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常州突出贡献人才选拔办法
常州市突出贡献人才选拔办法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强创新型、领军型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表彰在常州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人才,努力营造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类别
市突出贡献人才包括教育人才、卫生人才、文化人才、社会工作人才、企业专业技术及高技能人才、其他领域人才等六个类别,实行分类选拔。
二、选拔范围
选拔工作在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中进行,党政机关不在选拔范围。
三、选拔对象
在教育、卫生、文化、社会工作、企业及其他领域一线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
已评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人员不再参加市突出贡献人才选拔。
四、选拔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国家一级以上职业资格(业绩特别突出的可以放宽至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国家二级职业资格);年龄不超过55周岁,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一)长期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实施素质教育业绩突出的优秀教师;研究成果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或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的教育工作者;教育管理业绩突出,形成创新性成果,在省内外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教育工作者。
(二)长期在医疗卫生一线工作,医德高尚,多次成功治愈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内多次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较大,其学术水平和业绩为同行专家所公认的市级以上卫生领军人才。
(三)长期在文化艺术、文化遗产保护、新闻传媒、文学创作和理论研究等领域工作,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创新,业绩突出,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或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一定数量的专业论文,或具有一定数量的代表性作品和创造积累,在全省同行中有较高知名度的文化工作者。
(四)长期在社会工作岗位一线工作,具有较高的社会工作价值理念,社会工作能力突出,成绩显著,产生良好社会效应的社会工作者。
(五)长期在企业生产管理一线工作,在科学研究、专业技术、技能技术等方面成绩突出,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以下优秀人才:
1.科学研究水平先进,科研课题具有独创性并获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或市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科研课题的主要完成者。
2.专业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在完成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技术改造中,解决重大技术难题,专业技术水平先进,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
3.应用自主知识产权创办或领办企业,综合竞争实力行业领先,在管理工作中运用现代理论,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经营管理人才。
4.技能技术水平较高,在发明创造、技能革新、技能攻关、技能传承、技能推广等方面业绩突出,获得省以上荣誉称号以及作出突出贡献的市拔尖高技能人才。
(六)在农林水利、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体育、现代服务业等其他领域作出突出贡献,在全市产生重大影响的各类拔尖人才。
市突出贡献人才选拔以近两年的工作实绩为主要评选依据,兼顾长期贡献。
五、选拔名额
市突出贡献人才每两年选拔一次,每次60名左右。六、选拔程序
(一)市突出贡献人才选拔工作由市人才办、市人社局联合下发选拔通知。
(二)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分别负责教育人才、卫生人才、文化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的推荐选拔工作;市人社局负责企业专业技术及高技能人才、其他领域人才的推荐选拔工作。
(三)市突出贡献人才人选由所在单位或学术团体推荐,并将业绩材料及其它证明材料报主管部门。
(四)各主管部门负责推荐人选材料核实工作并组织行业专家评审。
(五)市人才办、市人社局组织专家对各主管部门推荐的人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候选人名单,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政府批准。
七、奖励
(一)市突出贡献人才由市政府颁发《常州市突出贡献人才》证书和奖金,所需经费从市人才专项资金中列支。
(二)市突出贡献人才申请市科技、人才项目时,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所在单位要充分发挥市突出贡献人才作用,为其参加各级高级研修班、学术交流和组建科研团队创造条件。
八、其它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2篇:滨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选拔管理工作
滨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选拔管理工作
暂行办法
滨办发[2022]18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滨发[2022]4号文件)精神,做好滨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市突出贡献专家)选拔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突出贡献专家,是我市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科技管理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
第三条 选拔市突出贡献专家,不受身份、学历、资历限制,以对社会的实际贡献为主要依据,并综合衡量其思想政治表现和专业技术水平,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标准条件,采取逐级推荐的方式,严格按照程序进行。
第四条 市突出贡献专家,每年选拔一次,实行三年制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
第二章 选拔范围与条件
第五条 在我市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未脱离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在专业技术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人员(不含市、县、乡三级党委、政府及市、县党政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均可参加市突出贡献专家的评选。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受聘2年以上的市外专业技术人员,也可按本办法规定申报,参加评选。
市突出贡献专家以中青年为主体,年龄一般不超过57岁。身体健康,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连续参加选拔的,其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一般不超过60岁。
第六条
市突出贡献专家的推荐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群众威信,近五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在专业技术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自然科学领域有下列成绩之一,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
1、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人员;
2、获得省(部)科学技术最高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人员和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三位、二等奖前二位、三等奖首位的人员;
3、获得两项以上市级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的首位人员。
(二)在工程、工艺美术设计方面有下列成绩之一,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
l、在工程设计方面,获得国家设计金质奖、银质奖的主要人员;获得省(部)优秀设计奖一等奖的前二位人员:
2、在轻纺工艺美术设计方面,获得三项以上省(部)级重要奖励的首位人员。
(三)在推广应用科学技术方面有下列成绩之一的:
1、在农业生产中,通过开发、推广、应用科学技术,直接取得重大效益的;
2、在工业生产中,通过开发、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及重大引进项目等,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的;
3、在市以上重点工程建设、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中,担任设计、施工方面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并做出突出贡献的;
4、在宏观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和社会发展战略及对外经济交往中,提出具有重大价值的可行性论证、建议,经过实践证明其正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
5、获得一项以上发明专利或四项以上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并通过开发应用,取得重大经济教益的。
(四)在管理科学方面有下列成绩的:
