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化解 完成工作汇报(共5篇)

第1篇:全面完成农村“普九”债务化解工作

       自加压力 大胆实践

       全面完成农村“普九”债务化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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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来源: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网站

       (2022-11-15)

       新疆作为农村“普九”化债非试点省份,在国务院综改办的悉心指导下,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和精心组织下,自加压力,积极主动开展农村“普九”债务化解工作,于2022年5月底将15.5亿元的农村“普九”债务全部偿还完毕,成为全国第一个完成农村“普九”化债任务的非试点省份。根据会议要求,现将我区清理化解农村“普九”债务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面对农村“普九”债务数额大、时间久、化解难的问题,我区各级综改部门始终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研究制定化债措施,积极做好化债工作。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我区各地及有关部门都能够按照中央的要求和自治区党委的决定,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重视化解农村“普九”债务工作。自治区及时调整充实了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加强了领导。同时,自治区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化解农村“普九”债务工作的领导,把化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其他领导配合抓,建立领导责任制和部门分工负责制,明确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化债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工作进展情况,各地州市、县市区都进一步充实和加强了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为开展化债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结合实际,明确政策。第一,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文件精神。通过大会、培训等方式,组织各地及有关部门近500人认真学习《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开展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等中央文件,吃透精神,掌握要领,把握界限。第二,出台办法,统一政策。我区先后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化解农村普九债务实施方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审计厅关于做好化解普九债务审计实施方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制止农村义务教育新债工作的通知》等配套文件,统一了自治区清理化解农村“普九”债务的政策口径和操作步骤,为开展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各地根据实际需要,出台了债务公示、债务审核程序和制止新债等办法。第三,结合区情,做好衔接。根据我区前期工作开展情况,注意做好与中央政策的衔接工作,做到既符合中央的规定,又符合我区的实际。

       (三)自筹资金,积极化债。自治区财政克服困难,确定了区级财政拿大头、地县级财政拿小头的筹资原则,千方百计筹措偿债资金,为顺利完成全区农村“普九”化债任务提供了资金保障。在中央财政尚未拨付我区化债补助资金的情况下,我区各级财政筹措偿债资金15.5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财政筹措12亿元,占全区筹资总额的77%。针对南疆喀什、和田和克孜勒苏柯尔克孜三地州财政特别困难,难以配套投入的特殊情况,自治区对这三个地州及所属县市不要求其配套投入偿债资金,所需化债资金4.6亿元全部由自治区财政“兜底”,占全区筹资总额的近30%。

       (四)严肃纪律,把好三关。2022年以来,我区及时总结化债经验,按照中央政策,不断细化操作,环环相扣,严把“三关”,确保化债工作质量。第一,严把清理核实关。按照自治区确定的政策口径,自治区审计厅制定审计方案,组织全区三级审计机关,利用一个多月的时间对前期清理的债务数据集中开展了再审计,纠正了虚报、漏报、错报的现象。在此基础上,自治区综改办组织督查组,先后对全区15个地州市中的10个地州市及所属县(市、区)的债务清理核实及审计工作开展了重点督查,进一步提高了各地债务数据的准确率。同时,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监管系统”,对入网债务数据予以锁定,集中审核确认。最终确认,全区农村“普九”债务总额为15.5亿元,核减4.5亿元,核减率为22.5%。第二、严把偿债兑付关。为明确责任,自治区与各县市签订了偿债责任书,明确各自的筹资责任和化债时间。为减少支付环节疏漏,自治区要求各地对偿债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以县为单位召开现场兑付大会,将偿债资金直接支付到债权人手中。针对部分县市将偿债资金经过过渡账户兑付给债权人的问题,自治区及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度普九化债兑付工作的通知》、《关于提前做好2022年度普九债务兑付准备及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第三、严把制止新债关。为加强新债防控工作,自治区综改办会同教育厅、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制止农村义务教育新债工作的通知》,从严格控制债务总额、实行领导管控责任制、完善财务管理、强化民主监督、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五)三级联动,开展检查。为使我区化债工作达到国家的验收标准,做实做牢化债工作,从2022年3月起,我区采取“三级联动”,开展了全区农村“普九”化债检查工作。第一,制定检查办法。按照中央考核验收要求,我区制定下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关于开展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互查的通知》、《关于做好2022年度化解普九债务工作检查的通知》等文件,为开展检查和考核验收工作提供了依据。第二,组织互查培训。为提高检查质量,自治区综改办专门组织学习班,对检查组成员进行培训。编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考核验收工作手册》,并下发到各县,统一思想,明确工作要求。要求各县市自查面要达到100%,地州复查面要达到80%,自治区互查面要达到75%。第三,开展全面检查。为做好检查工作,自治区从各地州市县抽调人员,组织3批11个组56人次,历时45天,检查偿债资金兑付工作。

