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麒麟镇一村一法律顾问年度工作总结
麒麟镇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年度工作总结
这一年来,在市局的正确领导、统一部署下,在镇政府、村两委的积极配合下,麒麟镇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按照广东省司法厅关于《扎实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和普宁市司法局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有序地开展,进一步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法律咨询、普法宣传、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满足基层组织、群众对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的基本需求,实现群众不出村(社区)即可享受到基本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落实措施情况 1.2022年9月初,在市局领导的带领下,广东白泽律师事务所的辛先霞律师和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的杨志群律师来到麒麟司法所,与各村居主任签订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合同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初步建立信任与合作意向,为此后的工作开展打下良好基础。
2.2022年10月,辛先霞律师与麒麟镇政府各位领导进行了良好沟通,表达了做好麒麟镇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热情,镇政府领导表示大力支持,并希望辛律师配合麒麟镇的“教育创强”工作,开展普法讲座活动。
3.2022年9月至2022年12月,麒麟镇各村挂钩律师按照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每月坐班服务,提供法律咨询,咨询内容从外出打工、生意经营到民事纠纷和社会救济等等,让更多的村干部、村民了解法律顾问工作的内容,认识到法律顾问工作的意义,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干群的法律意识。
二、工作成效与亮点
辛先霞律师与苏灏峰律师在麒麟各村小学与爱群中学多次举行普法讲座,针对青少年做了许多法律知识普及工作,受到广大师生的欢迎,并得到普宁市教育局的肯定,在教育局官网做了报道:
1.2022年10月8日,在下午的第七节课,麒麟镇南陇小学领导班子、南陇村村政主管教育的干部及该校六年级的全体师生与迎来了一个特殊的“老师”——广东任皓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辛先霞律师,她为同学们上了一节别开生面的普法教育课,让六年级的同学们得到一次难得的法律知识的教育。
辛先霞律师的平易近人,讲课时的循循善诱,与学生互动时的投入认真,让参加此次普法教育课的师生们感到十分佩服。辛律师为同学们讲课的课题是《宠物禁止入内》,先让同学们认识什么是宠物,再通过几个与学生互动的游戏让学生找出这个法律规定所制定的目的以及适用的场景还有这条法律规定存在的一些不足与漏洞,最后还设置了几个与学生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如:
1、学生在家不许玩电脑;
2、不准将手机带入学校;
3、未满14岁不得进入图书馆等几个法律规定让学生分组进行讨论这个法律规定制定的目的、有无存在漏洞以及如何完善?讨论的过程,南陇小学的学生的那种认真与投入让辛律师感到南陇小学的学生的思维十分活跃,很有思辨的能力,一节课下来,辛老师表示获得了预期的教育效果。
这次特殊的普法教育,让南陇小学领导班子、老师还有南陇村村政干部都得到了很大启发,大家都觉得这种法律常识的教育如果能从小抓起,从小学生抓起,对于培养学生乃至成人的法律意识甚至法律知识都会有很好的效果,并都希望这样的活动能够多搞几次,让更多的学生受益。
2.2022年11/月3日下午,普宁市爱群中学特邀麒麟镇的村社区顾问,来自广东白泽律师事务所的辛先霞律师到校举行“法与我的对话”法制教育专题讲座。
本次讲座在该校会议室举行,部分学生集中静听。其他学生在各班教室通过有线广播系统收听。讲座上,辛律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一个个生动鲜活的案例,向学生解读了法的来源、法代表什么、当今中国的法、什么是法制、如何与法和谐相处和法存在的意义。辛律师以案释法,以法论事的精彩演讲赢得学生阵阵掌声。而爱群中学学生认真听讲和对法的认知程度也赢得辛律师的赞许。
通过此次讲座,使全体学生法律意识有了进一步的提高,法制观念得到增强,培养了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了学生分辨是非的能力,营造了学法、守法和用法的氛围,为创建和谐校园奠定了基础。
三、存在问题与对策
1.宣传力度不够。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至今,还有许多村民不了解法律顾问工作的内容和意义,顾问律师坐班服务期间偶尔存在无人咨询,单纯喝茶聊天度过。针对这一现象,应当加大对村委、居委一级的宣传投入,依靠基层组织进行大力宣传,提高村民、居民对法律顾问工作的了解,使顾问工作能够落到实处。
2.律师下乡工作条件不够理想。麒麟社会经济发展比较落后,辛律师刚来麒麟时,没有可供下榻的旅馆酒店,是镇政府方面提供了一个房间供其居住。可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顺利开展,是与乡镇一级政府和基层组织的理解和支持分不开的,司法所要做好这一协调工作,保障法律顾问工作的顺利进行。
麒麟司法所
2022年12月15日
第2篇:一村一社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一村一社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我担任的一村一社法律顾问村镇为花石崖镇,在神木市南部乡镇经济属于落后地区,交通因多山缘故,相对于其他乡镇比较差,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移居人口更多。
这些行政村有着相同的特性,人口比较少,老弱病残多,妇女比较多,文化水平低。在维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方面,乡规民约起主要作用。产生纠纷,涉及到法律问题时,经常是以调解说合为主,邻里关系以此为基础维持。
各个村之间经济水平相差较大,有些村人口少、地形差。有些村因为地势、位置等因素,相对经济发展有动能,能吸引人口,村容村貌充满生气。
整个感觉就是,法律顾问工作非常有必要开展,多引导人们习惯于用法律的思维去处理日常事务,但决不能忽视公序良俗的调解说合功能。
但根据实际情况,工作中也存在不少问题:
一是道路状况需要克服的地方较多,离办公地点太远,有事发生时,大部分只能进行电话咨询,沟通相当地困难。
二是村民法律意识太弱,许多事情都是事后才知道,无法及时地收集、固定相关的材料,给随后有可能的法律程序顺畅进行,造成极大困难。
三是与律师工作时间相冲突。南部乡镇偏远、交通不便是众所周知的,去一次相当的困难,去了还不一定能找到人,花费的时间太长,是否适当减少行政村或者增加律师。
四是对于农村工作的开展,还是经验不足,不能深入了解村民的真实想法,用法言法语去交流沟通,存在不小的障碍,工作效果有折扣,以后在这方面需要加强,有利于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3篇: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
2022年全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市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法律普及和法律服务进村(社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基层治理,根据自治区司法厅2022年工作要点,现就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制定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全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基层村(社区)委干部和广大群众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初步形成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集体事务、解决矛盾纠纷、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局面。
