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费管理自查报告(共8篇)

第1篇:党费管理工作自查

       县编办党支部开展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自 查 汇 报

       根据组发《关于在全县开展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结合我办实际,现对我办党支部2022年党费收缴情况作以简单的汇报:

       一、党费收缴的基本情况

       全办党支部1个。现有党员6名,无流动、退休党员。2022年共收到各党员上缴党费总额为732元。所收党费已全部上缴县委组织部。我办按时上缴党费,无少交或免交纳党费的情况。

       二、党费收缴的具体做法

       一是建立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做好党费的收缴工作。

       1、建立了《党费收缴制度》,明确了《党章》中的党费对党员管理的要求、党费缴纳的数额、党费计算的依据、党费交纳的时间等;

       2、指定专人负责党费管理,有力的保证了党费收缴的准确性和严肃性;

       3、严格履行收缴党费手续,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然后全额上缴县委组织部指定的党费专户;

       4、做到党费帐簿规范合理。执行严格的交费登记程序,同时保存好上交党费的所有票据,以便于随时核对和上级党组织检查。

       二是收缴党费作为增强党员党性观念的重要措施来抓。我办党支部对党费收缴工作高度重视,坚持对党员进行自觉交纳党费的教育,通过组织党员学习《党章》、中组部《关于党费收缴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县委有关党费收缴和管理的通知精神。同时,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党员教育结合起来,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同党员目标管理结合起来,对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员优势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

       三、充分查找了党费收管用工作的主要不足

       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教育,提高党员缴纳党费的自觉性,并不断深化党费缴纳制度,将党费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县编办党支部

       2022年3月13日

第2篇:党费管理制度

       重庆市南桐特种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党费管理制度

       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党支部要切实增强党性观念,严格遵守党费管理规定,做到收缴及时、足额,管理认真、规范,使用合理、严肃。为规范党费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育制度。各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教育党员自觉按照要求向所在党支部交纳党费。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支部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收缴制度

       (一)党费缴纳数额

       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缴纳党费。

       (二)党员除按规定数额缴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缴,数额不限。

       (三)新入党的党员应从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当月开始缴纳党费。

       (四)党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或不能按时缴纳时,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缴纳或预缴、补缴。预缴、补缴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五)支部每三个月上缴党费一次,并向全体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三、管理制度。党群部要指定专人负责党费管理工作,要定期对党费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党费管理人员调整时,要及时办理移交 1 手续。要按照财务管理的有关规范和要求单独建帐。对每一张党费支出发票,要做到至少有经办人和审批人的签字,手续齐全方可入帐。

       四、使用制度。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党费使用要在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原则的前提下,严格按规定范围使用。具体使用范围:教育培训党员的补充开支;订阅或购买用于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设备;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等。对上级党委下拨的党费要做到专款专用。要严格执行党费使用的审批程序,对大额党费的使用必须坚持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五、报告监督制度。党总支要定期对各支部上缴党费情况进行通报,每年年终要对党费管理使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意见,如发现严重违规行为,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3篇:党费、老党员补贴发放自查报告

       中共高碑店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委员会 关于对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和老党员生活补贴发放等工作进行自查情况的报告

       市委组织部:

       按照市委高组通字【2022】45号文件要求,市社党委对全系统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和老党员生活补贴发放等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和“回头看”,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展党员工作

       市社党委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了发展党员工作意见,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了基层党组织建设责任目标进行定向考核,并列入党支部书记述职的重要内容,建立并完善了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主要有入党积极分子双推双考制度、台账管理制度、谈心制度;发展党员公示制度、票决制度、三级审查制度、目标承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以及组织员培训制度和列席支部发展党员大会制度等。

       2022年底,按照发展党员计划,市社发展了2名党员,年龄均在35岁以下,文化程度均在高中以上。市社党委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和提交入党申请书的人数分别为2名、6名、10名,其比例为1:3:5。

       总之,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较好坚持了党员标准,严格履行了发展程序,做到了手续、材料规范齐全,未出现降低

       标准、违规发展党员的问题。

       二、党费收缴管理工作

       市社党委对党费收缴工作十分重视,落实了党费匡算制度,按照组织部审定后下发的党费缴纳匡算通知要求,组织人员对全系统党费进行收缴。2022年底,共收缴党费2416元,年底前已全部上交组织部。党委及下属支部都建立了党费管理专账,做到了账单与实际相符合。

       在党费收缴工作中,在岗党员都能做到按个人的现行工资标准交纳党费,但因企业经营困难,工资不能按时发放,有的企业党员个人党费未能做到按月交纳。

       党费收缴中,难度最大是离退休党员和下岗党员,对这部分党员,党委、支部都做了大量工作,多次进行教育,但效果不十分明显。今后,要按照组织部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到兄弟单位学习取经,并结合系统实际,拿出有效措施,促使离退休和下岗党员能够认真履行党员义务。

       特此报告

       二0一一年五月九日

第4篇:党费管理、管理和使用情况报告

       党费管理和党务工作费用管理使用情况

       按照上级要求要求,我们认真检查了2022年交纳党费及党费管理情况现将党费收缴及管理的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费收支基本情况

       诸冯社区共有支部7个,党员334名。今年转入我社区党委组织关系的党员共0人,转出组织关系的党员共0人,发展党员0人。2022年我社区党委共收党费:2383 元,上缴党费:2383元。符合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

