护纳入到新农村整体规划中,制定了一系列有关新农村建设的政策,如《丽水市关于加快农村危旧房改造的实施意见》,《丽水市古民居保护管理办法》等,避免新农村建设对古村落的破坏。同时,将

       古村落纳入全市的旅游发展规划中,加强古村落的有效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制定了《丽水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22—2022年)、《丽水市区旅游发展规划》、《关于加快绿谷文化建设的决定》(2022年)、《丽水市“古堰画乡”旅游区规划》(2022—2022年)等。对于历史文化保护村镇,专门制定规划,如《西溪村建设保护规划》等。

       (二)坚持地方特色,改善人居环境。本着因地制宜、合理利用的原则,把环境整治和保护乡村村落特色紧密结合起来。如遂昌在危旧房改造中坚持自身特色,建设徽派建筑或从其它村落迁建古民居以与原有的建筑相协调。景宁深垟村依托现有石头装点成石围墙、石头路、石门楼、石浴房、石沟渠,打造名副其实的“石头寨”等。

       (三)坚持适度开发,发展农村经济。在保护古村落和自然生态的同时,也注重开发文化旅游产业。如古堰画乡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建设香樟古埠景点、古街修复改造、河道疏浚、游船码头等26个综合项目。同时,引进行绘画企业,面向社会引进农村手工艺和特色产品展销经营户和市区十大旅游社经营乡村酒吧,初步形成了集油画街、5 / 17 历史文化保护2022思想汇报总结()酒吧街和民俗民品街于一体的多元文化旅游一条街。通过大力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业,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四)丰富文化载体,提升文化品位。我们坚持将非遗项目的传承作为重要村级文化活动载体,如西溪村传统文化项目采茶灯、板龙灯连续两届受邀参加丽水市国际文化艺术节,成为丽水

       市农村文化建设的一朵奇葩,另外有龙泉的石马村的茶灯等,既传承了非遗项目,又丰富了文化活动。同时,一大批以村老年协会等组织为龙头的保健操队、舞龙队、腰鼓队、书画协会等纷纷组建起来,群众性文体组织发展迅猛。

       三、下步工作打算

       在今年5月9日的全省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工作现场推进会上,省委副书记李强指出,做好历史文化村落的保护利用工作,是保护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需要,是彰显美丽乡村地方特色的需要,是全面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需要,是加快推进乡村旅游业发展的需要,我们要以等不起的紧迫感,坐不住的责任感,慢不得的危机感,立即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保护力度,努力把历史文化村落打造成为浙江省农村的“金名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浙委办?2022?38号文件和现场推进会精神,加强我市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我市将认真抓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6 / 17 历史文化保护2022思想汇报总结()一是出台一个实施意见。《丽水市关于加强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和利用的实施意见》的初稿已经拟定,明确了加强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以及具体工作安排和措施,下步我们将召集相关部门召开意见征求会,对实施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报市委、市政府发文实施。

       二是召开一次动员大会。为加快推进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工作,适时召开一次动员大会,要求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主要领导参会,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三是开展一次调查摸底。2022年,我市已对全市的古村落和自然生态村落进行了初步的调查摸底。下步,我们将根据省里的具体工作要求,组织各地对辖区内的古建筑村落、自然生态村落和民俗风情村落重新开展一次全面细致地调查摸底,夯实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的基础工作。

       四是进行一轮分类梳理。根据调查摸底结果,组织人员对全市掌握情况进行分类梳理,并按省里要求,对照申报条件,符合条件的及时上报。

       五是编辑一本宣传画册。收集全市各地历史文化村落的图片、文字等信息资料,整编成一本宣传画册,与新闻媒体合作,加强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的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和开发利用的良好氛围。

       7 / 17 历史文化保护2022思想汇报总结()六是树立一批典型示范。对全市各地的历史文化村落,有针对性的挑选一批,按照“保护为主,适度开发”原则,委托专业部门编制发展规划,做到既要保护村庄原始风貌,又要推进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民居行条件,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成为全市的典型示范。

       第三篇:武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情况汇报 武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情况汇报 武威市文物局(2022年2月19日)市规划局:

       武威是全省的文物大市之一,地上地下文物遗存十分丰富,建国六十多年来的不同历史阶段,地方党政干部和一批有识之士,为保护这座历史古城和文物遗存进行了不懈的努力,即便是十年“文革”**期间,武威历史古城和文物遗存的保护也在坚难中进行,蜚声海内外的中国旅游标志铜奔马,就是1969年新鲜农民在雷台下挖地道进发现后,经当地干部和老文物工作者精心保护下来的。十年“文革”中先后发现保护的文物遗存有彩绘铜饰木轺车、六博木俑、汉代医药简等等。当时,县革委会及全县上下有相当一部分干部对保护文物十分重视,从1971年到1977年,县革委会及有关部门先后发出了《关于加强文物保护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文物工作的通知》、《关于继续加强对古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

       8 / 17 历史文化保护2022思想汇报总结()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文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在农业学大寨运动中加强文物保护管理的通知》,所有这些文件的发出,对保护文物起了积极的作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武威历史古城和文物遗存的保护进入了黄金时期,在时任县委书记、县革委会主任刘尔能等的主持下,一批文物工作者不计报酬、不计名利、忘我工作,在当时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多方筹措资金,加固维修了武威文庙、雷台、海藏寺、大云寺等一批古建筑。一度时期武威县成为全省文物工作的先进单位。1984年2月,全省文物工作会议在武威召开,武威县文物工作者在会上做了经验介绍。武威的经验为全省文物工作起了引领示范作用。大量的馆藏文物是在那个时候清点登记造册的,铜奔马的复仿制也是那个时候开始的,武威县博物馆荣获全国十佳博物馆的称号也是那个时候获得的。因此,1986年12月,武威市(县级)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二批全国历史文化名城。

       可惜的是从1994年开始,由于主政武威的个别领导对保护历史文化名城认识不到位,存在急功近利的思想,加之保护文物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开展了近十年的旧城改造运动。这一旧城改造运动,一方面对拓展城区主干道、改善市民住宿条件、提升城市现代气息、推进地方经济发展起这积极作用,但对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使古城区四大街主道上不少古店铺、古建筑被拆除,大量具

       9 / 17 历史文化保护2022思想汇报总结()有相当民族特色的古民宅、古遗迹被夷为平地修建了商铺、住宅楼,为世人留下了不小的遗憾。

       2022年撤地设市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历史文化名城和文物遗存的保护工作。一是从2022年起在全省率先成立了市文物局,成为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和文物遗存的职能部门。二是将原县级武威市管理的博物馆上划,与原地区博物馆合并

