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村镇建设管理股职责
村镇建设管理股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村镇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规定,研究制定有关村镇建设的行政性文件,并检查监督其实施。
2、制定村镇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
3、协助相关部门指导监督村镇认真执行总体规划、集镇建设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的实施;组织农村住宅通用图的编制和推广工作。
4、负责村镇建设的综合管理,指导村镇建设项目及其施工管理。
5、抓好试点村镇建设,协助指导村镇的综合开发、配套建设,总结推广村镇建设经验。
6、负责组织村镇建设管理人员、建筑队伍和个体工匠的培训工作,做好农房建设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推广。
7、指导村镇对建设施工队伍、工程质量、公用设施的管理工作。检查监督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的管理工作。
8、负责村镇建设统计报表工作。
9、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给的其它任务。
第2篇:业务股岗位职责
业务股工作职责
一、组织编制全县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二、负责水利工程项目申报、立项、批复、招投标及验收工作。
三、承办各种业务统计报表,做好有关文件的起草、校对及分发工作。
四、承办水利行业技术质量、规程、规范和技术监督工作。
五、负责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六、负责本股各种资料文件的整理、归档、管理及保密工作。
七、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3篇:交通管理干事岗位职责
交通管理干事岗位职责
岗位目的:协助科长搞好站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交通运输安全顺畅。
工作职责:
1.参与制定本单位有关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并做好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2.组织机动车辆、驾驶证的检验、审验、投保、办证工作,以及新车上户工作,建立健全各种档案、资料。
3.制定站内车辆运行、停放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
4.参加各类交通事故的现场勘察、责任认定和善后处理,以及肇事车辆的定损、修复、理赔工作,建立健全事故台帐、档案。
工作要求:
1.加强政治理论和交管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和业务素质,正确掌握有关条令、条例、政策、法律、法规。
2.积极参与交通安全检查,找出隐患,制定整改措施。
第4篇:岗位职责之交通运输管理职责
交通运输管理职责
【篇1:交通局职责】
瓮安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县交通局的职责与县城市管理局指导和管理城市客运的职责,整合划入县交通运输局。
(二)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路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交通规费征收管理职责。
(三)加强统筹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化发展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
(四)加强统筹城乡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责,优化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加强协调形成便捷、畅通、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起草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引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
(二)指导交通运输业体制改革工作。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以及交通建设市场,维护道路、水路交通运输业的平等竞争秩序;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管理城市客运(城市公共交通和出租车);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和协调发展。
(三)负责道路、水路交通运输管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交通运输通讯、信息和国防交通战备工作。
(四)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公路及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质量与安全监督和造价管理,参与实施国家重点公路及水路交通工程建设。
(五)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船舶及水上设施检验、通讯导航、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防止船舶污染、航道、港口及岸线管理等工作。(七)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拟定道路、水路运输相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
(八)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州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交通运输局设4个内设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党政文电收发、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性报告、文件起草和政务公开、保密信访、计生等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拟定公路、水路行业有关投融资政策;承担专项资金、外汇、信贷、利用外资、政府采购初审等有关工作;编报本部门预算、决算、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会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负责交通、水路基本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承担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承办专业技术职务及技工申报工作;承办统战、社团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二)交通运输规划和建设养护科(含交通战备办公室)
