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食品卫生,保障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给就餐者提供一个清洁、卫生、舒适的就餐环境,特制定食堂卫生消毒管理制度如下:
一、食堂必须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日通风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在无人条件下,可采用移动式循环风空气消毒机或紫外线对室内空气进行消毒。
二、餐厅及厨房内保持空气清新无异味、地面、门窗、墙面、排风扇、照明灯具、吊扇洁净,无灰尘及蜘蛛网。室内无蝇、无鼠、泔水桶洁净并加盖。
三、桌椅、物品、设备洁净、无污垢及油腻、定位放置。
四、生熟食品及刀、案、容器分开,放入冰箱的熟食品盖好,无交叉污染。
五、各种蔬菜等食品必须清洗干净,先洗后切,防止食物营养成分流失,餐具每天必须进行高温灭菌消毒。首选煮沸消毒15分钟,也可用有效氯为1000mg/L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30分钟,再用清水冲洗干净。
六、食堂工作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四勤”:勤洗澡、勤换衣服、勤理发、勤剪指甲。工作时衣帽整洁,定期健康查体,无传染性疾病,不穿工作服上厕所。
七、食堂工作人员分发食品前要洗手,一律使用食品夹,开饭时要戴口罩,上班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面对食品咳嗽、打喷嚏。
八、不供应变质、不洁食品。无食物中毒发生。
九、经常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抹布、墩布洗净、定位悬挂,无异味。
十、环境及物体表面可用500mg/L的含氯(溴)消毒剂进行喷洒、浸泡和擦拭消毒,作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地面消毒用量为100~300ml/m2,先由外向内喷雾一次,待室内消毒完毕后,再由内向外重复喷雾一次。
疫情期间餐饮消毒制度2
1、项目部厨师必须持健康证上岗,每天由项目综合办公室设专人对厨师进行体温检测两次并做好记录。做好厨师个人健康档案,一旦发现有发热、感冒、咳嗽症状、呼吸道感染的'员工要立即停止上班,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食堂人员要保持个人清洁卫生,操作过程要勤洗手、洗好手;在操作期间严格做好个人防护,要规范佩戴口罩上岗,并做到及时更换口罩。
2、每天午饭后、晚饭后由厨师对食堂公共接触物品(如水龙头、门把手、台面等)采用84消毒液进行清洗及消毒;餐厅区域内消毒采用浓度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弄湿抹布后擦拭,另浓度为75%的乙醇可用于操作台、设备、工具、手部等涂擦消毒,保持食物加工操作间清洁干燥,及时清理厨余垃圾。
3、食堂、餐厅每两小时通风一次,每次不得少于30分钟。项目综合办公室每天检查食堂、餐厅消毒情况。
4、餐厅门口放置脚垫,脚垫每天上午、下午浸泡消毒液,进入餐厅人员必须经过脚垫对鞋底进行消毒;进入餐厅前必须到洗漱间进行洗手消毒。
5、项目部为员工统一配备餐盘,餐盘由员工自行清洗,清洗后可放入餐厅消毒柜,餐具消毒后烘干、沥干。
6、员工进入餐厅后在窗口由厨师统一进行打饭,项目班子成员回各自办公室就餐,餐厅内每张餐桌安排1人就餐,剩余人员回办公室就餐。
7、项目部餐饮所用食材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进行采购,采购地点为项目部指定物美超市大成东路店及永辉超市百子湾店,做好采购记录,做好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登记工作。
疫情期间餐饮消毒制度3
一、规范疫情防控措施
1.顾客必须戴口罩,测体温后进入餐饮场所,坐下饮食最后一刻才能脱口罩,饮食完成后立即戴口罩,离开座位必须戴口罩。顾客进入餐饮场所前出现有发热、干咳、打喷嚏等症状的,一律不允许进入餐饮场所,一旦发现应立即登记造册并及时向当地社区报告,并提醒其及时就诊。
2.开放堂食和包厢服务的餐饮单位必须配备体温枪、口罩和消毒水等防疫物资。
3.控制就餐容量。餐厅就座容量不超过平时的50%,视餐桌构形安排,顾客隔位或错位相坐,面对面距离不少于1米,每桌至少实名登记一名顾客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4.每桌每批次顾客尽量缩短用餐时间,每批顾客用餐后立即对桌椅进行酒精消毒,再安排下一批次,时间间隔不少于15分钟。
5.供餐尽可能实行分餐制,或提供双筷位勺、公筷公勺餐具。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6.餐饮经营单位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单位法人为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门店店长为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责任人。
7.全体餐饮从业人员必须填报健康信息和旅居情况(通过“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防控行程卡”查询),上岗期间必须落实晨检和体温监测,全程佩戴口罩,并建立从业人员有关信息台账,严禁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餐饮从业人员上岗。
8.要加强消毒液、酒精等防控物资管理,专库储存,专人管理、专人消洗。
三、强化营业场所防控管理
9.餐饮服务单位首次恢复堂食营业,必须对营业场所、设备设施、餐饮用具等进行一次彻底的全面消毒和安全检查。
10.要在醒目位置对本单位的防控措施和顾客用餐进行书面提示。
11.必须每天对就餐场地、保洁设施、人员通道、电梯间等场所设施进行消毒保洁。
四、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12.营业前,必须对备存的所有食材进行全方位清理,严禁使用过期和变质食品。
13.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做好采购验收及台账登记工作,不得采购无来源或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和食品原料,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以及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14.全面禁止非法食用、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严禁餐饮场所圈养、宰杀、销售活禽。
15.严格餐具消毒措施,鼓励实行打包盒外卖形式营业,切实做好不接触送餐。加强餐厨垃圾管理,保证餐厨废弃物收集容器完好、密闭和整洁,避免造成再次污染。
五、实行承诺告知制度
16.优化餐饮行业复工复业流程,实行承诺告知制,符合开工条件的单位根据本通告自行签订《规范经营承诺书》,告知市场监管部门。
17.商务、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及时上门督导和帮扶,不得以审批、备案、验收等方式延缓企业复工复产。
六、严禁大型聚餐活动
18.疫情解除前禁止接待任何形式的婚宴、喜宴、会议、庆典等大型聚餐。
七、强化监督管理责任
19.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商务部门餐饮行业管理、卫生健康部门传染病监督管理、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对防控措施不到位或者未实行承诺告知的餐饮单位要督促整改、依法处理。对整改不到位,且不听劝阻的从严查处,勒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