       成立了新的市博物馆,两馆文物资源进行了合并,把原地区博物馆改为市文物考古研究所,这在全省地州市中也是独此一家。三是从2022起,市、区两级采取得力措施,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拿出近50万元经费,搬迁了大云寺后面近10户居民,将5000多平方米地宗划给大云寺,为恢复大云寺奠定了基础,同时将文庙西面原儒学院近8000平方米的地宗由原武威盐务局、市糖酒公司等单位占用,动员搬迁后划归文庙,为恢复儒学院奠定了基础。四是于2022年6月,市政府4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公布了26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城区4座古建筑就名列其中。五是于2022年8月,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雷台汉墓及其雷台观,由原城建部门管理划归文化部门管理,理顺了管理体制。六是从2022年以来的近10年中,全市上下各级领导、文化文物部门多方争取、多方呼吁修建一座大型博物馆的愿望终于在2022年11月正式动工。这座占地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万多平方米的大型博物馆将成为武威新区的一座代表性建筑。它的建成,将为武

       10 / 17 历史文化保护2022思想汇报总结()威历史文物保护产生久远的影响。七是从2022年起,在市城建、规划、文物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确定了钟楼巷、发展巷、罗什寺巷为历史文化古街区,并将部分工程负诸实施。所有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保护武威历史文化名城的高度重视。

       截止2022年底,经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调查,全市共登记不可移动文物1031处。目前城区共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

       位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处,另有古民宅20余处。第四篇:南通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的汇报 南通市濠河历史文化保护区工作汇报 一、濠河历史文化保护保护区现状概况

       濠河历史文化保护区范围大约为326.2公顷,以古城河和宋元以来的古城址为核心,区内文物古迹众多,有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处,优秀历史建筑52处,历史风貌保存较为完整。濠河历史文化保护区是城市中历史文化遗产最集中的地域,其中寺街和西南营历史街区相对完整,此街区中存有众多各个历史时期精美的宅第院落,留下了众多的名人遗迹,是南通城市发展的重要历史见证。

       90年代以来,编制了濠河风景区规划,加大基础设施投入,重点治理水体,搬迁濠河两岸工厂企业,形成了相对完整的公园体系和绿地系统,1992年被列为省级风景名胜区。1995年被江苏省政府公布为

       11 / 17 历史文化保护2022思想汇报总结()全省第一批江苏省历史文化保护区(苏政发[1995]147号文《关于公布第一批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历史文化保护区的通知》)。

       二、濠河历史文化保护区相关规划编制情况

       2022年,结合《南通市城市总体规划调整》(2022-2022),将濠河历史文化区保护纳入总体规划,强化了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力度,维护古城的基本格局。

       2022年,从南通近代“一城三镇”的历史格局出发,委

       托清华大学编制了南通近代第一城历史遗迹遗址保护规划,重点对主城区濠河历史文化保护区、唐闸、狼山、天生港的近代遗迹遗址进行了调查,提出了相应的保护措施。

       2022年,委托同济大学对濠河历史文化保护区内的寺街、西南营历史街区编制了专项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化完善寺街街坊、濠南路、环城南路近代风貌区保护规划,按文物古迹保护等级划定保护范围和环境协调区、编制相关的旧城保护控制性详细规划,强化风貌景观地段和建筑的保护措施,提出了规划的实施保障措施。同年委托同济大学编制了南通市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已通过了专家论证。

       在上述规划的基础上,2022年,委托南通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编制了濠河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对区内的水系、公共绿地、文物古迹等进行了系统的梳理,提出了蓝线、绿线、紫线的控制要求,对

       12 / 17 历史文化保护2022思想汇报总结()保护区内的建筑密度、高度、视廊控制等提出了相关要求,实施全覆盖。

       三、现状存在的一些问题

       现状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濠河位处城市中心,功能聚焦过密,用地结构不甚合理;二是开发容量过高,保护历史风貌刻不容缓;三是区内历史街区居住条件欠佳,缺少绿地等必要的公共空间,基础设施亟待改善,街巷狭窄,消防、道路交通状况令人堪忧。

       四、落实措施及计划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濠河历史文化保护区组织机构设在濠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实施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管理体系。二是制定历史保护区地方性法规,将濠河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与利用纳入法定化、规范化管理体系。三是实施严格的蓝线、绿线、紫线规定。四是加强保护区周边环境整治,按规划逐步包装整治,达到统一、协调、美观的总体环境。五是加快实施寺街、西南营历史街区保护规划。六是多渠道筹措保护区保护资金。七是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八是提高居民的保护意识,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九是加强文化遗产管理,建立文化遗产保护档案。十是建立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教育基地。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十日

       第:2022党员思想汇报:悠久的历史文化

       13 / 17 历史文化保护2022思想汇报总结()

       敬爱的党组织: 天,淡淡的笼罩在灰蒙蒙的冷雾之中,冒着严寒和细雨,还有那一丝睡意不耐烦地上了校车,车在冷气中行驶,我也在恶补我那失去的睡眠,而当车门打开那一刹那,当我走进里面的那一刹那,我的心被震撼了,2022党员思想汇报:悠久的历史文化。那古朴而又大气、精美的文物让我们流连忘返。土陶的斑驳、青白瓷的素雅、釉瓷的灵巧、漆器的完整、竹简的细致、食器的可爱、兵器的雄壮、乐器的精美;玉的精致、透明;铜的厚重、沧桑。。。一切的一切,让我们除了惊叹,无法用任何语言表达我们内心复杂的情感。在这博大的文明面前人们都选择沉默,陷入深深的思考直到头猛地碰到玻璃,才想起自己身处何地,只能叹息两个小时太短

       我深深为中华深厚的文化积淀赞叹。正是,祖先们的勤劳和聪慧才将中华文明推向世界。我们无法用笨拙的想象感受那精雕细刻下的艰辛。那巨型的棺木那用不褪色的彩漆,那我们无法理解的工具。告诉我们古人的耐心与创造力,他们用手创造了艺术,带给我们巨大的震撼,是现代文明无法带给我们的感动。古代文物是简单的,它们贴近于生活,但同时有做工精美。它们远没有现代科技下物品的14 / 17 历史文化保护2022思想汇报总结()功能齐全。但是你能直接感受到它的耐用。那几千年的暗无天日的侵蚀,丝毫没有损害它们的本质。而现代的工艺品五花八门,形形色色,却如同玻璃般易碎。现代科技的发展推动了生产力的飞跃,但是对于人们生活品质与情趣的受益度确实有待商榷。我还深刻记得那些金发碧眼的外国人目瞪口呆的样子和他们崇敬的眼神,中华古代文明无疑让世界惊叹。而我们的现代艺术为何却要为西方文明让道,我们的国货又为何被国人拒之门外,这是不是所有中国人都该认真思考的问题呢?

