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及时调查、处理港西新城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查清事件原因,减少对人体健康造成的损害,制定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预防方案。
一、为防止危害健康的突发二次供水卫生事件的发生,建立港西新城传染病预防组织和机构,明确组织分工和职责,健全二次供水危害健康事件的报告制度。
二、积极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消除各种传染性疾病和其他有碍供水场所对人体的危害的各种因素。
三、当二次供水发生生活饮用水遭受污染或饮水污染所致介水传染病的流行和中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立即启动突发供水场所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港西新城主管领导及卫生负责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三、发生卫生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停止供水活动,及时抢救中毒人员(事件病人),并负责保护好事故现场。
四、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现场事故调查,控制事故蔓延。
五、卫生突发事件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撰写写事件总结报告,并上报有关单位和存档备案。
港联物业
2022年11月18日
第2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陇县东风镇小太阳幼儿园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我园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宝鸡市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我园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组
长: 闫亚丽(园 长)副组长: 刘引娟(副园长)
成员:王 萍 王引丽 晁爱芳 王淑娟 苏春丽
二、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幼儿园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四、突发事件预防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幼儿园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幼儿园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幼儿园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幼儿园卫生规范化管理。
1、加强幼儿园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2、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3、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活动室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幼儿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4、依法加强消毒品、药品等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误引起突发事件。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幼儿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宣传栏、校园广播以及网络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教职工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幼儿不随意买街头小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五、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考勤监测制度,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保健医生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教育局保健所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幼儿园实行24小时值班制。
2、严格执行幼儿园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六、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幼儿园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①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幼儿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②幼儿园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③幼儿园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教学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进行控制。
④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活动室、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⑤严格执行出入园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①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园内张贴宣传标语
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②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③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幼儿园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④加大进出幼儿园大门的管理力度,控制园外人员进入园内。⑤幼儿园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①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幼儿园。②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③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幼儿园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会议时间;幼儿园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幼儿外出等活动暂缓进行。
④对活动室、图书馆、厕所等场地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⑤幼儿园每日公布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4、园内疫情
园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①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病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
例,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幼儿园在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
②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要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③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幼儿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门;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
件。
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陇县东风镇小太阳幼儿园 2022年9月1日
第3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切实提高本园预防和控制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国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育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根据本园实际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病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构,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幼儿园内爆发和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宣传普及突发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园师生员工,家长的防护意识和幼儿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对幼儿全日观察和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幼儿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疫情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一旦发现教职工出现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幼儿园在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本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快速救治的应急机制,做好人力、物力、财力 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四早”环节紧密衔接,环环相扣,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组织管理