(二)在2022年开展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无偿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基础上,今年以律师担任全市50个村(社区)法律顾问为试点,通过以点带面,推动县(区)30%的村(社区)聘请法律顾问,争取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给予法律顾问适当的补贴,为2022年全市所有村(社区)有偿聘请法律顾问做好工作准备。
(三)落实50个村(社区)今年每个村(社区)1000 – 100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经费由县区政府支付,争取自治区、市给以适当补助。
二、服务内容 由县(区)政府出资购买法律服务,各县(区)司法局组织开展聘请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工作,律师事务所或基层法律服务所、村(居)委会、乡镇司法所三方共同签订“法律顾问合同”。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担任村居法律顾问,提高“两委”班子依法管理和服务村居公共事务的水平,为村居决策、承包合同、分配方案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参与村居民主自治工作,协助村居实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二)值班期间现场为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问题;
(三)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村居、辖区学校、群众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村(居)民依法维权,提高村(居)民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
(四)为村(社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提供法律意见,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三、组织实施
(一)先行试点(2022年8月一10月)。以50个村(社区)为试点,着力打造示范点,为全面推开积累经验。以各(县)区司法局为主,市律师协会配合做好资源配置工作。以村(社区)与律师所双向选择为主,结合组织指派原则落实村(社区)法律顾问。由村(社区)与律师所、乡镇司法所三方签订法律顾问合同,接受培训后法律顾问按照要求到村(社区)开展服务。适时召开推进会,总结推广经验,完善推进办法。
(二)全面推进(2022年11月一12月)。在全市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县(市、区)司法局参照示范点模式,制定各自的方案,按照自治区司法厅提出的30%的村(社区)聘请法律顾问的任务开展工作,主动争取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给予法律顾问适当的补贴。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形成一整套比较系统完备的工作程序、工作规范和评估标准,并在年底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评估考核工作。
(三)总结提高(2022年12月)。召开全市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总结会议,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推进我市基层社会治理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
四、工作职责
明确工作职责任务,形成市司法局领导、各县(区)司法局牵头、乡镇司法所监督实施、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主体、村居配合的工作机制。
(一)全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
全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依托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源,向当地政府申请经费支持,负责辖区内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村居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检查、督导、考核等工作。
1.市司法局
(1)做好活动整体推开的工作。8月出台全市整体性工作方案,9月指导开展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示范点工作,完善台帐登记工作,10月对示范点工作进行抽查,12月对各县(区)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评。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参与单位:各县(区)司法局。
(2)加大培训和业务指导力度。9月上旬组织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人员进行培训,内容主要是基层常见业务知识和社情民情,并对开展此项工作提出工作要求。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参与单位:各县(区)司法局。
(3)制作相关宣传资料。9月上旬各相关业务科室制作宣传资料提供给村(社区)、群众。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公律科、法宣科、基层科、社矫科、法制科、市法援科。
(4)做好自治区司法厅检查准备。按照自治区司法厅工作部署,10月中旬做好自治区司法厅就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抽查的准备工作,汇报工作经验和好的做法、存在困难,以争取上级政策、经费的扶持,不断推进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稳步发展。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参与单位:各县(区)司法局,(5)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完善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管理部门与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的工作协调机制,指导村(社区)法律顾问更好地开展法制咨询、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参与单位:各县(区)司法局。2.各县(区)司法局
(1)做好试点工作整体推开。9月中旬出台各县(区)的工作方案,落实工作经费,对律师事务所进行资源配置。10月上旬完成50个村(社区)签约、硬件设施布置和台账登记、工作制度等工作,10月中旬前法律顾问到所服务的村(社区)进行服务两次以上。
(2)加大培训和业务指导力度。10月上旬对县(区)司法所人员、村两委人员进行培训,树立合作双赢的意识,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助推工作顺利开展。
(3)制作相关宣传资料。10月上旬制作相关的宣传资料,提供给村(社区)、群众。
(4)参照示范点的模式,按照自治区司法厅提出30%村(社区)聘请法律顾问的任务开展工作,主动争取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给予法律顾问适当的补贴,为2022年全市所有村(社区)有偿聘请法律顾问做好工作准备。
(5)做好检查评估的工作。按照考核标准每半年对县(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形成书面报告送市司法局。如遇重大问题、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市司法局。
3.司法所
