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变改革实施方案(共6篇)

第1篇:三变实施方案

       南开乡“三变”案例教学点培训工作方案

       为推进“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三变改革工作,扩大改革试点范围,总结推广经验。根据市委组织部安排,结合南开乡开展“三变”工作实际,制定符合南开乡“三变”案例教学点培训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上级提出的“三个导向”,即战略导向、问题导向和民生导向,在开展“找问题、找差距、找目标、找路径”的活动基础上,分析南开乡内农业发展大势,即农村发展背景、发展条件、发展形势、发展潜力。以“三转、三跳、三变”促“三农”发展,通过转观念、转路径、转作风,强化党员干部的责任担当和干事创业激情;通过立足农业、跳出农业、抓农业结构调整,抓住农村经济发展,为增收致富,提升党员干部抓“三农”工作的能力和本领;以“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为指导思想,明晰抓“三农”工作的具体方法和路径。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合作社)为主体、积极调动群众参与热情,着力构建和完善新形势下的农村治理体系,提升农村治理能力,破解“三农”发展难题。

       二、目标任务

       以贵州立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和水城县盈盈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推进南开乡“三变”工作改革的试点窗口,实施水 1 培茄果类蔬菜基地100亩,露地茄果类蔬菜基地100亩。其中以贵州立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实施水培茄果类蔬菜基地100亩作为南开乡异地扶贫典范,带动全乡(12个行政村,总户数12050户农户,总人口46614人,)2916户贫困户,10656贫困人口脱贫实现小康。以水城县赢盈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露地茄果类蔬菜基地100亩作为南开乡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典范,以产业发展为载体,推动全乡村级集体经济实现新突破。可以通过政府项目资金、企业和合作社资金、技术及农户土地、劳务折资多种方式参股。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有利于夯实党的政权基础和执政基础,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激发农村发展内生动力。通过资源变股权,可以让沉睡的资源活起来,促进集体经济发展、优化农村社会关系、发挥资源聚集效应。通过资金变股金,可以让分散的资金聚起来,发挥各级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撬动社会资本和民间资金参与农村发展,促进农民群众投资多元化、创业多元化、就业多元化、收益多元化。通过农民变股民,可以让增收的渠道多起来,推动农民群众更好地融入农业现代化,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高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农村开展“三变”工作的重大意义。“三变”改革是六盘水市为积极探索农村集体产权体制改革而提出的一项创新型战略。通过探索农村“资源变股权、资金变 2 股金、农民变股民”,创新农村经济发展体制,培育新的经济主体,让先富者带动农民积极参与发展,这不仅解决了农业资金投入不足问题,还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率,增加农民和村集体收入,形成一条囊括水城北部山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道路。善于抓住中央关于深化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机遇,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充分认识推进农村“三变”改革更深层次的意义,界定好“资源是谁、归谁所有”和“资产界定、建立资产台账和资产评估”两个关键性的问题,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颁证进度,确保农村“三变”改革成效惠及千家万户。当前六盘水市“三农”工作已经步入新的发展阶段。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书记李再勇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握基本形势、摸清基本情况、明确基本目标、研究基本问题、完善基本制度,扎实做好“三变”促“三农”、同步奔小康的基础工作,为“决战三年、摆脱贫困”提供有力支撑。

       (二)采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进“三变”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找准试点对象。以贵州立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和水城县赢盈种植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南开乡开展“三变”改革工作试点,做好前期准备,以及产业发展定位和利益机制连接等各项工作。二是明确改革工作内容。做好集体土地、水资源和农户土地的核查清理工作,登记备案,评估认定,将村集体和农户可经济性资产量化,落实农村资产股份化和土地股权化。通过存量折股、土地入股等多种形式,将这些资源转换为企业、合作社和 3 农户等产业实施共同体的股权。将财政投入到村的发展类资金中,这样就从原则上转变为村集体和农民持有资金投入企业或合作社,形成村集体和农户持有的股金。要鼓励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资金等形式入股企业、合作社或其他经济组织,按照股份获得收益。同时将财政定向投放到贫困户的帮扶资金中,转变为贫困户持股,投入到村集体领办和创办的经济组织中获益。三是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对村集体和农户在初期参与产业等量分红,在当年内获得固定利润收入,随着产业效益的不断提升从而转变为变量分红,最终实现资金使用的效益最大化,既让空壳村赚取第一桶金,也拓宽了当地农民的致富路。

       (三)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三变”工作的指导。

       做好新形势下的“三农”工作,关键在干部、关键在人,各级干部要加强思想、作风和能力建设,切实做到知农村、亲农民、熟农事。要适应“3155工程”的新要求,既要成为宏观指导者,又要成为微观专注者;既要适应农旅融合的新要求,也要成为农业的播种者,更要成为乡村旅游的推介者,推动六盘水市大健康旅游目的地城市建设;要适应“三变”的新要求,既要成为“三变”改革的实践者,又要成为“三变”改革的研究者,不断激发农村发展的内生活力和动力;要适应“三严三实”的新要求,谋实策、出实招、办实事,为农民和农民企业家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四)做好统筹协作,充分调动各方参与“三变”改革工作的积极性。“三变”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要在政府领导下,发动广大农户、合作社和企业积极参与其中,落实良好的利益联结机制,保护股民权益,兼顾各方利益,从而实现互利多赢的战略目标。

第2篇:官元镇“三变”改革实施方案

       官元镇“三变”改革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我镇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岚皋县三变改革实施方案》(岚办发〔2022〕56号)经镇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建设现代高效农业园区和产业基地为平台,以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以市场化运作为导向,通过开展农村“三变”改革,整合城乡资源要素,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资源资产资金,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底线,尊重各方意愿。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住房财产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确保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充分尊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集体和农民意愿,依法行政,把握正确方向,发挥好基层和群众首创精神,以改革为动力,凝聚各方共识,既要有条件、按程序、分步骤审慎稳妥推进,又要鼓励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积累经验,靠改革破解难题,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试点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民主协商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接受群众监督,切实防止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少数人侵占、支配集体资产,防止外部资本侵吞、控制集体资产,真正让改革成果惠及广大农民。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形成改革合力,积极稳妥推进农村“三变”改革,统筹考虑农业和农村发展,统筹考虑城乡改革发展,统筹考虑公平和效率,始终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推进农村“三变”改革的政治保证,提高依法推进农村“三变”改革的能力和水平。

       三、目标任务

       以官元镇团兴村为农村“三变”改革的试点窗口,全面推动全乡农村“三变”改革。整合盘活各类资源和资金,变资源为股权、变资金为股金、变农民为股东。以产业发展为载体,采取政府主扶、村支两委主抓、企业运作、群众参与的发展方式,实行村集体+公司+合作社+农户的运作模式,激发农村发展内生动力,发挥资源聚集效应,拓宽群众增收致富渠道,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四、工作措施

       (一)切实抓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稳定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和长久不变的政策,进一步明晰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强化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全面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经营、使用和收益等权利,为扎实推进我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三变”(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试点工作提供有效保障。

       (二)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镇农业综合服务站要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稳制、分权、放活”,“依法、自愿、有偿”,“集中、规模、增效”,“管理、规范、有序”四原则的工作要求,加强指导各村开展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切实解决“流不动、转不出”的问题,确保全镇土地流转工作顺利进行。

       (三)培育新型农业市场经营主体,促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培育壮大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是加快农业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农民有序转移、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的重要举措。合作社是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三变”改革的主力军,镇农业综合服务站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切实加强指导各村组建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监督合作社依法、依规、规范运行。为保障合作社成员的合法利益,合作社必须在村支两委的领导下运行,自觉接受村支两委和合作社成员的监督。建立健全合作社管理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发展意识和抗市场风险的能力水平,确保合作社运行合法化、规范化,经济效益最大化,真正发挥合作社带领群众发展致富的引领示范作用。

       (四)整合盘活农村资源资产资金,有效促进农村“三变”改革。通过整合土地、技术等资源要素,将资源变为资产、资金变为股金,投入企业抱团发展分红,促进农民向股东身份的转变。