园内成立由园长负责的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工作领导小组和管理网络,具体负责落实园突发事件防治工作。
组织机构:组长:霍元全 副组长:韩丽花 成员:杨红梅、张连叶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根据市县人民政府、县教育局、卫监所、疾控办等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定本园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园内各部门的各项突发事件的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教职工,家长的科学防病能力和 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
4、严格执行晨检制度;缺席幼儿家访;电访登记等制度。传染病流行期间,做到幼儿一天不来园必须电访,及时掌握幼 儿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早期症状的师生应督 促其及时去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幼儿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园基础设 施不断完善卫生条件,确保园内教室、厕所、食堂、其他公共 场所及公共餐具,玩具毛巾等用具的清洁卫生及定期消毒。
6、确保幼儿每天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安全、放心可口的饭菜。
7、及时向市区儿保所、教育局、疾病防治中心,卫生服务中心等主管部门汇报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对病儿和密切接触者的隔 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发事件的预防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幼儿园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加强对园内食堂、盥洗室、消毒间,室内外等环境的自查、抽查、检查工作、做到及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本园卫生投入,不断改善园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园卫生规范化管理。
1、加强本园幼儿生活饮用水的管理,做到茶桶上锁,定期清洗水箱,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2、加强厕所卫生管理,严格执行厕所清洗消毒制度,做好粪便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3、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园内活动室、卧室、食堂、厕所等室内外环境卫生,为幼儿提供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4、保健教师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严格执行新生入园前预防接种查验和登记制度,提高幼儿疫苗接种率,防止疫苗相关性疾病发生或流行。
5、加强园内消毒液、灭害灵,洗洁净,肥皂份等有害物 质的存储,使用等环节的管理,严防因管理失误引起突发事件。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家长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开展幼儿健康教育活动,并将健康教育渗透于幼儿园一日活动中,培养幼儿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
2、结合季节性,做好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校园网,家园园地,告家长书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教职工、家长的公共卫 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 教职工、家长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 能力,教育幼儿不吃,家长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 类食品。
4、督促教师加强幼儿体育锻炼,确保幼儿二小时户外活动(其中 1 小时体育锻炼),养成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做到合理营养,膳食平衡,不断增强幼儿体质。
五、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事件以及其它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园内建立考勤监测制度,班级教师负责对幼儿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记录缺勤原因并进 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收集本市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 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园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及可 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幼儿园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严格执行园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爆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 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保健教师、班级教师应立即向本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 2 小时 内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儿保所报告,同时向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报告。
3、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4、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幼儿园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市、县教育局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的职责的情况。
六、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较大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 和特大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本园特 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反应。以下分级标准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 的标准界定。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幼儿园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幼儿园第四级应急响应。
(1)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园内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2)园内做好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预防措施。
(3)园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不组织幼儿,家长开展大型集体活动。
(4)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发热幼儿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卧室、专用活动室、厕所、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 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加强消毒,并加强除 “四害“工作,接触传播传染病流行期间加强对餐具玩具,毛巾、用具等公共物品的清洗和消毒。
(5)严格执行出入园的管理制度。
2、较大突发事件幼儿园所在地区发生属于较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园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园内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提高教职工、家长、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 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并询问与疫情相符症状,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园内严格执行卫生部 门要求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4)加大进出园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幼儿园。(5)幼儿园根据情况,及时向教职工、家长通报疫情防 控工作的情况。
3、重大突发事件所在地区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应急响应,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幼儿园。
(2)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不去疫情区,外出幼儿和去疫区的人员返园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席幼儿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 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幼儿园。
(3)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园内不组织教职工、幼儿、家长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会议时间,幼儿园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
