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民主建设范文
一、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确立党员主体地位
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从本质上讲就是尊重党员的意志和民主权利,最直接表现就是党员积极参与党内活动,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在党的事务与决策中发挥主体作用,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
首先,要健全和完善党内法规体系,保障党员的权利,从党规党法上确立党员的主体地位。
一是强化《党章》的最高权威。以党章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在总纲中明确党员的主体地位问题。坚持党章的权威地位,积极探讨保障党员权利实现的途径,突出党员的主体性地位的党员权利。
二是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按照《条例》的精神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工作机制和制度,完善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有效措施,激发广大党员的创造活力,丰富党员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的内容和形式。同时还要贯彻落实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条例,切实保障好党员的民主权利。
其次,坚持以人为本、采取有效方式强化党员的民主权利意识。多层次、多角度、多渠道培养和提高党员的民主素养,创造党员积极参与党的领导和管理党内事务的形式,营造党内讲真话的良好氛围,逐步解决一些党员中存在的不愿民主、不会民主、不敢民主的问题,调动广大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党员的主体地位得到确实建立。
一是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开放度和透明度,使党员对党组织的决策、决议、人事任免等都有清楚的了解,进一步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二是营造党内民主的良好环境。拓展党员民主权利的实现途径,让不同的意见平等讨论,在全党形成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切磋探讨、形成共识的民主氛围,让各级党组织广泛集中民智,做出科学的决策和决议,做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
三是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的工作制度。严肃党的纪律,对违内民主的现象和侵犯党员民主权利的行为,压制党员批评、打击报复等言行,要依照法规进行责任追究,使党员的民主权利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
四是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进一步疏通党内民主渠道,拓宽党内民主途径,丰富党内民主形式,使党员的民主权利得到充分的行使,实现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广泛参与、有效管理和积极监督。
五是进一步理顺党的代表大会、全委会和常委会的关系。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作用,形成一个责权明确、相互配合、有效制约的科学的领导体制;调动党员代表参与党内事务,特别是重大问题决策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党的代表大会作为本地区党的最高权力机关的作用;继续充实、健全、完善常委会向全委会负责、报告工作和接受监督等制度体系,为党员实行民主权利提供制度保证。
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要坚持在十六大以来党内民主取得成绩的基础上,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七大关于党内民主的重要精神,改革创新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实现形式、工作机制、党内民主制度,在确立党员的主体地位的实践中,发挥好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人翁作用。
二、发挥党员主体作用,推进党内民主建设
只有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把党员作为党的建设的能动主体,才会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在党的建设上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党的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到新水平。我们要不断进行党内民主的理论创新,通过改善党内民主的氛围,建立健全党内民主发展的良好工作机制,使党内民主的发展程度进一步得到提高。
首先,要充分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健全党内民主的制度建设。
一是完善党内选举制度。继续探索、总结全党各级各地健全党内选举制度的成功经验。着眼于真实反映选举人意志,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提名方式,不断扩大差额选举的比例和幅度,建立和完善对干扰、操纵、破坏选举行为的责任追究和惩罚制度等新举措,进一步落实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与监督权,拓展党内选举的视野,提高党内选举的质量。
二是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着眼于发挥党代会的作用,确立党的代表大会在党内的最高权力机关、最高决策机关和最高监督机关的权威地位;明确规定党代会定期召开的制度,严格规定代表大会的议事规则等。继续扩大在市、县进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的试点,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
三是完善党员参与制度。保证党员对党内事务的有效参与,作出相应的制度安排。如,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让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做到重要事件党内先通报,重要决策实施党内先传达,重要问题决定党内先讨论,增强党员荣誉感和责任感,提高党员的应变能力。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反映制度。做到下情及时上递,上情及时下达,从而为党的社会整合打下良好的基础。健全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通过这些制度安排,充分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党内获得较高的支持度,同民众的利益诉求相一致。
四是完善党内民主监督制度。党内监督制度的有效运作,要着眼于促进领导干部廉洁用权、依法用权、公正用权,加大上级对下级、下级对上级和同级相互之间的监督力度,使党内民主监督的有效性不断增强。推进党内民主监督,明确党代会对全委会与全委会对常委会的权力委托―关系,保证委托者对者的控制和监督,发挥党的集体领导在监督中的作用,发挥党代表和党委委员在监督中的作用。完善巡视制度、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以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使党内民主监督的领域更加广泛、重点更加突出、操作更加具体。
其次,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党员主体作用,建立党内民主发展的良好运作形态。
一是探索扩大党内民主多种实现形式。提高党员的民主习惯、民主素质,通过发挥党员的主人翁作用,激活每个细胞,使党的组织充满活力。
党内民主建设范文篇2
党内民主建设是增强党的内生活力的重要条件。要以坚持和完善党的民主集中制为根本,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着力健全党内民主制度,循序渐进地推动党内民主建设。
要增强广大党员的主体意识,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积极探索落实党员主体地位的有效途径,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要对党员进行主体意识教育,增强基层党员的参政议政能力。要把推进党务公开作为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重要措施。党务公开是党内民主的前提,让党员知情是尊重党员权利的起码要求。要进一步创新党务公开的形式,扩大党务公开的范围,提高党务公开的质量。领导机关的重大决策,要广泛听取下级党组织的意见;基层党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组织广大党员进行讨论或充分听取党员意见,以实现党员和党组织对党的事务的广泛参与和有效监督。要全面实行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在不涉及组织机密的前提下,基层党务原则上都要公开。要办好各级党建网站和《**日报》党建专版、《**党员之友》,抓好党务公开平台建设。
切实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党内民主建设健康发展。一是实行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中央今年将出台实施意见,各地要认真抓好落实。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在**昆仑网设立了“党代表在线信箱”,各地要积极鼓励支持党代表通过信箱建言献策。二是认真开展地方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工作。三是加强地方各级党委民主集中制建设。要健全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坚持和完善地方党委常委会集体领导制度,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常委会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明确和落实地方党委常委会分工负责制,建立健全地方党委常委会工作协调机制。要科学界定和规范全委会、常委会的职责权限。凡涉及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决策,都必须纳入全委会的决策范围,由全委会集体讨论决定。要明确和细化全委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的范围,制定和完善配套的实施细则。从今年起,要全面推行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的制度。要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不断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要按照中央意见要求,完善地方党委领导班子配备改革后的工作机制。要完善全委会决策表决制度,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实行票决制。四是探索改进基层党组织选举制度。加大组织指导力度,督促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今后,任届期满的自治区各高校、大中型企业党委原则上都要进行换届选举。自治区将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在基层党组织中进行直接选举的试点工作。
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政治性、政策性很强,既要自觉适应广大党员民主意识普遍增强的新情况,积极扩大党内民主,又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在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有组织、有步骤地加以推进。
党内民主建设范文篇3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大力推进党内民主建设,进一步增强党的创新活力、巩固党的团结统一,是党的建设中具有方向性、根本性的重大问题。党内民主建设的状况,直接取决于党内民主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发展党内民主,不断提高党内民主建设的质量和水平,是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的一条宝贵经验。我们党80多年的奋斗历史,从一定意义上说,就是一部不断探索和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党内民主建设质量和水平的历史。我们党在创建伊始,就把民主集中制作为自己根本的组织原则,党的七大第一次明确规定了党员的权利与义务,邓小平同志在党的八大上提出了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党的十二大规定了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党的十三大从健全党的集体领导制度、改革和完善党的选举制度等方面对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提出要求,党的十四大、十五大和十六大都提出了进一步疏通党内民主渠道、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等任务。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对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作了重大部署。可以说,我们党的不断发展壮大,同党内民主建设质量与水平的不断提高是分不开的,党内民主建设的质量与水平,直接关系到党的建设和党领导的伟大事业的兴衰成败。
发展党内民主,不断提高党内民主建设的质量和水平,是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建设的根本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建设,是党的十七大全面总结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建设实践得出的重要结论。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建设,就是要通过发展党内民主,最大限度地激发全党的创新活力,广泛凝聚全党的智慧和力量,使改革创新成为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使改革创新的决策更科学、实践更丰富、成效更显著,形成全党齐心协力推进党的建设、做好党的工作的强大合力。实践证明,党内民主的发展,党内民主建设质量和水平的提高,必将有力地推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的发展壮大。