       (五)进一步深化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增强农村“三变”改革内生动力。调整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转变农业经济发展方式,是新时期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主要内容,也是我镇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重点。

       (六)加强和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投资环境。修建和完善产业路与生产机耕道建设,在产业发展规划区修建产业路和机耕道;通过加强和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风险能力,为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投资环境。

       五、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发挥远程教育平台优势,利用广播、宣传栏、黑板报、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对农村“三变”工作进行广泛宣传,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为切实抓好我镇农村“三变”改革工作,成立由镇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镇党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站、所负责人、各村工作组长和村两委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各村抓好抓实农村“三变”改革工作,切实做到责任、人员落实到位。

       (二)建立支持保护机制。创新财政资金资源配置机制,整合涉农、扶贫等相关项目和资金,用好国家政策举措,发挥整体合力。逐步扩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农业综合开发、基建投资等涉农项目规模。允许将财政投入到农村的涉农资金量化为村集体的股金(补贴类、救济类、应急类资金除外,扶贫开发资金可量化到贫困农户),在不改变资金性质及用途的前提下,集中投入到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按投资入股股比例分红。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允许将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量化为村集体资产转交给农民专业合作社持有和管护。鼓励农民以承包土地经营权或者资金、技术等入股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分享发展成果。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民以多种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经营权,以及通过土地经营权入股、托管等方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支持龙头企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村集体、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采取保底收购、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方式,建立合作共赢、风险共担机制。采取财政扶持、信贷支持等措施,加快培育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多元化、形式多样化、运作市场化。

       (三)建立确权颁证机制。大力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此基础上,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原则,加快推进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民房屋所有权、集体林权、小型水利工程产权等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一步厘清和明晰农村资源资产权属,做到四至清楚、面积精准、产权清晰。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原则上确权到户到地,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也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禁止以农业为名圈占土地从事非农建设。分类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对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重点是将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更多权利,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引导农村集体所有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使用权有序流转。鼓励将农村集体各类资产进行清理核实,经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同意,确定权属关系,折价入股农业经营主体,并按入股比例分红。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和收益分配制度。明确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

       (四)建立产权交易机制。建立符合实际需要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保障农村产权依法自愿公开公正有序交易。制定农村产权流转的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文件,完善交易规则和流程。建立交易监督机制,强化监管,确保产权交易规范透明运行。创新农村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分级建立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形成市、县、镇三级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体系。鼓励和支持以市场化方式组建农村产权及其他权益类资产评估机构,满足农村资产和权益评估需求。在农村产权评估市场的培育阶段,通过采取扶持补贴政策和适当降低民营评估机构行业准入条件等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评估、会计等中介机构进入农村产权评估市场,让农村集体资产和农民承包土地经营权以及资金、劳动力等入股投资平台。村集体和农民以承包土地经营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入股农业经营主体,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协商确定,也可以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加强评估人才队伍建设,通过业务指导、讲座培训、考核颁证的方式,培养一批专职从事农村产权评估业务的专业队伍。(五)建立融资担保机制。加快农村金融制度改革创新,完善农村信贷损失补偿机制,探索建立地方财政出资的涉农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稳妥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创新和完善林权抵押贷款机制,拓宽“三农”直接融资渠道。坚持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以具备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依托,稳妥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试点,引导其向“生产经营合作+信用合作”延伸。

       (六)建立权益保障机制。政府部门把保护农民产权利益列为重大事项进行督查,确保土地流转的合法性,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加强对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建立健全资格审查、项目审核、风险保障金制度,对租地条件、经营范围和违规处罚等作出规定。实现村民到股东的转变,保障入股村民获得长期稳定收益。建立股份联结机制,引导农民、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承接经营主体依法订立合同或协议,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股份联结机制。建立股权分红机制,入股主体和承接经营主体按照合同确定的收益分配方式进行分配,在集体资产评估量化、资金量化、合理划分股权结构的基础上,入股主体和承接经营主体合理确定入股主体股金所占股比及收益分配办法,通过签订股权分红协议约定相关事宜。探索建立灵活多样的股权收益分配机制和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合作制原则完善股权结构和治理方式,确保村集体和农民履行股东的职责、行使股东的权力、参与重大的决策。

       (七)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村基层党组织是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是经济发展的火车头,是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工作的核心。因此,镇党委、政府坚持把基层组织建设作为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的重心,坚持开展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三严三实”等主题教育,全面推广“四议两公开”,组织进行村党支部负责人届中考察,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干部威性,确保农村“三变”改革取得实效。

第3篇:乡镇三变改革工作实施方案x

       乡镇三变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推进农村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和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精神,加快推进全镇农村深化改革工作步伐,激活农村发展内生动力,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深入实施“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以下简称“三变”)改革工作。根据县委办、政府办发《清水县开展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县委办发〔2022〕17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委、政府深化农村改革的各项部署要求,把开展“三变”改革作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统领农村综合改革的“总抓手”,作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激活农村资源要素的“重头戏”,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小康社会的“新引擎”,作为做实做强镇域经济、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切入点”,以打造“股份农民”为核心,以“守底线、尊民意、补短板、破瓶颈、增收入”为关键,以加快确权活资源、精选产业育主导、培育主体搭平台、抓好融资强支撑、化解风险保利益为主线,围绕农民、土地、资金、农业经营主体、村级集体经济五个要素,突出政府主导和经营主体带动,引导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加快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二)基本思路

       坚持以打造“股份农民”为核心,全面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示范带动作用,构建以产业联盟为载体、以农民积极参与为主体的产业发展平台,通过集体资源调动政府资源,政府资源撬动社会资源的“双轮驱动”,依托股份制改革盘活农村自然资源、存量资产和人力资本,以股权为纽带整合农村、政府和社会的各种资源要素注入产业发展平台,有效活化各类要素资源,实现“产业连体”、“股权连心”,形成推进产业发展的强大聚合力,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发挥规模产业优势,壮大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三)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统筹推进原则。始终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推进“三变”改革的政治保证,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和耦合性,形成改革合力。以“三变”改革统揽全镇农村改革,统筹考虑农业和农村发展,统筹考虑城乡改革发展,统筹考虑效率公平和共享,增强管控能力,提高依法推进农村“三变”改革的工作水平。

       2.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原则。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政策扶持力度,把握改革方向,确立运作路径,提高改革实效。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有效配置要素资源,实现产业发展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收益、农民参股有分红、集体经济有增长。

       3.坚持规范操作,遵循法规原则。严格“三变”改革操作程序,做到合法、合规、合理。坚持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推进改革,加强统筹谋划,把握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4.坚持协商合作,尊重意愿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一村一品;坚持乡村为主体,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在充分尊重经营主体和农民意愿基础上,遵循市场规律,通过友好协商、签订协议等方式确定各经营主体股东合作模式、股权配置比例和利润分配方式。

       5.坚持风险防控,稳妥推进原则。坚持稳妥推进改革工作,坚守改革底线,加强风险防控,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农民权益不受损,真正让改革成果惠及农民。(四)目标任务

       全面推开“三变”改革工作,按照“有变就变,做活存量;能变则变,做足增量;灵活多变,做大总量;变就变好,做优质量”的思路,主要推广以“党支部+合作社”的党社联建模式为主,“党支部+民间合作社组织”为辅,形成利益共同体,互促互进,真正把党支部建在产业上、能人聚在党旗下,实现农村“三资”保值增值、产业发展加速、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脱贫攻坚加快推进的互促共赢改革发展。2022年8月底前,率先在全寨村、魏湾村、李沟村、吉山村、聚富种植农民合作社、成城种植农民合作社、金核种植农民合作社、丰元种植农民合作社4村和农业经营主体中,完成“三变”改革试点工作,实现“基地建设有规模、主导产业有方向、经营资金有支撑、增收目标有保障”的目标。通过不懈努力,力争到2022年底,全镇农村“三变”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全镇5个行政村实现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村集体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到2022年底全镇11个行政村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逐步形成村级集体经济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保证村党组织有能力、有实力为群众服务。达到“沉睡资源活起来、分散资金聚起来、农业产业强起来、农民腰包鼓起来、‘两委’威信树起来”的目标。二、重点任务

