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事故善后处理
5·15重大交通事故发生以来,窑上乡得到了上级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各方面力量的援助,高效有序地开展了抢险救助工作和善后安抚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此次事故造成的损失,稳定了死、伤者家属情绪,确保了社会稳定。按照“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宗旨,积极采取措施,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并力争解决好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同时,针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隐患和不足,认真分析和研究,找准症结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排除隐患,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一、善后安抚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副书记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善后安抚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善后安抚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制定善后安抚工作方案,明确各成员单位责任,确保善后安抚工作有序进行。
(二)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及时召开乡党政班子会议和乡村干部会议,安排部署善后安抚工作。
(三)慰问安抚,稳定情绪。由班子成员带队,多次到死者、伤者家中及伤者治疗医院进行慰问安抚,并搞好包车人的思想动员工作,动员其到各死、伤者家中进行慰问,学校也明确了教师包户安抚死、伤者家属中在校就读学生,并配合搞好所包户的学生家属安抚工作,确保稳定。与都匀市石龙乡搞好对接,对甲壤村死者家属进行安抚。
(五)统计情况,协调安排。搞好相关数据(寿衣寿木等下葬准备情况、现有人口数、劳动力数量、生产生活物资等)统计,及时汇报,作好协调和安排,确保安葬物资及时到位。
(七)多方奔走,寻找帮助。乡党委、政府多方筹措资金物资、协调劳动力对死伤者家属的生产生活给予必要的支持,帮助死伤者家属度过难关,得到县委、县政府以及县民政局、县审计局、教育局、林业局、公路管理段、人行、县计生局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积极向县民政局申报死伤者家属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县境内31户21名死、伤者家属均纳入农村低保户,协调都匀市石龙乡将3户14名死者家属纳入农村低保户,每人最低的年低保金500元以上,最高的达600元以上;死者家属每人已领到5000元的补助款和1000斤大米的物资,伤者家属已领到1000元的护理费;教育局每户在校生家属补助300元;邀请吃酒的户主也给受伤户500元、死者家属1000元的补助;目前,县司法局已协调保险公司对伤者500元、死者1000元的赔付。
(八)积极协调,搞好维权。引导和帮助死、伤者家属根据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乡党委、政府积极协调司法等部门无偿提供法律援助。于2022年6月4日下午,召开死、伤者家属会议,州交警队和司法局领导结合交通肇事案件办理的程序和渠道,分别对死、伤家属如何维权进行了讲解和现场解答,有效疏导群众的情绪。
二、工作措施
(一)通过协调司法部门5.15事故作出法律判决。针对5.15发生的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给我乡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很大的损失,也给死伤者家属带来了沉重的打击。乡党委、政府通过申请法律援助,协调司法部门免费为伤残人员进行伤残鉴定,通过法律手段为5.15重大交通事故作出了事故责任的认定和判决。
(二)积极为遇难者家属给予生活上的关心。针对生活上的困难,除了乡党委、政府的关心外,乡班子成员以包户的方式,每人联系2到4户,经常到死、伤者家给予精神的安抚和经济上不低于100元的慰问;春节期间还协调上级有关部门得到大量物资分发到死、伤者家里,确保遇难者家属能顺利度过春节等。
(三)积极帮助遇难者家决生产上的困难,争取上级党委、政府及农业扶贫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给予适当政策、资金倾斜;特别是当前农忙时节,除动员村“两委”干部、广大党员和群众给予临时帮助外,乡政府安排每户300元现金以解决缺乏劳动力的问题,每户各1包尿素和硝铵解决肥料不足的问题,尽全力帮助受难群众度过难关。
(四)积极为伤者解决医疗费用问题,采取各级政府帮扶一点、民政医疗救助一点、合作医疗报销一点、医院减免一点解决,让伤者在医院里安心治疗。
三、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 5.15血的事故教训给了我们全乡人民沉重的打击,为进一步强化我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解决我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突出问题,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是对过往的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及“三无”车辆上路现象进行排查整治,我乡采取了以下一系列措施:
(一)加强领导。乡调整加强了工作领导了领导小组,制定各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强化宣传,落实措施,重点区域重点防守,责任到人,财政到位,严防死守,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再发生。
(二)加强重视。乡党委政府把道路交通安全列为党委政府重要会议日程,在干部职工例会上强调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与日常工作同开展,每季度与交通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制度针对我乡道路交通形式研究开展下一步工作措施。
(三)抓住重点。根据有关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黔南州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办法》,制订道路交通管理实施方案和有关制度,建立防控网络和道路交通协会,配备乡交通协管员和村协管员,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力度。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与整治、明确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强化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危险路段是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
