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食品安全亮点工作汇报亮点 2
食品安全工作 亮点
一、改革创新,市场监督管理体制新发展。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工商质监体制进行改革,我县原工商质监药监部门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认真履行职能。2022年4月17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挂牌,这标志着我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大幕拉开。为创新食品安全管理体制,县局拟定《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意见》,健全基层食品药品监管体系,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形成食品药品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
二、深入调查,摸清底数谋划监管新思路。摸清食品经营户底数,是确保我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开展的基础性工作。为此,我局要求各派出机构对辖区食品户进行深入调查,截至目前,南陵辖区内共有食品生产经营服务单位3728户。并安排执法人员包片巡查,进一步加强监管,发现问题,依法查处。今年共查办无证照案件10件。
三、规范建档,及时录入掌握企业新动态。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局对全县所有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服务企业进行梳理,更新档案。目前,全县160户取得QS证食品企业和24户小作坊、2470户食品经营企业、1074户餐饮服务企业均已建立档案。
四、强化监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新成效。根据县政府工作部署,由县食安办牵头开展了一系列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印发了《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工程的实施方案》,重点对食杂店、小微餐饮、食品小作坊进行检查。突出对问题乳粉、地沟油、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重点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今年以来规范小微餐饮1000余户,并实时开展量化分级。并严厉打击了食品违法生产经营及使用行为,查办食品案件42件,切实维护我县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五、统一牌匾,量化分级公示展现新形象。为配合全县食品安全市场整治及食品安全量化分级工作,县局统一制作量化分级公示牌,实行“五统一”,即统一标准尺寸、统一画面设计、统一公示内容、统一评定标准、统一脸谱标识,将市民熟悉的大笑、微笑、平脸等三种易识“脸色”标示将在其上动态呈现。公示牌由各所执法人员上门张贴悬挂,县局制定的首批1400块公示牌已全部到位,各所执法人员已在辖区经营主体处悬挂1000余块,该项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之中。
六、远程监控,食品安全管理措施新举措。为了切实强化食品生产源头、流通现场、餐饮后厨监管,尤其要把学校食堂、企业食堂、食品生产、经营场所作为监管的重中之重,我局与县电信局联合开发“食品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在生产经营企业第一现场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由执法人员通过视频全程监控,并将视频数据录入外网系统供所有消费者点击查询。实现食品安全监管将实现远程化、高效化、常态化、透明化。
七、广泛宣传,食品安全宣传氛围新提升。以《食品安全法》为载体,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并在全县启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及食品安全“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农村”等五进活动,315期间,在县电视台进行专题的系列宣传报道,普及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散发宣传单10000余份,提高了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预防应对风险的能力,营造了人人关心、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第2篇:食品安全亮点工作汇报
食品安全亮点工作汇报
(一)深入调查摸清底数。摸清食品经营户底数,是确保我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开展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我们制定工作思路的重要依据,为此,我局要求各派出机构对辖区食品经营户进行深入调查,实时掌握经营户最新动态,截至12月初,呈贡辖区内共有食品经营户1320户,其中企业85户,个体工商户1235户,经营范围主要为预包装食品销售。从事食品添加剂销售经营户10户,主要集中在农贸市场干菜调料摊。
(二)严格食品添加剂销售渠道管理。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管理中,我局推进了食品添加剂经营户“实名制”备案登记管理,即在销售过程中,要求购买单位及个人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实施备案登记,确保食品添加剂流向清晰,处置突发事件时,可有效进行追根溯源。
(三)规范日常监管程序。根据日常监管重点及存在问题,我局制定了可操作性的食品安全监管巡查规范,对基层流通许可证颁发、市场巡查等工作环节提出具体指导,并制定了一个监管流程规范,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从行政许可、市场监管等方面均形成规范的流程。
(四)制定监管人员风险防范机制。食品安全形势对我一线监管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也使一线监管人员面临极大风险,我们认为作为监管部门履职到位就是降低监管风险最有效的手段。为此我局提出了“一个紧盯,二个严把,三个从快”方针,切实强化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降低监管人员风险:一是紧盯无证经营食品经营户的监管和查处;二是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严把经营户索证索票及进销货台账及销货实名制登记;三是对重点、热点问题食品行动从快,打击从快,汇报从快,使问题食品能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控制,避免不安定的问题发生。同时我局以个私协会为依托,采取走进大学校园、借助3.15活动等平台宣传、播放食品安全宣传专题片、外聘专业讲师授课、分管副局长授课、现场交流探讨等形式,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年内共举办了5场培训会,培训监管人员80人次,培训食品经营户300户次,全年共投入食品安全工作经费40万元,在培训会现场下发考试试卷进行考核,通过培训提高了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业务水平,强化了经营户自律意识,使监管人员懂监管,经营户能够守法经营,有效降低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五)以案件查办促工作履职到位。