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资料
第一章
绪论
1、“人类环境”这个概念是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提出的。
2、人类环境的概念
人类环境,是指以人类为中心、为主体的外部世界,即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天然的和人工改造过的各种自然因素的综合体。
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关于环境的定义和范围
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规定的环境的范围同环境科学中的环境的范围并不完全相同,这是因为:
(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把环境作为法律的保护对象看待的。
(2)从环境科学的理论来说,一切与人类生存和发展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环境要素、成分、状态都是人类环境系统的组成部分,都是环境科学的研究对象。
(3)人类环境的结构具有相关性。
4、生态学的概念
生态学的概念,是德国人伊.海克尔在1866年提出的。它是研究生物与其生存环境之间相互关系的科学。目前,生态学的范围已超出了生物学,扩大到其他领域。生态学的任务就是研究生物与环境之间相互关系及其发展变化的规律与机理。
5、生物放大的定义
在环境科学里,把同一食物链上某些元素或难分解的化合物在生物体内随着营养级的提高而逐步增大的现象称为“生物放大”。
6、生态系统的的定义和功能
生态系统,是指自然界里由生物群体和一定的空间环境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结构和功能的综合体系。
生态系统的基本功能是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
生态系统的能量流动是通过食物链进行的。
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是指物质在生态系统中周而复始地循环,被反复利用的现象。
第二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征
(1)综合性。保护对象的广泛性和保护方法的多样性,决定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一个极其综合化的法律部门。环境保护的范围、对象、调整的社会关系更加广泛,所采取的法律措施也具有综合性。
(2)技术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采取了大量的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环境标准、控制污染的各种工艺技术要求等包括在法律体系之中,具有很强的技术性。
(3)社会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和公益性,最明显的体现了法的社会职能的一面。
(4)共同性。环境问题是人类共同面临的问题,各国的环境法有较多的可以相互借鉴的东西。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特征
(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但有通过人与人的关系体现人与自然的关系;(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调整对象)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是一种思想社会关系,但决定这种思想关系的除了社会经济基础外,还有自然因素;
(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具有广泛性。
第三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产生和发展
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产生阶段的特点
18世纪60年代至20世纪初,这一阶段是公害发生期,也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产生时期。这一时期的特点为:
(1)西方国家早期的环境立法,主要是针对当时的环境污染,即大气和水的污染,防治范围比较狭窄。
(2)立法措施主要是限制性的规定或采用治理技术,较少涉及国家对环境的管理。
2、1893年的美国与英国的“太平洋海豹案”第一次确认,国家无权对其管辖权以外的自然资源主张管辖权,要求对国家管辖权以外的自然资源给予适当保护和保存。
3、1935年,美国与加拿大之间的特雷尔冶炼厂烟雾争端是第一个跨界污染引起环境责任的案例,第一次确立了一国对损害他国环境的行为承担国际责任的原则。
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发展阶段的特点
20世纪初至20世纪60年代,这一时期是西方工业化国家公害发展和泛滥时期,这一时期的环境立法有两个重要特点。
(1)许多国家加快了环境立法的步伐,制定了大量环境保护的专门法规,从数量上说,远远超过其他的部门法。
(2)制定了一些新的环境法规,使环境法调整的对象和范围更加广泛。
5、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完备阶段的特点
20世纪70年代至今,这一时期的环境立法有如下特点:
(1)为了提高国家对环境管理的地位,很多国家在宪法里增加了环境保护的内容,有的国家把环境保护规定为国家的一项基本职能;
(2)不少国家制定了综合性的环境保护基本法;
(3)各国环境政策和环境立法的指导思想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发生了根本转变,采取了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政策和措施;
(4)把环境保护从污染防止扩大到对整个自然环境的保护,加强自然资源与自然环境保护的立法;
(5)法律“生态化”的观点在国家立法中受到重视并向其他部门法渗透。
(6)环境立法的完备化和对环境保护这一社会关系的全面调整,使环境法从传统法律部门中分离出来,形成了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6、西周颁布的《伐崇令》是中国较早的保护水源、森林和动物的法令。
7、秦朝的《秦律.田律》对水道、森林、野生动物等的保护做了明确的规定。
8、唐朝的《唐律》中设有“杂律”一章,更详细、更具体的对保护自然环境和生活环境做了规定。
第四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体系
1、1989年1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的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
2、我国的环境与资源保护单行法规大体可分为:土地利用规划法、环境污染防治法、自然保护法、环境管理行政法等。
3、环境标准
我国的环境标准分为国家环境标准、地方环境标准两级,另外还有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标准,主要适用于尚未制定国家环境标准,但又必须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规范领域。
我国的环境标准有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监测方法标准、环境标准样品标准及环境基础标准。其中在我国环境标准中数量最多的是基础标准、方法标准和样品标准。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的相关规定
(1)关于国家和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矿藏等自然资源,一方面规定了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受法律的保护,同时也规定了使用单位或个人有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的义务。
(2)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动、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3)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保护方面,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由于污染环境而危害公民生命和健康的行为,应该属于民事侵权行为。]
(4)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5)《民法通则》对侵害公民身体造成损害,进行赔偿的范围做了规定。
(6)《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民事权利的一般诉讼时效为2年,最长为20年。
第五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
1、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的指导原则
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的指导原则,是指为实现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的目标,在法律上充分体现环境与自然资源的生态价值与经济价值,在起草、修订或修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草案的过程中,对立法者具有指导意义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其中包括:尊重和体现生态规律的原则;以可持续发展为导向的原则;突出运用环境经济学方法的原则。
2、生态学的基本规律
(1)“物物相关”律。即自然界中各种事物之间有着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依存的关系,改变其中的一个事物,必然对其他事物产生直接或者间接的影响。
(2)“相生相克”律。即生态系统中,每个生物种都占据一定的位置,具有特定的作用,相互依赖、彼此制约、协同进化。
(3)“能流物复”律。即在生态系统中能力在不断的流动,物质在不停的循环。
(4)“负载定额”律。即任何生态系统都有一个大致的负载能力上限。
(5)“协调稳定”律。即只有在结构和功能相对协调时生态系统才是稳定的。
(6)“时空有宜”律。即每一个地方都有特定的自然和社会经济组合,构成独特的区域生态系统。
3、可持续发展的概念
这一概念最初是又挪威前首相布兰特朗夫人领导的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WCED)于1987年在其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中首先提出的。在报告中,可储蓄发展是只“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
对可持续发展概念的解释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是发展,其目的是为了增进人类的福利,改善人类的生活质量;
(2)要实现发展满足需要,但同时应当为维持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而限制某些行为,不至于因为当代人类的发展而危害满足后代人类发展所需要的物质基础。
(3)应当把经济发展与生态的可持续性有机地结合起来。
6、突出运用环境经济学方法的原则的含义
突出运用环境经济学方法的原则,是指在进行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时,应当将环境效益的损益分析方法和对法律规范的成本效益分析方法分别运用到对开发行为的预测、评价、管理以及拟定(或即定)法律制度的设计与分析之中,作为指导(修订或决定)法律以及确立法律规范的理论基础,以真正通过立法实现社会、经济、环境三方面效益的均衡和综合决策。
7、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体制
(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2)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除了有关环境保护法律的实施细则或者实施条例外,还有《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理》等国务院行政法规;
(3)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较大的市及其常委会可以指定地方性法规;
(4)国务院各部门可以制定规章,省级人民政府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制定地方政府规章。
第六章
国家对环境与资源的管理
1、1983年12月召开的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制定了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统筹兼顾、同步发展的方针。
2、环境管理的概念
环境管理是国家采用行政、经济、法律、科学技术、教育等多种手段,对各种环境影响的活动进行规划、调整和监督,目的在于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防治环境污染和破坏,维护生态平衡。
3、环境管理的原则
环境管理是国家管理职能的一个组成部分。环境管理除了遵循国家管理的一般性原则外,还要根据环境管理的特点,遵循一些特殊的原则。主要包括:
(1)综合性原则,在管理措施和手段中,需要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科学技术、宣传教育等多种形式,具有高度综合性。
(2)区域性原则,我国复员辽阔,地理环境复杂,各地区的人口密度、经济发展水平、资源分布、管理水平差别很大,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
(3)预测性原则,必须掌握环境状况和环境变化趋势,进行经常性的科学预测。
(4)规划和协调原则,指定环境规划是环境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实行有效的环境管理的重要方式。环境管理不是环境保护的专门机构能够单独完成的工作,需要进行各部门的协调和监督。
第七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1)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原则;
(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3)开发者养护、污染者治理的原则;
(4)公众参与原则。
2、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原则实质上就是可持续发展原则。
3、如何贯彻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
(1)把环境保护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制定环境保护规划。
(3)把环境保护纳入有关部门的经济管理和企业管理中。
4、为什么说在处理环境问题上,采取“预防为主”的方针是极为重要的?