发展党内民主,不断提高党内民主建设的质量和水平,是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的必然反映。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新阶段,党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党必须通过发展党内民主,不断增强自身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发挥党员主体作用,就是要不断增强党员民主意识和权利意识,不断提高党内民主建设质量和水平。广大党员充分认识到自己在党内的地位和作用,更加自觉地行使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党的活动,党内民主建设的质量和水平才能不断提高,党才能永葆生机和活力。
发展党内民主,不断提高党内民主建设的质量和水平,是促进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良性互动、共同发展的客观需要。党内民主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只有不断提高党内民主建设的质量和水平,才能不断提高整个国家民主建设的质量和水平,使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展现出更加旺盛的生命力,更好地激发全体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提高党内民主建设的质量和水平,需要做的工作很多,当前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不断提升和强化党内民主意识,在党内营造良好的民主氛围。一是党的生命意识。要树立明确而坚定的“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的意识。党的发展历程反复证明,什么时候党内民主得到发扬,党的事业就兴旺发达,即使出现问题,也能及时得到纠正;什么时候党内民主受到削弱和破坏,党就会走弯路,党的事业就会遭受挫折。二是党员主体意识。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就要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事务中的参与、管理、监督作用,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不断提高党内民主建设的质量和水平。要把党员主体地位、民主权利的实现程度,作为衡量党内民主建设质量和水平的根本标志。三是党内民主建设意识。发展党内民主,提高党内民主建设的质量和水平,是一个探索和实践的过程,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既要在理论上深入研究,又要在实践中扎实推进。
加大党内民主制度建设和创新力度,提高党内民主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提高党内民主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当前的重点,是要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的要求,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制度建设,实现党内民主建设制度化规范化,保证党内民主健康发展。要严格落实党内民主的各项制度,防止规章制度的淡化和虚化。同时,要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拓宽党内民主渠道,推进党内民主制度建设,及时将党内民主建设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成果转化为制度成果,不断完善党内民主建设的制度机制,逐步建立起内容完备、结构合理、功能健全、科学管用的党内民主建设制度体系。要围绕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快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切实把民主集中制更好地落实到党的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选举制度、工作制度、监督制度等方面;围绕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改革和完善党内民主选举制度,完善党务公开制度;围绕加强党内监督,完善党内决策议事机制和权力运行机制;围绕健全党内民主的程序性规范,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制、党内选举制、领导权力监督制的程序化。
党内民主建设范文篇4
就党内民主建设而言,我们党最主要的一条经验是:用马克思主义特别是党内民主理论指导党内民主建设的实践,以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对党内民主实践中的经验教训进行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思考和系统总结,遵循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公式不断获得和加深对发展党内民主的规律性认识,不断提高运用客观规律指导新的民主建设实践的本领。进入21世纪,我们党要在错综复杂的内外环境中更好地肩负起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和谐社会的任务,推动党内民主建设继续朝着正确的方向走自己的路,力争再经过十年奋斗迈上一个新台阶,必须在认真研究历史经验和新鲜经验的基础上,以求实创新的精神提炼出反映党内民主建设客观规律的认识,并转化成为指导行动的原则,用以推动新的实践。这样,我们就会变得更聪明、更坚定、更有力,也会更有实现奋斗目标的把握。
党内民主建设坚持以下六条指导原则十分重要:
第一,党内民主建设,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党内民主理论为指导,保证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前进。
发展人民民主,是一切先进社会政治力量的目标追求。然而,只有以科学的民主理论为指导,才能保证民主建设坚持并沿着正确的方向和道路发展,取得合乎时代进步要求的效果。“冷战”结束后,西方国家一些政党借助经济全球化趋势和发达国家经济、科技优势,竭力向世界推销他们的民主观和制度模式。一些发展中国家的执政党按照西方的民主观和制度模式行事,导致自身力量的削弱和社会政治动荡,严重阻碍了经济发展的进程。因此,在当今世界上,一个国家、一个政党究竟需要什么样的民主,怎样建设和发展符合自己国情、党情与社会进步要求的民主,再次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和审慎思考。中国共产党人的思考,就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民主观,从党情国情出发,与时俱进,坚定地走自己的党内民主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之路。
马克思主义的民主观是迄今最先进、最科学、最管用的民主观。它第一次揭示了人类历史上民主产生的根源和民主的实质,阐明了作为上层建筑的民主政治同经济基础及思想文化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发展规律,确立了民主问题在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争取解放斗争中的重要地位,为人类社会发展中比资产主义民主类型更高、更顺应社会进步要求的新型民主——社会主义民主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这一崭新的民主理论的科学思想基础,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马克思主义的民主观,是工人阶级先锋队党内民主观的理论基础。工人阶级政党党内民主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的组成部分,是指导党内民主建设的思想武器。党内民主建设的长期历史证明,从不同时期的党情国情出发,以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指导党内民主建设的实践,在总结提炼实践经验教训基础上推进马克思主义党内民主理论中国化,用在继承中不断创新的理论成果指导新的实践,我们就能保持头脑清醒,坚持正确的方向,及时识别和排除错误思想的干扰,自觉克服工作中发生的失误和偏差,保证党内民主建设始终健康地向前发展。
第二,党内民主建设,必须坚持密切联系党的政治路线来展开,保证党所肩负的历史使命的完成。
我们党一直坚定地发展党内民主,但从来不是离开党的历史任务和政治路线而孤立地推进的,不是为民主而民主。抽象的民主以及与党的政治任务、政治路线和伟大事业无关的党内民主,是不存在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正在建设的社会主义,是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四位一体”,旨在惠及全体人民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这是科学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奋斗目标和根本利益所在。党制定和执行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坚持改革开放为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根本行动方针,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宏伟目标的根本政治保证。我们党坚定不移地发展党内民主,并把这件大事作为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就是为了充分调动全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凝聚全党的意志、智慧和力量,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永葆党的先进性,保证党在复杂的环境和艰巨的任务面前能够领导全国人民坚持基本路线不动摇,完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使命。因此,发展党内民主必须与党、国家和人民事业的大局紧密联系起来思考和布局,党内民主建设的全部工作必须以党的政治路线为指导,为保证完成它的政治任务服务。
我们党和一些外国政党的经验教训都证明,党的指导思想和政治路线正确与否,决定着党内民主建设的成败、党的政治生活是否正常、党本身是否团结坚强与富有活力。无论哪个党组织,凡是自觉坚持并善于以不断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密切联系党的政治任务、政治路线来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党内政治生活就会既生动活泼又富有活力,党员、干部参与党内事务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就比较好,工作中有了不同意见就比较易于求得统一认识,出现了利益关系上的矛盾也比较易于得到化解,党的团结和战斗力也能不断得到增强。反之,如果在党内民主建设上就民主论民主,从方法到方法,单纯靠规定程序来促进民主,忽视思想政治上的引导,党内民主建设就明显地比前者逊色,甚至会出现借“民主”之名行反民主之实的情形。这就告诉我们,在新形势下发展党内民主,一定要放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大局中来把握,密切联系党的基本路线来进行,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增强党的执政基础来展开,把发扬党内民主、推动党内民主建设同更有效地凝聚党心、党智、党力,确保完成党的执政使命统一起来。
第三,党内民主建设,必须坚持把加强制度建设与加强思想建设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发展党内民主的工作水平,保证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在一个政党的自身建设中,制度建设极端重要。经验证明,马克思主义政党发展党内民主,务必要走科学的制度建设之路。鉴于世界社会主义运动中执政党自身建设的深刻教训,包括我们党从“”中得到的沉痛教训,全党认识到没有民主,没有民主集中原则的制度化,党内政治生活就不会正常,在一定条件下就可能出现混乱,甚至有党变质、国家变质的危险。
党内民主的制度建设是更具有长期性、根本性、稳定性的建设。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在大力推动党内民主、健全民主集中制的进程中,一直在建立和健全党内民主生活的各种规章,努力形成比较完备的制度体系,强调制度的有效实施。同时,党中央一再要求加强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的党性锻炼,采取各种措施提高全党的思想政治素质,不断扫除妨碍发扬党内民主、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思想障碍,为好制度的顺利贯彻推行提供可靠的思想政治保证。从多年的实践中我们认识到,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状况如何,能否同民主政治建设的步伐相适应,对党内民主发展水平的高低和取得成效的大小有着直接的影响。
现在,我们党的各级组织都同样负有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制度建设的任务,但具体落实的情况和效果并不一样。许多地方、部门的党组织工作扎实认真,既注意制度的有效实施,又注意在实施中健全完善制度,并根据新情况促进制度创新,各方面的效果都比较明显;有些地方、部门的党组织虽然强调制度建设,但“纸上谈兵”不少,在开会议、做决策、过组织生活时,虽然走完了规定的民主程序,矛盾却仍旧存在,对明显违反民主制度的思想行为也不加制止和纠正。究其原因,大都同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性不强、政治思想素质不高,或者工作作风不实、不适应民主制度建设要求有很大关系。这就说明,党内民主制度的建立健全,与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提高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制度好,贯彻执行得好,有利于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提高,也会促进制度的完善和实施的有效。轻视制度建设是有害的,轻视党员思想政治素质的提高也是有害的。因此,发展党内民主,必须把加强制度建设的进程,同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的进程统一起来,把制度的有效实施建立在增强党员党性锻炼、提高党员严格遵守制度自觉性的基础之上,把帮助党员干部增强党性锻炼的努力渗透到严格执行制度、维护制度权威性的实际行动之中来。
第四,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贯彻既坚定、积极又稳妥、有序的方针,保证有领导、有步骤地进行。