(4)对教室、卧室、专用活动室、食堂、厕所等场地使 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5)每日公布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4、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根据上级单位要求,采取全园停课或者部分停课措施。
5、园内疫情园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关的应急响应,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1)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对在园内出现症状发病者、疑似患者立即通知家长带幼儿去医院就诊,并在家隔离观察。对上述人员经过的地区(场所)、接触的物品及呕吐物、排泄物进行临时消毒,暂停人员流动,临时封闭出现病例的教室、楼层,采取终末消毒,对密切接触者做好登记以供调查。出现一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鼠疫及肺炭疽疑似病例,对该班加强观察,做到早晚护导不并班,幼儿不串班,餐 具毛巾玩具等加强消毒.出现一例上述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幼儿园在报请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批准后,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以上上述临床诊断病例及 园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
(2)如班级或幼儿园停课放假,园领导和教师(非密切 接触者)坚持岗位,加强与家长联系,及时了解幼儿身体状况。
(3)尊重和满足教职工、家长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发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家长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幼儿健康状况,一旦发生园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要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县卫生疾病控制中心,县教育局学前教育科。
2、立即将发病教职工、幼儿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于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 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园内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群体性不明原因病变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县疾病控制中心,县教育局学前教育科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园,开展流行病变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教职工、幼儿送医院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保障园内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二)幼儿园定期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的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三)财力和物资保障 幼儿园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止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第4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减轻、避免和消除事件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社会、经济、生活正常秩序的影响,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工作原则
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方针,按照防治结合、以防为主,平战结合、应急为主,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群专结合、以专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理发生在我省境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事件分级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级)四级。
3组织体系
3.1领导机构
在省政府及省应急委的领导下,成立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负责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管理工作。
3.2工作机构
省卫生厅设立卫生应急办公室,负责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管理工作。省级有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和预案规定,负责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相关工作。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应急委、卫生等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3现场指挥机构
受派出机构委托,成立现场处突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管理、协调现场救援工作。
3.4专家组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建立本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库,根据需要组成专家咨询委员会和专家评估组,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和参与应急处理工作。
3.5专业技术机构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相关科研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照预案的规定履行相应职责和落实完成具体工作任务。
4监测、预警和报告
4.1监测
法定传染病监测报告网络、卫生监测网络、实验室监测网络、医院哨点监测网络、出入境检验检疫检测网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举报电话等监测网络按照法定职责承担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任务。
4.2预警
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进行预警。
4.3报告
各责任报告单位、责任报告人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后,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其余任何单位及个人在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后,应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机构报告。铁路、交通、民航、厂(场)矿所属的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应向所在地的地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应在2小时内将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4.4义务报病员制度
为消除信息盲区,扩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层信息来源渠道,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在城镇的居民委员会和农村的村民小组中聘用义务报病员,建立义务报病员制度。
5应急响应
5.1响应原则
按照分层评估、分级响应、区域协作、专业救援、分类处置、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出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应急工作以县为基础、以州市为重点、以省为支撑。应急处理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要求,实行就地预防、就地隔离、就地治疗。
5.2事件评估
在监测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后,事发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立即组成专家评估组到事件现场进行现场评估;并根据事件严重程度,逐级启动专家评估机制。
5.3预警决定
涉及全省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预警建议,报省应急委批准后发布。涉及局部地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事件发生地州(市)或县(市、区)人民政府依照本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建议提出预警建议,报请省应急委批准后发布。
5.4启动应急预案
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启动省级应急预案,根据需要请求启动国家级预案,由省级指挥机构、工作机构组织应急处理。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启动州(市)级应急预案,由州(市)级指挥机构、工作机构组织应急处理。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启动县级应急预案,由县(市、区)级指挥机构、工作机构组织应急处理。
5.5调集应急资源
发生或可能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事发地或预警地人民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组织调集本行政区域的应急资源储备,保障应急需求。
5.6集结应急救援队伍