因为:
(1)环境污染和破坏一旦发生,往往难以消除和恢复,甚至具有不可逆转性。
(2)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以后,再进行治理,从经济上来说是最不合算的,往往要耗费巨额资金。
(3)环境问题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可变性很大,环境问题的产生和发展又有一种缓发性和潜在性,再加上科学技术发展的局限,人类对损害环境的活动造成的长远影响和最终结果,难以及时发现和认识,但到后果一旦出现,往往为时已晚,无法救治。
5、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原则
公众参与原则,是指环境法律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事业,保护他们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行为依法进行监督的权利。也称为环境保护民主原则。
第八章
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制度
1、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制度
(1)土地利用规划制度;(2)环境影响评价制度;(3)“三同时”制度;
(4)许可证制度;(5)征收排污费制度;(6)经济刺激制度;
(7)其他重要环境保护制度。
2、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概念
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经主管当局批准才能进行,这就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2002年我国专门制定了《环境影响评价法》。
3、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意义
(1)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对传统经济发展方式的改革,它可以把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起来;
(2)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贯彻“预防为主”原则和合理布局的重要法律制度;
(3)从法理上说,把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作为一种强制性的法律制度,是民事侵权法律原则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里的运用。
4、不征收排污费的三种情况
(1)向城市污水集中吃力设施排放污水,按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的;对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排放的水,不征收污水排污费。
(2)对机动车、飞机、船舶等流动污染源暂不征收废气排污费和噪声超标排污费。
(3)对建成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设施或场所并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不征收固体废物排污费。
5、经济刺激的几种形式
(1)财政援助;(2)低息贷款;(3)税收;(4)征收排污费。
6、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
2006年2月22日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公众参与环境评价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对依法应当征求公众意见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应当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规定,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编制公众参与的篇章。这就是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的法律规定。
7、其他重要环境保护制度
(1)物质循环与清洁生产制度;(2)限期治理制度;
(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度。
8、物质循环与清洁生产制度
从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看,当某些污染物质进入环境且超过环境容量的最大负荷时,就会发生环境污染。对已经产生的污染,实行末端控制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应当在物质的生产、流通、消费以及废弃等各个环节均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进入环境,使得物质从开发利用到废弃回收各个环节循环再生,这样就能够减轻物质进入环境造成的环境污染或破坏,
清洁生产制度,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和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由于物质循环的目的是促进社会经济的循环,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社会,因此,从宏观经济管理的角度出发,也将物质循环与清洁生产制度统称为循环经济制度。
第九章
自然环境保护基本法律制度
1、自然环境保护基本法律制度
(1)自然资源权属制度;(2)自然资源规划制度;(3)自然资源调查和档案制度;(4)自然资源许可制度;(5)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2、自然资源权属制度的概念的内容
自然资源权属制度,是法律关于自然资源归谁所有、使用以及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谁承担的一系列规定构成的规范系统。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自然资源所有权;一是自然资源使用权。
3、1954年《宪法》明确规定:“矿藏、水流,有法律规定为国有的森林、荒地和其他资源,都属于全民所有。”
4、按自然资源的主体,自然资源所有权可分为: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个人所有权。在我国,自然资源所有权的客体是无限的,国家可以取得并成为任何自然资源的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的客体是有限的,矿产资源、水资源、野生动物资源和城市土地资源都不能成为集体所有权的客体;我国基本上没有完整意义的自然资源个人所有权,只存在某自然资源个别部分的个人所有权,其取得方式主要是开发利用和继承。
5、自然资源费的分类
(1)开发使用费,即单位或个人直接开发、占用、利用、使用自然资源时所交纳的费用。
(2)补偿费,是为弥、修复、更新自然资源的减少、流失或破坏而向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者收取的费用。
(3)保护管理费,是为解决培育、维护、管理自然资源的费用支出而向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者收取一定的费用。
(4)惩罚性收费,是行政机关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者不按照规定要求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时而让其缴纳的带有制裁性质的费用。
6、渔业、狩猎权等是不能转让的,在一定范围内,矿权、林权可转让,经济林、用材林的使用权可因破产、抵债而变更。土地使用权可因合同内容变更而变更。
7、有偿使用制度的概念和作用
有偿使用制度,是指国家采取强制手段使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单位或个人支付一定费用的一整套管理措施。这一制度的建立,具有多方面意义和作用。
(1)有利于促进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和节约使用;
(2)有利于为开发新的资源筹集资金,并有利于自然资源的保护和恢复;
(3)有利于保障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并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第十章
环境标准
1、环境标准的概念和性质
环境标准是国家为了维护环境质量、控制污染,从而保护人群健康、社会财富和生态平衡,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各种技术规范的总称。其性质主要表现为:
环境标准具有规范性;(2)环境标准具有法律的约束力;
(3)环境标准的制定要经授权,由有关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和颁发。2、ISO系列环境管理标准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一些国家纷纷以环境法律和标准为由拒绝或抵制不符合本国环境法律要求的产品进入本国市场。为此国家社会出现了以产品生产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和控制为中心的新一轮市场竞争。在这个背景下,国际标准组织(ISO)于1987年制定并在世界范围内实施了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标准。1992年又组织制定了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标准。ISO9000和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标准设立的目的在于实现自由贸易和环境保护的统一,既不因为环境管制而影响资源贸易,又不至于因为自由贸易而增加环境成本。
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标准适用的对象,是所有与环境利用行为相关的主体,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地方政府、法人团体、社会组织等。
3、环境标准的法律意义
(1)环境质量标准是确认环境是否已被污染的根据;
(2)污染物排放标准是确认某排污行为是否合法的根据;
(3)环保基础标准和方法标准是环境纠纷中确认各方所出示的证据是否是合法证据的根据。
第十一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法律责任
1、行政责任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行政责任是指违反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和国家行政法规所规定的行政义务或法律禁止事项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作为构成行政责任必备的条件有:
(1)行为的违法性;(2)行为人的过错;(3)行为的危害后果;
(4)违法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2、民事责任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义务或侵害他人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其构成要件有:
(1)无过错责任原则;(2)行为的违法性;(3)损害结果;(4)因果关系。
3、免责条件,是指因环境污染造成他人财产和人身损害时,因有法律规定的免除责任的条件而不承担民事责任。
4、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排除危害、赔偿损失、恢复原状。
5、追究民事责任的程序——行政处理、司法解决两种。
第十二章
环境污染防治法概述
1、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概念
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是指由于人类生产、生活等活动产生的已知或者未知的某些物质进入环境,导致环境的物理、化学和生物等特性发生改变,从而引起环境质量下降、自然生态改变、生物物种减少或灭绝以及危害人类健康、影响环境的有效利用或破坏环境的现象。
2、我国环境污染防治法的体系
(1)海洋污染防治法;(2)大气污染防治法;(3)水污染防治法;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5)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6)反射性以及其他危险物质污染防治法。
第十三章
大气污染防治法
1、针对大气污染物及其产生设施实行的控制
(1)推行清洁生产,对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2)推广实行清洁能源技术或措施,改善燃料质量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措施;
(3)加强区域性大气污染防治,实行酸雨和二氧化硫控制区划定制度;
(4)实行逐步减少生产和使用含铅汽油的措施。
2、对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为保障《大气污染防治法》各项制度措施的具体施行,该法在法律责任一章专门对违法行为所应当承担的行政法律责任做出了规定,其中,针对不同的违法行为,分别规定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或者除以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
第十四章
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法
1、海洋环境的监管体制的主要内容
(1)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主管全国海洋环境的保护工作;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内的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并主管防止海岸工程和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环境保护工作。
(2)国家海洋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海洋环境的调查、检测、监视,开展科学研究,并主管防止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和海洋倾废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环境保护工作。
(3)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负责船舶排污的监督和调查处理,以及港区水域的监视,并主管防止船舶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环境保护工作。
(4)国家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渔港船舶排污的监督和渔业港区水域的监视工作。
(5)军队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军用船舶排污的监督和军港水域的监视工作。
2、海洋生态保护
