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调研报告(共8篇)

第1篇:纪委调研报告

       纪委调研报告4篇

       本文是关于纪委调研报告4篇,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乡镇纪委工作是我们党和政府在最基层的一级纪检监察机构,它直接面对的是广大人民群众,面对的是生活和战斗在农村第一线的党员和干部,在努力履行“保护、监督、教育、惩处”四项职责的同时,为一方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服务。纵观近些年来,我们党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决心是很大的,也取得了非同凡响的效果。经过不断总结,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从中央到地方都是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但在实际工作中,似乎“是头热下头冷”的现象较为突出。作为最基层的乡镇纪委,如何搞好组织协调,充分履行其职责,走出新的工作思路,开创新的工作局面,就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在具体工作中,乡镇纪委工作又由于各种原因而举步维艰,效果不明显。这里,拟从几个方面来作一些探讨,以求能更好地推进乡镇纪检监察工作。

       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从调查看,目前乡镇纪检工作大多是一片空白,“人员难专职、任务难专一、时间难专用”这是存在的共性,从而造成了不少乡镇纪检工作处于瘫痪状态。一年下来,乡镇纪委办不了一个案子,即使是上级纪委要求处理的案件都是办案质量差,时间长,执行难。这样一来,乡镇纪委就形同虚设,没有充分发挥纪委的工作职能,归纳起来,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乡镇纪检监察的办公条件落后,没有专门的办公室,都是与其它办公室合用,办公设施较差,连一台电脑都没有,根本不能适应现代办公的需要。

       2、乡镇纪检监察专职人员较少,兼职的较多,经调查,大多数乡镇纪委书记都由乡党委副书记兼任,纪委委员也是由乡镇其他工作人员担任的,有名无实,给工作带来不便。

       3、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尤其是查办案件和能力不够高。目前我县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都是去年换届新任的,大多数纪检监察干部都是新手,以前都没干过纪检监察工作,理论水平差,业务水平低,办案能力差。

       4、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视野不开阔,思想不够解放。近几年来,我县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外出学习人数太少,参加培训的机会少,使得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老化,工作无起色。

       5、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经济待遇低,办案经费少。在有些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一干就是十几年,而且经济待遇一个月办案经费就是那么几十元钱,从而使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积极性减退,工作拖沓。

       问题产生的原因

       乡镇纪检工作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就其原因很多,通过调查,主要有表现在以下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认识有差距。思想认识上存在三大误区:误区一,一些乡镇形成了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工作机制,重经济发展,而忽略了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个别乡镇主要领导认为惩处了其单位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影响乡镇考核,影响整个乡镇的形象,影响个人升迁,对乡镇纪检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不够重视、不够支持;误区二,乡镇纪委书记由党委副书记兼职,要从事的工作任务多,顾不过来,片面认为纪检工作干得如何无所谓,做好其它工作才是实的、硬的、有用的。一些乡镇纪检干部党性原则不强,怕得罪人,怕丢选票,导致乡镇纪委工作“疲软”;误区三,社会对纪检工作认同程度不一,对腐败的惩处普通存在概念上赞成,内容上同情。

       2、纪委班子配置上不恰当。乡镇纪委一般由3—7人组成,纪委书记1人,委员通常是非纪检部门的人员担任,平常他们都是干他们自己的工作,基本上是有名无实,实际纪委日常工作只有1人,纪检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难以开展。

       3、体制机制上不畅通。在体制上,乡镇纪委工作体制套用县级以上纪委的工作机制,缺乏基层特点,针对性不强。在机制上,由于级别低,乡镇纪委与其它执纪执法部门沟通和信息交流不畅,纪检工作处于“自我循环”,监督乏力,难以发挥作用。在制度上,制度建设不规范,存在工作无主次、办案无章法、管理无制度、检查无资料等现象。在对基层站所人员的监督管理上,由于许多站所都实行了条管,编制、工资、福利、考核均不在乡镇,造成”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现象,乡镇纪委难以监督。

       解决问题的对策

       针对目前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又加之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新手多的情况,如何做好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是摆在每一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面前的新课题,现我就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解决的对策。

       1、理顺领导体制,解决“谁来管”的问题。继续探索乡镇纪委受双重领导的机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确定“条”和“块”的管理问题,笔者认为应该注重“条条”,轻“块块”,进一步强化县纪委对乡镇纪委人事、业务的直接监管权,具体做法是:把乡镇纪委干部的人事任免权和工资福利一并收归县管,根据工作需要和按属地管理原则,乡镇党委对乡镇纪委履行同级领导权,使乡镇纪委既受上级纪委的领导,又受同级党委的领导。这样一来,有利于调动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改变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作风,有利于改变乡镇纪委工作“疲软”的现象,从而使乡镇纪委工作有新的起色。

       2、优化队伍建设,解决“谁来做”的问题。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齐配强乡镇纪委班子,同时要为乡纪委配备一名专职纪检干事协助工作。乡镇纪委干部的任用应由县纪委提出意见,注重选拔政治素质过硬、思想作风正派、能坚持原则并且有法律、财经、审计等专业特长的年轻同志担任乡镇纪委书记,彻底改变过去纪检干部占位不谋事和“养老所”现象,要加大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和异地交流使用力度,提高乡镇纪委干部的工作能力。乡镇纪检干部不但要政治上要强,更重要的还要有过硬的业务技能,真正做一个“能干事、干成事”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

       3、理顺工作顺序,解决“工作主动性”的问题。积极工作,努力争取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营造宽松的工作环境。乡镇纪委面临人员少、无专职纪委委员、无经费、无查办违规违纪案件的经验等一些客观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乡镇纪委要开展好各项工作谈何容易,就必须争取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特别是在查办案件上,要向党委、政府反映案件的紧迫性和恶劣性,树立惩处腐败实际上也是一种发展,是促进社会更加文明、繁荣昌盛的内在因素。独立办案,不畏权势,防止外界干扰,从严从快结案,该处分的坚决处分,该进入司法程序的进入司法程序,创造一个明朗的政治天空。

       4、规范工作内容,解决“做什么,如何做”的问题。乡镇纪委要根据农村的实情,在吃透上级纪委会议精神的前提下,制定出一系列乡镇纪律检查工作制度,如学习培训、廉政教育、信访调查、查办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纪律等工作制度,定期与不定期地检查执行情况,让党员干部时刻紧绷正义之弦,不越雷池半步,从制度上保障纪检工作的顺利实施。乡镇纪委工作始终要从教育入手,惩处为辅,用大量反腐倡廉警示片教育他们怎样做一名新时期合格的党员干部;如何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利益观;如何践行“三个代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从而使广大党员干部反腐的决心更加坚强,信心更加牢固。

       5、规范工作制度,解决“阵地建设”的问题。“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作为乡镇纪委一定要把自己的阵地建设保护好,要有固定的办公室及室内硬件设施,各种制度要上墙,要制定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工作意见,从组织领导、职责权利、工作对象、工作范围、工作要求、自身建设等方面指导乡镇纪委做好规范化工作,使乡镇纪委工作有章可循。

       6、强化监督检查,解决“如何评”的问题。对乡镇纪委及纪检干部的考核要以上级纪委为主,以增强乡镇纪委干部主抓纪检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同时可以减轻乡镇纪委干部的心理压力,使其放手大胆地开展纪检工作。要将考核的结果与政治经济生活待遇挂钩,以调动乡镇纪检干部的积极性。

       乡镇纪检工作是一项艰巨的工作,只有找准了乡镇纪检工作的支点,才能有效地开展乡镇纪检工作,才能开创新时期纪检工作的新局面。

       近年来,由于土地问题引发的群众上访,成为各地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主要因素,为采取切实可行的对策,及时化解矛盾,我们成立调研组对此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土地信访问题的主要表现

       (一)因基础设施建设占地补偿款分配、土地开发整理占地导致土地不均引发纠纷。XX年,我县该类纠纷引发集体访36起,占土地集体访总量的30%。如威乌高速公路建设占用我县4个乡镇37个村的2553.42亩土地,群众在分配占地款和进行土地调整时意见不一;XX年部分乡镇因土地开发整理占用土地,部分被占地群众对土地调整方案不认可。

       (二)村干部超标准预留机动地、暗箱操作发包土地引发纠纷。该类纠纷引发集体访20起,占土地集体访总量的16、6%。村干部为化解村内不良债务或谋取利益,通过保留“责任田”、多留“机动地”、非法收回农户承包地高价发包引发纠纷。

       (三)因群众要求收回未到期的承包地和承包地到期不能按时收回引发纠纷。该类纠纷引发集体访10起,占土地集体访总量的8、4%。一是前几年村委会发包出去的土地,承包期限较长尚未到期,但群众认为原发包程序不规范,现要求收回;二是我县在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时,为鼓励发展大棚、林果、桑园等而搭配的粮田,现群众要求收回;三是部分群众原来种植“三高农业”作物所承包的土地,虽承包期限较长,但大多已改变原合同规定种植种类,群众要求收回;四是前些年经村委会同意,群众自己投资开发的荒碱地,大多没有书面合同,群众要求无偿收回但种植户以已有投入为由拒不交出;五是承包地到期,但因承包户与村集体之间存在债务关系等原因拒不交出,而群众强烈要求收回。

       (四)因土地权属不清、界线不明引发纠纷。该类纠纷引发集体访12起,占土地集体访总量的10%。主要表现在村与村之间因土地权属不清和村内队与队之间因界线不明引发的纠纷。明集乡南王参一村、二村存在争议地84、5亩,此地1965年时边界清晰,权属明确,自1989年后,由于南二村群众搞荒碱地开发,又把争议地分给群众耕种,到XX年南一村群众为灌溉、排涝挖沟到争议地时遭到南二村村民的阻拦,发生纠纷,南一村群众上访不止。最后经调查组调查,本着尊重历史、注重证据、维护稳定的原则,妥善处理。

       (五)因非农业户口人员、在校大中专学生、出嫁妇女要求分配土地引发纠纷。该类纠纷引发集体访5起,占土地集体访总量的4、1%。不少村前几年按照约定俗成的规矩,每3至5年大规模调整一次土地时,将“买”成非农业户口的人员、考上学的大中专学生、已出嫁的妇女的土地收回调整给新增人口,该类人员现没有固定收入来源,要求分配土地,但无地可调或虽能分配土地但多数群众不同意。

       二、导致农村土地信访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国家土地政策落实不够到位。一是第一轮土地承包时,国家推行“两