一年来始终保持对食品案件查办高压态势,加大违法经营的成本,在食品案件查中我们采取“三严格”措施开展案件查办工作,一是严格执法办案程序,二是严肃案件查办纪律,三是严格依法查处案件,年内共查办食品案件149件,收缴罚没款44.2万元。通过对食品违法案件查办力度的加强,我局有效地控制了无照经营、不按规定建立健全进货台账及销售“三无”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六)积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工作。我局虽属垂直管理部门,但一直以来我们都高度重视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特别是食品安全工作,我们更加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对我局工作的支持,年内共向区政府、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就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题汇报10次,上报食品安全工作专报23篇,工作得到了区政府及区食安委会的积极肯定,为此区政府首次专门拨付50万元食品安全经费给我局,用于开展食品安全工作。
第3篇:食品安全亮点工作汇报
食品安全工作 亮点
一、改革创新,市场监督管理体制新发展。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工商质监体制进行改革,我县原工商质监药监部门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认真履行职能。2022年4月17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挂牌,这标志着我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大幕拉开。为创新食品安全管理体制,县局拟定《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意见》,健全基层食品药品监管体系,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形成食品药品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
二、深入调查,摸清底数谋划监管新思路。摸清食品经营户底数,是确保我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开展的基础性工作。为此,我局要求各派出机构对辖区食品户进行深入调查,截至目前,南陵辖区内共有食品生产经营服务单位 户。并安排执法人员包片巡查,进一步加强监管,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不整改的实施行政处罚。
三、规范建档,及时录入掌握企业新动态。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局对全县所有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服务企业进行梳理,更新档案。目前,全县160户取得QS证食品企业和24户小作坊、户食品经营企业、户餐饮服务企业均已建立档案。
四、强化监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新成效。根据县政府工作部署,由县食安办牵头开展了一系列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先后印发了一系列文件,重点对食杂店、小微餐饮、食品小作坊进行检查。突出对问题乳粉、地沟油、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重点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今年以来共立案27件,严厉打击了食品违法生产经营及使用行为,切实维护我县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五、广泛宣传,食品安全宣传氛围新提升。以《食品安全法》为载体,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并在全县启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及食品安全“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农村”等五进活动,315期间,在县电视台进行专题的系列宣传报道,普及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散发宣传单10000余份,提高了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预防应对风险的能力,营造了人人关心、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第4篇:开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
开封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三小”治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更好加强对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以下简称“三小”)的管理,全面提升“三小”监管水平,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创食安城办)决定从2022年9月至2022年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三小”综合整治。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对“三小”提出的“许可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总要求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全面落实“四有两责”的工作要求,建立1个长效机制、实现3个100%,使6个监管重点得到规范提升。力争在“三小”综合整治中建立“三小”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实现信息化管理、快速检验操作规范、技术支撑能力全覆盖;达到从业者知晓率100%、符合条件的许可和备案率100%、建立监管档案率100%;重点对主体资格合格、索证索票齐全、卫生防护有效、工艺流程合规,打击“两超一非”和制假售假六个方面进行规范治理,使全市“三小”规范化水平得到整体提升,全面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基本原则
(一)整体推进原则。全市统一安排部署,统一时间节点,统一整治标准,统一考核验收,确保全市目标一致、步调一致,同步开展,整体推进。
(二)高效便利原则。建立“三小”网上审批系统,充分发挥系统优势,利用信息平台实现各县、区“三小”监管信息和相关数据互联互通互享,高效便捷。
(三)属地负责原则。市食安办重点制定规则、规范,提供高效运转的工作平台,督查指导基层开展工作。县、区食品药品监管、市场发展、城市管理等部门组织属地监管人员具体完成行政许可、日常监管、产品抽检及案件稽查工作。形成职责明确、指导有力、工作顺畅的良好局面。