       (六)认真总结,全面推进。化解农村“普九”债务树立了政府的良好形象,拉动了内需,体现了民意,积累了丰富的化债经验。2022年上半年,我区专门对做好考核验收工作进行了部署。同时,要求各地不但要完成农村“普九”化债任务,还要高质量的通过国家验收。各县市要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对清理化解农村“普九”债务工作进行自查自验,重点检查国库集中支付、债权人申请、偿债资金支付审核、销号等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核对资金支付审核、债务台账信息和金融机构付款信息的一致性以及整理完善档案资料等。按照中央新的政策要求,我们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研究部署全面推进化债工作,尽快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

       二、主要成效

       通过一年多的实践,我区农村“普九”化债工作顺利完成。全区2万多农村“普九”债权人拿到了积欠多年的债款,他们通过感谢信、电话等方式表达了对中央和自治区化债政策的感激,化债所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果非常明显。

       (一)“救活”了债权人,维护了政府威信。我区农村“普九”债务积欠时间长,有的长达十多年,债务数额从几百元到几百万元不等。债务长期拖欠,给众多债权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困难和精神压力。通过本次化债,减轻了债权人的经济压力,“救活”了债权人,重塑了政府威信。喀什市第二建筑公司,1998年3月为市第三小学修建676.84平方米综合教学设施,合同造价37.2万元,到工程交工只支付了13.5万元工程款,其余工程款拖欠未付。多年来,第二建筑公司多次向学校、学校上级和有关领导反映,但一直未能解决。2022年12月26日,23.7万元欠款全部汇入喀什市第二建筑公司的账户上时,第二建筑公司负责人激动不已,他说:“感谢政府。这几年来企业运转日益艰难,这次实在没有想到国家能一次性将欠款全部还清,这二十余万元的资金对于我们企业来说是一笔救命钱,让我们的企业能够重新恢复经营,挽救了企业。政府是讲信誉的,我们以后要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保障了正常教学秩序。农村“普九”债务负债主体是乡村两级和学校,由于无力还债,产生了许多纠纷,严重干扰了正常的教学秩序,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债务化解后,干群关系更加融洽,农村社会更加和谐。乌苏市个体户彭玉祥,1998—1999年间以垫资方式先后为哈图布呼农场中学修建了花园、凉亭、旗杆、铁艺围墙等小型工程项目,合同造价为10.6万元,工程款一直未付。债务形成后,彭玉祥曾多次讨要欠款未果,无奈之下想采取过激行为,封锁学校大门。2022年7月自治区先后偿付其工程款4.24万元后,悬在他心中的一块石头终于落地了。2022年12月一次性偿付他剩余欠款6.36万元。他激动地说:“我的债务全部收回,我非常激动。今后我要更加关心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以感恩之心回报国家,回报社会”。

       (三)扩大了农村消费和投资,拉动了内需。我区的偿债资金集中在一个较短时间段内偿还,债权人手中有了一大笔“活钱”,对刺激农村消费、活跃农村市场起到了积极作用。据统计,债权人拿到偿债资金后,用于偿债和消费的数额占偿债资金的48.06%,用于投资的占48.69%,拉动内需作用明显。若羌县建筑商张建华同志收到偿债资金127.79万元后,有35%用于偿还工程材料欠款,50%用于投资,10%用于购买自用小轿车,5%用于储蓄;和硕县建筑商张四焕同志收到124万元偿债资金,全部用于投资建设和硕县祥瑞小区,为和硕县的建设做出了贡献。

       (四)锻炼了队伍,积累了经验。清理化解农村“普九”债务前,有关人员对农村“普九”债务清理、界定、录入、审核、兑付、建账、建档等工作流程不十分清楚。通过化债实践,基层干部和有关人员不仅熟悉了相关政策,掌握了工作流程,也带出了队伍,锻炼了干部,积累了经验。

       我区农村“普九”化债工作的顺利完成,为自治区顺利通过“两基”攻坚迎“国检”奠定了基础,为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和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积累了经验,探索了路子。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央有关要求,积极做好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及有关后续工作,巩固化债成果,为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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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县化解村级债务工作汇报

       县化解村级债务工作汇报

       县化解村级债务工作汇报

       县化解村级债务工作汇报 县共有12个乡镇,1个风景名胜管理区,185个村,万农户,农业人口万人,耕地面积万亩。底,我县村级债务总额万元,村平万元,人平元;村级债权总额万元,村平万元,人平元;债权、债务相抵,村级净负债总额万元,村平万元,人平元。沉重的村级债务成为当前困扰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几年来,县委、县政府不畏难、不等待、不观望,坚持把化解村级债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铺开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始终将化债工作纳入乡镇、村年度工作实绩考核范畴,化债工作取得一定成绩。截

