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厕所范文
第一条为加强对城市公共厕所的管理,提高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水平,方便群众使用,根据《**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建成区内公共厕所的规划、建设与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共厕所是指供城市居民和流动人口共同使用的厕所,包括车站、机场、商场、宾馆、影剧院、体育场等附设的公用厕所。
第四条市市政市容管理局是本市城市公共厕所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市公厕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
区(县)市政市容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负责本辖区城市公共厕所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建设、规划、房产、园林、旅游、国土资源、行政综合执法等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城市公共厕所管理工作。
第五条本市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城市公共厕所,支持相关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和应用。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第六条城市公共厕所应当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水厕为主、有利排运的原则进行规划与建设。
第七条城市公厕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城市居住人口密度和人流量及公共场所等特定地区的需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城市公共厕所建设规划,按程序报批后实施。
第八条城市公共厕所的间距和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人流高度密集的繁华街道和商业闹市区道路公厕之间的距离应为300—500米;
(二)一般街道公厕之间的距离应小于800米;
(三)旧区成片改造地段和新建小区的公厕,每平方公里不得少于3座。
第九条下列公共场所应设置公共厕所:
(一)公园、各类市场、大中型停车场;
(二)广场、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加油站;
(三)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影剧院、体育馆、图书馆、大中型商场;
(四)其他应当设置公共厕所的公共场所。
第十条城市公共厕所应修建在明显易找、便于粪便排放或清运的地点,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第十一条城市公共厕所应与各类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公共场所未按规定附设公共厕所或原有公共厕所数量不足的,应按照城市公厕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改造、扩大或新建。
第十二条城市公厕行政主管部门应对现有旱厕实施改造,逐步提高水冲式公厕比例和质量。
第十三条城市道路两侧新建改建建筑物及公共场所,总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应按下列规定附设公共厕所:
(一)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30000平方米以下的,附设公共厕所的建筑面积不得少于60平方米;
(二)建筑面积在30000平方米以上50000平方米以下的,附设公共厕所的建筑面积不得少于80平方米;
(三)建筑面积在50000平方米以上的,附设公共厕所的建筑面积不得少于100平方米。
第十四条城市公共厕所的设计和施工,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第十五条城市公共厕所应按规定设立明显文字或图形标志。人流量较大的公共场所,附设的公共厕所应当设置供残疾人使用的专用器具和通道。
第十六条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或改造城市公共厕所的,经规划等部门同意可建设附属设施。
第十七条在风景旅游区或难以建设公共厕所设施的地区,可按规定设置可移动式公共厕所。可移动式公共厕所应采用免水冲环保技术,防止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第十八条建筑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在建筑工地设置临时性公共厕所,并与具备粪便运输和无害化处理能力的单位签订临时性公共厕所粪便处理协议。
施工单位不得在建筑施工工地搭建简易旱厕。。
第十九条新建、改建城市公共厕所的规划设计方案需经城市规划管理部门会同城市公厕行政主管部门技术审查合格。规划设计方案未经技术审查合格的,城市规划管理部门不得办理有关规划审批手续。
第二十条城市公共厕所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应有城市公厕行政主管部门参与。
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城市公共厕所。因建设需要必须拆除的,须经城市公厕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第二十二条因建设需要拆除城市公共厕所的,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建设期间设置临时性公共厕所供对外使用。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及时拆除临时性公共厕所,并妥善处理。
第三章管理与维护
第二十三条城市公共厕所经营权可通过拍卖等形式有偿出让。
第二十四条城市公共厕所由其经营者负责日常维护管理和清扫保洁。
城市公共厕所的设施维护和清扫保洁标准由城市公厕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二十五条城市公厕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公厕的卫生及设备、设施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规定标准的,应督促维护保洁责任人及时纠正。
第二十六条公厕使用者应当遵守公厕使用管理规定,自觉爱护厕内设备,维护厕所整洁。
第二十七条城市公共厕所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在公厕墙壁和设施上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
(二)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三)向便器、便池内倾倒污水、污物;
(四)在便器、便池外随地便溺;
(五)盗窃、损毁厕内设备和设施。
第二十八条不具备排水系统的城市公共厕所产生的粪便,应由具有专业清运和无害化处置能力的单位清运和处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未经无害化处理的粪肥。
第二十九条对符合《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的水冲式公共厕所,可按规定实行有偿服务。
第三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擅自改变城市公共厕所使用性质。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建筑工地未按规定设置临时性公共厕所,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由行政综合执法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拆除城市公共厕所的,由行政综合执法机关责令改正,赔偿经济损失,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工程建设期间未设置临时性公共厕所供对外使用的,由行政综合执法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城市公共厕所经营者未按规定履行维护管理和清扫保洁义务的,由行政综合执法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其他行为,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公共厕所范文篇2
一、海南公厕面临的问题