(四)监管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按照“许可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工作要求,在依法严格监管同时,注重帮助引导,规范提高,做到监管与服务相结合。
(五)严查违法原则。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整治合力,集中查办群众举报的线索,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击食品“黑作坊”、“黑窝点”。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教育引导。各县、区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加强对“三小”从业人员的教育引导,全面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常识,使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按照规范要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城管局、市市场发展局)。
(二)依法规范许可。严格落实《河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由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对辖区小作坊、食品摊贩依法实施许可,及时将小作坊、食品摊贩的备案信息整合接入“三小”监管信息系统,建立监管电子档案。使符合条件的“三小”生产经营者许可率和建立监
管档案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三)加强食品摊贩监管。市城管部门应尽快完成对食品摊贩经营划定区域、限定时间,利于备案工作的顺利开展。对城区主次干道、校园周边、菜市场周边等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进行监督管理,加强日常巡查检查,落实管理常态化、规范化,依法严厉查处违章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等行为。对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开展监督管理(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四)加强市场管理。市市场发展部门要强化早(夜)市、农村大集等市场主办方主体资格的执法检查。对无批准文件、无合法资质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市场主办方不认真履行入场资格、经营条件审查及其他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的,要督促其认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给予处罚(责任单位:市市场发展局)。
(五)落实监督检查责任。实行网格化监管,各相关部门要科学制定监管计划,明确“三小”监管责任人和日常检查重点,建立监管档案和公示牌,公开“三小”日常监督检查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针对辖区“三小”特点,统筹安排抽检计划,实现小作坊监督抽检全覆盖,小餐饮和食品摊贩快速检验全覆盖,为“三小”监管提供技术支撑(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城管局、市市场发展局)。
(六)建立长效机制。通过“三小”综合整治,针对“三小”存在的突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三小”监管相关制度,明确各级日常监管重点和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监管信息平台作用,及时更新相关数据,使“三小”监管实现常态化
和信息化(责任单位:市食安办)。
四、整治步骤
本次“三小”综合整治从2022年9月至2022年12月底,分4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9月)
1.动员部署。召开“三小”综合整治工作会统一进行部署,明确任务要求。各县(区)要建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确定牵头单位和联络人,科学制定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层层动员部署,传导工作压力,各县、区食安办应把食品药品监管、市场发展、城市管理部门请进工作机构,明确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实施方案。
2.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媒体、各部门网站、内刊发布“三小”综合整治公告,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整治目标、整治要求和整治重点,畅通社会举报渠道,为“三小”综合整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摸底排查阶段(2022年9月初—2022年4月底)
1.许可登记。各县、区要运用大排查的有效数据,对原登记的小作坊、小餐饮生产经营户通过许可业务流程进行严格审查,做出准予许可、不予许可、需整改提升的意见,确定完成许可的工作计划。
2.整改提升。各县、区可通过打造“三小”示范店、示范街和“样板间”等形式,组织“三小”从业者现场观摩学习,增强从业者的直接感受,使他们学有榜样、干有目标。注重全面摸排,对需整改提升的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逐户提出整改提升意见,限定期限,指定专人帮扶,达到许可条件重新
启动许可流程予以许可,达到备案条件的予以备案。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或经反复整改后仍达不到许可要求的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坚决取缔。2022年4月底前各县、区应全面完成辖区内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的许可及备案工作。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依托监管信息平台,建立许可数据、日常监督检查数据、监督检验数据、整改及查处信息等内容完善的一户一档监管电子档案。各县、区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为基层一线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配备快检和移动执法设备,大力推行索证索票监管制度,确保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的产品质量和饮食安全。
3.定期通报。市创食安城办要通过定期通报,专项督查等措施,对各地许可备案工作进行督导,推动整治行动有效开展,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真正落实。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5月初—9月底)
1.开展专项清查。以清查小作坊食品为重点,对辖区内所有食品经营场所开展一次市场专项清查活动,加大对市场销售没有取得食品许可的、“三无”食品的查处力度,倒逼没有取得食品备案的小作坊尽快整改提升。
2.开展专项抽检。将“三小”食品监督抽检纳入年度抽检计划,把风险隐患高、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三小”食品作为抽检重点,使辖区可检品种的覆盖率达到100%以上,对监管对象每年快检不得少于1批次,对快检发现问题或潜在风险要一查到底。
