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重大事项报告执行情况汇报
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执行情况汇报
2022年,我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以廉洁从政为重点,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了制度落实,监督到位。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截止目前,我镇没有领导成员参与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没有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没有领导干部因公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没有出现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没有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等情况。
二、主要做法
一是抓学习,确保思想认识到位.认真系统的学习了有关规定、制度和办法,通过学习,统一了全体领导成员的思想,提高了认识。我们感到,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规定》,是从制度上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对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思想作风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教育学习,全体领导成员遵守规定的自觉性得到明显加强;二是抓规范,确保落实措施到位。为了维护《规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我们把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同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相结合,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相结合,同各项考核相结合,班子成员之间能够相互提醒,互相诫勉,无论是主要领导还是分管领导,都能自觉向党组织汇报,自学接受全体机关干部的监督;三是抓职能,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充分发挥纪检组织的职能作用,加强了对领导成员家庭状况、八小时外生活情况的了解,强化了纪检小组的教育职能、监督职能,采取民主生活个人报,民主测评群众讲的办法,杜绝了漏报、不报等现象的发生。
三、下步打算
2022年,我镇将按市纪委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大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规定》的执行力度,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执行《规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始终不一地把执行《规定》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以廉政建设的高标准,促进我镇各项事业的发展。
第2篇:重大事项请示汇报
重大事项请示汇报
【篇1: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事项的管理工作,确保主管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特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使人人明确责任,保证文秘资源网安全、和谐、全面地发展。
一、报告内容
1、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重要事项及完成情况; 2、总经理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4、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
5、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
6、领导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情况; 7、需要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和要求
1、*******全体员工要执行每项工作报告回音制度,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又报告,保证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实行逐级报告制度。请示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
3、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宜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报告; 4、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紧急报告,无论什么时间,必须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报告主管领导,一般事故要及时(4小时内)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 6、报告事项由受理人审批或请示有关领导后审批。急事及时批复,其它事项三天内批复。特殊情况或按规定需要上报事项由总经理会议研究确定。
三、纪律与监督
1、上级负责人对下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属自身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答复或处理,自身难以决断的,要及时上报,因自身答复不及时或处理不当或应上报而没上报的,造成后果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 2、报告对象必须及时按要求如实报告,并严格按批复意见办理,办结后将办理情况向受理人写出书面汇报或口头汇报。未按要求报告或未按批复意见办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3、对一些影响*******全局的突发事件,本部门或当事人无论什么原因,没有及时上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追究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4、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由质检部负责督办。并按有关要求,该上报的要及时上报。每半年检查一次执行情况,并写出书面报告。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2: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一、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主要事项 1、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重要活动;
2、社区矫正对象发生的脱管、漏管、非正常死亡及重新违法犯罪等重大问题;
3、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发现有可能引起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重大纠纷;
4、在综治维稳工作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涉毒、邪教等影响社会治安和稳定的事宜;
5、司法所干部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
6、涉及敏感保密工作内容的新闻宣传及外界参观等事项; 7、其他重大紧急情况。
二、请示、报告的方法 1、电话报告:
对矫正对象发生的脱管、漏管、非正常死亡及违法犯罪问题;工作人员发生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工作中发生的其它重大紧急情况,可先电话上报。
2、书面请示、报告:
除上条情况,须以书面形式进行请示。重要活动、新闻宣传、外界参观等事项,必须在拟办活动的五个工作日前报批。
三、责任追究
凡不经请示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具体责任人和主管领导者的责任。
对矫正对象中发生的脱管、漏管、非正常死亡、违法犯罪等问题隐瞒不报的,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篇3: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制度】
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制度(讨论稿)