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始终坚定地站在时代进步潮流前列,不断与时俱进的党。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这样,加强自身建设包括党内民主建设也应当这样。面对新的形势,必须充分认识所处的时代特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而坚定地发展党内民主,充实民主内容,提高民主程度,拓展民主途径,完善民主方法,创新民主形式,健全民主制度。安于现状、不求进取,畏首畏尾、裹足不前是绝对不行的。同时,必须看到,党内民主建设涉及思想理论和观念形态,组织设置、权力配置和运行机制,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等诸多方面,与党的思想、政治、组织、作风建设的全面推进密不可分。党内民主的发展,不仅要反映现阶段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要求,而且必然受到经济发展水平、思想文化程度和人的素质状况等因素的制约。如果不了解党内民主建设是一个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而逐步发展完善的奋斗过程,忽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复杂性及发展的不平衡性,无视全党上下不同层级的情况和几千万党员素质上存在的差距,不承认民主制度体系的建立和完善需要有一个过程,忽视发展党内民主的现实条件,单凭良好的主观愿望,误以为只要一声令下,大刀阔斧干几年,就可以在所有的党组织中一蹴而就,使党内民主建设出现奇迹,这是不切实际的,也是行不通的。
必须把加强党内民主建设视为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立足现实,面向未来,着眼全局,缜密规划,用积极可行的目标引导全党,以切实的措施保证工作有序进行。要把坚持党的统一领导、认真发扬民主、严格按党章办事结合起来,鼓励和支持思路创新、制度创新、方法创新。并且,一切创新都要从实际出发,接受实践检验。对试点取得的成功经验,应旗帜鲜明地予以推广,但要区别不同情况加以采用,不盲目掀风跟风。党内民主建设的关键在制度,制度建设的要害在落实,落实的有效在于抓准重点、带动其他。现在,要大力扭住和兑现保障党员权利条例这项基础工作,重点是进一步树立各级党代表大会的权威,健全和完善党委会工作制度和党内监督体系,逐步扩大并推进基层党组织的直接民主。改进完善制度体系是建设,制定新的规章制度是建设,脚踏实地地执行已有的好制度同样是建设。总之,要保证党内民主建设切实有效地向前发展,在发展党内民主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时刻警惕、坚决克服形式主义这个顽症。
第五,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必须坚持把自上而下的示范、带动与自下而上的监督、促进结合起来,形成全党同心同德发展党内民主的新局面。
党员是党的活动的主体。他们既是党内民主权利的享有者,又是党内民主的建设者。从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立场出发,坚持一切相信群众和依靠群众,尊重群众的创造,才能为发展党内民主获得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智慧和力量。因此,必须把加强领导与充分调动全党发展党内民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起来,这是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一个决定性环节。
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在党内政治生活中,不论哪个地方、部门的党组织,如果党员干部即使是一部分党员干部对党内民主建设不关心,或者只要求别人尊重自己的民主权利,却不尊重别人的民主权利,或者只关心自己享受民主权利,却不履行遵守民主制度、维护制度权威的义务,或者把扩大党内民主、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愿望只寄托在上级和同级主要领导同志作风“开明”上,那么党内民主建设就必然缺少内在动力,就不可能解决阻碍发展党内民主存在的问题,就难以取得所期望的效果。党的领导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处于关键地位,对发展党内民主负有更多更重的责任,在党内民主建设中理应率先“从我做起”,既要领导好规章制度制定、进行思想发动,更要做到从上到下令行禁止,言必信、行必果。领导层的民主思想、民主方法和民主作风,特别是遵守、维护党内民主制度的示范、带动作用,是任何好的制度规定和文章、号召所不能取代的。
党内民主建设,必须坚持自上而下,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同时,要发动和依靠全党的力量,充分发挥下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促进作用和监督作用。党的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应当主动欢迎、自觉接受下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努力营造党员、党员干部和下级组织敢于监督领导干部和上级组织严格遵守民主制度的条件和氛围。总之,党内民主建设的整个进程,只有尊重广大党员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上下齐心,形成合力,发扬正气,排除障碍,才能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第六,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在实践中学、推进和发展民主。
党内民主建设范文篇5
就党内民主建设而言,我们党最主要的一条经验是:用马克思主义特别是党内民主理论指导党内民主建设的实践,以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对党内民主实践中的经验教训进行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思考和系统总结,遵循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公式不断获得和加深对发展党内民主的规律性认识,不断提高运用客观规律指导新的民主建设实践的本领。进入21世纪,我们党要在错综复杂的内外环境中更好地肩负起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和谐社会的任务,推动党内民主建设继续朝着正确的方向走自己的路,力争再经过十年奋斗迈上一个新台阶,必须在认真研究历史经验和新鲜经验的基础上,以求实创新的精神提炼出反映党内民主建设客观规律的认识,并转化成为指导行动的原则,用以推动新的实践。这样,我们就会变得更聪明、更坚定、更有力,也会更有实现奋斗目标的把握。
党内民主建设坚持以下六条指导原则十分重要:
第一,党内民主建设,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党内民主理论为指导,保证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前进。
发展人民民主,是一切先进社会政治力量的目标追求。然而,只有以科学的民主理论为指导,才能保证民主建设坚持并沿着正确的方向和道路发展,取得合乎时代进步要求的效果。“冷战”结束后,西方国家一些政党借助经济全球化趋势和发达国家经济、科技优势,竭力向世界推销他们的民主观和制度模式。一些发展中国家的执政党按照西方的民主观和制度模式行事,导致自身力量的削弱和社会政治动荡,严重阻碍了经济发展的进程。因此,在当今世界上,一个国家、一个政党究竟需要什么样的民主,怎样建设和发展符合自己国情、党情与社会进步要求的民主,再次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和审慎思考。中国共产党人的思考,就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民主观,从党情国情出发,与时俱进,坚定地走自己的党内民主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之路。
马克思主义的民主观是迄今最先进、最科学、最管用的民主观。它第一次揭示了人类历史上民主产生的根源和民主的实质,阐明了作为上层建筑的民主政治同经济基础及思想文化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发展规律,确立了民主问题在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争取解放斗争中的重要地位,为人类社会发展中比资产主义民主类型更高、更顺应社会进步要求的新型民主——社会主义民主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这一崭新的民主理论的科学思想基础,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马克思主义的民主观,是工人阶级先锋队党内民主观的理论基础。工人阶级政党党内民主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的组成部分,是指导党内民主建设的思想武器。党内民主建设的长期历史证明,从不同时期的党情国情出发,以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指导党内民主建设的实践,在总结提炼实践经验教训基础上推进马克思主义党内民主理论中国化,用在继承中不断创新的理论成果指导新的实践,我们就能保持头脑清醒,坚持正确的方向,及时识别和排除错误思想的干扰,自觉克服工作中发生的失误和偏差,保证党内民主建设始终健康地向前发展。
第二,党内民主建设,必须坚持密切联系党的政治路线来展开,保证党所肩负的历史使命的完成。
我们党一直坚定地发展党内民主,但从来不是离开党的历史任务和政治路线而孤立地推进的,不是为民主而民主。抽象的民主以及与党的政治任务、政治路线和伟大事业无关的党内民主,是不存在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正在建设的社会主义,是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四位一体”,旨在惠及全体人民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这是科学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奋斗目标和根本利益所在。党制定和执行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坚持改革开放为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根本行动方针,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宏伟目标的根本政治保证。我们党坚定不移地发展党内民主,并把这件大事作为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就是为了充分调动全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凝聚全党的意志、智慧和力量,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永葆党的先进性,保证党在复杂的环境和艰巨的任务面前能够领导全国人民坚持基本路线不动摇,完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使命。因此,发展党内民主必须与党、国家和人民事业的大局紧密联系起来思考和布局,党内民主建设的全部工作必须以党的政治路线为指导,为保证完成它的政治任务服务。
我们党和一些外国政党的经验教训都证明,党的指导思想和政治路线正确与否,决定着党内民主建设的成败、党的政治生活是否正常、党本身是否团结坚强与富有活力。无论哪个党组织,凡是自觉坚持并善于以不断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密切联系党的政治任务、政治路线来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党内政治生活就会既生动活泼又富有活力,党员、干部参与党内事务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就比较好,工作中有了不同意见就比较易于求得统一认识,出现了利益关系上的矛盾也比较易于得到化解,党的团结和战斗力也能不断得到增强。反之,如果在党内民主建设上就民主论民主,从方法到方法,单纯靠规定程序来促进民主,忽视思想政治上的引导,党内民主建设就明显地比前者逊色,甚至会出现借“民主”之名行反民主之实的情形。这就告诉我们,在新形势下发展党内民主,一定要放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大局中来把握,密切联系党的基本路线来进行,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增强党的执政基础来展开,把发扬党内民主、推动党内民主建设同更有效地凝聚党心、党智、党力,确保完成党的执政使命统一起来。
第三,党内民主建设,必须坚持把加强制度建设与加强思想建设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发展党内民主的工作水平,保证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在一个政党的自身建设中,制度建设极端重要。经验证明,马克思主义政党发展党内民主,务必要走科学的制度建设之路。鉴于世界社会主义运动中执政党自身建设的深刻教训,包括我们党从“”中得到的沉痛教训,全党认识到没有民主,没有民主集中原则的制度化,党内政治生活就不会正常,在一定条件下就可能出现混乱,甚至有党变质、国家变质的危险。
党内民主的制度建设是更具有长期性、根本性、稳定性的建设。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在大力推动党内民主、健全民主集中制的进程中,一直在建立和健全党内民主生活的各种规章,努力形成比较完备的制度体系,强调制度的有效实施。同时,党中央一再要求加强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的党性锻炼,采取各种措施提高全党的思想政治素质,不断扫除妨碍发扬党内民主、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思想障碍,为好制度的顺利贯彻推行提供可靠的思想政治保证。从多年的实践中我们认识到,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状况如何,能否同民主政治建设的步伐相适应,对党内民主发展水平的高低和取得成效的大小有着直接的影响。
现在,我们党的各级组织都同样负有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制度建设的任务,但具体落实的情况和效果并不一样。许多地方、部门的党组织工作扎实认真,既注意制度的有效实施,又注意在实施中健全完善制度,并根据新情况促进制度创新,各方面的效果都比较明显;有些地方、部门的党组织虽然强调制度建设,但“纸上谈兵”不少,在开会议、做决策、过组织生活时,虽然走完了规定的民主程序,矛盾却仍旧存在,对明显违反民主制度的思想行为也不加制止和纠正。究其原因,大都同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性不强、政治思想素质不高,或者工作作风不实、不适应民主制度建设要求有很大关系。这就说明,党内民主制度的建立健全,与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提高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制度好,贯彻执行得好,有利于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提高,也会促进制度的完善和实施的有效。轻视制度建设是有害的,轻视党员思想政治素质的提高也是有害的。因此,发展党内民主,必须把加强制度建设的进程,同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的进程统一起来,把制度的有效实施建立在增强党员党性锻炼、提高党员严格遵守制度自觉性的基础之上,把帮助党员干部增强党性锻炼的努力渗透到严格执行制度、维护制度权威性的实际行动之中来。
第四,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贯彻既坚定、积极又稳妥、有序的方针,保证有领导、有步骤地进行。