3.开展集中整治。结合实际协调各方力量,有针对性的开展集中整治行动,重点从整治小作坊、小餐饮生产经营场
所布局混乱、物品摆放无序、环境卫生差、人员着装不整洁、相关证照不完善抓起,帮助引导从业者建立起相对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严格的操作规范,生产经营场地保持干净整洁有序,生产经营活动合法合规,产品质量安全有保证;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三小”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纠正以罚代管等行为,对屡查屡犯的依法从严查处,并列入“黑名单”,让群众看到政府监管食品安全的决心和效果。
(四)总结考核阶段(2022年10月初—12月底)
1.开展专项调查评估。开展专项调查评估,重点是对开展“三小”专项整治前后的政策实施效果、人民群众满意度、监管对象反馈意见开展调查研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取得真实有效的评估数据,为下一步政策调整奠定良好基础。
2.组织专项工作验收。由市创食安城办制定针对县、区的考核指标体系,将“三小”综合整治纳入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食品安全示范县和基层食品药品监管示范所等创建考核中,在各县、区目标责任考核中加大“三小”综合整治权重。把工作机构设立情况、业务完成百分比、业务档案质量、“三小”生产经营者报告事项及核查情况等作为重点考核内容,力求准确客观反映各县、区的工作实际。
3.召开总结表彰大会。结合考核验收情况,评选出优秀工作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县、区食安办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争取在制度建设上有新突破,建立适合本地实际的“三小”监管长效工作机制。
五、组织领导
成立开封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三小”治理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市“三小”综合整治工作。
组
长:郑中华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管坚勇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马瑰芳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刘
磊
市公安局副局长
闫
凯
市城管局副局长
刘秀明 市环保局副局长
刘双平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郭振启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王伟华
市市场发展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常工作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郭振启负责。各县、区要建立含同级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市场发展、城市管理等部门在内的工作机构,明确牵头负责单位,各业务归口科室,特别要明确信息化管理对口科室及负责人,便于应用信息化开展各项工作。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安排专项经费,按照市里安排的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不折不扣地完成任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
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区政府明确各自的职责范围认真履职尽责,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具体措施,加强联合执法。市食品药品监管、城管、市场发展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搞好配合协作,及时通报信息,切实下大力解决“三
小”监管盲区和死角。
(二)加强宣传,全民参与
各县、区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通力合作,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的作用,主动宣传,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的问题。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对提供有价值线索的按规定给予奖励,特别要重奖吹哨人,形成人人参与、全民共治的良好态势。加大信息公示和报告事项公开力度,建立方便快捷的公示内容展示平台,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力量,促使监管人员依法监管、“三小”从业者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对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由市创食安城办组织有关媒体进行宣传。
(三)加大沟通,畅通渠道
各县、区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市场发展、城管部门要确立一名联络人,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开展业务咨询、信息交流、问题研讨。综合整治中有关统计工作通过“三小”监管工作信息平台分级分类进行,不便于通过平台统计的数据或其它重大情况,各县、区要及时上报市创食安城办。
附件:“三小”治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
第5篇: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汇报
2022年**镇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汇报
**区**镇位于**市西南部、**区中部偏北,东临**镇、**街道,西接**、青浦**,南靠**,北邻**综合交通枢纽,是**商务区的第一辐射区。镇地域面积19.62平方公里,有8个行政村,56个居委会,人口约28.4万,全镇商业面积达180万平方米。是一个经济活跃、人流密集、流动人口多,拥有良好发展优势和潜力。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始终把保障食品安全作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民心工程来抓。