(一)形势所迫。现在的厕所也被称为“卫生间”、“洗手间”、“盥洗室”、“转换室”等,这意味着厕所的功能发生转变,人们在观念上也对厕所有着更多的需求。尤其是公共厕所早己不只是为解决生理排泄问题而随意建造的藏污纳垢又难以启齿的场所,而是兼具生理排泄、心理调节、仪容整理、休息乃至于审美、商业、文化等多种功能为一身的场所。这是人类厕所文明进入新时代重要标志。随着时代的发展、技术的进步和人们观念的转变,要求厕所必须向着越来越科技化、人性化、舒适化的方向发展。海南被宣布建设自由贸易港,政策上海南省将会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各类型的文化消费、支持旅游项目建设等。这意味着将有越来越多的关注目光从国内外投来,大批游客上岛游玩和来琼投资商增多,对于海南的各方面的要求也会提高。其中厕所作为不容被忽视的、必要的、解决生理问题的场所,如果在数量上不能满足人们的使用、在质量和功能体验上不能让使用者感到舒适方便,将会使得海南的形象大打折扣。因此公共厕所也就成为展现海南形象、发展水平、海南人生活品味和民众素质的重要部分。(二)发展滞后。随着海南经济的发展,市民及游客对公共厕所的期望与需求也越来越高。但是长期以来,公共厕所在城市建设、城市景观规划、公共建筑与设计中都属于被忽视和遗忘的角落。作为一个国际性的对外高度开放的国际旅游岛,游客众多,为他们提供充足的厕所,是对政府的最基本要求。以海口和三亚为例,虽然政府在不同的交通要道口和旅游景点出资兴建了不少公厕,但以目前人流比例使用量上人无法满足需求。在汽车站和市中心等人口密集地区,只有一两个移动卫生间。空间小、异味大、又闷又热、经常没有水洗手冲水,给市民及游客带来许多不便。海南的大部分移动厕所是金属板和塑料板组装而成的,海南日照时间长并且太阳毒辣,在长时间的烈日暴晒下,移动厕所的内部闷热异常,并伴随着带着热气的异味,排风扇的效果甚微。洗手池在移动卫生间的内部,所以大家上完厕所还要在里面洗手整理,这就导致了单人在厕所里的时间变长,使得本来就短缺的公共厕所更加不够用,还经常因为储水不足和管理不到位造成没有水洗手和冲水。以至于大家更愿意去商场、饭店甚至网吧的厕所,都不愿意忍受一分钟的室外公共厕所。可见,目前公厕在数量上远不能满足市民与日渐增多游客的需求,在质量上、设计风格上也不尽人意。
二、国外高品质公厕案例分析
国外高品质公厕建设的国家很多,其中以日本、美国、泰国等国家的城市公厕建设较具代表性。(一)日本公共厕所文化的发展高度。说到公共厕所,日本就堪称一个“逆天”的存在。但凡是去过日本的人,都会惊叹于日本厕所的细节、洁净和人性化的设计。众所周知日本土地资源匮乏,但日本公共厕所的内部空间却非常宽敞,这对于日本来说实在难得。从功能上大致分为化妆区、洗漱区、如厕区、授乳区。在日本无障碍厕所的普及度很高,在解决老、弱、病、残、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如厕需求方面更加安全方便。除此之外还有针对女性的专门设计,如生理期用品的自动售卖机、不同的香氛和背景音乐等。与此同时日本的公共厕所非常注意采光、通风和照明的设计,总体上舒适度很强。基本所有厕所都有两个纸卷以上、音姬、母婴厕位、电热马桶盖、坐垫清洁剂等都是基础配备。现代日本的经济发展水平可以说走在了世界的前列,公共厕所则从另一个侧面展现了日本的科技发展水平,这不仅反映了日本人民对生活的追求,也使得日本人在生活细节上探寻更具舒适私密和人性化的发展方向。(二)美国公共厕所的严格标准。在美国,独立的公共厕所数量少。纽约市政府为游客的游客指南上就介绍说,人们可以在公共场所,如加油站、汽车站、火车站、百货商店、公园、码头、大型连锁书店,餐馆等处找到厕所,并且这些公共厕所都有着鲜明的标识,要找到它们并不费力,重要的是各个机构公共厕所的数量都得到规定,很少出现排队的状况。美国的公共厕所不但配备齐全,而且干净舒适。坐式马桶、马桶垫纸、厕纸、洗手液、擦手纸、烘干机、镜子、挂钩等都是标配,排风大多看不到但效果显著,没有异味。对于弱势群体的关怀也是硬标准,一定有大空间的残疾人厕位,保证轮椅能进出。商场中的公共厕所内也有婴儿折叠台,外面有饮水机或向上喷水的饮用水龙头,而洗手盆通常有高低两种,以供身高差异较大的成人和儿童使用。美国的公共厕所虽不如日本的贴心人性化,但也有着标准化管理,为人民提供便捷。(三)泰国对公共厕所的重视新高度。泰国人十分重视厕所卫生,在公共厕所设施上的投入也毫不吝啬,务求营造一个健康干净的公共卫生环境。泰国公厕分布众多,并且在各个火车站都摆放了免费的城市地图,上面会详细地标注好每一个公共厕所的位置,以便人们取用。沿路上的标志也很醒目,尤其是在商场、景区、加油站等人群密集的场所分布很广,其中商场、加油站的公共厕所的数量远远大于国内。临时活动都会在人多密集处设有数量充足的移动厕所来补充独立厕所的不足。泰国的公共厕所大多以马桶为主,为方便使用后冲洗,马桶旁配备有小型花洒,这种简易的冲洗装置基本是每个厕所必备,十分方便。泰国作为一个旅游产业发达的国家,对于旅游公共设施建设上的贴心设计,以及在主要城市的公共厕所的建造上值得学习。
三、海南特色公厕设计及创新措施
海南在建设自由贸易港的政策下,如何建设特色及有创新的公厕已提上日程。城市公共厕所要逐渐发展为以固定式厕所为主、移动式为辅。对于公共厕所首先应该保证在人流量相对较大、人口相对集中的公共场所,例如市中心、步行街、汽车站、火车站等地方有充足的厕所数量,保证人们的正常使用。其次鲜明的标识也是非常重要的,尤其对于那些来海南旅游、对海南并不熟悉的游客,有鲜明的路标指示是非常重要的。(一)海南特色公厕设计之要点。1.体现公厕设计的人性化特色。在人性化方面,应当对弱势群体加以关注,使人文关怀得到体现。首先是厕所的无障碍设计,如老年人和残疾人群体,需要无障碍的专门厕所。厕所间内部和外部的转弯处都需要更大的空间以方便轮椅的进出。但由于轮椅有各种样式,老年人和残疾人群体都有着不同的不方便之处,因此很大程度上还要具体设计,用于厕所内部的空间布置情况,尤其是马桶的位置以及其他障碍物的位置。开关门按钮位置要低一些,并且按钮要设计的更大更方便操作,如图1。厕所内部的挂钩也要特意装低,同时应该有方便残疾人和小孩子使用的低矮的洗手池。厕所与外部有无障碍通道相通,厕所内也要地方齐平,方便轮椅的使用或者推婴儿车的父母进出。每个单独的厕位周围隔板和门板的高度不能太低,避免厕位之间的视线直达,外部视线对内部如厕者的视线干扰造成尴尬。2.分析公厕设计的区域优势特色。由于海南气候环境独特,紫外线强烈、日照时间长、温度较高,所以通风散热是公共厕所设计时必要考虑的方面。首先通风优先考虑的是自然通风,因此空气对流和百叶窗的设计安装是重点设计方向。要让空气对流就要考虑盛行风向及通风窗的开口朝向,使得空气对流,最大程度达到通风散热的目的,如图2。其次,考虑到季节、昼夜、区域等因素影响自然风,安装排风扇也是必不可少的。经排风扇抽出的气体应经过过滤排放。如设置除臭包、内装陶粒等混合物、在厕所周围种植摆放绿色植物等方法来净化。绿植结合设计,既美化环境又净化空气。3.满足公厕设计的时代性特色。人民网讯住建部了新版《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已于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这样强制性的规定对于缓解女性厕位紧张而男性厕位空闲的问题,在标准中对于男女侧位的比例进行了调整,将女性、男性厕位比例的标准变更为3∶2,人流量较大地区为2∶1。因为男女生理结构不同,使得女性如厕时间比男性长,因此在遵守《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的前提下,可以于人流量大的市中心、商场、旅游景区等地点,在保证坐便数量的同时,增加一些使用面积少于坐便的蹲位。既节省了面积,也能更大程度地解决了厕位不够用的情况。(二)公厕设计创新措施。1.功能特色之创新。关于公共厕所照明设施,应提倡环保节能,以自然光照明为主,人工照明为辅。海南有着充足的日照时间和强度,在一天中的大部分时间可以采用自然光照明。这就要求厕所的开口、开窗、玻璃的位置经过计算和设计,增加窗户数量和尺寸或使用其他透明半透明材料,在保证如厕隐私的情况下,尽量增加自然光线的进入,在夜晚使用人工照明时,灯光会投过窗子以及透明和半透明材料照射到外部。在洗手池、镜子、厕位内部应有独立照明设备,顶部重点光源使用节能灯,也要注意从人的心理角度做灯光色调调节。同时公共厕所外部环境的夜间照明也很重要,夜间使得标志不那么清晰,就需要醒目的灯光作为标志,通向厕所的路上也应铺设照明指引灯带,恰当的光线将给夜间使用者带来安全感,如图3。2.地域特色之创新。一个合格的城市公共厕所设计,必须结合当地的地域特点、文化传统、客观需求等方面来综合考虑。在满足功能性需求的基础上,还可以在内部的装饰设计上运用巧思,使得海南公共厕所与众不同,做到本地居民感到亲切、广大游客感到新颖又独特。海南公共厕所建筑造型设计应有海南地域文化特点。地域文化、物质环境、空间形态共同作用下的公共厕所作为城市景观的一部分,可以体现特色文化和传统特征。建筑造型的设计可以适当结合海南传统民居或器物造型,在建筑材料的运用上也可以使用一些海南特色的火山石、藤编器物、船木等,就近取材与环境更融合。切忌夸张造作、喧宾夺主的公共厕所造型。作为景观中的小品,厕所要做到注重造型设计是在与周围环境风格统一、色彩协调一致、形式和功能适度的条件下达到的,每个公共厕所都服务和从属于所在的环境,如图4。3.美学特色之创新。公共厕所的室内设计要运用美学原理,创造功能合理、美观实用、达到使用者生理和精神上需求的室内空间,同时要展现出当地独特的历史文化、生活方式、风俗习性等方面。厕所的室内装饰也要重视装饰风格和设计美感,这是影响环境氛围和视觉审美的艺术语言。样式、色彩、造型、材料的搭配在海南的审美情趣中的体现可以是借鉴海口骑楼的文化符号、船型屋的造型等。既体现特色,又宣传海南文化,带动旅游发展,如图5。
公共厕所范文篇3
1全国公共厕所现状调查
一项来自零点调查与远景投资的最新调查结果显示:公厕少难以满足需要,公厕卫生条件差已是城市居民的普遍反应。而*、*则在全国31个城市中被评为最不方便上厕所城市的前两名。本次调查使用多阶段随机抽样方式,针对全国31个大中小城市的3434名常住居民进行了入户访问。
(1)餐店厕所比公厕有用
经营场所内的洗手间本来不算正式的公厕,但很多城市都要求经营场所的厕所对外开放,作为对公厕不足的一种补充。此次调查结果表明,这些“准公厕”由于数量多,比较容易找,已经反客为主成为人们出门在外如厕的主要选择。人们在外面上厕所使用过商场、商店内厕所的比例最高,达到57.3%,其次是快餐店内的厕所(42.9%),然后才是公园或旅游景点内(40.6%)以及大街上(33%)的等真正意义上的公厕。不过“准公厕”受经营时间和经营地段的限制较大,会给外出人员带来不方便。