       博物馆的文物藏量无疑是博物馆实力的最好见证,省博物馆的文物数量算是相当可观。其中我们还可以惊喜的发现一部分文物是传世的,由个人捐赠的,但是比起那些流失在外,在挖掘过程中被损坏的,以及仍然在地下沉睡的文物,只能算是九牛一毛。不仅是文物在代代相传,朝代更替间难以保存,我们的古典文化也在历史沧桑变化中日渐被忽略,思想汇报《2022党员思想汇报:悠久的历史文化》。我们是不是该早点清醒,尽力去挽回那渐行渐远的我们的祖先留给我们的饿财富呢?一趟博物馆之行,不仅给了我丰富的感受,也有太多太多的启示…….我们常常认为历史、人类社会是在步步

       15 / 17 历史文化保护2022思想汇报总结()向前的。我们习惯用今天的发达嘲笑昨天的落后。我们习以为常的用世世代代的祖先共同为我们创造的文明去生活,我们是活在无数人肩膀之上的,却以为自己有多么的高大。看到那世界上最精确的乐器——编钟。那用手镂空的木器,我们心生敬畏。但是这个世界需要我们敬畏的东西太多,我们当代大学生是不是应该用一颗谦卑的心去看待他人、看待生命呢?

       我们对中、西方文明的态度常常走入极端,现在我们崇尚西方的生活方式,过洋节,穿洋装,习洋文。汉族成为最没有特色的名族。我们坚信中国要走向世界,我们的文化必须先走向世界,而我们自己都把自己的文化束之高阁。好像只有在课本、博物馆、电视里才感到它们清晰的存在。中国的企业如何发展,它不应该仅仅为别人生产,要为自己的文化生产。真正让祖先的财富变成我们的财富。这次实践课也为我们的党校培训画上了完美的句号,在我们党的领导之下,我们的文明高度发展,在科技发达的今天,我们要时刻铭记我们的历史,在发展中体现我们悠久的历史文化,这也是中国共产党一直坚持的发展方针。我们的历史文化的多元也启示我们在进行各项学习的同时,要认真借鉴历史发展我国源远流长的文化,在党的领导下,使这种文化发扬流传。

       16 / 17 历史文化保护2022思想汇报总结()汇报人: 2022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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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南通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的汇报

       南通市濠河历史文化保护区工作汇报

       一、濠河历史文化保护保护区现状概况

       濠河历史文化保护区范围大约为326.2公顷,以古城河和宋元以来的古城址为核心,区内文物古迹众多,有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处,优秀历史建筑52处,历史风貌保存较为完整。濠河历史文化保护区是城市中历史文化遗产最集中的地域,其中寺街和西南营历史街区相对完整,此街区中存有众多各个历史时期精美的宅第院落,留下了众多的名人遗迹,是南通城市发展的重要历史见证。

       90年代以来,编制了濠河风景区规划,加大基础设施投入,重点治理水体,搬迁濠河两岸工厂企业,形成了相对完整的公园体系和绿地系统,1992年被列为省级风景名胜区。1995年被江苏省政府公布为全省第一批江苏省历史文化保护区(苏政发[1995]147号文《关于公布第一批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历史文化保护区的通知》)。

       二、濠河历史文化保护区相关规划编制情况

       2022年,结合《南通市城市总体规划调整》(2022-2022),将濠河历史文化区保护纳入总体规划,强化了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力度,维护古城的基本格局。

       2022年,从南通近代“一城三镇”的历史格局出发,委

       托清华大学编制了南通近代第一城历史遗迹遗址保护规划,重点对主城区濠河历史文化保护区、唐闸、狼山、天生港的近代遗迹遗址进行了调查,提出了相应的保护措施。

       2022年,委托同济大学对濠河历史文化保护区内的寺街、西南营历史街区编制了专项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化完善寺街街坊、濠南路、环城南路近代风貌区保护规划,按文物古迹保护等级划定保护范围和环境协调区、编制相关的旧城保护控制性详细规划,强化风貌景观地段和建筑的保护措施,提出了规划的实施保障措施。同年委托同济大学编制了南通市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已通过了专家论证。

       在上述规划的基础上,2022年,委托南通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编制了濠河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对区内的水系、公共绿地、文物古迹等进行了系统的梳理,提出了蓝线、绿线、紫线的控制要求,对保护区内的建筑密度、高度、视廊控制等提出了相关要求,实施全覆盖。

       三、现状存在的一些问题

       现状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濠河位处城市中心,功能聚焦过密,用地结构不甚合理;二是开发容量过高,保护历史风貌刻不容缓;三是区内历史街区居住条件欠佳,缺少绿地等必要的公共空间,基础设施亟待改善,街巷狭窄,消防、道路交通状况令人堪忧。

       四、落实措施及计划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濠河历史文化保护区组织机构设在濠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实施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管理体系。二是制定历史保护区地方性法规,将濠河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与利用纳入法定化、规范化管理体系。三是实施严格的蓝线、绿线、紫线规定。四是加强保护区周边环境整治,按规划逐步包装整治,达到统

       一、协调、美观的总体环境。五是加快实施寺街、西南营历史街区保护规划。六是多渠道筹措保护区保护资金。七是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八是提高居民的保护意识,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九是加强文化遗产管理,建立文化遗产保护档案。十是建立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教育基地。

       二〇〇六年三月三十日

第7篇:关于景德镇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汇报

       关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汇报

       我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是中国古代四大名镇之一,是世界闻名的瓷都,并保存很多古代窑址、明代民居古建筑,它的历史成就和杰出贡献,早为国内外许多人士所熟知,1982年2月8日国务院批准**为全国第一批二十四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

       **的形成和发展,如同我国其他历史文化名城一样,有着共同的源流和独特的进程。在肥沃深厚的中华土地上,由一个手工业的制瓷中心繁衍成世界著称的名城,是**独创的成果。这里山明水秀、人杰地灵,早在商品经济很不发达的古代,就以精湛的制瓷技艺,丰富的陶瓷产品,广阔的贸易市场,频繁的对外交往,屹立于世界之林,与国内外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息息相关。千百年来,**的历史陶工和名师巨匠,以惊人的毅力和卓越的才华,聚天下造化之奥秘,集各地名窑之大成,烧制出无数精美绝伦的瓷器,使之成为世界的奇珍异宝。和今保存下来的**古瓷、古窑、古建、古籍,标志着这个城市的发展,生产力的发展史及陶瓷文化的发展史,它是一座生产之城、艺术之城,又是历史上一座较早开放之城。

       **的古建筑保存有一百多处明代建筑,这在全国范围内是罕见的,它有别于那些巍峨的宫殿与芳菲的园林,具有独特的风采和地位。它同享誉全球的瓷业生产和生产瓷器的人们密切相关联,是民间匠师的杰作。

       塔,是中国古代高层建筑技术的杰出成就,历数各朝,全国保留着各式各样的木塔、砖塔、石塔不下千座,但北宋以前的实例却是不多。**现存两座北宋早期砖塔(**旧城红塔和勤功**寺塔),也可算是凤毛麟角了。