2022年,我镇食品安全工作在市、区各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上级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区2022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府发[2022]4号)和《**镇2022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以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活动为契机,以实践教育活动为导向,扎实推进食品安全各项工作,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加强食品监管,深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坚决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今年以来,食品安全工作平稳,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为广大群众提供了安全放心的饮食消费环境,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现就**镇2022年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如下:
一、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食品安全组织机构网络 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构建食品安全责任网络。镇党委政府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镇长任组长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全镇56个居委8个村明确一名食品安全专干和一名信息员,配合做好全镇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和信息报送工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镇对各村、居委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二)加强组织协调,健全食品安全立体监管机制 年初我们召开镇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制定并下发《**镇2022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镇创建**市食品安全示范镇工作方案》、《**镇关于推行“一站三员”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配备3名食品安全专职人员和2名兼职工作人员,在全镇各村、居委成立食品安全工作站,并建立了189人的食品安全宣传员、协管员和信息员队伍,构建立体监管网络。年初,由于食品监管职能转变,工商局5名干部、质监局1名干部平移到**食药监所,进一步加强了我镇食品监管的力量。
(三)落实工作责任,签订居(村)委食品安全责任书 建立了食安委会议制度、食品安全信息报告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及报告制度、食品安全督查督办制度、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制度、食品安全绩效考核制度、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并将制度上墙公布。年初与各村、居委及镇管市场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签约率达100%。明确各村、居委及镇管市场等相关单位的监管责任,各村、居委书记及镇管市场负责人为该单位或部门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各村、居委及镇管市场充分发挥监管效能,营造出了我镇良好的食品安全工作环境,使我镇食品安全有了保障。
(四)加大经费投入,确保食品安全监管顺利开展 坚持重点工作重点保障的原则,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镇财政预算。目前,共拔付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和监管工作经费 万元,其中:宣传经费 万元,培训经费 万元,专项整治经费 万元,办公经费 万元,同时对涉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关费用做到实报实销,确保了全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宣传培训
(一)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维护群众食品安全为出发点,以增加强群众安全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为目的,紧紧围绕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多方位、多角度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食品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一是有效利用固定宣传栏、黑板报、发放知识宣传单等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二是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月、中秋、国庆节等节庆日为契机,搭建咨询服务台,为人民群众提供免费咨询服务;三是建立基层队伍,由镇食品安全检查及各村、居委联络员借工作检查和召开会议之机免费将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单发放到户;四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通过各种宣传形式,全面系统地介绍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安全知识,提高了群众的健康饮食安全意识和各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监管服务水平,为我镇更好地开展食品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利保障。
(二)强化培训深度,提高监管队伍的业务知识水平根据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各自监管特点,**食药监所先后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快检、抽检、食物中毒等业务培训8次,现场检查带教6次,以案说法,法制案件培训4次,投诉举报处置培训4次。使各监督员在较短的时间内业务能力得到了提高,逐步适应了食品生产、流通、餐饮三个领域的高强度高要求的监管需要。每月,社事办召开村、居委卫生干部列会,食品安全工作每次都是会议的重点。全年共召开各类食品安全相关会议18 次。通过培训,进一步明确了各自职责,提高监管工作队伍的业务知识水平,为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体系的建立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运用多种形式,落实食品安全宣传长效机制
食品安全的宣传工作除传统的印发宣传材料、举办培训讲座、媒介网络宣传外,上半年以“六进”为载体重点开展以下活动:一是食品宣传进农村活动,我们以农村办酒点为抓手,在农村办酒点开展等级评定,评定结果上墙公示。对从业人员发放培训合格证,凭证从业;全部办酒点参与家庭办酒保险;二是食品宣传进社区活动,对全镇63家村、居委,统一制作了食品安全工作站的“一站三员”制度牌,上墙公示接受监督。三是食品宣传进学校,我们结合区食安办统一发放学生餐垫为契机,制作1万张食品安全餐垫,分发到全镇所有小学学生手中;把学校食堂的全球眼接入镇食安办、镇教委电脑,实时了解各校食品安全状况;还在学校食堂推进健康食谱,不仅饮食要安全,而且饮食要健康。四是食品宣传进工地活动,我们在53号地块,向外来人员讲解食品安全,发放宣传用品,提高外来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五是食品宣传进企业活动,我们通过食品安全示范镇的创建,对全镇602家餐饮单位、1585家流通食品经营单位进行宣传,并按要求规范经营管理。六是食品宣传进机关,我们结合无烟机关的创建和健康机关食堂的创建,在食堂内建立食品安全宣传墙和食品安全宣传架,在机关内营造食品安全宣传氛围。上半年,我镇已开展“六进”宣传活动20余次,参与群众近万人次,受益群众10万人次,发放资料20000余份(件),宣传品13000余件。