       二、党委、支部重视,切实做好党费的收缴工作

       在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上,社区党委非常重视,在各支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采取有力措施,做到收缴及时、帐目清楚,使用开支符合规定。党费的收缴工作由组织干事具体负责,设立党费明细帐,做到专款专用,另外,党委将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纳入党支部党员目标管理进行检查考核,作为党员民主评议的基本内容,使每个党员充分认识到按时交纳党费是每个共产党员的义务,是党性观念的体现,是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是衡量党员组织观念和政治觉悟的重要标志和基本依据,从而为做好党费收缴工作打下基础。

       三、加强党费收缴和使用的规范化管理

       今年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通知要求,按照新的规定,及时调整党员交纳党费比例和金额。同时,为不断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确保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建立健全了收缴党费相关管理制度,规范党费收缴时间。规定内退党员每季度向组织交纳一次党费,党员若遇特殊情况无法及时或亲自上交的,可代交或补交,严格杜绝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党费的情况。同时规定各支部必须在当月10日前交清本月的党费。

       我们在党费使用规定上,一是把握好党费的审批程序及权限,严格党费开支,确保党费开支按照规定执行;二是规范党费帐目;要求对每笔党费的使用都要做到及时入帐、记帐(必须经主管领导签字、经办人签字方可入帐),真正做到建帐、入帐、记帐“三规范”,做到帐、据、户相符。

第5篇:党费管理、管理和使用情况报告

       2022年党费管理、管理和使用情况报告

       岭南国际企业集团党委:

       按照岭南集团《关于做好2022年党费收缴和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们认真检查了2022年交纳党费及党费管理情况现将党费收缴及管理的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费收支基本情况

       公司共有支部11个,党员99名。今年转入我公司组织关系的党员共3人,转出组织关系的党员共7人,发展党员3人。2022年我集团共收党费:29526.4元,按照上缴党费80%比例要求,上缴党费:23621.12元,自留党费:5905.28元,上年结余:6914.75元,使用支出党费7932元(其中轮训党员支出5280元、购买教育、学习书籍:1652元、其他支出:1000元。)截至2022年12月16日止,2022年累计结余党费:5688.03元。经查核各项开支均符合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

       二、党委、支部重视,切实做好党费的收缴工作

       在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上,公司党委非常重视,在各支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采取有力措施,做到收缴及时、帐目清楚,使用开支符合规定。党费的收缴工作由组织干事具体负责,财务部设立党费明细帐,做到专款专用,另外,党委将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纳入党支部党员目标管理进行检查考核,作为党员民主评议的基本内容,使每个党员充分认识到按时交纳党费是每个共

       产党员的义务,是党性观念的体现,是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是衡量党员组织观念和政治觉悟的重要标志和基本依据,从而为做好党费收缴工作打下基础。

       三、加强党费收缴和使用的规范化管理

       今年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通知要求,按照新的规定,及时调整党员交纳党费比例和金额。同时,为不断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确保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建立健全了收缴党费相关管理制度,规范党费收缴时间。规定内退党员每季度向组织交纳一次党费,党员若遇特殊情况无法及时或亲自上交的,可代交或补交,严格杜绝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党费的情况。同时规定各支部必须在当月10日前交清本月的党费。

       我们在党费使用规定上,一是把握好党费的审批程序及权限,严格党费开支,确保党费开支按照规定执行;二是规范党费帐目;要求对每笔党费的使用都要做到及时入帐、记帐(必须经主管领导签字、经办人签字方可入帐),真正做到建帐、入帐、记帐“三规范”,做到帐、据、户相符。

第6篇:会议费管理自查报告与会议费自查报告

       会议费管理自查报告与会议费自查报告

       会议费管理自查报告

       **规范“四费”支出管理的自查报告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按照仁府办发

       【20**】28号《关于仁寿县深化正风肃纪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和《仁寿县规范“四费”支出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我校对20**年1月1日至20**年6月30日“四费”列支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学习,认真传达会议精神首先组织校委成员学习传达《仁府办发 【20**】28号》文件、《仁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然后在教职工会上传达讲解,让大家了解明白新形势下对“四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的要求,也让大家理解支持。

       二、学校成立了“四费”自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三、对照要求,认真自查根据县委有关规定,学校工作领导小组于20**年6月20日至26日参照《仁寿县规范“四费”支出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针对我校一年半时间内“四费”支出情况进行了逐条逐款自查,并于20**年6月30日在教师大会上,把自查情况和差旅费报销制度进行了宣读,要求各位教师对我校“公务接待费、差旅费、培训费和会议费”列支情况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以补充自查中遗漏的现象,要求教师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监督,建立长效机制,保障支出的公开性、规范性和持久性,账目上自查结果为:

       (一)公务接待费用1、学校对公务接待费用实行集体会签制;

       2、按照《四川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接待手续齐全;接待标准合规;报销凭据真实完整;支付程序合规合法; 3、陪餐人数按文件规定执行接待费支付是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4、无下列违规行为:

       (1)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分管负责人审批;

       (2)接待单位超标准安排工作餐,超标准提供的高档和野生保护动物菜肴,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使用私人会所和高档消费餐饮场所;

       (3)承担与公务活动无关的接待,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4)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

       (5)接待单位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

       (6)款大吃大喝及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情况。存在问题:没有使用公务卡结算,接待无公函,无菜单。