       田制”,即实行“责任田”和“口粮田”两种承包方式,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开始对“两田制”进行清理纠正,但因部分村的“责任田”未到期,纠正“两田制”不彻底,延续至今,仍有少数村存在“两田制”,与现行的法律法规产生矛盾。二是近年来,我县没有严格执行新的土地政策,及时对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搭配给农户的粮田和改变种植作物种类的土地承包合同进行清理,导致土地严重不均,引发纠纷。三是村干部和部分基层工作人员对“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土地政策认识不到位,擅自违法调整农户承包地。四是我县第二轮土地承包政策贯彻不到位,许多村走了过场,有的甚至闭门造车,与实际严重脱节,致使我县在土地承包政策的具体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五是XX、XX年我县组织的集中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和规范完善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问题的措施办法,因个别基层班子较弱的村没有落实到位。

       (二)农村土地承包缺乏必要监督。一是村干部不履行民主议事程序擅自对外发包土地,一次性收取多年承包费,透明度低,损害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利益;二是承包合同不规范,条款不完善,给村民、村干部和承包者留下了矛盾隐患;三是果园、林地在承包经营期间因管理不善,出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现象;四是合同履行过程中常常因村委会负责人更换,新班子对老班子订立的合同不满意,否认原合同的法律效力,私自变更合同条款或对标的物重新发包;五是以倒包土地为业的人员,承包村集体土地后,层层转包或一地多包,从中非法渔利导致纠纷。

       (三)土地权属不清。因权属问题出现纠纷的土地有:一是自六十年代初,一直由村集体经营管理的北洼地;二是昔日的荒碱地、坡地等;三是离村较远的荒碱地、撂荒地、插花地等;四是群众耕种的国有土地;五是成方连片开发整理前没有明确土地权属的土地。处理该类纠纷时,因存在土地详查资料与实际种植现状不符、缺乏有力证据、土地登记确权手续不完善等因素,处理难度较大。

       (四)占地赔偿不规范。近年来,因国家大型基础设施建设、油田开发、经济园区项目建设等需要,占用了大量农村集体土地,因土地补偿标准低、赔偿款到位不及时、分配不合理、失地群众得不到妥善安置等因素,引发了许多较大规模的上访。

       三、解决农村土地信访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一)加大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宣传落实力度。一是要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工具向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宣传农村土地承包、税费改革、合同管理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全民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认识。在党校举办农村基层干部培训班对村支部书记进行集中培训,或组织有关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巡回宣讲活动。二是循序渐进,彻底整改,全面落实国家土地政策。严格把握《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山东省《实施办法》的政策界限,积极稳妥地做好规范和完善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彻底清除矛盾隐患,从根本上理顺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二)切实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群众反映土地问题往往与村财务、村干部作风等问题交织在一起,增加了问题的处理难度。乡镇党委政府要把村级班子建设作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根本来抓,健全民主管理制度。选好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党性强、德才兼备和群众信赖的同志选拔到村领导岗位上,对那些私心重、群众意见大的村干部及时调整和更换。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村班子的领导和监督,一旦发现干部有问题,该教育的要及时教育,该处理的要严肃处理,决不能姑息迁就。严格执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政策,确保群众知情权、监督权。要指导帮助各行政村依法选举产生村民代表,对农村土地承包等村级事务实行村民代表议决制度,履行民主程序,规范土地承包行为。农村确需进行土地“小调整”的,在做到“五公开”(即上级政策公开、村级土地核实的底子公开、土地承包方案公开、划分地块等级公开、土地归户注册公开)的基础上,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后,履行报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对个别村干部不经批准擅自进行土地调整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严格落实农村合同乡镇监管制度。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合同的管理,建立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台账,做好土地承包及流转合同的签订、登记、鉴证和档案管理工作。严格审查合同的真实性、可行性和合法性,并监督合同的实施,防止出现虚假合同、侵权合同和暗箱合同,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依法确权,妥善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对容易引发权属纠纷的土地,县

       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成立工作组依法予以勘界确权,明确土地权属,完善土地登记确权手续,彻底解决土地权属争议。

       (五)严格依法行政。一是要求各部门、单位依法行政,不制造新的问题,留有余患,及时化解矛盾,处理遗留问题。二是对信访问题依法处理。应该解决的问题应及时解决。对一些无取闹,违反法律、法规的事件要严格依法处理,决不姑息养奸,一味纵容。更不能为求得一时的安定,不讲原则,随意承诺和让步,纵容、包庇违法信访。

       乡镇纪委作为基层纪律检查机关,是直接监督管理基层党员干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力量,是我们党和政府纪检监察系统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乡镇纪委主要担负教育、监督、惩处、保护四项职能,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对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就目前而言,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

       (一)宣教手段少,氛围不浓

       镇纪委在农村没有形成大力宣传廉政思想、廉政教育的氛围,廉政教育手段乏力,缺乏创造性和实效性,远程教育等载体作用发挥得不明显。调查问卷显示,有近半数的非纪检监察干部不了解乡镇纪委的四项基本职能。部分村干部文化素质低、党纪法制观念淡薄,对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学习不够,不认真领会、贯彻。群众获取信息渠道不多,对法律法规不知晓,不敢监督、不会监督,没有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参与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

       (二)监督不到位,管理不严

       在对基层站所人员的监督管理上,由于级别低,乡镇纪委与其它站所沟通和信息交流不畅,纪检工作处于“自我循环”,监督乏力,难以发挥作用。在对村级组织的监督方面,由于乡镇处在基层,有较强的独立性,只忙于各项任务的完成,对村级组织监督少,村级即使有村民监督群众委员会,但也未发挥出应有的监督作用,致使基层组织监督薄弱,容易滋生腐败。

       (三)惩处不严肃,威慑不够

       个别乡镇主要领导认为惩处了其单位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影响乡镇考核,影响整个乡镇的形象,影响个人升迁,对乡镇纪检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不够重视、不够支持;有的把查案和稳定对立起来,怕查了案子乱了班子,怕查了案子伤了感情,影响工作积极性,于是能拖则拖;有的乡镇纪委胆小怕事,不愿查案,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用组织处理代替党纪政纪处分;有的乡镇纪委能力不强,业务不精,不懂查不会查,查不出,不能有效处理违纪违规行为、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失去了干部群众对乡镇纪委的信任,对潜在违纪违规行为威慑不够。

       (四)保护效果没有得到体现

       目前,多数乡镇纪委对干部的保护依然停留在说教阶段,主要通过日常的学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自律意识,以期达到拒腐防变,保护干部的目的。同时,存在保护干部就是从轻减轻处理的认识误区,没有从日常管理、制度建设、事前监督等方面全方位着手构筑干部职工拒腐防变保护墙,不能有效防患于未然、阻杀于萌芽,对干部职工保护不及时,效果不佳。

       二、影响和制约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的原因

       (一)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不断总结,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从中央到地方都是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但在实际工作中,“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依然存在,部分乡镇存在说在嘴上、写在纸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为纸上谈兵、嘴上谈兵,没有采取实际行动抓落实。一些乡镇形成了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工作机制,重经济发展、安全生产等硬指标,而忽略了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乡镇纪委书记要从事的工作任务多,顾不过来,思想认识上有偏差,片面认为纪检工作干得如何无所谓,做好其它工作才是实的、硬的、有用的。一些乡镇纪检干部党性原则不强,怕得罪人,怕丢选票,导致乡镇纪委工作“疲软”;社会对纪检工作认同程度不一,对腐败的惩处普通存在概念上赞成,内容上同情。近年来,乡镇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地发展,乡镇干部大部分精力放在了经济社会发展上,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没有真正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摆到重要的位置。有的认为当

       务之急是抓好经济建设,搞好社会稳定,解决“三农”问题,出现一些小问题无伤大体;有的只做表面文章或者干脆不作为,或者故意疏忽党风廉政建设。

       (二)制度不完善,落实不力。

       虽然各乡镇都加强了制度建设,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制度、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工作纪律等一系列制度,但制度相对操作性不强,特别是探索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方面,缺乏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制度执行不力。如首问责任制,上级部门三令五申强调,但部分乡镇仍然是墙上制度,干部职工我行我素;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虽然实行多年,但普遍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现象,群众的监督作用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又如工程招投标、投资项目监管、政府采购、公务接待等方面,虽然县乡都制定了相关的制度和操作办法,但落实不到位,管理不严。

       三、建议和思考

       (一)理顺工作关系是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的重要保证首先,要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求,提高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乡镇纪委工作的认识,争取党政主要领导对纪委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调研中发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重视纪检工作的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都较好,党委政府重视是发挥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的基本保证。要完善乡镇目标管理考核制度,提高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在目标考核中所占的比重,完善目标管理考核机制,注重督促乡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高党政主要领导对乡镇纪委工作的认识。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加大对党政一把手履行“一岗双责”的监督考核力度,推动党委政府把乡镇纪委工作真正摆在重要位置,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乡镇纪委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帮助,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取得党委政府的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其次,乡镇纪委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全面履行对乡镇股室站所和村级组织的监管职责。乡镇纪委作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对乡镇各股室站所负有组织协调、监督管理职责,要认真履行乡纪委教育、监督、惩处、保护四项基本职能。对于垂管站所,需要乡镇党委政府、纪委加强与其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同时,乡镇纪委还

       要加强与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联系,以便建立规范有效的管理方式,加强监管。

       (二)加强自身建设是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的基本前提。

       一是优化队伍建设,强化责任。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齐配强乡镇纪委干部,确保有一名专职纪检干事协助工作。加强乡镇纪委书记届中考核,选任政治素质过硬、思想作风正派、能坚持原则并且具备一定的纪检监察专业知识和有一定基层工作经验的同志担任乡镇纪委书记,彻底改变过去纪检干部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却不了解、熟知纪检监察业务的现象。同时加大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和交流使用力度,提高乡镇纪委的履职能力。二是规范工作内容,主次分明。要加大对乡镇纪委工作的指导,并制定出台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意见,从组织领导、职责权利、工作范围、工作要求、自身建设等方面指导乡镇纪委做好工作,使乡镇纪委工作有规可循。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工作。将纪委工作既纳入综合考评,以增强基层纪委与上级纪委的工作联系和情感联系,也以此增强乡镇纪委干部主抓纪检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调动乡镇纪检干部的积极性,减轻工作、心理压力,为其放手大胆地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氛围。四是倡导主动学习,提高素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违法违纪越来越隐蔽和多样化,纪检监察工作难度相应加大,那种靠经验工作、靠经验办案的方式逐渐适应不了当前的形势,可谓不进则退、不变则滞、不学则汰。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忙碌的工作中挤出时间来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认清自己的神圣使命,树立正确的思想,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好学,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增强在复杂形势下辩别是非和抵御各种不良思想侵蚀的意识和能力,使自己最大限度地具备纪检监察工作需要的综合素质,从而适应新时期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五是坚守清正廉洁,当好表率。乡镇纪检干部要认清自己的职责,珍惜岗位荣誉,恪尽职守,严于律己,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把好“关口”,筑牢防线,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认真执行述职述廉制度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等规定,认真听取干部群众的批评意见,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群众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要做到主动自律、经常自律、严格自律,模范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决不拿党的原则作交易,不拿人民赋予的权力作筹码,不拿自己的政治生命当儿戏,要管好自己,管好家人,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以清正廉洁、秉公执纪的实际行动,当好表率。