《海洋环境保护法》对海洋生态的保护主要从两个方面作了规定,即特殊海洋区域保护和对海洋生态有影响的行为的管制。特殊海洋区域生态环境的保护中包括国务院和沿海地方人民政府采取措施保护特殊的海洋生态系统以及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海洋自然历史遗迹和自然景观;设立海洋自然保护区;设立海洋特别保护区。海洋自然保护区,是指以海洋自然环境和资源保护为目的,依法把包括保护对象在内的一定面积的海岸、河口、岛屿、湿地或海域划分出来,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凡具有特殊地理条件、生态系统、生物或非生物资源及海洋开发利用特殊需要的区域,可以建立海洋特别保护区,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和科学的开发方式进行特殊管理。
第十五章
水污染防治法
1、设立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的有关规定:
(1)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划定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
(2)禁止向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水体排放污水;
(3)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已设置的排污口,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限期拆除或者限期治理。
第十六章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声环境质量标准
0类标准:昼间50dB,夜间40
dB。使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标准:昼间55dB,夜间45
dB。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2类标准:昼间60dB,夜间50
dB。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3类标准:昼间65dB,夜间55
dB。适用于工业区;
4类标准:昼间70dB,夜间55
dB。使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
2、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基本制度
(1)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应当采取措施进行治疗,并缴纳排污费;
(2)对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的区域内造成严重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限期治理;
(3)对于在城市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确实需要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的,必须事先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当地公安机关还应当就此向社会公告;
(4)在对环境噪声进行检测方面,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建立环境噪声监测制度,制定监测规范,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监测网络。
3、对违反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措施
(1)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排污费的,可以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2)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搬迁、关闭;
(3)对违法未经当地公安机关批准,进行产生偶发性强烈噪声活动,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4)对建筑施工单位违法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的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等。
第十七章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1、固体废物管理的原则
(1)对固体废物实行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三化”原则)
(2)对固体废物实行全过程管理;
(3)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管理。
2、《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的其他禁止性规定
(1)禁止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场所。确有必要的,须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
(2)在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
3、关于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特别规定
(1)实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制;(2)实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制;
(3)实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制;(4)关于危险废物的处置规定;
(5)有关危险废物发生污染事故时的强制应急措施和处理规定。
第十八章
放射性污染防治和其他危险物质管理的规定
1、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的规定
放射性污染防治立法所要控制的对象,就是人工放射性辐射源及其物质以及从事放射性活动的人为活动。
2003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规定,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实行的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严格管理、安全第一。
第十九章
自然资源保护法概述
1、自然资源的种类和特征
自然资源,是指存在于自然界中,在一定的经济技术条件下可以被用来改善生产和生活状态的物质和能量。可分为耗竭性资源和非耗竭性资源。
自然资源的特征表现为:
(1)自然资源具有可使用性;(2)自然资源具有相对性;
(3)自然资源具有整体性;(4)自然资源具有地域性;
(5)自然资源具有有限性。
第二十章
土地资源保护法
1、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即国家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类。
2、保护耕地的主要措施
(1)实行耕地占有补偿制度;(2)实行耕地总量不减少措施;
(3)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4)节约使用土地,禁止闲置、荒芜耕地;
(5)鼓励合理开发未开发利用的土地;
(6)鼓励土地整理,防止土地破坏和污染,提高耕地质量。
3、土地复垦的责任原则是“谁破坏,谁复垦。”
4、基本建设过程中破坏的土地,土地复垦费用从基本建设投资中列支;
生产过程中破坏的土地,土地复垦费用从企业更新改造资金中列支;
经复垦后直接用于基本建设的,土地复垦费用从该项基本建设投资中列支。
第二十一章
水资源保护和水土保持法
1、水资源保护的基本原则
(1)水资源国家所有原则;(2)全面规划、综合利用的原则;
(3)节约用水原则。
2、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有关规定
(1)对水资源进行综合科学考察和调查评价;
(2)对水资源开发利用实行统一规划;
(3)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遵循相关原则;
(4)水能资源的开发利用;
(5)水运资源的开发与保护;
(6)水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
3、水土流失区域的主要治理措施
(1)因地制宜,综合治理;(2)鼓励和支持农民治理;(3)明确治理责任。
4、水资源保护的主要管理制度]
(1)水资源规划制度;(2)水资源中长期规划制度;
(3)用水总量控制制度;(4)水功能区划制度;
(5)饮用水源保护区制度;(6)取水许可制度;
(7)征收水资源费的制度;(8)用水收费制度。
第二十二章
森林资源保护法
1、关于林权的规定
(1)我国森林法把林权分为国家林权、集体林权、机关林权和公民个人林权;
(2)部分森林、林木、林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也可以依法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经营林木的出资、合作条件。此使用权包括:①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林地使用权;②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使用权;③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的林地使用权;④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森林、林木、林地的使用权。
2、退耕还林制度
退耕还林后的承包经营权期限可以延长到70年。
退耕还林的对象是(1)水土流失严重的耕地;(2)沙化、盐碱化、石漠化严重的耕地;(3)宜林荒山荒地;(4)生态地位重要区域内的耕地。
退耕还林的基本原则是生态优先原则。
在退耕还林过程中应遵循的原则:
(1)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2)政策引导和农民自愿退耕相结合,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
(3)遵循自然规律,因地制宜,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综合治理;
(4)建设与保护并重,防止边治理边破坏;
(5)逐步改善退耕还林者的生活条件。
第二十三章
草原资源保护法
1、关于草原纠纷的处理
由当事人本着互谅互让、有利团结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处理。全民所有制单位之间、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以及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或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或县级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起一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章
渔业资源保护法
1、我国渔业生产的基本方针是以养殖为主,养殖、捕捞、加工并举。
2、关于渔业养殖和捕捞作业的规定
(1)实行渔业养殖使用证制度;(2)鼓励和扶持外海和远洋捕捞;
(3)实行捕捞许可证制度;(4)限定捕捞场所、时间、方法和工具。
第二十五章
矿产资源保护法
1、国家对国家规划矿区内的矿产资源、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实行有计划的开采。
2、法律关于集体和个体采矿的规定
国家对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实行积极扶持、合理规划、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鼓励集体矿山企业开采国家指定范围内的矿产资源,允许个人采挖零星分散资源和只能用做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以及为生活自用采挖少量矿产。矿产储量规模适宜由矿山企业开采的矿产资源、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和国家规定禁止个人开采的其他矿产资源,个人不得开采。
第二十六章
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法
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为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必须从野外获取种源的,应当向野生动物管理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
依照《野生植物保护法》的规定,未定名或新发现并有重要价值的野生植物,禁止出口。
第二十七章
特殊区域环境保护法
自然保护区氛围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核心区禁止任何单位和自然人进入;缓冲区只准进入从事科学研究观测活动,禁止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性活动;自然缓冲区为实验区。
第二十八章
国际环境法概述
1、国内环境法与国际环境法的关系
(1)国内法与国际法的关系问题上,一方面是一个重要的国内法问题,另一方面也是一个重要的国际法基本问题。
(2)我国宪法对国际法在国内法律体系中的效力没有明文规定,但是在一些全国性的立法中有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这一规定包含三层含义:①国际条约可以直接适用,不需要国内立法机关将其转化为国内法;②国际条约具有优先于我国国内法的效力;③对于国际条约中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仍适用国内法的规定。
(3)由于我国宪法没有明确的规定,还不能说这是完全确立的规则,只能说这是在作出上述规定的立法范围内适用的原则。
2、国际条约是国际环境法最主要的渊源,其次包括国际习惯、一般法律原则、辅助性渊源和“软法”。
3、1913年在伯尔尼签订的《关于建立保护自然国际咨询委员会的文件》。
1972年6月的斯德哥尔摩会议通过了《人类环境宣言》(通称《斯德哥尔摩宣言》),第一次概括了国际环境法的原则和规则。
1982年内罗毕召开的人类环境特别会议,通过了《内罗毕宣言》。
1992年的里约会议通过了《里约宣言》。
了解三个宣言的内容及作用。
第二十九章
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1、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1)可持续发展原则;(2)人类共同利益原则;
(3)国际环境合作原则;(4)共同但有差别的责任原则;
(5)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特殊情况和需要的原则。
(6)各国环境主权和不损害管辖范围以外的环境的责任原则。
2、国际环境法实施的手段与方法
(1)命令——控制措施。指那些由政府通过法律或行政手段制定,并且以公权力作为后盾监督和强制措施的环境保护方面的规则、标准。包括:①环境标准;②环境影响评价;③风险评估;④许可证;⑤限制或者禁止性措施;⑥环境管理方面的措施。