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与律师事务所或基层法律服务所、村(居)委会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帮助法律顾问熟悉村(社区)的情况,采取与村居共同组织座谈、论坛、有奖竞赛、晚会等方式,让更多群众了解和参与公益服务;每月主动到村委收集汇总数据、案例,每季度上报县(区)司法局。同时检查督促工作的开展,落实考评制度。遇重大问题、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当地政府、上级部门。
(二)市律师协会
引导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参与担任法律顾问的工作,宣传律师进村居工作。指导市直律师所特别是律协班子领导所在的律师所,要发挥大局精神,主动帮扶偏远的村(社区)。在8月前制作律师所律师推介名录,完善律师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发现和培育典型,收集、报送工作信息,对热心公益、扎实服务村居的律师进行表彰,报送先进律师参与优秀人民调解员的表彰。
(三)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
积极主动报名参与该项工作,与司法所、村(居)委会签订法律顾问合同,根据合同科学、合理制订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值班制度,并向司法所提交值班安排表;选派工作热情高、工作能力强、适应基层要求的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村居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村居专项活动,印制法律知识宣传资料;认真做好工作台帐的填写登记工作,每月向司法所、律师协会报送工作信息、工作报表。
(四)挂点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按照法律顾问合同规定的内容做好村居法律顾问,开展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工作,每年开展1-2次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每月到村(社区)值班时间不少于一次(5个小时),并做好登记统计上报。
(五)村(居)委会
负责为值班法律顾问提供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设置法律顾问进村(居)台签;协助法律顾问熟悉村居情况,履行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兼职调解员职责;通过村居网站、微博、短信平台、宣传栏、显示屏、海报等宣传法律顾问进村居工作;提前在社区便民公告栏公告法律顾问服务时间、地点;收集、汇总辖区居民的法律问题,为法律顾问进村居开展公益服务做好前期准备,并引导村(居)民积极进行咨询;为法律顾问的法制教育等专项活动提供便利。
五、成立领导小组
为更好地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工作,决定成立北海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
贤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唐
倩 市司法局副局长
方诗生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叶献玑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章
冰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唐启文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刘再华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王
彪 市律师协会会长
谭少彬 合浦县司法局局长
钟春华 海城区司法局局长
吴志良 银海区司法局局长 吴礼有 铁山港区司法局局长
成 员:金忠楚 市司法局法制宣传科科长
张庆清 市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科科长
冯日阳 市司法局法律援助科科长 吴燕东 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科科长 石
敏 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科科长
董
莹 市司法局法制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科),办公室主任由方诗生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承担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日常事务。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做好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益性法律服务进村居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将工作抓紧抓好。
(二)加强经费保障。各县(区)局要将法律顾问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同时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建立经费递增制度。
(三)建立责任考核制度。各县(区)局局长、司法所所长分别是本部门、本单位推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加强法律顾问的考评工作,市司法局考评各县(区)局,各县(区)局考评司法所,司法所和村居按照法律顾问合同考核挂点律师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四)加大宣传力度。市、各县(区)司法局、律师协会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流动宣传车等媒介宣传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公益服务进村居工作;司法所、律师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村居要通过社区宣传栏、大屏幕、网站、微博、QQ群等方式向辖区群众加强工作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教育引导群众切实增强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的意识。
第4篇:一村一法律顾问宣传材料(草稿)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宣传材料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以建设法治山东、平安山东为目标,深入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推动法律服务向农村、社区延伸,切实增强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着力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以政府购买服务为基础,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依托法律专业人才开展法律服务进村(社区),为基层组织和干部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2.促进法治,服务民生。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于基层治理的各个方面,满足群众对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的基本需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3.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既扎实推进工作,又充分考虑各地法律服务发展水平和财政状况。把广大农村尤其是欠发达地区作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重点区域来抓,结合实际,统筹安排,稳步推进。主要目标