6月12日,**区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在我镇文化广场隆重举行,今年的宣传主题是“尚德守法,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市食安办副主任、市食药监局副局长***,区委常委、副区长***,各局行、各街镇领导出席了此次活动,并在镇政府一号楼224会议室,召开了“**区2022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推进会”,有力推动了我镇的食品安全工作。
三、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一)规范种植、养殖(农委)目前---家种植户100%签订安全责任书、安全用药承诺书;---家水产品养殖户100%签订安全使用渔药告知承诺书;养殖场(户),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单位100%签订安全生产告知承诺书,探索地产蔬菜、淡水鱼可追溯到源头。
蔬菜生产规模化生产覆盖面提高到60%,农业标准化生产率达到60%以上,地产农产品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率达到40%。
规范畜禽养殖场,无违规使用农业投入品行为;辖区内无私屠乱宰及病死畜禽流入市场;发现问题能及时查处和上报。
(二)规范食品生产(食药监)
企业与监管部门100%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生产企业100%实行量化分级管理,A级企业不低于20%。未发生非法添加和使用回收食品作为生产原料的。
(三)规范食品流通(食药监)
企业与监管部门100%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超市主要食品可追溯,实行临保食品公示制度。实行量化分级管理,一类企业不低于20%。
(四)规范餐饮服务(食药监)
实行量化分级管理100%(持临时许可证和取得许可证未满一年的除外);实行监督公示比例不低于95%,评定结果为良好的不低于30%。企业与监管部门100%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餐饮单位开展规范化管理,无证餐饮纳入有效监管
四、重点工作
推进落实《**市食品摊贩经营暂行管理办法》,设置了固定区域、规定了固定时段供食品摊贩经营,建立完善了信息登记、集中管理等相关制度;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管理规范。
落实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上报、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制度,协助推进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的落实,对举报人实施奖励。落实《**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97号令)要求,加强餐厨废弃油脂的管理,废弃食用油脂产生单位申报率不低于90%,产生单位100%安装油水分离器等设施;产生单位与收运单位签约率100%。
组织开展对地下食品生产加工窝点查处;加强无证、无照食品经营单位查处,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推进标准化菜场建设,有追溯系统运行维护的工作方案,确保追溯系统(含触摸屏、电子秤)维护使用正常,实现标准化菜市场追溯系统终端使用率达100%。
五、专项整治
(一)运用监管网络,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目前我镇有流通环节经营单位(食杂店、超市、市场、熟食店)1585家。有餐饮服务许可证602家,其中社会盒饭、桶饭集体用餐3家,学校(幼儿园)食堂47户,大型饭店23户,公共餐饮513家,中心厨房 2 家,农村集体婚宴场所 14家。
我们利用食品安全基层监管网络,开展无证食品生产经营情况排查,共排查出无证餐饮和食杂店705家,进一步梳理了辖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为后期整治打下良好基础。同时,针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多次综合整治和联合执法。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烤鸭摊油烟扰民问题,给予了坚决取缔。对政协委员反映的**路沿街餐馆违法搭建、环境卫生等问题联合多部门进行排摸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近期又通过代表委员包干落实督查制度,不断消除油烟扰民行为,维护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震慑了食品领域违法人员,挤压了无证照、地下窝点的生存空间。
(二)落实规范管理,整合力量开展联合整治
紧紧围绕市委市府关于食品“三个从严”、“五个最严”的总体要求,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定期牵头组织联合执法,开展高风险场所、学校周边、农村食品安全等整治活动,严防各类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上半年共监督检查食品生产企业26户次,流通700户次,餐饮522户次,专项检查7次,通过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制发告知书72份,现场责令整改17户,立案调查106户,取缔无证经营户85户,取缔黑窝点7户,并对全镇14处农村固定办酒场所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目前已有10家被评为笑脸,半年以来共举办各类酒席269场次,就餐人数达到30余万人次,农村的婚丧喜筵大都在双休日和节假日举办,我们放弃休息,坚持做到每场办酒必检查,及时有效的监督检查确保了上半年农村办酒场所的安全、有序,至今未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故。在一系列的专项整治工作中,通过组织开展宣传引导、清理检查、核查整改等工作,提高了经营者的法律意识,提高了消费者的消费意识,营造了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为广大群众提供了健康保障。
(三)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保障机制
制定和完善了食品安全联席会议、重要信息通报、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督查督办、联合执法、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并结合大联动综合业务平台和**镇代表委员联系服务群众机制,妥善处置食品安全投诉举报。1至6月共受理投诉举报239件,查处率100%,办结率98.5%,其中获得无证餐饮信息105件,查处率100%,办结率88%。
六、创新亮点
七、明年打算