承担交通运输业发展战略研究和编制交通运输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养护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交通建设项目的报批工作;承担交通战备、交通环保、外资引进和交通运输业统计工作;承担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监管工作;拟订公路及水路的建设、维 1
护等有关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公路及水路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承担交通建设工程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管理工作;承办勘察、设计、施工、工程咨询监理单位的资格审核及管理工作;承担公路、水路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审核及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工作;承担水上交通安全和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交通运输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对安全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参与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科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监督的方针、政策、规定、规范和标准、制定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承担审查承建公路、水路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资质,做好受监工程的检查、记录、核验、评定工程质量等级,提交竣工质量检验和评定报告;参与交通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仲裁工程质量争异;参与受监工程项目设计文件审查交工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公路、水路工程质量的监督工作;承担州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委托的质量监督和单项检测任务。
(四)交通运输监督管理科
负责监督管理城市公共客运和交通运输的发展规划;承担城市公共客运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城市公共客运和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引导城市公共客运和道路交通优化结构和协调发展。
纪检监察机构为县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监察室主任或副主任由同级干部担任。
五、其他事项
(一)建立瓮安县城市公共交通客运局,为县交通运输局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负责对城市公共汽车、出租车的线路、数量、价格进行管理和综合控制;负责城市公共客运车辆的总体规划和布局;负责城市公交车经营权、线路权的有偿出让和审批工作。内设综合科、业务科。
综合科主要职责:负责党务、人事劳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负责行政事务日常管理,主持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负责文秘、文书档案、文书处理、大事记、行业车辆档案资料、机要保密;负责所办公会议、职工大会(学习)等会务管理;负责对外接待、各方来信来访接待处理;负责内部安全工作及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后勤服、车辆管理及各种基础设施建设。
业务科主要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城市公共强化客运车辆的管理,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保障各方当事人权益;按期完成所里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断规范城市公共客运市场秩序,强化对客运市场的监管,坚持源头驻站管理制度,监督客运经营者按照许可事项从事客运经营,制止和查处客运站(场)以及经营者的违规经营;注重调查研究,熟悉和掌握客运站(场)的运行班次、客运量等运营情况,不断提升规范化监管能力;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职业道德教育培训。
(二)建立瓮安县县乡公路建设技术服务中心,撤消瓮安县农村公路建设技术服务站。县乡公路建设技术服务中心为县交通运输局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搞好县乡公路建设项目的勘测设计、施工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县乡公路的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县乡公路建设、改造的立项编制、项目勘测、设计施工技术指导、质量监督管理。2
【篇2:乡镇交通运输综合管理所职责】
乡镇交通运输综合管理所职责
一、主体执法
(1)查处辖区内除县道及以上公路和城关镇区域外道路客货运输违法经营行为,但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货运输经营以及涉及危险品运输车辆违反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仍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
(2)查处辖区内(城关镇区域除外)三类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客货运输代理等领域违法经营行为;
(3)查处辖区内除乡道及以上公路外违反公路路政管理规定的行为,但对车辆超限运输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仍由公路管理机构实施;
(4)负责对辖区内除乡道及以上公路外损坏公路的赔补偿案件的调查处理;
(5)查处辖区内在等外级航道上设置渔网、渔簖以及倾倒垃圾、砂石、泥土、堆放物料等行为。
二、协助执法
(1)经县级市(区)行政审批中心同意,协助实施辖区内道路普通货运、三类机动车维修经营等道路运输许可受理和送达;
(2)经县级市(区)行政审批中心同意,协助实施辖区内乡道、村道路政许可的受理和送达;
(3)经县级市(区)行政审批中心同意,协助实施辖区内七级、等外级航道航政许可的受理和送达;
(4)协助查处辖区内县道客货运输违法经营行为,协助查处辖区内 除国道、省道和城关镇区域外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货运输经营以及涉及危险品运输车辆违反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协助查处辖区内一类和二类机动车维修违法经营行为;
(5)协助查处辖区内县道、乡道上违反路政管理规定行为,协助对辖区内县道、乡道损坏的赔补偿案件的调查处理;
(6)协助查处辖区内违反内河港口管理规定的行为;
(7)协助查处辖区内七级航道和等外级航道上发生的除设置渔网、渔簖和倾倒垃圾、砂石、泥土、堆放物料等行为以外的交通运输违法行为;(8)协助实施辖区内船舶实船签证、调查处理等外级航道上内河交通事故。
三、管理与服务事项
1.负责乡镇道路客货运输组织协调工作;
2.参与乡镇客货运场站和客运(包括公共交通)网络规划、建设管理,负责乡镇客运场站(包括公交场站)的养护管理和日常监管; 3.负责乡道、村道的路政巡查;