1.法律服务在全省村(社区)实现全覆盖,群众不出村(社区)即可享受到法律服务,困难群体能够及时得到法律援助,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2.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显著增强,逐步养成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能够自觉通过合法途径反映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
3.基层自治管理明显改善,形成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村(社区)公共事务、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新格局。工作职责
1.为村(社区)治理提供法律意见。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为村(社区)重大项目谈判、签订重要经济合同和其他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协助村(社区)处理换届选举中的法律问题。
2.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为群众解答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协助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到当地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接受群众委托代为起草、修改有关法律文书和参与诉讼活动应酌情减免服务费用。
3.开展法治宣传。定期举办法治讲座,普及与日常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帮助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引导干部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
4.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应调解组织邀请,为调处医疗卫生、交通损害赔偿、农村土地征用、劳动关系、环境保护、家庭邻里关系、基层涉农合同等领域的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工作要求
村(社区)法律顾问每月至少到每个村(社区)累计服务8小时,每季度至少举办1次法治讲座,法律顾问所在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所每年至少组织1次大型法律服务进村(社区)活动。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工作应及时记入工作台账,作为年度工作评估的重要依据。村(社区)法律顾问要注意收集整理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大规模上访事件的矛盾纠纷信息,及时上报所在地司法所,为掌控社会矛盾动态提供参考;对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或涉及村(社区)“两委”、群众重大利益的事情,应及时向司法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并到场或通过其他方式提出法律意见。村(社区)要建立司法行政工作室,设置公示栏和便民信箱,公布法律顾问的姓名、职责、联系方式、驻点时间等。附昭阳街道各村(社区)法律顾问名单及联系方式
第5篇:**镇法律顾问站工作汇报
**镇法律顾问站工作汇报
镇处于东部六个乡镇的结合部,交通便利,县东部中心小城镇,人口近5万人,是多民族聚集的民族乡镇。2022年被评为市级平安乡镇。多年来,我镇法律顾问站工作人员在县法学会的指导下,围绕镇党委中心工作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着力解决群众涉法诉求,积极维护全镇社会大局稳定,切实起到了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推动法治建设的应有作用。现将我镇法律顾问站工作汇报如下: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一、镇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法律顾问站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依托镇、村、组网格管理框架,实行网格化服务,在做好综治工作同时,做好法律服务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确保法律顾问站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开展法律服务活动,促进社会发展
镇将法律顾问站工作与中心工作、信访工作、普法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多项工作职能结合起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活动。发挥各级调解组织作用,充分发挥村民组长和党小组长的作用,极大的发挥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加强对民意分析和各类矛盾纠纷及时掌握,及时化解,真正把法律服务调解功能延伸到基层,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一)
加大宣传,营造积极的社会氛围。充分利用春节秧歌汇演、集市、农闲时小剧团演出之际,发放宣传手册和宣传单、悬挂条幅、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灵活多样的开展普法教育。积极开展“法律进校园”法制宣传活动,在学校内部营造一个“增强法制知识、构建和谐校园”的良好氛围。在全镇范围内,通过召开各种类型会议、与群众座谈,运用多种形式深入细致地宣传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和守法观念,能心平气和地看待、处理问题,极大减少了矛盾的发生。
(二)加强监管,打造廉洁干净的干事队伍,促进依法行政。针对群众反响较大的干部办案不公,为政不廉,方法简单,政务、村务不公开等都是广大群众不满意、引发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为此,我镇按照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要求,加强干部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经常检查干部执政、执法、执纪情况,坚决纠正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各种不正之风,从源头上降低群众对社会、对干部的不满。
(三)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矫正人员定期召开会议、组织普法学习、参加公益劳动,严格落实社区矫正的各项工作制度和措施,倡导人性化管理思维,使社区服刑人员尽快回归社会,融入社会生活。
(四)由司法、综治、信访、派出所联合组成镇法律调解中心,对重点、难点问题集中调处办理。村上相应成立组织,充分发挥村民组长和党小组长的作用,及时发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把矛盾和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为人民群众创造好和谐的生活、生产环境。
三、下步工作
推行法律服务制度作为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在行政决策等领域实现了法律顾问全面参与,确保行政行为的科学性、合法性、合理性。促进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推动法律工作上水平。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法律顾问工作,充分调动法律顾问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做到有制度、有职责、有保障、有考核,提升服务全镇社会经济服务水平。
第6篇: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知识小问答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知识小问答
一、问答题
1.您所在村(社区)的法律顾问的联系方式是?