       明代各类型的民间建筑共有一百三十六处,它包括住宅、村镇商店、祠堂、牌坊、闾门、街面等。值得珍视的是在一些建筑物上均刻有纪年,个别类型还是全国首次发现。特别是三闾庙地区,还保存一条比较完整的明代街面,以及一组(九栋)明中、晚期建筑群落。这一发现,震动了国内外建筑史学界,并得到国家文物管理局和一些学院以及科研单位的密切关注和重视,曾多次派专家学者来市考察鉴定。都一致认为这一大批明代民间建筑,特别是数量和类型众多的明代住宅,是继**、江苏洞庭**、山西丁村之后的重大发现。对研究中国工业城市史、建筑史(尤其是明代古建筑史),以及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都具有极为重要的科学价值。1980年9月27日,《人民日报》发表了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所长夏鼐等同志在全国人大五届三次会议的提案,他们呼吁把**这些重要的明代建筑在原地完整保存下来,并保持它原来的环境气氛,建成一个别具风格的露天博物馆。

       **,又名**,地处三山(**、**、三清山)两湖(**湖、千岛湖)的中心。它不仅是一座闻名中外的瓷都,而且是一座风光旖旎、胜迹遍地的江**林城。

       **之巅,有一古阁,红墙黄瓦,重檐飞翘,雕梁画栋,秀丽端庄。阁始建于唐代,称聚珠亭。宋代修葺一新,称中立亭。明天顺重建,称明天阁。明成化,改称冰立堂。明万历改建,称**亭。清雍正,改称**阁。1925年重建,称龙珠阁。

       **明代民间建筑,尤以住宅数量最多,质量也好,保存比较完整。据统计城区明代民居52栋,农村47栋,多数是中小型规模。有富商、官吏的、庄园主的,但更多的是属于庶民等级甚至有简朴的农舍。总之,**的明代住宅,平面布局紧凑,空间利用合理,构架粗犷,建筑造型艺术与结构骨架溶汇一体。同时巧妙地运用地方材料,色彩素雅,雕饰不繁不陋,恰到好处。整体印象给人以舒适、宁静、朴实亲切之感。可谓之庄重中见精巧,淳朴中显华丽。如祥集弄3号与11号,两栋城市型明宅,相传建于明成化年间。也是我市保存最好,也是**为壮观的明宅作品,在国内属不多见。

       会馆,也叫公所。它是旧中国城市中同是同业间联络集中的场所。解放前,**留有清代会馆二十多所。它之所以如此发达和**瓷业生产有密切联系。清初,陶瓷业的发展,使人口不断增加。自元、明以来,经常有数万人流动于城区,故**有十八省码头之称。瓷业的发展带来了工商业的兴旺与市场繁荣,使**的经济甲于一省,吸引着各地商贸与劳力,形成一个五方杂处的大都会。各地会馆间争妍亮丽,都把自己的会馆修建得引人注目,巍峨壮观,因此也就把各地的先进建筑技术和自己的风格输送进来。如求子上弄有**书院,八卦图有瑞州会馆,新安巷有新安书院(**会馆),风景路有**会馆,斗富弄有**会馆,程家下弄有章山书院(**宫),祥集下弄有山西会馆,老弄口下弄有**会馆,周路口有芝阳书院,小黄家上弄有**会馆(**书院),**弄有**会馆(昭武书院),苏家坂有石棣会馆(**公所),程家巷有**会馆,中华路有宁怡书院(**会馆),龙缸弄有**会馆,风景路有**会馆,陈家岭有宛陵书院(**会馆)等。

       古陶瓷工场与瓷行,**保护千年的制瓷领先地位,拥有当时最先进的工艺和生产窑具,自然也拥有最合理和最成功的制瓷工场。解放后,这种古代陶瓷工场----坯房和窑房,还保留着几百处。随着陶瓷生产的发展的技术改造,这些古代制瓷工场渐渐淘汰折毁,留下的已经不多了。但是,这些古陶瓷工厂的坯房和窑房,却代表着我国建筑的成就,是我国古工业建筑遗存中珍贵的实例,同时,也是研究中国古建筑史的一个重要课题。

       古陶瓷博览区属我国别具一格的新型博览建筑群,占地87公顷。为了更好地保护和继承我国陶瓷遗产和古建筑遗产,把散落在市区、市郊且难以就地保护的瓷业古作坊、古窑房以及明清典型民间建筑搬迁复建于蟠**,从而再现了十

       五、十六世纪的江**镇----**一隅。

       全国历史文化名城瑶里镇位于**东北面,距市61公里,这里四周环山,村镇座落于盆地之中。一条蜿蜒的溪流横贯村内,辟村为南北两部。小桥流水,风光幽雅。村镇内尚存的清代民居、商店、街道、路面,古色古香,保存较好。

       瑶里历史上是**制瓷原料的产地之一,更是闻名中外的古瓷矿遗址所在地。远在南北朝时,这里就生产优质制瓷原料----高岭土。明人宋应星在《天工开物.陶埏》中所记述的出糯米土的高**,指的就是此处。世界制瓷粘土高岭一名,便是以高岭村而命名的。瑶里又是**、浙、**边境大米、木材、茶叶、茶油的集散地。还是**去浙江、**的古道通衢,至今尚可见到清代乾隆年间设置的**大路转弯青石路碑。

       三闾庙在历史上是一个属明清时期,依山傍水,风光优美的山麓小镇,现已纳入**市城市规划区内,在市城区之西北、**与西河交汇处。

       据资料记载,明清之际,三闾庙乃一热闹街区,有粮、药、杂、豆腐、竹木、瓷器等诸行店,并已形成刘家弄、杨家弄、窑墩上、凤凰岭等弄巷名。特别是粮食,曾经是**粮食集散地之一,每年都要从万年、**、**和**部分地区收购大量粮食供镇市需求。解放前这里还有七家粮行,有钱家行、春顺发行、汪积祥行、王济祥行&&还有恒记机米厂。

       三闾庙历史街区是1998年经国家建设部、国家计委、国家财政部、国家文物局批准的全国第一批13个历史文化保护街区之一。我局根据**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了**市三闾庙历史古街区保护规划,规划划定了三闾庙历史街区保护范围、核心保护区与建筑控制区。该规划经市规划委员会批准,三闾庙历史街区核心保护区为6公顷,保护整治坚持修旧如故、以存其真,保护好历史街区的整体风貌,修整道路,配套完善给排水等基础设施。三闾庙古街区修复保护完成一期工程:清街路面修复,长231米、宽3米,三闾庙忠洁侯庙修复、古码头修复和挡土护坡工程基本完成,排水管线和消火栓已布设,电话线已埋入地下;另古建筑整修已完成23幢,拆建古建筑二栋,新建一栋,新立三闾古栅石牌坊以及沿**河绿化。

       当前,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规划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有些建设项目不当,影响了城市环境和布局。一方面不顾历史文化名城的特定性质和要求,建了一些不该建的项目;另一方面是项目选址不当,打乱了城市的合理布局,城市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和传统风貌受到损害。

       二、城市的文物古迹、风景名胜遭受到不同程度的自然和人为的破坏,一些历史文物建筑得不到应有的维修、保护,失修、破烂不堪。

       三、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建设和旅游事业的发展不相适应。一些丰富的自然风景资源和文物古迹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和开发,降低了旅游价值。