(四)明确职责。与各村“两委”、各工作部门签订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要求各村、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定期协商,联合办案,严厉打击交通安全管理过程中的违法违章行为,整治各项交通安全隐患。与机动车辆车主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强化车主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五)加强宣传。经常组织驾驶员、全体乡村干部职工学习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或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采取发放资料、张贴标语、设立警示牌等方式,向车主和群众大量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的知识。利用赶场天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播放警示教育片。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牌4块,张贴悬挂标语50余幅,书写永久性标语10幅。利用群众办酒的机会向群众或户主宣传严禁包乘违法违章车辆,外出包车要向上级有关部门请示按有关手续办理。
(五)加强学生教育。到学校对学生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讲座,让学生从我做起,乘车或行走遵守交通规则,向家长、身边的亲人和朋友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充分发挥学生的影响力。
(六)搞好排查治理。经过5.15事故以后,由派出所民警与昌明交警中队交通协管员加强对我乡通乡的公路和通村公路过往的机动车辆进行严格监查;领导小组成员和各村“两委”对通乡通村公路进行道路隐患进行排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治理,不能治理的报请上级有关部门解决。
四、进一步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排除整治工作
组织乡、村干部及国土所、派出所等相关部门人员,经常深入各村寨开展的安全隐患排查活动,每个月至少一次。排查内容包括乡范围内的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安全、建筑工地、地质灾害、消防、危险化学物品和烟花爆竹、民爆器材、食品、山塘水库安全等十个方面。
经排查组人员深入各村寨、各隐患点上排查,我乡在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地质灾害、食品、山塘水库等方面存在安全隐患。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乡党委、政府及时召开会议,提出整改意见,并明确了整改责任人。对需要上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帮助解决的隐患问题,乡党委、政府以请示、报告等书面形式向县委、县政府及交警、农机等部门反映,积极争取帮助和支持,力争早治理早消除隐患,以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开展治理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车违法载人专项行动
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全监局、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农机局关于立即开展治理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违法载人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乡党委政府将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2名,每天对过往车辆进行巡查。积极配合公安、交警、农机等部门搞好对违法拼装和改装拖拉机的排查和治理、两年及两年以上未检拖拉机和达到报废条件的拖拉机排查和造册登记、农机驾驶人员和农机操作人员造册登记以及对拖拉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法载人的整治等工作。经过道路交通协管员的日常监管和我乡领导小组的定期和不定期隐患排查与治理及宣传,人民群众对道路交通安全的意识得到了提高,我乡境内没有再出现农用车违法违规载人的现象。
六、切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
严格按照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黔南州人民政府令》,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等制度,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落实各部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修改完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工作组,充实工作人员,积极引导道路交通安全协会的建立,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
七、急需解决的问题
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中,排除隐患需要上级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
1、通乡公路方面。铁厂至窑上镶边公路弯多、弯长、弯急、坡陡、路窄,需进行加宽并油路改造,危险路段警示标志、增设防护栏,防护石墩等。
2、通村公路方面。茶山村谷纪关小桥出现断裂;锅厂到茶山小桥出现桥面毁坏,右边没有护拦;大塘村长寨对面的公路自通路以来每年都在大面积的塌方。这些问题给过往的行人、牲畜、车辆造成生命财产带来安全隐患。我乡财政紧张每年仅2万余元的税收,需要上级财政及交通部门给予立项改造。
八、下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建设。针对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继续争取交通部门给予大力支持,在2022年实施铁厂至窑上镶边公路的加宽油路改造项目;设置必要的警示标牌,配合交警部门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管。
(二)加大监管。针对我乡地处边、少、贫的乡镇和交通闭塞的问题,督促派出所坚持每天上路加强对过往车辆的查处。乡交通工作领导小组每月进行至少一次以上隐患排查,防控网络要切实履行好职责作好监控。
(三)加大投入。针对存在的安全生产各方面隐患,由于我乡是纯农业乡,财政困难,将采取几个“一点” 的方式,积极争取上级各有关部门支持,组织群众投工投劳,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的整治力度,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四)强化宣传。在今后工作中强化安全生产有关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培训,继续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