二、单选题
1.以下哪位律师是您所在村(社区)的法律顾问? A.丘丙养律师 B.陈洪鸣律师 C.谢世云律师 D.邓志纯律师
2.我市是从什么时候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 A.2022年1月 B.2022年9月 C.2022年1月 D.2022年9月
3.印有法律顾问相关信息的公示牌一般挂在哪? A.各个村(社区)办公室 B.各镇司法所办公室 C.各镇镇政府
D.以上三个地方都有
三、多选题
1.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是?
A.为村(社区)管理提供法律专业意见 B.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C.开展法制宣传 D.参与人民调解工作
2.法律顾问充当村(社区)的“参谋助手”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A.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和其它管理规定 B.为村(社区)谈判重大项目、签订重要经济合同等提供法律专业意见
C.协助村(社区)处理换届选举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3.法律顾问成为群众的“私人律师”主要休现在哪些方面? A.为群众解答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B.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 C.接受群众的委托代为起草、修改有关法律文书 4.法律顾问扮演法律知识的“宣传员”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A.定期举办法制讲座,普及日常生产生活中涉及的法律知识。
B.在日常入村服务中以其它形式开展法制宣传。5.法律顾问的日常工作要求有哪些? A.每个月至少入村服务一次 B.每个季度至少开展法制讲座一次
C.及时回应村(社区)组织和人民群众的法律咨询
6.建立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的目的有哪些? A.推进法律服务进城乡社区 B.增强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
C.促进村(居)组织民主决策,依法办事 D.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解决矛盾纠纷
四、判断题
1.法律顾问应担任矛盾纠纷的“调解员”,积极参与人民调解工作。
□正确 □错误 2.法律顾问每个月应至少入村服务一次。
□正确 □错误
3.法律顾问每个季度应至少举办法制讲座一次。
□正确 □错误
4.法律顾问对村(社区)组织或人民群众的法律咨询要及时回应。
□正确 □错误
5.在各村(社区)的办公桌上放有法律顾问的工作牌。
□正确 □错误
6.经法律援助处审查同意后,法律顾问可为符合法律援助备件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正确 □错误
7.每年的7月中旬和第二年的1月中旬乐昌市司法局会对法律顾问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正确 □错误
8.对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可向法律顾问本人、村(居)委会或乐昌市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股提出。
□正确 □错误
9.法律顾问应定期举办法制讲座,普及日常生产生活中涉及的法律知识,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帮助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
□正确 □错误
10.法律顾问应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邀请,可以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正确 □错误
第7篇:“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宣传短信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宣传短信
“村(社区)法律顾问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法律顾问小课堂: 问: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有何限制? 答: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村(社区)法律顾问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法律顾问小课堂:问:什么是重婚? 答: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村(社区)法律顾问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法律顾问小课堂:问: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
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其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
“村(社区)法律顾问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法律顾问小课堂:问离婚的有效法律形式有哪些?
答:离婚的有效法律形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
“村(社区)法律顾问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法律顾问小课堂:问:夫妻一方离家出走,杳无音信,另一方想离婚该怎么办?
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四款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后,应准予离婚。”
“村(社区)法律顾问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法律顾问小课堂:问:外嫁女对父母的遗产是否有继承权?
答: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儿子与女儿对父母的遗产有同等的继承权。
“村(社区)法律顾问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法律顾问小课堂:问:民间借贷要注意什么?
答:民间借贷要注意以下几点:1.借贷要合法;2.订立书面借贷协议;3.如借款数额较大,可要求借贷人提供担保;4.在诉讼时效内主张债权。
“村(社区)法律顾问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法律顾问小课堂:问:外嫁女是否有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
答: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村(社区)法律顾问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法律顾问小课堂:问: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收养关系可以解除? 答: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村(社区)法律顾问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法律顾问小课堂:问: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起开始计算?
答:诉讼时效从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村(社区)法律顾问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法律顾问小课堂:问:农村承包地是否可以买卖?