       四、经济基础比较薄弱,对文物古迹、风景名胜的保护和开发缺乏必要的资金。

       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认识上分析,一是较多地考虑建设项目本身的建设条件和经济效益,较少考虑城市的性质和特点;二是城市管理不善,不按规划办事;三是对保护历史文化名城重要性认识不足,措施不力。

       几点意见:

       一、历史文化名城这一基本概念,反映了城市的特定性质,作为一种总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应当在城市规划中体现出来,并对整个城市形态布局、土地利用、环境规划设计等方面产生重要的影响。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就是以保护城市地区文物古迹、风景名胜以及环境为重点的专项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广义上说也包含有保护城市的优秀历史传统和合理布局的内容。在编制保护规划时,一般应根据保护对象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确保保护项目的等级及其重点,对单独的文物古迹、古建筑和建筑群连片地段和街区、古城遗址等,按重要程度不同,以点、线、面的形式划定保护区和一定范围的建设控制地带,制定保护和控制的具体要求和措施。

       二、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旧城要逐步改造,城市设施和社会生活要逐步现代化,历史文化名城也将不断充实、发展,并赋予新的生命力,这是一种必然的发展趋势。但是,历史文化名城的建设和发展应特别注意整个空间环境的协调。《文物保护法》明确规定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应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并根据保护文物的实际需要,可以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周围划出一定的建设控制地带。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一般不得进行其它工程建设,在建控制地带既要求对新建工程的高度、体量进行必要的控制,又要求建筑的形式、风格和古城环境相协调。

       三、加大对历史文化名城文物古迹、风景名胜的保护整修和开发资金的投入。

第8篇:青岛历史文化建筑的保护利用与开发

       青岛历史文化建筑的保护利用与开发

       历史文化是一个城市的名片,是一个城市的精神,一个城市的灵魂和一个城市的文脉。而能够书写城市名片,荷载城市精神、灵魂和文脉的,正是那些沿着历史轨迹从远处走来,至今依然在老街小巷旁对人们诉说着昔日文化和故事的老建筑。旧日的建筑,却在展示着不旧的精神,同时也在为新的时代精神铺就了厚重的文化底蕴。但现在的推土机常常不经意地推倒了一栋栋老建筑,似乎没有觉察到,推倒的是我们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是与我们血肉相连的文脉。而每当拆除一座这样的建筑,也就埋葬了一段历史文化,埋葬了一个故事。

       现在城市发展中往往有这样的认识误区:第一是认为保护与发展有矛盾,保护就妨碍了发展。其实不然,保护与发展是可以相协调的,而且常常保护也就是发展。第二是认为旧建筑街区改造,只要将再建的新房屋模仿周边原有的风格就可以了。忽略了被拆掉的不仅是建筑本身,而且也拆掉了曾经的历史,掐断了原本应该延续的文脉和故事。第三是把造假古董、重建古迹、迁移古迹也称为“保护”,造出的“古迹”是地道的赝品,而赝品的价值怎能与真迹相提并论。

       青岛城市历史虽不及中国大地上许多古都那么久远,但作为中国近代史上殖民地城市的代表和范例,却有着其他城市难以替代的地位和作用。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初,青岛城市中开始的东部新区建设,甩开旧城建新城的做法,基本上完整的保存了大部分的老街区。这为今天青岛的城市风貌保护和成为名符其实的历史文化名城,留驻城市的历史根基,居功至伟。也让今天面对这许多的历史遗留建筑,完整的街巷,可以较为平静的谈对历史文化建筑保护利用与开发的思考。

       一、清楚了解历史文化建筑的价值是搞好保护的前提,也是能够认真解读保护利用与开发的基础。 在讨论历史文化建筑价值前,首先分析一下什么是历史文化建筑。过去,在探讨老建筑的保护问题时,往往是谈历史优秀建筑或文物建筑,再者是历史建筑,若提出历史文化建筑,或许会被理解为文化类的历史建筑。其实,这里谈的是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历史优秀建筑常常是指建筑物本身的设计技巧精湛或拥有较高的艺术价值,能代表特定历史时期的优秀作品;文物建筑则是已经被列入保护范围的建筑;历史建筑是泛指具有一定历史年限的老建筑。而历史文化建筑的定义是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背景,在特定时期曾经围绕其发生过重要历史事件或代表特定阶层居住或使用过的建筑及街区。这些建筑或街区不一定高大宽敞或设计精湛,但其有一定社会影响,甚至对城市的历史以及城市精神都起到过不可磨灭的作用。如青岛市区中曾经作为中西文化结合的特殊产物“里院”;20世纪初钢筋混凝土技术出现后最早在青岛使用建造的平顶建筑;作为青岛工人运动历史见证的纺织工厂厂房和宿舍;德国人最早规划中曾经作为华欧分界线的中山路、德县路等街道。这些建筑和街道或许并不醒目,但对青岛城市却有着重要的历史价值。如果这些建筑或街道,因为它的平凡,因为它的不高大、不宽敞或不经典,就很快被淘汰或推掉,那推掉的就不仅是简单老楼或老街,而是对城市历史文化的毁灭了。

       谈到这里,或许可以对历史文化建筑有了粗略的了解,也对这些建筑为什么应该保护有了简单的理由。但这并不全面,因为历史文化建筑的价值还有许多。

       首先,历史文化建筑不仅是特定时期的建筑风格和设计手法的展现,还是对当时建筑技术、建筑艺术的驾驭和理解的体现。

       其次,特定时期的建筑是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真实缩影,也是一定历史时期人类对环境和社会的认知与解读的记录。

       第三,那些围绕历史文化建筑本身或周围所发生的人或事,不仅是旧日的故事,更是城市历史的家谱,是城市河流上游潺潺不断的溪水,若轻易推掉则使得城市变成无源的死水。

       第四,城市每个阶段都按自己合理的容量发展,所形成的历史文化建筑的体量与尺度,以及地下的市政配套能力都已经趋于饱和和稳定,若轻易改变或扩充容量,则将破坏原有的平衡。

       第五,城市历史文化建筑,造就了城市特有的风貌和性格特质,展现的不仅是表面的形象,更蕴涵了城市的精、气、神,甚至是城市灵魂的所在。

       第六,从资源、经济和环境等方面考虑,维护历史文化建筑依然存在的物质价值,比推倒重建的投入要少,另外可以减少房屋拆除带来的建筑垃圾,对环境和资源都是保护。

       第七,历史文化建筑是随着历史的推延过程,经济和社会价值会变的越来越高的物质财富,而且它具有不可再造的特性,保护的过程就是其价值增加的过程。

       所以说,城市历史文化建筑是有生命的躯体,随着生命的持久,它显现的生命力越强盛,被重视的程度也越高。所以,它拥有的价值不是用简单的折旧评估方法去衡量的,而是需要在深入的理解和认识中得到充分的尊重。