为规范学校管理,促进上下沟通,及时稳妥地处置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促进学校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一、须请示的事项
1.教职工评先选优、聘称评审、人事安排、党员纳新、优质课公开课人选确定、教辅材料征订等
2.中考招生、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大学生自主招生推荐、学生借读、插班、休学、转学、退学、毕业证发放、学生党员纳新、违纪学生处理等
3.各类收费、支出、物资采购、工程建设、资产处置、校舍租赁以及公章使用等
二、须汇报的事项
1.偶发突发事件,尤其是涉及师生人身安全,如食物中毒、学生离校出走、学生群架群殴、校内意外人身伤害、交通事故等情况; 2.校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学生严重违纪事件;全体教职工在校内外发生的涉及刑事或治安调查处罚及违纪的事件;
3.其它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及校园稳定、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重大情况;
4.教职工及学生的各种原因死亡事件。
三、请示汇报程序
1.请示汇报的事项要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报办公室统一转呈校长。 2.偶发突发的涉及师生人身安全的事件,必须在得知事件发生后立即电话上报,1个小时内写出材料上报,并跟踪掌握事态进展情况和处置情况,随时书面续报,直到事情处理完毕。3.其它报告事件,需在事件发生后3天内上报。
四、有关要求
1.学校各部门主要负责领导要对请示汇报信息负责,以实事求是为原则,确保报告及时准确。对迟报、漏报、瞒报信息使学校不能及时准确掌握情况,影响对重大情况和事件及时妥善地进行处置,甚至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根据《莱州一中管理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部门领导责任。
2.各部门要经常了解和分析存在影响稳定的重点和热点问题,排查安全隐患,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把工作做在前头,把问题解决在萌牙状态,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确保学校稳定和校园安全。 1
第3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畅通全校党政决策渠道,提高学校管理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的水平,保证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重大事项的范围:
1、学校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令法规,以及上级党委和行政部门的决议、指示的意见、措施和办法。
2、学校的办学思想、办学原则和教育教学中的重大问题。
3、学校的发展规划、学年和学期工作计划。
4、学校各项改革方案、素质教育重大事项以及教研科研重大事项。
5、学校人事、机构设置,人员调整。
6、学校重大人事问题的决定,含中层领导干部的推荐和聘用,学校教职工的调配。
7、学校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
8、学校年度财务预、决算,含重大财务收支项目及重大经济活动。
9、学校重大基建、维修工程项目的确定和预算、工程验收,重要设备、器材的购置和变动。
10、教职工的奖惩。含各种奖励方案的制定以及各种先进的选举。
11、其他应由领导集体议事决定的事项。
二、学校重大议事应遵循的原则、决策程序:
1、主管或分管领导依据主管或分管工作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所需商讨重大事项。
2、校长组织校务领导委员会形成初步决策议案。
3、通过教代会,党员大会或意见箱,收集师生反馈的意见。
4、校长组织校委会成员在教代会评议的基础上,形成新的议案。
5、校务民主监督小组对整改后议案进行审核。
6、通过教代会、公开栏、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向师生公开或公示。
7、经公开或公示,确定无异议后,由校务委员会形成最后决议。
8、经一至七项程序后,交办主管部门实施。
第4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职责和程序,加强内部管理,控制经营风险。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部门分管领导、子公司总经理为重大事项报告的负责人,负责与公司的联络,各部门、子公司办公室或类似机构为重大事项报告的责任部门,发生重大事项前,应先向公司投资管理部进行通报,并经公司同意后才能实施。
第三条 投资管理部部长为公司接收信息的联络人。部门分管领导、子公司总经理负有向公司投资管理部报告其所知悉的重大信息的义务。部门分管领导、子公司的总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在第一时间负责上报工作。
第四条 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应根据其任职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内部信息上报制度,以保证其能及时的了解和掌握有关信息。
第五条 相关负责人以及因工作关系了解到公司应披露的信息的人员,在该信息尚未公开披露之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六条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向公司投资管理部报告的有关信息包括:(一)发生或拟发生以下重大事项,包括: 1、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3、提供财务资助; 4、提供担保; 5、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1 6、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7、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8、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9、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10、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11、发生重大诉讼和仲裁(采取 12 个月累计计算);
12、重大购销合同,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 万元;
13、拟变更募集资金使用范围;
14、公司或者证券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交易行为。
上述“购买或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二)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上市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
1、上述重大事项;
2、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3、销售产品、商品; 4、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5、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6、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7、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1、直接或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 4、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1)(2)、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直接或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第1、2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自然人,视同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1)、因与上市公司或者关联人签署协议或者作出安排,在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者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上述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规定情形之一的;
(2)、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上述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规定情形之一的。