(五)强化行动。今年是“安全生产年”,随着第八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我乡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贯穿“三项行动”的始终,切实加强“三个建设”,落实“两个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乡村安全生产防控网络,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等各项安全工作社会化管理进程。
第2篇:某公司某事故善后工作情况汇报
XX公司“XX”交通事故善后
处置工作情况汇报
XXX运管局:
XX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XX公司XXXXX号客车在XX至XX(XX高速XXkm+XXm)处,发生一起导致X人死亡、X人受伤的较大交通事故。经上级主管部门精心组织和公司全力配合,事故处置工作已完成,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事故发生接警后,公司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公司董事长XXX和分公司负责人XXX立即赶赴现场,同时公司自筹资金并及时联系保险公司前往医院对伤者及死者家属进行慰问、安抚。成立事故调查组,全面核实受伤人员、遇难者的基本情况,制定事故善后处理方案。二、在XX、XX两地政府的协调下,积极救治伤员、安抚遇难者家属。经过XX医院、XX医院、XX医院的精心救治,X名受伤乘客已康复出院。遇难者后事及家属也得到妥善解决安排。
三、事故医疗、善后费用及损失:(1)、伤员救治医疗费用共计XX万元;(2)、X名乘客受伤赔偿金共计XX万元;(3)、X名死者死亡赔偿金共计XX万元;(4)、此次事故直接造成经济损失XX万元。四、事故产生费用已由公司和保险公司共同进行支付与赔付,其中保险公司实际已经支付医疗费用、伤者赔偿金、死者赔偿金共计XXX万元。公司在保险公司总赔偿金赔付范围外又多垫付XX万元。五、“XX”事故发生后,公司接受了由XXX安监事故调查组的调查。XXX安监部门依法分别对公司管理直接责任人(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分公司经理)处以罚款已如数上缴。对公司处以XX万元的罚款,总公司已先行支付医药费XX万元,分公司更无能力缴纳XX万处罚金额,造成不能按时上缴罚金,因此又被XX安监部门加处罚款XX万元。公司面对XX万元巨额罚款,于XXX年X月X日上缴了XX万元处罚金后,恳请XXX安监局与XXX安监局进行协商,要求减免部分处罚金额,同时公司作出承诺,剩余处罚金分期缴纳,时限为XX年。六、针对“XX”事故,肇事驾驶员已被公司解聘,肇事车辆至今未恢复营业。同时XXX道路运输管理局对我公司作出暂停办理业务的决定,又于XXX年X月将我司纳入联合惩戒“黑名单”。
“XX”事故给社会及公司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为及时将公司移除联合惩戒“黑名单”,重新树立公司形象。进一步强化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切实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公司主要负责人积极参加“安全生产领域惩戒诚信教育及信用修复专题培训”,组织召开“XX”事故警示专题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专题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安全生产自纠自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加强驾驶员安全培训学习,提升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发展。
第3篇: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
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
第一条 发生事故应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工作,成员组成应当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车队有关负责人员组成。
第二条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第三条 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负责事故调查的车队指定。事故调查组组长主持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第四条 事故调查组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明事故发生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第五条 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行技术鉴定。必要时,事故调查组可以直接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
第六条 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
未经事故调查组组长允许,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
第七条 事故调查组应当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应当 包括下列内容:(一)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二)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三)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四)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五)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第八条 事故调查报告报送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后,事故调查工作即告结束。事故调查的有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
第九条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发生,应当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 事故发生,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公司和
第4篇:事故善后处理承诺书
事故善后处理承诺书