       止目前,全县累计化解村级债务万元。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严格“五道程序”,清理锁定村级债务。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以下“五道程序”进行村级债务的清理锁定。一是清理摸底。对村集体所有债权债务进行彻底清查,逐笔登记。二是公示核对。以小组为单位公示债权债务摸底结果,同时入户核对。三是审查核定。对公示核对无误的债权债务,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确属村集体所有的债权和应承担的债务,由债权人、债务人、签证单位三方当场签订《村级债务核定书》和《村级债权核定书》,作为确认村级债权债务的依据和锁定村级债权债务的标志,同时进行第二轮公示。四是登记入帐。根据核定书,及时登记或调整账务。五是汇总上报。经过核定入帐后的债权债务,进行逐级汇总上报,并进行第三轮公示,作为考核化解村级债务工作的基准数字。

       二、采用“八种方法”,切实化解村

       级旧债。我们结合各地实际,依靠群众,大胆尝试,不断探索切实可行的化债途径与办法,积极稳妥地化解了部分村级债务。一是削减高息减债万元。对村集体所欠的民间高息借款,通过政策宣传,双方协商,比照金融部门规定的同期同档贷款利息进行结算换据。二是清理债权化债万元。对清理核定后的村级债权,根据不同对象和性质,区别对待,分别采取经济、行政或法律手段进行清收。对农户税费尾欠,根据其偿还能力,通过宣传教育和民主评议促其主动还款,不搞强行清收;对国家干部、村组干部、企事业单位的欠款,先宣传后强制,限期逐笔逐人清收。三是结对抵冲销债万元。对村集体与往来单位或个人形成的三角债,在做好工作,协商自愿的前提下,动员债权债务人自愿结对,协商互抵,从而冲销集体债务。四是划转债务万元。对不应由集体承担的债务及经清查不实的债务,落实责任人,从村集体债务中剥离或剔除。五是核销减免债务

       万元。对债权人已撤消、死亡或自动放弃追债要求的,按规定程序予以核销;对符合减免规定的税费尾欠以及确无还款能力的特困户、军烈属以及死亡绝户,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予以减免。六是盘活资产化债万元。对村组集体拥有的企业、土地、矿场、固定资产以及“四荒”资源,采取拍卖、租赁、承包等形式,综合开发利用,盘活存量资产,筹集资金用于还债。七是协议还债万元。对村组集体所欠财政、金融等部门的债务,暂无还债能力的,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制定还债计划,签订还债协议。八是其他措施化债万元。各地通过规范制度堵塞财务漏洞、清理审计账务严惩违规违纪行为、发展集体经济壮大村级经济实力等措施,节省和筹集资金用于还债。

       三、健全“四项制度”,坚决杜绝新债发生。一是推行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象集体举债、公益事业建设等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事,全部实行民主

       决策,坚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不由村干部或少数人说了算。同时对村级事务实行全过程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二是出台了《县农村财务“双代管”制度》。在完善和规范“村账站审”制度的基础上,全面推行“村级资金、账务委托乡镇经管站代管”制度。三是制订了《县农村财务管理制度》。统一规范了村级财务的预决算、资产管理、开支审批、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全面实行了村级招待费“零管理”、报刊订阅“限额制”等制度。四是建立村干部离任审计、责任审计和责任追究制度。村主职干部离任,必须接受审计。凡是违反规定,擅自借款发生的债务,按照“谁借款,谁负责偿还”的原则处理。对给村集体经济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通过建立和落实以上制度,从源头上防止新的债务发生。

       我县化解村级债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也面临一些实际情况和困难。一是负债

       面广。基本上村村负债,全县仅有5个村不负债;二是负债额大。村平负债万元,负债20万元以上的村有40个,负债最高的达55万元;三是债权清收难。村级绝大部分债权属外出户和困难户所欠,不仅清收工作量大,而且清收成本也大,同时目前政策规定暂缓清收;四是“普九”债务沉重。全县村级“普九”债务总额为万元,占总债务的%;五是集体经济脆弱。我县大部分村级集体经济属“空壳村”,靠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维持正常运转,根本无力还债,化债的困难相当大。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完善制度,探索和创新办法,积极稳妥地推进村级债务化解工作。

第3篇:县化解村级债务工作汇报

       县化解村级债务工作汇报

       **县共有12个乡镇,1个风景名胜管理区,185个村,8.05万农户,农业人口33.78万人,耕地面积20.58万亩。2022年底,我县村级债务总额2740.8万元,村平14.82万元,人平81.14元;村级债权总额1568.74万元,村平8.48万元,人平46.44元;债权、债务相抵,村级净负债总额1172.06万元,村平6.34万元,人平34.70元。沉重的村级债务成为当前困扰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几年来,县委、县政府不畏难、不等待、不观望,坚持把化解村级债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铺开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始终将化债工作纳入乡镇、村年度工作实绩考核范畴,化债工作取得一定成绩。截止目前,全县累计化解村级债务483.45万元。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xiexiebang.com文章-http://www.xiexiebang.com 找范文,到xiexiebang.com]