       (三)建立完善制度是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的主要措施。一要建立制度。在工作中,有许多经过实践检验确实能管人管事的制度,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机关效能建设制度,对于这样一些制度,特别还有一些处于探索阶段的制度,我们要认真加以科学总结,摸清其何以能发挥作用,还存在那些问题和不足,对症下药,使其发挥出更大的作用。对于一些制度管不了、管不到的盲区,要深入进行思考,找出制度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制度体系。制度建设在提出要求的同时,要注重健全监督措施,落实监督责任,完善责任追究,使任务到肩、责任到人,防止有事无责,有人说事、没人干事,达到事与责的统一,从而推动制度的落实。同时,事物总是处于不断发展和变化当中的,问题总是不断出现,所以,要使制度能解决实际问题,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还需要不断完善制度。二要落实制度。首先,要严格执纪体现制度的权威性。对于违反制度的人和事一方面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起到震慑作用。另一方面,还要“一碗水端平”,在执行制度的天秤上,绝对不能偏袒任何人和任何事,否则,再严格的惩处也只能服人,但不能服心。其次,要慎重建制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在制定制度的过程中,要体现严格要求的原则,对于一些性质严重、行为恶劣的行为要坚决从严处理。制度建设在于精不在于多,站在基层的角度来看,过多的制度往往造成执行中无所适从,甚至造成对制度的麻木症。从制度本身来看,有相当一部分制度是重复的或不具操作性,很难在实践中起到应有的规范作用。对于这样一些制度,就应该从党风廉政制度建设的体系中予以删除,这样既可以体现制度的严肃性,也可提高制度的操作性。当前,全县正处理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同时又是矛盾突发期,充分发挥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对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及其重要的意义,为“大美花果城,实力绛县城”而努力工作。

       这是一篇关于调研报告的范文,可以提供大家借鉴!

       去年5月份以来,市按照省纪委关于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的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在试点中探索、在试点中研究、在试点中不断创新和提高,取得明显成效。

       一、理性思考,准确把握制度廉洁性评估的科学内涵

       制度廉洁性评估,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创新之举、治本之策。从试点工作一开始,市就注重学习、研究各地的情况,并认真对照上级要求和本地实际,作了一些思考探讨,逐步把握和弄清了作为无立法权的市,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一些关键性问题。

       (一)制度廉洁性评估的对象需要延伸。评估对象,即要评谁。中央纪委《关于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省纪委《关于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的意见》,都将制度廉洁性评估对象明确界定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像这样无立法权的地市及以下层面,评估的对象只能是“其他规范性文件”。一般理解,规范性文件是指由行政机关发布的对某一领域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准立法行为。但从实践看,这类文件的制定多以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制度为依据,并经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廉洁性问题并不是特别突出。即便有问题,无立法权的地市对其修订和废止也无权限。因此,这类文件的分量较小,评估意义不大。对基层而言,问题较突出、损害群众利益较严重的,多是那些短期有效或一次性适用的、具有特定目的的文件,如招聘、招标和政府采购公告等。从严格意义上讲,这类文件不属于长效的可反复适用的制度性文件,但却在一定事项和一定时限内具有法律效力,从这个意义上讲,也属于规范性文件。有的政府职能部门在制定过程中,没有经过较为严格的程序运转,往往具有明显的倾向性,任意设置门槛,选择性设置条件,存在制度漏洞较多。比如,近年来频频出现的各类招考中“量身定制”、“萝卜招聘”的问题;政府采购中“选择性”确认中标人、采购价格远高于市场价格的问题;建设工程招投标中限条件、限资质、限门槛,甚至“明标暗定”的问题,等等。诸如此类,群众意见大,舆论批评多,社会关注度高,理应作为制度廉洁性评估的重点对象。

       (二)制度廉洁性评估的内容需要拓展。评估内容,即评什么。加强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需要对廉洁性作出明确界定。但制度廉洁性的概念还不甚明确,评估的内容非常广泛。中央纪委《关于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省纪委《关于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的意见》,将制度廉洁性评估内容确定为,制度的廉洁性、制度的合法性、制度是否存在利益冲突以及制度的科学性,这也是各地普遍采用的评估框架。从广义上讲,制度评估应包括廉洁性、科学性、合法性等,廉洁性不是其他内容的上位概念。但从各地实践看,有的上下位内容并列,概念外延和内涵含混不清,给评估工作造成一些障碍,需要进一步厘清概念,科学界定评估内容。市认为,基层廉洁性评估定位不宜过于宏观,内容不宜过于宽泛,不应超出严格意义上的廉洁范畴。另外,除科学性评估、合法性评估、廉洁性评估等内容外,还应增加民主性评估和效能性评估。所谓民主性,是指是否体现民主和民意,是否体现群众的意愿和利益要求,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是否征求和听取群众意见。基层政府及部门,处于直接面对群众的“第一线”,文件内容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针对性更强、更具体。因此,必须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只有这样,才能减少执行中的困难和阻力,将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这是制度廉洁性评估的一个重要标准。所谓效能性,是指是否体现高效率、高质量,是否违规违法增加或变相增加工作环节和程序,是否违规延长办事时限等。当前,政府部门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推诿扯皮、效率低下问题,如在行政审批工作中,有的部门从自身利益出发,私自增加前置审批条件;有的审批时限设置过长,等等。因此,效能性评估也应是廉洁性评估的应有之义。

       (三)制度廉洁性评估的重点需要细化。制度廉洁性评估的重点是什么,各级普遍确定为利益冲突。但对基层来讲,市认为,更核心的应是利益输送。利益冲突,是指在公共行政过程中,发生私人、部门利益与公共责任相冲突的情境和行为,主要是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冲突、个人与公共利益的冲突、群体之间的冲突三种形式。具体表现为,隐藏着地方或部门利益;存在部门权力重叠;存在权力与权利关系的明显倾斜,即利益输送;存在模糊职责和减免公共职责,谋取权力便利;存在不正当的社会利益倾向和不合理的社会利益安排等。在实践中,部门单位或系统之间的利益冲突,大多来源于上层的制度设计,如部门单位出台的一些规章制度,本身就是按照上级文件部署要求执行的,作为地市及以下层面评估机构,受审查的权限限制,难以纠正和防止这类利益冲突。在基层,利益冲突的主要问题是个人与公共利益的冲突,突出表现为权力寻租和利益输送。如,备受

       社会关注的选人用人工作,政府主管部门在职位设置、专业要求等方面,拥有较大的自主权,为权力寻租和利益输送留下了空间,容易产生不公平、不公正。招标、招考中,任意圈定范围、量身定制等不良现象,层出不穷,“十级古筝”、“八级英语”、“篮球特长”等不一而足。对此,群众反感,社会影响恶劣,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再如,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贵”问题,现在药品普遍经过招标采购,药价却居高不下,因为药品的生产、销售、采购、招标、开单等环节,隐藏着一条巨大的利益输送链条。正如其业内人士所说,给药品定个高价很简单,只要公关一下物价主管部门就可以。这里“公关”就是明显的利益输送。类似这样的一些简章、公告、招标文件堂而皇之出台,不仅对社会造成极大的不公,也最容易滋生腐败。因此,需要把审查权力寻租和利益输送,作为制度廉洁性评估的重中之重,认真审查和堵塞制度设置上的漏洞,压缩权力寻租的空间,切断非法利益输送链条,最大限度地降低权力滥用的可能性。

       (四)制度廉洁性评估的机制需要健全。加强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需要建立科学、合理、权威、高效的制度廉洁性评估机制,解决谁来评、怎么评的问题。谁来评,即评估的主体,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部门自评,即按照“谁制定、谁审查”的原则,由文件制定部门进行自查自纠和全面廉评,把好“自查关”。二是专门机构评审,即监察、法制等部门组成专门审查机构,研究解决评估工作中的疑难问题。三是社会评审,包括专家、群众和中介组织评审。制度廉洁性评估是一项系统工程,任何单一的评估主体,都难以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全面、科学,需要整合各方面力量,进一步扩充评估主体,形成严密的评估链条,逐级进行评审,最大限度地减少偏差。怎么评,即评估方式,主要包括备案审查和前置审查两种方式。目前,多采取备案审查,即对“出炉”后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这种方式的不足之处是,一旦文件有廉洁问题,不易纠正,且已造成的社会影响不可挽回。对于基层来讲,应注重前置审查,对正在起草或即将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提前介入,将评估结果作为能否出台的重要依据,未经审查或存在问题较多的一律不得出台,力求把廉政风险消除在文件起草制定过程中。

       二、市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的基本做法及成效

       基于以上思考,市在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中,始终坚持紧密结合本地实

       际,积极探索创新。截止目前,共梳理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3.5万件,确定纳入集中评估范围1121件,经组织法制机构、专家、群众代表评估审查,建议保留878件,修订61件,废止155件。

       (一)扩大评估范围。界定评估对象,明确评估范围,是开展好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前提。市在确定评估对象时,一方面,按照上级要求,将政府及其部门已公布实施现行有效和起草制定中的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评估范围,主要对XX年以来政府及其部门公布实施现行有效和起草制定中的规范性文件,以及XX年以前制定实施、现行有效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存在廉洁性问题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另一方面,结合实际,积极创新,增加了评估对象,拓展了评估范围,将短期有效或一次性适用的、具有特定目的的文件,如招聘、招标和政府采购公告等,一并纳入评估范围,进行重点评估。

       (二)增加评估内容。在对廉洁性、合法性、利益冲突、科学性等常规内容进行评估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增加了效能性、民主性两项评估内容。其中,效能性评估,主要评估文件是否违规违法增加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等事项;是否以备案、登记、核准、增加限制条件等形式变相增加审批或者其他事项;是否违规违法增加或变相增加工作程序、办事时限;是否存在其他影响效率的情形。民主性评估,主要评估文件在制定过程中,是否经过前期调研、广泛讨论、集中研究等必备的程序和环节,对涉及群众利益以及社会关注的重大事项,是否经过科学论证和公开征求意见等,是否真正体现群众的意愿和利益要求。另外,在对利益冲突进行评估的同时,将权力寻租和利益输送作为评估的重点,认真查找制度上的漏洞,从根本上切断利益输送链条,最大限度地降低权力寻租空间。