(2)公厕数量少卫生差
数量少、卫生状况差仍是公厕的两个大问题。调查结果显示,42.8%的受访者认为公厕数量太少,排在公厕问题的第一位;30.4%的受访者认为公厕卫生状况差,排在公厕问题的第二位。另有27.1%的人认为公厕分布不合理,导致局部区域公厕数量更少,23.5%的人认为等待时间过长,好不容易找到了公厕,又不能马上使用,只能望厕兴叹。
(3)女性如厕等待时间长
此次调查中有29.1%女性受访者反映如厕等待时间过长,而男性受访者中反映这个问题者比例只有16.7%。由于生理上的差异,女性如厕需要的时间较长,占用的面积也较大,因此在一些比较先进的国家,公厕的女厕部分要比男厕大一些,以便男性和女性在公厕的使用上达到平衡。而中国的公厕一般男女厕同等大小,甚至男厕位多余女厕位的现实存在,于是女性等待的时间也就更长,在一些公共场所经常可以见到女性排队如厕的现象。
此次调查中还针对全国31个城市如厕难易程度以及卫生状况进行了排名,便利程度最高的前八位城市分别是:绵阳、牡丹江、宜昌、保定、天津、宝鸡、沈阳、长沙;大家反映最不方便上厕所的八个城市分别是:*、*、南京、郑州、大连、上海、北京、兰州。
(4)民意时评:关于公厕的感慨
以上关于公厕的民意调查,让人感慨者有二:一是*、*竟然在“最不方便上厕所城市”的排名中分居前两位。*、*是没有钱建公厕吗?显然不是。说到底还是有关部门的不重视。在现实中,城市的发展却偏偏不重视或忽略公共厕所的建设。这里还有一个观念的问题:公共厕所虽为人所必需之物,但人们普遍认为如厕涉及个人隐私,因此,公共厕所的建设就被隐匿到了城市建设的后台。
如果城市规划决策者们能够深入群众,真正体会到那些整日在街上奔波的人们内急时找不到厕所的痛苦,情况可能就大不一样了。我们发现,进入“最不方便上厕所城市”排名的多为大城市,北京、上海同样名列前茅,而被认为上厕所较便利的城市则多为中小城市。大城市比中小城市更不注重公厕建设,这实在令人费解。
现代化的城市建设应该注重细节,每做一件事都要调查研究,用数据说话,这样设计出来的东西才能更加人性化。男女厕所等大,设计者根本用不着思考,虽然表面上看似公平合理,实际上并不科学,然而习惯上也一直是这样做的。但是要打破常规,将女厕扩大,设计师就要拿出有说服力的数据,要先调查该处经过人群的男女比例,收集男女如厕平均用时及占用面积等参数,最后才能计算出男厕和女厕合理的大小比例。我想很多设计师懒于做这样的算数题,便放弃了改变传统的想法。
2公共厕所的规划与设计
(1)公共厕所规划
我国1990年4月1日实施的《城市规划法》从法律的高度明确了基于生活便利性的公共设施的规划建设,并从制度上强制性保证其用地和实施应不受侵占或变更。《城市规划法》第二章第十五条规定:“编制城市规划应当贯彻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第三章第二十七条规定:“城市旧区改建应……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的综合功能”,同时在第四章《城市规划的实施》中强调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公共厕所作为重要的市政环卫公共设施应严格按此原则进行规划控制。
1994年2月1日施行的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中将市政公用设施列入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也称配套公建)的范畴,并指出“配套公建的规划布局和设计应考虑发展的需要……应符合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该规范规定了与不同规模的居住区相配套的公建指标,如居住区级(3万人~5万人,1万户~1.6万户)每千人至少应配备460m2~820m2的市政公用设施(含自行车存车处),每1000户~1500户设一处公共厕所,公厕宜设在人流集中处,每处用地规模至少60m2~100m2,建筑面积宜为30m2~60m2。
实际上,我国政府向来重视公共厕所的规划问题。在《城市规划法》施行之前,当时的国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现为建设部)根据(84)城科字第153号文的要求,责成北京环境卫生科学研究所负责编制了《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并以部标准(编号为CJJ14-87)颁布,于1988年6月1日实施。总则中特别强调“公共厕所是城市公共建筑的一部分,是为居民和行人提供服务的不可缺少的环境卫生设施,在制定城市新建、改建、扩建区的详细规划时,城市规划部门应将公共厕所的建设同时列入规划”(第二章《公共厕所的规划》第一条)。在城市的广场和主要交通干道两侧,车站、码头、展览馆等公共建筑附近,风景名胜古迹游览区、公园、大型停车场、体育场(馆)附近及其它公共场所,新建住宅区及老居民区等位置应规划规定数量的公共厕所(第二章《公共厕所的规划》第二条)。公共厕所在主要繁华街道中的间隔距离为300m~500m,在流动人口高度密集区的间距宜小于300m,在一般街道的间距以750m~1000m为宜,未改造的老居民区的公共厕所服务范围为100m~150m,新建居民区为300m~500m(第二章《公共厕所的规划》第三条)。该标准甚至严格规定公共厕所外墙面3m以内的空地属于公共厕所用地,不准侵占(第二章《公共厕所的规划》第五条)。
一个处处为民提供便利、处处体现“以人为本”理念的城市才是真正美的城市。而要建设一个真正美丽的城市就必须从类似于公共厕所规划等一类“小事”做起,从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做起,这些都贯穿了规划编制、实施、监督的各个方面。
(2)公共厕所设计
在建设较大规模的公共设施时,应制订基本构想,做好事前调查,听取相关人员以及使用者的意见,然后在具体设计时,把使用者的意见反映出来,最后进行详细的建筑图纸设计。
①事前调查
公共厕所的利用人群是不特定的,而且数量较大,容易被认为哪里的厕所都一样。由于所在地点不同,使用者的层次和要求是不同的。设计时,要对建筑物的设计、便器数、男女比例、行动不便者的照顾、附加功能、保洁等一些必要因素及所处地点和利用状况加以考虑。
首先,要对建造厕所的地点及周围的状况进行调查。如果是改建旧厕所的话,就要调查一下现有厕所的使用情况、一天中的使用人数、男女老少的比例。从公厕的使用者以及周边居民处直接听取意见,了解公厕哪些方面感到不方便、有何问题、希望做何改进等。从进厕道路、公厕防范犯罪等方面调查厕所地点是否合适。
其次,有必要调查周边公共厕所以及公共设施的厕所使用情况及配用设备。如果附近设施的厕所清洁且能放心使用,那很可能没必要再建一个厕所。
如果可能的话,希望这样的调查不仅仅是有关负责人参加,也可邀请当地居民和清洁人员一起进行讨论,共同参与实施。
②基本构想
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基本设计。在设计之前,最好对基本构想进行总结,如果是小设施的话,可以将构想和设计同时进行总结。
(a)首先根据使用情况,总结出便器数量和设备的概要。如果女性使用者比较多的话,可能有必要更改男女便器的比例。如原《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CJJ14-87》3.2.1条:根据使用情况的不同,男、女蹲(坐)位设置比例以1:1或3:2为宜,可以从中看出是男厕位大于女厕位的。新的规范《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05》3.1.8条:根据女性上厕时间长、占用空间大的特点,增加了女厕的建筑面积和蹲(坐)位数。厕所男蹲(坐、站)位与女厕蹲(坐)位的比例以1:1~2:3为宜。独立式公共厕所以1:1为宜,商业区以2:3为宜。从中看出女厕位是大于男厕位的。类似于这种考虑以人为本,更科学的标准修改,在新公厕设计规范中还有很多。
(b)从使用者的状况及居民的意见里总结出来的问题点,在新厕所里一定要加以改善。黑暗、给人印象不好、小孩害怕而不想使用、出入口成为死角而给人不安的感觉,等等各种各样的问题都必须加以处理。相对上述问题,使我们想到新厕所要明亮、设计上要被小孩所喜爱、稍微调整一下布局使得其尽量没有死角。或者,在居民管理地区的小公园里的厕所,应考虑把它设计成方便居民清扫和管理的厕所。相反,在使用者比较多、恶作剧和破损可能性比较高的地方,有必要把重点放在预防犯罪上,另外也必须使用牢固的设备。
(c)建筑物的设计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一个厕所的好坏就能影响到整个公园的印象,所以要充分听取周边居民的意见。在设计图纸之前有必要先理清设计要点,把握设计特征,明确设计意图,对设计要素进行归纳。
(3)基本设计
应依照基本构想进行具体的基本设计。在建造厕所时,器具和设备显得非常重要,所以也要听取使用者的意见,总结细节的内容。例如,便器的大小、水阀的接头、内部装潢和外墙的材料、其它器具及零件等这些相当细小的方面都可能会在老人、残疾人和儿童使用时造成问题。从保洁和清扫来看,这些也是很重要的因素。
①建筑外观造型
公厕通常都建在人群比较集中、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以方便公众使用,保护环境卫生。因此,公厕自然占据了公共环境中一定的位置。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和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对公厕建筑学和环境的要求也在不断发展和提高。公厕建筑除考虑建筑本身的美观实用外,还应考虑与周围环境相互协调、相互融洽的效果。公厕的外观应与其所处的环境(如大城市、小城市、乡村、风景区、民族村寨、公路旁等)及当地的人文景观相一致,以达到环境的整体效果。