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始终坚定地站在时代进步潮流前列,不断与时俱进的党。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这样,加强自身建设包括党内民主建设也应当这样。面对新的形势,必须充分认识所处的时代特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而坚定地发展党内民主,充实民主内容,提高民主程度,拓展民主途径,完善民主方法,创新民主形式,健全民主制度。安于现状、不求进取,畏首畏尾、裹足不前是绝对不行的。同时,必须看到,党内民主建设涉及思想理论和观念形态,组织设置、权力配置和运行机制,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等诸多方面,与党的思想、政治、组织、作风建设的全面推进密不可分。党内民主的发展,不仅要反映现阶段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要求,而且必然受到经济发展水平、思想文化程度和人的素质状况等因素的制约。如果不了解党内民主建设是一个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而逐步发展完善的奋斗过程,忽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复杂性及发展的不平衡性,无视全党上下不同层级的情况和几千万党员素质上存在的差距,不承认民主制度体系的建立和完善需要有一个过程,忽视发展党内民主的现实条件,单凭良好的主观愿望,误以为只要一声令下,大刀阔斧干几年,就可以在所有的党组织中一蹴而就,使党内民主建设出现奇迹,这是不切实际的,也是行不通的。
必须把加强党内民主建设视为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立足现实,面向未来,着眼全局,缜密规划,用积极可行的目标引导全党,以切实的措施保证工作有序进行。要把坚持党的统一领导、认真发扬民主、严格按党章办事结合起来,鼓励和支持思路创新、制度创新、方法创新。并且,一切创新都要从实际出发,接受实践检验。对试点取得的成功经验,应旗帜鲜明地予以推广,但要区别不同情况加以采用,不盲目掀风跟风。党内民主建设的关键在制度,制度建设的要害在落实,落实的有效在于抓准重点、带动其他。现在,要大力扭住和兑现保障党员权利条例这项基础工作,重点是进一步树立各级党代表大会的权威,健全和完善党委会工作制度和党内监督体系,逐步扩大并推进基层党组织的直接民主。改进完善制度体系是建设,制定新的规章制度是建设,脚踏实地地执行已有的好制度同样是建设。总之,要保证党内民主建设切实有效地向前发展,在发展党内民主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时刻警惕、坚决克服形式主义这个顽症。
第五,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必须坚持把自上而下的示范、带动与自下而上的监督、促进结合起来,形成全党同心同德发展党内民主的新局面。
党员是党的活动的主体。他们既是党内民主权利的享有者,又是党内民主的建设者。从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立场出发,坚持一切相信群众和依靠群众,尊重群众的创造,才能为发展党内民主获得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智慧和力量。因此,必须把加强领导与充分调动全党发展党内民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起来,这是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一个决定性环节。
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在党内政治生活中,不论哪个地方、部门的党组织,如果党员干部即使是一部分党员干部对党内民主建设不关心,或者只要求别人尊重自己的民主权利,却不尊重别人的民主权利,或者只关心自己享受民主权利,却不履行遵守民主制度、维护制度权威的义务,或者把扩大党内民主、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愿望只寄托在上级和同级主要领导同志作风“开明”上,那么党内民主建设就必然缺少内在动力,就不可能解决阻碍发展党内民主存在的问题,就难以取得所期望的效果。党的领导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处于关键地位,对发展党内民主负有更多更重的责任,在党内民主建设中理应率先“从我做起”,既要领导好规章制度制定、进行思想发动,更要做到从上到下令行禁止,言必信、行必果。领导层的民主思想、民主方法和民主作风,特别是遵守、维护党内民主制度的示范、带动作用,是任何好的制度规定和文章、号召所不能取代的。
党内民主建设,必须坚持自上而下,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同时,要发动和依靠全党的力量,充分发挥下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促进作用和监督作用。党的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应当主动欢迎、自觉接受下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努力营造党员、党员干部和下级组织敢于监督领导干部和上级组织严格遵守民主制度的条件和氛围。总之,党内民主建设的整个进程,只有尊重广大党员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上下齐心,形成合力,发扬正气,排除障碍,才能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第六,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在实践中学、推进和发展民主。
党内民主建设范文篇6
**《决定》对于党内民主提出:“发展党内民主,是政治体制和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坚持和发展党内民主是党执政能力建设的根本保证和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途径。从本质意义上讲,党内民主建设应该先于人民民主建设,党内民主建设的发展状况应该好于人民民主建设的发展状况,起到人民民主建设的先导和示范作用。但从我们国内、党内的情况看,恰恰相反。我们党内民主建设的发展情况落后于国内人民民主建设的发展情况。
党内民主建设的滞后,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实际建设状况落后于理论上的建设。在理论上,多年来,我们党建立起了党内民主建设的一整套论述,最突出的,就是我们党很早就建立了保证发展党内民主的民主集中制的根本原则。但在实际执行中却又存在着难以落实的问题。
二是领导干部的民主意识和实际要求落后于普通党员的民主意识和实际要求。领导干部意识中缺少主动发展民主的要求,多的是强调集中的意愿。实际工作中要求集中多,强调自己说了算多,不尊重普通党员的民主权利,甚至滥用职权,滋生腐败。而普通党员的民主意识大幅提高,要求全面了解党的执政情况,能够参与党的重大问题的决策过程,保证在党内有说话和提意见的充分权利,要求对领导干部进行有效监督的愿望越来越强烈。
三是发展党内民主的制度建设落后于发展党内民主的实际。现在党内缺乏一整套与民主集中制这一党内民主建设根本原则相配套的、有效保障发展党内民主的机制和制度,基本没有可行性和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具体章程、和保障规则。在具体实行中,处于无章可循,无所适从的状况。
四是党员参与党内民主的权利保障机制缺失。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党员权利构成缺失。由于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不高,党员的知情权不能保证,不能正常获取党务信息,造成党员在参与民主时情况不明,没有基本比较、鉴别的可能,容易为掌握足够多信息的领导干部所影响,不能真正地发挥参与民主的作用。另一方面党员权利保障缺失。在实现党内民主的程序方面,规范党员主体权利的机制不够完善。例如党内选举按规定必须真正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但这种规定能否真正实现,则更多地取决于选举程序的公正、公开、公平和可操作性。从目前的选举看,缺乏严格合理的程序,难以保障党员选举权的真正体现。对批评、检举党员的排斥压制、打击报复在所难免。
五是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缺乏发展党内民主的素质。不可忽视的是,在我们这个国家里传统的要求集中的意识远远强于要求民主的意识,服从权威的意识远远强于讲求民主的意识,当官的意识远远强于当人民公仆的意识。广大基层党员的政治修养和文化素质等远远不能满足发展党内民主的要求。一方面各级领导干部缺少发展民主的主观要求,另一方面广大基层党员也缺少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的素质。
我们党是执政党,自身民主建设的滞后,实际上已严重影响党的执政能力的建设,严重影响人民民主的发展。在领导发展人民民主进程中处于被动的地位,长之以往,会严重影响党执政能力的提高和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
所以,高度重视和努力发展党内民主建设是党的建设的一件大事。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充分调动全体党员参与民主的积极性,实行党内权力的有效配置和制约,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可以有效地提升党的执政能力,最大限度地维护党的权威,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证党顺利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推进人民民主,强化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富裕、民主、和谐、幸福的小康社会。
那么,党内民主建设问题的关键在哪里?我认为,主要在于全党的共识,领导干部的率先垂范和广大党员参与民主的素质的提高。党内民主建设的主要途径是制度的健全和一以贯之的坚持实行。
二、对党内民主问题的辩证看法
在讨论党内民主建设的问题上,我们要有辩证的看法。
首先要正确认识党内民主建设的现状。目前,党内民主建设状况,既不是没有进展,但又不是十分令人满意。应该说是有进步,但还远远不够,与推进党内民主,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要求差距甚远。
其次,党内民主建设的发展与党的历史发展阶段有关。一是在一些特定的历史阶段,应该讲党内民主,但有时客观条件不允许,自身主观要求不强烈,或者走偏了路。二是党内民主是随着党的成长发展而成长发展的。党的自身发展的每一个阶段对民主发展的要求是不同的。随着党的越来越成熟,党所面临的客观世界对党的要求越来越高,党对发展民主的要求也越来越强烈,党员对参与党内民主的积极性也越来越高涨。
第三,党内民主建设与整个国家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密切相关。民主是属于政治的范畴,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它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息息相关。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发展到今天这个程度,经历了多长时间?从它们的发展历程看,也是与整个国家的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经济不发达,政治不清明,文化不先进,社会不稳定,谈何民主?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到什么阶段,与之相适应的民主也就发展到什么程度,它不可能超越。其实,从比较的角度看,我们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发展速度,应该说比国外的民主发展速度要快。国外到现在这个程度,用了多少年?大概有一、二百年吧。我们从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脱胎而出,一切的发展,包括民主,人民民主和党内民主的发展到今天这个程度,用了多少时间?建国以来55年,建党以来83年。所以,我们对发展党内民主要充满信心。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发展,必然会推动民主,包括人民民主、党内民主与之同步发展,渐进发展,既不会太滞后,也不可能超前。
第四,党内民主建设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正是民主的发展与上述因素切切相关,因此它的发展不可能是跳跃式的、突变式的。不能期望一夜之间党内民主就会变得十分成熟、十分完美。也不可能期望它会跳跃式飞速发展,一天一个样,十天小变样,几月大变样。党内民主的发展是一个循序渐进发展的模式,一步一步地发展,一个方面一个方面地完善,积小胜为大胜,积大胜为完全胜利,到一定的历史阶段,我们党内的民主就可以达到十分完善、十分满意的程度。但这个过程可能不会太短,是一个相当长的时间段。所以,这要靠我们全党同志,不仅是中央、各级领导层面,而且包括全体党员长期的、不懈的努力。
第五,党内民主建设的要求是相对的,符合国情、党情的,而不可能是绝对化的,理想化的。党内民主建设的要求不能脱离我们国家的现实情况,不能脱离我们党的现实情况,要与之相适应。这种适应不是消极的去迎合、妥协、将就,而是积极的争取、改变和提高。在一个时期内,对党内民主建设的要求是相对的,不能制定脱离当时实际的过高要求,不能追求理想化的、完美的标准,那在一个时期内即便经过极大努力也不可能达到,容易挫伤全党发展民主的积极性。一个时期有一个经过一定努力可以达到的目标,不同时期有不同要求的目标,逐渐去争取、去达到。经过相当时间的努力,使党内民主发展到一个相对成熟、相对满意的阶段。
第六,党内民主建设与党员队伍素质有关。党内民主建设,中央要负大责任,各级领导要负主要责任。同样,全党同志也要负起自己应负的责任。中央要把握主导,制定政策、确立制度,督促检查。各级领导要率先垂范,积极引导,提供保障。而全党同志要积极参与,真诚建言,努力实践。换一句话说,全党同志人人有责。我们要看到全党6800多万党员队伍的基本状况,整体状况是好的,本质是好的。但也要看到素质参差不齐,能力和水平高低不一。有相当一部分党员的民主意识不强,参与民主的能力不高。要注意在全党培养党员参与民主的意识和能力,要经常加以热情鼓励和正确引导,既不能因党员的民主意识不强、行使民主权利的能力和水平不高,而不去积极地倡导党内民主;也不能提出超越党员意识、能力和水平的脱离实际的过高要求和方式方法。
第七,民主和集中是相辅相成,而不是相互对立的。民主与集中是辩证统一的整体。我们党的民主集中制就是“在高度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高度的集中”。指出:“民主是对集中而言,自由是对纪律而言。这些都是一个统一体的两个矛盾着的侧面,它们是矛盾的,又是统一的,我们不应当片面强调某一个侧面而否定另一个侧面。”的话在今天还是有指导意义的。我们讲集中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讲民主是有领导、有原则、有目的的民主。不能把民主和集中分割开来,对立起来。只讲民主,不讲集中,或者只讲集中,不讲民主,都是片面的。只讲集中,容易出现专制,就是搞“一言堂”、家长制;只讲民主,容易出现涣散,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甚至极端民主化和无政府主义。前者影响党内活力的增强、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后者破坏党组织的统一和行动的一致。两者都直接影响党的团结和统一,影响党执政能力的提升和在人民群众中威望的提高。目前,我们要注意的是:党内民主既发挥得很不够,而集中又不是十分有力。
三、当前需要抓紧进行的党内民主建设几个方面的工作