从事生产、经营、教育、卫生、科研等企事业单位领导管理工作,在管理方面已形成一套被实践证明具有较高价值的现代化管理思想理论和经验措施,被社会公认达到省内同行先进水平,有反映其管理思想和经验的论文或著作,所领导管理的单位已跨入全省先进行列,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获得省级(包括省人事厅与有关部 门共同表彰,下同)以上奖励的人员。
(五)在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方面,是全市新学科创始人或本领域学术技术带头人,并有以下成绩之一的:
1、独立出版过一部学术专著(20万字以上)的;或出版过两部以上学术著作(每部20万字以上)的第一作者;或在国际重要学术刊物、国内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以上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的第一位者;
2、获得国家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主要人员;或获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前二位、二等奖首位和两项以上三等奖首位的人员;或获得三项以上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一等奖的首位人员。以上成果应取得显著社会效益;
3、从事教学工作,获国家优秀教学成果奖的主要人员;或获得省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二位、二等奖首位或两项以上三等奖首位的人员;或获得三项以上市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首位的人员;
4、培养出参加奥运会或获得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亚运会前六名运动员,获得亚洲锦标赛、亚洲杯赛、全运会前三名运动员,获得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冠军运动员,3名以上获得全省届次运动会冠军运动员的著名教练员;或培养出打破、保持全国纪录或多年保持全省纪录运动员的著名教练员;
5、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做出突出成绩,有能表现其业务水平的作品或工作经验的文章,获得省级以上奖励,在市内外有较大影响的著名医务人员;
6、有突出贡献,有能表现其业务水平的作品或工作经验的文章.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社会公认的著名艺术家、美术家和作家等; 7、从事新闻、出版工作,成绩卓著,有能表现其业务水平的作品或工作经验的文章,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被同行公认、在市内外著名的编辑、记者、编审等。
(六)获得与以上五项内容相关奖励或成果,并达到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专家、学者。
第七条 管理期满3年的市突出贡献专家,管理期内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在专业技术工作中取得新的成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连续参加市突出贡献专家的选拔:
(一)在自然科学领域有下列成绩之一,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
1、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人员;
2、获得省(部)科学技术最高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人员;或获得省(部)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主要人员;
3、获得市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的首位人员和二项以上市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的首位人员。
(二)在工程、工艺美术设计方面有下列成绩之一,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
1、在工程设计方面,获得国家设计金质奖、银质奖的人员;或获得省(部)优秀设计奖一等奖的主要人员和二等奖前二位、三等奖首位的人员;
2、在轻纺工艺美术设计方面,获得省(部)级重要奖励的首位人员。
(三)在推广应用科学技术方面有下列成绩之一的:
1、在农业生产中,通过开发、推广、应用科学技术,直接取得重大效益的;
2、在工业生产中,通过开发、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及重大引进项目等,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的;
3、在市以上重点工程建设、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中,担任设计、施工方面的技术负责人,并做出突出贡献的;
4、在宏观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和社会发展战略及对外经济交往中,提出具有重大价值的可行性论证、建议,经过实践证明其正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
5、获得三项以上专利,并通过开发应用,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的。
(四)在管理科学方面有下列成绩的:
从事生产、经营、教育、卫生、科研等企事业单位领导管理工作,在管理方面已形成一套被实践证明具有较高价值的现代化管理思想理论和经验措施,继续被社会公认达到省内同行先进水平,有新的论文或著作,所领导管理的单位继续居全省先进行列,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人员。
(五)在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方面,取得以下成绩之一的:
1、独立出版过一部学术专著(20万字以上)或出版过一部学术著作(20万字以上)的第一作者;或在国际重要学术刊物、国内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过3篇以上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的第一作者:
2、获得国家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的主要人员或获得省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前三位、三等奖首位的人员;或获得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一等奖的首位人员。以上成果应取得显著社会效益。
3、从事教学工作,获得国家优秀教学成果奖、省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的主要人员;或获得省优秀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前三位、三等奖首位的人员;或获得市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的首位人员;
4、培养出新的参加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亚运会运动员,获得亚洲锦标赛、亚洲杯赛、全运会前六名运动员,获得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冠、亚军运动员,获得全省届次运动会冠军运动员的著名教练员;或培养出保持、打破全国纪录或全省纪录运动员的著名教练员;
5、三年来一直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工作.做出突出成绩,有能表现其业务水平的作品或工作经验的文章,获得省级以上奖动,在市内外有较大影响的著名医务人员;
6、有突出贡献,并有能表现其业务水平的作品或工作经验的文章,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社会公认的著名艺术家、美术家和作家等;
7、在新闻、出版工作中,有能表现其业务水平或工作经验的文章,作品获得省以上奖励的人员。(六)获得与以上五项内容相关奖励或成果,并达到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专家、学者。
第八条 第六条、第七条中,获奖主要人员指前五位人员:获奖非首位人员必须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并在该项目中起了重要作用;计算获奖项目时,重复获奖项目只计最高一项。首次参评的以近五年内取得的业务成绩为主要依据;连续参评的,以近三年内取得的业务成绩为主要依据。
第九条 市突出贡献专家管理期满3年,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连续参加评选:
(一)调离滨州市的;
(二)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三)担任市、县区、乡镇党委、政府领导职务及市、县区部门领导职务的;
(四)已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第三章 评选组织机构
第十条
市突出贡献专家评选工作,在市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滨州市突出贡献专家评审委员会(下称市专家评委会)负责,市委组织部牵头,市人事局具体组织。
市专家评委会下设工交财贸、农林牧渔、宣传文教、卫生体育四个系统评审组,负责市突出贡献专家的初审工作。
第十一条
市人事局负责组建市专家评委会和各系统评审组,其办事机构设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市专家评委会和系统评审组在每次评审前组建,市专家评委会由13-19人组成,其中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3人;各系统评审组由7-9人组成,设组长1人,副组长2人。市专家评委会由领导干部、知名专家和组织人事干部
组式,其中专家应占70%以上;各系统评审组原则上全部由专家组成。同一人一般不同时参加市专家评委会和系统评审组。
第四章 选拔程序和方法
第十二条
市突出贡献专家人选的推荐工作由各县区人事局及市直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选拔市突出贡献专家的目的意义、标准条件和方法步骤。
(二)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学术团体或三名以上副教授级(含)以上专家推荐市突出贡献专家人选。所在单位推荐上报的人选,应公开征求本单位干部群众意见,经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通过,按行政隶属关系逐级上报。市突出贡献专家管理期满连续参加评选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做出鉴定,按行政隶属关系逐级上报。
(三)县区人事局、市直主管部门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考察提出初审意见,本县区、本单位党组织研究同意后(其中,县区上报的人选,提交研究前应征求县区委组织部门意见),报市人事局。