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省人民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预案要求,迅速形成应急救援具体工作方案,集结与事件应急处理需要相适应的应急救援队伍,并做好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较大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救援队伍集结,原则上由州(市)级或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和有关政府行政部门负责。
5.7启动区域协作机制
应急处理中,充分考虑不同救援组织的地理、交通、资源优势,打破原有的行政隶属关系,按距离优先、时间优先、资源优先原则,调用应急资源和应急力量,以最大限度缩短事件现场获得应急支援的时间。
5.8组织现场应急处理
场应急处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遵循边调查、边处置、边的现场处置原则,实施现场救治、调查、控制措施并举。现场应急管理中必须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应急救援的安全性。现场应急管理工作由现场指挥所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
5.9现场封锁或撤离
在发生甲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各级人民政府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对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必要时实行交通卫生检疫。在发生其他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及群众安全时,应及时组织群众从高危地区撤离。
5.10妥善救治事件受害者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民政部门负责组织突发事件受害者的救治和救济;财政部门予以必要的经费支持;其它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予以协助。各级医疗机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受害者的救治实行“先救治,后结算”,不得拘收。
5.11外籍及港澳台人员应急救援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发现有外籍或港澳台人员遇险时,救援人员应立即报告事发地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立即报告同级政府、上级政府外事部门(或港澳台办)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重要人士、知名人士的基本情况应同时向省政府外事办公室(或港澳台办)和省卫生厅报告。
5.12事件终止与善后处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应及时终止应急反应,及时发布应急终止信息,并撤销现场指挥机构。各级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在完成现场应急处理任务后,经现场处突指挥机构和派出的政府机构批准,应及时撤离事件现场。处理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群体不明原因性疾病、危险化学品泄漏、放射事故等易污染事件的应急队伍从高危现场撤离时,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或留验观察;对设备进行去污消毒处理。
5.13信息通报与发布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毗邻和可能波及地区的同级人民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需向相关国际组织、周边国家和地区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时,由省外办和省卫生厅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涉及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由省卫生厅或经省卫生厅授权的机构发布,其它单位、部门及个人未经批准或授权,不得擅自对外公布疫情信息。
5.14应急处理工作评估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终止后,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组织专家评估组,对应急处理工作进行全面评估。
5.15善后处理
事发地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理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有关部门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5.16社会救助与保险
全省要以各级红十字会为基础,建立义务助残救助体系,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伤残、受害人员提供人道主义服务。逐渐建立社会保障与商业保险相结合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险机制,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受害者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治疗,帮助事件影响地区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保险监管机构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6应急处理保障措施
6.1信息保障
由省卫生厅牵头建设省、州(市)、县(市、区)、乡(镇)四级公共卫生信息网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平台和应急指挥平台。由省应急委办公室协调建立省级信息交换机制和共享机制。
6.2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的准备、培训和演练
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分类组建、分级负责,统一管理、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本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队伍。各级应急救援队伍由本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平战结合”原则,统一管理、指挥、调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救援骨干培训。各政府相关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内部应急队伍和骨干的培训。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每年要组织1~2次本地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实战演练。
6.3应急体系建设
按照“中央指导、地方负责、统筹兼顾、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原则,逐步在全省范围内建成符合省情、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和卫生监督体系。并分别建立若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基地。
6.4集中留验观察场所建设
各级人民政府及各民航、铁路、公路客运站和全省边境口岸均应在相对封闭、易于管理的区域预先建立能满足一定数量传染性疾病接触者或可疑病人暂时集中留验观察需要的隔离观察场所。
6.5血液和血液制品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依法负责无偿献血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全省各血液中心、基层血库应建立血液应急储备基数制度和稀有血型资源共享制度,保证各型血液的最低储备。昆明血液中心负责牵头建立全省稀有血型资源共享资料库。
6.6应急医疗卫生物资储备
省卫生厅负责制定省级应急医疗卫生物资储备计划;省发改委负责组织、落实物资储备;省财政厅保障物资储备经费。省卫生厅定期对储备物资目录和清单进行更新修订。我省应急物资储备实行实物储备、委托储备、生产能力储备、信息储备相结合的形式,实行一线分级储备、区域重点储备和省级保障储备相结合的分级储备制度。
6.7经费保障
各级财政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保障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和基础设施建设所需经费。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实行分级管理、专项使用、滚动结存。应急处理经费实行属地化管理和预算结算制度。各级监审部门要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的使用监管和效用评估。
6.8应急处理技术保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技术保障要依从大卫生的观念,集中全社会的相关资源,按社会协作的形式组织。各级政府应投入专项资金和争取各种项目经费,有计划地重点改善本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的技术水平,改进技术装备,培训专业人员,提高业务能力。
6.9通讯保障和交通保障
公安和交通部门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和依法征用,确保运输安全畅通,确保应急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公安部门应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电信公司应无条件保障应急处理通讯服务。各级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处理机构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通讯设备和交通工具。
6.10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和咨询
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册等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有关部门应设立咨询电话,向社会公开电话号码,安排专人值守,提供咨询服务。
7预案准备和修订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在本预案的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制定、修订本行政区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省级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本预案简本。