**《决定》提出了若干条加强党内民主建设的要求,特别是在制度建设方面提出了很好的意见。我们必须认真落实,在全党形成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有序参与民主,民主与集中相辅相成的局面。在现阶段,根据我们党所具备的主观条件和面临的客观形势,在党内民主建设方面,可以着力抓紧以下几个方面工作的落实:
1、改革和完善领导体制,制约党内一把手的绝对权力。目前,在各级党委领导集体中,书记的权力绝对化。按党章规定,在党委内,书记只是领导集体的召集人,他的一票权力与副书记、委员的是一样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却普遍是书记说了算,领导集体成员中不同意见很难表达,或出于各种原因不愿表达。《决定》里提出的很多措施是有利于限制一把手绝对权力的,如“建立健全常委会向全委会负责、报告工作和接受监督的制度”等,关键在于如何去实际操作和落实。一是要建立科学的权力制衡、分权机制,和健全领导集体的议事决策机制,有一个严格完备、约束有力的程序机制保障,一定要强调程序正规化,做更加有利于发扬民主的规定,事事有规矩,人人有约束。二是要对一把手建立有效的监督措施,对其权力进行明确的限制;三是要推进党务公开,增加透明度,扩大所属党员参与党务的范围。四是一把手在一个单位和地区不要连续任职几届,任职时间不宜太长,要及时进行轮岗,避免形成权力关系网。
2、建立和完善党内选举、弹劾罢免制和任期制,在有条件的地方组织中逐步实行党内直接选举制度。首先,要在各级选举中健全领导干部、党代表候选人提名方式,改革单一的组织提名方式,逐步实现公开提名,把组织提名和党代表、党员提名有机结合起来,多数党员不同意的不能作为候选人。同时,要适当扩大差额选举的比例,改变等额选举方式,增加选举人的选择面。在选举中,要向选举人提供候选人的真实、详尽、全面的情况。其次,《决定》提出“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接选举的范围”。这在现阶段是可行的。村、乡镇一级现在就有条件进行。因为,党员对自己村、乡镇范围内的党务涉及切身利益,比较关心,对身边的领导干部也比较熟悉、相对了解也多。可以有目的地、实实在在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和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力。若干年后,村、乡镇一级直接选举取得成功经验后,可以推广到县、地级市一级。以后再逐步类推,最终达到全党的直接选举,也是可以做到的。第三,建立弹劾制和任期制。对不合格的领导干部,选举人有权经过一定的程序,对其进行质询和弹劾,直至提出罢免要求。领导干部在任期内一般不要随意调动,以尊重选举人的选举意志。
3、实行各级党代会代表常任制。《决定》提出“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扩大在市县实行党代会常任制的试点”。这一决定非常重要。实现党代表作用正常发挥的基本前提是实行党代会代表常任制度。赋于党代表视察工作、调查研究、反映基层党员意愿,提出质询的权力。要认真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对党代表提供权利保障机制,保证党代表能正常地、无顾虑地、有效地发挥党组织与党员群众之间的渠道和纽带作用。
4、实行纪委垂直领导,建立相对独立的党内监督体系。目前的各级纪委一般由同级党委副书记兼任,隶属同级党委领导。这种领导体制,很难形成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督。纪委应实行垂直领导,至少由上一级党委对下级党委派出,干部由上一级党委任命,对上一级党委负责。纪委的工作不受同级党委的领导和制约,纪委成员的升迁调动、福利待遇等等一切不受同级党委管理,形成相对独立的党内监督体系。这样,同级党委成员对纪委工作不能起干扰、影响作用,纪委成员减少了涉及自身利益的束缚,比较超脱,比较少顾虑,可以比较公正地、大胆地按党的原则处理违纪问题,直至同级党委领导成员,以至一把手的违纪问题。
5、改进党的领导干部考察培养选拔任用的思路、渠道、程序、方法,注重领导干部的个人品德、修养、性格、觉悟等素养方面的考察和培养。现行的领导干部考察培养选拔任用制度有它的优点和长处,长期以来,它为党提供了大量优秀的领导干部。但在实际中也暴露出了不足之处。最关键的一条是,这种用干部的思路和渠道,造成了领导干部只对上级负责,不对下面负责的习惯思维。领导干部在位子上,更多考虑的是上级对我怎么看,而不是下面党员群众对我怎么看。而且,这种思路和渠道,造成对领导干部考察和培养的盲区,注重的只是干部的政绩、能力,而忽略对领导干部的个人品德、修养、性格、觉悟等素养方面的考察和培养。领导干部个人品格的优劣至关重要。古人都讲,修身养性,才能治国平天下。一个道德修养、人品风格很差的人,一个没有一点奉献精神、不讲公正、公平、自私利己的人,很难想象他能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为党员群众服务。这方面近年来处理的一批党内高中级干部中腐败分子的案例,已十分充分地说明了一个干部个人品行对保证自身正常从事党的事业,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的重要。只有不但经过上级考察,也经过党员群众通过的领导干部,他才会有意识地不仅对上级负责,也对下面负责,才有前提去主动的发扬党内民主,自觉地听取下面的意见和建议。
6、建立党内决定重大问题前听取党代表或党员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吸收党代表和党员代表列席参与讨论的机制。《决定》提出“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营造党内不同意见平等讨论的环境,鼓励和保护党员讲真话、讲心里话。”“党的各级全委会召开会议时,可能根据议题事先征求同级党代会代表意见或邀请部分代表列席会议。”《决定》在这一方面提出了很好的措施。关键在于要建立一种能保证落实的机制。否则,写在文件里十分好看,但在实际工作中却得不到落实。各级党委要根据自身的情况和特点,细化《决定》的措施,要营造鼓励民主参与的良好氛围,形成一种好的风气,真正养成经常联系党员群众,真心发扬党内民主的好风尚。
7、提高党员参与党内民主的自身素质。普通党员要参与到党内民主建设中,自身素质的高低至关重要,关系到是否能真正参与,正确参与,发挥作用,有所作为。没有一定的素质,给了你这个条件和权力,提供了这种场合和环境,你也不一定能做好。
一是了解真情。各级党委要按照《决定》所指出的:“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先要让知道,然后才能讲参与。不了解情况,如何参与?所以这是前提。
二是提供保障。按照《决定》说的:“营造党内不同意见平等讨论的环境,鼓励和保护党员讲真话、讲心里话。”要让党员去掉顾虑,没有了可能受打击报复的忧虑,才能积极参与。
三是加强培养。开展加强党内民主建设的思想教育,教育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立民主观念、养成民主习惯、培养民主作风、形成民主传统。对党员参与党内民主建设的知识和能力要进行有计划的培养。让党员知道什么是党内民主,党内民主与党内集中的辩证关系,行使好民主权力自身应具备什么样的素质,怎样行使好自己的党内民主权力。
党内民主建设范文篇7
一、党内民主建设历来是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
我们党80多年的奋斗历史,同时也是不断探索和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历史。党的发展历程反复证明,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什么时候党内民主得到较好发扬,党的事业就兴旺发达,即使出现问题,也能及时得到纠正;什么时候党内民主受到削弱和破坏,党就会走弯路,党的事业就会遭受挫折。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党内民主是增强党的创新活力、巩固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这是深刻总结历史经验得出的科学结论。
(一)党内民主是工人阶级政党的基本政治原则。按照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工人阶级政党是“先进阶级的民主政党”。发展党内民主,是坚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体现。马克思、恩格斯从建党之初便把党内民主确立为工人阶级政党的基本政治原则,他们在共同起草的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中写道:“所有盟员都一律平等”。恩格斯指出,无产阶级政党“完全有权把‘民主’一词写在自己的旗帜上”。列宁也明确指出,俄共“整个党组织是按民主原则建立的”。可见,共产党从一开始,不仅其性质是工人阶级的民主政党,而且其政治架构、组织原则就是民主的。
(二)发展党内民主,是我们党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早在民主革命时期,同志就指出:“扩大党内民主,应看作是巩固党和发展党的必要的步骤,是使党在伟大斗争中生动活跃,胜任愉快,生长新的力量,突破战争难关的一个重要的武器。”在延安召开的党的七大第一次规定了党员的权利与义务。邓小平同志在党的八大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提出了坚持集体领导原则和反对个人崇拜,从中央到县一级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实行常任制。党的十二大规定了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党的十三大从健全党的集体领导制度、改革和完善党的选举制度等方面对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作了阐述。党的十四大和十五大报告都提出要进一步疏通党内民主渠道,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同志明确提出“要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为重点,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党的十六大以来,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大力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建立了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全会报告工作制度,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一些地方党组织在实行党代会常任制试点、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进行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接选举的试点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积累了党内民主建设的丰富经验,形成了优良的民主传统和作风,建立了一整套发扬党内民主的规范和机制,为不断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胜利提供了重要保证。
在党内民主问题上,我们党也有过沉痛的教训。民主革命时期,党内先后出现过陈独秀的家长制作风、王明路线的独断专行,严重窒息了党内民主,使党的事业遭受重大挫折。“从一九五八年批评反冒进、一九五九年‘反右倾’以来,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逐渐不正常,一言堂、个人决定重大问题,个人崇拜、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一类家长制现象,不断滋长。”加之指导思想上“左”的错误,最终导致“”的发生,使党内民主以至党的整个事业遭受严重破坏。历史的经验教训表明,发展党内民主,事关党的生存和发展,事关党和国家政治生活全局,事关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兴衰成败。
(三)党内民主是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重要保证。发展党内民主的目的,就是要最大限度地激发党的创新活力,为实现党的路线、纲领和目标而团结奋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前无古人的事业,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照搬,必须依靠我们党自己去探索。只有充分发展党内民主,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全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党内形成解放思想、畅所欲言、生动活泼、开拓创新、团结奋进的局面,保证党的事业蓬勃发展;才能凝聚全党的意志和力量,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保证党的决策正确和执行有效,避免或减少探索过程中因决策上的重大失误而给党和人民的事业带来损失;才能使党的全部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
二、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主要原则
坚持党内民主建设的原则和目标,是保证党内民主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党的十七大报告总结了我们党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历史经验和新鲜经验,对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以完善党内民主制度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提出了新的明确要求。把握好这些原则要求,是党内民主建设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一)必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同志2005年1月在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专题报告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行为主体”。党的十七大发展了这一思想,第一次在党代会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这一论断深刻阐明了发展党内民主的根本要求。因为党内民主从本质上讲,就是全体党员在党内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和政治制度,党员主体地位的实现程度是衡量党内民主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尺。党员的主体地位是通过党员的民主权利来实现的,离开党员民主权利的充分行使和切实保障,党内民主就无从谈起。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必须把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摆在突出位置。
(二)必须完善党内民主制度。实现党内民主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是党内民主走向成熟的关键。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必须把完善党内民主制度作为一项根本任务。按照党的十七大报告精神,一是要完善民主讨论制度,营造党内不同意见充分发表、平等讨论的制度环境,鼓励和保护党员讲真话、讲心里话。二是要完善民主决策制度,充分发挥集体的智慧和力量,保证广大党员和各级党组织经常性地参与党内决策,使党的各项决策在党内拥有最广泛的群众基础。三是要完善民主选举制度,使党内选举更好地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保证选出为广大党员充分信任、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四是要完善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既反对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又反对和防止分工不合作、班子软弱涣散。五是要完善民主监督制度,保障广大党员和各级党组织有效行使监督权,使党的权力得到正确行使,推动党的事业健康发展。