事故这种事不能保证不会发生,我们应该知道的是当事故发生后事故善后处理承诺书该怎么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以下这篇来自管理资料下载网分享的事故善后处理承诺书范文。事故善后处理承诺书:交通事故善后处理协议书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于XX年XX月XX日驾驶渝XXXXX与乙方发生交通擦挂,造成乙方右脚受伤。事后甲方积极负担乙方住院期间的医药治疗费,经治疗乙方的伤情已基本痊愈。本着合理、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自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所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已由甲方全部承担。协议签订之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前期发生的任何费用。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医药费、护理费、生活补助费、误工费、后续医疗费等补偿金合计2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圆整)。三、签订此协议后,甲乙双方就此次交通事故的问题已经全部解决完毕。今后双方互不追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四、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五、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后发生法律效力。甲方签字:乙方签字:年月日
第5篇:交通事故善后处理协议书
交通事故善后处理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于XX年XX月XX日驾驶渝XXXXX与乙方发生交通擦挂,造成乙方右脚受伤。事后甲方积极负担乙方住院期间的医药治疗费,经治疗乙方的伤情已基本痊愈。本着合理、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自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所实际发
生的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已由甲方全部承担。协议签订之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前期发生的任何费用。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医
药费、护理费、生活补助费、误工费、后续医疗费等补偿金合计2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圆整)。
三、签订此协议后,甲乙双方就此次交通事故的问题已
经全部解决完毕。今后双方互不追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四、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
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五、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
双方明白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由甲乙
双方签字后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第6篇:生产安全事故善后制度
阳罗洲镇生产安全事故善后制度
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进一步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生产安全事故定义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
二、事故等级划分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
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事故报告
(一)报告程序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政府和安监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1.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2.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3.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
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
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二)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它应当报告的情况。
四、事故的救援
(一)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在进行事
故逐级上报的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或立即启动事故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安监站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其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二)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继发事故,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将受伤或中毒人员用适当的方法和器具搬运出危险地带,并根据具体情况施行急救措施。在医务人员未赶到现场前,现场人员不得停止对伤害人员的抢救和护理。
(三)情况较轻者,现场人员可采用妥善办法将伤害人员迅速护送到公司医务室进行救护。情况严重者,要立即送医院救治。
(四)事故发生后,要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要做出标志,绘制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
五、事故调查处理
(一)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由相应级别政府组织调查处理,政府有关领导、部门以及事故发生单位要做好积极配合工作。
(二)无论发生什么级别的生产安全事故,镇政府都要
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分管安全的领导负责组织,调查组由政府有关领导、安监站、有关部门以及事故发生单位组成。
(三)事故调查的成员要求:应当具备有事故调查所需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调查组职责有:查明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害情况、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总结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四)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5.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事故调查报告报送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后,事故调