4.负责乡道、村道路政许可实施期间的监督管理; 5.参与乡道、村道的规划、建设和养护管理;
6.负责等外级航道上码头建设管理、装卸经营秩序维护; 7.协助对乡镇渡口和农用自备船进行监督管理;
8.负责乡镇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业务咨询和统计报表工作。
【篇3:交通局主要职责】
交通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家和省的总体布置,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市公路和水路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订全市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发展的措施和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
(二)负责全市公路和水路交通运输(含客货运输市场、汽车技术检测、汽车维修市场、运输服务市场、搬运装卸市场、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工作)行业管理;培育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维护交通运输行业市场平等竞争秩序;管理全市物流业;指导城乡客货运输的衔接协调工作;指导县(市、区)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对关系救灾、抢险、战备等紧急客货运输进行必要的调控。
(三)负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含客货运输和旅游运输场站建设)行业管理;维护交通建设行业平等竞争秩序;组织实施国家、省、市重点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监督全市地方交通建设项目实施。
(四)负责全市公路、水路设施的维护、管理和规费征收;负责全市公路、桥梁、隧道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审核申报、站点设置和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交通行政执法和交通稽征、公路运政、路政、内河航政、港监具体执法业务和执法监督工作。
(五)负责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船舶及水上设施检验;负责港口、航道、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负责技术船员培训、发证的归口管理。(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科技政策;指导实施交通行业计量、质量、技术标准和规范工作;制订全市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推动全市交通行业科技创新和进步。
(七)指导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和交通特许经营企业的管理;建立健全规范的交通行业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体系;监督管理全市交通行业国有资产。
(八)指导交通行业人才预测、教育、培训和劳动卫生工作。(九)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水陆客货运输价格、交通工业产品价格、车船维修价格、搬运装卸价格、托运价格;负责营业性客货运输停车场的行业管理;指导、监督管理全市水陆交通专业企业的安全生产。
(十)管理、指导全市公路工程定额;管理并监督全市水陆干线基础设施国有资产的使用。
(十一)负责全市出租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运输、汽车出入境运输的行业管理。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执行涉及交通的有关地方经济政策。
(十三)负责全市交通战备的管理工作。(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5篇:用地股岗位职责
建设用地股工作职责
1、学习和宣传有关土地法律、法规和政策;
2、积极协同有关部门拟定有关土地保护,开发、利用、整治等方面的地方性法律法规;
3、负责建设用地指标管理、执行农用地转批制度;
4、负责非农业建设用地审查、申报工作,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工作。认真办理旧房翻建、改建、续建的用地手续;
5、负责村民宅基的规划、审批及管理工作;
6、负责城乡建设用地的征用、划拨、出让及其协调管理工作;
7、积极参与建设用地管理的全过程,把好建设用地关;
8、承办各单位和个人申请项目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9、公开、公正,依法管地。积极配合搞好清查违法用地处罚后用地补办手续工作;
10、负责指导好全县各乡(镇)建设用地的指导、规范管理工作;
11、按时上报有关报表;
12、积极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职责:
承担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和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实施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拟定征地补偿费标准,实施土地征收征用的补偿安置工作,落实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负责各类非农建设补充耕地的监督检查和验收报备工作;承担报临汾市人民政府审批和经临汾市人民政府报省人民政府审批的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等用地事项的审批、报批工作。承担本市城乡建设用地和土地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转让行为,负责实施土地供应、土地价格、土地资产、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政策,组织实施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制度,对土地市场和地价实施动态监测。
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组织实施国家土地开发利用标准;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执行国家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承担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改制企业的土地资产处置方案的审核工作及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改制企业的土地资产处置方案的审批工作。
承担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及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实施相关政策和具体措施;组织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有关工作,监督检查基本农田保护的落实情况;编制和组织实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专项规划,指导本市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本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