       (一)资源变资产。将村集体土地、林地、闲置的房屋、设备等资源的使用权,再清查核实、确权登记、评估认定的基础上,通过多种方式入股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取得股份权利。

       1.变集体资源为入股资产。坚持“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以11个行政村为主体,对境内村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草地、荒山、荒沟、荒丘等自然性资源,进行清查核实,确立权属,评估作价,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将农村集体资源的使用权折价入股到经营主体,使集体经济组织拥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股权,按股比获得分红收益。

       2.盘活集体资产入股经营主体。对闲置或低效利用的集体资产,包括集体新建或购置的房屋、具有经营价值的各种建筑物和机械设备,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以及财政资金投入但划归集体所有的经营性资产,通过清查核实、确定权属关系之后,折价入股经营主体,按股比获得收益。

       3、挖掘文化遗迹、自然风光资源入股经营主体。依托全镇石马峡秦人石刻遗址等景点,大力发展以休闲娱乐、健康养生、农事体验、农特产品开发为主要内容的乡村旅游产业。对景点内公共设施、景点风光、自然资源等进行评估作价,入股旅游公司,建立“旅游公司+村集体+农户”的发展模式,带动农民增收。

       (二)资金变股金。将各级各部门投入到农村,发展生产和扶持类财政资金(财政直补、社会保障、优待抚恤、救济救灾、应急类等资金除外),按照各自使用管理规定和贫困村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支农资金、资产收益扶贫等国家政策要求,量化到村集体或农户,通过合同或者协议入股方式,集中投入到经营主体,按股比获得收益,让“输血”向“造血”转变,让简单资金支持向资产支持转变。

       1.财政支农项目资金转变为村集体股金。将各级各部门投入到村的项目资金和村集体申请到的财政专项扶持资金,在符合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和贫困村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支农资金、资产收益扶贫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要求前提下,量化为村集体股金,投入到经济效益好、发展前景广、具有法人资格的经营主体,并按股比获得收益。或将分散扶持农村生产发展的财政资金按使用管理规定和国家政策要求进行整合,投入到农村基础设施、水电产业、乡村旅游等,形成的固定资产项目,以及投入经营主体形成的经营性资产,采取折股量化分红或固定收益等方式,增加村集体和农民收入。探索将没有发挥作用、停留在账面的互助资金、贫困村互助资金在符合政策要求前提下,量化为村集体股金,投入到经营主体,按股分红获得收益。

       2.财政到户资金转变为贫困户股金。将精准扶贫到户财政补助资金,在尊重建档立卡贫困户意愿基础上,按照国家资产收益扶贫政策规定,投入到效益较好的经营主体,合理确定贫困农户持有的股份比例,通过建立利益联结机制,获得保息分红和收益分红,增加贫困农户收益。

       (三)农民变股东。鼓励和引导农民自愿以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股权、住房财产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以及自有大中型农机具、资金、技术、劳动力、无形资产等各种生产要素,通过协商或者评估折价后,投资入股合作社,成为“股份农民”,享有股份权利,获得股份收益。

       1.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林地)股份合作。鼓励和推动农民依法自愿以承包土地经营权、林地经营权等入股合作社,采取“合作社+基地+农户”、“农发公司+集体+农户”、“合作社+龙头企业+基地+农户”、“个体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多种组织形式,开展股份合作,让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务工,增加工资性收入,且持股享受股份分红增加收益。

       2.开展农户住房使用权股份合作。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经营及维护,在生态条件较好,人文资源丰富,设施农业发展较好等旅游开发潜力较大的村,大力发展以休闲娱乐、健康养生、农事体验为主要内容的乡村旅游产业,采取“旅游公司+农户”“合作社+集体+农户”以及组建股份合作社等形式,鼓励引导农民以住房使用权入股,建立农家客栈、农家乐等旅游设施,不断盘活闲置房屋房产,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3.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抢抓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的机遇,组织实施全寨、魏湾、李沟、吉山的4村农村集体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工作,按照“清产核资、界定成员、量化资产、设置股权、颁证到户(人)”的要求,将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占有、收益等更多权能。在全镇全面推开,在此基础上,加强集体资产运营,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力争到今年年底全部完成改革任务。三、工作步骤

       坚持先行试点和全面实施相结合,从2022年8月开始到2022年12月份,按照“三步走”的基本步骤,全面推开,分布实施,扎实做好全镇“三变”改革工作。第一阶段:前期筹备(2022年8月至2022年12月)

       (一)全面开展清产核资。以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以11个行政村为主体,对境内村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草地、荒山、荒沟、荒丘等自然性资源资产和集体建设用地和基础设施等经营性资产以及存量资金逐一进行核查清理,区分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分别登记造册备案,进一步摸清村集体“三资”存量、结构、分布和使用情况,界定资产、明晰产权关系,妥善处理账实不符、坏账核销等问题,全面建立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因土地被征用等村集体获得的土地补偿款和集体资产置换增值收益,应及时足额追加到集体资产总收益中,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集体收益分配权,建立可进可退的动态管理机制。探索将能产生价值的民俗文化、自然风光、休闲旅游等资源资产入股,按股比获得分红收益。

       (二)完成机构建设。一是8月底前,全寨、魏湾、李沟、吉山4个试点村完成合作社正常运转,必须达到“六有”标准(即有营业执照、有章程、有工作制度、有职责分工、有办公场所、有会议室(培训室))和会员入社工作,具体参照《清水县农村“三变”改革工作流程》。二是9月15日之前,其他7村完上述工作任务。

       (三)合理编制产业规划。一是完成土地流转。各村在入户征求农户意见的基础上,按照集中连片,总体规划的要求,完成土地流转工作,并造册登记。每村流转土地不少于300亩。二是确定主导产业。按照全镇“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的总体要求,西片主要以新农村建设、生猪养殖、特色种植为主,中片以商贸流通、物流运输、特色种植、农产品加工为主,东片以旅游开发、特色种植、观光农业为主的产业总体布局,抓好各片区产业基地规划。三是整合资源。凤来仪乡村文化旅游发展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和县盛农农发公司**分公司要有办公场所,组建一批销售人才队伍,挂牌运营。旅游公司负责绿色无公害蔬菜、甜玉米、手工粉条、纯粮手工醋、土蜂蜜等特色农产品的开发。在清水县轩辕大道和**镇建立“**镇无公害农特产品直销店”各1处。农发公司成立农产品销售队伍,探索“小作坊、小手工、小车间、小产品”在“三变”改革中的创新模式,逐步在**村建一处纯粮手工醋加工扶贫车间和水刘村建一处纯手工粉条加工扶贫车间。成立农机具专业合作社1个。四是抓好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紧紧抓住我县大力发展电商扶贫的有利契机,大力推行“互联网+农业”助推产业发展和精准扶贫,积极培训农业电商销售扶贫人才,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促进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配合县盛农农发公司**分公司,重点抓好胡麻油、小麦粉、纯粮手工醋、手工粉条、无公害蔬菜、小杂粮、阳屲小酒等农产品电商销售工作。逐步提高特色农产品在阿里巴巴、淘宝、京东等主要电子商务平台销量,力争今年年底全镇11个电商扶贫点全部开通农产品电商销售业务。

       (四)入股及折资量化工作。通过宣传、印发张贴公告,印发致农民的一封信等等形式,加大“三变”改革政策宣传力度,确保给广大群众把政策讲透彻、把好处讲清楚、把风险讲明白。各行政村要深入细致地做好辖区内农民的政策宣传和思想动员,确保“三变”改革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积极引导广大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有资金等投资入股到合作社,主动参与“三变”改革。分层落实投入资本。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资金来源。属于财政性资金支持的,按项目申报程序落实资金。属于自筹资金入股的,依法以集资方式落实资金。无自有资金的,可根据情况采取信用贷款或申请担保贷款等方式落实资金。各村按照项目实施规划,召开会议商定入股方案及股份量化工作。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22年1月至12月)