(三)出现下列使公司面临重大风险的情形: 1、发生重大亏损或遭受重大损失;
2、发生重大债务、未清偿到期重大债务或者重大债权到期未获清偿; 3、可能依法承担重大违约责任或者大额赔偿责任; 4、计提大额的资产减值准备;
5、公司决定解散或者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被依法责令关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6、公司预计出现资不抵债(一般指净资产为负值);
7、主要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或者进入破产程序,公司对相应债权未提取足额坏帐准备;
8、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 9、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10、出现影响股东权益的重大信息;
11、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四)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变更子公司名称、子公司章程、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等;
2、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 3、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4、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辞职或发生变动; 5、生产经营情况或者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产品价格、原材料采购价格和方式、营销战略或法律、法规、规章发生重大变化等);
6、发生重大灾害、安全事故等事件,将对子公司造成损失的;
7、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8、获得科研成果、重大奖励及大额政府补贴等额外收益,或转回大额资产减值准备或者发生可能对子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9、报告人认为有义务报告的其他情况。
(五)子公司召开有关重要会议文件、定期报表:
1、子公司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等重要文件,以及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
2、子公司的季度和月度报告,包括营运报告、产销量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向他人提供资金及对外担保报表。
(六)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内部重大信息报告程序
第七条 部门分管领导、子公司的总经理为重大事项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子公司还应指定联络人,负责向公司投资管理部报告与报备。重大事项报告负责人对重大事项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第八条 部门分管领导、子公司总经理在知悉重大事项当日,以电话、传真或邮件等方式向公司董事会报告有关情况,同时责成联络人填写重大事项报告单,由子公司总经理签字加盖公章,并附相关依据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与该信
4 息相关的协议或合同、政府批文、法律、法规、法院判决及情况介绍等,报送投资管理部。
第九条 根据涉及金额和风险大小不同,投资管理部交由公司不同级别机构进行初审和出示意见,投资管理部将公司意见以书面文件形式下发给相应部门和子公司。
第十条 部门分管领导、子公司将重大事项信息形成重大事项报告单提交至公司后,如需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协调和组织公司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信息对外披露事宜。
第四章 重大内部信息的报告责任
第十一条 责任人应严格履行本制度所列各项报告义务,任何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和事项,造成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公司董事会将追究责任人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本制度第三条所述负有重大信息报告义务的人员,应认真、负责地传递本制度所要求的各类信息,对重大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违反本制度的规定,未履行相关职责,视为违反岗位职责,由公司董事会秘书根据具体情况向董事会或公司内部相关部门提出追究其责任的处理建议。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和修订。第十五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5篇:重大事项零报告,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重大事项零报告,模板
篇1:信访稳定工作信息零报告(模板)
信访稳定工作信息报告表
填报单位:(盖单位公章)
注:
1.报送时间:每天下午15:30前(周末以手机短信形式报告信息)。
2.报送方式:以公司内部消息系统报送扫描件。签发人为单位党委或行
政主要负责人。
篇2:XX年信访工作考核自评上报表
XX年度卫生计生信访工作考核自评表
单位: 上报时间: 年 月 日
篇3:换届日零报告文件
(非正式文)
关于做好换届期间违纪举报、异常异动情况和网络舆情“日零报告”工作通知
扶组通字[XX]10号
各乡镇党委:
为全面了解掌控气换届期间违纪举报、异常异动情况和网络舆情,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换届平衡顺利进行的各种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问题,切实做到预防在先、防范在前、全程监控、及时处理,按照省委组织部明传电报(吉组明字[XX]15号)的要求,现就我县做好换届期间违纪举报、异常异动情况和网络舆情“日零报告”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告内容
乡镇党委遇有下列情况必须上报:
1.当日受理的违反换届纪律举报;
2.违反换届纪律行为以及换届工作中的异常异动情况;
3.与本地换届相关的网络负面舆情和有害信息;
4.其它需要报告的情况。
二、报告方式
采取“日零报告”与“重大问题直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日定时汇总相关情况,填写《换届期间违纪举报、异常异动情况和网络舆情日零报告表》(以下称《日零报告表》)并上报。当日没有任何情况的,也要在《日零报告表》“具体内容”栏目写“0”字并上报。乡镇党委收到线索清晰、内容具体、性质严重、反映强烈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违反换届纪律的举报,要及时向县委组织部直接报告。
三、报告时间
“日零报告”制度从XX年5月3日起开始执行。乡镇党委向县委组织部报告时间为每个工作日16时前。节假日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后首个工作日要将节假日期间情况一并报告,特殊情况可随时报告。“重大问题直报”应随时发现,即时报告。
四、工作任务
1.乡镇党委要设立专门举报电话(秘书室电话),安排专人值守,保证24小时有人接听。
2.乡镇党委要及时发现换届中出现的异常异动情况,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
3.乡镇党委要指定1人(组织委员),专门负责“日零报告”工作,汇总各类举报信息并及时上报。
五、有关要求
1.乡镇党委要高度重视,把“日零报告”制度作为全面了解掌握换届情况的重要措施,务求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2.乡镇党委要如实报告情况,对存在漏报、瞒报、虚报情况的,将给予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各乡镇党委请于4月28日下班前将举报电话值守人员和“日零报告”专报人员的姓名、职务信联系方式报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干部监督室电话:5872228;重大问题直报电话:;
附:1.举报电话值守和“日零报告”专报人员姓
名表;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2.换届期间违纪举报、异常异动情况和网络舆情日零报告表。
共扶余县委组织部
XX年4月26日
附件1:
举报电话值守和“日零(来自: 小龙 文档项零报告,模板)报告”专报人员表
单位:
注:备注中请标注是值守人员还是专报人员
:重大事 网
村级重大事项工作汇报
重大事项自查报告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条例
重大事项报告工作岗位职责
村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