查工作即告结束。事故调查的有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
六、事故责任赔偿
(一)事故直接损失包括原材料损失、成品(半成品)损失和设备损失,原材料和成品(半成品)损失按市场销售价格计算,或按其实际单位成本计算。
(二)产量损失是从事故发生时起至恢复正常生产时止,按日计划产量计算的总损失量。设备修复后因生产能力降低而减产部分可不计算在内。产量损失费按单位成本不变价格计算。
(三)事故损失总金额为直接损失费与产量损失费之和。
(四)损失产量计算方法:停车设备台数×停车时间(小时)×设备小时计划产量(吨)。
(五)产量损失金额:损失产量×产品单位成本(不变价格)。
(六)伤亡事故损失统计因负伤累计休工天数折合金额,按企业职工平均日工资乘以休工天数。
(七)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2.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
3.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八)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2.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3.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4.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5.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6.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九)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1.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2.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3.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4.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十)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
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2.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3.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4.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七、事故责任追究
(一)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有关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
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2.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3.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的;
4.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三)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四)为发生事故的单位提供虚假证明的中介机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及其相关人员的执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参与事故调查的人员在事故调查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对事故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事故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
2.包庇、袒护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或者借机打击报复的。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故意拖延或者拒绝落实经批复的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的,由监察机关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本制度规定的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和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八、事故教训总结
根据搜集调查取证材料,事故调查小组应及时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议。确定事故的性质、事故的原因(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基本原因)估量事故损失并针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讨论,查找应吸取的教训和总结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应采取的防范措施。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阳罗洲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
第7篇:活动方案之事故善后工作方案
事故善后工作方案
【篇1:事故善后处理】
一、善后安抚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副书记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善后安抚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善后安抚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制定善后安抚工作方案,明确各成员单位责任,确保善后安抚工作有序进行。
(二)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及时召开乡党政班子会议和乡村干部会议,安排部署善后安抚工作。
(三)慰问安抚,稳定情绪。由班子成员带队,多次到死者、伤者家中及伤者治疗医院进行慰问安抚,并搞好包车人的思想动员工作,动员其到各死、伤者家中进行慰问,学校也明确了教师包户安抚死、伤者家属中在校就读学生,并配合搞好所包户的学生家属安抚工作,确保稳定。与都匀市石龙乡搞好对接,对甲壤村死者家属进行安抚。
(五)统计情况,协调安排。搞好相关数据(寿衣寿木等下葬准备情况、现有人口数、劳动力数量、生产生活物资等)统计,及时汇报,作好协调和安排,确保安葬物资及时到位。