②公厕的规模
公厕的大小,应视使用的人数和频繁程度来确定。在大城市的人流集中地(如火车站、大集会场所等)宜修成楼层式,一般为两层,一层女用,另一层男用,这样可以节省占地面积,又能容纳较多的人同时使用。而在小城市、乡村、民族村寨、风景区、公路旁则修成单层中、小型厕所。
如此归纳下来的内容就要表现到具体的图纸上去了,可能的话,也可请建筑事务所制作一个简单的模型。如果需要,还可制作一个与实物一样大的隔间模型,让座轮椅的人体验是否使用方便,发现问题及时修正。公共厕所的细小器具和设备很容易出问题,所以在这个阶段应尽量多听取使用者的意见。
*市政府去年开展四城同创,下大力气解决公厕难问题,投入4000多万元,用于新、改、扩建200座公厕,在全市主次干道上,新、改、扩建50座一类公厕。在内部设施材料选用上确保地面防滑、洗手方便。在设施配置上,充分考虑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特殊需求,按照国家有关公厕规范和设施标准进行建设,解决群众入厕难的问题。在建设过程中我们也遇到过一些棘手的问题。下面列举出来希望能够给其他地方城市在建设公厕过程中一些经验与启示。
3关于公厕建设的建议
(1)用地的矛盾。当今城市用地非常紧张,要想在寸金的城市土地中挤得一个位置建厕所很难。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就我所参与和了解到的是规划部门对公厕的建设规划力度不够,城管部门建设出来的公厕很多都无证。要解决此问题不是一两个部门能解决的了的,我想可能还得由城管环卫、规划、园林、建设局、财政局等多部门的协作才能完成。
公共厕所范文篇4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厕所的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共厕所,是指在道路、广场、住宅区、园林绿地、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独立设置,或者附设于其他建筑物,供社会公众使用的厕所。
第三条本市公共厕所的管理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方便适用、文明卫生、环保节能的原则。
农村地区公共厕所的规划、建设和维护管理应当与农村地区的发展与需求等实际情况相适应。区、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办法和有关规定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第四条市市政管理行政部门负责本市公共厕所建设规划、建设标准和维护管理标准的编制和监督管理。
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公共厕所管理的组织实施。区、县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公共厕所管理和监督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公共厕所的管理工作。
规划、建设、交通、卫生、水务、旅游、商务、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农村工作以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做好相关工作。
第五条公共厕所的建设应当符合公共厕所建设规划。公共厕所建设规划是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专业规划的组成部分,纳入本市城乡规划体系。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公共厕所建设规划,结合本区、县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区内的公共厕所的新建、改建、扩建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厕所,应当按照本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定额指标和公共厕所建设标准的规定执行,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采用节水、节电、除臭、无障碍等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行动不便者使用的技术和设备;
(二)地面、墙裙、蹲台面、便器等采用防滑、防渗、耐腐蚀、易清洗的材料;
(三)提供照明、通风设备以及防蝇、防蛆、防鼠设施;
(四)实现粪便排放无害化,具备排入污水管条件的,应当纳入城市污水管网。
本办法施行前已经建成的公共厕所,不符合公共厕所建设标准的,应当逐步改造达到标准。
第七条按照规划要求配套建设的公共厕所,应当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所需资金纳入建设项目总投资。
第八条按照规划要求应当建设公共厕所的,规划管理行政部门在审批时,应当征求市政管理行政部门的意见。
第九条按照规划要求应当配套建设公共厕所的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市政管理行政部门申请验收;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应当在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对建设工程配套建设的公共厕所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的,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条区、县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应当在人流量大、公共厕所数量不足且难以补建的地区,组织设置活动式公共厕所,满足公众用厕需求。
第十一条举办大型商业、文化、公益等活动,所在地现有公共厕所不能满足用厕需求的,举办单位应当按照要求设置临时厕所,按照标准做好保洁服务,并在活动结束后及时清除。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停用公共厕所或者改变公共厕所用途。
确需拆除公共厕所的,应当在拆除公共厕所15日前报告区、县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并按照规定予以重建或者补建。重建或者补建期间,拆除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满足用厕需求。
第十三条市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本市城镇和农村公共厕所维护管理标准。
第十四条公共厕所的维护管理由产权人负责,产权人、管理人、使用人之间约定维护管理责任的,由约定的责任人负责。
公共厕所的维护管理责任人应当按照标准对公共厕所进行维护管理,使公共厕所符合下列要求:
(一)外立面保持完好、整洁;
(二)各类设施、设备齐全、完好;
(三)采光、通风良好;
(四)保持卫生,按规定进行卫生消毒处理;
(五)公共厕所内无蝇虫,基本无臭味,地面无积水、痰迹或者烟头、纸屑等杂物,便器内无污垢、杂物、积存粪便,墙壁、顶棚无积灰、污迹、蛛网等。
公共厕所的维护管理责任人应当公示服务标准、监督电话,便于公众监督。
第十五条本市应当建立公共厕所导向牌、电子地图等指引服务系统,方便社会公众使用公共厕所。
公共厕所的建设单位或者维护管理责任人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公共厕所标识,并保持公共厕所标识安全牢固、完好整洁。
第十六条公共厕所因设施故障等原因确需临时停用的,维护管理责任人应当公示停用期限,并及时维修。停用时间超过24小时的,维护管理责任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满足用厕需求。
第十七条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厕所对社会公众免费开放。
平房住宅区设置的公共厕所应当24小时开放。
商业、文化、体育、医疗、交通等公共建筑和场所设置的供服务对象使用的厕所,社会公众在服务时间内可以使用,使用时应当遵守设置单位的管理要求。
第十八条公共厕所应当文明使用。公共厕所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二)在便器外便溺;
(三)向便器、粪井内排倒污水、污物、废弃物;
(四)在公共厕所内的墙壁、设施上乱涂抹、乱张贴、乱刻画;
(五)毁损公共厕所内的设施、设备或者将其移作他用;
(六)其他影响环境卫生和公共厕所正常使用的行为。
第十九条各级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对公共厕所建设和维护管理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制度,并组织落实。
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业内公共厕所维护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公共厕所范文篇5