第5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1:乡镇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1)菜园集中心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预案
一、目的为及时、高效、妥善处置发生在我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效应对并及时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人民健康危害,做好医疗救护工作,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防止事态进一步扩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与健康,维护社会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乡范围内发生的所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三、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
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和防范,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二)快速反应
及时发现并上报可能存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建立信息通报快速通道,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启动预警机制。
(三)分类指导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类型,对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区别处理,以求达到最佳效果。
(四)及时处理
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对受害者及时采取救治措施,做到快速、高效、及时,最大限度减轻危害造成的不利后果。
卫生院设立指挥中心,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委员会提出的建议进行分析、判断,决定是否启动预警机制,并由镇政府批准。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中心日常工作由卫生院公共卫生科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各有关部门及人员必须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进入应急状态。
(三)指挥机构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统一指挥和协调全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2)、核实各项工作预案,分析、研究、判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程度,提出紧急应对措施;组织、协调成员部门(单位),配合各村、社区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控制工作。
3)、对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
4)、研究、处理其他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项。
我院负责制定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各项技术方案,及时掌握事件动态;负责组建由卫生管理、流行病学、临床医学、检验检测等专业的专家组
成的专家咨询组;组建、培训由流行病学、临床医学、实验室检验、卫生监督、环境消毒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应急机动队伍和医疗急救队伍,落实对受害者的救治措施,做好传染病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及实验室检测工作;对事件现场进行卫生处置,提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控制措施以及监督措施的落实;开展健康教育,保护易感人群,防止疫情扩散;协调政府各相关部门、各村、社区协同开展应急处置,确保在镇政府的统一指挥下,使卫生防病和医学救护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必要时,提请区政府对疫区采取疫情紧急控制措施。
四卫生专业应急处置
1、各村
根据卫生院安排,协调本辖区内各有关部门、医疗机构,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开展督查,掌握本辖区的疫情动态,向卫生院报告;做好防病必需的技术和物资准备;指导开展环境消毒和个人防护;协助上级单位落实预防和控制措施,做好现场处理工作;依托社区开展居民健康教育。
2、确定监测点,及时掌握、分析、报告疫情动态,提出防治对策;指导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处理,指导各村(社区)做好疫点处理工作;对各村(社区)和各村卫生所、个体诊所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指导和督查工作。
督促落实辖区内监测点和各有关单位做好突发卫生公共事件监测工作,及时上报监测信息;做好病人流行病学个案调查、样品采集工作,及时报告事件动态情况;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处理工作。
3、各类医疗机构
建立由主要领导直接负责的突发卫生公共事件工作小组,建立院内工作流程,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人。加强医疗机构内的消毒等预防工作,重视医务人员的自身防护,防止医源性感染。做好病例监测、筛选、报告,对有可疑症状的病人在尚未明确诊断前要采取相应的临时隔离措施,预防疾病传播。
4、卫生监督
重点开展对医疗机构、公共场所等单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预防控制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库
我院组建由卫生管理、临床医学、卫生监督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库。专家库下设传染病及群体性原因不明疾病专业委员会、食物中毒专业委员会、职业中毒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名单由卫生院决定,专家库日常管理工作由卫生院负责。
突发事件发生后,卫生院组织相应专业委员会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及危害程度分级,向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机构指挥中心提出是否启动预警机制,或启动何级预警机制的建议。
六、应急机动队
卫生部门要组建规模适度、人才配比合理、专业素质高、精干高效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动队,人员由临床救护、急诊医学、卫生监督、消杀灭、后勤保障等方面专家和工作人员组成。突发事件发生时,由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中心统一调度。题及时进行预警。
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一)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第一、必须报告信息:事件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波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报告联系单位人员及通讯方式。第二、尽可能报告的信息:事件的性质、范围、严重程度、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病例发生和死亡的分布及可能发展趋势。
2、阶段报告。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可能因素;在阶段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同时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3、总结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二)报告原则
初次报告要快,阶段报告要新、准,总结报告要全。
(三)报告时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卫生所、个体诊所和有关单位应当在2小时内向卫生院、县卫生局报告;
1、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2、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4、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四)报告方式
凡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卫生监督人员、个体开业医生和基层监测点的报告人均为责任报告人,除按常规疫情报告、疾病监测及其它常规监测系统规定要求进行报告外,对发现的各种公共卫生异常现象要以最快方式向县疾病控制机构报告。
第五部分
应急处理方案
一、应急处理要求
由镇政府突发事件指挥部指挥协调全镇各有关部门共同实施,并报告上级人民政府。由区卫生局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组建红色应急机动队,人员由流行病学、临床救护、急诊医学、卫生监督、实验室检测、消杀灭菌、后勤保障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分为疾病控制应急分队、医疗救护分队、检验检测分队、后勤保障分队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动队应在临时现场指挥部领导下承担现场处理工作任务。包括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现场污染物处理、标本采集、环境消毒、消杀灭菌、预防性服药、预防接种、医疗救治等。
二、控制措施
(一)一般性控制措施
1.现场处置工作程序
(1)通过流行病学调查快速确定事件发生的可能原因,对可能的生物、毒素因子进行分类,确定疫区和目标人群;
(2)根据自然环境因素确定可能的污染范围,对事件的危害程度和潜在危害进行判定;开展健康教育和社会动员,群防群治尽可能减少危害;
(3)对救护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和物资的需求做出评估和调用;