目前,我镇食品安全工作推进中最大的难点主要是无证餐饮整治和后续长效管理机制的落实。我镇有超过15万外来人口,低端无证餐饮有旺盛的消费需求。近年来,无证餐饮数量不断上升,针对无证餐饮的举报也大幅增多。我镇虽做了大量整治工作,但由于耗费人力物力成本大、执法程序较长、缺乏有力抓手等问题,无证餐饮整治取缔工作依然较为困难,并且无证经营花费少、成本低,很容易产生返潮现象,反复性较大。
明年,我们要抓住创建市级食品安全示范镇工作契机,攻坚克难。一是加强排摸,主动宣传。结合今年重点推进的人口调控工作与“美丽村庄”试点工作,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六进”活动,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公众知晓率要达到80%以上,对**地区602家餐饮单位和1585家流通食品单位制定规范标准,制度统一上墙公示。二是任务分解,落实责任。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加强食品安全成员单位横向联系,明确职责,充分发挥村居委新建立的“一站三员”监管网络作用,落实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及时上报。三是联动整合、重点整治。年初排摸的558家无证食品经营,到六月份增至705家,根据“总量控制,存量下降”的要求,明年要广泛开展联动整治,从源头上挤压无证餐饮的生存空间,特别是对食品“三黑”(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要予以坚决取缔。
示范镇的创建是一项综合性强、需要多头推进的工作,基层食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要保持好创建工作取得的成果,使食品安全得到全程监管和无缝监管,还需要我们长期不懈的努力。
**镇食安办 ****年*月*日
第6篇:五常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工作实施方案
五常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提升全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2022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四个最严”总要求,按照国家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和省、哈尔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以实现依法治理、守住安全底线、促进行业自律、推动产业发展为目标,以实施全程监管、问题导向、风险防控、共建共治为主要途径,以强化“四有两责”为抓手,加快建立信息化监管机制,着力提升食品安全问题治理能力,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大力扶持诚信企业,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引导食品行业向守法自律诚信转变,为社会和公众创造安全放心的食品安全环境,推动我市食品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落实到位,建立完善的责任体系和监管机制,监管人、财、物有效保障,检验检测、信息化建设等技术支撑能力切实提升。“四有两责”有效落实,实现网格化监管全覆盖,及时防控风险隐患。强化食品安全源头治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食品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食品行业守法诚信,食品产业良性发展,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底线。三年内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显示我市生产的食品安全状况较好,食品安全状况得到人民群众认可,总体满意度达到70%。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政同责,部门联动。坚持党委政府负总责,把创建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强化推进和督办,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坚持问题导向,务实创新。围绕食品安全监管全链条,以发现和整改突出问题为导向,结合实际,找准切入点,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监管的新思路、新机制和新举措,跟踪督办问题的整改和目标任务的落实,确保创建取得实效。
(三)坚持共建共享,创建惠民。把保障食品安全作为创建工作的首要任务,把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作为衡量和检验创建成效的根本依据,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实现食品安全监管的共治共建共享,切实让人民群众受益。
四、主要任务
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主要任务是: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着力夯实一个基础、打造二个平台、提升三项能力、实现四个强化,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食品安全风险,促进我市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一)夯实食品安全工作基础。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市发改局),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所占权重不低于3%)、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实施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市委组织部)。加大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力度,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市政府食安办)。党委政府定期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市政府食安委)。将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且根据工作需要逐步增长,其中,食品安全检验经费至少能够支持4份/千人口·年的检测样本量(不含快速检测),检测费用由市级财政承担(市财政局)。食品安全监管事权划分明确,无交叉重复或漏洞盲区。认真落
批名优食品品牌,加大对兼具我市地方特色食品和旅游食品特征的五常大米的规范和保护,提升竞争力(市市场局、市旅游局、市工信局、市商贸企业总公司)。
五、组织机构
为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成立五常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张英波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各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市政府食安委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耿军兼任,副主任由市政府食安委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六、工作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2022年2月-2022年6月