一、提高加强城市公厕建设和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一)环卫事业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城市公厕是城市重要的环卫基础设施,体现城市的管理水平和文明程度。加强公厕的建设和管理是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的迫切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把加强公厕建设和管理作为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二、明确城市公厕建设和管理目标
(二)全面落实《全国城镇环境卫生“十一五”规划》,利用5年时间,基本实现一般城市建成区每平方公里保有3-5座公厕,二类以上公厕达到65%;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建成区每平方公里保有4-7座公厕,二类以上公厕达到75%。逐步建立起以固定式公厕为主,活动式公厕为辅,沿街公共建筑内厕所对外开放的网络格局;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善、环境协调、管理规范的城市公厕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城市公厕全部免费使用,有效服务社会公众。
三、完善城市公厕建设规划
(三)城市人民政府应高度重视环卫专业规划的编制,组织有关部门尽快开展城市公厕的现状调查和评估,依据《城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等规章、技术标准,编制和完善环卫专业规划;城市环卫专业规划中有关公厕的主要内容应纳入各层次的城市规划,并严格按规划实施;要对城市公厕的布局和数量、建设标准、实施计划、投资等做出统筹安排,落到实处,使规划具有可操作性。公厕的具体选址方案要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厕建设用地。
四、加快城市公厕配套建设
(四)公厕的建设要严格执行工程报建、施工监管、竣工验收、投资决算、备案归档等建设程序,确保公厕建设质量和标准。
(五)居住小区、商业设施、文化娱乐设施、体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道路广场设施(广场、社会停车场等)、交通设施、公园绿地等建设项目要明确配建公共厕所的数量和建筑面积,所需建设资金要纳入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大型金融网点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应在公共活动空间设置公厕。公厕要与项目主体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项目竣工验收须有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参与,对没有按设计配套建设的,不得通过验收。
(六)要按照规划布局和城市建设进程,及时新建和逐步改造城市公厕。因旧城改造、道路拓宽等原因拆除公厕的,须报经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审批,应坚持先建后拆,特殊情况要落实重建资金还建措施,确保公厕的重建。在拆迁和重建过程中,应设立临时公厕,明确公厕还建日期,并向社会公示。
(七)公厕的设计要严格执行《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做到识别性强,与城市整体环境协调,内部设施完善、功能实用,充分考虑男女比例和不同人群的需求,不得盲目追求公厕建筑和设施的豪华。
(八)要加大省地、节能、节水等粪便无害化、资源化等技术的推广力度,鼓励使用“生态、环保、省地、节能、节水”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使公厕成为绿色公共建筑。
(九)加强应急设施公厕建设,在大型广场、减灾避险等场所预留应急公厕供水、排污管道接口。做好移动公厕等设备材料储备,遇有突发事件,能及时提供公厕服务。
五、提高城市公厕管理水平
(十)城市环卫主管部门要督促公厕产权部门加强公厕的维修维护,确保水电管线畅通,保证设备设施齐全有效。
(十一)公厕管理要制定日常管理制度和保洁标准,完善公厕导向系统,明确开放时间、投诉单位和电话等,实现管理规范化,在公厕管理上逐步引入质量认证体系;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服务公司提供服务。
(十二)强化对公厕管理和服务的考核监督。社会公厕的服务应纳入城市公厕统一考核体系,提高城市公厕整体服务水平。
六、加大城市公厕建设管理投入
(十三)各地要完善以公共财政为主导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机制,对公厕建设和管理的投入给予倾斜。按照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和鼓励作用,开拓多元化投资渠道,鼓励社会资金和社会力量参与公厕建设和管理。
(十四)城市政府可通过财政补助和奖励等形式整合社会资源,鼓励沿街单位、商业服务窗口单位、加油站、宾馆饭店的内部厕所对社会免费开放。除特殊情况外,沿街公共建筑内厕所原则上必须对外开放。
七、切实加强对城市公厕建设和管理的领导
(十五)城市人民政府要从城市建设的全局出发,把公厕建设和管理真正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结合本地实际,明确各部门责任,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公厕选址、建设的配套政策和措施,为城市公厕的建设和管理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公共厕所范文篇6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建成区公厕的规划、建设及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厕,是指在道路两旁或者公共场所等处建造、设置的供公众使用的厕所。
第四条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公厕的监督管理工作。市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公厕的建设、管理工作。
市城市规划、财政、物价、园林、公用、交通、工商、旅游等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爱国卫生管理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公厕的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
各城市区的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和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本辖区公厕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公厕规划,作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并纳入城市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
第六条下列场所应当规划建设公厕:
(一)主要道路两侧、绿地(休闲)广场、大型停车场;
(二)车站、码头、机场、宾馆、餐饮店、大中型市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旅游景区(点)以及体育、文化、休闲娱乐等公共场所。
公厕的建设数量、位置、设计标准应当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05)和《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05)。
对严格按照规划落实公厕建设任务的责任单位,由市政府给予补偿和奖励。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占用公厕规划用地或者改变其使用用途。公厕规划用地确需调整的,应当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时应当征求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八条公厕建设由市、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绿地(休闲)广场及国有旅游景区(点)内的公厕,由归属管理的部门或者单位负责建设;其他经营性公共场所的公厕,由公共场所的产权单位负责建设。
第九条人员流量大、固定公厕数量不足的地段,由市、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设置活动式公厕。
第十条公厕建设附属于主体工程的,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建设、同时交付使用。
依法进行的公厕施工和设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妨碍。
第十一条公厕竣工后,市、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参与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经验收合格的公厕,不得擅自拆除、停用或者改变用途。