(2)经济刺激制度。指政府利用经济手段来引导或抑制市场参与者的决策和市场行为,以期达到环境保护的目的。在国际条约中规定、使用比较多的是保险、弹性许可证和联合履约、标志。
(3)综合污染防治措施。指以消除或至少减少任何可能造成污染的物质为目的的预防性措施,尤其是根据物质、产品的周期,从其生产、生产到最终消灭进行全过程管制,有时被称为“从摇篮到坟墓”的管制。
第三十章
国际环境与资源的法律保护
1、环境与资源的国家法律保护条约的种类
(1)大气与外层空间的环境保护;(2)海洋环境保护;
(3)淡水资源保护;(4)废弃物与有毒有害物质和行为的国际管制;
(5)生物多样性保护;(6)两级和世界遗产保护。
2、淡水资源的保护国际条约、协定主要有:1966年的《国际河流利用规则》(《赫尔辛基规则》)、1992年的《21世纪议程》、1997年《国际水道非航行使用法公约》。
《国际河流利用规则》是淡水资源保护方面最早、最经常被引用的国际文件,第一次全面对当时已有的保护世界淡水资源的相关国际法规则作出编纂,同时对国际河流的利用提出指导性原则。
《21世纪议程》对淡水资源的开发、管理和利用提出了一系列的综合性方案。
欧洲国家签订的《保护和利用跨界水道和国际湖泊的公约》适用于所有缔约国与非缔约国的境内的跨界河流和湖泊。
《国际水道非航行使用法公约》是这一领域最中要的多边条约,宗旨是实现国际水道的利用、开发、养护、管理和保护,为了当代和后代的利益促进国际水道的最佳和可持续的利用。
3、《巴塞尔公约》的内容及特色
(1)公约要求出口国必须得到废物过境国事先的、知情的和书面的许可之后,才可以出口废物。
环境保护资料篇2
**
(年月日)
自去年党的群众路线开展以来,我按照党工委的安排部署和督导组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把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与**各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起来,认真学习中央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践行群众路线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对照**年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承诺兑现情况进行自查,深入查摆自己与党的十八大精神、与新时期党对党员干部要求的差距,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并深刻剖析根源,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一)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
1.对民主集中制的认识不到位。对民主集中制的教育文件学习传达的多,但我本人深入系统的分析和研究不够,对民主集中制深刻内涵把握不准、认识不深。
2.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对民主集中制原则把握不够系统,在实际工作中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全面,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比较欠缺,有时班子成员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方面的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指出,批评、帮助不够。平时谈工作多,接触思想少,提希望多,直接指出问题少。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方法过于陈旧,没有很好的履行自己模范带头作用,使党的优良传统没有得到很好地发扬。
(二)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方面(2条)
1.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理论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一是政治理论学习形式单一。我作为班子成员,能够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和理论中心组学习,也按要求完成了学习任务,但学习的方式和方法单一,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深度和广度把握不够,二是自学意识不够强。学习任务的完成多集中在班子的集体学习完成,不善于抓紧点滴时间学习,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够。三是只注重实用,急用先学,不太注重知识的全面、系统学习。
2.对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反复性认识不够。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我能够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有关规定和党工委双三条等有关规定,工作和生活中能够严格要求自己,带头模范遵守。但对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反复性认识仍需要加强,在执行有关规定的过程中有时还存在等待、观望、变通等思想。
3.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组织建设督促检查不够,“一岗双责”建设不平衡。
作为一班之长,我能够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但工作中,抓环境保护、农牧业、水利业务的精力和时间多,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时间相对要少一些。虽然认真履行了党风廉政“一岗双责”,但还是习惯于把任务和责任分解下去,在思想上,满足于不出大问题,对党风廉政建设督促检查少。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具体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1.形式主义方面存在的问题。
①学习的意识还不够强。局内涉及环保、水利、农业、牧业、防汛等工作,行业跨度较大,需要学习的理论知识多,因忙于会议、文件、工作,而忽视了学习的重要,学习的思想意识和目的性不够强,参加集中学习或理论中心组学习,存在为了学习而学习,有应付的思想。所学的理论知识联系实际不够,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结合得不够好。
②平时推动工作,习惯于“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工作中遇到一些重要工作或棘手问题,虽然自己会努力动脑筋、想办法,但在推进过程中,习惯于发号施令,把自己的想法交待部门去落实,任务安排后,缺少必要的督办和问效,实际工作中存在抓得不实、执行不力等现象,导致一些工作有安排无落实,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③工作缺乏创新思维。作为一班之长,在工作中有一些“求稳”的思想。遇到需要决策的问题或事项,总习惯于沿用过去的做法,存在凭经验和教条主义的观点来处理事情,怕创新的做法出问题,缺乏创新思维和不敢创新。另外,总觉得自己工作的年头多,对区情比较了解,对政府工作也相对熟悉,性子急、想法多、变化快,考虑问题的严谨度不够,为求眼前效益而忽视操作性和整体效益。
2.官僚主义方面存在的问题
①深入基层调研贴近群众不够。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和党的群众路线活动开展以来,我能够按照有规定深入到基层开展调研活动,多次到**等部门熟悉和了解工作推进情况,为基层部门解决一些实际的困难和问题。但直接进村入户与群众谈感情、交朋友,了解和掌握群众的一些真实想法的调研开展的不多,效果不好。有时坐下来想想,总感觉与群众的距离和感情不如以前近了,还感觉有些生疏。深入剖析,还是思想上存在为了完成上级布置的某项任务而调研,为“调研”而调研,为“走群众路线”而下基层。
②解决群众的现实问题有待进一步改进。我日常工作的大部分经历主要放在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的落实上,参加省厅等部门的各种会议,每天需要签批的文件、材料多,这样与群众直接交流得少了,对群众具体的、内心的、真实的想法掌握得不够。由于平时工作比较忙,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不够,存在脱离群众,没有做到真正和联系点的群众交朋结友。比如**工作。
③对环资系统职工了解关心不够。对干部职工工作关注多,关心帮助少,日常工作中,下达任务多,压担子多,沟通思想、交流的比较少,对职工关心帮助不够。与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主动谈心交流少,导致听取意见不及时不全面,对干部思想状况和基层干部职工生活情况了解不全面,帮助干部职工解决实际困难不多。
3. 享乐主义方面和奢靡之风方面
①存在进取意识减退的情况。工作中,一直要求自己认真负责的对待每件事,积极主动地把事情做好,但受各种因素影响,也不自觉地滋生惰性思想,有“缓口气”的思想。
②苦干实干精神减退。虽然能尽心投入工作,但工作过程中不怕苦,不畏难的精神依然不够强。习惯于按照原有工作惯例和方式推进工作,对于难点问题的深入思考、深入调查研究不足,有求稳心理,攻坚克难的勇气不足。
③勤俭节约意识有所松懈。随着生活水平的改善,忽略了对勤俭节约优良传统的继承与传扬。平时,虽然对日常办公用品采购、公务用车使用等方面都进行了严格管理,但有时仍没注重对低值易耗品的管理,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浪费。
(四)履职尽责、攻坚克难方面存在的
由于我性格比较急,导致一些工作存在急于求成,对在工作中产生的新问题缺乏有效的解决办法,习惯于翻条条款款,主动学习新知识、新理论的劲头不足,带领班子创新发展意识不是很强,不能很好的运用新的观点和新的思路解决问题。
问题
(五)对几个问题的说明
1.个人有关事项情况。家属子女情况,爱人叫**,原在**;子女情况:**,**现在***工作,。二是办公用房情况,办公室面积**m2。三是个人住房情况,***,没有其他房产。在此,我承诺:以上报告的事项均真实、准确,未存在漏报、瞒报、误报、谎报等情况。
2.对照“7个有之”情况。我逐一对照“7个有之”,未发现自身存在任何与其相关的问题;本人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办公用房、公务用车方面规定;从未发生收受礼品、有价证券等情况;未接受和持有过私人会所会员卡,并在此承诺:本人决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
3.落实“三严三实”情况。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做到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等重要论述。“三严三实”是衡量为政的基本要求,也是检查党性原则和执政能力的标尺。我在认真的学习“三严三实”的基础上,全面加强对局内“三严三实”的教育力度,使其深刻领会“三严三实”的新思想新要求,准确把握其丰富内涵和精髓要义;督促全局干部职工观看“焦裕禄”,认真学习焦裕禄同志严格要求自己,在艰苦的环境中,始终不忘共产党人的远大理想,坚持权为民所用,从来不用权力为自己和家人谋取任何利益;着手加强局内部管理,控制“三公”支出,倡导勤俭节约,带头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降低车辆使用费;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坚决制止局内任何人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等现象,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对照“三严三实”的要求,深刻反思自己在工作、生活中存在的这些问题,深切地感到问题源于政治思想认识不到位,学习的深入性系统性不到位,群众意识的淡薄等。
(一)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理论与实践隔离。平时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较多,不自觉地忽视了进一步系统的政治理论学习,缺乏对理论的系统研究和深刻理解,不能很好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没能将理论与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不能用马列主义的立场和观点分析问题,欠缺用政治理论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党性修养自觉性减弱,缺乏艰苦奋斗精神。以事务工作代替政治和党性锻炼,没有认识到党性修养要求每名党员都要自觉地改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每时每刻、一言一行都要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工作有时不够深入,满足于面上不出问题,创新意识淡化,忽视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宗旨意识有所淡化,工作作风还有待改进。一方面宗旨意识不扎实、不牢固,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不够,到了基层只注重了解想要了解的问题,直接听取基层群众意见少,没有真正和群众打成一片,没有把群众当朋友,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思想在具体落实上有偏差;另一方面与下属交流思想不深不细,对干部压担子、交任务、提要求较多,深入沟通交流较少。长期养成不放过问题、不允许差错、立说立行的习惯,总以自己的工作经历、切身体会教育要求同志,对下级过于严格,体谅下级不够,也存在批评下级注意方式方法不够的问题。
(四)廉洁自律的警惕性有所放松,缺乏艰苦奋斗的精神。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应始终警醒自己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但随着经济条件的改善和社会环境的变化,对社会上享乐思想的抵制意识有所减弱,没有从思想深处认识到小事小节的严重危害,慢慢就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致使自己的党性修养减弱了,艰苦奋斗的精神减弱了,安逸享受的思想有所抬头。
三、今后努力方向及改进措施
通过认真对照检查和分析评议,使我更加清醒的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也更增强了我改进不足、改进作风、提高修养的动力。