       (二)会议费会议基本有审批、无到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无安排宴请,组织旅游以及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活动、无发放纪念品、无使用会议费购置办公设备,列支公务接待费等与会议无关的费用、无套取会议资金、无借会议发放加班费和津补贴、报销凭据真实完整,无弄虚作假。存在问题:有个别会议存在补签签到表。

       (三)差旅费1、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是按上级要求和学校标准报销;

       2、出差人员是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超支部分是自理;无下列违规行为: 1、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

       2、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报销票据不符合规定; 3、虚报冒领差旅费、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变相发放补贴。存在问题:部分差旅费支出票据不够规范。

       (四)培训费没有在培训经费中列支与培训无关的费用、无违反规定以培训名义进行公款旅游活动、无以培训名义进行公款宴请,发放纪念品、无以讲课费名义乱发钱物、报销凭据真实完整。存在问题:审批程序不够完备。

       四、完善制度和监管,确保取得长效根据自查结果,学校进一步完善“四费”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四费”支出管理,提出了六项强化措施。一是提高工作效能。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努力提高执行力,超前谋划,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加强对会议经费的管理。控制会议时间、会议规模,能够简化会议形式的一定要简化。

       三是加强对考察及差旅费的管理。控制出省、市参加会议、考察的人数,不安排没有实际意义的公务考察活动。

       四是控制公务接待费用。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控制宴请、接待规模和规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公务消费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接待;五是规范激励工作。建立奖惩机制,奖励与工作业绩挂钩,以精神鼓励为主。

       六是规范财务管理。“四费”支出实行计划管理,规范报批手续,实行“一支笔”审批和财务公开制度,使学校健康有序正常地运转。**20**年7月15日

       篇2:学校经费管理自查报告。

       青山中心学校财务管理自查报告一、学校基本情况:我校是仪征市首批九年一贯制学校,创建于20**年,地处仪征市青山镇东街,龙仪路南侧,现有在编教职工121人,在岗教师91人。学生932人,班级25个。20**年我校顺利通过了扬州市合格小学、合格初中的创建验收,20**年顺利通过扬州市教育现代化乡镇验收,20**年创建成江苏省示范初中。

       二、学校财务管理情况: (一)学校严格实行遵守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成立学校财务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学校财务收支由校长审批。学校设报账员1名,向镇教育核算组、市教育结算中心报账。

       (二)学校财务制度建设相对完善。我校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有关制度:建立有《青山中心学校财务制度》、《青山中心学校预算管理制度》、《青山中心学校收费管理制度》、《青山中心学校收支审批制度》、《青山中心学校财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制度。学校领导、财务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有关制度,使学校经费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

       (三)学校财务管理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编制预算制度。学校财务领导小组,按要求及学校的实际情况编制了年度预算,并通过教代会或教师大会,预算合理后上交主管部门。在资金使用上,我校做到了专款专用,不存在挤占其它费用的现象。在开支中,我校按照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节省开支,每月的开支严格按预算执行,做到不超支每月可用资金。财政部门按时足额下拨公用经费,学校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校舍维修费等,不存在用公用经费发放教师津贴补贴、教学奖励等人员经费的情况。为了规范财务管理,节约开支,使教育经费合理使用,学校成立财务民主理财小组,小组成员由领导班子、教师代表组成,每学期对学校的收支票据进行审核,并将结果公示。会计在办理账务时做到实事求是、细心审核、加强监督,严格执行财务纪律,按照财务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要求进行财务会计工作。财务领导小组成员在审核原始凭证时,对不真实、不合格、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敢于指出,坚决不予报销;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保证我校财务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各种票据手续齐备,规范合法,购买物品的发票必须有经手人、验收人,领导签名方可有效,确保了我校财务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增强了民主理财意识,提高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切实发挥了财务核算和监督的作用。我校认真落实执行国家关于“两免一补”的惠民扶持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摸底排查,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村民委核实,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寄宿困难生活补助费,并将享受的学生名单在校内张榜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享受寄宿困难生活补助费学校固定资产实行分工管理,做到权责统一。教学设备、电化教学设备由教务处确定专人管理,房屋、建筑物和管理用具由分管领导管理,各室的公共物品由各室负责人管理。学校建立固定资产的账卡制度,做到学校根据每一件固定资产的不同特点设立账卡,予以登记,使用单位或个人也要按品名登记明细账卡,以便查对。我校建立了学校校务公开制度,并严格落实。公开栏中将学校的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金额,每期的收支情况,家庭贫困学生享受免费教科书名单等在公开栏处进行公示。

       (四)学校财务记帐凭证较规范,帐簿基本符合要求,每年有财务报告。学校专门设有财务档案柜,财务档案专人负责管理。财务档案管理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整理、分类、编号、保管、使用、销毁。

       三、自查自评情况我校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严格按照“校财局管”的财务管理体制,严格要求我校报帐员按时报帐,所有票据都是正规票据,没有白发票。公用经费管理使用的具体做法是:

       1、我校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上级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学校的一切资金,由学校财务人员按有关规定统领统支,没有出现以任何理由单独收费现象。

       2、认真履行报账制度,力求资金的规范使用,无挪用、挤占、截留等现象的发生。严格财经审批手续。所有报销发票,做到手续完备,每张发票有经手人签字、证明人签字、校长签字。