制定《五常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报哈市备案。成立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创建办)。召开动员大会,启动全市创建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6月-2022年12月
各成员单位全面推进落实创建工作。市创建办制定督查、暗访、通报、考评、验收、满意度调查等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定期对各成员单位创建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并委托第三方机构测评群众对当地食品安全现状的满意度。总结创建经验、公布相关信息,及时向哈市政府食安办和市政府报告。
(三)巩固提高阶段:2022年1月-2022年6月
针对工作重点和难点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回头看”,巩固创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各成员单位对照创建标准开展自查自纠,于2022年7月底前向市创建办报送工作总结、自评报告以及对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评报告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及主流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接受哈市市创建办组成考核验收组,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和省政府食安办验收细则,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问卷调查、明察暗访等形式进行考评验收。对在考评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成员单位限期整改,做好迎接考评验收的准备工作。
(四)考核验收阶段:2022年7月
按照哈市创建办统一安排,向省食安委报送工作总结和自评报告,申请对我市创建工作考核验收。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机制。建立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市政府食安办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市创建办定期督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坚持党政一把手抓创建工作,负总责,成立组织机构,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衔接和督办落实。将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专项方案,强化考核,对照国家创建标准,逐条逐项细化推进措施和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
(二)协作联动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坚持分工负责与统一协调相结合,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各相关部门要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党委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创建目标任务中属于项目实施的,责任单位要尽快制定具体方案和进度安排,尽早启动实施。属于部门衔接的,要加快厘清职责,杜绝监管断档脱节。属于行政执法的,要逐项制定具体工作步骤,细化、量化各项指标,确保落实到位。坚持牵头部门与责任单位相协调,坚持重点工作与日常监管相促进,坚持专项整治与长效机制相结合。市创建办要统筹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创建任务,确保创建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三)督查考评机制。将创建工作纳入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市创建办定期编发工作简报,加强对创建工作指导,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反馈创建工作信息,认真总结创建经验和做法,按时上报各阶段工作资料和进展情况。市创建办要根据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单位并签订责任状,每季度组织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总结阶段性工作,分析和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督办落实整改措施。
(四)投入保障机制。对创建工作所需人、财、物给予充分保障。配齐配强创建工作专(兼)职工作人员,形成“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创建组织体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将创建工作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五)宣传引导机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引导。培育创建特色和典型,形成可以推广的创建经验和监管模式,全方位、多层次地宣传报道。强化科普宣传。针对不同受众群体,普及听得懂、用得上的食品安全常识,提升群众自我保护能力和维权意识,通过科普做好正面引导和网络辟谣,提振食品安全信心。同时,要通过宣传,使群众正确认识所处的食品安全环境,了解创建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增进社会了解、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创建良好氛围。
(六)责任追究机制。对不履行创建责任,弄虚作假,或因推诿拖延,导致创建指标未按期完成,以及监管不力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进行责任倒查,并严肃问责相关单位和人员。对在创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五常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一、五常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英波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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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市工作汇报
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自查报告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自查报告供参考
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汇报材料
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