第十三条
对推荐人选,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评审:
(一)市人事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各系统评审组初定人选名额的指导性意见。
(二)各系统评审组进行评审,初步确定市突出贡献专家人选,报市专家评委会。
(三)市人事局会同有关部门,对系统评审组初定的人选进行全面考察,并将考察意见报市专家评委会。
(四)市专家评委会进行评审,确定市突出贡献专家名单。
市专家评委会和系统评审组的评审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评审结果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评审会议需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能召开;人选获得应参加评审成员三分之二以上的赞成票方为通过。
第十四条
市专家评委会提出报告,经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查通过,并采取一定方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报市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代市委、市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市委、市政府进行命名表彰,颁发《滨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证书》。市人事局代市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通知市突出贡献专家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
第五章 待
遇
第十六条
对管理期内的市突出贡献专家,市政府每人每月给予300元津贴,所需资金由市人事局提报市财政核拨,市人事局统一发放。
第十七条
建立市突出贡献专家健康疗养制度。对市突出贡献专家,由市保健委员会建立保健制度,每年安排一次身体健康检查。用人单位要有计划地组织他们健康疗养,疗养期间的费用,按因公出差由所在单位报销。
第十八条
市突出贡献专家的住房,建筑面积应不小于120平方米,按有关房改政策办理。所在单位确无条件的,按所在单位负责人同等标准优先安排。
第十九条
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对市突出贡献专家,所在单位要提供良好的办公、实验等必需的场所和设备;对以他们为主承担的工作任务,配备助手和搭配工作人员时,应尊重他们的意见;对其科研立项,在同等条件下,有关部门应优先安排,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安排相应的科研经费;对其科研成果的开发应用,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应给予大力支持。
第二十条
市突出贡献专家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安排。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市突出贡献专家,可直接确定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可破格推荐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可不受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限额的限制。
第二十一条
市突出贡献专家夫妻两地分居的,经本人申请,应将其配偶安排到市突出贡献专家所在地,配偶是在职职工的,由人事、劳动部门和所在单位负责安排工作。
第六章 管
理
第二十二条
市突出贡献专家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代市委、市政府管理,具体工作由市人事局负责,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落实。第二十三条
建立目标管理制度。市突出贡献专家应建立年度工作目标和三年工作目标,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实施,并报市人事局备案。市人事局建立市突出贡献专家实绩档案,对其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定期进行考核。
第二十四条
建立培训制度。定期举办市突出贡献专家进修班或研究班;积极创造条件,有计划地组织他们开展联谊活动,参加多形式、多层次的学术技术交流活动,不断提高他们的理论和业务素质。
第二十五条
建立联系制度。市级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部门及所在单位要加强与市突出贡献专家的联系,定期召开座谈会,并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对市实出贡献专家的管理情况,各县区、市直主管部门每年向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汇报一次。
第二十六条 建立年度考察制度。对市突出贡献专家考察工作每年进行一次,由市人事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考察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为主,同时考察所在单位落实其管理和待遇的情况。考察情况应采取一定方式向市突出贡献专家及其所在单位反馈。
第二十七条
要合理使用市突出贡献专家,充分发挥其专业特长;尽量减少市突出贡献专家的兼职,因工作需要确需兼职的,应征得本人同意,并报市人事局备案;应保持市突出贡献专家工作的相对稳定,跨县区、跨系统或调往市外的,应报经市人事局审批,其中市领导和市委组织部联系的专家,须报经市委组织部批准;市突出贡献专家在管理期内一般不办理退休手续。
第二十八条
市突出贡献专家管理期满后,应书面总结本人管理期内的思想政治表现及工作业绩情况。所在单位应对其管理期内的思想政治表现及工作业绩情况做出鉴定,并书面总结本单位管理市突出贡献专家的情况。县区人事局和市直主管部门应对市突出贡献专家进行考察,并形成考察材料,连同本人及所在单位的总结、鉴定材料,一并报市人事局。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市专家评委会审议,报市知识分子领导小组批准,取消“滨州市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称号和有关待遇:
(一)政治上、经济上犯有严重错误的;
(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在工作中因个人责任使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
(四)由于其他原因不宜继续作为市突出贡献专家管理的。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颁布后,不再选拔滨州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本办法颁布前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市第五、六、七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可按本办法第七条之规定参加市突出贡献专家的评选。
第三十一条 签约在我市工作3年以上的国外留学人员和市外引进的高层次专家,可依据本办法规定参加评选。
第三十二条
申报市突出贡献专家未被批准,没有新的突出成绩的,不再重复申报。
第三十三条
外市、各县区、市直部门的获奖项目及一般性国外获奖项目,不作为评审依据,只在综合衡量时参考。
第三十四条
严禁在选拔工作中,压制专业技术人员,或伪造证件、谎报成果,如有此类情况,予以严肃处理。市专家评委会和各系统评审组成员,必须公道正派、坚持原则,严格遵守评审纪律,评审自己或亲属时,应主动回避。
第三十五条 在评选市突出贡欺专家的基础上,推荐国家和省突出贡献专家人选。
第三十六条 选拔管理市突出贡献专家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核拨。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第3篇: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专家选拔条件
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条件
以近5年的工作实绩和成果为主要评选依据,兼顾长期贡献,年龄不超过55周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在自然科学领域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前5位、二等奖前4位;省(部)级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前2位、二等奖首位人员。(二)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5位、二等奖前4位或省(部)级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2位、二等奖首位人员;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4位、二等奖前3位;省(部)级科学技术最高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首位、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两项首位人员。(三)在社会科学研究方面,研究成果有独到见解,以首位作者出版或发表过在学术界和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著作或学术论文,并是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首位人员。
(四)学术造诣较深,被同行公认为该学科的带头人,以首位作者出版过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或在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过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论文(被《SCI》、《EI》等收录,引用率较高)。(五)在完成省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和在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引进消化高新技术中,创造性地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六)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卓著,并是国家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前4位、一等奖前3位、二等奖前2位或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首位人员。(七)医疗技术精湛,多次成功地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成绩突出,享有盛誉。(八)在农业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服务等方面做出优异成绩,有效地推动了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经济发展。