       3、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财务法规,没有发生在政策法规范围之外,自作主张处理财务的不良问题校长财务管理,学校任何财务活动必须经校长审批后,方可实施。重大开支项目,都经校务会议集体决定,向上级申请报告,方可实施。

       5、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招待费等费用报销,严格执行文件规定。 6、需要购置各种设备、仪器、教具、办公用品及其它物品,都先通过学校班子决定后,才添置。7、报账员严格执法,自觉执行财经纪律,做好财务审核。8、在保证办公费的前提下,努力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9、学校自办食堂财务管理规范,运行效果良好。

       10、学校每学期末都进行民主理财,向全体教师公布民主理财结果。 四、存在问题

       1、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不够及时。

       2、自办食堂管理的力量还需加强。今后我们将做到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精打细算,将学校的长远规划与短期安排相结合,勤俭节约,努力提高日常公用经费的使用效益及学生代伙费的使用效益。20**年8月

       篇3:学校经费管理自查报告。

       青山中心学校财务管理自查报告一、学校基本情况:我校是仪征市首批九年一贯制学校,创建于20**年,地处仪征市青山镇东街,龙仪路南侧,现有在编教职工121人,在岗教师91人。学生932人,班级25个。20**年我校顺利通过了扬州市合格小学、合格初中的创建验收,20**年顺利通过扬州市教育现代化乡镇验收,20**年创建成江苏省示范初中。

       二、学校财务管理情况:

       (一)学校严格实行遵守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成立学校财务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学校财务收支由校长审批。学校设报账员1名,向镇教育核算组、市教育结算中心报账。

       (二)学校财务制度建设相对完善。我校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有关制度:建立有《青山中心学校财务制度》、《青山中心学校预算管理制度》、《青山中心学校收费管理制度》、《青山中心学校收支审批制度》、《青山中心学校财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制度。学校领导、财务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有关制度,使学校经费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三)学校财务管理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编制预算制度。学校财务领导小组,按要求及学校的实际情况编制了年度预算,并通过教代会或教师大会,预算合理后上交主管部门。在资金使用上,我校做到了专款专用,不存在挤占其它费用的现象。在开支中,我校按照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节省开支,每月的开支严格按预算执行,做到不超支每月可用资金。财政部门按时足额下拨公用经费,学校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校舍维修费等,不存在用公用经费发放教师津贴补贴、教学奖励等人员经费的情况。为了规范财务管理,节约开支,使教育经费合理使用,学校成立财务民主理财小组,小组成员由领导班子、教师代表组成,每学期对学校的收支票据进行审核,并将结果公示。会计在办理账务时做到实事求是、细心审核、加强监督,严格执行财务纪律,按照财务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要求进行财务会计工作。财务领导小组成员在审核原始凭证时,对不真实、不合格、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敢于指出,坚决不予报销;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保证我校财务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各种票据手续齐备,规范合法,购买物品的发票必须有经手人、验收人,领导签名方可有效,确保了我校财务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增强了民主理财意识,提高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切实发挥了财务核算和监督的作用。我校认真落实执行国家关于“两免一补”的惠民扶持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摸底排查,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村民委核实,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寄宿困难生活补助费,并将享受的学生名单在校内张榜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享受寄宿困难生活补助费学校固定资产实行分工管理,做到权责统一。教学设备、电化教学设备由教务处确定专人管理,房屋、建筑物和管理用具由分管领导管理,各室的公共物品由各室负责人管理。学校建立固定资产的账卡制度,做到学校根据每一件固定资产的不同特点设立账卡,予以登记,使用单位或个人也要按品名登记明细账卡,以便查对。我校建立了学校校务公开制度,并严格落实。公开栏中将学校的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金额,每期的收支情况,家庭贫困学生享受免费教科书名单等在公开栏处进行公示。(四)学校财务记帐凭证较规范,帐簿基本符合要求,每年有财务报告。学校专门设有财务档案柜,财务档案专人负责管理。财务档案管理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整理、分类、编号、保管、使用、销毁。

       三、自查自评情况我校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严格按照“校财局管”的财务管理体制,严格要求我校报帐员按时报帐,所有票据都是正规票据,没有白发票。公用经费管理使用的具体做法是:

       1、我校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上级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学校的一切资金,由学校财务人员按有关规定统领统支,没有出现以任何理由单独收费现象。

       2、认真履行报账制度,力求资金的规范使用,无挪用、挤占、截留等现象的发生。严格财经审批手续。所有报销发票,做到手续完备,每张发票有经手人签字、证明人签字、校长签字。

       3、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财务法规,没有发生在政策法规范围之外,自作主张处理财务的不良问题校长财务管理,学校任何财务活动必须经校长审批后,方可实施。重大开支项目,都经校务会议集体决定,向上级申请报告,方可实施。

       5、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招待费等费用报销,严格执行文件规定。 6、需要购置各种设备、仪器、教具、办公用品及其它物品,都先通过学校班子决定后,才添置。

       7、报账员严格执法,自觉执行财经纪律,做好财务审核。 8、在保证办公费的前提下,努力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9、学校自办食堂财务管理规范,运行效果良好。

       10、学校每学期末都进行民主理财,向全体教师公布民主理财结果。 四、存在问题 1、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不够及时。

       2、自办食堂管理的力量还需加强。今后我们将做到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精打细算,将学校的长远规划与短期安排相结合,勤俭节约,努力提高日常公用经费的使用效益及学生代伙费的使用效益。20**年8月