一、负责全县城乡建设用地征用报批、划拨和出让的统一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经批准后负责组织落实。
二、负责各级审批的建设用地的全程管理工作。
三、承担、参与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征拨工作。
四、办理上级政府审批建设项目的农用地转用、征用等用地的审查、报批和监督检查。
五、负责全县集体土地使用权征用补偿费用和安置补助费用的兑付工作。
六、负责企业改制中土地资产处置形式的监督管理工,确保国有土地资产保值、增值。
七、负责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管理和城镇居民、农村个人建房用地的审查、报批及后期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政策研究、改革方案的制订和具体实施工作。
九、指导、监督、协调全县的各类建设用地;
十、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国土资源局规划用地股行政审批、服务公示表 篇二:土地利用股工作职责 土地利用股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资源管理的法规、规章、政策的贯彻落实。
2、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和各项规划的衔接和实施监督管理;
3、负责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管理,实施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目录。
4、组织清查和处置闲置土地。
5、拟定并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收购储备管理办法;
6、指导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
7、指导审核土地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管理全县地价;依法管理和监督土地资产和土地市场。
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篇三:国土资源局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情况 un国土资源局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情况
一、国土资源局工作职责(依据《三定方案》)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保证其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有效实施。研究制定与国家、省土地管理法规衔接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和具体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编制全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
3、依法对国土资源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国土资源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国土资源案件的裁决、复议、诉讼工作,承办有关国土资源案件的来信来访工作。
4、实施全县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农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5、管理全县城乡地籍工作,实施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确权、土地纠纷调处、城乡地籍和土地登记、发证工作。
6、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工作;负责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流转工作。
7、负责全县土地的分等定级的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备案工作;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审批的各类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8、依法管理全县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初审、登记发证;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9、负责全县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10、履行测绘管理职能并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关内设股室队所及工作职责
1、根据《三定方案》设置6个股室:
办公室职责:负责掌握本单位全面情况,协调各部门间工作,上报下达,反馈信息,督促查办搞好调查研究;负责起草本局的综合性文件及有关文字材料;负责组织承办本局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文字处理﹑印鉴﹑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处理行政事务﹑机关事务﹑日常接待工作;负责全局的计划生育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工作;承办局机关的人事管理工作。
执法监察局(监察大队)职责:负责对全县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土地规划﹑计划﹑农地转用﹑土地征用﹑土地资产处置﹑土地使用权交易行为﹑土地登记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类土地﹑矿产违法案件;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国土资源的信访工作;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
建设用地股职责:负责承办全县新增建设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县临时用地的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建设用地跟踪管理工作;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回和政府收购储备工作;负责农村集体
非农土地使用权流转管理;负责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工作。地政股职责:负责编制﹑实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负责实施农地用途管制;负责全县地籍权属调查﹑变更调查及地籍管理;组织实施全县土地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工作;负责土地登记﹑发证工作;负责全县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负责地价评估的备案工作。