(4)经过事件紧急处理,疫情消除后,进行后续监测,直至消除危害;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核实;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分析原因,实验室检验;
提出采取控制措施的建议,包括疫区封锁、人员疏散、消杀灭菌、隔离观察、预防服药、预防接种、健康教育和干预等;处理结果的总结、评估与上报。
2.医疗救护工作程序
第一、视伤亡情况设置伤病员分检处。
第二、对现场伤亡情况的事态发展作出快速准确评价,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及种类;伤员主要的伤情、采取的措施及投入的医疗资源;急需解决的医疗救护问题。
第三、指挥、调遣现场及辖区内各医疗救护力量。
第四、向临时现场指挥部汇报有关情况,并接受指令。
第五、在现场医疗救护中,依据受害者的伤病情况按轻、中、重、死亡分类,分别以“红、黄、蓝、黑”的伤病卡作出标志(伤病卡以5×3cm的不干胶材料做成),置于伤病员的左胸部或其他明显部位,便于医疗救护人员辨认并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第六、现场医疗救护过程中,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治重伤后治轻伤的原则,将经治伤员的血型、伤情、急救处置、注意事项等逐一填写伤员情况单,并置于伤员衣袋内。
3.伤病员运送工作程序
伤病员经现场检伤分类、处置后,要根据病情向就近的医疗机构分流。伤病员分流原则如下:
(1)接受伤病员的医疗机构,由临时现场指挥部按照就近、有效的原则指定。
(2)伤病员现场经治的医疗文书要一式二份,及时向临时现场指挥部报告汇总,并向接纳伤病员的医疗机构提交。
(3)临时现场指挥部指定的医疗机构必须无条件收治分流伤病员。
(4)运送伤病员途中需要监护的,由现场医疗救护指挥部派医疗人员护送。
(5)伤病员运送至医疗机构后,由收治医疗机构按急诊急救工作程序处置。收治伤病员的医疗机构要成立专门的抢救小组,负责伤病员救治工作。
4.消毒处置
(1)根据现场情况,选择消、杀、灭的器材、药物剂型、浓度、施药方法。
(2)保护食品、电器设施和其他有关物品,防止沾染药物。
(3)实施消毒应先室内后室外、先地面后墙壁、先重点后一般、先饮水后污水的顺序进行。
5.现场情况报告程序
由现场最高指挥者负责向上级报告现场情况。
6.新闻宣传与信息发布
按上级有关指示,统一口径,指定专人向媒体发布信息,其它任何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对外公布相关信息。
篇2:乡镇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1]1
XX卫生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一、编制目的为全面加强我片区卫生应急工作,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严重危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我片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XX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结合我片区实际情况,制订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应于XX片区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
四、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层层负责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其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实行统一指挥,层层负责,依照响应级别,全体职工参与应急抢救工作,各应急小组根据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全面工作。并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提高防范意识,落实防范措施,做好人员、物资、技术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险因素调查,及时发现、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快速反应,依法处置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识别和应急处置能力,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序、有效的开展处置工作。
(四)群专结合,科学防控
明确专业防控机构与社会组织的职责,发挥社会优势,相互配合协助,依法、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第二章
组织体系与职责
一、应急组织与职责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院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XX片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组织领导和统一指挥,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格局。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小组
1、医疗救护组:由业务副院长任组长,住院部内、外科主任、护士长为副组长,住院部全体医护人员为组员。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人员伤害的现场抢救、运送、诊疗。
2、流调组:由疾控分管副院长任组长,防保科主任为副组长,防保科工作人员为组员。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传染病、食物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和其他严重影响公共健康事件的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负责健康人群疾病预防、健康宣传和疫情监测等。
3、消杀灭组:由疾控分管副院长任组长,防保科主任为副组长,防保科、后勤等人员为组员。负责疫源地、医院及相关公共场所的消杀灭工作。
4、卫生监督组:由卫生监督分管副院长任组长,防保科主任为副组长,卫生监督工作人员为组员。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控制以及对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等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主管部门对事件发生地的食品卫生及医疗卫生机构疫情报告、传染病防治等防控措施的落实。
5、综合信息组:由办公室主任任组长,办公室工作人员、疾控工作人员等为组员。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传递、收集、处理、汇总报告等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正确做好舆论导向和信息发布工作。
6、后勤保障组:由后勤分管副院长任组长,后勤部主任为副组长,医院后勤工作人员为组员。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过程中的药品、器材及各项物资的准备和供应,维护处置环境的秩序稳定等工作,确保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应急联动
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小组,按照本预案要求,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实行各工作小组、部门、上下联动的应急联动机制,实现抢险救援人力物力调度、事件监测、报警反应灵敏的应急处置快速高效,有效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
第三章
预防、监测、报告与预警
一、预防
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履行应急管理职责,加强日常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从组织、方案、人员、物资等方面做好应急准备,有效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努力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减少对人民群众健康、生命安全和社会造成的危害。
二、监测
建立和完善监测体系,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建立、运行、维护好法定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日常监测,保证监测质量。
三、预警
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提供的信息,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及时提出预警级别建议,并上报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局,同时做好应急准备。
预警级别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进行预警。预警发布与解除由上级卫生应急指挥部发布和解除。
四、报告
(一)建立突发事件应急的报告制度和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列为突发事件上报告:
1、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2、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职业中毒事件的;
(二)报告人
医院所有工作人员为责任报告人。
(三)报告时限和程序
有上列情形之一者应在2小时内向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局报告。其中发生甲类传染病、传染病暴发与流行的疫情,疑似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必须在30分钟内报告。
(四)报告内容和方式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报告内容必须详细。
(五)实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
在收到信息报告后,及时审核信息的准确性,并对信息进行统计、分析、确认无误后及时上报。
第四章
应急响应及响应终止
一、应急响应原则
应急办接到上级发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时,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在本区域,应相应提高报告和响应级别,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确保迅速有效地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应急响应措施