(九)在信息、金融、财会、外经外贸、法律等领域,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做出突出成绩和特殊贡献。
(十)在新闻出版、文学艺术等领域,成绩卓著,是重点学科或艺术门类的带头人。
(十一)在教练执训工作中成绩卓著,培养出打破世界纪录和多年保持全国纪录运动员的著名教练员。
(十二)在其他专业技术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在同行中享有很高声誉。
第4篇:做好有突出贡献的中青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2年度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进一步做好高层次创新型中青年领军人才的选拔培养工作,根据《AAA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政办发〔2022〕43号,以下简称《办法》)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AAA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2年度AAA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范围和对象
选拔工作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开展。凡具有中国国籍,长期在我市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各学科、领域和经济、社会发展各行业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8年6月1日以后出生),均在推荐选拔范围。
下列人员不列入选拔范围:(一)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职务,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二)事业单位中兼职聘用(任)在四级及以上管理岗位的;(三)省委管理领导班子的省属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省委管理正职的国有企业正职,省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四)入选其他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工程后,没有取得新的重大贡献的;(五)已当选AAA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六)其他不适宜列入选拔范围的。
二、推荐选拔条件
推荐选拔以近5年的工作实绩和教学科研成果为主要依据,兼顾长期贡献。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长期在基层、一线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才优先推荐。其中,国有企事业单位推荐的人选中,全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不兼任任何中层副职以上职务的人选不得低于推荐人选总数的50%。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AAA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22-2022年)》和《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助力打造乡村振兴齐样板,对在乡村基层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成果,服务乡村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专门选拔。
根据《办法》要求,推荐的专业技术人才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具有创造性的研究成果,或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获得国家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或省级及以上专利奖等奖项。
(二)在完成国家或省(部)重点工程、重大科技项目和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引进消化高新技术中,创造性地解决重大技术难题,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在社会科学研究方面,学术造诣深厚,研究成果有独到见解,以首位作者出版或发表过在学术界和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著作或学术论文,并获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四)长期工作在教学第一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学教研成绩显著;或在学科建设方面成绩卓著,影响较大,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教学名师等奖项或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影响因子较高的SCI、EI、SSCI等收录论文。
(五)长期工作在防病、治病等卫生工作第一线,技术精湛,多次成功治愈疑难、危重病症或在一定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较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或在卫生科研方面获得同行公认的、具有标志性的研究成果,获得国家或省(部)级科研成果奖等奖项或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影响因子较高的SCI、EI、SSCI等收录论文。
(六)长期在农业生产、科技推广第一线工作,在成果转化、技术改进和推广服务等方面贡献突出,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七)在新闻出版、文化艺术、体育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或为国家赢得重大荣誉,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重大贡献,在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八)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等领域,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对推动专业领域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并为国内同行所公认。
(九)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三、推荐选拔规范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整合优化省市人才工程建立规范科学支持管理系统的实施办法》(人组发〔2022〕33号)精神,减少重复支持,对本次推荐选拔工作规范如下:
(一)推荐人选不得同时申报其他人才工程。
(二)“一事一议”引进顶尖人才、蓝色产业领军人才、泰山学者优势特色学科团队领军人才不在申报范围。
(三)已入选省级重点人才工程(清单见附件1),尚在管理期内的原则上不得申报,确需申报的,如原人才工程没有明确目标任务,须报经省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原人才工程有明确目标任务的,须管理期满2/3时间,向省主管部门申请提前验收,验收合格后可以申报。入选后终止原人才工程资助经费。
(四)2022年以后入选省级重点人才工程且在管理期内的,不得申报;申报当年管理期结束的,报经省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以申报,如原工程期满评估为“不合格”等次,取消申报资格。
(五)推荐人选如入选,5年管理期内不能申报其他省级重点人才工程或类别。
四、推荐选拔的数量
2022年度拟选拔表彰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20名左右,其中专门选拔人选不超过选拔总数的20%。下达我市推荐指标为4名,其中一般人选3名,至少包含1名45周岁以下(1973年6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选;专门选拔人选1名。
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选拔条件进行推荐,坚持好中选优,宁缺毋滥,没有符合条件人选的可以不推荐申报。
五、推荐选拔程序
选拔AAA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答辩、专家评审、公示考察的方法进行。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大企业根据选拔条件对拟推荐人选进行严格审核,认真听取所在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意见,增加推荐工作的透明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专家评议过程中要进一步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综合考虑推荐人选的论文、获奖、专利、知识产权、代表性成果和工作经历等因素,杜绝“四唯”。没有进行专家评议或专家评议推荐票未过半数的,不得推荐。
六、申报材料要求
推荐材料使用AAA人事人才一体化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登录AAA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专题活动—AAA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进入专家管理子系统)报送。推荐人选和推荐单位须在平台注册,经审核授权后进入系统建立申报渠道、提交推荐人选材料。已注册的推荐人选和推荐单位可直接用原账户登录,无需重复注册。系统操作可参考《AAA人事人才一体化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专家管理子系统网办业务操作手册》(见附件2)。