计财股职责:负责对局机关和国土资源所的财务和固定财产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国土资源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收缴;承办县拨付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国土资源所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收入与上缴情况;负责劳资工作。地质矿产股职责: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计划;负责承办全县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初审﹑登记发证;负责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秩序的治理整顿工作。
2、根据工作需要设置3个股室:
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职责:负责全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申报、实施、检查、验收和占补平衡任务落实等工作;负责落实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开展基本农田项目整理,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负责执行建设项目“先补后占”、“占一补一”规定,保证补充耕地的数量和质量要求;负责做好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确保全县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
国有土地管理所职责:负责企业破产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工作;对国有划拨、出让土地的非法转让、出租、抵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办理国有土地转让手续。农宅办职责:负责全县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村宅基地清查整治的检查验收、发证工作;负责实施农村村庄建设规划、治理“空心村”工作;负责抓好村庄土地治理示范工作;负责农村宅基地的报批发证工作;负责协助农村宅基地的违法批放、违法占地的查办及宅基地纠纷调处工作。
三、下设国土资源所职责
1、依据省国土资源厅文件规定,国土资源所工作职责:
1、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土地、矿产、测绘等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协助上级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土地、矿产、测绘行政管理职能。
3、做好耕地保护的动态巡查工作。
4、承担农村宅基地及乡镇企业用地审核的前期工作。
5、做好土地、矿产、测绘等基础性统计工作。
6、协助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开展执法监察工作。
7、承担有关信访接待工作,配合做好村镇和个人等国土资源权属纠纷的调处核实工作。
8、参与统一征地、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具体建设项目用地报
批及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
9、承办上级国土资源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篇四:土地管理科科长岗位职责 土地管理科科长岗位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土地法规和有关政策。2.负责年度用地计划、退地复垦计划的编制审批和上报。3.负责征(拨)用地、临时用地及土地用途变更的审核工作。4.负责与地方有关部门按政策协商制定征(拔)用地标准、年度赔青标准及各类经济作物的补偿标准。
5.负责土地各项税费的审批管理工作。6.定期报局土地管理工作计划和工作完成情况。7.负责土地系统业务培训。
建设用地管理岗岗位职责
1.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土地法规和有关政策。2.做好建设用地计划的编制。3.做好征(拨)用地的资料整理、完善、审查、报批工作。4.做好临时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5.做好农业用地上新建、改建、扩建占地的用途变更。6.做好征(拨)用土地费用审查及费用支付。7.做好临时用地管理费及土地押金等有关税费的管理。8.做好土地复垦工作,审核复垦费用。
农业用地管理岗岗位职责
1.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土地法规和有关政策。2.做好建设占用农业用地计划的编制。3.做好建设占用农业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4.做好农业结构调整占地的登记工作。5.做好对土地使用状况、?变更状况建立宗地档案,用数字和图表系统记载农业土地数量和位置。
7.做好农业用地的转让、出让的管理工作。地籍管理和土地档案管理岗岗位职责 1.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土地法规和有关政策,及时转发、下发有关文件。2.做好土地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归档率100%。3.建立健全土地资料微机管理系统及本科室微机管理。4.及时做好土地月、季报表的统计,按季完成土地情况分析报告。5.及时对土地使用状况、变更状况建立宗地档案。土地监察岗岗位职责 1.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土地法规和有关政策。2.监察各单位使用土地情况。3.监察各单位土地税费的交纳和押金的交退工作。4.及时有效地制止乱占滥用、破坏土地资源等违反土地法规行为。5.对各单位和个人违反土地法规案件的调查处理。篇五:规划土地和环境管理科工作职责
规 划 科 工 作 职 责
一、负责全县集镇、村庄的规划、编制、上报、审批工作。
二、负责全县村庄住宅建设的设计、定点、测量、放线工作,为新农村建设做好服务。
三、做好村镇规划及农房建设的宣传工作,正确引导村庄根据规划进行建设。
四、配合市规划局、市建委做好有关村镇规划方面的工作。
五、完成县建设局、县村镇站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村镇规划科工作职责
1、制定全市镇村规划管理、小城镇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
2、指导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各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修编、评审及报批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检查、督导规划的实施及动态监管工作。
3、负责城区规划区外各类重要基础设施、大型工程、新上企业、公益事业等建设项目的选址工作。
4、负责城区规划区外建设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的制定工作。
5、负责城区规划区外各类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查,并负责上报规委会审议。