       (三)创新评估模式。科学的评估方式,严格的评估程序,是提高制度廉洁性评估效果的保证。市在评估工作中,探索实行了部门单位自审、派驻机构初审、相关部门联审、专门机构审查、专家和群众代表评审、社会听证“五审一听证”评估模式。一是部门单位自审。由部门单位或牵头部门单位按照评估要求,对照梳理,逐件自查自审,提出自审意见。二是派驻机构初审。发挥各统管派驻纪检组监督职能作用,对部门单位上报的评估文件严格审核把关,初审初评,防止漏报、瞒报或应付了事。三是部门单位联审。多部门单位联合行文或者涉及多部门

       单位业务的,由制度廉洁性评估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进行联审。四是专门机构审查。对专业性、政策性较强的规范性文件,由制度廉洁性评估办公室进行梳理分类,会同政府法制办、纪委政策法规室组成专门机构进行审查。五是专家和群众代表评审。注重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从人大、法制办、公检法司、党校、职业学院等部门单位遴选225名专业人士,组建了制度廉洁性评估专家库,为试点工作开展提供有力智力支持。注重发挥基层群众作用,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基层群众中遴选3000人组建了群众代表库,广泛组织群众参与,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对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社会关注较高或争议较大、专业性较强、难以把握的规范性文件,组织专家评审或群众代表评审,拓展公众参与度,提高评估质量。六是社会听证。根据评估工作的需要,适时召开社会听证会,邀请有关方面代表参加会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听证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提高评估结果的公信力。

       (四)规范工作运行。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是一项全新工作,政策性强、标准要求高,工作中,市注重督查指导,规范评估运行,保证了工作质量。一是注重工作指导。根据各环节、步骤工作开展需求,制定《制度廉洁性评估自查自评指导方案》、《制度廉洁性评估各统管派驻纪检组初审初评指导方案》等配套指导方案,制作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流程图,明确规程,严格标准,统一程序,保证了工作规范运行,有序推进。二是注重工作督导。制定《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督导方案》,对评估工作实现全程跟踪督查,及时纠偏释疑,对评估方法措施不当、政策把握不准、工作推进缓慢的,提供操作范例,规范工作运行;对工作不积极、不彻底、不全面的,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整改落实;对存在漏洞或缺陷的,要求按照法定程序“废、改、立”,确保了整个评估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充分发挥市纪委各统管派驻纪检组职能作用,制定《制度廉洁性评估各统管派驻纪检组分工方案》,针对不同部门、不同领域、不同阶段特点,采取日常督导、专项督导、重点督导相结合的方式,提前介入,全程监督。三是注重工作评价。将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细化分解为5大项32小项,逐一提出具体标准要求,明确完成时限,严格进行督查考核。同时,将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作为市委、市政府专项督

       查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市制度廉洁性工作面临的问题和下步工作重点

       市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对制度廉洁性评估的尺度还难以准确把握。对于“规范性文件”,目前学术界尚没有给出统一的概念,导致在评估对象的界定上存在争执和分歧,给试点工作的开展带来了一定困难。特别是就某个具体的评估对象而言,风险点究竟有多少?风险的等级有多大?如何定性?没有既定的标准可参考,尺度上难以准确把握。

       二是对制度合法性的评估还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目前,我国的法律体系还不够完备,在某些行业、某些领域仍存在法律的空白;地方性法规建设相对滞后,配套法规制度体系不够完善。上位法的缺失,导致在制度合法性审查上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难以深入开展。

       三是既得利益者的消极态度阻碍了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涉及面广,需要清理的制度比较多,不可避免地会触及到一些部门利益甚至个人私利。受既得利益的驱使,个别部门单位存在抵触情绪,对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不支持、不配合,重视不够,推进不力,影响了工作效果。

       四是制度廉洁性评估的力量需进一步加强。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不仅工作量大、程序复杂,而且涉及多个领域、涉及很多专业问题,需要专门的机构和人员队伍来实施。但受客观条件的限制,目前工作人员素质、知识能力与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客观需要还有很大差距,亟待提高。

       市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下一步工作,要重点在五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在营造氛围上下功夫。对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经验做法进行认真总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在制度廉洁性评估上更好地集中民智、体现民意。

       二是在典型带动上下功夫。把抓典型、抓亮点、抓特色作为推动工作的有效手段,注重发现典型、培树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三是在提高评估质量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五审一听证”评估模式,对存

       在争议和专业性较强的评估对象,注重发挥专家和群众代表的作用,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提高评估质量。

       四是在结果运用上下功夫。充分运用评估成果,对评估后认为无廉洁性风险的,要加快推行;有一定廉洁性风险的,要认真研究修订;廉洁性风险较高的,要按法定程序予以废、改、立。

       五是在长效机制建设上下功夫。坚持边评估、边实践、边探索、边完善,深入研究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在认真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市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办法》,将制度廉洁性评估作为今后政府及其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前置条件和必经程序,坚决做到“不评估、不出台”,形成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长效机制。

第2篇:纪委调研报告

       纪委调研报告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认识上有偏差。一是视纪检监察机关是唯一“包公”。一些部门的工作不管是否涉及纪检部门,凡是得罪人的事都“贴上标签”堂而皇之转嫁给纪检部门,而自己专门唱红脸、当老好人。比如:一些反映问题多、处理难度大的信访举报件,其内容并未直指违纪问题,有的领导也批转给纪检机关直接或参与办理。二是视县级纪检部门为唯一“利器”。在部分领导的思想意识当中,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委的第一督查室,凡是时间紧、任务重、推动难的重要工作,都要求纪检监察机关督促落实。三是视纪检监察机关抛头露面才有“面子”。不论大事小事、大会小会都要纪检部门到场,觉得这样才显得对该项工作重视,耗费了县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大量时间。四是纪检监察机关视管得宽才有“位子”。一些纪检监察干部认为只抓主业太单调,特别是一些派驻部门的纪检机构领导感到自己没有实权、没有实惠,或多或少存在不想不愿专抓主业的思想。

       2、“双管”传导不畅。当前纪检监察机关实行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管理,在县级层面来看,全面推行“两个为主”、“两个全面”还存在一定

       困难。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方面,县级纪检机关主要面向基层,每年直接办案和指导办案上百件,这些案件中一般性案件占85%以上,重大案件的比重相对较小,占比不到10%。查办重大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无疑对工作协调和加大办案力度

       都有很大帮助,但对于查办小案而言,无异于“杀鸡用牛刀”,势必影响到一般性案件查办效率,难以达到及时高效的要求。在“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方面,有利于纪检干部减少顾忌、大胆查办腐败案件,但由于上级纪委对下级干部领导不直接、了解不全面、知晓面不广,难以跳出在纪检干部内“箩里选瓜”的局限性,难以将其他范围内的优秀人才选拔选用到纪检领导干部队伍中来,无形中构筑了一道广纳贤才的障碍,同时也容易导致党委在选人用人时产生“纪检干部在行业内成长”的潜意识,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纪检领导干部的成长空间。近年来,县级纪委领导对外交流任职人数明显下降。在全面落实“纪委向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方面,省市对县级纪检机构改革的方案还未出台,思想尚不明朗,处于“老办法不便用、新办法不敢用”的特殊时期,县级都在等待观望,部分单位纪检领导已经空缺较长时间,影响到职能作用的发挥。3、同级监督疲软。从各单位权力实际运行情况看,权力过于集中在“一把手”手里,有时集体研究只是走过场,甚至成为“一把手”实现个人意图的“挡箭牌”。在没有实行统一派驻管理模式下,单位的纪检机构牢牢受制于所在单位,实施同级监督只是一种摆设。

       4、内生动力不足。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与当前从严治党新常态下的新要求还有差距。一是改革创新动力不足,工作难以突破升级。近年来,宁远在县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上作了一些探索和实践,但有的改革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如,xx年,全县成立了7个纪工委,后来

       中途搁浅,现在的纪工委成了无机构编制、无工作班子的“半拉子工程”。二是专业结构不合理,接受正规培训少。实施有效监督,熟知相关业务是前提和基础。现有的纪检干部具有财务、医技、工程建筑等方面资质的专业性人才不到10%,不能满足监督和查办案件的需要。三是年龄结构不合理,传帮带意识不强。以宁远县纪委为例,30岁以下的仅1人,占总人数的2.5%;30-40岁的7人,占总人数的15.5%;40岁以上的占总人数的82%,老中青结构失衡;在工作中,传帮带的意识也有所淡化,年轻干部在实践锻炼提升不快,影响了县纪检监察机关的整体战斗力。

       5、基层支撑乏力。目前,全县各单位尤其是乡镇、街道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基础还比较薄弱,有相当一部分单位纪检部门的业务能力水平不能适应当前工作需要。一是班子不全,素质参差不齐。全县10%左右的派驻纪检机构未按要求配齐班子,现有的纪检干部中业务能力较强、能够主办案件的不到30%。二是分工不专,主业不突出。绝大部分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都分管了其他重要工作,精力分散,没有把主要精力投入到主业主责上来。二、对策建议

       1、更新思想,转变观念,汇聚扬清抑浊的新共识。在纪检干部队伍中要革除因循守旧、墨守成规的旧思想,树立创新争优、敢于碰硬和带头

       示范的执纪观念。一要树立主业第一的思想。要厘清职责,调整角色定位,职责以外的事该放手的放手、该放权的放权,改变之前

       “包打天下”的状态,解决“越位”问题。二要树立无功即过的理念。要严格考核评比,对不敢动真碰硬、工作没有起色、打不开局面的,要及时批评教育、组织调整甚至追究责任,从而营造纪检干部主动作为、重权执纪的良好氛围。三是要树立以身示范的标杆。打铁需要自身硬,要切实加强对纪检干部自身监督,杜绝“灯下黑”,通过严格自律和严厉执纪两驾马车齐驱带动和促进全体党员干部作风的好转。2、完善机制,把准导向,步入健康发展的新轨道。要针对消除监督执纪的盲点和薄弱环节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行纪检监察机关垂直管理,各单位派驻纪检组,派驻机构人事、工资、福利待遇、考核与驻在单位脱钩,归口上一级纪委管理;派驻人员实行定期和不定期非循环式轮岗,破解同级监督难的问题。建立问题终身负责制,单位领导和派驻机构人员对所在、驻在单位发生的重大腐败问题实行终生负责,承担相应责任。搞好职责归位,对纪检监察机关职责进行全面清理,把职责之外的事归还相关职能部门。