公厕的建设档案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市、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为公厕设置明显、统一的指示标志以及设施的使用标志。
第十三条公厕的日常维护、卫生保洁应当达到下列标准:
(一)各类设施齐全、完好、整洁;
(二)地面干净、整洁,墙面、挡板没有污迹和蛛网吊灰;
(三)粪便实行水冲化、无害化排放;
(四)便槽没有积粪、粪疤、尿碱、蝇蛆、杂物;
(五)采光、通风良好,按需提供照明和机械通风;
(六)下水通畅,粪便不满溢,贮粪池密闭,清水池有水无杂物;
(七)粪便及时清运、化粪池定期清渣,发生堵塞立即疏通。
第十四条公厕应当文明使用,并禁止以下行为:
(一)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二)向便器、便池、粪井内倾倒污水、污物;
(三)在便池外便溺;
(四)损毁公厕的各项设备、设施;
(五)在公厕墙壁、设施上乱涂抹、乱刻画、乱张贴;
(六)将公厕设施移作他用;
(七)其他影响公厕正常使用的行为。
第十五条大型停车场、车站、码头、机场、宾馆、餐饮店、大中型市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旅游景区(点)以及体育、文化、休闲娱乐等经营性公共场所配设的公厕,应当在场所的营业时间内对外开放,并且不得收取入厕费用。
前款规定以外的公厕,应当全天对外开放;具体开放时间由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季节变化和公厕所处位置予以确定并公布。除活动式公厕外,不得收取入厕费用。
第十六条下列公厕由市、区环境卫生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维护和卫生保洁,并由市、区财政负担费用:
(一)由财政投资建设的公厕;
(二)活动式公厕;
(三)单位自建但按照市政府的规定办理了移交手续的公厕。
其他经营性公共场所配设的公厕,由产权单位或者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维护和卫生保洁,并自担费用。对在公厕日常维护和卫生保洁工作中成绩优秀的责任单位,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奖励。
第十七条由市、区财政负担费用的公厕实行考核管理,并按照考核分数拨付经费。80分以上的,由市财政承担全部经费;60分以上不满80分的,由市、区财政按比例分担;不满60分的,由区财政承担全部经费。以上考核分数划分标准每年提高5分,直至上限稳定在95分。
考核计分和市、区财政分担比例以及对经营性公共场所公厕责任单位的奖励办法,由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爱国卫生管理机构另行制定。
第十八条市、区环境卫生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维护和卫生保洁的公厕,用水、用电按照行政事业用水收费标准、居民用电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关于公厕规划、设计、建设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罚。
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环境卫生管理机构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一)未经批准擅自拆除公厕的,责令责任单位或者个人限期恢复原状,可以并处该公厕造价一倍罚款;
(二)未经批准擅自停用公厕的,责令改正,每次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公共厕所范文篇7
一、指导思想
围绕“天天都干净”的目标,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巩固和发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通过对公厕实行免费开放,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厕管理,切实提升服务档次和管理水平。
二、总体要求
公厕标识标志设置规范,保洁管理作业规范,实行定人、定时管理,公厕设施及环卫洁具完好、洁净,各项卫生指标符合要求,达到“二通、六无、一好”的质量标准。
三、实施范围和时间
全区所有公厕从20*年9月1日起,全部实行免费开放。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8月10日-8月31日)
1.对公厕进行调查,了解状况,制定公厕免费开放实施方案,落实免费开放后公厕保洁养护及管理经费;
2.对所有收费公厕(包括街道、园区的收费公厕)进行维修、整治和恢复。一是周边环境整治按照“能绿则绿”的原则进行环境美化,通向公厕的道路要求完好平整;二是厕容厕貌和厕内设施按照建设标准进行恢复和整修,取消旱厕,公厕正面屋顶或墙面设有“LED”亮化的“公共厕所”字样配有英文字母“WASHROOM”,厕内设施完好,按照人性化要求设置衣帽钩、整衣镜、洗手池、香皂(洗手液),适时使用驱蚊杀虫、灭鼠除臭用品;三是按照统一要求设置公厕管理制度标牌,内容包括公厕名称、类别、公厕编号、管理单位、服务公约、联系电话、监督电话、开放时间等信息,全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实施阶段(从9月1日开始)
1.从9月1日起所有收费公厕全部免费开放,同步进行改造,改造的过程不影响免费开放。
2.完善管理制度和考核细则。公厕管理员统一服装,统一佩证上岗;公厕内不得销售除卫生用品以外的商品,禁止任何人利用公厕从事其它经营活动或摆摊设点,责任范围内不得有乱搭建、乱堆放;制定新的公厕考核评分细则。
五、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我区公厕免费开放是市委市政府推进环卫发展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提高城市品质的重要举措,是一项民生工程和文明工程,各街道、园区、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严密组织,切实按照时间节点落实到位。
公共厕所范文篇8
一、整治目标
通过对各类公共厕所进行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使我市公厕卫生状况明显改观,达到卫生厕所标准,营造我市良好的卫生、投资和旅游环境。
二、整治范围及内容
(一)范围:全市范围内由城管系统直接管辖的环卫厕所和各类开放性经营服务场所的社会厕所。
(二)内容:在强化公共厕所日常卫生管理的基础上,重点整治各类公厕存在的“脏、臭”问题。
三、整治标准
(一)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和卫生保洁制度,有专人进行管理和保洁。
(二)蹲位、门窗、墙壁、灯具、洗手池整洁卫生,地面整洁、无积水、无纸屑、烟头、痰迹和杂物。
(三)大便器清洁、无积粪,小便器(槽)内无积存尿液,无尿垢、杂物。便器定期喷洒药物消毒。
(四)有自然通风或独立的机械排气设施,基本无臭味,无蝇蛆,无乱刻乱画。
四、实施步骤
(一)集中整治阶段:年8月下旬—年9月30日。
1.宣传动员。8月22日,市政府召开由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市公共厕所卫生集中整治工作会议”,讨论通过整治方案,提出整治工作具体要求。
2.自查整改。8月23日—31日,各区、市、县和相关部门进行安排部署,对照整治标准进行自查整改。
3.督导检查。9月1日—9月30日,市爱卫会组织市文明办、市政府督查室、市卫生局、城管局、林业绿化局等部门组成督导检查组,按照整治要求对全市范围内的公厕进行检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在督导检查过程中,建立红、黑榜制度,及时在市主要媒体上公布卫生状况好和卫生状况差的公厕和管理单位名单。
4.表彰和处罚。9月下旬进行总结表彰,对在集中整治阶段取得明显成效的单位和部门以及卫生状况优良的公厕和管理单位予以分类表彰和奖励。对整改不力达不到基本卫生要求的公厕,市城管部门将依据《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及《市市容环境卫生监察处罚规定》予以处罚。
(二)长效管理阶段:年10月1日以后。
1.将公厕管理纳入市爱卫会、文明办和城管局等单位的目标管理范围进行考核,实施长效管理。
2.坚持相关单位定期联合督查制度,严格按照《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市城市公共厕所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每季度在市主要媒体公布红、黑榜名单,实行动态监管。对长期达不到基本卫生要求的公厕,市城管部门依据《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及《市市容环境卫生监察处罚规定》予以严处。
五、组织机构
市成立公共厕所卫生集中整治领导小组:
六、职责分工
(一)市委宣传部负责整治活动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以清洁卫生的公厕环境迎接“十一”黄金周和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二)市政府督查室将集中整治工作完成情况纳入今年各区、市、县和相关部门新增目标内容进行考核。