(一)推荐人选提交材料。请各县区、部门(单位)指导本县区、本部门(单位)的推荐人选登录AAA人事人才一体化管理信息系统,进入专家管理子系统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明确填写申报类型,在一般推荐和专门选拔中只能选择一类填写,选择后不能修改。上传所在单位全体专业技术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单位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单位领导签名的《推荐AAA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六公开”监督卡》(见附件3)、《个人承诺书》(附件4)及主要证明材料。按隶属关系选择对应的申报渠道,提交推荐单位审核。相关申报人员在网上完成申报后,要及时打印系统生成的申报材料,并将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后,形成5份书面申报材材料提交上级部门。
主要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有效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事业单位聘任岗位证明材料(《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手册》、《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聘用人员情况表》或《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变动情况表》);既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又在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需提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行政职务任命文件;持有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已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论文或著作限(著作只提供封面和目录等主要内容);SCI、EI、ISTP收录证明(含影响因子信息)等。
(二)推荐单位审核上报。推荐单位对推荐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按照推荐数量择优推荐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时,推荐单位须上传用红头文件纸打印、加盖推荐部门(单位)公章的推荐情况综合报告,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涉密人员要加以注明)、公示情况(包括公示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结果)等内容,注明联系人、单位及联系方式(包括办公电话、传真电话、手机号和电子邮箱)。
推荐单位务必于6月28日17:30前将书面材料报送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逾期将不予受理。
推荐选拔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是省委、省政府实施科教兴和人才强省战略,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的重要举措,是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强高层次创新型中青年领军人才选拔培养的重要措施。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认真组织好推荐工作,确保推荐质量,切实把业绩贡献突出、群众和社会公认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推荐上来。对于违规申报、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人选,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列入失信黑名单,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窗体底端
第5篇:云南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选拔管理办法试行
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选拔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云发〔1991〕33号)
各地、州、市、县委,各州、市、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
我省自一九八七年开展选拔奖励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工作以来,对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科技人员献身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产生了积极的作用。九十年代是一个重要的发展时期,要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加快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必须充分发挥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的重要作用。科技人员是先进科学技术的活的载体,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实施科技兴滇的战略,必须继续认真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继续做好选拔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的工作。为推动这项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现将《云南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选拔管理办法(试行)》印发各地、各部门。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扎扎实实做好这项工作,不断推动科学技术进步,加快云南的振兴与繁荣。
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
一九九一年十二月十一日
云南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选拔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云南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以下简称省级优秀人才),是我省发展科学技术和教育事业,振兴经济的重要力量。为使省级优秀人才的选拔、管理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进一步树立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激励先进、争做贡献的社会风气,造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疑而出的环境,促进我省科学技术和教育事业的发展,加速我省的经济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科学研究(自然及社会科学)、工程、农业、医药卫生、教育(大中小学教育和各类职业教育)、管理、文化艺术等领域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含中央驻滇单位的上述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章
选拔条件
第三条
凡是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坚持改革开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艰苦奋斗、拼搏奉献精神,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推荐选拔,可列为省级优秀人才:
(一)获得一项国家发明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星火科技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科技成果一等奖的主要完成者。
(二)获得三项以上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科技成果三等奖的主要完成者。重复受奖项目,只计最高一次。
(三)在自然科学研究中,成就突出,在国内有较大影响,在省内被同行专家公认的学科、专业带头人,特别是对开发云南资源优势,推进科技、经济发展起重要作用的学科、专业带头人。
(四)在科技成果推广、技术引进、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与创优、工程设计等方面贡献突出,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在国内有较大影响,在省内得到同行专家公认者。
(五)自原到边疆、基层、农村提供科技服务,帮助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或在支援中小企业,在承包、租赁、领办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及经济科技实体中成绩显著者。
(六)在管理中,能结合实际运用现代化科学管理理论,作出重大科学决策或提出科学管理方法并有效推行,连续几年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的管理者。
(七)积极投身教育改革,教学效果显著,教书育人卓有成效,同行公认的优秀教师。
(八)在医疗卫生工作中医术精湛,诊治和临床效果处于省内领先地位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专业理论研究,在国家一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学术价值较高的论文或出版过在国内有较大影响专著的医务工作者。
(九)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紧密结合实际,取得有创见性、开拓性的重要科研成果,从理论上对推进改革、促进两个文明建设作出突出贡献,被国内专家公认者。
(十)在其他专业工作中做出特别优异的成绩,具有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在省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者。
(十一)已经获得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或省级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称号,在获奖后又做出了新贡献,符合选拔条件的,可以再次选拔。
选拔对象的事迹,要以近两年的为主,兼顾以往。要注意推荐那些长期扎根边疆、基层或艰苦行业,为推动当地科技、经济发展或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注意推荐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
选拔对象的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
第三章
选拔程序
第四条