       3、创新方式,严抓实管,形成正风肃纪的新常态。要从针对性强、务实管用、提高效率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改进工作方法。要着力在做好“五个结合”上下功夫:一是教育和惩处相结合。定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廉政文化教育、党纪条规教育、正反典型教育及重要时间节点提醒,让他们时刻高度警惕,同时对违纪违法违法行为严肃处理、及时曝光。二是治贪腐与纠“四风”相结合。“四风”问题往往是腐败问题的萌芽

       期或初始阶段,既要狠打“老虎”、“苍蝇”,又要持续用劲纠“四风”,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进一步恶化。三是抓督查与“开处方”相结合。要经常督查调度对各单位纪检工作落实况,对发现的问题不能仅指出或通报了事,督查人员应与被查出问题的单位会商,分析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并协调配合解决。四是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对发现的各种突出问题,督促单位进行制度纠偏,堵塞 漏洞,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五是试点与应用相结合。每年都要结合实际推出一些有鲜明特色、有实际效果的工作,并选择1-2个乡镇进行试点,对试点情况经常梳理分析,做到边试点、边探索、边总结、边推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4、强化培训,深入调研,炼就适应形式的新本领。要制定年度业务培训计划,采取跟班学习、举办业务培训班、现场指导办案、上下联合办案、交流讨论等方式培训纪检干部,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按照“精、新、专”的原则,每年筛选2-5个调研课题,组成专门课题组,发挥团队作用,集中集智慧,推出有几个有价值、有分量的调研成果,确保理论与实践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内容仅供参考

第3篇:纪委调研报告

       以制度创新为突破

       全力构建监督管理新机制

       ---小学校贯彻实施两个《办法》工作调研报告

       代表党风在开展贯彻实施两个《办法》以来,认真落实县委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领会县委专题工作会议精神,把贯彻实施两个《办法》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在县纪委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以理顺工作流程为切入,以强化监督管理为重点,以制度创新为突破。精心组织,强化领导,扎实推进,构建了良好的监督管理新机制,有力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强化责任领导上求实效

       贯彻实施两个《办法》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创新之举,对于强化领导干部工作作风,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有效推进两个《办法》落实,乡党委把统一思想,强化领导,明确任务作为前提,为落实好两个《办法》提供了可靠保障。

       一是深入理解意义。在县委专题工作会议后,上梵蒂冈召开了党政班子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了两个《办法》。讨论了县委贯彻实施两个《办法》加强对党政“一把手”和重要部门关键岗位监督的重要目的和意义,在思想上统一认识,形成共识。通过思想认识上的统一,形成了工作的合力,为开展好落实工作奠定了的基础。

       二是成立领导组织。为了使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成立了由萨芬的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它班子成员和重要站、办、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了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为了把工作做好,沙

       1发垫从领导力度,工作责任上自加压力,提高效率。基本做到了节假日不休息,白天完不成的工作晚上加班。形成了书记牵头主抓,班子成员负责实施,办公室成员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从上到下做到 “三个明确”即“任务明确,目标明确,责任明确”,有效地推进了工作开展。

       三是理清工作思路。为稳步推进工作开展,结合本乡实际,乡党委制定了符合本乡特点的工作实施方案。在制定过程中,党委主要领导亲自参与,并对工作方案反复推敲,认真研究,多次修改,做到了党政“一把手”亲自参与、亲自指导、亲自落实,使工作任务更加具体,方法步骤更加明晰,责任落实更加有力。按照工作方案扎实开展贯彻实施工作,收到了较好效果。

       二、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在制定监督管理制度上下功夫

       贯彻落实两个《办法》,重点在于建立实际、管用、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只有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才能提高制度的刚性和有效监督力,才能提高监督管理的科学化水平。为此,乡党委政府从建立健全各项配套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入手,强化监督管理实效。

       1、强化指导。在建立健全各项监督管理办法的过程中,在制定各项制度监督管理办法过程中,真对每项制度和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先后对党委政府和各站、办、所的工作制度,监督管理办法反复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对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环节细化落实,特别是针对最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环节进行精心敲推,细化分解权力和强化制约监督。使各项流程,监督管理办法,更科学、更合理、更有实效。

       2、抓住关键。在认真研究《xxx》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加强监管的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在全乡所有的站办所和职能单位中,按照工作性质,职权范围认真筛选。确定了民政办、计生办、财政所、经管站、水利站、乡建办、林业站、供电所、农机站、农技站、派出所、司法所等14个站、办、所作为权力运行监管的重要部门,组织这些站、所、办负责人认真学习县委关于对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加强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围绕转变作风、提升效能、服务群众方面,自查自找存在的问题,拿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和意见。工作领导小组针对查找出的易发生腐败问题的关节点、危险点,制定相应的监督管理办法,给这些重要站、所、办和关键岗位的工作人员戴上“紧箍咒”。全乡14个重要站所办共建立健全服务工作流程24项,工作职责14项,监督管理办法 14项。

       3、建全监督。按照《xxx》规定,把领导班子的分工进行了重新调整。将人事、财务、工程项目管理,物品采购和资产处置等工作交由副职分管,形成了重大事项决定由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并采取了党政“一把手”末位发言的决议制度,切实做到把党政“一把手”权力下放,充分发挥副职的能动作用。在明确了班子成员主管,分管工作的同时,强化了党政“一把手”对副职行使权力的监督职能。制定了《党委议事决策规则》、《党委人事管理办法》、《政府财务管理办法》、《乡政府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政府物品采购办法》和《乡政府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各项监督管理制度9项。进一步规范了权力运行,使各项工作的决策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三、强化职能,规范运行,在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上求突破

       在实施两个《办法》过程中,zdfsbv把创新工作方式、完善工作流程健全管理制度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贯穿始终,扎实推进,力求实效。

       一是落实硬件建设。把反复修改完善的各项制度、工作流程、工作职责、监督管理办法,统一制作了图板,悬挂上墙,广泛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进一步形成推进落实两个《办法》的长效机制。同时对重要站、所、办又分别制作了14块图板,把每个站办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和各项行

       权事项、监督制度制作在图板上。主要领导亲自参与图板设计,办公室工作人员认真校对审核。为了加快工作落实,主管领导和办公室人员利用一天的时间义务帮助制作图板并连夜安装上墙。全乡共设计制作图板26块。夯实了贯彻实施两个《办法》的硬件建设,推动了长效机制建立。

       二是提高自觉意识。根据领导班子和各站所办工作人员的不同工作性质,工作范围,按照姓名、职务、职责、监督电话等内容,分别制作了岗位职责监督牌,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增进与群众的沟通,密切干群之间的关系。以此促进两个《办法》的深入落实。不仅如此,乡党委还把各项工作制度、监督管理办法编制成手册。发到每位机关干部手中。领导干部对不是自己分管的工作或相关的业务,也能通过制度汇编手册了解和掌握。既强化了自律意识,又提高了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贯彻实施两个《办法》的主动性、自觉性,三是创新工作机制。结合贯彻实施两个《办法》,根据实际需要,乡党委在工作中实施了“宣传v操场先难后获”工作制度。实行工作交办制和提请批办制。目的是提高办事效率,转变工作作风,探索深入推进实施两个《办法》的有效途径。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领导干部手中都有一本工作交办单和提请批办单,按照乡党委研究部署的重点工作和阶段性工作任务以及突发性应急处理事项,由主管领导拟定专人负责完成此项工作,并填写工作交办单。交办单明确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定成时限。交办单一式两份,主管领导和承办人各执一份。通过交办皮瓣强化了责任,督促工作落实,又防止了工作过程中出现责任不明,推诿扯皮现象。从而使每一项工作都能从责任的角度,监督的力度上推进落实,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四、贯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按照县委、县纪委的总体要求,寿山乡在贯彻实施两个《办法》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的一些问题,主

       要有以下几点:一是有的干部认识还不到位,认为开展这项工作是搞形式,“一阵风”刮过就拉倒,工作不够主动,缺乏积极性。二是有的监督管理还不到位,个别站、所、办的监督管理措施还不够有力,监督管理办法还不够完善。三是贯彻实施两个《办法》的氛围不够浓厚,宣传影响的力度不够大,方式方法不够灵活。针对这些问题,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加强和改进。

第4篇:纪委委员调研报告

       进一步发挥纪委委员作用的实践与思考

       纪委委员作为各级纪委的组成人员,是加强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力量,纪委委员的监督、参谋、宣传、协调等职能作用发挥得如何,对于新形势下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至关重要。如何提高纪委委员的职责意识、有效发挥职能作用,是纪检监察系统在“三转”新形势下深化反腐倡廉工作的一个重要切入点和突破口。

       而乡镇纪委委员更是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支重要队伍,他们能不能切实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直接关系到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关系到基层党员干部的队伍建设和农村社会稳定。但从实际情况来看,相当一部分乡镇纪委委员角色意识不强,作用发挥差强人意,尤其是兼职的纪委委员,成为“只戴帽、不履职”的虚职。

       一、产生问题原因

       (一)职责权限不够具体,委员不清楚有何“为”、有何“不为 尽管《党章》和《党内监督条例》对纪委委员的职责作了相应明确,市纪委也出台了发挥市纪委委员作用的试行意见,但结合镇情实际我们发现,针对职责的具体操作办法还不够细化,也没有指导操作的具体配套制度去支撑完善,如果完全照搬,针对性、操作性不强。以试行意见为例,由于对纪委委员职责提法较为笼统,同时又没有对纪检监察岗位内和岗位外纪委委员细化职责任务的配套制度跟进,纪委委员往往是“眉毛胡子一把抓”,擅长的做点、不擅长的也做点,敷衍一下了事,不利于特长作用的发挥,难以形成整体合力。

       (二)、履职制度不够全面,委员不知道怎么“为”、用什么“为” 尽管我们针对镇纪委委员履行参与决策、监督检查、询问质询和评议等方面职责,建立了一些相应的配套制度,但就如何让镇纪委委员全面履职的问题上,还显得过于零碎、片面,没有从系统全面的角度健全相应的配套工作制度,为其搭建履职平台,致使镇纪委委员只知其职、而不知何“为”其职,履职方法路径单一,片面的以为“一年到区纪委开一两次会、举一两次手、提一两次问、写一两次意见建议、划一两次勾勾叉叉、开展一两次督查,最后再约谈一两次、交一两次报告”就算履职到位,完成任务、脱手了事。

       为此,调研组就如何充分发挥乡镇纪委委员作用作了一些探索,并提出一些粗浅建议。

       一、优化队伍建设,解决“有人做”问题

       抓好纪委委员队伍建设,一要把好纪委委员进口关。要按照德才兼备原则,选拨纪检干部和纪检委员,而且要不断提高纪委委员整体业务水平。二要稳定纪委委员队伍。乡镇纪委要参与纪委委员人事变动讨论,乡镇纪委委员调动时,需征求乡镇纪委的意见,报县纪委同意,如出现缺位的,建议在试推行党代表例会制的乡镇,实行增补纪委委员程序。三要创新纪委委员培训机制。乡镇纪委要建立纪委委员学习例会制度。同时,建议县纪委每年要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定期组织全体专兼职纪委委员开展业务培训,增强纪检监察业务技能。