(三)城管部门负责环卫厕所的维护管理和清扫保洁,对全市范围内达不到管理要求的各类公厕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四)卫生部门负责对各类附设卫生间的公共场所单位和饮食行业进行检查督导。
(五)旅游、林业绿化部门负责公园等旅游景区内公共厕所的维护管理和清扫保洁。
(六)环保部门负责对“脏、臭”问题严重的公厕内空气质量进行采样监测,为相关部门依法处罚提供依据。
(七)其他社会厕所(如车站、宾馆、饭店、医院、娱乐场所等)的维护和保洁,由产权和管理单位负责。
(八)各区、市、县负责本辖区内管理的各类公厕的监督。
七、工作要求
(一)协调配合,落实责任。公共厕所集中整治行动是一项涉及面广、内容翔实具体的工作,需要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和不懈努力来完成。各方要切实负起责任,精心组织,做到各负其责,齐抓共管,通力协作,形成合力。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各种媒体开设专版、专栏和公益广告,进行全方位、多层面、立体型、滚动式的宣传报道,对管理不到位、卫生条件差的公共厕所和管理单位及时予以曝光,引导市民共同参与和监督。
公共厕所范文篇9
关键词:玄武湖;第三卫生间;建设现状;认知需求;合理化改造
1第三卫生间的建设背景
“第三卫生间”在我国也可理解为“家庭卫生间”,指专门为行为障碍者或协助行动不能自理的亲人(尤其是异性)时使用的卫生间,免去诸如父亲带幼女进男卫生间、儿子无法照顾老母亲如厕等尴尬,也为残障人士等群体提供方便。“第三卫生间”这一新兴概念由“厕所革命”首次提出。我国从2015年初开展“厕所革命”,国家旅游局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三年旅游厕所建设和管理行动。行动启动以来,全国旅游系统将“厕所革命”作为基础工程、文明工程、民生工程来抓,精心部署、强力推进。截至2018年10月底,全国共新改建旅游厕所6.8万座,完成量相比任务目标超过了19.3%。“厕所革命”逐步从景区扩展到全域、从城市扩展到农村、从数量增加到质量提升,受到了广大群众和游客的欢迎。第三卫生间产生的社会背景复杂。现阶段中国社会老龄化越来越严重,从南京市的《老年人口信息和老龄事业发展状况报告》来看,南京市即将进入高龄化社会。截止到2017年末,南京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比例已经超过20%,其中65岁以上人口超过90万人,占户籍人口的14%。为缓解人口压力,政府宣布全面开放二胎政策,加上中国第二次婴儿潮主力军进入生育年龄,这两大因素促进了新生儿数量的增长。虽然新生儿人口在减少但是出生率之高还是不容忽视,因此对于婴幼儿的社会公共服务空间的需求也在日益增加。另外,根据中国残联下发的《关于使用2010年末全国残疾人总数及各类、不同残疾等级人数的通知》,我们可知在近几年中残疾人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因此,随着特殊人群不断增加,公众对于公共空间的要求也逐步增加,可以满足特殊人群需求的第三卫生间应运而生。
2玄武湖及周边400米范围内第三卫生间建设现状
本文调研范围以南京玄武湖景区为中心,包括其周边400米范围内的地区。首先,玄武湖以及周边400米范围内用地类型丰富,包括居住用地、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包含了政府文件中规定的应设立第三卫生间的四大场所,也是厕所革命的重要建设场地,使调研成果具有全面性。其次,玄武湖作为南京市最具代表性的景点之一,现为国家重点公园、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不仅是南京市民的日常活动场所,更是南京的城市名片,游客来南京的必游之地,使调研成果具有代表性。2.1玄武湖及周边400米范围内第三卫生间分布现状。玄武湖公园内共调研公共厕所23座,其中环湖有公共厕所14座,湖中五洲有公共厕所9座。玄武湖周边400米范围内,居住用地建有公共厕所4座,商业服务设施用地建有公共厕所1座,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建有公共厕所2座。除此之外,调查得到第三卫生间7座,其中商业区建有1座,位于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66号;交通客运场所建有2座,位于龙蟠路111号南京站F3;风景名胜区建有4座,其中3座位于玄武湖公园内,1座位于环湖路九华山公园地藏殿附近。2.2玄武湖及周边400米范围内第三卫生间配置现状。2.2.1新建设的第三卫生间配置现状。新建的第三卫生间有5座,其中1座位于商业区,4座位于名胜风景区。由于是新建成的,第三卫生间基本上都配置有带安全扶手的洗手池、儿童安全座椅、残疾人坐便器、儿童坐便器、儿童洗手池和婴儿多功能护理台,设施齐全。地面多使用防水材料,不会积水,不易滑倒,保证特殊人群使用厕所时的安全。在卫生保洁和设施维护上,配有专门的人员负责第三卫生间内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清洁、消毒等工作,保障了第三卫生间的正常运营。但由于厕所革命尚在起步阶段,一些细节没有考虑到位,如只有2座第三卫生间中配备了呼叫按钮、置物台、自动冲水器等便民设施,其余第三卫生间在人性化设计上仍需要进一步加强。还有2座第三卫生间中的单个设备没有达到标准,如儿童座椅高度过高或过低,使用起来既不方便也存在一定安全隐患。2.2.2改造的第三卫生间配置现状。位于南京站的2座第三卫生间是在原有的残疾人卫生间的基础上改造而来的,卫生管理方面基本合格,但存在严重的配置问题。一是面积不达标,空间有限。二是基本设施配备不齐全,只有残疾人坐便器、带安全扶手的洗手池,缺少儿童安全座椅、儿童坐便器、儿童洗手池和婴儿多功能护理台,只能起到帮助残疾人、老人如厕的作用,不能为婴幼儿如厕提供便利,不符合第三卫生间的设计理念。2.2.3待改造的第三卫生间配置现状。应设但未设第三卫生间的公共厕所有17座,位于玄武湖公园五洲内和环湖园路边,由于公园内第三卫生间只有3个,数量太少,公众对其改造的呼声较高。其中有6座公共厕所在男女公厕外单独设有无障碍厕所,内部配置有残疾人坐便器、带安全扶手的洗手池。这些独立的无障碍厕所有很大的可能会被改造成第三卫生间,只需要适当扩大面积,将内部基本设施配置齐全,改造过程较为简单。剩下的11座公共厕所中,残疾人卫生间分别位于男女厕所内部,需要在原公共厕所外部加建第三卫生间,改造的工程量较大,难度较高。
3公众对第三卫生间的认知与需求度分析
笔者于2018年12月1日至3日在玄武湖公园及其周边400米范围内应建有第三卫生间的四大场所共发放问卷150份,其中有效问卷有122份。调查人群中男性占47.54%,女性占52.46%,男女比例较为均衡;年龄结构上,18岁以下占14.75%,18~30岁占22.95%,30~50岁占42.62%,50岁以上占18.03%,主要以30~50岁的人群为主,此年龄段的人群大多家里既有老人也有小孩,符合第三卫生间的服务人群;调查人群中,有36.07%的人是来此游玩的外地游客,有40.98%的人是本地居民,有22.95%的人是路过此地,调研人员具有代表性。3.1公众对第三卫生间的认知和需求程度。通过问卷调查,仅有8.65%的人知道并且使用过第三卫生间,有43.9%的人知道但没有使用过第三卫生间,而有47.54%的人不知道什么是第三卫生间。这一方面说明了厕所革命中对第三卫生间的公众宣传力度不够,人们对其的认知度较低;另一方面,厕所革命对第三卫生间的改造加建力度不够,仅有少部分的人使用过第三卫生间,90%的人未使用过。调查人群中,31.15%的人认为第三卫生间只允许特殊人群使用,16.39%的人认为其他人群也可以使用第三卫生间,52.46%的人则认为第三卫生间的使用应视情况而定。由此可见,大众并不了解第三卫生间的适用人群,对于第三卫生间的概念模糊不清,进一步体现了第三卫生间的宣传度不高的问题。对于第三卫生间急需建设的地点,旅游景点,商业区等地设置第三卫生间的呼声最高,汽车站、火车站、飞机场和高速公路上的服务站其次,办公楼、写字楼等地的需求度最低。旅游景区、商业区人流量大,人群年龄结构复杂,且常常出现公共厕所使用人数太多,供不应求的情况,第三卫生间能够为老人和儿童如厕提供便利条件。对于汽车站、火车站等交通枢纽区,由于儿童老人如厕时间较长,出于便民考虑,体谅其他旅客的赶车时间紧迫,因此应加强建设第三卫生间。而办公楼、写字楼等地人群组成多为上班族,年龄多在20~50岁,身体状态处于较好阶段,普通公共厕所便能满足需求,所以不需要建设第三卫生间。公众对于第三卫生间的需求很高,通过调查,有82%的人表示自己会去使用第三卫生间。在仅有的18%的表示自己不会去使用第三卫生间的人中,有94%的人认为普通卫生间可以满足自身需求,6%的人表示因不知道什么是第三卫生间所以不会去使用。我们分析了解到,认为普通卫生间可满足自身需求的人的年龄多为16至25岁,这个年龄段正处于青少年期,没有孩子,父母也身体强健,不属于第三卫生间的服务人群,因此不需要使用第三卫生间。总而言之,从公众对第三卫生间的认知程度来看,认识度不高,缺乏清楚的概念,这说明了第三卫生间的宣传力度、普及程度不高;从公众对第三卫生间的需求程度来看,公众对于第三卫生间的需求度很高,尤其在旅游景点、商业街、步行街及商场、汽车站、火车站、飞机场和高速公路上的服务站等人流量高的地区,人们迫切需要第三卫生间来提供便利服务。3.2公众对玄武湖及周边400米范围内的第三卫生间建设配置现状的满意度。对于玄武湖景区及其周边的第三卫生间设置的情况,有6.65%的人认为第三卫生间的位置设置合理,有22.95%的人认为位置设置的不合理,更多的是有70.46%的人表示自己不曾使用过,不清楚。而使用过的人群中有大部分表示第三卫生间设置的数量太少,且分布不均,不能满足公众需求。在使用过玄武湖景区及其周边的第三卫生间的人群中,有77.05%的人表示第三卫生间干净整洁,设施齐全;有15.48%的人表示比较干净,设施略旧;剩下7.48%的人表示不干净,设施不齐全。