选拔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第五条
按自下而上,好中选优的原则进行,省级优秀人才的选拔对象原则上要从下一级优秀人才中推荐。
经由基层单位推荐,同行专家、学术团体举荐或本人自荐,所在单位同意后,填写《云南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呈报表》报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议,评议通过后经主管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报省人事厅。
第六条
推荐对象的呈报表一律由人事部门按规定格式、内容据实填写,并附贡献事实的依据、证明复印件。呈报单位及主管部门要对推荐对象的政治表现、贡献事实负完全责任。
第七条
省成立"选拔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评议委员会"。评委会按照省级优秀人才的标准、条件,审核、评议各地区、各部门推荐的选拔对象的突出贡献事迹,确定候选人并提出相应的奖励等级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第四章
奖励
第八条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省级优秀人才,由省人民政府统一颁发《证书》和奖金。奖金一等10000元,二等8000元,三等6000元,奖金免征个人收入调节税。
第五章
待遇
第九条
省级优秀人才可以享受下列待遇:
(一)退休时仍保持荣誉称号的,其退休工资可增加5%,若两次获奖,可增加到10%。但提高后的工资不得超过其原工资。
(二)按规定享受医疗照顾,每2年进行一次体检,省里分批分期组织疗养。
(三)按有关规定优先安排住房。
(四)优先解决夫妻两地分居问题。
(五)解决家属"农转非"。
(六)凭省政府颁发的证书,在省内优先购买车、般、飞机票。
第十条
积极为省级优秀人才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一)对在现职岗位上能充分发挥作用的一般不要轻易变动,要尽量保证其业务工作的相对稳定;对不能发挥作用的,要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
(二)充分尊重本人意见,尽量减少社会兼职。
(三)对他们急需的科研经费、图书、仪器设备等应优先给予解决或支持照顾。
(四)对确因工作需要的,可酌情配备助手。
(五)积极为他们创造和提供知识更新、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出国短期考察、访问的条件和机会。
第六章
管理
第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省级优秀人才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负责管理,主管部门和本人所在单位具体管理。
第十二条
对省级优秀人才实行动态管理,管理期为四年。管理期内因出现重大问题,丧失条件的要调整。四年后对有新贡献的可继续列入管理范围,没有新贡献的不再列入管理。
第十三条
建立联系制度,定期不定期与省级优秀人才取得联系,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学习及生活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四条
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渠道,宣传省级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他们的姓名和主要事迹要载入地方史志。其获奖的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第十五条
热情关心省级优秀人才的成长,对他们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做到政治上充分信任,工作上放手使用,生活上关心照顾,鼓励支持他们多做贡献。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对利用选拔机会搞不正之风,弄虚作假或谎报成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七条
省级优秀人才的奖金和选拔管理所需经费,由省财政纳入计划专项列支。
第十八条
各地、州、市,省级各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精神制定本级的选拔管理办法,本级选拔管理的优秀人才抄报省人事厅备案。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省人事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过去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6篇:开展首届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首届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首届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市级各部门组织处,大型企事业单位和中央在渝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办法?的通知?精神,现将开展首届“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的范围和对象
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两院院士,“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不再作为突贡专家的选拨对象。
二、推荐选拔的条件和程序
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照渝人发?2022?52号文件规定的选拔条件和程序组织开展本地区、本部门的推荐选拔工作。推荐人选以近5年来取得的工作实绩和成果作为主要评选依据,其实绩、成果和贡献应得到同行专家的认可。重点推荐选拔在我市科研、生产、管理等专业技术岗位上表现突出的优秀中青年创新型人才。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人选其人事档案关系所在的区县推荐。推荐人选在上报前应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推荐工作采取个人申报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法进行。选拔对象一般所在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同意,并征
求相应的行业协会或学术团体的意见。推荐的人选,各区县党委、政府和市级部门党组审查通过后,报市人事局。
三、选拔推荐的名额
全市推荐产生的突贡专家名额不超过50名。名额不分配,各地、各部门有符合条件的人选,均可推荐。
四、材料要求及时间安排
推荐突贡专家需报送以下材料:
区县、市级各部门、中央在渝单位推荐-,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函一份;?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表?一式三份,?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一份,同时报电子版1份。上述所有表格材料均可从重庆人事人才网()下载。填表时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及各栏目的内容,突出贡献事迹一栏要写实;获奖和获专利情况一栏只填写与证书一致的项目名称,无个人证书的不予填写,获得的其他荣誉称号也不填入此栏;单位推荐意见一栏要签署材料是否属实,是否同意推荐的明确意见。
业绩综合材料一份,同时报电子版1份。内容包括个人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学术、技术水平;主持或参加过哪些重大项目,是否获奖,是否转化、推广,产生了哪些经济、社会效益,以及发表的主要论文、著作等情况。
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著作的目录,有个人署名的封面以及体现学术、技术水平或效益的证明一套。
各地、各部门推荐的突贡专家材料请于2022年5月
-,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20 日前报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报送时间逾期者,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
张德安
何小波
89077236
E—mail:
zjchxb@
通信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
邮政编码:401147 附件1:
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表
姓
名:
工作单位:
推荐部门: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重庆市人事局
填 表 须 知
1、本表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事局统一提供。
2、本表作为专家数据库信息源,并作为专家选拔、管理和考核的存档材料。
3、本表须组织填写,或本人如实填写并经组织审核,其中出国在外人员一律组织填写本表。
4、表内项目本人没有的,一律置空。
5、表中各项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字数填写,不得超长。 6、部门指区、县或市级主管部门。7、填表前须认真阅读《填表说明》。
制
-,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填 表 说 明
1、姓名:用字要固定、规范,长度在2-10个汉字之间,超过10个汉字的,应做压缩处理。 2、出生日期:用公历,用“.”分隔年、月、日,如。
3、出生地:只填至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生在国外的,填出生国家名称。4、文化程度: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5、学位:国内外获得的最高学位。
6、毕业时间:最高学历毕业时间,填至月,如1964年5月毕业填写。
7、毕业学校:最高学历毕业学校。文化程度、学位、毕业时间和毕业学校应相互对应。8、从事专业:指现正从事的专业。
9、工作单位:指专家的工作单位名称。 10、工作时间:指参加工作的起始时间,填至“月”,如。11、单位类别:填写下列类别之一:企业/事业
12、单位性质:填写下列性质之一:国有/民营/合资/外资/其它
13、党政职务:指现正在担任的最高行政职务。高等院校只填至校系两级。14、联系电话:电话号码形式填写,如:
-,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89077236-2118。15、邮政编码:指工作单位的邮政编码。
16、回国年份:指曾在海外定居的华裔专家归国工作的时间。 17、何处归来:应与回国年份相对应。18、博导年份:被批准为博士生导师的年份。