(七)多方奔走,寻找帮助。乡党委、政府多方筹措资金物资、协调劳动力对死伤者家属的生产生活给予必要的支持,帮助死伤者家属度过难关,得到县委、县政府以及县民政局、县审计局、教育局、林业局、公路管理段、人行、县计生局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积极向县民政局申报死伤者家属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县境内31户21名死、伤者家属均纳入农村低保户,协调都匀市石龙乡将3户14名死者家属纳入农村低保户,每人最低的年低保金500元以上,最高的达600元以上;死者家属每人已领到5000元的补助款和1000 斤大米的物资,伤者家属已领到1000元的护理费;教育局每户在校生家属补助300元;邀请吃酒的户主也给受伤户500元、死者家属1000元的补助;目前,县司法局已协调保险公司对伤者500元、死者1000元的赔付。
(八)积极协调,搞好维权。引导和帮助死、伤者家属根据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乡党委、政府积极协调司法等部门无偿提供法律援助。于2022年6月4日下午,召开死、伤者家属会议,州交警队和司法局领导结合交通肇事案件办理的程序和渠道,分别对死、伤家属如何维权进行了讲解和现场解答,有效疏导群众的情绪。二、工作措施
(一)通过协调司法部门5.15事故作出法律判决。针对5.15发生的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给我乡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很大的损失,也给死伤者家属带来了沉重的打击。乡党委、政府通过申请法律援助,协调司法部门免费为伤残人员进行伤残鉴定,通过法律手段为5.15重大交通事故作出了事故责任的认定和判决。
(二)积极为遇难者家属给予生活上的关心。针对生活上的困难,除了乡党委、政府的关心外,乡班子成员以包户的方式,每人联系2到4户,经常到死、伤者家给予精神的安抚和经济上不低于100元的慰问;春节期间还协调上级有关部门得到大量物资分发到死、伤者家里,确保遇难者家属能顺利度过春节等。
(三)积极帮助遇难者家决生产上的困难,争取上级党委、政府及农业扶贫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给予适当政策、资金倾斜;特别是当前农忙时节,除动员村“两委”干部、广大党员和群众给予临时帮助外,乡政府安排每户300元现金以解决缺乏劳动力的问题,每户各1包尿素和硝铵解决肥料不足的问题,尽全力帮助受难群众度过难关。
(四)积极为伤者解决医疗费用问题,采取各级政府帮扶一点、民政医疗救助一点、合作医疗报销一点、医院减免一点解决,让伤者在医院里安心治疗。
三、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
5.15血的事故教训给了我们全乡人民沉重的打击,为进一步强化我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解决我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突出问题,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是对过往的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及“三无”车辆上路现象进行排查整治,我乡采取了以下一系列措施:
(一)加强领导。乡调整加强了工作领导了领导小组,制定各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强化宣传,落实措施,重点区域重点防守,责任到人,财政到位,严防死守,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再发生。
(二)加强重视。乡党委政府把道路交通安全列为党委政府重要会议日程,在干部职工例会上强调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与日常工作同开展,每季度与交通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制度针对我乡道路交通形式研究开展下一步工作措施。
(三)抓住重点。根据有关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黔南州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办法》,制订道路交通管理实施方案和有关制度,建立防控网络和道路交通协会,配备乡交通协管员和村协管员,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力度。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与整治、明确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强化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危险路段是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
(四)明确职责。与各村“两委”、各工作部门签订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要求各村、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定期协商,联合办案,严厉打击交通安全管理过程中的违法违章行为,整治各项交通安全隐患。与机动车辆车主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强化车主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五)加强宣传。经常组织驾驶员、全体乡村干部职工学习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或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采取发放资料、张贴标语、设立警示牌等方式,向车主和群众大量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的知识。利用赶场天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播放警示教育片。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牌4块,张贴悬挂标语50余幅,书写永久性标语10幅。利用群众办酒的机会向群众或户主宣传严禁包乘违法违章车辆,外出包车要向上级有关部门请示按有关手续办理。
(五)加强学生教育。到学校对学生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讲座,让学生从我做起,乘车或行走遵守交通规则,向家长、身边的亲人和朋友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充分发挥学生的影响力。
(六)搞好排查治理。经过5.15事故以后,由派出所民警与昌明交警中队交通协管员加强对我乡通乡的公路和通村公路过往的机动车辆进行严格监查;领导小组成员和各村“两委”对通乡通村公路进行道路隐患进行排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治理,不能治理的报请上级有关部门解决。
四、进一步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排除整治工作
组织乡、村干部及国土所、派出所等相关部门人员,经常深入各村寨开展的安全隐患排查活动,每个月至少一次。排查内容包括乡范围内的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安全、建筑工地、地质灾害、消防、危险化学物品和烟花爆竹、民爆器材、食品、山塘水库安全等十个方面。