       二、目前世界先进国家和地区对历史建筑及历史街区的保护利用措施需要我们充分借鉴

       从19世纪末起,欧洲许多国家就已经认识到历史建筑保护的重要性。因此,不断地在保护的立法方面做出努力并付诸实施。最初的保护概念仅限于文物建筑,但是在整整一个世纪的发展中,这个概念已由单纯的文物建筑保护扩展到城市与乡村的整体保护。历史遗产的判定方法与保护管理的办法也日趋成熟。例如今天的法国,列入保护范围的区域占国土面积的6%,在一些行政省这个指标达到了16%,而在一些城市甚至达到了50%,历史遗产已无庸质疑地成为法国人生活环境的一个重要部分。他们愉快的生活在历史建筑中,享受并汲取着历史文化带给的精神和物质食粮。

       保护措施

       欧洲国家一般将保护分为3个层次:

       1、文物建筑周围区域;

       2、历史保护区;

       3、建筑、城市与风景历史遗产保护区域。历史优秀建筑周围区域的保护有几种不同的方式:(1)严格控制此区域内的一切建设活动;(2)修复与历史优秀建筑紧邻的建筑;(3)保存围绕历史优秀建筑的街道广场的空间特性(街道小品、地面铺装、街道照明等等);(4)保护文物建筑周围的自然环境(树木、河流、植栽草坪等等)。

       法律保障

       法国立法中最为突出的方面之一就是登录建筑对其周围环境的影响。根据1913年的历史建筑法,一旦某个“历史建筑”被确定,在其周边便自动形成500m为半径,约78.5hm2的面积的保护范围,在其中的建设活动都受到严格控制。包括:在其中不能有任何没有得到特殊准许的建设,保护和历史建筑息息相关的自然元素(独立的树木、树篱、成行的植株、树林等),保护围绕历史建筑的建筑物,保护基地上或街道上的特征(城市家具、铺地材料、公众照明等),这些周边环境都具有"珍藏首饰的首饰箱"这样的作用。

       规划控制

       一旦政府划定了历史街区,就要编制保护规划(简称PSMV)。这是详细的土地使用规划,在其所覆盖的地区将取代土地利用分区规划,而规划文件与土地利用分区规划是一样的。它制定每一地块的城市设计原则和规定,目的在于保护遗产。规划指定哪些建筑或其局部不能拆除和改变,以及哪些建筑或其局部在进行开发时要强制拆除。规划的规章和图解文件说明建筑方面的要求,以确保对于这些建筑以及其城市环境的保护。

       法国的保护区规划由国家制定和执行,对保护区单独采用"一步到位"的规划编制方法,直接用于指导建设,使保护区的建设管理工作能够具备详尽充分的依据,也使规划真正产生实质性效果。有以下三点:

       (1)、强调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是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协调的基础;(2)、强调对历史文化遗产价值的重现,是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修复和再利用的指导;(3)包含土地利用规划的内容,充分关注保护区内居民有关居住、就业、服务和交通等的需求。

       位于保护区周围的城市区域被确立为建筑、城市与风景历史遗产保护区域,就可以延续保护区的城市性格,同时可以在土地利用规划的指导下进行合理的建设,事实上,保护与发展是互补的,一方面,土地利用规划使得城市能够在经济、社会与功能方面得到发展;另一方面,建筑、城市与风景历史遗产保护区域政策使得城市在文化方面得到发展。

       思考与启示

       (1)历史建筑和历史街区是一个城市发展的历史见证,是城市精神的物质载体。古城的历史、文化、美学价值就在于其独特的城市肌理和组成城市肌理的历史建筑与历史环境,这些要素构成城市的历史文化风貌和独有个性特征以及城市文化素质,是构成现代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全球化的影响下,加速了我国城市建设中城市个性和特色的丧失。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加快历史风貌文化保护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立法的步伐。

       (2)保护内容:坚持历史建筑的保护、历史建筑和历史环境保护以及地区生态风貌环境保护并重。我国以“文物保护单位”为核心的保护体系已呈现出多方面的弊病。仅仅对指定的“单位”进行保护,只

       能将保护停留在孤立、静止、消极的状态。对历史环境的保护同时保证了历史环境所蕴含的文化和精神的延续。

       (3)保护方法:由专业保护发展为综合保护。由很大程度上依靠具有专业知识的专家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专业保护体系转变成一套由行政管理体系、资金保障体系、监督体系、公众参与的社会化体系组成的综合保护体系。

       (4)保护目标:从历史留存发展到价值重现。对大量历史建筑和历史环境,应重点考虑在保护了历史风貌以后如何实现其价值:①历史资源的再利用价值;②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发扬价值;③适应时代要求的土地开发与产业发展价值;④重塑地区精神,激活城市活力的价值。

       三、把握历史,着眼未来,以提升城市整体势力为原则,加强对青岛历史文化建筑的保护利用与开发

       青岛开埠于1897年。德国人在其长达17年的统治中,完全按欧洲市镇的模式建造,并使城市具有了欧洲风情的历史文化。随后而来的日本人于1914年占领青岛,建设依然按德国人的规划设想布局,但基于掠夺的目的,沿铁路线建造了大量纺织工厂,使城市格局和历史文脉发生了新的变化。1922年至1937年间,青岛经历了北洋政府和国民政府前后15年的统治,此时的青岛城市中文学艺术创作活跃,文化内涵增多,渐成为中国新文化运动的发源地之一。这时期,伴随文化发展,社会网络丰富,也使得城市历史文化建筑大量出现。从1937年日本人二次占领青岛至1945年国民党军队伴随美军入驻,直至1949年6月青岛解放,这段时期因战火弥漫,所以青岛城市中没有进行真正有序的大规模建设,建筑文化也就变得非常苍白和暗淡。贯穿这条青岛城市近代发展的脉络可以清楚看到,青岛城市建设历史的踪迹,其实是一条西方文化掠夺与中西文化碰撞的历史。因此,如何保护利用与开发好青岛的历史文化建筑,需要在了解掌握过去的基础上,理清脉络,方能提出相应的措施。

       (1)应尊重城市发展的各个历史阶段,将保护历史文化建筑与保护城市风貌结合起来,使社会网络有机和谐的延续。

       青岛城市创建之初是严格按照德国人的思想实施的,所以形成的建筑风格、城市风貌严谨有序。城市未来的发展中,对那些已形成了和谐有序空间的建筑组群,应加以充分的保护。同时应按不同的建筑时期加以分类,按不同的建筑环境分组团、街道和主要景点进行控制保护。而且对保护范围周边的改造或更新应进行视线控制、高度控制、比例尺度的控制、建筑风格及形式和色彩的控制。这样,在未来发展中才能不破坏城市原有的风貌,保证城市空间的依然完整。如市区的广西路、青岛路、中山路、馆陶路等,虽然近几年已有部分插建和扩建,对城市社会网络进行了变更,但作为德、日建筑文化的保护控制区,仍应该按街道进行控制,形成完整延续的街景。对中山路以西的街坊、原市政府周边地区和八大关建筑群等地区应划定为保护组群,建筑物以修缮为主,周边的更新也应按视觉空间进行控制。重要的建筑单体,如基督教堂、公安局办公楼、圣保罗教堂等建筑,对其周边改造也应注意进行空间控制。总之,城市更新中对应保护的建筑物不应局限于单体本身,而应按视觉控制范围去界定,按社会网络的完善去考虑。