       一、严格“五道程序”,清理锁定村级债务。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以下“五道程序”进行村级债务的清理锁定。一是清理摸底。对村集体所有债权债务进行彻底清查,逐笔登记。二是公示核对。以小组为单位公示债权债务摸底结果,同时入户核对。三是审查核定。对公示核对无误的债权债务,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确属村集体所有的债权和应承担的债务,由债权人、债务人、签证单位(经管站)三方当场签订《村级债务核定书》和《村级债权核定书》,作为确认村级债权债务的依据和锁定村级债权债务的标志,同时进行第二轮公示。四是登记入帐。根据核定书,及时登记或调整账务。五是汇总上报。经过核定入帐后的债权债务,进行逐级汇总上报,并进行第三轮公示,作为考核化解村级债务工作的基准数字。

       二、采用“八种方法”,切实化解村级旧债。我们结合各地实际,依靠群众,大胆尝试,不断探索切实可行的化债途径与办法,积极稳妥地化解了部分村级债务。一是削减高息减债30.2万元。对村集体所欠的民间高息借款,通过政策宣传,双方协商,比照金融部门规定的同期同档贷款利息进行结算换据。二是清理债权化债130.66万元。对清理核定后的村级债权,根据不同对象和性质,区别对待,分别采取经济、行政或法律手段进行清收。对农户税费尾欠,根据其偿还能力,通过宣传教育和民主评议促其主动还款,不搞强行清收;对国家干部、村组干部、企事业单位的欠款,先宣传后强制,限期逐笔逐人清收。三是结对抵冲销债32.2万元。对村集体与往来单位或个人形成的三角债,在做好工作,协商自愿的前提下,动员债权债务人自愿结对,协商互抵,从而冲销集体债务。四是划转债务50.6万元。对不应由集体承担的债务及经清查不实的债务,落实责任人,从村集体债务中剥离或剔除。五是核销减免债务34.4万元。对债权人已撤消、死亡或自动放弃追债要求的,按规定程序予以核销;对符合减免规定的税费尾欠以及确无还款能力的特困户、军烈属以及死亡绝户,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予以减免。六是盘活资产化债38.8万元。对村组集体拥有的企业、土地、矿场、固定资产以及“四荒”资源,采取拍卖、租赁、承包等形式,综合开发利用,盘活存量资产,筹集资金用于还债。七是协议还债42.34万元。对村组集体所欠财政、金融等部门的债务,暂无还债能力的,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制定还债计划,签订还债协议。八是其他措施化债124.25万元。各地通过规范制度堵塞财务漏洞、清理审计账务严惩违规违纪行为、发展集体经济壮大村级经济实力等措施,节省和筹集资金用于还债。

       三、健全“四项制度”,坚决杜绝新债发生。一是推行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象集体举债、公益事业建设等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事,全部实行民主决策,坚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不由村干部或少数人说了算。同时对村级事务实行全过程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二是出台了《**县农村财务“双代管”制度》。在完善和规范“村账站审”制度的基础上,全面推行“村级资金、账务委托乡镇经管站代管”制度。三是制订了《**县农村财务管理制度》。统一规范了村级财务的预决算、资产管理、开支审批、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全面实行了村级招待费“零管理”、报刊订阅“限额制”等制度。四是建立村干部离任审计、责任审计和责任追究制度。村主职干部离任,必须接受审计。凡是违反规定,擅自借款发生的债务,按照“谁借款,谁负责偿还”的原则处理。对给村集体经济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通过建立和落实以上制度,从源头上防止新的债务发生。

       我县化解村级债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也面临一些实际情况和困难。一是负债面广。基本上村村负债,全县仅有5个村不负债;二是负债额大。村平负债14.82万元,负债20万元以上的村有40个,负债最高的达55万元;三是债权清收难。村级绝大部分债权属外出户和困难户所欠,不仅清收工作量大,而且清收成本也大,同时目前政策规定暂缓清收;四是“普九”债务沉重。全县村级“普九”债务总额为1317.76万元,占总债务的48.1%;五是集体经济脆弱。我县大部分村级集体经济属“空壳村”,靠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维持正常运转,根本无力还债,化债的困难相当大。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完善制度,探索和创新办法,积极稳妥地推进村级债务化解工作。