       二、健全履职机制,解决“做什么”问题

       制订出台闭会期间纪委委员履职办法,明确规定纪委委员在案件调查期间的工作职责、履职途径和方法。一要建立纪检工作通报制。落实镇纪委每月向镇纪委委员通报月工作安排,每季度向镇纪委委员通报全镇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便于镇纪委委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二要建立岗位联系责任制。根据纪委委员岗位职能和纪委委员特长,明确纪委委员责任分工,将纪委委员自身岗位与纪检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更好发挥履职作用。三要建立联片包干责任制。将辖区内各企业部门、村(社区)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划片,落实包片负责制。对党风廉政建设、群众反映的热点及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将督导检查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和苗头性的问题及时向镇纪委进行反馈。四要建立工作督察、巡查制度。各基层党支部、党员干部要主动接受镇纪委委员监督,不定期组织镇纪委委员开展专项督察,对全局性、倾向性问题提出建议意见,供镇党委、政府决策参考。五要建立质询制度。进一步强化纪委委员监督权威,对涉及党员干部纪律、制度执行、重要工作落实等方面存在问题的,镇纪委委员可以书面询问,规定询问对象必须在规定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三、丰富履职方式,解决“怎样做”问题

       要切实加强纪委委员履职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纪委委员活动协调小组。镇纪委每年要确定一个大的纪委委员活动主题,并设计创新一些小的活动载体,通过转变履职方式,增强纪委委员的参与性和积极性。一要开展现场巡查活动。二要开展专项检查活动。三要开展工作调研活动。四要开展联合监督活动。五要建立情况报告制度。在履职中,纪委委员可以通过参加工作例会、书面报告和口头报告等形式向镇纪委报告履职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同时,要重视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积极吸纳,并付诸实施;对反映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抓好纠正处理,以充分提高纪委委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建立导向机制,解决“如何评”问题

       要建立健全纪委委员作用发挥的评价、激励、考核等机制,提高纪委委员的履职意识和履职责任。一要建立委员述职制度。实行镇纪委委员述职述廉活动,并可以结合乡镇机关中层干部述职述廉活动,对纪委委员按“一岗双职”进行述职述廉。二要建立履职考评制度。镇纪委每年要对纪委委员履职情况进行考评,建立科学考评机制,通过对纪委委员表率作用发挥、完成交办任务、参与监督活动、提出意见建议等内容,对委员履职情况作出正确评价。同时,建议上级组织部门在提拔纪委委员时,要将纪委委员履行“一岗双职”纳入考察内容。三要建立履职保障机制。一方面乡镇党委要为纪委委员发挥作用作坚强后盾,消除履职顾虑。另一方面,要出台纪委委员开展党内监督等规范性文件,做到依纪依规,强化纪委委员监督的可操作性和权威性。

       五、完善机构设置,把队伍建起来。

       坚持“应设必设”原则,规范基层纪检委员岗位设置,实现全覆盖、无遗漏,按标准配齐配强纪检委员。推行农村支部纪检委员与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人“一肩挑”,企业纪检委员与监事会人员交叉任职。同时严格选任程序,纪检委员由所在基层党组织提名推荐,党支部大会选举产生,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加强后备队伍建设。

       六、明确职责任务,将队伍用起来

       聚焦监督执纪问责,针对农村、社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不同领域、不同层级的党组织,明确纪检委员的岗位职责、履职方式、权利义务等要求,促进履职规范化。结合实际,督促基层纪检委员落实好基本职责任务。建立基层纪检委员询问、情况报告和双向监督等制度,及时发现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党组织和上级纪委报告履职情况,强化党组织、党员干部与纪检委员相互间的监督,切实增强党内监督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七、提升能力素质,促队伍强起来

       把基层纪检委员的教育培训纳入每年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计划,加强理论学习和纪检业务培训,提高纪检委员监督执纪的能力和水平;抽调基层纪检委员参与上级纪委作风巡查和执纪审查,在实战中提升执纪监督技能。各级纪委要加强专题研究和工作指导,研究解决纪检委员履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工作清单,推行工作记录、痕迹管理制度,促进基层纪检委员履职尽责。

       八、强化服务保障,让队伍活起来

       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纪检委员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重大事项,支持纪检委员开展执纪监督。把基层纪检委员配备和发挥作用情况纳入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建工作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基层纪检委员述职述责、考核评议和激励保障制度,对履职积极、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及时予以调整。

第5篇:纪委调研

       发挥职能补“短板”

       “四通一平”求发展

       ——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改善和优化发展软环境,服务两型社会的调研与思考 ●公安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施金方

       一只由长短不同的木板组成的木桶,它的容量的大小不是由其最长的那块木板决定,而是由最短的那块木板决定的,这就是管理学上著名的木桶原理或称短板效应。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是当前各级党委、政府孜孜追求的目标。目前公安县已融入中部崛起战略机遇期的节点上,跳出公安看公安,经济发展软环境上的差距是实现公安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最大“瓶颈”,作为纪检监察部门,如何充分履行职责,服务于公安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做科学发展观的忠实实践者,做一流软环境短板创建者,是一项至关重要的任务。

       一、思想认识通,营造宽松的社会环境

       思想是行为的先导。纪检监察部门首先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在实事求是中坚持解放思想,用新思维来审

       1 视、判断和分析新情况,在新的工作思路中营造宽松的社会环境,服务于公安经济建设。

       (一)牢固树立中心观和全局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与社会、政治和经济发展有着紧密的联系。如果就反腐败论反腐败,不注意综合考虑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不仅工作抓不到点子上,而且会形成经济建设和反腐倡廉“两张皮”。因此,我们必须要学会用发展的眼光去观察和处理问题,从一成不变的思维定势中解脱出来,自觉把反腐败倡廉工作放在公安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保持稳定的大局中去认识和把握,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工作,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能力。

       (二)正确处理好“两个关系”。公安如何把握中部崛起机遇,在新一轮经济竞争中实现县域经济的跨越式发展,最核心就是下大功夫营造一流的软环境。因此全县纪检监察部门要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反腐倡廉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坚决反对把二者对立起来,搞“经济要上,纪律要让”或“纪律从严,经济靠边”这种顾此失彼的形而上学,坚持反腐倡廉和经济发展“两手抓”的方针,进一步强化发展意识,提升纪检监察部门的整

       2 体效能。一是要以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促进生产力发展为指导思想,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反腐倡廉,惩治腐败促发展。二是要从发展全局考虑和处理好纪检监察各项业务工作,无论是工作内容的确定、工作重点的把握,还是工作方式、方法的运用,都要从发展大局出发,以“三个代表”和“三个有利于”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通过准确把握和正确执行政策,不断提高执纪执法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对经济发展重大决策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为优化全县经济发展环境提供有力的纪律和政治保障。

       (三)找准切入点和结合点。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结合点 促进反腐倡廉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全县纪检监察把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重要职责和评判工作的重要标准。一是要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规范审批权力,对滥用审批权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依法严格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者的责任。二是要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推行“阳光”行政。坚持以公正、便民、廉洁、高效为目标,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经济建设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的秘密,一律将办事的依据、标准、条件、程序、时限及服务承诺事项等内容向社会公开,接

       3 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三是要积极推进效能监察,提高行政效率。要把效能监察摆上更加重要的位臵,督促和鼓励行政机关创造性地执行上级政策。四是要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二、行动落实通,营造高效的服务环境

       政令畅通是营造高效服务环境的前提和保证。纪检监察机关要在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中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营造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协调好上下级机关之间的工作关系。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应当而且必须当好党委的参谋助手,不仅要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协调好上下关系,同样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中善于协调上下级机关关系。在深刻领会和正确把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政策和党委、政府工作部署的基础上,协助党委、政府做好优化经济发展工作的任务分解,积极主动地承担起组织协调的任务,加强督促检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工作任务的落实。同时,结合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全面掌握下情,加强工作指导。

       (二)协调好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工作联系。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各个部门执法执

       4 收等,因此,纪检监察机关协调好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至关重要。既要理顺关系,形成合力,又要树立纪检监察部门权威,敢于、善于协调,做到不缺位、不越位。对属纪检监察部门主抓或牵头抓的工作,精心组织不马虎;对会同有关部门抓的工作,主动协作不推诿;对配合参与的工作,积极介入不敷衍。比如,执法监察、效能监察、行风评议、治理公路“三乱”,等等,体现了职能不替代、手段不替代、程序不替代的原则,把各部门的个体优势变成团体优势,发挥了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了整体合力。

       (三)协调好纪检工作和经济建设的内在关系。目前,我国正处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转型期,腐败现象也处于多发、高发期。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始终高悬“惩治”这把利剑,旗臶鲜明、依法依纪、坚决查处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的大案要案。否则,腐败现象就可能蔓延成风,最终不可收拾,经济建设要取得又快又好的发展只可能是一句空话。近年来,公安县纪检监察机关通过狠抓源头治腐,大力推进制度创新,通过深化“四项改革”、推进“四个公开”、规范“四个中心”和开展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的专项清理,规范了市场经济

       5 秩序,促进了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提供了体制机制制度保障。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政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了党员干部从政行为。通过加强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和廉政监察,促进了执法部门依法行政,规范了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等等,为经济建设提供了良好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作保障。实践证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可以减少滋生腐败的土壤,遏制腐败问题的发生。同样,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促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进一步优化。

       三、运行机制通,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

       建立切实可行的制度和推动制度运行的机制,是优化经济发展的根本途径,也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制高点。近几年来,很多地方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不能说不重视,制定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制度不可谓不少,但“重制订、轻落实”的现象普遍存在,影响了制度的效果。因此,必须严格落实各项制度,畅通运行机制。

       (一)抓好制度的创新。制度要落实到位,前提是制度本身必须科学、先进。好的制度有助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反之,制度设计上的缺陷不仅不会起到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应有的作用,6 还会给腐败的滋生提供条件。因而,必须与时俱进创新制度,使之切实可行。纪检监察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勇于探索难区、突破禁区,创新体制机制制度,强化勤政高效;建交健全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的机制,用科学的制度配臵权力;规范从政行为,推进民主监督,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从源头提供制度保证。

       (二)抓好制度的落实。制度意味着规范,制度的执行必须用纪律来保证,强势推进制度的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服务经济发展的平稳运行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任务,以严明的纪律确使国家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体制、财政体制、干部人事制度、投资体制等改革,把防治腐败高于改革和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之中,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妨碍改革和发展的突出问题;加强对阻碍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是的行为,严肃查处各类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缓作为案件。