(一)加强理论学习,增强理想信念。一是增强学习的自觉性。毫不动摇地把理论武装作为主抓手,克服以干代学、以干挤学的问题,千方百计挤时间学习,做到锲而不舍,学而不倦;二是增强学习的系统性。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特别是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重点学习焦裕禄、杨善洲、高德荣等一批党的先进典型,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共产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竖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公仆意识,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永葆共产党人的青春活力和战斗力;三是增强学习的实效性。坚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树立与时俱进的思想,着眼于理论的灵活运用,着眼于对实践的理性思考,大胆解放思想,不断开拓创新,提高运用科学理论解决工作中各种复杂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二)提升党性修养,树立正确观念。加强世界观、人生观改造,注重品行修养,加强对党纪国法的学习,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自觉遵纪守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自己的行为,对照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要求和约束自己。一方面加强党员纪律的约束,力争在各个方面都起好模范带头作用,真正履行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责任与义务,为人民群众多办实事,多办好事。特别在日常生活中,要时刻注意自己的党员形象,以党的纪律来约束自己,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任何时刻都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另一方面严格要求自己,严厉约束自己,时刻警示自己,在充分认识到自己的缺点的基础上,努力改变创新意识淡化等问题,全面提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永远保持自己积极肯干、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的优点,尽心尽力地做好本职工作。
(三)树立宗旨意识,深入基层群众。在实践的历练中,加深与人民群众和基层工作人员的情感,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宗旨意识,切实掌握环保、水利、农牧、防汛等方面发展所面临的严峻形势。一是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出发,真正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转化为实际行动,切实转变思维方式、改进工作作风,站在群众立场谋划工作,用群众的观点推动工作,真心诚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二是严格落实基层调研,调研时必须摸清情况、摸清底数,坚决克服走马观花、蜻蜓点水等问题,提高调查研究、掌握实情能力,注重直面困难,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能力,以及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能力;三是认真倾听群众呼声,深入矛盾较多的农村、社区,从根本上了解、解决基层群众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基层解疑难、为群众办实事。
(四)转变工作作风,推动工作落实。一是扎实抓好干部队伍建设。从严管理,把政治坚强和反对“四风”、学习和践行焦裕禄精神作为局内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着力培养一支政治坚强、立场坚定、敢于担当、敢于负责的环资队伍;二是从行为规范、目标管理、政务管理等方面入手,对已经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逐条进行分析、修改和完善。进一步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管,在执行过程中一视同仁不搞双重标准,监管做到违反必究,究必严,确保制度的严肃性;三是深入开展环境、农业、大气污染、水污染专项行动,加强对环评审批、水资源、水土保持等工作落实情况检查,为创造天蓝、地绿、水净的良好生产、生活环境尽最大的努力。
(五)加强廉洁自律,发扬勤俭节约。一是坚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从自身做起,倡导朴素、节俭之风,工作高标准、生活低要求。严格机关财务管理,最大限度地压缩不必要支出;二是对上不搞超标准接待,对下不接受超标准安排。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和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管好自己和身边工作人员,提高自我约束和警省能力,坚决抵制物欲横流的诱惑,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三是坚持秉公用权、谨慎用权,严守党的组织原则,严格按党的政策规定办事,绝不以权谋私,带头遵守“八项规定”、廉洁自律等各项制度规定,从严要求自己,“用做出样子代替喊破嗓子”,自觉率先垂范。
以上是我的个人对照检查情况。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不断加强自我修养,时刻把为民、务实、清廉放在心中,做一名合格的党员领导干部。
环境保护资料篇3
【关键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流程;管理特点
每个建设项目完成竣工后都要对其工程相关的环保设施、设备运行操作以及效果;建设过程中废品的处理和回收利用;污染物的排放处理以及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进行验收和检查,这也就是所谓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和管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和验收调查(以下简称验收监测)是对建设项目建设和试运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环境标准、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状况、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及环境管理要求情况的系统检查和考核,是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依据。由于监测验收所涉及到的内容和工作很多,这就使得竣工项目环境验收工作比较耗时耗力。为了提高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各省市都相继规范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和监测流程,下面文章就进行分析和描述。
1 简述项目竣工后的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及监测流程
一般来说,项目竣工后其环境保护验收和监测工作主要包括八个步骤,下面文章就逐一进行讲解。
第一,项目资料的审核及登记。也就是在建设项目完工后,建设单位就要按照环保部门所规定的要求,准备好所有相关审核资料,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保部门批复;试运行审批文件;施工变更文件;验收监测委托文件;环境保护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等等一系列有关资料。在相关环保验收监测机构申请竣工验收监测,上交所有相关资料,然后该机构对所有资料进行审核和检查,明确其项目的性质、类别和评估结果符合要求后,就可以让建设单位委托验收监测。
第二,现场勘探考察。经过申请登记后,其环保部门业务科就会选定该建设项目验收负责人,然后该负责人就要给建设单位发送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资料文件,并带着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和文件在规定日期内去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和验收,确保其现场检查结果满足符合标准要求。现场勘察时要小心谨慎,不漏掉任何一处,并要求建设单位相关人员的全力配合,同时也要收集编写监测方案的所有相关文件,并构思其初步框架和脉络。
第三,监测方案的制作。在准备好建设项目监测方案编写的相关文件资料后,就可以开始编写建设项目中关于环境保护施工情况和落实情况检查验收工作的计划书。该监测方案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监测验收的理由、目的、工程概况、环境验收执行标准相关评价和提出的要求、监测工作进度以及监测工作经费的预算等等。其监测内容主要是检查关于建设项目中的废水、废弃物、废气和噪音等内容,并且要充分计划好其不同监测点的监测频率、监测方法并附有相关图纸和文件。
第四,签订合同协议。监测方案完成后,建设单位与项目验收监测单位双方就该方案的监测内容、监测费用等进行商讨和确认,都无异议后就可以鉴定相关合同,并签字盖章。
第五,开始实施现场监测。合同协议一经签订后,项目监测负责人就要开始进行初步勘察和监测。此时,项目监测负责人就应当定员监测人员、预备好车辆、仪器、实验室,把握现场监测状况和人员的具体工作安排。在监测过程中,要随机应变,对有异常情况要和建设单位进行沟通,排查原因和故障,然后根据需求进行补测。对所有监测流程和变化都要进行记录,必要时要拍照保存。
第六,报告书的编写和审核。在编写项目监测报告书时,要包含建设项目规模、位置、状况、建设项目单位、技术生产状况、环评情况、建设工期、投资预算状况以及监测状况等内容。此外报告书上面也要陈述其报告结果和对项目监测的建议。报告书按照规定要求和日期完成后,需要经过四级审核后上交到监测业务科室。
第七,验收。完成以上步骤后,建设单位就可以向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申请表和建设项目环保资料和监测资料等等。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对于不符合的项目,就要求建设单位予以整改,而对于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组织有关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去项目现场进行检查和验收工作。验收完毕后要出具相关报告和文件。
第八,资料的存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就要马上对该项目相关的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并存档,主要包括建设项目委托文件、监测方案、报告数据等等。
2 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管理
对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过程中的管理主要有几个特点。首先,具备科学、规范、全面的服务体系,也就是优质的服务监测机构,里面有专业管理平台和咨询服务人员,并且网上也有相关表单和资料,为各种报表资料的填写和传送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其次,对于项目竣工环境验收监测内容进行数据分析的队伍和科室也有专业的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涵盖内容全面,业务流程简单明了,所有步骤程序都会有相关录入信息,有助于实验室人员记录并传递项目所有相关资料。这种电子化的工作流程,大大方便了各项资料传递和审核,而且基本上一些必要人员也都有电子签名,这就使得监测项目的验收流程都能够如实反映和记录,方面以后的翻阅和审核,也使得监测验收工作更加系统性。
最后,对于整个审核工作组也有相关的内部管理机制。为了明确各部门工作,监测机构严格制定了每个部门相应的工作内容和流程,规定了内部管理考核机制,并同时对项目负责人实施责任制和奖惩制,这有利于确保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与此同时,其工作人员都必须要持证上岗,确保整体工作水平和实力。此外还建立了数据包括综合报告的三级审核,极力降低审核结果误差。另外整个监测机构也有技术交流平台和工作业绩考核制度,监测机构也定时对技术人员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这些都能够全面提升其工作水平和业务质量。
3 结束语
根据上文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和管理方面的概述和分析,再结合目前我国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水平和管理状况,可以很明显看出业相关人员必须要时刻不断充实自己,提高自身监测水平,同时建设单位也要不断完善其环境管理系统,使得其功能达到全面化,并进一步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基础检查设施的配备和建设,综合下来才能够全方位的提高我国现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水准,并间接促进其环境保护管理水平的提升。
参考文献:
[1]徐五一,李锦菊,李建.上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流程及管理特点概述[J].中国环境监测,2008(4).
环境保护资料篇4
珍惜资源,保护环境的建议书
尊敬的校领导:
我们学校一直都是四季如春,非常美丽:春天,百花盛开,百鸟齐鸣;夏天,绿树成阴,一碧千里;秋天,果实累累,枯黄的树叶都在空中翩翩起舞;冬天,如诗如画,就像童话里的世界。就在这样一座美丽的校园里,总是会有一些美中不足的缺点。就比如在学校的走廊或楼梯间总是会有一些五颜六色的、零零碎碎的纸张,是我们看得很不是舒服。
这些缺点都是因为同学们不讲卫生或不自觉地把这些垃圾扔到垃圾桶里所造成的。
因此我想学校领导们提几点建议:
1、校领导在国旗下讲话时要多点号召同学们保护环境,老师们还要以身作则。
2、开展关于保护环境的班队会,让同学们自由发言,想出保护环境的办法,让同学们更多的为保护环境、爱护环境做贡献。
3、多开展环保手抄报制作活动。
4、多贴一些环保手抄报和一些关于环保的资料在展示区里,让同学们多了解环保,知道环保的重要性。
5、在学校的垃圾桶上贴一些宣传标语,比如垃圾也有自己的家,请别让他们流落街头。
6、每天安排一些值日干部去监督同学们,防止他们乱扔垃圾。我希望以上几点能为学校环保管理作出一些供献。
珍惜资源保护环境建议书格式
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地球,是我们人类共同的母亲,是生命的摇篮。可是,我们只顾享受母亲给予的一切,却忘记了她要承受的灾难。
珍惜资源,保护环境,是人类共同的责任。为了我们的子孙后代有一个幸福的家园,我们就应该从现在做起,保护环境,爱护身边的一草一木。我向同学们提出以下几项建议:
1.我们在生活中投放垃圾时,一定要把垃圾分类。一类是可回收垃圾,另一类是不可回收垃圾。
2.废电池千万不能埋进土里,或者丢进水里。废电池分解出大量的铅、汞(水银)等有害物质到土里,会使土地受到污染。一旦是分解到水里,人喝了就会中毒、生病,不及时救治就会身亡。
3.少用一次性的东西,一次性的东西虽然很方便,但是大多数是对环境有害的。
4.用完塑料制品后,应该送去废品回收站,使它变成再生资源,其次人类还得减少石油的开采
同学们,我们身为21世纪的主人,更应该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行动起来,保护我们的地球,不让人类的母亲再受到伤害!
珍惜资源保护环境建议书范文
敬爱的叔叔阿姨们:
如今地球上的环境并不乐观,只要你到网上查一查,在海底的深处,是不是有一个个白色的东西。不错,那就是被人类称为白色污染的塑料袋。你们可要知道,就这样一个小小的塑料袋,在海洋里到至少要花1020xx年的时间才能被分解掉!这是一个多么惊人的数字啊!就拿我们城市里的一条条小河流来说吧!以前它是那么的清澈,可现在,上面漂满了一个个塑料袋,已经成为了鱼虾绝迹的污河。
这些大部分都是我们买东西的时候,一次性塑料袋用完了就随手一扔,有的被清洁工人清理掉了,可大部分却被丢进了河里,让流水把它们送到了大海。造成了我们地球极大的污染!