第4篇:县化解村级债务工作汇报

       县化解村级债务工作汇报

       县化解村级债务工作汇报

       县化解村级债务工作汇报

       县共有12个乡镇,1个风景名胜管理区,185个村,万农户,农业人口万人,耕地面积万亩。底,我县村级债务总额万元,村平万元,人平元;村级债权总额万元,村平万元,人平元;债权、债务相抵,村级净负债总额万元,村平万元,人平元。沉重的村级债务成为当前困扰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几年来,县委、县政府不畏难、不等待、不观望,坚持把化解村级债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铺开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始终将化债工作纳入乡镇、村年度工作实绩考核范畴,化债工作取得一定成绩。截-,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止目前,全县累计化解村级债务万元。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严格“五道程序”,清理锁定村级债务。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以下“五道程序”进行村级债务的清理锁定。一是清理摸底。对村集体所有债权债务进行彻底清查,逐笔登记。二是公示核对。以小组为单位公示债权债务摸底结果,同时入户核对。三是审查核定。对公示核对无误的债权债务,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确属村集体所有的债权和应承担的债务,由债权人、债务人、签证单位三方当场签订《村级债务核定书》和《村级债权核定书》,作为确认村级债权债务的依据和锁定村级债权债务的标志,同时进行第二轮公示。四是登记入帐。根据核定书,及时登记或调整账务。五是汇总上报。经过核定入帐后的债权债务,进行逐级汇总上报,并进行第三轮公示,作为考核化解村级债务工作的基准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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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级旧债。我们结合各地实际,依靠群众,大胆尝试,不断探索切实可行的化债途径与办法,积极稳妥地化解了部分村级债务。一是削减高息减债万元。对村集体所欠的民间高息借款,通过政策宣传,双方协商,比照金融部门规定的同期同档贷款利息进行结算换据。二是清理债权化债万元。对清理核定后的村级债权,根据不同对象和性质,区别对待,分别采取经济、行政或法律手段进行清收。对农户税费尾欠,根据其偿还能力,通过宣传教育和民主评议促其主动还款,不搞强行清收;对国家干部、村组干部、企事业单位的欠款,先宣传后强制,限期逐笔逐人清收。三是结对抵冲销债万元。对村集体与往来单位或个人形成的三角债,在做好工作,协商自愿的前提下,动员债权债务人自愿结对,协商互抵,从而冲销集体债务。四是划转债务万元。对不应由集体承担的债务及经清查不实的债务,落实责任人,从村集体债务中剥离或剔除。五是核销减免债务-,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万元。对债权人已撤消、死亡或自动放弃追债要求的,按规定程序予以核销;对符合减免规定的税费尾欠以及确无还款能力的特困户、军烈属以及死亡绝户,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予以减免。六是盘活资产化债万元。对村组集体拥有的企业、土地、矿场、固定资产以及“四荒”资源,采取拍卖、租赁、承包等形式,综合开发利用,盘活存量资产,筹集资金用于还债。七是协议还债万元。对村组集体所欠财政、金融等部门的债务,暂无还债能力的,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制定还债计划,签订还债协议。八是其他措施化债万元。各地通过规范制度堵塞财务漏洞、清理审计账务严惩违规违纪行为、发展集体经济壮大村级经济实力等措施,节省和筹集资金用于还债。

       三、健全“四项制度”,坚决杜绝新债发生。一是推行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象集体举债、公益事业建设等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事,全部实行民主-,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决策,坚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不由村干部或少数人说了算。同时对村级事务实行全过程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二是出台了《县农村财务“双代管”制度》。在完善和规范“村账站审”制度的基础上,全面推行“村级资金、账务委托乡镇经管站代管”制度。三是制订了《县农村财务管理制度》。统一规范了村级财务的预决算、资产管理、开支审批、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全面实行了村级招待费“零管理”、报刊订阅“限额制”等制度。四是建立村干部离任审计、责任审计和责任追究制度。村主职干部离任,必须接受审计。凡是违反规定,擅自借款发生的债务,按照“谁借款,谁负责偿还”的原则处理。对给村集体经济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通过建立和落实以上制度,从源头上防止新的债务发生。

       我县化解村级债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也面临一些实际情况和困难。一是负债面-,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广。基本上村村负债,全县仅有5个村不负债;二是负债额大。村平负债万元,负债20万元以上的村有40个,负债最高的达55万元;三是债权清收难。村级绝大部分债权属外出户和困难户所欠,不仅清收工作量大,而且清收成本也大,同时目前政策规定暂缓清收;四是“普九”债务沉重。全县村级“普九”债务总额为万元,占总债务的%;五是集体经济脆弱。我县大部分村级集体经济属“空壳村”,靠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维持正常运转,根本无力还债,化债的困难相当大。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完善制度,探索和创新办法,积极稳妥地推进村级债务化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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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工作的汇报

       汶上县关于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债务

       化解工作的汇报

       为深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工作,推动我县义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清理化解乡村债务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8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开展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2‟70号)和全国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清理核实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工作,目前债务数字已锁定,计划在2022年底前化解完毕。现把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清理核实的基本情况 2022年我县按照《关于开展清理核实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22‟18号)有关规定,认真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清理核实工作,基本摸清了债务底数。省市有关部门对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债务进行了审计复核,并对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对应债权人情况逐笔进行了确认登记,建立了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监管系统。经核实,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债务余额为3628.43万元,其中:债务本金3563.73万元,贷款利息64.7万元。债务组成结构按照用途分类,基