       会议费自查报告

       **规范“四费”支出管理的自查报告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按照仁府办发

       【20**】28号《关于仁寿县深化正风肃纪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和《仁寿县规范“四费”支出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我校对20**年1月1日至20**年6月30日“四费”列支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学习,认真传达会议精神首先组织校委成员学习传达《仁府办发 【20**】28号》文件、《仁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然后在教职工会上传达讲解,让大家了解明白新形势下对“四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的要求,也让大家理解支持。

       二、学校成立了“四费”自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三、对照要求,认真自查根据县委有关规定,学校工作领导小组于20**年6月20日至26日参照《仁寿县规范“四费”支出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针对我校一年半时间内“四费”支出情况进行了逐条逐款自查,并于20**年6月30日在教师大会上,把自查情况和差旅费报销制度进行了宣读,要求各位教师对我校“公务接待费、差旅费、培训费和会议费”列支情况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以补充自查中遗漏的现象,要求教师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监督,建立长效机制,保障支出的公开性、规范性和持久性,账目上自查结果为:

       (一)公务接待费用1、学校对公务接待费用实行集体会签制;

       2、按照《四川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接待手续齐全;接待标准合规;报销凭据真实完整;支付程序合规合法;

       3、陪餐人数按文件规定执行接待费支付是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4、无下列违规行为: (1)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分管负责人审批;

       (2)接待单位超标准安排工作餐,超标准提供的高档和野生保护动物菜肴,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使用私人会所和高档消费餐饮场所;

       (3)承担与公务活动无关的接待,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4)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

       (5)接待单位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

       (6)款大吃大喝及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情况。存在问题:没有使用公务卡结算,接待无公函,无菜单。

       (二)会议费会议基本有审批、无到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无安排宴请,组织旅游以及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活动、无发放纪念品、无使用会议费购置办公设备,列支公务接待费等与会议无关的费用、无套取会议资金、无借会议发放加班费和津补贴、报销凭据真实完整,无弄虚作假。存在问题:有个别会议存在补签签到表。

       (三)差旅费1、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是按上级要求和学校标准报销;

       2、出差人员是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超支部分是自理;无下列违规行为: 1、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

       2、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报销票据不符合规定;

       3、虚报冒领差旅费、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变相发放补贴。存在问题:部分差旅费支出票据不够规范。

       (四)培训费没有在培训经费中列支与培训无关的费用、无违反规定以培训名义进行公款旅游活动、无以培训名义进行公款宴请,发放纪念品、无以讲课费名义乱发钱物、报销凭据真实完整。存在问题:审批程序不够完备。四、完善制度和监管,确保取得长效根据自查结果,学校进一步完善“四费”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四费”支出管理,提出了六项强化措施。一是提高工作效能。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努力提高执行力,超前谋划,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加强对会议经费的管理。控制会议时间、会议规模,能够简化会议形式的一定要简化。

       三是加强对考察及差旅费的管理。控制出省、市参加会议、考察的人数,不安排没有实际意义的公务考察活动。

       四是控制公务接待费用。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控制宴请、接待规模和规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公务消费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接待;五是规范激励工作。建立奖惩机制,奖励与工作业绩挂钩,以精神鼓励为主。

       六是规范财务管理。“四费”支出实行计划管理,规范报批手续,实行“一支笔”审批和财务公开制度,使学校健康有序正常地运转。**20**年7月15日

       篇2:“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的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好区纪委三届三次全会精神,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纪委的具体指导下,牢牢围绕局中心工作,全面贯彻区委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完善制度,狠抓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获得新的明显成效,推动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的展开。现将我局落实八项规定、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工作落实情况汇报以下:

       一、落实八项规定方面根据中心八项规定相干要求,我局进一步修订完善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方便群众,减轻基层负担等制度和措施,以实际行动践行求真务实作风,努力从8个方面加大贯彻落实中心八项规定。分别是:

       1、加夸大查研究。围绕民生热门、难点题目,总结新经验,提出解决实际题目的具体建议,努力扩大社会保障范围。

       2、改进检查考核。设置考核内容指标,突出重点,符合实际。3、严格工作时间、严查上放工纪律。增进人社队伍转变作风、进步效能紧缩会议活动。坚持文精会简,做到会少而精,做到一会多议,多会合一,同时,对会议研究决定事项,明确责任主体、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间,抓好督办督查。

       5、切实转变文风。严格控制材料篇幅、文件印刷数目,可发可不发的文件果断不发,全面推动无纸化办公。

       6、全力服务群众。设立效能举报投诉电话、公布举报信箱,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视。、加强机关建设。规范机关办事程序和议事规则,进一步简化社保、医疗用度报销等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进步办事效力。8、厉行节约勤俭。积极强化水电、车辆、考察学习、接待制度,严格按中心八项规定标准执行,确保更多精力和财力投进到人社事业中来,强力打造一个低炭、高效服务型机关,逐渐构成勤俭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风尚。

       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方面今年以来,我们加大了对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教育力度,侧重在强化针对性,增强实效上下工夫。

       1、抓教育,促党风廉政建设。今年以来,结合党的群众线路教育实践活动展开的契机,党组召开党风廉政会议7次,及时组织领导干部集中传达和学习各级纪委关于春节前、三月三、清明节等节假日的纪律要求;公务用车、严厉会议纪律、严格公务接待等专项题目规章制度等内容,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党的群众线路教育实践活动规定的相干篇目和有关法律法规,使干部职工做到知法、懂法、畏法、遵法。