答:根据《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村(社区)法律顾问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法律顾问小课堂:问:劳动者因违规操作而受伤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答:劳动者在非蓄意的情况下违规操作而受伤属于工伤的范围。
“村(社区)法律顾问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法律顾问小课堂:问:农村土地承包期限是多长?
答: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村(社区)法律顾问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法律顾问小课堂:问:外出务工是否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答:建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旦发生纠纷,能更好地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8篇:一村一法律顾问律师服务方案1103
一村一法律顾问律师服务方案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为努力做好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经过摸查了解村居的法律需求情况,制定 村服务方案如下:
一、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工作内容如下:
村(社区)法律顾问围绕发展农村经济,推进村居和谐建设,着力加强和改善村居各项社会管理,着力化解村居群众各类复杂疑难矛 盾纠纷,着力协助村居委围绕处理社会事务管理、辖区改扩建、征地拆迁等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服务。重点关注留守村居的未成年人、老年人,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主动为特殊、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二、村(社区)法律顾问的服务范围如下:
1、协助村居做好村(社区)自治管理,包括:
(1)帮助村居起草、审核、修订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其他规章制度;
(2)为村居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提供咨询和协助;
(3)为村居重大经济、民生和社会管理方面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4)应村居要求,帮助村居起草、审查民事经济合同、接受委托参与项目谈判等非诉讼活动及诉讼活动(此项服务另行协商收取法律服务费用,可酌情予以优惠收费);
(5)协助村居处理信访案件,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
(6)协助村居及时稳妥处理辖区内发生的重大敏感和群体性案件(事件);
(7)参与村居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2、为村居辖区内的群众提供法律帮助,包括:
(1)解答群众法律咨询;
(2)帮助群众审查民事经济合同、接受委托参与非诉讼活动及诉讼活动(此项服务需另行协商收取法律服务费用及依法办理委托代理手续,应酌情予以减免收费);
(3)协助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受村居所在地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为村居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4)为村居辖区内的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
3、开展法制宣传,包括:
(1)举办法制讲座,向基层干部和群众普及日常法律知识,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
(2)向村居辖区群众宣传征地拆迁、土地权属、婚姻家庭、上学就医、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涉及的法律知识;
(3)协助村居制作普法宣传品,推动村居的法治文化建设;
(4)主动为村居辖区内的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服务,促进企业依法经营。
4、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包括:
(1)主动与村居的人民调解组织进行工作对接,参与矛盾排查和调处工作,协助化解重大复杂矛盾纠纷,引导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解决问题;
(2)协助村居做好专业性和行业性调解工作,提高调解的质量和效率;
(3)协助村居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为村居的人民调解员提供法律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其工作水平和法律素养。
三、服务方式和要求。
村(社区)法律顾问按照以下方式和要求提供服务:
1.通过书面、口头、电话、电邮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现场为村居提供热情、文明、规范的法律顾问服务。
2.每个月至少到村居现场提供不少于1天(累计8小时)的现场法律顾问服务,具体的现场法律服务日期由村居与顾问律师双方协商后予以公示。
3.每个季度至少为村居提供1次法制讲座,讲座要有讲义提纲,并在每季度末提交给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讲座时间不计入现场服务的8个小时范畴。
4.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或涉及村居和村居辖区内群众重大利益的事情,应及时到场或通过电话提出法律意见,并向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报告。
5.按照要求填写工作日志和工作台帐,每半年向所在镇街司法所提交一份工作报告。
四、对利益冲突的处理。
出现下述情况,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应主动提出回避:
(一)接受村(社区)范围内的村(居)民或经济组织的委托起诉村(居)委会的;
(二)接受村(居)委会的委托起诉村(社区)范围内村(居)民或经济组织的;
(三)律师担任两个或两个以上村(社区)法律顾问,明知该两个或两个以上村(社区)在同一案件中相互利益冲突,仍然同时担任代理人的;