       启动实施项目。根据全镇“1+1+N”的产业发展模式,各村按照产业发展布局和规划,认真抓好玉米种植、生猪养殖、旅游开发等项目的实施。

       (一)制定收益分配方案。根据可变资本权属关系,制定收益分配方案,明确收益对象,采取“土地入股、租金保底、收益分红,现金入股、本息保底、按股分红,资产入股、价值保底、集体分红”等方式,村集体制定切实可行的收益分配方案,报镇政府同意并登记备案。一是村集体所有的“三资”投资入股合作社,通过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制定收益分配方案,明确入股收益的受益对象。二是财政可变资金投资入股经营主体的,按照资金变股金操作办法,制定综合分配方案,除合理确定村集体股金所占股份比例及收益分配办法外,同时要明确村集体内部对入股资金收益在村集体、贫困农户及村民三者之间的收益分配方案。三是个人资本投资入股经营主体的,其收益自主支配。

       (二)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一是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在全县增加保费补贴品种的基础上,鼓励各村按照“一村一品”或“一村多品”参加各种农产品保险,扩大保险范围,购买商业保险,分散和降低经营风险,增强履约偿付能力。二是提取风险准备金。村集体可从入股资金年度收益中提取10%风险准备金,在分配不足或无收益时优先对贫困户进行补助。三是加强合作社资金监管。建立合作社资金运行、分配、财务、审计制度,加强资金监管。确保合作社资金阳光运行,自觉接受群众和社员的监督,实现合作社资金不流失,社员群众利益不受损。四是强化市场风险防控。深入调研市场需求和短期预测,合理安排生产经营项目,避免农产品上市的同步性和聚集性,减少因市场不稳定导致农特产品营销收入低、销售难度大的现象发生。五是增强道德风险防控建设。对各合作社法人经常性的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制意识、道德讲堂等教育活动,坚决制止机会主义、损人利己、诚信缺失、损害村集体和农民利益现象的发生。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和民主监督机制。第三阶段:巩固提高(2022年1月至12月)

       (一)扩大产业规模。各村在前两年发展产业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成功经验,不断扩大产业规模,加大“三变”改革项目储备力度。以村集体为单位储备一批“三变”改革发展项目,按照每个行政村不少于2个项目数量要求,各村立即着手储备项目,组建全镇“三变”改革发展项目库。

       (二)产业提质增效。在产业规模不断扩大的基础上,不断提升特色产业组织化、精细化水平,提高农特产品质量,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

       (三)创建品牌。立足立足绿色无公害蔬菜、生猪养殖、马铃薯、散养鸡、小杂粮、胡麻油、手工粉条、纯粮手工醋等特色农产品,全面打造和对外宣传2至4个“绿色无公害”系列品牌。四、工作保障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各行政村要把“三变”改革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统筹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充分发挥包片包村机制,压茬推进工作,做到“事事有安排,件件有回音”。一是成立“三变”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立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人大主席任副组长、各行业站所负责人、各村负责人及农发公司经理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全镇“三变”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三变”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指导培训、宣传引导、统计调度、脱贫攻坚等工作。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全面加强“三变”改革组织领导。二是加强协调配合。各站所及村党支部按照工作要求,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本村推进“三变”改革的工作措施,列出“三变”改革任务清单。实行“三变”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制度,各村每季度要向镇“三变”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度。三是建立党委成员联系包抓 “三变”改革试点村制度。

       (二)全面组织开展政策宣传。各村要及时组织本村村组干部学习“三变”政策和相关业务知识,掌握“三变”改革方法步骤,提高推进“三变”改革的领导能力和服务水平。重点学习农村产权改革、土地流转、适度规模发展意见,中央和省市县深化农业农村综合改革相关精神,以及县委县政府的“三变”改革相关文件等,确保全镇乡村干部熟练掌握“三变”改革相关政策。加强驻村帮扶工作队、村党支部书记、农村致富带头人“三支队伍”等重点人员的培训,增强推进“三变”改革的核心领导力量,把乡镇党政班子成员、村干部和驻村扶贫干部培养成为推进“三变”改革的行家里手。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印发“三变”改革公告、印发致农民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让农民理解“三变”、参与“三变”、受益“三变”。(三)科学制定村级“三变”方案。坚持统一管理和方案引导原则,各村要加快推进农村“三资”核实清理工作,在全面摸清各村“三资”底数、产业发展现状等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各包村领导指导所属村立足农村“三资”实际,按照“一村一方案”的要求,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并报镇“三变”领导小组批复后实施,保障全镇“三变”改革稳步有序推进。同时,各村根据清水县农村“三变”改革工作流程的实施步骤,负责将方案转变为可操作性强、实施前景广阔的具体项目,并负责抓好项目的实施,确保“三变”改革成效。

       附件:**镇农村“三变”改革领导小组 **镇农村“三变”改革领导小组 组 长:**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镇人大主席

       成 员:** 镇党委委员、副书记 **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 副镇长

       ** 镇纪委副书记 ** 镇财政管理所所长 ** 镇畜牧兽医站站长 ** 镇农业中心主任 **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任干事具体负责全镇三变“改革”工作日常业务。

第4篇:三变改革(推荐)

       农村 “三变”改革六问六答

       一、问:什么是“三变”改革?

       答:是指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深入开展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等三项改革,将农村集体、农民的“死资源”变为“活资产”,让村集体和农民群众享受到入股分红收益,进一步增加农民经济收入,切切实实让农民富起来,简称“三变”改革。

       2022年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及“三变”改革,他指出,要通过改革创新,要让贫困地区的土地、劳动力、资产、自然风光等要素活起来,让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让绿水青山变金山银山,带动贫困群众增收。

       2022年2月5日,“三变”改革作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亮点措施被写进中央一号文件,文件指出,要从实际出发,探索发展集体经济有效途径,鼓励地方开展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等改革,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和实力,进一步增加群众经济收入,不断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村改革发展。

       二、问:“三变”改革在我国什么地方取得了显著成效?

       答:2022年以来,六盘水市探索推进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激活农村自然资源、存量资产、人力资本,促进了农业产业增效、农民群众增收、农村生态增值,改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六盘水市“三变”改革已覆盖65个乡镇、31个社区(街道)、881个行政村、29个省级农业园区。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163.49万亩,整合财政资金7.83亿元,撬动村集体自有资金1.26亿元、农户自有资金5.07亿元、经营主体资金44.98亿元参与入股。共有49.32万农户成为股东(其中贫困户13.97万户),带动162.03万农民(其中贫困人口40.16万)受益。“三变”改革六盘水市“三变”改革得到了中央领导的高度关注和充分肯定,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多次对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在全国探索试验推广。2022年8月23日至24日,时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中央财办副主任、中央农办主任的唐仁建同志(现任甘肃省委副书记、省人民政府省长)赴六盘水市,就“三变”改革、农业产业发展等进行考察调研,并撰写了《万变不离其宗:打造“股份农民”》的调研报告,认为六盘水市“三变”改革的核心是打造“股份农民”,通过集体资源调动政府资源、政府资源撬动社会资源的“双轮驱动”,有效活化了要素资源,实现了“产业连体”“股权连心”,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积极性。

       三、问:“三变”改革有哪些主要内容?

       答:1.资源变资产。村集体以集体土地、森林、经济林、草地、荒山、滩涂、水域等自然资源性资产和房屋、建设用地(物)、基础设施等可经营性资产的使用权,通过合同或者协议方式,投资入股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享有股份权利和股金收益分红。2.资金变股金。以各级各部门投入到农村的发展类、扶持类财政资金(补贴类、救济类、应急类资金除外),在不改变资金使用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原则上可量化为村集体或农民持有的资金,通过合同或者协议方式,量化到村集体和农户,投资入股经营主体,享有股份权利和股金收益分红。3.农民变股东。农民自愿以自有耕地、林地的承包经营权、住房财产权、宅基地使用权,以及资金、技术、自有大中型农机具、设施蔬菜大棚、无形资产等生产要素,通过合同或者协议方式,投资入股经营主体,享有股份权利和股金收益分红。

       四、问:“三变”改革是强制性的吗?