       本建设负债3420.16万元,教学设备购臵形成的负债202.87万元,其他负债5.4万元。按照债务来源分类,国内银行贷款23.38万元,银行金融机构贷款174.85万元,工程单位垫款2162.25万元,教职工借款83.25万元,其他个人借款354.45万元,其他应付未付款765.55万元,贷款利息64.7万元。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清理核实工作,牵涉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涉及到各方面的利益,如果工作措施不力,工作方法不当,势必会引发各方面的矛盾。为此,县政府高度重视,研究成立了汶上县清理核实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县长任组长,财政、教育、监察、审计、农业、人行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债务清理核实工作的督导、债务审核、数据录入和汇总上报,同时明确了各专业组的工作范围和职责。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明确了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本乡镇的债务清理核实工作。县乡两级专门工作机构的成立,为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广泛宣传发动,明确工作目标

       召开全县清理核实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动员会议,印发了《汶上县清理核实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实施方案》,对清

       理核实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的指导思想、清理核实范围、方法步骤及清理核实工作中需要把握的有关政策界限均作出了明确要求,对各乡镇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明确相关政策和具体要求。

       (三)统一政策界限,严格工作程序

       我县清理核实工作,坚持以账簿为依据,以债务债权单位的承诺和有关证明材料为附证,以项目学校为主线,以各乡镇财税所、经管站、教办为责任主体,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债务项目的审查核实方面,具体采取了如下措施:

       1、直接认定法。对账面记录清楚、手续完备的债务,通过查看债务发生、付款等资料,直接认定。

       2、债务对接法。对债权人和债务人不能直接对应的债务,采用“对接法”。在确定首次借款是义务教育债务借款的基础上,从最初借款开始清理核对,按转借款时间的先后衔接起来,并查看相应支出,核实无误后按不大于首次借款本息总额予以认定。

       3、债务削减法。对向银行和其他单位、个人借款形成的债务,采用“削减法”,实行本息分离,不将利息转本金,并将利息控制在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之下,减少利息支出,严格控制债务规模。

       4、倒挤法。对工程决算书、购臵合同,手续比较完备,但债务余额没有体现在账面上的债务,采用“倒挤法”,以决算数或合同数额减去历次还款数额,计算确定债务余额。

       5、调查法。对于提供的资料比较齐全,但存在疑问的债务项目,通过调查有关债权人、证明人、实地查验后,予以认定或否定。

       6、佐证法。对账面未登记但事实存在的债务,通过查看有关旁证材料,进行认定。如有上访记录或法院判决书的债务项目。

       同时,按照我县清理核实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实施方案的要求,为防止农村义务教育债务虚报和漏报,确保清理核实质量,在清理、审核、锁定债务过程中,坚持程序、过程和结果“三公开”,经过清理的债务情况要进行公示,统一了债务公示格式,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同时要求各镇、村、学校把公示结果拍照存档。

       (四)严肃工作纪律,强化责任意识

       债务清理核实工作,范围广,时间跨度长,再加之以前各乡镇、村、农村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在债务认定上难度很大,如果有些虚假的债务项目被认定了,不但不能客观真实的反映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情况,而且会造成套取国家资金、私设“小金库”等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也势必给今后的债务化解工作带来隐患。为此,我们在清理核实过程中,进一步严肃了工作纪律,明

       确了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债务清理核实结果的真实完整。

       一是对于清理核实地每一个债务项目,必须附有债务人、债权人、项目实施学校提供的相关证据,相关当事人签字认可、书面承诺,每一笔债务项目须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的证明人,并出具证明材料。

       二是针对未入账的“白条”债务,明确规定各乡镇财税所、经管站、教办为责任主体,项目填报人为第一责任人,填报人对上报债务项目的真实性负全责,并填写保证书,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未填写保证书的项目,县审核组一律不予受理。通过这一做法,大大增强了每个填报人责任意识,收到了积极的效果,经统计,这类未入账的白条债务最初上报2000多万元,最后审核认定402万元,核减掉80%。

       三、化债总体规划和资金来源

       (一)总体规划。全县化解农村“普九”债务工作2022年底完成。其中,2022年计划化解 2177 万元,占债务总额的60%;2022年计划化解 1451 万元,占债务总额的40%。

       (二)资金来源。县财政要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资金,为切实化解债务提供财力保障。偿债资金主要从以下渠道筹集:一是统筹安排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以及省财政下达的化解债务补助资金;二是从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其他基金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