由此,我向大家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在商场里买东西的时候不要用塑料袋,应该自己带布袋子或竹筐,这样既环保又节约。
2.塑料袋用完了应该扔进垃圾桶里,而不要把它随手扔掉。
环境保护资料篇5
关键词:生态理念;环境艺术设计;凸显探索
伴随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相应的生态污染与环境破坏问题也愈发严重,各类单纯为了追求经济效益而进行盲目生产、开发的项目建设愈发多见。比如工厂随意排放的污水废气、工作与生活垃圾随意废弃不进行及时处理等现象,都给我国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的损害与破坏,进而给人们自身的生活环境带来不利影响。针对这一问题,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态环保理念的提升,其也开始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问题,相应在环境艺术设计中的生态理念也随之兴起并成为重要设计趋势。本文也将对生态理念的应用、体现进行相应的探究分析。
1环境艺术设计中的生态理念研究分析
环境艺术设计中的生态理念,指的是在维护社会正常运转与人们正常生活、工作的前提基础之上,经由对环境空间的设计、规划与调整,来让其空间资源得到最为科学、合理的配置,并实现其资源使用效率的最大化。进而降低其能量与资源消耗,达到生态环境保护与促进其生态系统稳定循环目的的设计理念。生态理念是基于人与自然和谐、友善共处发展思想而逐步形成的,将其运用在环境艺术设计领域中,能在其具体设计、规划的各个方面与环节上,体现出人与自然良好相处的理念特点,对任何一个环节有所忽视均无法构建起有效、和谐的空间生态环境体系。因此需要艺术设计者基于能量与物质低消耗与稳定循环的角度,进行相应空间环境的设计、调整工作。以此保证环境艺术设计中的生态理念得到充分的贯彻、突显,进而建设起稳定的生态环境体系,进而保护本区域的生态环境并促进其开发壮大。
2生态理念在环境艺术设计中的凸显、体现探索
2.1生态理念在环境艺术设计中的应用体现
(1)使用、开发新能源。传统的环境艺术设计因缺乏有效的生态保护意识,常常会使用能量较强但消耗率高、污染严重的资源材料,例如各类化石燃料等。将其运用到环境艺术设计工作中,若无法有效解决其原料污染的隐患,自然也就无法体现出设计中的生态理念与环境保护目标。所以将生态理念实践运用到环境艺术设计活动时,首先就需要艺术设计者主动、积极得去寻求新能源,替代原有的高消耗与高污染的能源材料。即使必须使用部分传统能源材料时,也应尽可能选取污染性较低的原料进行空间环境设计,以此减少环境艺术设计中的能源消耗过高与污染问题,凸显出设计中的生态理念。(2)设计应凸显出舒适感。环境艺术设计的最终目的在于让人感受到相应空间环境的舒适与自然,因此在其设计工作中应始终将在其空间内生活、工作的人的感受作为设计要点。进而将其各类需求进行设计规划与体现,所设计出的空间环境就应足够自然环保,并体现出安全、舒适的环境氛围,以此实现人们对环境艺术设计的满意与舒适的感受、体会,达到环境艺术设计的应用目的。同时在环境艺术设计中也应注重对特殊人群,比如老弱病残等群体的环境需求考虑,而不是仅关注普通人群的环境设计要求。以此达到其设计成果满足各类群体需求、进而充分发挥出设计环境的作用与生态理念的目标。(3)设计应尊重自然、维护自然正常发展。尊重自然准则也是环境艺术设计应用生态理念的一大重点内容,通过在艺术设计中尊重自然、让自然生态环境发挥出其自身的自我修复与调节能力。以此尽可能减少人为因素为自然生态系统的影响,提升其自然生态环境的自我平衡能力与可持续发展成效。因此在实际设计、实践中应本着促进自然发展优先于人为干预的思路,在做环境艺术设计时减少对生态系统的过多保护性规划,尽可能让自然生态环境通过自我进行修复与调整。
2.2生态理念在环境艺术设计中的构建思路与凸显
(1)生态设计与生态保护。生态设计是基于生态理念,通过其对环境艺术设计的指引与规划,来实现其艺术设计具备对自然生态环境平衡、修复作用,进而维护自然生态环境体系与生态健康,在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同时也维护人们自身的生存条件。伴随我国在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方面工作的进展,人民群众的生态环保意识也在逐步加强与提升,相应对自然生态环境保护技术与设计的接受程度也在提高,因此生态设计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应用范围正逐步扩大,并且进入到人们日常生活、工作的各个环节之中。伴随生态设计的应用与手段的改进、发展,其通过在自然环境艺术设计中的使用、实践,能相应降低人为原因对自然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与破坏,在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免受外界不利影响的同时,也能维护其系统自身的循环、平衡与发展。(2)生态资源的使用、开发。生态资源是环境艺术设计在生态理念影响下,进行设计规划的重点内容之一,通过设计与开发各类可再生、低污染、低消耗的生态资源原料,并将其资源应用到具体的空间环境设计环节之中。以此发挥出生态资源自身的优势与作用,减少诸如化石燃料等非生态资源的利用,降低相应生态环境污染与破坏问题的发生可能。具体在环境艺术设计对生态资源的应用设计上,就可基于各类生态资源的作用特点进行规划与实践。比如化石燃料在其燃烧进程中,所生成的硫化物与氮气,散播在空气中就会逐渐形成酸雨层,进而给当地的生态环境系统带来严重损害。因此就必须对此类非生态资源的应用进行严格管控,并尽量减少对其的使用。同时对于各类低消耗、低污染的太阳能、风能等生态资源,则需加大对其的开发力度,将其应用到人们生活、工作中的各个领域。比如太阳能热水器等形式,进而通过生态资源在环境艺术设计中的使用与开发,维护自然生态环境的健康与和谐,促进其生态系统的稳定循环和平衡。同时针对现代社会生活与工作所生成的废弃物逐渐增多的局面,在对其进行环境艺术设计时还可基于生态理念,进行对废弃物的资源开发与再利用作业,以此实现各类生态资源充分使用、开发的目的。并进而减少废弃物的处理成本与对自然生态环境的污染、影响,保护其生态环境的稳定与健康。
3结语
伴随人们生态环保意识的发展提升与社会对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的提高,相应的生态理念也成为环境艺术设计的一大趋势与指导性思想。这就需要艺术设计者通过在环境艺术设计中应用、体现生态理念,以此提升其设计的生态保护作用,实现对自然生态环境的维护与发展,并促进自然环境与人类社会之间的和谐共处。
作者:陈晓敏 单位:徐州工程学院
参考文献:
[1]姚芳芳.环境艺术设计中的生态理念思路构建和探索[J].中华少年,2015(24):249-250.
[2]王萍,陈文福.环境艺术设计中的生态理念问题[J].设计艺术研究,2013(05):51-54.
环境保护资料篇6
1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废水监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在现阶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废水检测管理当中还有很多问题存在,正是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废水检测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下面我们来一一进行分析。
1.1验收废水检测不够广泛
目前我国在的相关规定当中针对废水检测成果的应用没有制定相应的规定,而各个部门在环境检测管理中没有应用验收废水数据,这种情况造成偷排污水等现象出现,以此造成监测数据与实际情况背离。
1.2区域项目环境监测没有重视
针对所有工业项目来说,非工业型建设项目的排污情况比较简单,不过如果从环境、生态保护以及低碳经济的角度来看,还是需要引起一定的重视。但是工业园开发区类型的项目将生态环境在影响面上很广的特点突显出来,因此,环境验收检测不仅需要检测其排污达标的情况,还需要开展一些生态调查,如果有必要的话,还需要发放一些有关生态方面的调查问卷。
1.3资料档案不完整
环境保护资料档案主要是应用与落实各种制度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资料档案能确保完整,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一定的连续性,不过在项目实际施工当中,其企业环保资料没有进行归档整理,多数是在检查之前临时准备好,以此在很大程度上使环境保护验收检测受到影响。一些企业将环境评价的资料予以保存,不过却单单缺少了环境保护设施的资料;项目建设高层管理人员缺乏了一定的环保意识,在对环保的态度上也单单是为了过验收的关。
1.4验收监测人员专业性不足
环境检测作为一个对专业要求非常高的工作,不过就针对项目验收来说,相关部门需要将生产工况、工艺流程、运行状态等方面都要把握好,只要这样此案呢对排污量及规律及时有效的掌握。所以,在现场勘察之前,监测人员需要认真的研究污染处理设计及环评报告,尤其在现场进行勘察时,要反复的核实资料,如发现有较大的变动,要及时上报给环保部门,以此确保能将变更手续进行及时的补充。
2环境保护验收检测对策分析
上文已经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下面我们重点来针对问题探讨一下解决的对策。
2.1监测人员的专业水平要提升
检测人员的专业素质需要有效提高,同时需要依照相关执行标准来验收废水检测,而且行为规范也需严格的遵守,全面对检测项目中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将废水检测时所有的资料记录进行验收。
2.2企业环保意识需提高
环保部门要将环保宣传力度不断加大,并且定期展开一些环保的培训,其中包含了环保技术、环保法律等方面的学习,必须要让单位领导人能了解到“三同时”的重要性,也要让企业了解到环保验收工作不单单只是排放污染物,同时还需要对环保规章制度的建立引起重视,将环保管理水平有效提升。
2.3监管质量及力度需提高
有一些环境保护问题基本体现在平常的监管当中,要长期不断的促进。有一部分企业对环保管理重视主要是因为要顺利的通过环保验收,而验收工作结束后会忽视环保管理工作。比如像污水废水设置的维护、展开监督检测等相关情况的检查。而环保主管部门要将日常监管质量不断提高,使监督力度能大力加强,不仅如此,还需要将惩罚力度加大。
2.4环保验收意识要提高
相关环保部门需建立科学的论证体系,在整个环境评价中,环评单位必须要有效的论证相关环境保护设施,不能对环保设施当中存在的先进性太过强调,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以此达到经济及环境效应的共同进步。在构建项目的审批时,针对一些较为敏感的项目、污染严重的项目,风险很大的项目以及影响生态的项目,必须要对其要求,需展开项目环境监察。环保部门需将相关环保的控制过程不断加强,以此促使环境保护的监察工作能有效完成。
3结语
环境保护资料篇7
【关键词】公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要点
1公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概述
1.1公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①需要重视对土地资源的保护。在公路项目建设阶段,要尽可能的保护土地资源,并结合施工地区的发展情况,合理搭配资源采购与资源就地采集的关系,避免因为公路施工建设而过度破坏当地土地资源,影响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②重视对水资源的保护。在公路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要注意保护水资源,所有工地废弃物要经处理后排放,并与水源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避免因为工业废料而导致水资源污染。
1.2常见的公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
1.2.1积极推广公众参与对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而言,公众参与是实现环境保护管理的主要措施。在这个过程中,公众参与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①在环境保护过程中,要求公众参与,通过监督本工程项目的环境保护质量,确保工程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始终处于社会监管状态下。例如,施工单位可以邀请周围居民监督本次工程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若发现本次工程中存在严重破坏环境的情况,要及时的与施工方管理人员取得联系,确保能在第一时间制止破坏环境的行为,保证整体环境质量。②发挥公众的主管能动性,尽可能的优化施工地环境。例如,针对已经出现破坏的现象,施工单位可以当地政府取得联系,在政府的帮助下获取一批植被,并通过施工方与周围居民的共同努力,恢复施工地区植被,降低项目施工对环境的影响。1.2.2重视新技术的应用在公路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中,重视应用新技术也是强化环境管理能力的重要措施。例如,施工单位可以在环境管理工作中应用3S技术,通过3S技术中的GIS技术,建立了基于施工场地的环境模拟结构图。在该结构图中,可以清晰显示工程项目开展之前的环境信息,并与当前环境结构资料图进行比对,技术人员就可以很快的发现哪些地区遭到破坏、哪些地区的破坏现象严重等,为开展针对性的环境治理奠定基础。1.2.3建立全面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建立全面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是一种典型的工程项目环境保护措施,该体系主要包括了原材料管理、施工管理等诸多内容。例如,在施工原材料管理过程中,施工方要重视原材料管理,严格规划原材料储存位置,避免因为原材料随意摆放而破坏原有地表结构,事先对环境的保护。同时,在环境保护过程中要积极发挥项目经理的作用,建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以各级管理人员为骨干的环境保护体系。在该体系,项目经理负责整个环境保护的管理工作,通过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条例,实现对本次工程环境管理的指导;而各级管理人员负责传递项目经理所制定的条例,并与一线员工进行协调。在该管理体系中,项目经理实现了对整个项目的环境保护控制,有助于总揽环境管理工作,保证各项环境管理条例快速实施。本文认为,公路工程项目在开展环境管理中,可以借助日本的成功经验,对环境保护思想进行优化。日本对工程项目的相关内容进行明确规定:若工程在施工中破坏了原有植被,则需要施工地区周围补偿1.1~1.2倍的植被(指施工结束后)。这种处理方法能显著降低施工对环境的影响,值得我国相关单位借鉴与学习。