经排查组人员深入各村寨、各隐患点上排查,我乡在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地质灾害、食品、山塘水库等方面存在安全隐患。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乡党委、政府及时召开会议,提出整改意见,并明确了整改责任人。对需要上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帮助解决的隐患问题,乡党委、政府以请示、报告等书面形式向县委、县政府及交警、农机等部门反映,积极争取帮助和支持,力争早治理早消除隐患,以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开展治理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车违法载人专项行动
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全监局、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农机局关于立即开展治理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违法载人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乡党委政府将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2名,每天对过往车辆进行巡查。积极配合公安、交警、农机等部门搞好对违法拼装和改装拖拉机的排查和治理、两年及两年以上未检拖拉机和达到报废条件的拖拉机排查和造册登记、农机驾驶人员和农机操作人员造册登记以及对拖拉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法载人的整治等工作。经过道路交通协管员的日常监管和我乡领导小组的定期和不定期隐患排
查与治理及宣传,人民群众对道路交通安全的意识得到了提高,我乡境内没有再出现农用车违法违规载人的现象。
六、切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
严格按照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黔南州人民政府令》,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等制度,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落实各部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修改完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工作组,充实工作人员,积极引导道路交通安全协会的建立,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
七、急需解决的问题
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中,排除隐患需要上级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1、通乡公路方面。铁厂至窑上镶边公路弯多、弯长、弯急、坡陡、路窄,需进行加宽并油路改造,危险路段警示标志、增设防护栏,防护石墩等。
2、通村公路方面。茶山村谷纪关小桥出现断裂;锅厂到茶山小桥出现桥面毁坏,右边没有护拦;大塘村长寨对面的公路自通路以来每年都在大面积的塌方。这些问题给过往的行人、牲畜、车辆造成生命财产带来安全隐患。我乡财政紧张每年仅2万余元的税收,需要上级财政及交通部门给予立项改造。
八、下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建设。针对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继续争取交通部门给予大力支持,在2022年实施铁厂至窑上镶边公路的加宽油路改造项目;设置必要的警示标牌,配合交警部门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管。
(二)加大监管。针对我乡地处边、少、贫的乡镇和交通闭塞的问题,督促派出所坚持每天上路加强对过往车辆的查处。乡交通工作领导小组每月进行至少一次以上隐患排查,防控网络要切实履行好职责作好监控。
【篇2:善后事宜处理方案】
善后事宜处理方案
一、成立事故善后处理小组
公司成立的事故善后处理小组负责应急善后处理工作,其构成成员如下。1.组长: 2.副组长: 3.组员:
二、认定并处罚相关责任人
1.事故善后处理小组必须根据应急事故调查报告的相关内容认定事故的直接责任人、主要
责任人、间接责任人以及主要责任人。
2.事故善后处理小组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根据事故的严重
程度及责任人的责任大小对其进行经济处罚、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三、事故伤亡鉴定及赔偿
1.事故善后处理小组负责统计事故伤亡信息,并配合相关部门的伤亡鉴定工作。
2.事故善后处理小组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相关规定,并根据鉴定结果
对伤亡人员及家属进行赔偿。
四、发布事故信息,消除事故影响
1.事故善后处理小组须要及时发布事故的相关信息,认真、准确回答大众提出的相关问题。
2.事故善后处理小组须积极采取各类相关措施,消除事故带来的消极影响。
五、恢复生产 1. 事故善后处理小组须及时统计物料、设备等生产资料的损失情况,并安排增补。
2. 事故善后处理小组根据相关生产资料的增补情况及生产计划,安排恢复生产。
六、表彰相关人员
1.事故善后处理小组须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及相关人员在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的实际表
现,确定表彰人员。
2.事故善后处理小组须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对表现优异的人员进行表彰。
七、整理并保存事故相关资料
事故善后处理小组须分类整理事故相关资料,并建立档案,进行保存。
【篇3:公司员工工亡善后处理程序】
在职职工死亡善后处理流程
一、目的对在职职工死亡事件的处理流程进行规范,明确各单位职责,确保职工身后事能够得到妥善处理。
二、适用范围
本流程适用于在职职工死亡的情况。
三、职责
1、职工所在部门职责:
(1)负责将职工死亡信息向办公室进行报告;
(2)所在部门应积极协助死亡职工家属做好葬礼及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并与家属积极沟通,妥善处理善后事宜。2、办公室职责
(1)负责将职工死亡信息按照流程上报公司领导;
(2)甄别职工死亡类型(因公或非因公),通知主管部门进行处理。3、人力资源部职责:
(1)负责职工因公死亡信息上报社保局,配合相关部门对工亡事故的调查,事后上交调查报告;
(2)负责职工死亡后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相关费用的计算及解释;
(3)负责对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身份及范围的确定;(4)负责死亡职工档案的封存,维护减员信息及岗位、工资、保险等信息。
4、后勤部职责:
(1)负责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处理,交通事故报案及配合交警部门进行调查,事后上交调查报告;