       (三)抓好制度的升级。虽然各地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制度多,但是一些部门及单位的为了部门利益或单位小团体利益,打政策的“擦边球”,踩制度的“红线”,7 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样式和方式不断变化,为此,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制度要不断升级,形成硬措施、硬规定。去年以来,公安县纪检监察部门坚持优化全县经济发展制度“钢化”,来优化发展软环境。一是认真执行“三条高压线”,即:凡是应该进县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要进中心,严禁体外循环、搞“双轨运行”;凡是进入企业的执法、检查、收费和处罚,一律先经县乡(镇)优经办审批,严禁未经审批进入企业执法、检查、收费和处罚(涉及消防、环保和安全生产等事项可以先行检查,但收费和处罚必须申报审批),凡申请事项在承诺时限内无正当理由未作出决定的,一律视为默许,严禁故意刁难、超时办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处理到位,严禁跑风漏气,说情袒护。二是切实落实二项主要制度,即落实县纪委常委与违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诫勉谈话制度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追究制度。三是建好一个中心,即建好经济发展投诉中心,公布投诉电话、落实投诉程序、强化接诉责任,重点抓好公路“三乱”问题的投诉和处理。这两年来,全县工业、经济招商引资等衡量地方经济发展的主要指标的增长速度都在两位数以上。

       四、执行纪律通,营造廉明的法制环境

       近年来,一些区域经济发展迅速地方的经验证明,严明的纪律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两型社会的保证。纪检监察部门要坚持强化行政监督、社会监督、纪律监督,确保执行纪律通,从而营造廉明的法制环境。

       (一)强化行政监督,从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抓好执法人员资格审查的监督检查,凡是没有取得省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的人员,一律不准上岗执法,对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坚决调离执法岗位。严格加强对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以落实《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为切入点,全面贯彻国务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推进严格、公正、文明、规范行政。

       (二)强化社会监督,畅通社会投诉评议渠道。环境建设的好与坏,最有发言权的是群众。因此,把环境建设情况的裁判权、评价权交给群众。通过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对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涉及到的部门、班子进行专题研究,认真整改。通过采取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听取企业、投资者和群众的意见和

       9 建议,全方位了解和掌握本部门、本行业环境建设情况。通过认真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以评促纠,以评促建,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组织对优化环境工作进行视察,对企业、投资者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向相关部门进行质询,促进政府部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强化纪律监督,进一步加大惩处力度。近年来,公安县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时,坚持有线索的放过,没查清的不放过,违纪违法没处理的不放过,相对人不满意的不放过。每年县委、县政府召开经济发展环境整治大会,这两年对12起损害经济发展环境问题的处理情况公开通报,起到极大的震摄作用,促进了经济发展环境的优化。实践证明,从严查处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最有效手段。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作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重要突破口,充分发挥执纪执法办案优势,采取下查、下访、下纠等办法主动出击,拓宽案件线索和来源。集中力量查办发生在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中利用职权搞“三乱”、“吃、拿、卡、要”等侵害企业利益、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对利用职权粗暴执法、借机谋私的,从严惩处;

       10 对极个别素质低下的“害群之马”,坚决清除出执法执纪队伍,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严格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问题,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该办的不办,该干的不干,推诿扯皮、失职误事的,坚决查处和追究,该撤职的撤职,该处分的处分。对那些问题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抓住不放,排除干扰,一查到底,公开处理,决不姑息。

       五、构建服务平台,营造优良的投资环境 无论是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还是近年来中部一些地方经济腾飞的事实说明,实现区域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必须营造优良的投资环境。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构建服务是平台,加强效能建设,提高政府执行力,营造地方优良的投资环境。

       (一)深化行政许可改革,构建服务平台。行政许可项目多、程序繁、收费重的问题,是导致环境不优的重要原因之一。公安县纪检监察机关前几年就积极探索。2022年底,公安县在荆州市率先成立县行政服中心,与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合署办公,以“为民服务,依法行政,廉洁高效,公开公正”为宗旨,不断改革行政审批方式,11 简化办事程序,实行大厅式办公、阳光式操作、一站式服务,为社会各界及外来投资者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到目前为止,进驻中心的县直部门45个,服务27个,纳入服务项目725项,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目40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80项,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32项,基金项目4项。同时,中心还设立了一个全程委托代理服务窗口,负责对招商引资相关手续的全程委托代理。中心自运转以来,始终坚持公开服务项目、公开办事程序、公开申报条件、公开承诺时限、公开收费标准的“五公开”,严格遵循高效便民原则,共办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10多万件,其中即办件占68%,项目按期办结率98%,提前办结率95%;代理服务1400余件。行政服务中心为全县经济提供了一个新的平台。近年来,有些县市的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更加规范,运行更加便捷,服务更加优化。事实说明,行政服务中心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不断深化行政许可改革,向程序最简、时限最短、收费最少的流程看齐,紧扣“继续清理、防止反弹、简化流程、减免收费、加强监管”五个方面扎实工作。试行重大项目跨部门全程办事免费代理制,着力推进 “同步并联审批”,切实解决跨部门办事难的问题;要减免许可收费,实行收费下限

       12 制;要加强行政许可事项取消后的服务和监管工作,防止管理“真空”。

       (二)加强效能建设,大力提高机关效能。坚持向教育要效能,围绕解放思想、转变作风、提高绩效,通过广泛开展效能建设暨提高政府执行力大讨论和文明执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化感情、焕发激情、改进行风、端正作风,重塑机关的权力观念,重构干部的价值追求,着力突破思想禁锢之围、观念守旧之围、陈规陋习之围,做到该办的事速办“快通”,运转不畅时及时“沟通”,创业者面临困难时积极“疏通”,有利发展的事设法“变通”,实现零距离服务,坚决克服官气、惰气、暮气、俗气,做到严谨、细致、廉洁、高效。坚持向制度要效能,出台并落实精减会议文件、减少迎来送往、民主科学决策、缩短办事时限、严格效能考核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坚持向科技要效能,推行电子政务,推行行政审批电子化管理。坚持向管理要效能,认真落实检查审批制度,试行检查结果共享机制,杜绝对同一事项重复检查,精减各类评比、达标活动,除县以上有明文规定的以外,不得进行评比、达标。坚持向治理要效能,深化集中治理职能部门“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活动,加大对“缓作为”的治理力度,以整风的精神,找

       13 准存在问题,拿出过硬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加强政府执行力建设,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按照“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规范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公开、政介(中介组织)分开,合理界定政府部门职责范围。紧紧抓好改革这个核心,配合有关部门推进行政管理体制、行政许可制度、财政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和乡镇综合改革,从创新机制体制入手,进一步理顺行政职能,努力从根本上解决职责交叉、职能不清和相互推诿扯皮的问题。紧紧抓住制度这个重点,建立和完善权力运行机制、工作责任机制和竞争激励机制。紧紧抓住简政放权这个关键,认真清理各项政策、规章、文件,做到凡是社会能代办服务的由社会代办服务,凡是市场能运作的由市场运作,凡是市场主体能自主经营的由市场主体自主经营。

第6篇:乡镇纪委工作调研报告

       加强法制建设促进社会和谐

       乡镇纪委工作面对的是生活和战斗在农村第一线的党员和干部,如何搞好组织协调,充分履行其职责,走出新的工作思路,开创新的工作局面,就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在具体工作中,乡镇纪委工作又由于各种原因而举步维艰,效果不明显。这里,拟从几个方面来作一些探讨,以求能更好地推进乡镇纪检监察工作。

       一、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从调查看,目前乡镇纪检工作大多是一片空白,“人员难专职、任务难专

       一、时间难专用”这是存在的共性,从而造成了不少乡镇纪检工作处于瘫痪状态。一年下来,乡镇纪委办不了一个案子,即使是上级纪委要求处理的案件都是办案质量差,时间长,执行难。这样一来,乡镇纪委就形同虚设,没有充分发挥纪委的工作职能,归纳起来,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乡镇纪检监察的办公条件落后,没有专门的办公室,都是与其它办公室合用,办公设施较差,连一台电脑都没有,根本不能适应现代办公的需要。

       2、乡镇纪检监察专职人员较少,兼职的较多,经调查,大多数乡镇纪委书记都由乡党委副书记兼任,纪委委员也是由乡镇其他工作人员担任的,有名无实,给工作带来不便。

       3、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尤其是查办案件和能力不够高。目前我县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都是去年换届新任的,大多数

       纪检监察干部都是新手,以前都没干过纪检监察工作,理论水平差,业务水平低,办案能力差。

       二、解决的方案和措施

       针对目前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又加之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新手多的情况,如何做好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是摆在每一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面前的新课题,现我就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解决的对策。

       1、理顺领导体制,解决“谁来管”的问题。继续探索乡镇纪委受双重领导的机制和工作机制,把乡镇纪委干部的人事任免权和工资福利一并收归县管,根据工作需要和按属地管理原则,乡镇党委对乡镇纪委履行同级领导权,使乡镇纪委既受上级纪委的领导,又受同级党委的领导。这样一来,有利于调动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改变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作风,有利于改变乡镇纪委工作“疲软”的现象,从而使乡镇纪委工作有新的起色。

       2、优化队伍建设,解决“谁来做”的问题。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齐配强乡镇纪委班子,同时要为乡纪委配备一名专职纪检干事协助工作。乡镇纪委干部的任用应由县纪委提出意见,注重选拔政治素质过硬、思想作风正派、能坚持原则并且有法律、财经、审计等专业特长的年轻同志担任乡镇纪委书记,彻底改变过去纪检干部占位不谋事和“养老所”现象,要加大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和异地交流使用力度,提高乡镇纪委干部的工作能力。乡镇纪检干部不但要政治上要强,更重要的还要有过硬的业务技能,真正做一个“能干事、干成事”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

       3、规范工作内容,解决做什么,如何做”的问题。乡镇纪委要根据农村的实情,在吃透上级纪委会议精神的前提下,制定出一系列乡镇纪律检查工作制度,如学习培训、廉政教育、信访调查、查办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纪律等工作制度,定期与不定期地检查执行情况,让党员干部时刻紧绷正义之弦,不越雷池半步,从制度上保障纪检工作的顺利实施。乡镇纪委工作始终要从教育入手,惩处为辅,用大量反腐倡廉警示片教育他们怎样做一名新时期合格的党员干部;如何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利益观;如何践行“三个代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从而使广大党员干部反腐的决心更加坚强,信心更加牢固。