19、进博站年:进博士后流动站或工作站作博士后的年份。 20、专业工作主要经历:简要填写主要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21、获奖情况:成果获奖情况只填写获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国家部委批准奖励的情况,具体种类如: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星火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其它省部级奖,获奖等级和排名应按获奖证书的等级和排名填写,均要求以阿拉伯数字表示。
22、突出贡献事迹:指作出的突出贡献、学术技术水平和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
23、代表论文和著作:填写最能代表本人水-,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平及成就的论文、著作,注明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或出版
时间等。
24、照片规格:两寸数码免冠彩色头像。
人选基本情况:
姓
名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出生日期 工作时间
籍贯 学历
毕业学校和时间 从事专业 工作单位 职称 党政职务 回国年份 何时取得何国居留权 通讯地址 所学专业 学位 身份证号
单位性质 联系电话 何处归来
单位类别 邮政编码 博导年份 进博站年
专 业 工 作 主 要 经 历
获国家或省级奖励情况:
奖励种类
获奖项目 等级
排名
年度
获专利情况:
专利种类
专利名称
是否授权 年度
突出贡献事迹:
代表论文和著作:
所 在 单 位 推 荐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区县党委、政府或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事局审批意-,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附件2: 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人选
情况一览表
地区或部门:
注:本表“突出贡献事迹”栏中的内容与《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表》中“突出贡献事迹”的内容一致。
性
年 政治 行政 专业技术 文化 学最高学历 毕业 单位 别
龄 面貌 职务 职务 程度 位 毕业学校 时间
从事专业 突 出 贡 献 事 迹
地区或部门:
注:本表“突出贡献事迹”栏中的内容与《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表》中“突出贡献事迹”的内容一致。
性
年 政治 行政 专业技术 文化 学最高学历 毕业 单位 别
龄 面貌 职务 职务 程度 位 毕业学校 时间
从事专业 突 出 贡 献 事 迹
-,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第7篇:县干部选拔工作汇报
县干部选拔工作汇报材料
××县立脚于全县经济社会进展大局,着眼于可持续进展的需要,环绕 “选、培、用”三个环节,建立了公开选拔、组合培训、择优任用的乡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机制,运用“四公开、四差额”(公开推举职位、公开任职资格、公开工作实绩、公开推举结果和差额提名、差额推举、差额考察、差额票决)的方式从全县符合条件的329名人员中遴选出41名乡科级后备干部,其中乡镇长后备人选10名,副科职后备干部人选31名(女干部11名,党外干部和年轻干部各10名),倾力打造了一支素养高能力强的干部队伍,努力为实如今更好起点上谱写××跨越进展新篇章提供坚毅有力的组织保证。
一、坚持拓宽思路和严格标准相结合,建立公开选拔新机制
在全县上下组织选贤荐能活动,充分体现了县委 “从实绩看德才、凭德才用干部”的鲜亮用人导向,在实施过程中,县委本着“三宽三严”的标准,拓宽选拔视野,严格选拔标准和程序,切实提高选人质量。
在选拔视野上坚持“三宽”,让更多的人才参与竞争。一是放宽选拔范围。敢于打破身份、资历等各种限制,打破行业和城乡地域的界限,将选拔范围从行政机关单位的公务员,扩展到县乡机关事业单位中层以上干部。二是放宽学历要求。本次公推公选乡科级后备干部中,乡镇长后备干部学历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学历,副科职后备干部学历放宽至现有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对第一学历均未做硬性要求。三是放宽年龄限制。现任正科级干部和具有招商引资实绩的领导干部竞争乡镇长后备人选的年龄可由43岁放宽至45周岁,对竞争副科职年轻干部、党外干部、女干部,特别优秀的在年龄上能够从30周岁放宽至35周岁。
在选拔程序上坚持“三严”,使优秀的人才脱颖而出。一是严把推举关。第一轮民主推举采取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公开署名推举、统战部和县妇联及团县委三职能部门联名推举、乡镇人大代表或党代表10人联名推举、各单位党委(党组)联名推举相结合的四种方式进行。经过推举汇总后,公示初审合格人员共有329人(乡镇长后备初步人选136人,副科职后备初步人选193人)。第二轮、第三轮分别召开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大会和县委全委(扩大)会进行民主推举,按照1:4和1:2差额比例分别进行了推举,经过这三轮推举,产生了21名乡镇长后备人选(其中第19名有3人并列,一并进入差额考察)。二是严把考试关。3月22日,县委在××中学高中部对经过第一轮推举出来的191名副科职后备干部人选进行了笔试,按照1:3的比例确定了上报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三种类别92名面试人选,并在上××和××党建上进行了公示。3月26日在群众大厦进行了面试,然后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汇总综合成绩,按1:2的比例产生了60名差额考察人选。为确保整个操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笔试题本、面试题本均请南京市委组织部领导干部考试中心命题,15名面试考官均从盐都市委组织部招聘,面试时,实行现场录像,全程同意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和县纪委干教室的监督。三是严把考察关。为全方位考准、考实干部事情,县委组织部运用了咨询卷调查和团队角色能力测试等考察方式,测试被考察对象的创新创优意识和工作协调能力,安排18个考察组对21名乡镇长后备人选和60名副科职后备人选进行了考察,并组织两个独立考察组,到被考察对象所在社区(居委会)党组织进行家访邻访,了解其“八小时”之外事情,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干部综合考察事情报告,以课件形式向县委召开常委会作了专题汇报。
二、坚持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相结合,建立“四个一”培训新机制
为了进一步提高这些公选干部的履岗能力,尽快进入角色,××县采取“四个一”(组织一次实地观摩、开展一次集中培训、进行一次拓展训练、实行一次跟班学习)的方式,大力度、全方位培养公推公选干部。组织一次实地观摩。公推公选干部集体谈话会结束后,县委组织全体公选干部利用一天的时刻,对全县经济社会进展部分亮点进行了集中观摩,内容涉及工业经济、农业农头企业、都市规划建设、大学生村官创业园、计生服务中心、党建工作示范点等15个项目,涵盖了乡镇工作的各个领域,经过集中观摩,既感觉到了近年来××城乡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又坚决了他们立脚基层、进展农村,建设美好视力故乡的信心和决心。开展一次集中培训。为了使整个培训贴近工作实际,达到预期效果,县委紧紧环绕进展高效农业、坚持依法行政、强化镇村规划建设、增强财政收支治理、维护信访稳定、加强廉洁自律建设等重要课题,精心编制课程设置,特意邀请了在农业农村工作、都市建设、信访稳定、招商引资等一线工作的部委办局长担任授课老师,在县委党校对后备干部进行了为期三天的集中培训,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行一次拓展训练。集中学习结束后,县委组织部在城南绿海 佳园户外体验学校为这批公选干部安排了封闭式拓展训练,在城北看守所安排了警示教育,训练内容包括游戏、断桥、背摔、毕业墙等多个项目,经过部分游戏和严格的集训及警示教育,凝结了学员之间的合力,增强了他们的体质,锤炼了大伙儿的意志,培养了严明的纪律观念和吃苦耐劳的坚韧作风。实行一次跟班学习。为进一步增强这些公选干部对基层一线工作的理性认识,县委将这些干部分成了5个小组,分别安排到政府办、组织部、县纪委、宣传部、信访局、扶贫办、众兴镇等7个部门或乡镇进行为期一周的跟班学习,学习期间,所在单位或部门负责制定学习培训方案并进行严格的培训和考核,学习期满后,每位学员撰写出3000字以上的学习报告,并且跟班学习单位要紧领导也将对该同志在跟班学习期间的工作、学习、日子等方面给出具体的评鉴意见。
三、坚持突出实绩和注重潜质相结合,建立择优任用新机制
一是客观分析工作实绩。按照《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方法(试行)》,年初对全县乡科级干部进行全面考评,经过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个别谈话、综合评价等具体办法,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地考核其工作实绩。对本次公选干部,在推举环节中,明确要求对招商引资实绩突出的干部,优先推举提名,对20xx年度没有招商引资实绩的单位别参加推举提名。所有提名人选如实填写业务工作实绩和招商工作实绩申报表,由所属单位党委(党组)初审把关后,统一上报县委组织部汇总、审核、考核、认定。
二是科学评价个人潜质。在笔试、面试、考察、实践锻炼等各个环节,该县特别注重对干部综合考察事情的分析,着重从理论素质、知识结构、心理素养、健康状况、廉洁自律等五个方面评价后备干部进展的潜质。要紧看其是否具有良好的理论素质和知识体系,是否善于用理论指导实践、开拓创新,是否具有应对艰难工作、突发事件的积极心态,是否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养,是否可以严于律己、勤政为民。
三是两者兼顾择优任用。在使用中,该县严格坚持条件成熟使用一批,剩余人员纳入后备储备一批,及时将那些政治素养好、工作实绩明显、群众公认度高、进展潜力大的后备干部推上领导岗位。目前,在41名后备干部人选中,有6名同志被擢升为乡镇长、2名同志被擢升为乡镇党委委员、副乡镇长,8名同志被擢升为副乡镇长,10名同志被擢升为乡镇组织(宣传)委员,1名同志被擢升为乡镇纪委书记,余下14名将作为后备干部,纳入人才储备进行跟踪培养,其中8名同志将到相关单位或有关乡镇进行为期一年的挂职锻炼,使他们在实践中经风雨、长才能,进一步增强做群众工作的本事、提高应对复杂局面和处理实际咨询题的能力和水平。
“[学校计划]下学期英语教研组计划”学校工作计划
别详一、指导思想:
在教务处的领导下,团结奋斗,协调好各备课组间的关系。仔细学习新的教学大纲,巩固进展爱校爱生、教书育人,富有进取精神、乐观积极向上的融洽的教研新风貌,在上届中招取得良好成绩的基础上,为把我组的教研水平提高到一具新的台阶而努力奋斗。二、奋斗目标:
1、开展学习新大纲的活动,稳步扎实地抓好素养教育;
2、加强教研治理,为把我组全体教师的教学水平提高一具新层面而奋斗;
3、协调处理好学科关系,在各备课内积极加强集体备课活动,在教学过程中要求各备课组按照"五个一"要求,做好教研工作,即"统一集体备课,统一内容,统一进度,统一作业,统一测试"。
4、配合各备课组,搞好第二课堂活动,把创新教育理念灌输到教书育人的过程中。 三、具体措施:
1、期初及期中后召集全组教师会议,布置教研活动安排及进行新大纲学习; 2、降实各备课组教学进度表及教学打算; 3、有的放矢地开展第二课堂活动 初一年组织学生单词竞赛;
初二年组织学生进行能力比赛;
初三年组织学生进听力比赛;
其中初一年有条件的话多教唱英文歌曲,培养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含介绍英美文化背景常识。
4、各备课组降实好课外辅导打算,给学有余力的部分学生制造条件,积极备战英语"奥赛"。
5、要求各科任教师,积极主动及时地反馈教情学情,并提出整改意见,指出努力方向; 6、针对别同年段学生的别同表现,注意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寓思想教育于教学工作中;
7、降实本学期教研听评课工作安排。
第8篇: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汇报
xx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汇报材料
xx高速公路指挥部对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十分重视,在省指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下,对全线各施工单位在施工管理过程中的突出问题进行了仔细检查,并严肃指出了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xx项目部,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无论是属于制度建设方面的,还是存在于具体管理环节中的,都是十分重视。项目部认真组织主要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从建立和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入手,从强化岗位责任制着眼,正视问题,认真整改,以此为契机,促进项目部施工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一、提高认识,端正思想
xx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是省重点工程,省领导十分重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提出了“安全、优质、廉洁、高效、惠民”的建设理念和目标。而突出问题的治理,正是实现这一理念和目标的基础和保证。项目部领导组织各级领导和员工,认真学习指挥部对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调度到指挥部的要求部署上来,调整思路,针对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积极措施认真整改,努力提高项目部的施工管理水平。
二、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制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 健全的管理制度是规范管理的必要条件,根据指挥部的有关专项治理工作文件的精神,项目部在回顾前期施工管理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施工企业的特点和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制订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在进入二期工程施工阶段后,为了进一步落实指挥部专项治理工作的精神,项目部又制订了《工程建设领域二期工程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点》,明确治理工作方向,强化工作重点环节。
做好廉政建设工作是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保证,项目部围绕创建“廉政阳光示范工程”制订了《项目部xx年廉政阳光示范工程创建工作要点》、《项目部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大覆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项目部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制度》等相应制度,为项目部廉政建设工作理清思路。
管理制度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对于促进项目部的施工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履行职责,加强管理
作为施工企业,施工管理是项目部的主要工作,如何让施工生产有序进行,抓好重点环节、关键岗位是很必要的。
1、工程技术和质量管理工作是施工管理的日常工作,项目部在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的同时,进一步明确岗位责任制,执行技术规范,严格施工管理,并着重对技术资料管理中存在的不足进行了改进和强调,认真抓好技术资料管理工作。技术资料管理工作是一项基础管理工作,抓好这项工作,是促进工程建设管理深入扎实的重要因素。项目部对技术资料的记载、整理及归档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强调了资料收集整理要及时,要随着施工进展随时记录并整理、做好施工日志,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对施工预检中检查出现的问题要如实记录,并形成整改资料等环节。明确了技术管理人员对资料记录的职责,同时强调了专职技术资料管理员的职责,使技术资料的管理日益规范化。
2、安全管理工作是施工建设中的重要环节。在安全管理工作中,项目部形成了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制订了安全管理制度,并强调安全生产管理必须突出落实和强化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重视各项工作的责任落实。从项目本部到各个作业班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安全人人有责,形成安全事事有标准、处处有人抓的长效机制。为规范和培育员工安全工作意识,安全部门组织安全基础知识、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事故预防知识的学习,并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开展现场演练工作,使员工进一步掌握安全防护知识。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建立了安全经费管理台帐,注重安全源的排查工作,树立预防为主的思想,确保施工建设工作安全有序。
3、严格执行工程计量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规范,要把计量管理作为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推动技术进步的基础工作来抓。计量管理工作,是控制质量与进度的重要措施,是促进施工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有效手段,在实际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坚决杜绝手续不全、提前计量、重复计量、瞒报虚报等违规违纪行为,保证计量工作
3 的严肃性。
4、财务管理是一项需要全盘考虑,统一目标,协调一致的工作。通过财务管理的监督和控制,可以使企业各种资源得到合理有效地利用。项目部在财务管理方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办法和内部控制制度健全,遵照执行《会计法》,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设置会计科目,会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准确合规。集团公司定期组织项目部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和廉政教育学习,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思想素质。项目部按照指挥部的要求,结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在指定的银行设立专用银行账户,实行“专款专用”,无多头账户混用行为。按照规定使用资金,按照合同、协议约定支付工程款和材料款。没有公款私存、自设小金库等违纪行为。对资金进行全过程管理和检查,做到无转移、无截留和挪用资金行为。
5、在拌合站建设工作中,涉及到临时征用土地事项,这是一项政策性极强的工作,项目部在征地拆迁补偿方面,坚决按照省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坚持既资源节约、合理合规,又满足工程需要、满足设计要求,较好地执行了有关征地拆迁的政策和规定,保证了工程施工的有序高效运行。
6、严格执行大宗物资采购规定,严格按照省指挥部核定的材料供应商签定物资供应合同,坚持民主决策机制,由经办部门提出方案,项目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杜绝违规采购、暗箱操作。
7、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施工队伍必须严格按照招标合同文件的约定,具备相应资质要求。对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施工前进行有针对性的技术交底。
回顾前期工作,在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项目部在健全管理制度,抓好基础工作,强调岗位责任方面做了积极的努力,也收到了一定的实效。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也及时进行了整改,对于监理指令中指出的问题,在整改后也及时予以了回复。这一切,对于促进项目部的施工管理,保证施工生产的健康运行起到了明显的效果。但是我们也深知,施工生产经营管理过程是动态的,由于工程建设规模大,范围广,管理中监管不到位的现象在一定程度存在,如何坚持管理的有效性、持续性,形成长效机制,仍然值得深入探讨。对处于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工作者,无论是管理者,还是操作者,如何把握他们工作心理的稳定,从而保持管理与操作的规范,还需要项目部在今后的管理实践中,认真思考,做针对性的工作。总结过去,发现不足,以重新开始的心态,积极开展今后的工作,进一步做好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将是项目部不懈努力的工作重点。
项目经理部
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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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工作汇报(参考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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