       答:“自愿自主”是“三变”改革遵循的第一条原则。工作中,各级各部门将充分尊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集体和农民意愿,把选择权交给农民,依法行政,不搞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

       五、问:“三变”改革能为农民带来哪些收益? 答:举个例子,李如明是六盘水市水城县米箩镇的一个普通村民,也是当地知名的贫困户,家中拖儿带老共有6口人,名下3亩田,过去以种植玉米、土豆为主,家庭年收入不足2000元。自从村里实行“三变”改革以来,他不仅用3亩农田入股了当地的一家猕猴桃种植企业,还和妻子一起在猕猴桃基地打工,管理着一片果园,除每年固定领到一定数额的红利,猕猴桃达产后还可以拿到分红。当了半辈子农民的李如明现在有了两个新身份——“新股民”和“职业农民”,去年底,通过自己的努力和“三变”带来的经济收益,他彻底实现了脱贫,家里盖起了新房,还有了存款。

       六、问:我县“三变”改革试点的主要实施步骤是什么? 答:县委、县政府将按照积极稳妥、试点先行、风险可控的原则,以行政村为基础实施单元开展试点工作,在每个乡镇选2—3个行政村开展试点,主要按照“梳理可变资本、选准主导产业、引进承接载体、带动农户参与、确定受益对象、落实投放资本、协商合作事项、签订合同协议、推进项目实施、抓好总结验收”等“十步走”的基本流程,循序渐进、稳步推进“三变”改革。在不断实践、探索、完善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形成一套科学合理、简便易行、有序有效、风险可控的规范化操作办法,逐步推广到全县344个行政村,促进“三变”改革深入推进。

第5篇:某镇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副本

       XX镇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激活农村发展内生动力,推进全镇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以下简称“三变”)试点工作有序开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把农村“三变”改革作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农村产权制度、增强新形势下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总抓手”,作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产业扶贫的“主引擎”,作为发展全镇经济、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优化乡村治理体系的“突破口”,以壮大集体经济和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围绕人、地、资金、经营主体、村集体经济五类要素,通过股份制改革盘活农村自然资源、存量资产和人力资本,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带动作用,构建以农民为主体、股权为纽带,整合农村、政府和社会各种资源要素的产业发展平台,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乡村振兴,为加快推进全县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进程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始终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推进“三变”改革的政治保证,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和耦合性,形成改革合力。以“三变”改革统揽全县农村改革,统筹考虑农业和农村发展,统筹考虑城乡改革发展,统筹考虑效率公平和共享,增强管控能力,提高依法推进农村“三变”改革的工作水平。

       二是坚持政策底线,尊重各方意愿。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住房财产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确保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生态环境不破坏,充分尊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集体和农民意愿,依法行政,发挥好基层和群众首创精神,不搞强迫命令。

       三是坚持正确方向,注重循序渐进。坚持市场改革取向,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有效配置市场资源要素,实现产业发展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收益、农民集体有分红。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强化政策扶持和路径引导,提高改革实效。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搞“齐步走”、“一刀切”,按程序、分步骤审慎稳妥推进。鼓励镇、村和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积极探索、大胆创新,靠改革破解难题,激发农村活力。

       四是坚持保障权益,加强风险防控。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使改革得到群众支持。严格依法办事,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和矛盾问题,切实防止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少数人侵占、支配集体资产,防止外部资本侵吞、控制集体资产,防止集体资产流失,防范市场风险、资金风险、社会风险,真正让改革成果惠及广大农民群众。

       (三)目标任务

       全面推进我镇农村“三变”改革工作的建设,就选择的有条件的镇级试点村。采取“三变”+特色产业、“三变”+民心党建、“三变”+乡村旅游等模式,为农村“三变”改革探索路径、积累经验。通过“三变”改革,使农村闲置资源活起来、分散资金聚起来、增收产业强起来、群众日子好起来。

       一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通过盘活要素资源,促进农村资源资产资金保值增值,试点村集体经济收入增长,农村集体经济经营项目增长,村级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明显增强。

       二是农民增收渠道不断拓宽。建立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把企业的技术、市场、资金与农民的土地、劳动力、原料连为一体,让农民直接成为农业产业链、供应链、资金链、价值链的投资者和受益者,着力打造“股份农民”,不断增加农民财产性、经营性、工资性收入,使试点村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

       三是特色产业提质增效。以“三变”改革为抓手,壮大、引进、新建一批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打造一批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和田园综合体,把产业扶贫作为主攻方向,引导农民入股经营主体参与分红,推动“产业连体、股份连心”,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玉米制种(苞谷粉)、果蔬、食用菌、花卉等特色优势产业产业化发展、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的水平。

       四是乡村治理更加有效。 通过“三变”改革,形成既体现集体优越性又调动个人积极性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强化村集体引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话语权,树立起村“两委”班子威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构建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夯实党在农村执政的经济基础。

       (四)时间安排

       全镇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动员部署阶段。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省农村“三变”改革推进工作会议精神,广泛动员干部群众,凝聚改革共识,为试点工作营造氛围;成立农村“三变”改革领导小组等工作机构,确定试点村,制定全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建立工作推进机制。

       二是试点推进阶段。严格按照“三变”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聚焦试点单位目标任务,紧盯关键环节,着力探索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模式和经验,突出抓好机制探索创新,在激活农村资源、聚集分散资金、做强增收产业、助推精准脱贫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

       三是总结验收阶段。由县、镇农村“三变”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试点工作进行自查验收,对试点成效进行综合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接受省、市检查验收。

       在总结“三变”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三变”改革工作在面上推开,确保按时完成全镇改革任务。

       二、主要内容

       (一)资源变资产

       将属于村集体的耕地、林地、草地、水域、“四荒地”(荒山、荒丘、荒滩、荒沟)等自然资源性资产和闲置的房屋、设备等财产性资产,在清查核实、确权登记、评估认定基础上,通过一定形式入股参股到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取得股份权利。

       一是变集体资源为入股资产。对尚未承包到户、仍属于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草地、水域、“四荒地”(荒山、荒丘、荒滩、荒沟)等资源进行清查核实,评估作价,将农村集体资源的使用权入股到经营主体。探索将能产生价值的民俗文化、自然风光、古树村落、休闲旅游等资源资产入股,按股比获得分红收益。

       二是盘活集体资产入股经营主体。对一些闲置或低效利用的集体资产,包括集体兴建和购置的房屋、具有经营价值的各种建筑物和机械设备、生产设施,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以及财政资金投入但划归集体所有的经营性资产,通过清查核实、确定权属关系之后,折价入股经营主体,按股比获得收益。

       (二)资金变股金

       将各级各部门投入到农村的发展生产和扶持类财政资金(财政直补、社会保障、优待抚恤、救济救灾、应急类等资金除外),按照各自使用管理规定和国家政策要求,折股量化为村集体或农民持有的股金,集中投入到各类经营主体,享有股份权利,按股比获得收益。

       一是财政支农项目资金转变为村集体股金。将各级各部门投入到农村的项目资金和村集体申请到的财政专项扶持资金,包括生产发展类资金、农业生态修复和治理资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等专项资金和扶贫专项资金,在符合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和国家政策要求前提下,折股量化为村集体或农民享有的股金,投入到具有法人资格、经济效益好、发展前景广的经营主体,并按股比获得收益。将分散扶持农村生产发展的财政资金按使用管理规定和国家政策要求进行整合,投入到农村基础设施、乡村旅游等形成的固定资产,以及投入经营主体形成的经营性资产,采取折股量化分红或固定收益等方式,增加村集体和农民收入。