(三)必须实行民主与集中相统一。我们党实行的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民主是正确集中的前提和基础,集中是民主的必然要求和归宿。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既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意愿得到充分表达,防止个人专断;又要加强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统一思想认识,保持步调一致,防止出现极端民主化倾向。
(四)必须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实践中。我们党是执政党,党员的政治参与热情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热情,党内民主的状况直接影响社会民主的状况,党内的和谐程度直接影响社会的和谐程度。因此,“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增进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有效途径。
(五)必须从实际出发循序渐进。党内民主建设既是为经济社会发展总任务服务的,同时又受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的制约。因此,加强党内民主建设,既要积极推进,又要循序渐进。我们既要自觉适应广大党员民主意识普遍增强、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的愿望日益迫切的新情况,加快党内民主建设进程,又要从实际出发,而不能脱离实际,超越阶段。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自上而下的带动和自下而上的促进结合起来,有组织、有步骤地扎实推进,使党内民主建设同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融会贯通,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互相促进。
三、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举措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了一系列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加强党内民主建设,使党内民主意识普遍增强、党内民主制度不断健全、党的创新活力充分发挥,更好地凝聚全党的意志和力量,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
(一)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党章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明确规定了党员的民主权利,涉及民主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方面。在这些权利面前,所有党员无论职务高低一律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犯。从实践看,党内民主发展不够,很大程度上表现在党员权利保障不够。因此,发展党内民主,必须把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作为基础。当前,既要不断拓宽党员了解党内事务的渠道,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又要引导广大党员树立主体意识,提高主体素质,增强发挥主体作用的能力。
(二)推进党务公开,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党务公开是党内民主的前提。近年来,随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政务公开快速发展,广大党员对实行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透明度的要求也日益迫切。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提出“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进一步提出“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把“推进党务公开”作为党内民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必将对党内民主的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要进一步创新党务公开的形式,扩大党务公开的范围,提高党务公开的质量。党和国家的重大事务、重大决策,应先在党内作充分的讨论;领导机关在作出决议之前,应提交基层组织讨论或充分征求基层组织意见;基层党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应组织广大党员讨论或充分听取党员意见,以实现党员和基层组织对党的事务的广泛参与和有效监督。
(三)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地方委员会工作机制。现在,党代会5年召开一次,党代会闭会期间,党代会和党代表发挥作用缺乏有效途径和形式,有的地方存在党委权力过分集中在常委会的现象。党的十七大报告把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作为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举措,从3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首次提出了实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这就使代表们在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履行代表职责、行使代表权利有了明确和权威的依据。二是选择一些县(市、区)试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旨在总结以往试点的经验,创新形式、规范程序,为全面推行党代会常任制提供更充分的理论和实践依据。三是完善党的地方各级全委会、常委会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全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这对从机制上理顺和规范全委会和常委会的关系,充分发挥全委会的作用提出了新的要求,对推动地方党委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必将起到重要作用。
(四)实行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的制度。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各级常委会向同级的全委会负责、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这是党内正常的权力归属关系。但是,这种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在很长时期内并没有真正实行。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同志首次代表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全会报告工作,这是党中央率先垂范、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健全常委会向全委会负责、报告工作和接受监督的制度”。党的十七大把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作为一项重要制度,第一次在党代会报告中作出了规定,对于理顺党内权力关系、加强党内监督、保证权力得到正确行使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五)推行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2002年7月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市(地)、县(市)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的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由上级党委常委会提名,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党的十六大以来,许多地方在认真执行这项规定的同时,把票决制扩大运用到全委会和常委会对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决策上。实行票决制,能够让领导班子每个成员充分表达自己意见,有效避免由少数人和“一把手”个人说了算的弊端。党的十七大报告充分肯定各地的创新举措,规定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要推行票决制,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进一步提供了制度保证。
(六)改革党内选举制度。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党员享有的基本民主权利。以此为基础形成的选举制度,是党内民主的一项根本制度。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方式,适当扩大差额推荐和差额选举的范围和比例。在实践中,许多地方采取参照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结果来提名候选人。党的十七大报告把改革党内选举制度作为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以强调,要求从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和选举方式等方面予以推进,反映了广大党员的愿望和时代进步的要求,指明了今后一个时期深化党内选举制度改革的方向。
(七)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多种实现形式。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是党内民主建设的基础和重要切入点。近年来,江苏、四川等地借鉴村党组织换届选举采取“两票制”、“两推一选”等成功经验,在乡镇党委换届选举中进行了公推直选乡镇党委书记或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试点。这种选举办法,较好地落实了普通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激发了广大党员的政治热情,增强了基层干部为群众干事、对人民负责的主动性积极性。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多种实现形式”,这为各级党组织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基层党内民主建设开辟了广阔空间。
四、坚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党的团结统一也是党的生命。党的十七大报告在强调发展党内民主的同时,明确要求“全党同志要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切实保证政令畅通”。
(一)巩固党的团结统一,是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重要保证。党的团结统一是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大国来说,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有7000多万党员、350多万个基层组织、正领导着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伟大事业的执政党来说,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至关重要。只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才能保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才能保障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尤其是在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阶段,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建设任务,我们党要领导人民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显得更为重要。每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这个大局,都要把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作为应尽的义务。
党内民主建设范文篇8
一、要科学认识党内民主的本质内涵
科学认识党内民主,准确把握党内民主的本质内涵,足加强机关党内民主建设、推进党内民主健康发展的首要前提,电是贯穿于机关党内民主建设始终的一个根本性问题。
关于党内民主及其本质,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有着一系列科学的论述。早在“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中,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就指出:所有盟员一律平等,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同盟各级组织的领导人都由选举产生,并且可以随时撤换;代表大会是同盟的立法机关,中央委员会是权力执行机关。他们明确提出,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恩格斯在阐述党的性质时还指出:“任何民主的政党,……除非具有明显的工人阶级性质,就不可能取得真正的成就。抛弃这种性质,就只有宗派和欺骗”。列宁在建立俄国新型无产阶级政党的过程中,也曾反复引用“先进阶级的民主政党”和党内“工人民主制”的概念,强调“俄国社会是根据民主原则组织起来的”。他还强调,没有民主,就不可能有社会主义。在领导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过程中,以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也高度重视党内民主建设。早在20世纪40年代中期,在回答黄炎培提出的“历史周期率”时,就明确指出,我们已找到新路,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邓小平在总结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时,还提出了“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著名论断。可见,按照马克思主义对无产阶级党内民主的论证,党的阶级性质、历史使命和党员的党性、权利义务决定党内民主;工人阶级政党作为一个民主政党,党员是其党内权利的主体,这就是工人阶级政党的本质属性。