2公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实例分析
2.1工程案例简介
该工程项目位于我国南方某地区,周围山地众多,地表岩质松散,整体施工条件十分恶劣。该项目规划里程为188.3km,岩土穿越国道3次,河流6次,工设有隧道31处、桥梁121座,还包括服务区、停车区等诸多附属设施。
2.2主体工程的生态环境保护对策
(1)设计期的环境保护对策:①拟建的公路在线路选择上,坚持“少占地、少拆迁”的原则,尽量绕开居民集中区、耕地集中区等,并且避开了当地一处重要的天然保护林,最终确定了整个公路施工线路。②在道路平、纵剖面设计过程中,尽可能的顺应道路地形,避免因为施工而过度开挖地层。③在道路绿化选择中,重要隔离带均设置了高度为1.2~1.5m的常绿灌木树种,这些树种不仅很好的适应了当地的自然气候条件,也有效控制了夜间行车眩晕现象的发生。④在公路边坡衬砌施工中,施工单位考虑项目后期的绿化要求,在边坡上预留了大量的绿化种植带面积,不仅减少了总项目支出,还有效的利用了土地资源,保证了绿化处理效果。(2)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①由于该项目所经过的区域多为山地地区,因此存在大量的野生动物。因此该项目在施工前期,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指导教育,明确国家有关保护野生动物的政策法规,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同时,由于该项目某路段是国家重要野生动物的迁徙地区,该项目管理人员在听取专家的建议后,尊重野生动物的迁徙规律,在相应路段设置了严禁鸣笛的警示牌,全面保护地区的野生动物。②施工前,对全面工作人员开展生态教育,并根据当地植被信息,向施工人员发放有关动植物保护的图片,保证施工人员能正确辨认国家保护植物,并要求全体施工人员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在发现国家保护植物后,要立即向上反映,保证能及时的采取处理措施。③针对工程区域内有肥力的土壤,在施工前按照旱田滩涂剥离25cm,林地剥离20cm的要求进行剥离,并运送到附近的取土场、弃渣场集中堆放,以备工程后期取土场及其他临时工程用地土地整治覆土之用。④重视对施工废弃物的利用,对工程中出现的建筑垃圾进行统一处理:规格较小的统一利用,将其制作成临时表土堆,并在编织袋的约束下形成临时挡墙,避免水土流失;对于规模较大的垃圾统一处理,及时拉出施工场地并交予相应部门处理。⑤在施工期间,对于土石料场开采、路基坑开挖等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并尽量做到挖填平衡;施工过程中采取平行作业,边开挖、边平整、边采取临时性排水、护坡措施,并对施工地区。
2.3施工效果总结
环境保护资料篇8
第一条为加强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开发利用环境保护档案信息资源,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环境保护档案是指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直属单位(以下简称“环保部门”),在环境保护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环境保护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县级以上各级环保部门应当把环境保护档案工作纳入本部门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保障档案业务经费。
第四条
环境保护档案库(室)的建设和环境保护档案管理所需仪器、设备及装具的购置经费,按有关规定从相应的资金渠道解决,不足部分在环境保护补助资金的百分之二十部分中列支。
第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环保部门应当加强对不同门类和不同载体的环境保护档案的综合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保证环境保护档案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各级环保部门应当采用先进技术,逐步实现环境保护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环境保护档案工作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下进行。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档案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环境保护档案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在业务上受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和检查。
第七条
省辖市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环保档案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综合档案室,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档案工作人员;
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直属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环保档案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档案工作人员。
第八条环保部门的档案管理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档案工作的管理制度;
(二)对所在部门内各职能机构的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进行指导,并集中管理所在部门的全部档案;
(三)对所在部门的下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并组织环境保护档案的业务培训;
(四)组织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做好档案利用的服务工作;
(五)参加重要科研成果验收,工程竣工和设备仪器开箱的文件材料验收工作。
第三章档案工作人员及其职责
第九条
档案工作人员(包括以做档案工作为主的兼职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严格遵守党和国家和各项法规、制度。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热爱档案事业,刻苦钻研业务,并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和专业知识。
第十条档案工作人员的职务或职称的评定和晋升、业务能力的考核,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执行,并享有专业人员的同等待遇。
各级环保部门应当保持档案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
第十一条档案工作人员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有关制度;
(二)监督、指导和协助文书立卷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
(三)检查、验收科技项目或者上报评奖成果的档案是否完整、准确、系统;
(四)负责本单位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和统计工作,熟悉所保管的档案情况;
(五)开展档案的开发利用工作,迅速准确地查调档案;
(六)遵守国家保密制度,不得造成档案的损毁、丢失、泄密;不得擅自提供、复制档案,确保环境保护档案的机密与安全。
第四章文件材料的形成与归档
第十二条环境保护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由文件材料的经办
部门和经办人员负责。
第十三条
环境保护档案工作实行“四同步”管理,即:下达环境保护任务与提出环境保护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要求同步;检查环境保护工作进度与检查环境保护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同步;鉴定、验收环境保护科技成果与鉴定、验收环境保护科技文件材料的立卷和归档同步;上报登记和评审奖励环境保护科技成果与档案管理机构出具证明材料同步。
第十四条
在职务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必须定期由文书部门或者经办部门整理、立卷,并移交档案管理机构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第十五条
承担环保部门的科研项目或者工程任务的单位,在申请科研项目或者工程任务验收时,必须由本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对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进行检查,并出具合格证明。
承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重要工程任务的单位,在申请工程验收前,必须通知下达工程任务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档案管理机构对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进行检查验收。
科研项目或者工程任务的档案未经验收或者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对该项科研项目或者工程任务不能进行鉴定、验收。
第十六条文件材料的归档应在以下时间内完成:
(一)文书档案应由经办单位或者经办人员在次年6月底以前移交档案管理机构;
(二)环境保护科研或者工程建设档案,应由下达科研项目或者工程任务的环保部门督促承担单位在成果鉴定或者工程验收后两个月内移交档案管理机构归档,周期过长的可以按形成阶段分期归档;
(三)重要的工作会议、专业性技术会议和学术会议的文件材料,应由会议组织单位在会议结束后一个月内整理、立卷,并移交档案管理机构;
(四)带有密级的环境保护文件材料,应由经办单位随时形成随时归档。
第五章档案的管理
第十七条环境保护档案的著录分类标引,依照《中国档案分类法环境保护档案分类表
》、《环境保护档案著录细则》进行。
第十八条
环境保护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凡在工作查考、经验总结、科学研究等方面具有长远利用价值的,应永久保存;凡在较长时间内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应长期(16年至50年)保存;凡在一定时期具有利用价值的,应短期(15年以内)保存。
第十九条
环境保护档案的保存价值应定期进行鉴定。对保管期限的变动、密级调整和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经过专门的鉴定小组鉴定,并报本部门主管负责人批准。
环境保护档案鉴定小组由本部门档案、保密和有关业务部门的人员组成。
第二十条
环境保护档案的销毁由档案管理机构执行,并报本部门的保密和保卫部门备案。销毁档案时,由档案、保密或者保卫部门指派两人监督销毁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档案销毁后及时调整档案柜架,并在目录及检索工具中做出相应的注明。
库存档案未经鉴定并履行批准手续的,严禁销毁。
第二十一条环保档案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档案统计制度,并按时将统计结果汇总报上
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二条单位撤销或变动时,应当妥善保管环境保护档案,向接收单位移交,并向
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工作人员调动时,属于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全部上交,并办理移交手续,不得擅自带走或毁弃。