       二是财政到户资金转变为贫困户股金。将精准扶贫到户财政补助资金,在尊重建档立卡贫困户意愿基础上,按照国家资产收益扶贫政策规定,投入到效益较好的经营主体,合理确定贫困农户持有的股份比例,通过建立利益联结机制,获得保息分红和收益分红,增加贫困农户收益。

       (三)农民变股东

       鼓励和引导农民自愿以农村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股权、住房财产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以及自有生产经营设施、大中型农机具、资金、技术、技能等可折股量化的其它生产要素,通过协商或评估折价后,投资入股经营主体,享受股份权利,获得股份收益。

       一是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林地)股份合作。鼓励农民依法自愿以承包土地经营权、林地经营权等资源性资产折股量化后入股经营主体,采取“经营主体+基地+农户”、“经营主体+集体+农户”等多种方式开展股份合作,让农民既能够就近就业获得工资性收入,又能够作为股东分享到股金分红等增值收益。

       二是开展农户住房及附属设施股份合作。在生态条件较好、人文资源丰富的镇村,结合美丽乡村建设,鼓励和引导农民盘活闲置房屋、场园、自有林地以及可折股量化的其它附属设施,以使用权入股,采取“旅游公司+农户”、“经营主体+集体+农户”以及组建股份合作社等形式,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三是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改革试点。在“三变”改革试点村,先行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按照“清产核资、界定成员、量化资产、设置股权、颁证到户(人)”的要求,将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占有、收益等更多权能。

       三、实施步骤

       试点村要遵循“十步走”的基本流程,稳步推进“三变”改革,确保改革工作科学有序、规范操作、风险可控。

       (一)清理可变资本

       一是清理“三资”存量。以镇为责任主体,组成清产核资工作组,在2022年开展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全面开展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核查核实工作,做好增减调整和价值重估,分门别类建立管理台账。二是分清可变资本。从村集体“三资”中科学合理地区分出可变的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流动性资产(资金)以及财政投入到村的发展类资金,采取协商或第三方评估等方式确定可变资源资产的价值,建立投资入股的可变资本台账。三是明确内部机制。全面开展确权登记,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明确集体成员资格和收益分配对象,并建立资产的管理、使用等相关制度,为投资入股做好充分准备。农民自有的可变资本参照执行。

       (二)选准发展产业

       一是突出特色选准发展方向。紧密结合镇村实际,深入挖掘发展优势和特色,选择基础好、潜力大,最适合本村发展的产业作为发展主攻方向。二是因地制宜编制产业发展规划。以资源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以村为单位,科学编制产业发展规划,组织专家、技术人员和有关部门进行论证。三是抓发展壮大。依托国家级玉米制种基地、戈壁农业示范区、牛羊产业大县、特色林果基地等政策机遇,把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作为推动特色产业上规模的抓手,借助“三变”改革提档升级。

       (三)引进承接载体

       一是做好项目储备。坚持以规划定项目,加强项目前期工作,明确项目的投资主体、建设规模、资金来源及完成时限等。每个试点村除在建项目外,储备项目不少于2个。二是寻找合作对象。立足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采取内引外联的方式,积极发展、引进龙头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并签订意向性合作协议。三是确定承接载体。对具有合作意向企业的资金、技术、生产经营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经择优比选后拟定重点合作对象,在镇党委、政府指导下,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确定合作经营主体。

       (四)带动农户参与

       通过村民大会、宣讲培训等形式,加大“三变”改革政策宣传力度,把政策、好处和可能存在的风险都给群众讲清楚说明白。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激发群众求变思富、创新创业的内生动力,积极引导广大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有资金等资源要素投资入股经营主体,主动参与“三变”改革,享受改革红利。

       (五)确定受益对象

       根据可变资本权属关系和类别确定收益对象。一是属于村集体资产或资金入股的,通过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明确入股收益的范围对象;二是属于财政可变资金入股的,原则上按政策扶持范围确定受益对象,根据不同情况,按照资金变股金操作办法,应明确集体内部对入股资金收益在村集体、贫困户及村民之间的收益分配分案;三是属于个人资本入股的,其收益自主支配。

       (六)落实投放资本

       根据项目情况确定资金来源。一是属于财政性资金支持的,按项目申报程序落实资金;二是属于自筹资金入股的,依法以集资方式落实资金;三是无自有资金的,可根据情况采取信用贷款或申请担保贷款等方式落实资金。

       (七)协商合作事项

       一是确定合作项目。根据协商意见确定合作的项目、合作方式、合作股份、股值、股比及利润分配等事项;二是协商股比。村集体、农民及承接经营主体相互之间按照股权设置、股份量化和股比分配的相关要求,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三是公示公开。以集体资产或财政资金入股的,由村委会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监督。

       (八)签订合同协议

       一是制定合同文本。建立法律援助服务机制,通过法律服务或聘请法律顾问等方式,参照全市“三变”改革的规范合同样本,对合同的签订及“三变”改革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提供指导和帮助。在此基础上,就双方达成的合作事项形成正式合同文本。二是依法签订合同协议。约定当事人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认真履行合同协议。三是合同备案。合同签订后,各镇将合同报送县农村“三变”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九)推进项目实施

       一是制定合作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任务目标、责任义务、措施办法、完成时限,有力有序推进;二是加强管理。镇党委、政府要加强协调服务,及时化解合作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合作双方按时间节点稳步有序推进项目实施;三是强化指导。县属各职能部门加强业务技术指导,促进项目高质量完成。

       (十)抓好验收总结

       一是及时验收。对属于财政资金项目,在项目实施完成后,各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对照规定、程序、标准对项目及时组织验收;二是兑现资金。项目管理单位根据验收结果,按规定程序兑现项目资金;三是总结提升。项目实施结束后,认真分析“三变”改革项目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取得的成效及经验,在总结评估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完善,提出突破难题和瓶颈的建设性意见,指导下一步工作开展。

       四、推进措施

       (一)加快农村“三资”清理及确权颁证工作。 在2022年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全面开展试点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核实工作,组织对特色资源、生态资源、人文资源以及一切可以折股量化的生产要素进行补充调查,查实存量、价值、结构和使用情况。三变“改革”试点村的“三资”核实工作2022年3月底前完成并确权颁证。其他村的清产核资工作2022年年底完成并确权颁证。在摸清存量的基础上,科学划分可变资源资产,因地制宜,做好成员界定和折股量化,合理确定入股主体和承接经营主体所占股比及收益分配制度。对贫困户要优先确权,确保他们在“三变”改革中首先受益。县农业主管部门和各镇要加强农村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备案和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加大资金整合和支持力度。 县财政、发改、农业、畜牧、扶贫等部门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衔接,参照省上制定的财政支农资金入股量化折股操作办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细化涉农资金的折股量化操作办法,为基层“三变”改革提供政策指导。2022年县财政安排农村“三变”改革专项资金100万元,整合扶贫互助资金、扶持集体经济发展资金1000万元,用于农村“三变”改革。对各级投入到农村的龙头企业扶持资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按照“三变”改革要求,优先投向经济基础相对薄弱村和与贫困户建立密切帮带关系的新型经营主体,入股分红。充分发挥县富民产业投资公司等政府融资平台的优势作用,主动承接金融资金,支持“三变”改革。以财政资金为杠杆,撬动农户分散资金、社会资金、金融资本参与“三变”改革。

       (三)加快特色产业发展壮大。 充分挖掘镇村特色优势,大力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加快玉米制种、特色林果、草畜产业、高原夏菜、食用菌、花卉等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做好“延链补链”。按照打造全产业链的要求“补短板”,着力在运销、仓储、冷链、品牌上找准突破口,为“三变”改革提供产业支撑。编制全县戈壁农业发展规划,以发展设施果蔬、食用菌为主攻方向,以钢架拱棚和基质无土栽培为主要方式,发展戈壁农业10000亩,努力把戈壁农业打造为引领农业绿色高效发展的“阳光产业”、促进绿洲经济持续发展的“生态产业”、农民持续增收的“新型产业”。充分利用全国电子商务示范县的有利契机,大力推行“互联网+农业”,助推产业发展和精准扶贫,实现县域特色产品电商销售全覆盖。