(四)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仲裁案件中,同一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律师同时担任存在相互利益冲突的两个或以上村(社区)的代理人;
(五)在同一诉讼或者仲裁案件中,曾在前置程序中代理一方村(社区),又在后置程序中接受对立方村(社区)委托的;
(六)在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期间及合同终止后一年内,又在诉讼或者仲裁案件中接受该村(社区)相关利益的对立方委托的;
(七)其它与履行村(社区)法律顾问职责有关的、在同一非诉讼法律事务中,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不得同时接受对立双方或者利益冲突各方委托而接受了委托的;
(八)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主动回避且不得办理的利益冲突情形。
制订人:XXX律师
2022年11月1日
第9篇:一村一法律顾问职责及服务标准
明溪县村(社区)法律
顾问工作主要职责及服务标准
一、担任村居法律顾问。提高“两委”班子依法管理和服务村居公共事务的水平,为村居决策、承包合同、分配方案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1、对选举程序、文书把关,协助规范选举,从法律层面提出意见;
2、通过编印、发放换届普法小册子和警示案例,开展各类型法制宣传活动的方式,宣传党委、政府关于换届选举的重要部署精神及相关政策法规(经费由各村(居)自筹自决);
3、通过现场宣传、咨询以及电话、网络咨询的方式解答村(居)民有关选举的法律问题;
4、在选举日派出律师代表作为第三方参与对村(居)选举过程的监督。在授权的情况下,作为第三方,对选举各环节进行监督,对选举投票结果进行现场见证;
5、对村(居)经济合同、分配方案进行审查把关。主要对山林、鱼塘、果林、家田、厂房出租等经济合同和收入分配方案进行审查把关;
6、起草或审查村(居)的村规民约
二、参与村居民主自治工作。协助村居实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三、为村(居)委会和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每月不少于八小时到村居值班接受法律咨询,同时在村居公布联系方式,解答村(居)委会、村(居)民的法律问题;
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每季度至少一次为村居、辖区学校、单位、企业、群众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村(居)民依法维权,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
五、协助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参与村(居)委会及辖区司法所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六、协助做好安置帮教和村居社区矫正工作。为特殊人群提供法律帮助;
七、协助做好村居法律援助联络点的工作。引导困难群众向有管辖权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2022年1月
第10篇:一村一法律顾问律师进村居服务协议书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 律师进村(社区)服务协议书
甲方(村委、社区):
乙方(律师事务所):福建正联律师事务所
指派律师:
为贯彻落实《宁德市司法局办公室关于转发福建省司法厅开展选派律师进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具体要求,建立公益性法律服务的合作关系,订立服务协议如下:
一、甲方职责
(一)为乙方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包括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等;
(二)为乙方律师(包括法律服务工作者,下同)开展工作提供支持与协助,使乙方律师尽快熟悉村(社区)情况并开展工作;
(三)为律师的法制宣传教育等专项活动提供便利;
(四)通过微博、微信、短信、电子邮件、QQ等电子平台,及宣传栏、显示屏、宣传小册子、海报、横幅等媒介宣传律师公益服务进村(社区)工作,提前在便民公告栏或法制宣传栏公告律师服务时间、地点;收集、汇总辖区群众的法律问题,为律师进村(社区)开展公益服务做好前期准备,并引导村(社区)民开展咨询活动;
(五)及时向辖区司法所反映律师开展工作的情况,包括好的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
二、乙方职责
(一)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提高“两委”班子依法管理和服务村(社区)公共事务的水平,为村(社区)决策、承包合同、分配方案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1、对选举程序、文书把关,协助规范选举,从法律层面提出意见;
2、通过编印、发放换届普法小册子和警示案例,开展各类型法制宣传活动的方式,宣传党委、政府关于换届选举的重要部署精神及相关政策法规(经费由各村(社区)自筹自决);
3、通过现场宣传、咨询以及电话、网络咨询的方式解答村(社区)民有关选举的法律问题;
4、在选举日派出律师代表作为 辖区学校、单位、企业、群众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村(社区)民依法维权,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
(五)协助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参与村(社区)委会及辖区司法所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六)协助做好安置帮教和村(社区)矫正工作。为特殊人群提供法律帮助;
(七)协助做好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的工作。引导困难群众向有管辖权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三、乙方活动开展方式
(一)在乡镇司法所设法律服务工作室,不定期指派律师到乡镇司法所值班处理法律事务,接待辖区组织、单位、企业及群众的法律咨询;
(二)与村(社区)、司法所共同组织座谈、论坛、有奖竞赛、晚会、讲座等方式,让更多群众了解和参与律师公益服务;
(三)公布便民法律热线、法律咨询网站、QQ等联系方式、或登录政府门户网站、村(社区)QQ群解答法律咨询;
(四)律师在村(社区)受理有偿法律服务案件的,须报律师事务所备案;
(五)建立相关登记统计台账,不定期前将相关工作报表、典型案例及工作信息报送辖区司法所,各司法所报送县司法局。
四、乡镇司法所职责