按照党内民主的这一本质含义,党内民主首先是一种党员当家做主的政治权利。根据这一政治权利,党内民主的基本原则应包括:其一,权利主体原则。即党员在党内当家做主,必须通过党员的民主权利来体现。在党内,党员是权利的主体,对党内重大事务具有最终决定权。其二,权利平等原则。即党员作为党的主体,有权平等地直接或间接地决定党内的一切重大事务。所有党员在党内一律平等,都有平等地参与党内各种事务的权利,这是党内民主的精髓和核心,是实现党内民主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党员权利的平等,也就意味着党员在党内地位的平等:其三.多数决定原则。即党员在党内参与和讨论党内重大事务时,必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其四,选举和监督原则。选举权和监督权是民主的两个基本要素。它们既是实现党内民主的重要形式,又是实现党内民主的重要保证。
按照党内民主的这一本质含义,党内民主的基本内涵应定义为:每个党员和党组织都有按党章规定,参与、决定和管理党内事务的权利和义务,所有党员在党章面前一律平等,在党内政治生活中一律平等。党员的权利包括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可见,充分尊重全体党员的权利,反映全体党员的共同愿望和意志,凝聚全党的智慧和力量,发挥广大党员和各级党组织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制定和执行,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为完成党肩负的历史使命不懈奋斗,这就是我们党所要发展的党内民主及其本质。
推进机关党内民主建设,就是要首无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对党内民主的这一科学理解、认识和运用上来。目前,机关党内民主建设发展缓慢的原因固然很多,但究其原因,主要还是机关党员干部对党内民主及其本质内涵知之不深、理解不全和把握不够。以致于既没有形成明确的机关党内民主意识,更不可能有自觉地推进机关党内民主建设的行动。虽然说,一些机关党员干部对“党员在党内当家做主”这一命题有一定的理解,但对党员应具有的权利并不能全面掌握和付诸实践;有少数党员竟然不知道自己拥有哪些民主权利。还有些人对党内民主存在着一些片面理解和认识,他们或者是从民主与集中的关系的角度去阐述党内民主,或者是把党内民主简单地理解为民主精神、民主作风、民主氛围和民主原则等等。这实质上都是从某一个侧面来认识和理解党内民主,而没有从根本上把握党内民主的本质含义,这是导致我们党内民主建设长期滞后的一个重要原因。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准确理解、全面把握党内民主
之本质和增强党内民主意识,作为一项长期的、根本的任务,贯彻于推进机关党内民主建设的始终。
二、要正确把握党内民主的发展方向
加强机关党建,推进机关党内民主,必须正确把握机关党内民主的正确发展方向。党的**届**全会在总结我党民主建设发展历程的基础上,结合新时期党执政建设的实际,明确提出了新时期党内民主建设的发展目标,也为机关党内民主建设指明了方向。
按照党的**届**全会关于发展党内民主的总体要求,新时期党内民主的发展方向,概括地说,主要包括:要认真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营造党内不同意见平等讨论的环境,鼓励和保护党员讲真话、讲心里话。建立健全常委会向全委会负责、报告工作和接受监督的制度。建立党的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制度。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建立代表提议的处理和回复机制。加强代表同选举单位党员的联系,听取和反映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党的各级全委会召开会议时,可根据议题事先征求同级党代会代表意见或邀请部分代表列席会议。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接选举的范围等。
围绕新时期发展党内民主的这一总体要求,结合机关党建的实际,我们推进机关党内民主发展,目前关键是要把握好三个方向性问题。
其一,要科学定位党内民主在政治体制改革及政治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进一步理顺机关党内民主与政治体制、政治文明建设的关系。党的**届**全会提出,“发展党内民主,是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这是我们党在新时期对党内民主的一个新发展,也是现阶段发展机关党内民主必须坚持的总方向。我们必须使广大机关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对于我党这样一个居于领导地位的执政党来说,党内民主对于我国国家政治体制具有着特殊意义。要使机关党员干部清醒地看到,我们党执政的合法性是与其社会制度、政治体制的合法性紧密相联的,党的领导是整个政治体制中的核心问题。因此,党内民主是政治体制的重要内容;党内民主状况,关系到政治体制的改革和发展,关系到政治生活中全面的安排。这就要求我们机关党员干部必须进一步增强党内民主意识,增强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自信心,积极主动地在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加大政治文明建设中,不断加强机关党内民主建设;并通过机关党内民主建设,不断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切实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推进机关各项工作机制改革,带动整个机关民主改革及社会民主生活的发展。
其二,要紧紧抓住党务公开这个关键,积极探索逐步推进党务公开的有效形式和途径。这是机关党内民主建设一个重要方向。党的**届**全会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作出“逐步推进党务公开”的重大决策,是党确定的新时期党内民主的一个发展重点,也是党在新时期党内民主建设的实质性发展。这对于发展机关党内民主,保障机关党员权利,提高机关党员干部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所谓“党务公开”,就是要根据《党章》等党内相关法规的规定和各部门实际情况,除依纪依法应当保密的事项外,将党组织的决策和决议、干部任免情况等党员群众关心的问题,在适当范围内予以公开,以不断增强党组织工作的开放度和透明度,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党务公开这一形式,改变了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方式,保障了党员的民主权利,拓宽了党内民主渠道,实现了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广泛参与、有效管理和切实监督,既是党内民主发展的前提,也符合党内民主的本质要求,又有利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保持党的先进性。为此,我们机关党内民主建设,在其发展方向上,必须紧紧抓住党务公开这个关键,在法纪许可的范围内,把“公开”渗透于权力运作的诸多环节中,贯穿于党内权力运作的方方面面,使党员群众能够介入权力运作,能够参与党内重大问题的讨沦并进行民主决策,能够把对权力的有效监督落到实处,以避免或减少党员干部的工作失误。我们必须看到,在现代民主政治中,公开性是衡量一个执政党民主程度和开放程度的重要标尺,是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和科学执政最基本的要求之一。没有民主政治的公开性,机关党内民主也就无从谈起。正如列宁所说,没有公开性谈民主是很可笑的。当前我们推进机关党内民主建设,必须高度重视和把握这个正确方向。
其三,要着力于营造民主环境,拓宽民主氛围。营造党内环境的不同意见平等讨论,鼓励和保护党员讲真话、讲心里话。这既是党的**届**全会针对党内民主现状提出的方向性意见,也是发展机关党内民主的又一个重要方向。能否真正做到党内不同意见的平等讨论,是检验党内民主程度的重要标准。因为,在党内不同意见的平等讨论,意味着有一个讲真话、讲心里话的宽松的“话语环境”,也就是有一个畅所欲言、各抒已见、经过时论、互相切磋、形成共识的良好的民主氛围。如果党内在所有问题上都是一种意见,一种声音,那肯定形不成民主的氛围和宽松的环境。实际上,在党内开展不同意见的平等讨沦,在党内讲真话、讲心里话,与提倡开展批评是一致的。其实质都是讲政治、讲党性、讲原则、讲正气、讲觉悟、讲人性,都是敢于坚持民主。然而,当前在现实民主生活中,这个问题存在的差距较大。究其原因,除了我国几千年封建社会及其传统文化的影响外,主要还是政治原因,诸如官本位思想、体制不顺、不良执政观和政绩观、不良领导作风等。这就要求我们在强化机关党内民主建设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营造民主环境这个正确方向,切实针对我们机关党内民主生活中存在的“环境”问题.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鼓励、支持和保护党员干部敢于讲真话、讲心里话,敢于依照党内规定的权利发表意见;同时,要严厉查处侵犯党员民主权利,压制党员批评,打击报复或诬告陷害持有不同意见党员的言行,确保营造党内民主的宽松的“话语环境”。
三、要正确处理党内民主与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关系
加强机关党内民主建设,还必须科学认识和处理好党内民主与民主集中制的关系问题。这是机关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环节。它直接关系到机关党内民主建设实
践的发展。
马克思主义认为,党内民主与党的民主集中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分别反映着党内生活不同层面的内容要求;同时,又相互依存,相互统一,相互关联。首先,党内民主与党的民主集中制相互区别。党内民主是党内根本的政治原则和政治制度,它所反映的是党内权力主体和权力授权关系,从根本上决定着一个政党的民主性质;民主集中制是党内根本的组织原则和领导原则,是把分散的党员集合为一个整体,把分散的意见变为党的统一意志,形成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就是说,一方面,党内民主制度是根本政治制度,是民主政党本质属性的体现;民主集中制是一个民主的政党如何组织起来的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是由党内民主这一根本的政治原则和政治制度所决定。另一方面,民主集中制中所讲的民主是党内民主的具体要求和重要体现,但它并不包含党内民主制度的全部内容。其次,党内民主与党的民主集中制又相互联系、相互制约、有机统一,就是说,党内民主制度必须与党的集中统一有机地结合起来,在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中得到发展和完善。这是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的基本原则。按照列宁提出民主集中制这一范畴的原本含义,无产阶级政党作为一个民主的政党,必须实行民主的集中制,必须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高度的集中,只有这样,无产阶级政党才能有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这是无产阶级政党与各种无政府主义政党和极端民主化思潮的一个本质区别,也是无产阶级政党先进性的一个重要体现。
按照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的这一观点和要求,我们加强机关党内民主建设,既要抓住党内民主这个党内根本的政治原则和政治制度,立足从“根本”上治党;又要抓住民主集中制这个党内根本的组织原则和领导原则,通过不断完善民主集中制,强化和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同时,既要避免忽视党内民主这个根本,单纯从民主集中制的角度,单纯从民主与集中关系的角度,片面地理解和把握“民主”;又要避免离开民主集中制原则,片面地追求所谓的“民主”;因为,前者难以体现党员在党内当家做主的地位和党员的权利主体地位;后者只能使党内民主建设背离科学发展之路。为此,我们发展机关党内民主,必须从党内民主的内在规律和本质要求出发,把发展机关党内民主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有机地统一起来,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辩证关系,并把二者的统一贯穿于机关党内民主建设的整个过程中,建立健全充分体现民主原则的党内政治制度,不断推进党内民主的健康发展。各党政领导班子要把“两者”的有机统一贯穿于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好党组(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作用,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辩证关系,真正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作为推进党内民主的一种有效方式。
四、要不断健全和完善党内民主制度
加强机关党内民主建设,关键是要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因为党内民主制度既是党内民主的成功经验和成熟思想的结晶、定型,又是党内民主生活的行为规范,直接关系到党内民主发展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
党的**大报告在谈到党内民主制度建设时提出:“要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党的**届**全会《决定》在体现党的**大精神的基础上,又向全党提出了建立健全党员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的制度;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等更新的要求。我们加强机关党内民主建设,就是要按照中央的要求,紧紧抓住党内民主的制度性建设这个关键,从制度建设上确保党内民主的健康、有序发展。
其一,要牢固树立“制度创新”的意识,加大党内民主制度改革创新力度。制度创新是机关党内民主健康、有序发展的内在动力,能否牢固树立与时俱进的“制度创新”意识,直接关系到机关党内民主制度建设的整体推进。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了党的建设“靠改革和制度建设”的新思路,并把制度建设、制度创新贯穿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没和作风建设中,在发展党内民主上出台了一系列有关规章、条例和细则,在健全党内民主制度方面迈出了新步子。但客观地说,现阶段党内民主制度建设尚有许多方面需要完善,有些党内民主制度的执行也有待于加强。这就要求我们在加强机关党内民主制度建设过程中,务必牢固树立“制度创新”意识和观念,严格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的要求,在强化机关党内民主制度性建设中,紧密结合机关党建实际,努力把原刨性的制度设计和阶段性的制度更新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创新和加强机关党内民主制度建设。
