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幼儿园乱收费自查报告
幼儿园乱收费自查报告
教育乱收费问题是教育工作的基本问题,上级会针对幼儿园每个学期的各项收费情况进行公示,查出具体的收费明细,谨防乱收费现象,下面是这篇幼儿园乱收费自查报告
幼儿园乱收费自查报告
为了迎接本次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我园根据上级的有关精神和要求,成立了收费自查领导小组。针对本学期的各项收费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其具体情况如下:
一、收费情况:
1、保教费:我园根据市局所核准,每人每月收取350元,没有出现多收或少收行为。
2、伙食费:每人每月收取180元。伙食费我园由后勤统一管理,设立了伙食费台帐,专款专用。每学期结算一次,将收支情况定期向家长公布,便于家长监督。
3、接送费:上学期接送费每人每月收取80元。由于油价不断提高,加之维修费用过大,一直是处于亐损状态。后经长安各民办幼儿园提议,报请教办同意:本学期的接送费由原来的每人每月80元提高至100元。
4、课本资料费:按实价每人每学期收取120元。
5、园服费:冬装每套60元,秋装每套40元,夏装每套30元。是由家长根据情况自愿订购。
二、退费情况:
幼儿园的生源主要是来至外地打工人员的子女,因此流动性较大,经常有中途退学现象。我园根据这一情况,制定了相应的退费制度:
1、凡入学幼儿,学杂费一学期一次性交清者,因特殊情况中途退学,退还尚未读完整月的保教费、伙食费、接送费。不足一月的则按实际天数退还伙食费、接送费。
2、幼儿病假、事假连续一个星期者,退还伙食费、接送费。
3、国家所规定的法定假日,均按实际天数退还伙食费、接送费。
我园经过教育收费自查领导小组查实,没有发现违规行为。请上级领导核查!
第2篇:严禁幼儿园乱收费自查报告
幼儿园严禁乱收费自查报告
治理幼儿园乱收费,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和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本质要求。为从根本上扭转幼儿园乱收费现象,规范收费行为,纠正教育行业不正之风,树立良好行业形象,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及范围
本责任书的责任对象:幼儿园。
二、责任内容
1.本单位治理乱收费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健全,制度、措施规范,每学期有自查总结或报告。
2.幼儿园非义务教育阶段严格按照规定范围、标准收费,坚持收费一生一票制度,填写的内容规范、准确。
3.严格按照上级教育部门制定的幼儿园教学用书目录征订幼儿园学生用书,不允许目录以外的用书进入幼儿园,无强制给学生订购资料和其它学具等现象。
4.严格代收费管理工作,禁止任何部门和单位向幼儿园“搭车收费”。
5.无自立收费项目或自行提高收费标准现象。
6.使用规定收费票据。
7.定期向家长和学生公布收费项目标准和收费依据,建立永久性收费公示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无投诉现象发生。
三、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
将本责任状执行情况列入2022年年终幼儿园考核之中,对不履行职责,导致在责任范围内发生严重乱收费问题,群众意见大,影响教育系统行风评议者,将实行“一票否决”制,同时,年终考核将视为不合格幼儿园。追究幼儿园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附则
签定本责任书的责任人如有工作变动,继任者承担本责任书的责任。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分管领导签名:
幼儿园园长签名:
2022-9-26
第3篇:乱收费自查报告
乱收费自查报告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工作,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从大局出发,从小处着手,开展了一次彻底的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
一、提高认识,成立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学校行政班子认真学习了教育局的通知后,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这次检查很有必要也很重要。因此,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教育收费自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马爱萍(第一负责人。负责学校教育收费自查工作的安排部署、督查。)
副组长:程林华(直接负责人。负责本次自查工作的日常事务。)成 员:史云玲、陈月琴、藏梅兰、张海霞、张艳(直接负责人。分别负责一至六年级各班自查情况的收集、督查工作。)
二、自查工作程序。
本次自查工作首先由各班开展认真的自查自纠,将有关情况向分管人员汇报,分管人员在此期间要进行严格督查,然后由学校自查领导小组复查。
三、自查情况。
1、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
2、学校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补习班、培训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现象。
3、学校严格执行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不存在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的现象。
4、不存在将捐资、赞助等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5、没有违规举办“校中校”或“校中班”
6、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四、一如既往,继续规范教育收费。
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认真加以巩固,加强对学校广大教职工的思想
教育,加强领导,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华南小学
乱收费自查报告
华南小学20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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