       (四)着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按照壮大一批、引进一批、新建一批的思路,大力培育“三变”改革的经营主体。积极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县级以上示范性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全面提升规模经营水平和带动农户能力。鼓励返乡农民工、致富能手、大学生、退伍军人等返乡创业,兴办、创办生产型、加工型、商贸型、物流型、乡村旅游型企业与合作社。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一批规模大、实力强、市场竞争优势明显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参与“三变”改革。引导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转型转产投入农业领域,让工商资本在农业领域迸发新活力。对承接“三变”改革的新型经营主体,要加大政策、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力度,鼓励、支持其做大做强。今后涉农项目资金重点向“三变”改革试点村(单位)倾斜,由各镇申请,财政部门提出使用意见,经农村“三变”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后安排使用。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量化给村集体所有后,由经营主体经营和管护。

       (五)建立健全农村产权交易机制。 制定农村产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政策,完善交易规则和流程,保障农村产权依法、自愿、公开、公正有序交易。对位于我县的张掖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进行扩容升级,完善交易规则,丰富交易内容,扩大交易规模。完善各镇农村产权交易窗口和村级服务点,形成县镇村三级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建立交易监督机制,强化监管,确保产权交易规范透明运行。建立以县经营管理部门资产评估职能机构为主体,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为补充的评估服务体系,满足农村资产和权益评估需求。

       (六)建立权益保障机制。 守住政策底线,不得擅自改变耕地的农业用途,不得侵占农民的合法权益;引导农民、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承接经营主体依法订立合同或协议,建立合同备案机制。在土地经营权入股方面,引导形成“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相结合的利益机制,实现承接主体和出让农户共赢发展。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完善股权结构和治理方式,确保合同书、股权证、分红单“三到户”,保证村集体和农户有效履行股东的职责、行使股东的权力。建立股权退出机制,农民和村集体持有承接经营主体的股份部分,成员内部之间可以依法转让并办理相关手续。建立财政及融资平台资金退出机制,在经营主体出现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为、连续出现经营亏损等原因,无法确保入股收益的情形时,经镇政府审核,报县财政及项目主管部门和融资平台批准,入股的财政及融资平台资金按照合同协议约定方式或其他协商方式予以退出。退出的资金重新确定项目,滚动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在“三变”改革中,要列出生态环境保护“负面清单”,坚决杜绝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七)创新金融信贷支持。 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为农村“三变”改革提供强有力的融资支持。创新开发支持“三变”改革的金融产品,推广农村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林权、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设施温棚、大型农机具、股权等抵押贷款,扩大农村产权抵押贷款规模,完善农村小额担保贷款体系。探索发展行业性担保公司,建立农村“三变”风险补偿基金、“三变”扶贫产业资金。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开展新型经营主体信用评级与授信,不断提高授信额度。积极利用产业扶贫专项贷款推进“三变改革”,不断扩大“三变”金融信贷规模。

       (八)建立风险防控制度。 一是建立风险保障金制度。按照新型经营主体缴纳为主、政府适当补助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三变”改革风险保障金制度。县财政积极筹集风险保障金,用于融资风险和农户入股风险的防范。参与农村“三变”的新型经营主体可以按一定时限或按一定比例缴纳风险保障金,合同期满无违约行为的,及时予以退还。二是建立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在提高种植、养殖保险覆盖面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拓展新的农业保险项目,政策性保险最大限度地涵盖“三变”改革主导产品。联合保险公司开展特色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设施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三是建立“三变”法律支持制度。组织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对法律文书进行审核把关,指导农民依法依规签订合同、入股经营,依法保障村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收益。

       (九)加强村级组织建设。 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负责人,加强对村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交流观摩、外出考察等方式,进一步提升村级班子推进“三变”改革的能力素质。大力实施村社干部创业带富工程,加大村社干部领办、创办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特色产业扶持力度,鼓励支持村社干部带头参与和推进“三变”改革。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我县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成立由县委书记、县政府县长为组长,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各镇党委和金融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三变”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导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农办,抽调相关人员,保障工作经费,承办日常工作。试点镇村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确定专人具体负责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县级领导包抓试点村(单位)工作制度,推进试点任务落地见效。

       (二)明确工作职责。 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力、协调配合。各镇是改革试点的责任主体,负责试点村方案制定与落实;县农委(经管局)要抓好清产核资、资产价值评估、特色产业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等工作;县财政局要做好增加财政投入、整合涉农资金、撬动融资、加强财政资金监管等工作;县扶贫办要做好贫困对象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用活扶贫资金,加强农民技能培训等工作;县政府金融办要引导金融机构做好金融服务、信贷投放、风险保障、融资支持等工作;其它相关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负责,通力协作,加强业务指导,全力支持“三变”改革。

       (三)加强宣传培训。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三变”改革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方法步骤和有关要求,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推进 “三变”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改革顺利推进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重点抓好“三变”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镇村干部、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的培训,提高各级干部在实施“三变”改革、促进改革发展中的服务能力。及时发现总结、宣传推广“三变”改革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农村“三变”改革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强化考核督查。 把农村“三变”改革纳入各镇和相关部门重点考核内容,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指标,定期进行督查考核并进行通报。对推进“三变”改革成效明显、成绩突出的镇、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推进缓慢的,视情况进行通报、问责。

第6篇:三变方案

       根据《中共六盘水市委、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引导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的指导意见》及相关文件精神,为深化农村改革,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加快农民脱贫致富步伐,深入推进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以下简称“三变”),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改革和推进扶贫开发等重要精神,按照“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和“决战三年、摆脱贫困”的总体要求,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适度规模、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基础,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以繁荣农村经济、实现同步小康为目标,以产业园区为平台,以走山地特色、产业生态路、现代农业路、健康旅游路、城乡一体路四条新路为抓手,以规模化、组织化、市场化为导向,引导村(居)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推动新区建设发展,实现产业更加优化、环境更加优美、人民更加富裕、社会更加和谐。

       (二)主要目标

       通过“三变”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土地资源优势、地上生物资源优势、政府公共资源优势,加快我县产业结构调整,激活农村经济活力,形成现代山地高效特色产业,实现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促进群众增收致富,到2022年实现贫困村(居)民可支配收入10000元以上,贫困人口全面脱贫,实现同步小康;全面推进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完备、高效、安全、富有活力的“三农”工作体系基本形成;积极构建村(居)治理新体系,实现村(居)治理现代化,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二、组织保障

       成立道真县推进“三变”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东明

       县委书记

       副组长:

       成员:财政局、农牧局、扶贫办、公安局、住建局、国土局、改革办、环保局、工商局、国税局、职校、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钟山经济开发区“三变”改革办公室,由郭振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党政办、组织人事部、改革办、社事局主要负责人为副主任。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是:

       党政办:负责“三变”办相关组织、协调服务工作;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负责按相关要求对“三变”改革过程中各责任主体推进情况进行督促。

       组织人事部:负责牵头组织“三变”改革专题培训工作;以党建工作为抓手,夯实基层基础,引导基层党支部在“三变”改革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使之能指导帮助村(居)委会理清发展思路,规范合理发展;引导基层党员、致富带头人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积极融入参与“三变”改革;指导完成村级“三资”清理及管理工作,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奠定坚实基础,总结、提炼、推广“三变”改革的工作成效和经验。

       财政局:负责指导资金变股金相关工作;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吸引社会资金、金融资金参与“三变”改革,壮大资金规模;加大投入力度,安排“三变”改革专项资金支持三变改革工作,有针对性安排各个申报项目扶持资金;按照财政资金的来源、类别、金额、用途、支持对象等进行归类整合,将各级财政投入的项目资金规范转变为可变资金,建立财政可变资金明细台帐,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可用于扶持“三变”发展。

       社事局:负责指导资源变股权、农民变股民的相关工作,完成“三变”落实操作指导和培训,并及时传达和组织学习上级的相关精神;负责对辖区林权进行确权登记颁证;指导完成扶贫、林业、农村安全饮水等项目规范实施,对涉及“三变”改革的项目进行审核备案。