其二,机关党内民主制度建设,要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抓紧建立健全党员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的制度。党员是党内权利的主体,党内民主发展得如何,关键看党员权利是否得到维护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实现程度,标志着党内民主的发展程度。因此,加强机关党内民主建设,必须首先着眼于建立健全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机制和制度,并加以贯彻执行。这是机关党内民主制度的基础性建设。目前,党政机关在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制度建设滞后。不仅制度建设上存在不完备的问题,而且机关配套措施也不到位。二是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基本流于形式。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按照《党章》和中央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从三个方面入手搞好制度建设,以保障机关党员民主权利。第一,要通过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党内情况通报、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疏通党内民主渠道,拓宽党内民主途径,丰富党内民主形式,调动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实现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广泛参与、有效管理和积极监督。第二,要通过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党内下情上达的呈报制度和反馈制度等制度,保证广大党员和墓层党组织的意见能够及时反映到党组(党委),使党组(党委)的决策能够真正体现广大党员的意志。第三,要通过健全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各种机制,严肃查处违内民主的现象和侵犯党员民主权利的行为,使党员民主权利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
党内民主建设范文篇9
一、什么是党内民主与**村党内民主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党内民主的含义
党内民主指党员和党组织的意愿、主张的充分表达和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党内民主的基本内容是:所有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享有党章规定的权利并应履行其义务;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应由选举产生;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党内讨论决定问题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党员有权了解和直接参与党内事务的权利。
(二)**村党内民主建设的基本情况
**村位于杜阮镇中部,下设7个村民小组,现有502户共1868人,其中党员46人。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的全部工作的基础,关系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否贯彻执行,关系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重任能否实现。党内民主建设是是否能充分发挥农村党组织的作用的重要方面,应该给予高度的重视。**村党内民主建设的基本情况如下:
1、定期召开党员会议
坚持召开党员会议是推进党内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要每年定期认真组织召开党员会议,并切实注重提高党员会议的质量。**村党支部每年召开四到五次全体党员会议,向党员汇报近期的村务、财务情况,同时让党员畅所欲言,并听取党员对农村发展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2、进行党内民主选举
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民主选举制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由党员按期进行直接选举,真正把群众拥护的、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的人,选进领导班子。**村在选举党委的过程中,坚持候选人条件公开、选举程序公开、选举结果公开。最大程度地保障选举的民主性,切实维护全体党员的合法选举权。现**村党委经过民主选举共有委员3人,与村委共同管理村内事务,领导村民致富。
3、坚持党务公开
**村党支部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党务公开,努力形成规范的机制与措施。公开的方式有会议公开、党务公开栏、农村廉政信息公开平台。适合在党内公开的,用会议形式公开;适宜对全社会公开的,利用党务公开栏、农村廉政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开,并定期进行更新。
4、组织学习,增强对党员的教育。
**村党组织找准学习重点,明确学习方法,注重学习效果,加强对党员的学习教育,逐步使他们达到有意识、有能力参与党内民主活动。**村党支部积极利用远程教育平台来观看各种专题片、教育片,影片内容丰富多样,既有先进思想的学习,又有科技农业等实际技能知识。**村党支部对远程教育工作高度重视,每次活动能做到积极发动党员参与,组织好观看后的讨论会,并撰写观看活动总结。党员同志们观看后纷纷表示受益匪浅。为了进一步丰富党员学习的形式,**村党支部计划在村委会三楼党员活动室安装投影设备,加强学习的效果。
5、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员活动,提高党员素质。
一是开展“我为廉政献一言”活动。通过充分发动党员为廉政建设建言献策,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工作责任心,提高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二是学习优秀党员吴大观的先进事迹。吴大观是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的代表,他的一生是热爱党、热爱祖国和人民的一生。通过对吴大观同志先进事迹的学习,为我村党员应如何成为一名优秀党员树立了榜样。三是7月至8月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通过开展一系列的活动,使党员普遍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全体党员进一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对工作作风、工作效率的进一步提高,起到了促进作用。
二、当前党内民主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党内民主建设的思考。
(一)提高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的民主意识,调动党员的民主积极性。
党员作为党内民主建设的主体,他们是否具备民主意识、是否实践民主权利对民主建设有重大的影响。在普通党员层面,对党员主体权利认识模糊,对自己的职能职责不清楚,同时,农村基层党组织存在文化程度不高,年龄偏大的情况,党员的民主能力和民主的积极性普遍不高。例如,在党员代表大会上,党员往往只是单方面的听,对村内事务的关心不够,主动发言提意见的积极性不高,民主气氛不浓,应加强学习,提升其民主的能力。在领导班子层面,就是要坚定不移地坚持民主集中制,内化民主意识,坚持民主领导,做好带头作用,形成良好的民主氛围。
(二)党组织的民主制度建设与加强制度的执行与落实。
党内民主必须以完善党内民主制度建设为基础,完善的制度是推进农村基层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保障,特别是要完善民主选举制度、党务公开制度、党内监督制度等。让民主建设做到有章可循。在此基础上按照制度自上而下的规范的进行民主建设,不能让制度沦于摆设。1、民主选举制度。改革基层民主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制度执行与落实情况不足,虽然民主选举制度是各基层在选举过程中必要遵循的法定程序,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漏洞。2、党务公开制度。党务公开存在公开的内容,公开的操作过程中随意性较大等问题,没有统一的标准,应该完善党务公开制度,让制度指导党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提升党务公开的质量。3、党内监督制度。党内监督是把权力至于民主监督之下,防止权力的滥用。党内监督制度在农村基层缺乏明确的操作方式,使制度基本成为摆设。
党内民主建设范文篇10
为促进**村的党内民主建设,全面了解**村基层党内民主建设的基本状况,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的农村基层党组织民主发展的基本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在此基础上提出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党内民主建设的思考,进而充分调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一、什么是党内民主与**村党内民主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党内民主的含义
党内民主指党员和党组织的意愿、主张的充分表达和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党内民主的基本内容是:所有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享有党章规定的权利并应履行其义务;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应由选举产生;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党内讨论决定问题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党员有权了解和直接参与党内事务的权利。
(二)**村党内民主建设的基本情况
**村位于杜阮镇中部,下设7个村民小组,现有502户共1868人,其中党员46人。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的全部工作的基础,关系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否贯彻执行,关系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重任能否实现。党内民主建设是是否能充分发挥农村党组织的作用的重要方面,应该给予高度的重视。**村党内民主建设的基本情况如下:
1、定期召开党员会议
坚持召开党员会议是推进党内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要每年定期认真组织召开党员会议,并切实注重提高党员会议的质量。**村党支部每年召开四到五次全体党员会议,向党员汇报近期的村务、财务情况,同时让党员畅所欲言,并听取党员对农村发展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2、进行党内民主选举
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民主选举制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由党员按期进行直接选举,真正把群众拥护的、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的人,选进领导班子。**村在选举党委的过程中,坚持候选人条件公开、选举程序公开、选举结果公开。最大程度地保障选举的民主性,切实维护全体党员的合法选举权。现**村党委经过民主选举共有委员3人,与村委共同管理村内事务,领导村民致富。
3、坚持党务公开
**村党支部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党务公开,努力形成规范的机制与措施。公开的方式有会议公开、党务公开栏、农村廉政信息公开平台。适合在党内公开的,用会议形式公开;适宜对全社会公开的,利用党务公开栏、农村廉政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开,并定期进行更新。
4、组织学习,增强对党员的教育。
**村党组织找准学习重点,明确学习方法,注重学习效果,加强对党员的学习教育,逐步使他们达到有意识、有能力参与党内民主活动。**村党支部积极利用远程教育平台来观看各种专题片、教育片,影片内容丰富多样,既有先进思想的学习,又有科技农业等实际技能知识。**村党支部对远程教育工作高度重视,每次活动能做到积极发动党员参与,组织好观看后的讨论会,并撰写观看活动总结。党员同志们观看后纷纷表示受益匪浅。为了进一步丰富党员学习的形式,**村党支部计划在村委会三楼党员活动室安装投影设备,加强学习的效果。
5、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员活动,提高党员素质。
一是开展“我为廉政献一言”活动。通过充分发动党员为廉政建设建言献策,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工作责任心,提高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二是学习优秀党员吴大观的先进事迹。吴大观是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的代表,他的一生是热爱党、热爱祖国和人民的一生。通过对吴大观同志先进事迹的学习,为我村党员应如何成为一名优秀党员树立了榜样。三是7月至8月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通过开展一系列的活动,使党员普遍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全体党员进一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对工作作风、工作效率的进一步提高,起到了促进作用。
二、当前党内民主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党内民主建设的思考。
(一)提高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的民主意识,调动党员的民主积极性。
党员作为党内民主建设的主体,他们是否具备民主意识、是否实践民主权利对民主建设有重大的影响。在普通党员层面,对党员主体权利认识模糊,对自己的职能职责不清楚,同时,农村基层党组织存在文化程度不高,年龄偏大的情况,党员的民主能力和民主的积极性普遍不高。例如,在党员代表大会上,党员往往只是单方面的听,对村内事务的关心不够,主动发言提意见的积极性不高,民主气氛不浓,应加强学习,提升其民主的能力。在领导班子层面,就是要坚定不移地坚持民主集中制,内化民主意识,坚持民主领导,做好带头作用,形成良好的民主氛围。
(二)党组织的民主制度建设与加强制度的执行与落实。
党内民主必须以完善党内民主制度建设为基础,完善的制度是推进农村基层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保障,特别是要完善民主选举制度、党务公开制度、党内监督制度等。让民主建设做到有章可循。在此基础上按照制度自上而下的规范的进行民主建设,不能让制度沦于摆设。1、民主选举制度。改革基层民主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制度执行与落实情况不足,虽然民主选举制度是各基层在选举过程中必要遵循的法定程序,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漏洞。2、党务公开制度。党务公开存在公开的内容,公开的操作过程中随意性较大等问题,没有统一的标准,应该完善党务公开制度,让制度指导党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提升党务公开的质量。3、党内监督制度。党内监督是把权力至于民主监督之下,防止权力的滥用。党内监督制度在农村基层缺乏明确的操作方式,使制度基本成为摆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