       2、认真落实八项规定各项要求。我局在公务接待、会议用度支出、公务用车等方面,严格执行中心等各级纪委的规定。一季度,我局无会议费支出,公务接待经费同比降落64%,公车购置和运行费同比减少24%。在到乡镇开征求党的群众线路教育实践活动中,没有增加乡镇的负担。

       3、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为认真落实中心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依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努力抓好干部队伍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和业务建设,努力进步综合素质,进步服务水平,进步拒腐防变和处理复杂题目的能力,做到勤政廉政。在两个认真上下工夫,认真落实中心关于廉洁自律、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领导班子成员和每名党员公然作出承诺,严守党纪国法,不做违法违纪的事情;认真遵守工作纪律,坚持按纪律办事,按程序办事。主要领导还要进行廉政谈话,做到廉政教育常常抓、警钟长叫,不断进步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和主动遵守党纪国法的自觉性,确切把党风廉政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方面为进一步确保三公经费使用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公然性,我局依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整体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紧缩行政本钱。

       1、严格公务用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规定,规范配备标准,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车。控制车辆更新并严格落实公务用车政府采购、定点维修、定点保养的办法。严格油耗管理,依照一车一卡、车卡符合、持卡加油的方式,加强车辆燃油管理。

       2、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严格依照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切实规范接待范围和标准。控制接待次数和陪餐人数,简化迎送程序,严禁用**大吃大喝、浪费浪费。严禁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各种高消费文娱活动和赠予现金或珍贵礼品的行为。

       3、严格控制公费考察。加强对外出考察学习的管理,严格差旅费审批制度,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制定差旅费开支标准,对住宿费及差旅费超支部份由个人自行负担,严禁私差公报和超标准报销差旅费行为。

       四、下步工作打算1、积极探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在新情势下展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专项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岗双责。

       2、抓好班子本身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继续深进学习,认真执行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完善局党政领导班子民主决策机制,努力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一个政治坚强、开辟创新、团结实干、清正廉洁的集体。

       3、以广大基层职工群众关心的热门、难点题目为切进点,规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职员招考程序、职称评聘、职工退休、职员调配、就业服务、医疗费支出等工作,大力实施阳光工程。要从进步服务质量、办事效力、公正便民等方面改进业务工作,热忱认真地接待每位来局信访的群众,听民声、访**、解民忧,用实实在在的作风、行风效果取信于民,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理解,把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推上新台阶。

       篇3:学校经费管理自查报告。

       青山中心学校财务管理自查报告一、学校基本情况:我校是仪征市首批九年一贯制学校,创建于20**年,地处仪征市青山镇东街,龙仪路南侧,现有在编教职工121人,在岗教师91人。学生932人,班级25个。20**年我校顺利通过了扬州市合格小学、合格初中的创建验收,20**年顺利通过扬州市教育现代化乡镇验收,20**年创建成江苏省示范初中。

       二、学校财务管理情况:

       (一)学校严格实行遵守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成立学校财务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学校财务收支由校长审批。学校设报账员1名,向镇教育核算组、市教育结算中心报账。

       (二)学校财务制度建设相对完善。我校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有关制度:建立有《青山中心学校财务制度》、《青山中心学校预算管理制度》、《青山中心学校收费管理制度》、《青山中心学校收支审批制度》、《青山中心学校财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制度。学校领导、财务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有关制度,使学校经费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

       (三)学校财务管理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编制预算制度。学校财务领导小组,按要求及学校的实际情况编制了年度预算,并通过教代会或教师大会,预算合理后上交主管部门。在资金使用上,我校做到了专款专用,不存在挤占其它费用的现象。在开支中,我校按照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节省开支,每月的开支严格按预算执行,做到不超支每月可用资金。财政部门按时足额下拨公用经费,学校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校舍维修费等,不存在用公用经费发放教师津贴补贴、教学奖励等人员经费的情况。为了规范财务管理,节约开支,使教育经费合理使用,学校成立财务民主理财小组,小组成员由领导班子、教师代表组成,每学期对学校的收支票据进行审核,并将结果公示。会计在办理账务时做到实事求是、细心审核、加强监督,严格执行财务纪律,按照财务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要求进行财务会计工作。财务领导小组成员在审核原始凭证时,对不真实、不合格、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敢于指出,坚决不予报销;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保证我校财务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各种票据手续齐备,规范合法,购买物品的发票必须有经手人、验收人,领导签名方可有效,确保了我校财务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增强了民主理财意识,提高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切实发挥了财务核算和监督的作用。我校认真落实执行国家关于“两免一补”的惠民扶持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摸底排查,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村民委核实,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寄宿困难生活补助费,并将享受的学生名单在校内张榜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享受寄宿困难生活补助费学校固定资产实行分工管理,做到权责统一。教学设备、电化教学设备由教务处确定专人管理,房屋、建筑物和管理用具由分管领导管理,各室的公共物品由各室负责人管理。学校建立固定资产的账卡制度,做到学校根据每一件固定资产的不同特点设立账卡,予以登记,使用单位或个人也要按品名登记明细账卡,以便查对。我校建立了学校校务公开制度,并严格落实。公开栏中将学校的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金额,每期的收支情况,家庭贫困学生享受免费教科书名单等在公开栏处进行公示。