       公安分局:负责严格对“三变”改革过程中违法主体、藏匿、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等依法进行打击,为“三变”改革的有力推进提供秩序保障。

       经发局:负责指导审核“三变”改革中相关协议、合同的成立和完善;结合实际,引进一批电商、物流、农业生态发展、旅游文化产业等龙头经营主体,建立经营主体台帐式管理,组织相关洽谈活动搭建合作平台。

       住建局:负责对辖区房屋产权进行登记颁证;负责指导辖区物业管理主体开展相关工作;负责指导房屋产权交易相关工作。

       国土局:负责对辖区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含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负责指导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含宅基地)等农村产权交易相关工作。

       改革办:牵头建立开发区“三变”改革信息平台,负责“三变”改革推进过程中信息搜集、宣传报道工作。

       环保局:负责“三变”改革项目申报过程中相关审核审批工作;负责指导环保项目“三变”改革实施等相关工作。

       工商分局:负责依据相关政策,进一步放宽村集体注册公司或合作社条件,鼓励其盘活农村“三资”;负责 “三变”改革经营主体创业基地建设。

       税务部门:负责依据相关政策,对参与“三变”改革的经营主体、村集体注册公司或合作社提供相关扶持。

       职校:负责按“三变”办要求完成“三变”改革相关培训工作;承担辖区群众就业创业培训工作。

       各社区服务中心:负责完成确权基础调查工作;组织完成辖区各村(居)“三变”改革的具体工作,按照“三变”改革步骤规范推进各项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资源变股权。是指村(居)集体以集体耕地、林地、草地、荒地、荒沟、荒丘、荒滩、水域等自然资源性资产和房屋、建设用地(物)、基础设施等经营性资产的使用权,协商评估折价,通过合同或者协议方式,投资入股企业、合作社及其他经济实体(以下简称“经营主体”)后,取得股份权利。

       (二)资金变股金。是指以各级财政投入到村(居)的发展、扶持类资金(补贴类、救济类、应急类资金除外),在不改变资金使用性质和用途是前提下,原则上可量化转变为村集体或农民持有的资金,或村集体自有资金,通过合同或者协议方式,投资入股经营主体后,享有股份权利。

       (三)农民变股民。是指农民自愿以确权的自有耕地、林地的承包经营权、宅基地的使用权等协商评估折价,以及自有资金(物)、技术、劳动力等,通过合同或者协议方式,投资入股经营主体后,成为股权投资人。

       四、工作措施

       (一)深化教育培训

       根据“三变”改革实施情况,在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过程中,分阶段开展“三变”专题教育、异地观摩学习等培训。注重致富能手、种养大户、村级民族文化传承人的培训。鼓励科技人才、乡土人才、返乡农民工等参与创办农村经营主体。重点抓好社区服务中心党委书记、村(居)支部书记、致富带头人“三支”队伍建设和职业教育培训,为发展村(居)集体经济、带领群众脱贫致富提供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提高基层组织在实施“三变”、促进“三变”发展中的服务能力。(牵头单位:组织人事部;责任单位:“三变”办成员单位。)

       (二)确定可变资本

       1.确权颁证。以“还权赋能”为核心,加快推进村(居)土地承包经营权、村(居)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林权、村(居)集体土地上房屋产权等的确权登记颁证。

       (1)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含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牵头单位:国土局;责任单位:各社区服务中心)

       (2)林权确权颁证。(牵头单位:社事局;责任单位:各社区服务中心)

       (3)集体土地上房屋产权登记颁证。(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各社区服务中心)

       2.清产核资。以村(居)为单位,按照确定的对象、范围、内容等对本辖区内属村(居)集体的耕地、林地、草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水域等自然性资源资产和房屋、建设用地(物)和基础设施等经营性资产界定、明确产权关系,摸清村级集体资金情况,建立健全村级“三资”管理台帐,为通过“三变”改革发展壮大村集体,奠定坚实基础。(牵头单位:组织人事部;责任单位:各社区服务中心、国土局、财政局、住建局、社事局)

       (三)创新“三变”模式

       1.产业带动促改革。依托产业平台,以推动龙头产业发展带动“三变”,实现“三变”改革促进增收。村集体带头示范,引导群众以土地作价入股分红,实现产业发展,村(居)集体经济不断壮大,群众增收。

       2.培育主体带动促改革。积极培育村(居)集体经营主体,实施村(居)集体或村(居)民注册市场主体零成本、零门槛、零时限准入,壮大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的承接载体。对开发建设尚未涉及到的村(居),由村(居)党组织牵头,指导村(居)集体大力培育专业合作社,根据自然条件大力发展山地特色农业,突出生态、经济、社会、旅游、文化等价值,实现生态美与百姓富有机统一。

       3.发展用地促改革。充分规划和发展好村级发展用地引领“三变”。各村(居)要在社区服务中心领导下,规划发展好村级10亩发展用地,10亩发展用地要明确办证。可结合辖区情况,发展物流运输、建筑施工、劳务输出、物业管理等村级集体经营主体,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4.整合投入促改革。整合各类资源要素撬动“三变”。按照“合理统筹、渠道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原则,围绕农业特色产业“3155工程”发展需要,整合经发、财政、扶贫、国土、住建、交通、环保等渠道的相关项目和资金,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重点将各级财政定向投入到贫困户的帮扶资金,通过利用链接方式,转变为贫困户持有的股份,投入到村(居)集体组织领办和创办的经济组织、合作社或企业,增加村(居)集体积累和贫困农民收入,实现贫困户变为股民,扶贫资金变为股金。

       5.异地置业促改革。对一些受地理位置或规划限制、资源匮乏、发展空间较小的村(居),采取开发区、社区服务中心、村(居)三级共建模式,以社区服务中心为单位,多村(居)联合,通过财政投入、本村(居)集体资金、“千企帮村”、结对帮扶等渠道筹措资金,集中在中心城区投资金融实现资金变股金或统一规划建设经济实体,如专业市场、商业门面、停车场等,建成后产权由社区服务中心统一管理,经营收益权归村(居)集体,推动“三变”在全区范围内普遍实施。(牵头单位:各社区服务中心;责任单位:“三变”办各成员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社区服务中心是落实“三变”改革的直接责任主体,是推进“三变”的主力军。各社区要相应成立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站(部、办)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积极宣传发动,充分调动村(居)民的积极性,主动成为“三变”主角,推进“三变”深入开展。

       (二)强化责任担当。各相关部门紧密协作、互相配合,结合部门职能,主动作为,强化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操作规范,并配合相关部门筹措资金,加大投入;社事局要把“三变”改革促精准扶贫作为主要工作;经发、工商、税务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各项扶持政策,主动搞好服务;改革办要加大先进典型的宣传,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三)强化督查问责。要进一步完善专项督查问责推进机制,对各单位推进“三变”工作情况,由党政办负责,严格实行“月调度、季督查、半年抽检、年度验收评比”,随时掌握、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相关部门要完善财务审计制度,建立资产备案制度,完善农村资产资源交易平台,监督检查和协调指导“三变”工作,建立健全公平、公正、公开的运营模式,规范“三变”管理秩序和风险防控机制。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重点人员不到位、履行帮扶责任和执行政策不力而造成工作被动的,特别是引起群众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

       (四)强化考核奖惩。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将推进“三变”作为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重点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将工作重点放在推进“三变”改革工作开展情况,注重在工作一线考察识别干部。要统筹考核管理和结果运用,对在推进“三变”改革工作中有实招、干实事、见实效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对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可优先重用、提拔或列入后备干部名单培养。对年度考核不达标的单位和部门,追究其主要领导责任。没有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干部不得提拔使用、不得调整工作岗位。对作风不实、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警告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给予组织处理。

       农村三变改革实施方案

       三变 改革试点工作汇报

       局三变改革工作汇报材料

       社区联合社“三变”改革工作方案

       村社区三变改革工作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