本辖区范围内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一)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先期应急队伍按照预案职责分工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应急处理,相互配合,密切协作,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有效控制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发生。
在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立即以最快速度和方式向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局报告。并积极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二)开展病人初诊、救治和转诊工作。
(三)专人负责相关信息的报告与管理工作,按照报告程序,及时报告。
(四)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设立观察室,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对隔离者定期随访。
(五)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及其家庭成员进行登记造册,统计报告基本信息。
(六)做好医疗机构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的处理工作。
(七)实施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现场消杀灭等工作。
(八)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稳定民心,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应急知识培训,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
(九)督促、检查、指导各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措施的制定与落实。
三、应急响应终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新病例出现,上级指挥部发出应急结束指令后结束应急状态。
第五章
评估与奖惩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客观、公正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进行评估,总结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的经验和不足,并提出改进建议。
二、根据评估结果,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按照应急管理要求,建立信息平台,实现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卫生监督等之间信息共享,并承担信息收集、处理、分析、发布和传递等工作,确保信息和通信的畅通。
二、队伍保障。建立结构合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组建各专业组。
三、交通运输与物资装备保障。配备必须的个人生活用品、后勤保障、通讯、办公、交通工具和现场快速检测、药品器材等装备,确保应急处置的需要。
四、经费保障。医院要预留一定金额的专项资金,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采购所需应急物质。
五、宣传培训与演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利用电视、报刊和印制宣传资料等向公众宣传。建立培训机制,组织开展应急业务知识培训与演练,提高应急处置、相互协调、现场控制、紧急救援的综合能力。
六、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按照预案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查、了解、收集和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工作情况,并及时向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局报告。
第七章
附则
一、本预案由XX中心卫生院应急办编制,在实际演练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修改。
二、XXXX中心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联系电话:应急办XX、防保办XX、住院部XX 篇3:
1、公共场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公共场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各类公共场所单位突发的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查清事件原因,减少对公众健康造成的损害,制定本应急预案。本预案由锦州市古塔区卫生局、古塔区卫生监督所依法设定,古塔区范围内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公共场所单位均应认真学习,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参照执行:
一、为防止公共场所内发生危害公众健康的突发卫生事件,公共场所单位应建立本单位传染病防制组织或机构,明确组织分工和职责,设立专职或者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健立公共场所传染病与健康危害事故的报告制度。
二、积极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配合卫生部门开展传染病防制工作,消除各种传染性疾病在公共场所内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的可能性。
三、当公共场所发生以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场所单位负责人及卫生负责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①生活饮用水遭受污染或饮水污染所致介水传染病的流行和中毒;②公共用品用具和卫生设施遭受污染所致的传染性疾病和皮肤病;③微小气候或空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所致的虚脱休克;
④因使用化妆品所致的毁容、脱发及皮肤病(包括过敏性皮炎及各种皮肤损伤);
⑤意外事故所致的:氯气中毒、一氧化碳中毒(包括煤气中毒)、二氧化碳中毒、红眼病(指游泳池引起的流行性结膜炎)等中毒事件;
⑥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
⑦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
⑧其他可能对公众健康造成危害的重大突发事件。
古塔区卫生局电话:2396704(工作日)
古塔区卫生监督所24小时值班电话:2692192
四、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事件发生单位应立即停止场所内的有关经营活动,及时抢救中毒人员(事件病人),并负责保护好事故现场。
五、积极配合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现场事故调查,控制事故蔓延。
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撰写本单位事件总结报告,并上报卫生监督部门和本单位存档备案。
单位:公章或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第6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民主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校、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害,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我园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和对象
本预案适用于园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师生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师生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1、加强的教育,提高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2、完善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及时有效,力保不因危及师生安全,最大限度减少财产损失。
(二)基本原则
1、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失职渎职,将依法追究责任。我园在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成立负责指挥、协调、预防、处置等工作。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经常宣传知识,提高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
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
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4、周边以及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国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三、工作职责
我园在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法人代表为组长,分管园长负责和相关管理人组成的防台防洪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1、在上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和落实全园的工作。
2、宣传知识。指导和督查全园措施落实情况。总结、推广给全体家长传染病的经验和做法。
3、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分级预警的相关要求,对全园的教学安排及其他相关工作作出及时调整。
4、建立健全传染病责任制。
5、检查、督促学校各处(室)传染病工作的落实情况。
6、广泛深入地开展传染病知识宣传,增强和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能力。