玄武湖景区及周边的第三卫生间大部分是按照公共厕所设计规范新建成的,内部设施完善,有专人管理,及时打扫保持了卫生间的环境安静整洁。小部分第三卫生间是由残疾人卫生间改造而成的,内部设施略陈旧,比较干净。还有极少的第三卫生间因为原本的残疾人卫生间过于老旧,面积不足,条件有限,无法进行改造,只是换了标志,内部设施不齐全,环境干净程度一般。最后对于玄武湖景区及其周边第三卫生间的改造问题,有79.77%的人表示支持改造第三卫生间,有20.23%的人不支持。这里我们可以看出第三卫生间的公众认可度很高,为了满足人们对第三卫生间日益增长的需求度,政府应该大力推进第三卫生间的宣传和改造加建,改造加建的同时也要注意合理化、经济化。综上所述,首先,我们可以看出由于第三卫生间的普及度和宣传度不高导致第三卫生间的使用率不高,很多人不曾使用过第三卫生间;其次,对于第三卫生间的建设位置,公众的满意度较低,表示第三卫生间的位置设置不合理,应在景区入口及著名景点附近等人流众多的场所适当加建;再者,对于第三卫生间的卫生设施,公众满意度较高,表示第三卫生间普遍干净整洁,设施齐全,管理和维护情况良好;最后,对于第三卫生间的改造,公共的支持度很高,对第三卫生间的未来发展也表现了很高的期待。3.3玄武湖及周边400米范围内的第三卫生间的发展建议。3.3.1政府、大众传媒应增强对第三卫生间的宣传力度。大多数接受调研的群众表示对于厕所革命和第三卫生间只是略有耳闻,并不了解,大部分群众也不曾使用过第三卫生间。大众传媒应让公众对第三卫生间的概念和针对人群有一定了解,提高公众认知度,从而提高公众使用第三卫生间的积极性。同时政府部门也要大力推动第三卫生间建设,满足特殊人群需求,进一步体现人文关怀。3.3.2应根据需求设置第三卫生间的数量。调研中,公众对于第三卫生间的建设位置和建设密度不满意,认为应在旅游景区、商业区、火车站等人流量大、年龄结构复杂的场所适当增加第三卫生间数量,以满足使用者需求。3.3.3注重对第三卫生间的管理和维护服务工作。公众表示对第三卫生间的卫生设施条件满意度较高,但对日后是否能长期保持表示怀疑。第三卫生间的管理和维护、清洁、消毒等工作应由专门的人员负责,每天应定时对第三卫生间进行打扫消毒和垃圾清理,对于第三卫生间内的基础设施,要定期检修维护,出现问题及时上报修理,保障第三卫生间的正常运营,给予公众良好的使用体验。
4玄武湖及周边400米范围内第三卫生间的合理化改造
4.1改造地点及必要性。改造的第三卫生间编号为蔓园(以下对该厕所简称“蔓园”),位于玄武湖的东北部,临近新庄立交,是距离公园北入口最近的公共厕所。“蔓园”南侧即是玄武湖,人流量较大,使用频率较高。外观为新中式风格,与周围景观保持一致,符合玄武湖皇家园林古色古香的整体氛围,但其功能缺失、空间狭小,具有较大的问题,因此需要对其改造设计。4.2第三卫生间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蔓园”中第三卫生间的面积为4.86平方米,不满足标准中的“至少6.5平方米”。据一名带着女儿使用过该卫生间的父亲反馈,整体使用体验较差。内部空间狭小,两人在其中的使用便捷性差,卫生度低。另外,我们还发现,该厕所由于面积不足,内部设施只配备了一个成人用盥洗台、一个成人用坐便器、一个成人用小便池和配套的安全扶手。不具备儿童使用条件和母婴使用的功能,无法满足多人群多功能使用的要求。4.3改造策略。在对厕所现状问题的分析基础上,我们对该厕所进行了改造设计。如图2、图3可见:我们调整了第三厕所的位置,将第三厕所从男女厕所的夹层中提取出来,安置在原来管理间的位置并适当拓宽以满足设计标准中对面积的要求。原来的管理间则移至第三厕所处。在厕所内部功能上,我们更加注重功能人群使用的便捷性。在内部以一条宽为0.5米的通道将其分为两个功能区,通道两侧有供残疾人使用的轮椅操作空间。南部的功能区以残疾人使用为主,同时也提供了能够满足带着异性儿童的家长的使用需求的设施。北部的功能区以儿童使用为主,设有儿童小便池、儿童坐便器等儿童尺度的厕具;同时设置了供母婴使用的多功能台,满足母婴需要。这种设计将人群使用的流线分离,可以容纳残疾人、儿童和母婴同时使用且互不干扰,带给使用者良好的感官体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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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杰,白佳茵,王怡文,马发旺.“厕所革命”背景下第三卫生间的认知及建设调查研究[J].江苏商论,20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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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象飞田.第三卫生间凸显人文关怀[N].焦作日报,2017-09-05(008).
公共厕所范文篇10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倡导科学文明生活方式,保障农民群众身体健康,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突破口,以改善农村面貌为目的,动员全社会各界力量,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试点活动,使整治后的村庄成为“乡村风情浓郁、环境自然整洁、设施配套适宜”的示范村庄。
二、时间安排
20*年9月至11月。
三、整治标准
环境整治试点优先实施村内道路、河塘疏浚整治、清洁能源应用、改水改厕、配套建设村庄排水、生活垃圾收运、公共厕所、路灯、公共绿化等设施建设。
(一)村内道路。村内主次干道硬化。
(二)排水设施。对村内主次干道配套排水设施,农户家庭生活污水接入村庄排水系统。
(三)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在试点村配置垃圾箱、简易环卫机械。每个村庄设置垃圾箱20个左右,配置简易环卫机械运送垃圾。
(四)公共厕所。按照300-500米服务半径设置公共厕所1座,每村建设1-2个公共厕所。目前先结合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1座公共厕所。
(五)路灯。在村内主干道一侧设置简易路灯,每村按30盏设置。
(六)公共绿化、景观改造。根据村庄不同状况,进行绿化造林、景观改造。
(七)环境卫生。村庄内秸秆有序堆放,村内整洁。
(八)农村生活污水相对集中处理试点。对有一定经济基础的村开展适合农村实际生活污水相对集中处理试点,避免村庄生活污水对地面水环境造成污染。农村生活污水以净化沼气池为主,条件适宜的村庄对其出水用人工湿地生态净化,30户左右一组,200户分成7组建设,净化沼气池技术标准按苏S03-20*执行,处理水质基本达到二级标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农村环境整治涉及面广,工作要求高,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加大人力物力投入,逐步向前推进,确保取得实效,让农民群众得益受惠。为此,县成立农村环境整治试点综合指导小组,组长由县建设局分管局长担任,成员由建设、规划、交通、卫生、农林、畜牧、水利、环保抽调专业骨干组成,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设局;各相关镇也要成立环境整治试点村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此项工作领导。
(二)强化部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村庄环境整治涉及多个部门。各部门要相互配合,整合各类项目建设,协调推进村内道路排水、生活垃圾收运、公共厕所、路灯、公共绿化等项目建设,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三)加强技术指导和工程管理。为确保村庄环境整治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和个人参加省建设厅举办的各类专题培训班,对村庄环境整治规划技术要求进行培训。建立实施工作责任制度、工作进展月报制度、督查制度、通报制度和综合验收制度。
(四)加大配套资金支持力度,确保资金保障到位。试点所需资金,在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基础上,实行政府支持引导与集体、群众自筹相结合,多渠道筹集。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新五件实事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落实配套资金,并积极组织各试点单位向省各有关部门争取项目资金。
(五)全面宣传发动,广泛参与。各镇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迅速掀起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高潮,形成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多方参与的社会氛围。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创环境活动,提高村民的环境意识,清理环境死角,消除不良陋习。各村要建立一支环卫专业队伍,配置简易环卫设施,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环卫专项制度。通过《村规民约》等手段落实“门前三包”制度,积极研究制定保持环境整洁的长效治本机制,巩固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成果。