       偿债;三是通过盘活闲臵校产筹集偿债资金;四是通过统筹有关非税收入途径筹集偿债资金;五是社会和民间自愿捐资赞助的偿债资金。

       四、化债资金管理及工作程序

       (一)偿债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偿债资金纳入县级财政专项中央政府资金特设专户统一管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对银行贷款、单位借款、个人借款和工程欠款等债务,由县财政从特设专户直接支付到债权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二)严格审批制度,规范偿债资金支付程序,建立债权人申请制度和偿债资金拨付审核制度。对于应偿还债务,由负债学校或单位根据清理核实情况开具偿债资格证明,债权人持偿债资格证明、有效证件、银行账户等材料,向县教育部门提交偿债申请。县教育部门要认真审核债权人资格及其申请偿债资金,及时批复债权人偿债申请,对债权人申请进行备案,并将审核批准后的债权人申请报送县财政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下达支付指令。对债务人的偿债通知,县教育部门的审核意见和县财政部门的支付指令实行主要负责人签发负责制。与偿债资金支付有关的手续要全部建档,妥善保管。

       (三)明确偿债的优先顺序。在偿债时要坚持“四个优先”,即优先偿还逾期债务(指已过归还期限的债务),优先

       偿还对教师、学生家长和工程队的债务,优先偿还因病致贫、遭受灾害的农村债权人的债务,优先偿还债务本金。对于尚未到期的债务,要耐心向有关各方做好说服工作,争取在此次化债工作中提前清偿。对于债务各方执意不愿提前清偿的债务,要预留足资金,待债务到期后及时予以偿还,不得再形成新的拖欠债务。

       (四)实行偿债销号制度。依托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监管系统建立债务偿还台账,逐笔登记债务偿还信息,做到偿还一笔、登记一笔、销号一笔。同时,已销号的债务要通知学校等有关单位,及时做好相应的账务处理。

       (五)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化解债务程序和计划化解债务情况都应在对应的乡镇、村和学校等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债务发生时间、用途、数额、债权人、债务人、举报电话和受理部门以及有关政策规定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六)妥善处理“白条”等财务不规范问题。原则上,在发生债务时已作为原始凭证入账,且有当事人双方及相关证人签字确认的“白条”,经过清理核实和公示无异议后,可将其视同合法债务凭据。其中,已审核确认可视同合法债务凭据且属基础设施建设维修等项目的“白条”,需到税务机关开税务发票(应纳税款含在偿债资金本金中,不再另行计算),并连同“白条”一并作为偿债的依据。对公示中有

       异议的“白条”,根据公示情况认真进行再次核实,不符合规定的,予以剔除。对为骗取政府偿债资金而伪造“白条”和做假账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经济责任,涉嫌犯罪的,将其移交司法机关。

       (七)建立健全债权债务资料。对每位债权人每笔债务的原始资料进行复印,建立从债务的形成——往来款项——多头付款——实际欠款余额等一系列完备的债务资料,并由债权人对已支付的款项进行确认,由所属乡镇政府、财政所、经管站对已付款项进行确认,避免因多头付款而造成债务不实的事例发生,确保学校管理债务与债权人债务余额相符,所有债务资料由县教育局归档。

       五、新债产生的原因及影响

       随着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不断完善及“普九”债务的逐步化解,教育投入不断增加,经费保障水平将会得以大幅提高。但是由于我县属经济欠发达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础薄弱,基本建设任务大,内部配套设施匮乏。为改善办学条件,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水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近几年相继实施了危房改造、学校布局规划调整、校安工程、标准化学校建设等建设项目,使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得到了根本性的改变。但是在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物质条件得到迅速改善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农村义务教育负债,这已经成为制约农村义务教育可持续发展的“瓶颈”。据

       统计,截至2022年底,全县新形成的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总额2655.9万元,其中基本建设形成的债务1806万元,设备购臵形成的债务381.4万元,小型维修等其他方面形成的债务468.5万元。

       (一)基本建设规模大,是形成新的义务教育债务的直接原因。由于我县多年来农村义务教育基础薄弱,“普九”期间建设的校舍普遍设计标准低,部分校舍还存在结构缺陷,实施危房改造及校安工程的任务繁重,新建项目多,标准高,投入资金量大,所需资金则由省、市、县、配套完成,而县、乡财政财力拮据,配套资金有限,建设项目又要按期完成,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普遍的做法只能是想方设法赊欠工程款,导致旧债未还又添新债。

       (二)内部配套设施投入的增加,是产生新的义务教育债务的重要因素。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原本匮乏的教学仪器设备已远远不能满足现代教育教学的需要,实验室、微机室、图书室、校园网络等硬件建设已经成了当务之急,财政对教育的投入目前无法满足教育事业发展的需求,学校的硬件投入只能靠举债来实施。

       六、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的几点建议

       (一)政府牵头,规范程序,合理处置布局调整的教育闲置资产,增加偿债资金来源。在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中教育闲臵资产处臵方面,建议出台有关文件,按照国家关于行

       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加快农村教育闲臵资产的处臵。将农村撤并学校的闲臵资产进行处臵变现,所得资金应全部或大部分用于偿还学校债务。同时,适当考虑村民的前期投入,合理分配收益。