(2)负责安排死者家属住宿及餐饮事宜;
(3)制定矿区治安预案,防止家属情绪激动扰乱矿区正常生产秩序。5、安监部职责:
(1)勘察死亡现场,对死亡原因进行追查;(2)按照行管部门及公司规定将死亡信息进行上报。6、工会职责:
负责代表公司对家属进行慰问,参与死者善后处理事宜。7、财务部职责:
(1)负责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及相关政策解释。(2)负责死亡职工待遇支付工作。8、综合办公室职责:
负责善后处理过程中车辆办公工作。
四、流程
第8篇:幼儿园安全事故常见类型及善后处理
幼儿园常见安全事故类型及善后处理
安全工作是幼儿园的重要内容之一,安全事故的发生,会扰乱幼儿园的正常工作,因此要切实加强幼儿园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到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同时,要理性分析安全事故。在事故发生后,要努力将伤害和损失降到最低。
一、幼儿园常见安全事故类型
(1)幼儿游戏时受伤。这种情况一般都是意外事故引起的,即使幼儿游戏时受伤。这种情况一般都是意外事故引起的,教师在现场,幼儿的伤害也往往是不可避免的。幼儿在活动中很难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控制,活动时不小心绊倒、相互之间碰撞以及其他的伤害都是不可避免的。但幼儿园如果没有尽自己的义务,就很难证明自己是没有过错的。(2)因教学设施引起。滑梯、攀登架、小城堡、海洋球、蹦蹦床、秋千等大型玩具年久失修,存在着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幼儿园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幼儿园如未及时更换已经陈旧老化的器械,形成事故隐患,而教师又未发现存在的问题,就很容易发生事故。此外,园舍中楼房占大多数,教室、楼道、走廊、上下楼梯也是容易出事故的地方。(3)儿童走失。儿童走失属幼儿园严重事故。儿童走失是幼儿园管理的失误,是幼儿园未尽看管之职。儿童在幼儿园期间(指幼儿从踏入幼儿园门到离开幼儿园这段时间),教师应该像家长一样看管幼儿。幼儿离园必须经教师同意,或者幼儿家长的许可。(4)体罚和变相体罚幼。体罚分两种,一种是指肢体上的体罚。另一种是指言语上的体罚。变相体罚,如罚蹲下起立。(5)幼儿被他人接走。由于幼儿园管理制度有漏洞,造成幼儿被他人接走。(6)外来人员侵入。幼儿园的门卫制度不严,外来人员容易趁人不备,溜进幼儿园,造成损失。(7)幼儿园组织校外活动引发事故。幼儿园外出活动,如果组织不够严密,教师麻痹大意,偶发事件将会不期而遇。(8)幼儿自身原因所致。很多场合下是由于幼儿身体的状况而产生的,如幼儿患某种疾病、体质弱、身体残疾等。
二、案例分析及事故的善后处理
案例一:2022 年秋末,某幼儿园的转椅突然断裂,划破了一名幼儿的头部,孩子所有的医疗费都由幼儿园赔偿。这起伤害事故是由于幼儿园提供给幼儿使用的玩具(转椅)不安全造成的,幼儿园有过错责任,所以幼儿园依法承担了全部的医疗费。
案例二:2022 年冬,某幼儿园大班的孩子在张老师的看护下玩滑梯,突然,幼儿张某嬉笑着张开双臂从滑梯上下滑时由于重心偏离从滑梯上摔下,造成右前额纵形1厘米的皮裂伤。张老师发现后马上报告园长和保健医生,简单处理后及时送往当地最好的医院,并在第一时间通知了幼儿的父母。孩子住院期间,幼儿园垫付了所有医疗费及家长、孩子的生活费、交通费,园长和老师几次带着营养品到医院探望,家长对此深表满意。孩子伤愈出院后,张某的家长却一反常态,态度极不冷静,多次找幼儿园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索要巨额美容费、精神损失费、精神损失费、误工费等。园领导耐心、冷静、有理有据地解释到:孩子意外摔伤,这是大家都不愿看到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是幼儿园的全部责任。第一,幼儿园对幼儿的教养职责与法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不同的,依据法律,在幼儿园发生幼儿伤害事故,应按“过错原则”赔偿,有过错过给予赔偿,无过错不予赔偿。第二,孩子受伤是教师在认真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不是教师玩忽职守造成的,并且事发后幼儿园对孩子尽了心也尽了力,因此,幼儿园无过错责任。第三,根据无过错责任,幼儿由于过失行为造成自身或他人损害的,应由其监护人承担责任。第四,幼儿受伤和行为发生地没有必然的联系,不能简单地认为事故发生在幼儿园,就该由幼儿园承担责任。通过法院解决。园长的话,既维护了教师和幼儿园的权益,也使那位家长心悦诚服。分析:教师带幼儿户外活动是为了幼儿的身体健康,主观上无过错,组织上亦无不当,小朋友张某在一瞬间出事,教师无法预料。所以此类安全事故的责任要有孩子的监护人来承担。
三、事故的善后处理
(一)幼儿方面1.及时处理受伤者。2.保护幼儿的心理。幼儿受到伤害,往往容易产生恐惧心理,教师保护幼儿的心理。幼儿受到伤害,往往容易产生恐惧心理,应及时帮助他们消除恐惧,给予更多的抚爱,鼓励他们勇敢面对。3.抓住教育契机。幼儿身边出现了安全事故,作为教师应不失时机抓住教育契机。引导幼儿讨论事故发生的原因及避免事故的做法,使全体幼儿得到活生生的安全教育。同时,还应教育全班幼儿关心受伤的幼儿,渗透情感教育。4.对受伤者的身体护理。教师应懂得相应的护理知识,对受伤者的护理应根据其身体状况和受伤程度、受伤部位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护理方法。
(二)教师方面 1.精神安慰。任何一个教师都不希望在自己手上发生幼儿安全事故,一上班就紧绷着的安全弦在发生事故后几乎接近极限,此时教师心理负担过于沉重,紧张、不安、焦虑、惶恐、沮丧、担过于沉重,紧张、不安、焦虑、惶恐、沮丧、泄气等情绪一齐涌上心头,此时教师间相互给于宽容和理解,会使教师释放很多的精神压力,切忌推诿指责。2.分析与反思事故。每一次安全事故发生后,我们应想到从中获取分析与反思事故。应该考虑怎样让其他教师不重蹈覆辙,避免类似的事情发生。可以组织当事人或全园职工对事故的经过进行分析,让大家从中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问题,讨论如果怎样做就可避免事故的发生。这样做的目的是使教师们学会反思自己的工作,将“做正确的事”和“正确地做事”的理念落实在工作行为中,最大限度地减少工作失误,从而减少可避免的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家长方面 1.及时通知受伤幼儿的家长。幼儿在园发生安全事故后,当事者应及时通知受伤幼儿的家长。幼儿在园发生安全事故后,及时告之家长真实情况,还可征求家长的处理意见,不要等到家长来园接人时才说,应尊重家长应有的知情权。2.做好受伤幼儿家长的安抚工作。幼儿发生安全事故,任何一个家长都会难受,有的家长言语上表现出通情达理,有的家长则会一改往日的温和,对幼儿园或教师大加指责。不论家长态度如何,我们都应换位思考、理解家长,主动上门诚恳地向家长致歉,并详细地介绍事故发生的经过,与家长交流对幼儿的日后护理,协调好与家长的关系。
安全工作是幼儿园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其它工作的基础。在幼儿园工作,教师的责任重于泰山,提高自己的责任心,细心开展每一个活动,把幼儿的放在第一位,交给幼儿多方面的安全知识,避免危险和意外的发生,真正的做到确保每个幼儿健康、快乐的成长。
2022年10月28日
安全事故善后工作汇报
烈士 善后工作汇报
善后工作总结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工作汇报
突发事故调查工作汇报(共3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