6、负责本科室所审查的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规划科的主要职责:
规划科是国土资源局负责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规划和测绘规划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研究全市和重点地区国土综合开发整治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市及跨市的区域性国土规划,组织开展国土资源开发整治工作,组织研究并编制国土资源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行动计划,协调土地资源、矿产资源与其他自然资源和环境之间的关系;负责安排国土整治事业费计划。
2、组织编制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并指导和审核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土地复垦规划、土地整理规划、未利用土地开发规划和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规划;负责跟踪、评价和监督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情况,并对规划确定的主要控制指标进行管理。
3、汇总和协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发展战略的研究和制订,组
织编制全市性和区域性矿产资源合理利用规划,提出保证规划实施的政策和措施;跟踪、评价和监督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的实施情况;汇总和协调编制地质环境保护规划。
4、指导并协调各市地、各部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总体战略部署及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外商投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指导目录;研究制订矿产资源储备计划。
5、汇总和协调编制测绘事业中长期规划、全市基础测绘规、航摄规划。
6、组织制定土地供应政策,组织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计划;负责跟踪、评价和监督土地利用计划的实施情况,并对土地利用计划确定的主要控制指导进行管理;负责建设项目预审的审查和管理工作。
7、参与需报国务院、省政府审批的农地转用、土地征用和建设用地、土地开发等项目的审查;参与报国务院、省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查;负责城市总体规划用地规模的核定。
8、指导土地利用结构合理调整,负责退耕还林、还草、还湖等监督管理。
9、负责国土资源局综合统计工作。
10、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村镇建设管理科工作职责:
负责全市乡(镇)、村规划编制、村镇建设和管理工作;
监督指导全市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和乡(镇)、村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指导和管理全市村镇建设技术服务和标准设计、通用设计工作;
指导全市农村住房建设、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
组织指导全市村镇建设试点工作;
指导全市村镇人居环境改善和重点镇建设工作;
指导全市受灾地区村镇重建和大型建设项目地区迁移建设工作;
指导全市村镇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
指导全市村镇规划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村貌管理工作;
提出全市进城农民的住房政策建议;
承担全市历史文化、旅游特色名镇、名村保护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规划管理科工作职能
负责本局职责中全市城乡规划行政管理工作。
编制年度规划编制计划,提出规划编制技术要求;
负责组织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市政工程规划、城市设计、法定图则、城市地下空间发展规划、城市地下管廊建设规划的编制、审查及报批,并进行管理、监督;
指导和管理全市各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业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和中心村规划编制,并检查监督实施; 负责审批详细规划、风景名胜区、开发区、高科技园区、工业园区和成片土地开发的规划;
参与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工作,参与大、中型重大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建设工程(含市政基础设施和管线工程)、建筑使用功能变更、土地使用性质变更的规划管理与监督,提出规划设计实施方案、审查规划设计方案和实施统一的规划管理,指导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市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城市管线工程建设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规划测绘和城市勘查任务计划地制定、委托工作,参与城市测绘成果验收;
负责本市规划、市政设计单位执业管理;
参与城市规划调研工作,负责全市城乡规划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资格管理和业务培训管理,指导、推广城乡规划先进科学技术应用,组织开展规划技术服务;
指导和管理村镇规划建设试点工作,组织、指导村镇规划科研成果和村镇住宅通用图设计的推广应用。
第6篇:业务股股长岗位职责
业务股股长岗位职责
一、负责业务股的全面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和上级主管局的指示、决议、规定;
三、积极协助分管领导做好班子成员的组织协调工作,自觉接受领导对自己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
四、及时掌握情况、处理问题,并抓好业务股的日常工作;
五、布置、检查、督促业务股的工作,搞好业务股的思想、组织、制度、作风建设。
六、定期或不定期听业务股各组的工作汇报,提出指导性意见。
七、加强与班子成员的交流和沟通,协调班子成员之间的关系,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八、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情况,解决问题,指导工作。重要情况应及时向分管领导和站长报告,并提出处理的意见、建议;
九、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总结工作经验,提出工作思路,督促、检查和指导业务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十、协调业务股同其它股室的关系。
十一、完成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交通局审计股岗位职责
农机管理股岗位职责
2 城乡规划建设股岗位职责
地籍管理股岗位职责
管理股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