       4、强化监督检查,解决“如何评”的问题。对乡镇纪委及纪检干部的考核要以上级纪委为主,以增强乡镇纪委干部主抓纪检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同时可以减轻乡镇纪委干部的心理压力,使其放手大胆地开展纪检工作。要将考核的结果与政治经济生活待遇挂钩,以调动乡镇纪检干部的积极性。

       乡镇纪检工作是一项艰巨的工作,只有找准了乡镇纪检工作的支点,才能有效地开展乡镇纪检工作,才能开创新时期纪检工作的新局面。

第7篇:乡镇纪委工作调研报告

       乡镇纪委工作的思考**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乡镇纪委工作是我们党和政府在最基层的一级纪检监察机构,它直接面对的是广大人民群众,面对的是生活和战斗在农村第一线的党员和干部,在努力履行“保护、监督、教育、惩处”四项职责的同时,为一方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服务。纵观近些年来,我们党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决心是很大的,也取得了非同凡响的效果。十五大以来,通过不断总结,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从中央到地方都是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但在实际工作中,似乎“是头热下头冷”的现象较为突出。作为最基层的乡镇纪委,如何搞好组织协调,充分履行其职责,走出新的工作思路,开创新的工作局面,就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在具体工作中,乡镇纪委工作又由于各种原因而举步维艰,效果不明显。这里,拟从几个方面来作一些探讨,以求能更好地推进乡镇纪检监察工作。

       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从调查看,目前乡镇纪检工作大多是一片空白,“人员难专职、任务难专

       一、时间难专用”这是存在的共性,从而造成了不少乡镇纪检工作处于瘫痪状态。一年下来,乡镇纪委办不了一个案子,即使是上级纪委要求处理的案件都是办案质量差,时间长,执行难。这样一来,乡镇纪委就形同虚设,没有充分发挥纪委的工作职能,归纳起来,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乡镇纪检监察的办公条件落后,没有专门的办公室,都是与其它办公室合用,办公设施较差,连一台电脑都没有,根本不能适应现代办公的需要。

       2、乡镇纪检监察专职人员较少,兼职的较多,经调查,大多数乡镇纪委书记都由乡党委副书记兼任,纪委委员也是由乡镇其他工作人员担任的,有名无实,给工作带来不便。

       3、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尤其是查办案件和能力不够高。目前我县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都是去年换届新任的,大多数纪检监察干部都是新手,以前都没干过纪检监察工作,理论水平差,业务水平低,办案能力差。

       4、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视野不开阔,思想不够解放。近几年来,我县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外出学习人数太少,参加培训的机会少,使得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老化,工作无起色。

       5、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经济待遇低,办案经费少。在有些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一干就是十几年,而且经济待遇一个月办案经费就是那么几十元钱,从而使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积极性减退,工作拖沓。

       问题产生的原因

       乡镇纪检工作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就其原因很多,通过调查,主要有表现在以下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认识有差距。思想认识上存在三大误区:误区一,一些乡镇形成了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工作机制,重经济发展,而忽略了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个别乡镇主要领导认为惩处了其单位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影响乡镇考核,影响整个乡镇的形象,影响个人升迁,对乡镇纪检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不够重视、不够支持;误区二,乡镇纪委书记由党委副书记兼职,要从事的工作任务多,顾不过来,片面认为纪检工作干得如何无所谓,做好其它工作才是实的、硬的、有用的。一些乡镇纪检干部党性原则不强,怕得罪人,怕丢选票,导致乡镇纪委工作“疲软”;误区三,社会对纪检工作认同程度不一,对腐败的惩处普通存在概念上赞成,内容上同情。

       2、纪委班子配置上不恰当。乡镇纪委一般由3—7人组成,纪委书记1人,委员通常是非纪检部门的人员担任,平常他们都是干他们自己的工作,基本上是有名无实,实际纪委日常工作只有1人,纪检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难以开展。

       3、体制机制上不畅通。在体制上,乡镇纪委工作体制套用县级以上纪委的工作机制,缺乏基层特点,针对性不强。在机制上,由于级别低,乡镇纪委与其它执纪执法部门沟通和信息交流不畅,纪检工作处于“自我循环”,监督乏力,难以发挥作用。在制度上,制度建设不规范,存在工作无主次、办案无章法、管理无制度、检查无资料等现象。在对基层站所人员的监督管理上,由于许多站所都实行了条管,编制、工资、福利、考核均不在乡镇,造成”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现象,乡镇纪委难以监督。

       解决问题的对策

       针对目前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又加之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新手多的情况,如何做好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是摆在每一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面前的新课题,现我就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解决的对策。

       1、理顺领导体制,解决“谁来管”的问题。继续探索乡镇纪委受双重领导的机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确定“条”和“块”的管理问题,笔者认为应该注重“条条”,轻“块块”,进一步强化县纪委对乡镇纪委人事、业务的直接监管权,具体做法是:把乡镇纪委干部的人事任免权和工资福利

第8篇:纪委调研文章

       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基础,也是农村稳定和发展的重要保证。乡村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同广大群众最接近、最密切,是党代表群众利益的具体体现,农村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俗话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因此,搞好农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对于稳定农村形势,发展农村经济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作为乡镇纪委,深入了解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现状,并针对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有效解决问题的对策,对于加强基层建设尤为必要。

       一、当前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

       当前,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在取得巨大成绩的同时,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工业化、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农村的社会结构、生产方式、组织形式和利益关系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比较薄弱。有相当部分基层党组织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有些支部成员自身素质较低,平时不注意学习,缺乏政治敏锐性,缺乏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贯彻落实中央的相关要求不坚决、不到位,党性不强,缺乏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自觉性。有些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反腐倡廉教育重视不够、方法不多,教育形式单

       一、效果较差,农村党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能力和水平亟待提高。

       少数农村党员干部以权谋私严重。少数党员干部在征兵、土地转让、出租和工程发包工作中谋取私利,搞权钱交易;有的在宅基地划分、救灾救济物品发放、农用物资供应、计划生育指标分配、超生罚款、林田承包等工作中依仗权势,为自己和亲友谋取利益,搞特殊化;有的动机不纯,自身综合素质差,终日不知所为,存在“当一届干部、捞一把钱财”的错误思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比较严重。

       农村组织财务管理比较混乱。集中表现在村级组织财务混乱,账目不公开,没有透明度。农村干部乘机利用职权乱批乱用,大量公款在吃喝玩乐、请客送礼中被挥霍浪费。农村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危害很大,它既容易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同时也会掩盖农村干部滥用公款等违纪违法问题。

       政务和村务公开的力度有待加强。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工作虽然实行多年,但少数乡(镇)村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因制度不健全或落实制度打折扣,仍然存在着重形式、轻实效的现象;有的公开内容不全面、重点不突出,避重就轻、敷衍塞责的问题十分突出;有的公开形式单

       一、渠道不畅,公开的内容不真实、不及时,随意性较大等问题还没有得到认真解决;有的乡村缺乏有效监督机制,基层群众参与

       监督的意识比较淡薄,致使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没有得到很好发挥。

       二、存在的问题原因探析

       1、一些村级领导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一些村级领导班子,甚至是主要领导,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没有把抓党风廉政建设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贯彻责任制的积极性不高,工作被动应付,对责任范围内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不敢指出,不敢批评。个别农村干部甚至错误地认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得太紧会束缚手脚,会影响经济工作和事业发展,会影响农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把抓经济建设和抓党风廉政建设对立起来。

       2、各种民主决策、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工作落实还不够。在村级财务的处臵、土地拆迁安臵款的发放等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上,缺少规范的操作制度和必要的制约手段,从而造成了村内部财、物管理比较混乱的情况,给一部分人钻了空子。在制度建设上,有图形式、搞花架子的情况,对已有的党风廉政工作制度落实不够。制度、规章订了不少,真正执行落实的却很少,既削弱了农村党风廉政工作的实际成效,又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3、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考核与追究工作有待加强。缺乏全面、系统、有效的检查考核机制,对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贯

       彻落实情况缺少定期和比较规范的检查、考核。还存在着责任追究力度不够大,追究效果不理想的现象。

       三、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廉政意识,提高廉政觉悟。通过宣传教育,不断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在乡村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广泛宣传和弘扬廉政文化,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要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乡、村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为重点,突出抓好理想信念和党的宗旨教育、政策法规和党纪条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让“廉洁为公,执政为民”的廉政理念成为乡村广大党员干部共同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另一方面,要结合实际研究提出农村党员、干部包括基层站所工作人员的具体行为规范;强化遵纪守法意识,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错误思想的侵袭,提高防腐拒变的能力,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觉悟,更好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建章立制防腐败,有章可循促廉政。首先要规范村务公开制度。村务公开要保证时效性和公开内容的真实性,不能拒绝公开,更不能搞假公开、半公开,尤其是村民关心的焦点问题更要及时地毫无保留地进行公开,让老百姓明白,保证群众的知情权。第二要健全农村财务管理制度。

       农村财务问题历来是村民和干部最关心的热点问题,财务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规范乡“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切实加强对村集体资金的监管,乡纪委要依法对农村党员干部任职期间的财务责任、经济责任进行审查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查处,全面清理,使农村财务收支行为始终处于有效监督之下,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农村党员干部的腐败行为。第三要建立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中央要求各级机关的重大事项都要集体研究决定,这是防止权力腐败的有效方法,农村的一个村庄虽小但“五脏俱全”,村里的重大事项也决不能一人说了算,必须经村级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需经村民代表大会、村民大会通过的必须依法实行,这样才能让农民群众的利益得到保障。

       (三)强化监督机制,有效促进勤政廉政。现在,一些基层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流于形式,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执行不够有力,乡村监督主体的监督作用没有很好发挥,对一部分村干部的监督除了批评教育外,缺乏有效的纪律约束措施;群众的监督作用只是停在口头和形式上,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要根据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强化防腐促廉的有效监督机制。第一要强化监督,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第二是强化上级对下级监督,不断提高监督效果。要强化乡对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监督。着力抓好对“一把手”的监督,特别在新

       农村建设的关键时期要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村集体资金管理使用、土地发包承包、土地征用款和公益工程的招标等方面的监督。第三要强化民主监督,积极开辟群众监督渠道。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加强对农村干部的监督;同时要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认真实施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四)加大检查惩处力度,防腐促廉显成效。突出重点部位,坚决制止各种涉农违规行为。要认真落实中央部署和要求,把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坚决制止在乡、村财务管理、土地承包及基础设施建设等过程中的“暗箱操作”,以权谋私,甚至搞宗族主义,勾结地方黑恶势力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重点查处涉及民生的案件和造成重大影响的其他案件,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乡镇纪委调研报告

       纪委调研工作汇报材料

       调研纪委三转工作汇报

       县纪委监察委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调研报告

       乡镇纪委对于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