       在青岛过去的发展更新与改造中,往往只注意了对德占时期形成的建筑单体进行保护,而对大量日占时期建筑物进行了毫无顾忌地拆除。如位于市场三路周边的日本劝业场、堂邑路邮局以及青医附属医院门诊楼等。这些建筑比德占时期修造的建筑从形成年代上看是晚了些,但作为在青岛地区的日本建筑却具有极强的代表性。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建筑物均形成于钢筋混凝土技术初始传入亚洲的1910年至1920年间,是青岛乃至全国钢筋混凝土及平屋顶建筑的“祖先”。

       另外,在城市的改造更新中对各时期形成的建筑进行定义,分阶段保护,按街道保留,也有利于城市社会、文化和历史的有机和谐延续。如德占时期对青岛城市所做的规划建设,范围只相当于今天城市中的一处局部地区,但这片区域中各项市政设施完善,布局也比较合理,所以在以后的改造中应依然作为整体考虑,对原有的设施应充分利用。此外,对该地区还应作为一处独立社区,道路不宜随便扩展,否则必伤及周边建筑,破坏原有的街道空间尺度。

       (2)在维护城市历史文化脉络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城市容量,优化功能配置,进而使历史文化建筑得以保存并提高其历史作用。

       因为历史的原因,青岛的历史文化建筑伴随着城市的发展遍布城区各个角落。针对青岛旧城的特殊状况,城区发展中的一个重要课题,就是应在确定需要保护的历史文化建筑及周边区域,合理确定城市容量,优化城市功能及市政设施配置,使历史建筑不因为城市的发展而显得另类,也不因城市容量的盲目扩张而挤占和破坏了原本合理的空间关系。

       前几年,青岛城市在发展中将中山路上插建了发达和百盛等几个高楼。或许高层建筑是节约土地的一种措施,也或许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但这些具有新时代特点的建筑却严重破坏了中山路原有的城市空间关系,与周围的老建筑尺度和风格都格格不入,极不协调。而且还因为这些庞然大物的出现,造成了区域的交通、停车、市政设施负荷的多重压力。城市环境质量不是提高了,而是下降了。

       所以,在今后的城市发展更新中,首先对历史文化建筑街区应进行控制规划,确定合理的城市密度和容量。这其中还应充分考虑现有城市配套设施的容量和允许承受的压力,轻易不要越过城市“门槛”。否则,因超市政设施承受能力而盲目扩大容量势必导致将现有各类配套设施全部更新的难题,将造成经济、社会和环境三方面的压力。此外,在控制性规划的基础上还应对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和区域进行大规模的详细规划,甚至城市设计。规划及设计应达到对城市容量、环境、景观的直接控制。只有这样才能减少建设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以及对历史文化建筑的破坏,最终使历史文化建筑在获得保护的基础上,使用功能得到提高,环境质量得到优化,进而开发出新的价值。

       对于市政设施、环境质量差的历史文化建筑区域也应首先进行规划控制,逐渐改变现状。同时应针对整个市区进行市政管网优化设计,以求最便捷的途径满足各区域的城市功能需求。在发展中应促使这些历史文化地区和建筑焕发出新的生命力。

       (3)处理好保护与再利用的关系,通过科学的方式指导,让历史文化建筑在未来的使用中能既符合时代的需求,又将城市历史给予传承。

       一般来说,任何城市更新改造和再利用都多带有前瞻性考虑,以使其具有社会和经济持续再生的活力;而一般保护工作却相对是后顾的,关心的是保护对象的良好生存和“延年益寿”。因此,这就需要在一个更大的平台上对此进行综合权衡和整体考虑,从世界性实践案例的成功经验看,这一平台通常就是城市设计,亦即可以在城市设计先行考虑的前提下开展历史建筑保护性再利用的问题。

       历史文化建筑及其地段保护和更新是城市设计实践中的一个重要领域。从城市设计角度看,历史文化建筑保护工作只是旧城更新和改造的一部分,而非全部;同时又认为,单纯的文物建筑保护与一般的历史文化建筑及地段保护改造是有区别的,前者可以采取相对确定的方式对相对确定的对象加以保护,而后者必须同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有机结合,并在地段乃至城市尺度上考虑相关影响要素,处理好“保护与发展”、“保护与建设”、“保护与利用”、“保护与恢复”等方面的关系。

       目前在世界各国的保护规划实践中,对历史文化建筑及地段常采用以下方式。一是经过改造给历史建筑赋予新功能;即保持原有建筑外貌特征和主要结构,内部改造后按新功能使用。这样做不仅增加了这些建筑本身生存的活力,而且还可获得一定的效益。如最近青岛对不少老建筑进行了翻修更新和使用置换,使这些建筑既保持了原有风貌,又增加了新的使用功能。结果使这些建筑重新恢复活力。二是对历史地段性改造再生,常常综合采用用地调整、环境整治、增加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功能置换和重要地标建筑物和环境形态要素的保护,使之既有清晰可见的地段历史发展踪迹和见证物,又具有全新的、符合当代使用功能和景观生态要求的一流环境,但应掌握好改造利用的强度。这一方面,英国伯明翰中心滨水区改造是一个非常成功的实例,而青岛中山路目前推倒老建筑,模仿样式重建的做法不可取。

       (4)历史文化建筑的保护利用与开发需要政策的支持,法规的保障,真正成为青岛城市未来发展中需要遵守的准绳。

       不论是国内还是世界上的先进国家,若要有效的保护利用和开发好历史文化建筑及街区,必须通过政策的支持和法规的保障。目前国内的广州、北京、浙江等地已出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在欧洲,这种对于历史建筑保护的相关法律更是已经经历了百余年的使用和实践检验。除此之外,政府重视之余,相应的历史建筑保护和更新的投资也是必不可少的。例如杭州市政府为恢复历史文化特色,2022年拨款

       1.5亿元用于保护名城。这种投资既是对历史文化的保护与恢复,更是延续和发扬城市文化底蕴,提升城市文化内涵的有力举措。

       青岛城市在经历了百年的变迁后,城市特色依然鲜明,城市历史文脉也得到了很好延续和发扬。尽管近几年,因为城市功能和社会发展所需,在老城区的边缘或内部增建了一些市政公共设施(如东西快速路)。或许对城市风貌和历史景观起到一定影响。但老城区的大部分依然留存着老街深巷和古木青石。甚至许多