       (二)多方努力,积极配合,共同营造推进农村教育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在当前农村教育发展过程中,需要社会各方面、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索债强迫学校停课、将师生逐出校门、封堵学校教学生活用房等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并严肃处理。各部门要以教育发展的大局为重,关心支持教育事业,积极为教育事业发展“减负”。不向学校乱收费、乱摊派,努力减少不必要的检查评比,不给教育增加额外负担。

       (三)开源节流,避免浪费,加强教育自身的资金管理。 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合理安排各类学校办学规模。要发挥有限资金的最大效益,确保教育经费的有效使用。坚决制止新债务的发生。同时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农村中小学不得举债建设”的规定,建立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解决校舍维修改造资金需求问题。建立和完善科学规范的决策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盲目搞建设、上项目、借新债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坚决制止发生“一边清理老债、一边产生新债”的现象。

       七、村级社会服务需求与供给情况

       (一)我县广大农民对政府和社会服务的要求非常迫切,内容也具有广泛性和多层次性,当前农民需求最强烈最现实的社会服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改善生活环境。广大农民迫切希望改善居住条件、生产生活环境,改变脏、乱、差的状况,提供便利的交通设施,优质的供电、供水、通信等服务。

       2、农副产品销售服务。他们希望帮助销售产品,建立农副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帮助农民直接销售产品尽量拓宽销售渠道。

       3、农民信息服务。农产品价格、生产资料价格信息、致富信息、打工信息、种植业结构调整信息、农副产品销售信息。

       4、农业科技服务。希望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多提供一些“特色”科技服务,如特色种植业、特色养殖业、绿色食品等,据此调整自己的产业结构,提高农业效益。

       5、农用物资服务。希望政府和社会采取措施从根本上解决农用物资,特别是化肥、种子等乱涨价的问题;进一步加大打假、打劣的工作力度,认真查处坑农、害农等违法、违纪案件,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

       6、法律服务。外出打工、经商的农民希望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社会能够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

       7、社会保障服务。迫切需要改善农村就医条件,亟需

       加强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逐步解决农民看病难的问题;希望提供农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全覆盖,逐步提高保险比例。

       8、政策服务。希望加大惠民政策投入力度,提高粮食直补、家电下乡、农机补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资金扶持力度。

       (二)县政府和村级组织在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村和谐发展方面提供了以下社会服务: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我县计划完成97个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力争用3-5年的时间基本完成。今年,全县已开工建设新型农村社区26处,整合村庄158个,涉及人口近20万人。目前已竣工住宅楼117栋,80多万平方米,完成投资10.92亿元。积极推动城乡一体的交通、通讯、光纤、能源、给排水、环保等建设,着力改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和环境脏、乱、差状况,形成县城、乡镇、农村社区等不同层次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网络,不断缩小城乡基础设施配套的差距。继续实施“村村通”工程,加快城乡一体化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重点加强农村供水、供电、供气、通信、信息等网络建设和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公共设施的城乡对接和共享。新型农村社区配套同步建设包括社区管理、文化大院、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民政救助、社区警务、生活(生产)资料超市等一体的社区服务中心,有效改善了农村

       生产生活条件。

       2、加快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围绕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大力实施惠民行动,着力构建惠及全民、富有特色、功能配套的公共服务体系。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整合优化城乡教育资源配臵,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现免费义务教育。健全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完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促进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基础网络、公共资源的共联共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达到99.51%。加大对农民的就业培训,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转移15万多人。建立新型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低保、五保和困难群众救助全覆盖。农村低保覆盖率达100%、五保集中供养率达80%。

       3、坚持发展现代农业,努力促进农民增收。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坚持市场拉动、示范带动,以发展高价值农业、现代设施农业、生态观光农业、循环节能农业为目标,大力推进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开发利用沼液沼渣,推广绿色、有机、高价值作物种植,形成以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为重点的现代农业生产体系,促进农民收入快速增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实现农业、工业、旅游三产互动,促进农民身份逐步向产业农民、技术工人、农村经纪人、商人转变,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4、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农村特别是新型农村社区党组织建设,健全了农村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重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议事制度等,积极推进村务公开,确保群众满意。通过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强化更广泛的村民自治,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深入调查了解群众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所想、所需、所盼、所求、所忧、所虑,搭建干群共建新农村建设的良好平台,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人心。

       目前,各级政府和村组织社会服务供给水平在逐步加强,仍然无法满足农民的全面需求。农业基础设施供给不足,如农业机械化水平偏低,交通和通讯设施落后;许多地方的水利设施因维修经费短缺,丧失了抗灾抗旱的基本功能。公共卫生医疗供给不足,质量相对低下,农村公共卫生基础设施不齐全,农民“看不起病”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新农村建设资金严重不足,财政投入力度有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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