(一)协助律师尽快熟悉村(社区)法律服务情况;
(二)检查督促辖区律师公益服务在村(社区)工作,指导检查律师在村(社区)服务中的登记、记录工作;
(三)不定期前将辖区村(社区)开展“律师公益服务进村(社区)”的工作报表、典型案例及工作信息汇总报送市司法局。
五、服务期限
暂定二年,自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止。服务期届满前半个月,双方再行协商续签协议。
六、费用
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服务。
七、终止服务形式
乙方指派的律师服务不到位或不能与甲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时,甲方可向乙方要求更换指派律师;因乙方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或甲方出现不配合乙方开展工作的情况时,双方均可向市司法局报告解除协议。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市司法局、司法所各留存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人:
签订时间:2022年1月1日
第11篇:一村一法律顾问律师进村居服务协议书(草稿)
一村(居)一法律顾问 律师进村居服务协议书
甲方(村委、居委): 乙方(律师事务所): 丙方(辖区司法所):
为贯彻落实《清远市司法局关于。。》以及清远市《。。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建立公益性法律服务的合作关系,订立服务协议如下:
一、甲方职责
(一)为乙方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包括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等;
(二)为乙方律师(包括法律服务工作者,下同)开展工作提供支持与协助,使乙方律师尽快熟悉村居情况并开展工作;
(三)为律师的法制宣传教育等专项活动提供便利;
(四)通过微博、微信、短信、电子邮件、QQ等电子平台,及宣传栏、显示屏、宣传小册子、海报、横幅等媒介宣传律师公益服务进村居工作,提前在便民公告栏或法制宣传栏公告律师服务时间、地点;收集、汇总辖区群众的法律问题,为律师进村居开展公益服务做好前期准备,并引导村(居)民开展咨询活动;
(五)及时向辖区司法所反映律师开展工作的情况,包括好的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
二、乙方职责
(一)担任村居法律顾问。提高“两委”班子依法管理和服务村居公共事务的水平,为村居决策、承包合同、分配方案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1、对选举程序、文书把关,协助规范选举,从法律层面提出意见;
2、通过编印、发放换届普法小册子和警示案例,开展各类型法制宣传活动的方式,宣传党委、政府关于换届选举的重要部署精神及相关政策法规(经费由各村(居)自筹自决);
3、通过现场宣传、咨询以及电话、网络咨询的方式解答村(居)民有关选举的法律问题;
4、在选举日派出律师代表作为第三方参与对村(居)选举过程的监督。在授权的情况下,作为第三方,对选举各环节进行监督,对选举投票结果进行现场见证;
5、对村(居)经济合同、分配方案进行审查把关。主要对山林、鱼塘、果林、家田、厂房出租等经济合同和收入分配方案进行审查把关;
6、起草或审查村(居)的村规民约
(二)参与村居民主自治工作。协助村居实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三)为村(居)委会和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每月不少于八小时到村居值班接受法律咨询,同时在村居公布联系方式,解答村(居)委会、村(居)民的法律问题;
(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每季度至少一次为村居、辖区学校、单位、企业、群众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村(居)民依法维权,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
(五)协助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参与村(居)委会及辖区司法所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六)协助做好安置帮教和村居社区矫正工作。为特殊人群提供法律帮助;
(七)协助做好村居法律援助联络点的工作。引导困难群众向有管辖权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三、乙方活动开展方式
(一)在村居设法律服务工作室,每月定期(不少八小时)指派律师到村居值班处理法律事务,接待辖区组织、单位、企业及群众的法律咨询;
(二)与村居、司法所共同组织座谈、论坛、有奖竞赛、晚会、讲座等方式,让更多群众了解和参与律师公益服务;
(三)公布便民法律热线、法律咨询网站、QQ等联系方式、或登录政府门户网站、村居QQ群解答法律咨询;
(四)律师在村居受理有偿法律服务案件的,须报律师事务所备案;
(五)建立相关登记统计台账,每月3日前将相关工作报表、典型案例及工作信息报送辖区司法所,各司法所报送县司法局。
四、丙方职责
(一)协助律师尽快熟悉村居法律服务情况;
(二)检查督促辖区律师公益服务在村居工作,指导检查律师在村居服务中的登记、记录工作;
(三)每月5日前将辖区村居开展“律师公益服务进村居”的工作报表、典型案例及工作信息汇总报送县司法局。
五、服务期限
暂定一年,自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月1日止。服务期届满前半个月,双方再行协商续签协议。
六、费用及其划拨
丙方每年向乙方支付壹万元(¥10000元)作为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的经费。
七、终止服务形式
乙方指派的律师服务不到位或不能与甲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时,甲方可向乙方要求更换指派律师;因乙方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或甲方出现不配合乙方开展工作的情况时,双方均可向县司法局报告解除协议。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丙方、县司法局各留存一份,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代表人:
丙方:(盖章)代表人:
签订时间:2022年12月
乙方:(盖章)指派律师:
日
一村一法律顾问半年工作汇报
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计划范文
一村一警工作汇报
一村一律师 工作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