       历史建筑的院落围墙也仍然存留着旧有的风采。这既是历史的凝固,更是城市文化的史话,也是许多中国大地上已经更新换代的,面目全非的历史文化城市叹为观止的财富。因此,如何保护和保存好这些历史的遗痕,已经不单纯是青岛城市的责任,甚至是中华文化的必须。所以,青岛应该在自豪和无悔的同时,抓紧着手制定自己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尽快编制青岛历史街区的保护规划图纸。只有这样,才能使城市历史文化得到保护和延续。通过规划和立法,使青岛城市中的历史文化得以传承,城市的风貌得以在有计划有步骤的安排下逐渐得到保护、恢复和提升。

       另外,历史文化建筑的保护和利用是对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存和延续,是关系到子孙后代的事情。因此,除采取必要的法规保障体系外,政府应该是这样工作义不容辞的主体。尚需要政府的财力支持使其得到落实。从目前国内一些经济较发达的城市所采取的办法看,政府每年的财政投入比例,也是城市历史文化建筑能否得到保护的重要条件。许多城市已经采取按城市经济增长比例增加对历史文化建筑保护的投入。这也应该成为青岛需要参考和借鉴的重要内容,只有这样,才能使青岛这座历史文化名城得到进一步的发扬。

       (5)在青岛历史文化建筑保护利用应注意处理好具体问题,加强专题研究和借鉴成功实例,在发展与保护中更新旧城。

       青岛城市中旧城区类型很多,有德、日占领时期留下的以其侨民或当时达官贵人居住的区域,这部分居住场所一般集中在城市南部或沿海岸一带,可以说是体现青岛城市风貌的主要区域。这些建筑中大部分应保护,或只改善内部结构。这些地区的改造应侧重于逐渐拆除近几年搭建的设施或建筑,至少应保持这些区域建筑容量的平衡,不宜再扩建、新建。对于其它情况的旧城区则主要应采取以下办法:

       一是针对目前散布在青岛市区极具地方特色的“里”院。这些建筑从德国人强迁中国村庄开始,在台西、台东、小港等地出现。虽然建筑外观并不很张显。内部使用条件也已经显得落后,但作为青岛城市中曾经特有的,而且具有代表性的居住生活网络空间,其完全可以与北京的四合院、上海的里弄比拟。这些里院目前随城市发展和更新步伐的加快,已经越来越少了,但它曾有的生活模式却对青岛城市的居住文化起过巨大的作用。因此,这类建筑应该作为历史文化遗产给予一定的保留。对其保护利用的方式是将内部原本落后的居住结构重新调整,增加每户的厨厕等使用功能,将临时搭建拆除,环境整治,居住户数减少,提高居住水平,使其达到现代的居住水平。

       二是原本由日本人围绕胶济铁路所建设的纺织厂房和相关的职员宿舍。虽然日本人当时是基于掠夺的目的,但许多纺织厂房的建设还是极具特点的。而且与之相配套的职员宿舍当时完全按日本的使用模式建造。虽然厂房已显得陈旧,宿舍的内部空间布局也略显落后,但其代表青岛城市一个特定时期的历史与社会的烙印,是青岛历史中难以抹去的痕迹。因此,对这些至今应该还完全可以利用的房屋,也需要采取保留曾经的历史文脉的态度加以对待。首先是厂房可以作为一些大空间使用对象的选择给予保留,对那些还可以继续使用的宿舍建筑则采取完善内部功能的措施予以更新。

       三是对目前许多顺山就势,结合地形建设的小住宅。虽然或许没有完全经过规划的统一设计,但因为鉴于当时相同的技术条件和设计要求,所以其各个相邻建筑的高度和空间尺度很协调,应该给予重新的整治和修缮。将内部在建国后缀加的临时附加部分和一些完全没有经过批准的搭建设施拆除。进一步整修院落和环境,提高居住环境质量及水平,进而与时代的需求相吻合。

       四是对原本依存下来的历史上拥有一定影响且构图和设计较为和谐的街道景观,以及已经拥有完整空间关系和社会文化网络的历史建筑。因为在后期的城市发展中没有加强必要的管理和约束,造成建筑立面和屋面随意被破坏或改动的情况。这些历史建筑,因为依然留驻着原本的历史文化网络,所以在未来发展中应该以恢复性整治为主,将随意更改的阳台或立面恢复,将因为历史原因被破坏或自然损坏的建筑屋面以及原有的塔楼等复原。而且需要采取依旧修旧的原则加以恢复。包括建筑材料也需要与原有的相一致。真正使历史面貌和气质得到还原并延续。

       应该指出,不必也不需要将所有的历史文化建筑及其地段都加以保护和再利用。对待此类建筑及地区,完全将其作为文物进行保护,是不现实也是不可能的,相反,进行适当的改造,使其满足新的功能需求,并重新加以利用,才能使其具有长久的生命力。

       在有选择地保护的同时,我们对于那些不具有上述意义和价值的许多产业类建筑和地段则完全可以采取以更新开发为主的建设方式。例如在青岛,由于历史原因,许多老建筑建设于规划失控的年代,占地大、建筑密度小,建筑标准低,布局不合理,土地利用不经济,更重要的是它们大多不符合今天城市规划的要求。此外,还有不少建筑是在“文革”时期违章建设、见缝插针、占据了民居、园林和文物建筑,今天必须采取迁、关、并、拆等综合手段来加以整治。

       不能认为历史建筑及其历史地段的保护性改造只是一种“时髦”或“锦上添花”。许多案例实践表明,城市利用对保护历史遗产事业的投资可以成功地实施城市环境的改善,有效地推进城市经济的发展。如美国的巴尔的摩内港(Inner Harbor)、波士顿昆西市场(Quincy Market)、悉尼达令港(Darling Harbor)、岩石区(The Rocks)改造都是通过对传统文化城市用地和建筑的改造再生而获得社会经济和环境改善的“双赢”成功的。

       总体来说,当代城市建设发展摒弃了现代建筑运动中出现的大拆大建的“激进式改造”方式,采取了更加务实的、分阶段的、小规模的渐进式改造和保护相结合的方式,以求得逐步达到较大变化,使之与社会发展实际进程相吻合,而其对象也逐步扩展到包括历史文化建筑及地段在内的更广泛的范围。从国外此类实施成功的案例看,这种改造和保护还必须与政府的政策制定、开发商的理解和合作、社会公众参与等紧密结合在一起,这一点在当今中国尚任重道远,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

       结合历史文化建筑的保护利用与开发,不仅应该对城市环境质量进行改造,更重要的是应对城市功能进行完善和提高,对城市文脉给予延续。同时改造中应注意把握城市社会网络的有机联系,把握建筑风格、城市风貌的和谐。在城市的历史文化建筑保护利用与开发中,国内外均有许多优秀的范例,应结合城市自身的特色加以借鉴去芜取精。城市永远是从过去走向未来,城市的改造更应基于在发展与保护中更新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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