       (四)学校财务记帐凭证较规范,帐簿基本符合要求,每年有财务报告。学校专门设有财务档案柜,财务档案专人负责管理。财务档案管理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整理、分类、编号、保管、使用、销毁。

       三、自查自评情况我校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严格按照“校财局管”的财务管理体制,严格要求我校报帐员按时报帐,所有票据都是正规票据,没有白发票。公用经费管理使用的具体做法是:

       1、我校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上级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学校的一切资金,由学校财务人员按有关规定统领统支,没有出现以任何理由单独收费现象。2、认真履行报账制度,力求资金的规范使用,无挪用、挤占、截留等现象的发生。严格财经审批手续。所有报销发票,做到手续完备,每张发票有经手人签字、证明人签字、校长签字。

       3、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财务法规,没有发生在政策法规范围之外,自作主张处理财务的不良问题校长财务管理,学校任何财务活动必须经校长审批后,方可实施。重大开支项目,都经校务会议集体决定,向上级申请报告,方可实施。

       5、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招待费等费用报销,严格执行文件规定。 6、需要购置各种设备、仪器、教具、办公用品及其它物品,都先通过学校班子决定后,才添置。

       7、报账员严格执法,自觉执行财经纪律,做好财务审核。 8、在保证办公费的前提下,努力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9、学校自办食堂财务管理规范,运行效果良好。

       10、学校每学期末都进行民主理财,向全体教师公布民主理财结果。 四、存在问题

       1、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不够及时。2、自办食堂管理的力量还需加强。今后我们将做到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精打细算,将学校的长远规划与短期安排相结合,勤俭节约,努力提高日常公用经费的使用效益及学生代伙费的使用效益。20**年8月

第7篇:党费管理知识题

       1、离退休干部党费如何交纳?

       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2、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对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缴纳党费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3、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员应当按期缴纳党费,对此《党费收缴管理规定》作了哪些要求?

       答:每个党员都应当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自觉地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是党员具有党员意识的具体体现。按照《党费收缴规定》要求,党员应当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4、对党费的用途,《党费收缴管理规定》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党费收缴管理规定》,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近年来,各级党组织严格按照党费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使用党费慰问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方面加大了力度,收到了良好效果。

       5、哪些基层党委可以留存党费? 答:《党费收缴管理规定》首次提出,基层党委可以留存党费,党费的使用要向农村、街道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充分体现了党费工作贯彻以人为本、关心基层的工作要求。

       按照总、分行党费管理规定和要求,地市中心支行一级可留存党费的指老干部党支部可按照其党费收入的50%留成党费。

       6、党的十七大提出,要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广大党员对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十分关心,党费工作是否纳入党务公开的内容。在这方面,《党费收缴管理规定》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广大党员对推行党务公开、增强党的组织工作透明度的要求日益迫切。《党费收缴管理规定》明确提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并提出了三项具体要求:一是党的基层委员会和各级地方委员会要在党员大会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上,向大会报告(或书面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党员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二是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作为代党委管理党费的部门应当每年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同时向下级党组织通报。三是党支部应当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7、党员为什么要交纳党费

       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体现。它不仅可以为党组织提供活动经费,给党组织以经济上的帮助,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强化党的意识。党员能否自觉、按时、足额地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衡量一个党员党性观念强弱的重要标志,也是判断一个党员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十六大党章明确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8、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自觉。党员交纳党费应当做到自觉、主动,一般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负责收缴党费的同志。(2)按时。按照党章要求和有关规定,党员交纳党费一般应当按月交纳,不能无故拖延。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3)足额。党员交纳党费应当根据个人的实际收入,按照规定的比例和标准交纳,不准隐瞒收入或减小交纳党费基数少交党费。

       9、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主要包括哪些?这部分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数如何计算?

       答: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主要包括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中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也包括各类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数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是指: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对各地各单位干部职工普遍发放的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对于只有少数地区、部分单位或特殊岗位享有的津贴补贴,比如: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和补贴(法院检察院办案津贴、审计补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公安执勤岗位津贴、密码人员岗位津贴、信访岗位津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等)、改革性补贴(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纳部分等),以及社会保险类补贴、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10、关于党费管理的相关原则和要求

       党费管理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也是各级党组织和组织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坚持严格管理,规范管理。具体要按照以下原则和要求来进行:

       (1)统一管理。党费由党委组织部门代党委统一管理。党费的具体管理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党员教育管理的内设机构承办。

       (2)专人负责。党费工作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要让原则性、责任感强,工作认真,熟悉财务工作的同志负责党费管理工作。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党费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要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党费管理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

       (3)建立会计专账。实行专账核算和管理,规范核算办法,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党费账簿归档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4)单独立户存放。党费不准与其他经费混合存入银行,要在银行单立账户、单独存放。党费应当存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不得存入其他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党费用于购买国库券以外的投资。

       (5)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要针对党费管理各个工作环节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收缴制度、核算制度、使用审批制度、报告制度和检查制度。

       11、党员应采取什么方式交纳党费

       通常情况下,党员应按月亲自将应交纳的党费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不宜由别人代交。如党员因生病或年老体弱行动不便,或外出时间较长等特殊原因,本人按月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经支部批准,可以提前交纳党费,也可以请他人转交。对有特殊情况没有及时交纳党费的,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补交党费,但补交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12、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是多少

       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组通字(1998)2号]规定,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按以下比例交纳党费: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

       13、如何计算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数?