7、在我园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迅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灾害处置工作。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传染病工作的管理。将预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2、学校应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前做好师生员工的疏散安置工作。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1、根据传染病事件的发生情况,应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防,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
2、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应第一时间到现场应急处置。各成员必须服从指挥,协同作战,全力应对。
3、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措施,处置好所发生的灾害事件,确保师生员工的安全,尽力减少学校财产损失。
4、学校应尽力组织自救、互救,自身乏力处置时应迅速请求有关部门救援。
六、责任追究
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对学校发
2 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对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民 主 幼 儿 园 2022年2月
附:民主幼儿园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麦润兴
副组长:陈少梅、李晓娜
组员:胡燕敏、陈少梅、宣金云
3 沙井街道民主幼儿园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第7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Xxxx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背景: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成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 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 业中,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由于人类不能预测新的 传染病何时出现,所以我们必须作好迎接它们的充分准备,组织架构 和运行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全镇人民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 收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特制 定本预案。
二、指导思想和目的制定本预案的指导思想是:强化领导,统一指挥;明确责任,健 全机制;科学预防,有效实施;畅通信息,快速反应,目的是发现得 早、控制得住、处理得好。确保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能及 时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
三、预案启动的条件:
在本镇内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我站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事件的性质进行评估,如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报告县卫计委,并立即启动本预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具有突发性,它是突然发生的,是突如其来的,一般来说,是不易预测的事件。例如我国一些地方发生的非典型肺炎。
2、具有公共卫生属性,它针对的不是特定的人,而是不特定的 社会群体,它的范围包括重大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重大 的传染病疫情是指传染病在集中的时间、集中的地点发生,导致大量 的传染病病人出现,其发病率远远超过平常的发病水平,如本辖区出 现的鼠疫、霍乱和肺炭疽首发病例;连续出现2例以上的鼠疫和肺炭 殖疫情;霍乱的暴发疫情。乙类传染病暴发或多例死亡。群体性不明 原因的疾病是指在一定的时间内,某个相对集中的区域同时或者相继 出现多个共同临床表现患者,又暂时不能明确诊断的疾病,这种疾病 可能是传染病。如罕见传染病;新出现的传染病;群体性的或出现死 亡病例的免疫接种事故;造成危害健康的水污染;也可能是群体性疾 病;食源性、水源性疾病暴发。中毒是指由于吞服、吸入有毒物质与 人体接触所产生的有害影响。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是指,由于食 物和职业原因而发生的人数众多或者伤亡较重的中毒事件。如职业中 毒和农药、鼠药或其它有毒化学品引起危害严重的急性中毒事件,另 外还有因自然灾害引发的疫情和中毒事件。
3、对公众健康损害和影响要达到一定程度,即,判断一个发生 了的事件是否为突发事件,除了要看其是否具备两个特征外,还要看 该事件是不是属于已经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从发展的 地势看,属于可能对公众健康益成严重影响的事件。突发事作您不能 简单看成是一个公共卫生间题,它所带来的是一个社会问题,它的后 果是会带来一定的社会危害。
四、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
防病站负责开展突发事件监测、预警的日常工作,建立乡村两级 突发事件监测和预警网络,按照《国家故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程序和时限,报告发现的突发事件潜在隐患或 者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五,城关镇防病站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和应急处置小 组,并指派专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和资料管理。
六、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 我站各科室及工作人员发现;
(一)重大传染病疫情报告范围
1、辖区内出现的鼠疫,霍乱和肺炭殖首发病例;连续出现2例以
上的鼠疫和肺炭殖疫情;霍乱的暴发疫情。
2、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或多例死亡,或以往在本区未发生法 定传染病疫情。
3、罕见传染病;
4、新出现的传染病;
5、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重大疫情。
(二)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范围和报告时限 1.食源性,水源性疾病暴发; 我: 2.职业中高和农药、鼠病成其它有奇化学品别起危常严重的急 性中毒事件;
3、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4、群体性的或出现死亡病例的免疫接种事故;
5、造成危害健康的水污染、放射性物质泄漏等事件;
6、自然灾害引发的疫情和中毒事件;
7、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8、报告时限: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应当在2小时内向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对 报告事项进行调查核实,确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调查 情况。防病站各科室,村级卫生机构,个人发现突发事件隐患,应当 及时向站领导报告,不得隐瞒、缓报,说报。任何村级卫生机构和个 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公布突发事件有关信息。
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技术和监测机构及其任务 突发事件发生后,站内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组织有关人员对事件发生的原因,涉及的人群和地城范围,危害程度及发展趋势进行调查,初步判断事件的类型,及时书面向县 卫生局主要领导汇报,提出是否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
2、根据突发事件情况,进行现场控制,防止事态扩大。
3、对易感人群和其他易受损害的人群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服药,消毒等群体预防措施,4.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经批准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到位,我: 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应当做好镇内流 动人口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 应当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 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的分散 和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 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大,向村民、居民宣传防治 疾病的相关知识。
八、应急处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
根据预案要求,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流行病学调查,传染源隔 离、现场处理、监督检查和卫生防护体系。
九、严明纪律、力求把突发事件控制和扑灭在初发阶段 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把突发事件的伤害控制在最低限 度,必须严明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在突发事件发生期间,不服从调造,擅离职守,拒绝突发事 件应急处理机构调配人员,由纪检、临察、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 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维护改革、稳定。发 展大局。
Xxxx
2022年1月21日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小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