第二十三条环保部门必须提供保管环境保护档案的专用库房,并指定专人管理。
档案库房必须配备防盗、防火、防潮、防污染和防虫、防鼠等安全设施,并保持适当的温度、湿度。
存放声像等特殊载体档案的装具,应当配备防磁化设施。
第二十四条环保档案管理机构应定期检查环境保护档案的保管状态,对破损或变质的
档案应及时修复。
第六章档案的利用
第二十五条环保档案管理机构应当编制各种检索工具,积极开发环境保护档案信息资
源。
第二十六条
环保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开展档案的编研工作,并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需要,将已有档案加工成文摘、汇编或专题史料等不同类型的参考资料,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服务。
第二十七条环保部门保存的档案主要供本部门利用。
其他系统或部门的工作人员查阅档案时,需持本单位介绍信,说明利用目的和范围,并经环保部门有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
第二十八条
查阅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环境保护档案必须经过分管档案工作的行政领导及保密部门批准;查阅未公开的档案,必须经过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批准;摘录和复制档案,必须经过环保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
第二十九条
借用环境保护档案者应负责所借档案的安全和保密,不得擅自转借,不得折叠、剪贴或抽取、拆散档案,严禁在环境保护档案上勾画、涂抹、填注、加字、改字或以其他方式损害档案的原有状态。
借阅的档案一般不得带出档案室。
第三十条对本部门以外的工作人员利用环境保护档案,可以实行有偿服务,收费的范
围和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一条凡有下列事迹之一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在环境保护档案的收集、整理或者开发利用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对环境保护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显著成绩的;
(三)将个人所有的重要或者珍贵的环境保护档案捐赠给国家的;
(四)执行档案法律、法规表现突出的。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所在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可以根据档案的价值和数量,按有关规定责令赔偿损失:
(-)损毁、丢失或擅自销毁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环境保护档案;
(二)将职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向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的;
(三)擅自提供、抄录或者公布有密级档案的;
环境保护资料篇9
关键词:可再生能源;环境保护;开发利用
伴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能源短缺以及因过度消耗常规能源而引发的环境危机,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和社会持续发展的障碍。为有效应对和化解这一难题,政府选择了两条腿走路的战略:一方面,强化能源节约,提高能源利用率;另一方面,积极促进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①为确保这一战略的实施,《节能法》、《可再生能源法》及其部分配套法规已经颁行,能源领域基本法的《能源法》也在加速创制中,能源管理体制改革也在积极推进。然而,人们往往片面强调新能源开发利用在确保能源供给、解决能源危机中的意义,而忽视新能源开发利用对环境资源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因而,在未来新能源立法中,新能源开发利用立法与环境资源立法的协调配合问题,应予高度重视。
一、新能源开发利用与环境资源的制约
准确把握新能源开发利用与环境资源保护之关系,是创制协调配套的新能源法体系、环境资源保护法体系的前提。然而,由于受惯性思维的影响,在新能源的开发利用与环境资源保护的关系方面,往往存在认识误区或片面化倾向。从世界各国能源法、环境资源法的历史演进看,能源法与环境资源法长期被人为割裂,能源与环境资源被认为是分属于不同的领域,能源法的重点被认为是确保能源供应,而不是提供一个重在最大限度地提高效率、尊重生态、确保所有使用者平等使用能源资源的制度体系。
①在这一理念支配下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能源法,几乎忽视了能源的开发利用对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的诸多负面影响,如大气污染、废水污染、由于采矿或燃煤或使用浓缩铀而产生的严重的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污染等诸多问题。与此相应,旨在保护生态文明、环境友好、资源公平有效利用的法律,也只是部分地涉及到能源的开发利用。历史经验证明,完全割裂能源开发利用与环境资源保护之关系的政策、立法及人类行为,不仅无法持续,而且人类也已为此付出了巨大代价。不顾及生态文明、环境保护、资源有效公平利用的能源开发利用活动,不仅会导致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严重、资源枯竭、社会不公、人类的生存环境日益恶化等不良后果,而且也会导致能源供给无法持续满足经济的高速增长需求。
②无论是常规能源还是新能源,均来自于环境,是自然资源之构成部分。因此,与常规能源一样,新能源的开发利用也必然受制于特定的环境和资源状况。
第一,并非所有的新能源都是取之不竭、用之不尽的无限资源。资源短缺依然是制约部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关键因素,这一点在生物质能的开发利用中表现得尤为突出。目前,燃料乙醇、沼气、生物柴油等是生物质能开发利用的主要形式,但是作为生物质能原料的粮食、秸秆及生产这些原料的土地等资源依然短缺,特别是当一种原料存在多种竞争性用途的情形下,新能源开发利用中的原料短缺以及因此而引发的能源生产成本过高的问题更加突出。
第二,即使如太阳能、风能、潮汐能等被认为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无限
资源,其能量转化工程的实施依然仰赖于矿产、化工、土地、水等资源,而这些资源往往是有限的、不可再生的。总之,新能源的开发利用,同样是一个从环境中攫取资源的过程。在资源有限,特别是当一种资源有多种处于竞争关系的用途之情形下,如何高效利用有限的资源且不至于损害生态系统,则是新能源开发利用立法不得不慎重对待的问题。
二、新能源开发利用与可能引发的环境问题
人类进行新能源开发利用的驱动力主要有二:一是在常规能源日益枯竭而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又急需增加能源供给的情况下,为解决能源供给而开发利用新能源。新能源遂作为常规能源的替代品;二是在常规能源的开发利用造成严重的环境危机时,新能源被视为清洁能源而加以开发利用。就此而言,新能源的开发利用本身,被视为人类应对环境危机的有效措施之一。如此,环境保护成了人们支持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重要理由之一。
若单纯从新能源最终产品的使用过程所排放的污染物如二氧化碳、硫化物等而言,与煤炭、石油等常规能源相比,新能源确是清洁能源或污染很小的能源。但须强调的是,在探讨新能源开发利用对环境资源的危害时,不应仅仅局限于最终产品的使用环节,而应运用系统论思维关注新能源开发利用过程的每一个环节。与常规能源相比较,虽然新能源的最终产品是清洁的或污染小得多,但是,新能源产品的产生过程,也会排放大量的污染物,对生态环境构成威胁。例如,作为最终产品的生物质能,在缓解空气污染、治理有机废弃物、保护生态环境方面具有明显效果。但是,生物质产品的生产过程本身,却存在着很大的污染风险,如生产燃料乙醇不但要消耗大量的水资源,其生产过程还会产生大量废气、废渣和废液,如果直接排放,不仅会对环境造成极大的污染,同时也会造成资源上的极大浪费。
而且,人类面f临的环境危机不限于环境污染,环境破坏同样不可忽视。基于人类与环境资源之间的复杂关系,人类所面临的环境问题主要分为两类:
一是投入性损害或污染型损害,简称环境污染,即由于人类不适当地向环境中排入、投入污染物或其他物质、能量所造成的对环境、人类的不利影响和危害;
二是取出性损害或开发性损害,简称环境破坏或生态破坏,即由于人类不适当地从环境中取出或开发某种物质、能源对环境和人类所造成的不利影响和危害,如滥伐森林、滥采矿产资源。
就此而言,几乎所有新能源的开发利用过程,均需要从自然界攫取各种资源,包括原料如生产生物质能的粮食、秸秆等和土地、水以及其他能源设备材料等。这些资源的攫取和利用以及新能源项目工程建设等都可能造成资源短缺、各种资源环境功能的丧失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结束语
综合上述,因受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在实践中往往比较艰难和复杂。为尽可能做出科学合理、符合民意的选择,从而有效应对人类社会共同面临的能源危机和环境危机,现代法治国家必须通过立法,规范和调整此等公共选择问题。换言之,现代法治国家必须通过系统化的立法,努力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与环境资源保护之间的关系。因此,如何建立和完善新能源开发利用和环境资源保护的协调机制,以及修订完善相关立案就显得尤为紧迫商繁重。
参考文献:
[1] 张璐;化石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立法差异性研究;上海大学学报;2012(2)
环境保护资料篇10
你了解家乡的环境吗?比如,空气和水是不是受到了污染?花草树木增多了还是减少了?人们为保护环境做了些什么?让我们开展一次调查周围环境的活动。
活动目标:
1.通过调查实践活动,让学生观察周围的环境,认识保护环境的重要性,懂得相关的环保知识,树立环境保护的意识。
2.通过实践活动,让学生认识身边的野生动物,周围的花草树木,增长相应的自然科学知识。
3.通过调查、采访、查找资料、记录整理等活动,培养他们独立的社会实践能力。
4.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口语表达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
5.培养学生相互交流、与人合作的精神。
活动重难点:
1.重点:组织实践活动,引导学生积极参与。
2.难点:根据调查成果进行资料整理,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
活动时间:
一周。分“环境调查”“认识身边的野生动物”“认识植物”“环保宣传”“汇报交流展示”五项活动,利用放学后的时间和周六、周日进行观察调查。课堂上进行汇报展示。
活动方式:
观察、访问、查找资料。
活动准备:
教师:设计活动环节和进行活动指导;收集相关的资料和实物;设计相关的表格指导学生填写。
学生:分组,选出组长,确定组员的分工,联系需要采访的对象,准备好采访的问题。确定观察的地点,有条件的带上相机。
活动小组:
组长:_____ 成员:__________
活动人员分工:
1.现场观察:____; 2.访问有关人员:____;3.查找有关资料:____;
4.其他:____。
活动过程:
活动一:环境调查
___年级___班第___组辅导教师___
组长:___组员:____________
活动方式与指导
时内
间容
采用什么方法开展调查活动 请留心观察我们的周围,看一看有哪些破坏环境和污染环境的现象?通过调查后进行思考整理,记录下来。 我们的周围有哪些保护环境的部门?大家分别做了哪些保护环境的事呢?写下来。 你觉得我们能为保护环境做些什么事?你对保护环境有些什么建议?写下来。
_年
_月
_日
空气资源
_年
_月
_日
水资源
_年
_月
_日
垃圾处理
_年
_月
_日
野生动物
_年
_月
_日
花草树木
活动二:认识野生动物
___年级___班第___组辅导教师:____
组长:___组员:____________
活动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活动指导 学了课文《燕子》、《翠鸟》后,相信大家一定都很喜欢小鸟,喜欢小动物。我们这儿都有些什么野生动物呢?我们一起细心地观察吧。
提出问题 我们周围有些什么野生动物?
坚持观察
查找资料 请你认真进行观察,记录好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见过怎样的野生动物,通过什么办法知道它的名字的?可以用语言描述,可以画图,也可以用拍照的方式。
1
2
3
4
活动三:汇报交流展示
活动提示:通过前段时间的调查,了解周围环境的情况,大家认识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我们分组讨论,再进行全班交流;我们还要想一想,怎样把这一阶段的学习所得展示出来呢?
分组讨论。
(1)小组合作整理资料。
(2)小组合作填写好调查表格,并上交(可配文字、图画或照片),做好讨论准备。
全班汇报交流。
展示成果。
(提示展示的方式方法)
(1)办手抄报。
(2)办墙报或宣传栏。
(3)设计环保标语。
(4)写环境保护的建议书。
(5)编排环境保护的小品。
(6)写下活动过程中一件印象深刻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