       答: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津贴、奖金)。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以上年月平均收入为计算基数。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奖金,是指年功性津贴、地区性津贴、工资性津贴和按月发放的奖金。党组织和党员在计算交纳党费基数时,必须严肃认真,严格执行规定,既要防止漏计,又要避免多计,做到准确无误。

       14、生活困难的党员按什么标准交纳党费

       中央组织部规定,在乡镇机关和乡镇企业工作或者外出务工的农民党员,村干部和民办教师(代课教师)中的党员,凡有固定收入的(工资或补贴),按照每月固定收入,参照有工资收入党员的规定交纳党费。其他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对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和救济为生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没有经济收入或交纳党费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

       15、党组织应怎样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党费收缴工作是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党组织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党员管理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日程,认真抓好。一是要加强党员的组织观念教育,使党员明确交纳党费不仅可以为党的活动提供部分资金,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组织观念,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政治觉悟。二是严格执行党费缴纳规定。党费交纳标准是由中央组织部规定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都要严格执行,保证足额收缴和交纳党费。任何党组织和个人都不得自行确定党费缴纳标准。对不按规定收缴党费的基层党组织,上级党组织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三是加强对党费收缴工作的管理。各级党组织要指定专人负责党费收缴工作,明确职责要求,按时向党员收党费。

       16、党费的使用范围有哪些?

       答:中央组织部规定,党费必须用于党员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党费的具体使用范围是:①培训党员;②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设备;③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④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使用党费要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17、党费能否由不做党务工作的人员管理?

       答:党费应由支部和党委组织部门专人管理,不得由行政或业务部门的会计、出纳或其他不做党务工作的人员管理。

       18、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如何交纳党费?

       答: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离退休以后按国家规定领取离退休或养老保险金,仍属于有固定收入的党员。因此,这部分党员要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或养老保险金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参照有工资收入党员的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19、学生党员如何交纳党费?

       答:学生党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两角。20、驻国外工作机构、中资企业中的党员如何交纳党费?

       答:驻国外工作机构、中资企业中的党员每月按国内外工资收入总和折合成人民币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1、因私事出境出国的党员如何交纳党费?

       答:在出境出国期间可暂不交纳党费,待回来恢复组织生活后再补交党费。

       22、自费出国留学的党员,恢复组织生活后,其留学期间党费要不要补交?

       答:自费出国留学的党员,学成回国后,经党组织批准恢复组织生活的,其留学期间党费应补交。

       23、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党费如何处理?

       答: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逐级上交,最后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铁道部、民航总局政治部组织部,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24、党员的工资增加后,如何补交党费?

       答: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党员本人在工资收入增加时,要及时向党组织申报,具体说明增资的项目和金额。党组织要及时与本单位人事、财务部门沟通,以便准确计算和及时收缴党费。

       25、共青团员入党后,在预备期内是否交纳团费?

       答:原是共青团员的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只交纳党费,不交团费。

       26、预备党员被取消资格后,其所交的党费是否要退给本人?

       答: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交纳党费,是其应尽的义务。因此,预备党员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后,以前所交的党费不能退给本人。

       27、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怎么办?

       答: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28、党员可否请其他人代交党费?

       答: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29、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如何处理?

       答: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30、党组织能否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

       答: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31、党费使用有哪些规定?

       答: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培训党员;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使用党费要向农村、街道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

第8篇:党籍党费管理制度

       党籍党费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籍管理,按照企业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在原有的党籍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修订本制度。

       1、申请入党的同志从被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就具备党籍。

       2、干部党员的《入党志愿书》纳入个人档案,由档案管理部门保管,其他党员的《入党志愿书》由公司人事劳动政工部保管。

       3、凡经组织批准,调动工作单位的党员,都应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

       4、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不到新单位接转组织关系的,按自行脱党论处,取消党籍。

       5、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完成各级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由党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6、党员要求退党,经党总支支委会讨论后,报上级党组织批准除名。

       7、劝党员退党,应当经党总支支委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8、如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提交党总支支委会讨

       1 论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9、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及党员经过留党察看仍坚持错误而不改正的,应当开除党籍。

       12、开除党籍处分,必须经过党总支支委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组织审查批准。

       13、每个党员必须按时交纳一次党费,每季度的第一个月交纳本季度的党费,也可一次交半年的党费。

       14、交纳党费数量标准按个人每月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的总额为基数计算(除独生子女费、妇女卫生费外,一律列入基数),按以下比例交纳党费:月工资收入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额的百分之零点五;月工资收入在401—600元者,交纳月工资额的百分之一;月工资收入在801元到1500元者,交纳月工资额的百分之二;月工资收入在1500元以上者,交纳月工资额的百分之三。党员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自愿多交不限。党员确实无能力交纳党费,经支部大会讨论,可以少交或免交。

       15、党员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发薪后的10日内,将党费上交到党支部组织委员,各支部组织委员在每月25日前将党费上缴公司党总支;公司党总支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部上交一次党费。

       16、党费由指定的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专帐。

       17、公司党总支定期向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党费

       2 收缴和管理情况。

       18、党费收缴标准变动时及时相应调整交纳党费数量。

       党费收缴管理自查报告

       党费管理情况自查报告(共8篇)

       党费管理岗位职责

       党费管理工作汇报

       党费收缴自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